谁是小小
条件如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士学位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
第三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1.授予对象为在校学习期间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
2.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本科毕业学分要求,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表明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毕业时,大学外语成绩尚未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者;
3.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者。
第五条 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受处分后,改过表现突出,无任何违纪处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毕业时经批准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相当于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门课程成绩为80分);
2.获得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学科竞赛奖励。第六条 延长学习年限或结业离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标准,且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第七条 各院(系)审核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学生,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丢失不补。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首都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士学位按下列学科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
第三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1.授予对象为在校学习期间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
2.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本科毕业学分要求,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表明其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毕业时,大学外语成绩尚未达到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者;
3.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者。
第五条 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受处分后,改过表现突出,无任何违纪处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毕业时经批准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相当于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门课程成绩为80分);
2.获得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学科竞赛奖励。第六条 延长学习年限或结业离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标准,且符合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要求,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各院(系)审核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材料,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学生,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证书丢失不补。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首都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统一用A4纸打印。 页边距一般设置为:上2.5cm,下2.5cm,左3cm,右2cm具体按学校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封面:使用学校
首先报考首都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是没有工作行业限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想要提升自身知识水平的在职人员都可以报名参加研修班,研修班入学没有考试,并且全年招生,想要报名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条件包括:1. 学习期间,学生必须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获得足够的学分。2. 学生必须完成学位论文,并取得论文指导教师的认可。3. 学生必须
院校的档案室。首师大学位学位论文的保存地点通常是所在首师大学院校的档案室。保存单位就是所在的院校。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a 1毕业论文格式的写作顺序是:标题、作者班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英文关键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