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艺麦香包
撤稿吧,和杂志说一声,否则人家会怀疑你剽窃,具体的解决方法,需要拿出证据来告剽窃者,要是没证据,哥们你就只能吃亏长见识 了。以下引自一写手:文章不是不可以贴网络,但是,在发表之前你贴网络了,谁可以保证你的文章不被抄袭?我知道的一些地方小报经常在网络上拿文章拼自己版。我自己的随笔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本来一家杂志已经决定发了,但是,在定稿之前发现当地的报纸上抢先登了出来。开始怀疑我一稿多投,但是,我自己压根就不认识这家报纸。我能说什么?自己撤稿了。 补充:你可以联系他投稿的杂志,说他抄袭。如果证据足够的话,那个杂志会索回稿费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甚至永不录用对方的文章,应该会把讨回的稿费再归还原作者。但是你现在投的杂志,必须要和他们说好并撤稿。
屈小兔.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扩展资料:
著作权的相关要求规定:
1、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封面被认为是学术期刊的门面。封面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位不说话的推销员,既能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又能扩大论文的学术影响力。通常,学术期刊编辑会选择已接收论文中最优秀
可以首先去收录此期刊的网站上去查这个杂志,找到目录页上的电话,找到后打上面的电话查稿,跟接电话的人报你的录用通知上的编号。这样就可以了,最后接电话的人给你确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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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其他渠道投稿。拒稿原因分有很多种,首先是没有通过外审。这通常是因为论文文稿不佳或者是不符合期刊的类型。如果是质量不佳那就可以尝试更低影响因子的期刊投稿,
这个没有办法的,毕竟文章发表之前是没有版权归属问题的,他先发表,自然是属于他的了。建议你可以把文章大致观点改一下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