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moyufeng
优美和崇高的区别:意思不同、出处不同、侧重点不同一、意思不同1、优美:(1)美好。(2)美学名词。婉约柔和的美。壮美或崇高的对称。例句:优美的歌声在草原上随风飘荡。2、崇高:(1)最高的;最高尚的。(2)地位特殊;优越。例句:志愿军给罗盛教追记特等功,表彰他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二、出处不同1、优美:刘白羽 《日出》:“古代诗人在这方面留下不少优美的诗句。”2、崇高: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一篇二:“生意也并不是什么好崇高的营业,只是做了一个卖瘟猪肉的小食物的贩子罢了。”三、侧重点不同1、优美:在于审美和谐的主客体统一。2、崇高:在于审美主客体的冲突对立,是客体对主体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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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优美与崇高的比较 1.优美的概念、特点及本质特征 优美,又称秀美,它是美的最一般的形态。狭义的美,指的就是优美。中国美学史上,将其称为“阴柔之美”,这是一种优雅之美、柔媚之美。从审美属性上看,优美主要具有绮丽、典雅、含蓄、秀丽、纤柔、婉约等特色。 在审美类型中,优美通常是指一种单纯的美、常态的美。从根本上讲,优美的本质就在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和谐统一。优美的核心之所以是和谐,其实质就在于它体现出主体和客体的和谐统一,体现出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也体现出理智与情感的和谐统一。优美的本质就在于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的和谐统一,并且在对象世界中得到感性的显现。优美引起的审美感受是一种单纯的、平静的愉悦感。 2.崇高的概念、特点及本质特征 崇高,又称为壮美,就是一种雄壮的美、刚性的美。中国美学史上,将其称为“阳刚之美”。从审美属性上看,崇高主要具有宏伟、雄浑、壮阔、豪放、劲见、奇特的特点。 在审美类型中,崇高的基本特征是突出了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的对立冲突。崇高的本质在于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之间处于尖锐对立与严峻冲突。客体企图以巨大的气势和力量压倒主体,主体在严峻冲突中更加激发自身的本质力量与之抗争,最终战胜与征服客体,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比在优美事物中更加充分的显现。崇高的核心在于“冲突”。崇高体现在主客体矛盾冲突中,经过尖锐激烈的对立,主体战胜客体并且终于从痛感转化为快感。审美主体所受到的挑战越严重,遇到的冲突越激烈,斗争的历程越险恶,就越能激发和显示人类自身的本质力量,也就越能令人感到崇高。 3.在审美实践中可以从哪些方面认识优美与崇高的区别 第一、空间上的小与大。优美的事物一般体积较小、规模较小,风景秀丽的小丘,清澈见底的小溪,啾啾鸣叫的燕雀,风中摇曳的小花等等。而崇高的事物一般体积巨大、气势宏伟,一望无际的大海,耸入云霄的高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轻舟已过万重山的三峡等等。 第二,时间上的慢与疾。缓慢与疾速,优美的事物是舒缓的、平稳的、趋于静态的,崇高的事物则是疾速的、奔腾的、趋于动态的。如《维纳斯》雕像恬静典雅,宁静安详,体现出一种静态的优美;《拉奥孔》雕像表现了父子三人被巨蟒紧缠,濒临死亡前那一瞬间的竭力挣扎,以静示动,寓动于静,展现出一种动态的崇高美。 第三,形式上的柔与刚。优美的事物一般符合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匀称、节奏与韵律等等形式美法则,多曲线不露棱角,多圆形不显生硬,颜色鲜明而不强烈,声音柔和而不刺耳。优美的艺术作品往往情感细腻、形式精美,如奥地利著名作曲家约翰〃施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崇高的事物却常常有意地突破或违背对称、均衡、节奏、比例等形式美法则,各个部分很不协调,显得突兀、怪诞、凶猛,甚至有意包含一些丑的因素,让人首先压抑、不快、畏惧、痛苦,然后才提升转化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如苏联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的《列宁格勒交响曲》。 第四,力量上的弱与强。优美的事物不呈现主体和客体激烈的矛盾冲突,主要表现主客体双方的平衡、统一、和谐、安宁,强调力量的平衡和稳定,追求一种阴柔之美。崇高的事物则体现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尖锐对立和严重冲突,充满了动荡与斗争,强调力量巨大与气势磅礴,追求一种阳刚之美。元代作家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短小简练、构思巧妙,具有阴柔之美;而北宋苏轼的名作《念奴娇〃大江东去》,则抑扬顿错、气势磅礴,具有崇高之美。 2 4.优美与崇高的辩证统一 康德认为,优美的对象和崇高的对象,虽然都令人愉快,但愉快的方式和性质却完全不同。康德承认崇高和优美在对象上是迥然不同的。崇高的对象庞大有力,给人以强烈的印象,如高大的橡树,寂静的阴影、幽深的夜空等。优美的对象则小巧精细,如多姿的花坛,低矮的荆棘?精心修建的树木等。康德将崇高的对象特征归纳喂三点,分别是:高大,朴素单纯,极高或极深。其中极高给人印象是伴随着欣赏的赞叹,极深给人的印象是夹杂着战栗和恐惧,崇高所唤起的情感是令人激动。康德同时还缉拿嘎优美的对象特征归纳为两点,即小巧和漂亮繁饰。而优美多唤起的情感则是令人陶醉。康德认为体验崇高常常能又适当的强度,故主体感受崇高必须具有感受崇高的能力,优美亦然。主体感受优美必须具有感受优美的能力,着就是说,感受崇高和优美的人必须自身充满崇高或优美的情调。一般说来,充满崇高赶的人往往神情严肃,有时凝然不动,令人惊异;而充满优美感的人则常常在眼神中流露初快可的光芒,笑口常开。事实上,自身是优美的人也常常喜好崇高的对象,反之亦然,如女人对男性风采的兴趣和男人对女性魅力的钟爱。 在《观察》的第二章,康德对人的崇高和优美的特性进行了区别和浅析,并从知性原则和道德品质及其相互关系钟浅析审美价值以及刚柔相济的原则。他把知性和德行等人的活动和行为也放在审美的范围内进行考察,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应该说,任何对象都可以从审美的角度作出评价,指出其审美的价值或负价值。康德在具体分析中,特别是在对不同气质类型的人的美感和崇高感的讨论中,时常有将人的崇高和优美的特征与人对崇高和优美的趣味特征混为一谈的倾向,即没有将人自身的审美价值与审美倾向之间的关系明确区分开来。应该说,两者是有密切联系的,但在逻辑上,却又是两个截然不同的问题。 康德把人的心灵表现及其行为作为人的审美特征进行分析,认为知性的整体作为人的理性能力,是伟大的、崇高的、勇敢、真诚、正直无私地勤于职守,这些高尚的品质是崇高的,崇高的性质引起人们的敬意。狡黠、谨慎、玩笑、恭维和精细和气这些细致微末、文雅的行为则是优美的,优美的性质则惹人喜爱。 康德还将人的外在形象引起崇高和美的两种感受区分开来,并将审美于非审美的质的区分于量的限度联系起来理解,这与崇高的三分原则是一致的。崇高与优美是并列的,而不是对立的,同时又是有着量的限度的。当浪漫的“崇高或美超越了公认的限度时”,就会变得怪诞或细琐。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由量的超越极限带来质的差异。 康德还从悲剧和喜剧的角度讨论了崇高和优美。康德认为;“在悲剧中,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为他人的利益而作出的伟大的自我牺牲精神,以及危难之中的英勇果决和经得起考验得忠诚。”悲剧中的爱情虽然很悲惨,但能让人在深厚的敬意中激起同情,在不涉及实际厉害的情况下打动公正善良的心灵。而喜剧,康德认为是“幼稚的狡计”和“有趣的笑闹”,以及善于从任何事态中脱身的诙谐家上上当的可笑。这显然是一种优美。喜剧中的爱情并不感伤忧郁,而是从容自如的。他还认为喜剧在一定程度上可使美与高尚结合,这里可见崇高三分起了作用。因与喜剧结合和崇高显然是壮丽的成分,而不是恐怖的成分,这就很自然涉及刚柔相济的思想。 崇高只有与美感相互渗透,才能增强和持久。因为“崇高使心灵的力量变得紧张,因而也易于使其疲劳”崇高应与优美相伴随,才能张驰有致。“强烈的感染力只有与更加轻松的内容加以对比,才能生生不息。” 优美往往给人一种崇高的感觉,而崇高又常常使之优美,两者相互体现,将世间事物的美好充分展现出来。 激励人们奋发向上。对崇高美的欣赏,能够使欣赏者从崇高对象中获得力量,振奋精神,开阔胸怀,增强勇气,有助于人们克服消沉、低落情绪。此外,崇高不仅激发人的力量,而 3 且有助于人们净化精神世界,使人感觉到高临在平庸与渺小之上,促使人与卑鄙、丑恶事物作斗争,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理想,从而创造充实、美好、愉快的人生。 5.美学史上关于“崇高”的主要论述 中国古典美学史上没有“崇高”这一名称,而是把崇高称作“大”和“阳刚之美”、“壮美”。有关论述简要概括如下: 1)孔子、孟子、庄子都有对“大”的论述,虽然其具体含义与认识有区别,但有一点是基本相同的,即“大”是一种天与地般的壮美,是人的美的一种伟大、崇高境界。 2)清代学者姚鼐把崇高称为“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相对应,对后世影响较大。他描述说:“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则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决大川,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缪铁;其于人也,如冯高远望,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 3)近代学者王国维,在论及优美的同时,明确地把“壮美”与其相对应。 西方美学史上对崇高的论述较多。在他们的著作中,常常把“崇高”排除在“美”的范畴之外,而将“崇高”当作与“美”有关的另一范畴进行对比研究和分析。实际上,他们重点论述的美,主要指我们今天所讲的“优美”,故而“崇高在美之外”。今天我们把崇高作为美的另一种类型,使之与“优美”构成一对美学范畴。但在主教材和下面的论述中,我们仍按照原作者的论述,把美和崇高进行对比介绍,同学们要注意这里的“美”的具体含义。 西方美学理论中关于崇高的、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1)古罗马时期的朗加纳斯(公元213-273)最早在《论崇高》一书中提出“崇高”这一范畴。该书从修辞学角度论述了文章修辞达到崇高风格的本源和五个条件:一是庄严伟大的思想;二是强烈激越的情感;三是运用藻饰的技术;四是高雅的措辞;五是整体结构的堂皇和卓越。他认为崇高的美学特征是庄严、伟大、堂皇、卓越,即不平凡。他说:“一般说来,我们可以认为永远使人喜爱而且使一切读者喜爱的文辞就是真正高尚和崇高的。”真正崇高的文辞,是可以产生激昂慷慨、快乐与自豪的。这在美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十八世纪英国经验主义者博克,详细研究了崇高与美的不同特点。他认为人的所有情感都可以归结为两大类,这就是自我保全和相互交往。属于相互交往的一类感情主要与爱联系在一起,所产生的是积极的快感,这就是美的起源,凡能产生这种积极快感的东西,就是美(优美)的。属于自我保全的一类情感,主要是与危险和痛苦相关。它不能产生积极快感,相反,到会引起一种明显的痛苦和恐惧的感觉,但是,当经历了危险和痛苦之后,随着危险和痛苦的消失,也会产生一种愉悦。这种愉悦是由痛感转化而来的,这就是崇高感的起源,产生这种情感的东西就被称为崇高的东西。 因此,博克认为崇高而伟大的对象引起我们的惊讶情绪,并带有某种程度的痛苦和恐怖之感。但不是随便哪一种使人产生痛苦或恐怖之感的事物都是崇高的,只有当危险或痛苦与人隔着一定距离,不能加害于人,从而使人的痛苦和恐怖能够较快地消失,并从自己战胜、经历恐惧感中获得喜悦的时候,才能产生崇高感。(结合电视录像教材举例来理解。) 3)康德对崇高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他的崇高理论影响非常大,在美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康德认为崇高的特征是“无形式”,即对象的形式无规律、无限制或无限大。而美的形式是有规律、有限制的。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崇高分析中》说:“它们(指自然里的崇高现象)却更多地是在它们的大混乱或狂野、极不规则的无秩序或荒芜里激引起崇高的概念,只有它们同时让我们见到伟大和力量。”康德认为,美的想象力与知性的和谐统一,产生比较安宁平静的审美愉悦。崇高则是想象力与理性互相矛盾的斗争,产生比较激动、震荡地审美感受。崇高感 4 是由痛感转化而来的,它是一种能间接产生的愉悦。 康德把崇高分为两种,一种是数学的崇高,一种是力学的崇高。数学的崇高是指对象的体积和数量无限大,超出人们的感官所能把握的限度。但是审美有一个饱含点,是感官所能掌握的极限,如果对象的体积超过了这个极限,我们的想象力就不再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了,但我们的理性却要求见到对象的整体。虽然想象力不能超出极限,对象不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理性却要求作为一个整体来思维。因此,崇高只是理性功能弥补感性功能(想象力)不足的一种动人的愉悦。 力学的崇高表现为一种力量上的无比威力,如“高耸而下垂威胁着人的断岩,天边层层堆叠的乌云里面挟着闪电与雷鸣,火山在狂暴肆虐中,飓风带者它摧毁了的荒墟,无边无界的海洋,怒涛狂啸着,一个洪流的高瀑,诸如此类 的景象,在和它们相较量里,我们对它们抗拒的能力显得太渺小了。但是假使我们发现我们自己却是在安全地带,那么,这景象越可怕,就越对我们有吸引力。”这就是说自然的力学崇高,以其巨大的无比的威力作用于人的想象力,想象力无从适应而感到恐惧可怕,因而要求理性概念来战胜它和掌握它,从而发现我自己“是在安全地带”,由想象的恐惧痛感转化为对理性的尊严和勇敢的快感。通过想象力唤起人的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而引起了愉快,这种愉快是对人自己的伦理道德的力量的愉快。所以,崇高的审美判断最接近伦理道德的判断。 康德认为,崇高是人对自己伦理道德的力量、尊严的胜利的喜悦,是与理性观念直接相联系的,因此,必须有众多的“理性观念”和一定的文化修养,才能对崇高进行欣赏。欣赏崇高需要有更多的主观条件,因此,崇高比美更具有主观性。“所以那对于自然界里的崇高的感觉就是对于自己本身使命的崇敬,而经由某一种暗换赋予了-- 自然界的对象”。这就是说,自然对象本身没有崇高的性质,是我们通过“暗换赋予”了自然界的。这说明康德的崇高观完全是主观唯心主义的。 4)黑格尔从客观唯心主义出发,认为崇高就是绝对理念大于感性形式。他认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崇高则是理念大于或压倒形式。美和崇高都以理念为内容,以感性表现为形式,不过这两种表现形式不同而已。在美里理念渗透在外在的感性的现实里,成为外在现实的内在生命,使内外两方面相互配合,相互渗透,成为和谐的统一体。崇高则相反,理念大于或压倒感性的表现形式,理念内容不能在外在事物里显现出来,而是溢出事物之外。 尽管黑格尔对崇高的观点是带有明显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色彩的,但他抓住了美与崇高的内在联系。 5)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崇高是“一件事物较之与它相比的一起事物要巨大的多,那便是崇高。”“一件东西在量上大大超过我们拿来和它相比的东西,那便是超过的东西;一种现象较之我们拿来与之相比的其他现象都强有力的多,那便是崇高的现象。”“更大得多,更强得多--这就是崇高的显著特点。”车尔尼雪夫斯基关于崇高的定义,强调了崇高在客观事物本身,而不是观念或“无限”所引起的。他认为崇高的东西的特点就是比其他一切事物都要巨大得多,强有力得多。这一定义只片面地从“形体的量”上分析了崇高的特点,而忽略了崇高美的内容,忽略了事物与人类的社会实践的关系,因而这一定义显得十分空泛、缺乏体现崇高美的实质的具体内容。
Nicole20041414
一、概述崇高与优美的内涵崇高是西方美学的基本形态之一。它的基本内涵是:人的本质力量在经过巨大的已己力量的压抑、排斥、震撼之后,最终通过人生实践尤其是审美实践活动而得到全面的高扬和完整的体现。也可以说,崇高是一种通过人生实践和审美活动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对立冲突中重建起来的具有肯定性价值内涵的审美形态。优美在西方美学中是与崇高既相反又相成的基本的审美形态,同样具有肯定的价值内涵。优美是理性内容与感性形式、理想与现实。个体与社会及自然、自由与自在、主观的合目的性与客观的和规律性的和谐统一。概而言之,优美是理想人生境界与人生实践完满统一的现实呈现和展示。二、崇高与优美的历史探讨在西方美学史中,柏拉图在《文艺对话集》中最早明确谈到了“崇高”。一般认为是朗基努斯的《论崇高》第一次较为明确地把崇高和优美作为两种可以并列对举的美加以概述。在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把崇高与美严格区别开来的,是英国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博克。他在《论崇高与美》一文中提出,崇高感情的根源是“自我保全的冲动”。康德从博克的提法中引申出崇高与美的最重要的内在区别。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说:“崇高不存于自然界的任何物内,而是内在于我们的心里”他强调人类本身的伟大,但没有把人类本质力量理解为物质生产实践,而将它归结为心灵的理性。在康德之后,席勒和黑格尔等几位西方美学家分别对崇高作了进一步研究。在我国,李泽厚在《批判哲学的批判》的结尾如此概括过崇高的内涵:“崇高的基础不在自然,也不在心灵,而是在社会斗争的伟大实践中。所以,伟大的艺术作品经常以崇高为美学表征,即以体现复杂激烈的社会斗争为基础和为特色的。先进战士、亿万人民的斗争,勇往直前,前仆后继,不屈不挠,英勇牺牲,正是艺术要表现的崇高。自然美的崇高,则是由于人类社会实 践将它们征服之后,对观赏来说成为唤起激情的对象。” ○ 1 在中外美学史上,最初有关美的本质和特性的探讨,大体上指的都是优美。英国美学家博克认为:“优美这个观念和美没有多大区别” ,主要是从对象的物性特征以及对相对于人的圣经刺激的角度入手,来论述优美。康德则从对象给人的快感、内在情感、想象等角度分析优美。在康德之后,席勒认为:“美可以同时期待产生松弛和紧张的作用。松弛的作用可以使感性冲动和行事冲动各自安分 守己,紧张的作用可以使两种冲动都保持其力量” ○ 2。他认为,优美是一种动态美,它是精神在感性自然中最充分地得到表现,并给人以最适合感官要求的审美享受的那种美。它更多表现在女性身上。三、崇高与优美的审美特征及其比较研究博克最早对崇高和美进行了比较研究,并从观念的起源和客观性质两个方面,对这两个范畴作了明确的区分。他认为,崇高与美起源于人类的两种基本情欲,即自我保全和社会交往。前者是崇高感的基础,后者是美感的基础。 崇高和优美虽然都是令人愉快的,“二者的判断都不是感官的,也不是伦理 的规定着,而是以合乎反省判断为前提”○ 3。但两者是不同类的审美形态。优美直接引起有益于生命的感觉,对于人有着直接的吸引力并唤起人的游戏的想象,崇高首先因企业、人们生命力阻碍的感觉,接着是更强烈的生命力的爆发,从而克服生命力的阻碍。 崇高作为审美形态,它主要指对象以其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劲健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雄伟的气势,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使人惊心动魄、心潮澎湃,进而受到强烈的鼓舞和激越。引起人们产生敬仰和赞叹的情怀,从而提升和扩大了人的精神境界。在审美意象的形式构成上,崇高往往具有粗犷博大的感性形态,如巍巍泰山、滔滔长江等。在审美体验上,崇高往往给人以心灵的震撼。在人生精神上,崇高总是给人强烈鼓舞,引人赞叹,催人奋进。 优美根源于人类社会交往的基本情欲,与爱的观念有紧密联系,其审美形态一般具有小巧、轻缓、柔和等形式特征,对于优美的对象,常常以清新、秀丽、娇小、精致、幽静、素净、轻盈等加以描述。优美是对人的生命自身、力量的静态直观,使人感到和谐、平静、松弛等愉快和美好。优美是理性内容和感性形式、理想与现实、个体与社会及自然与自在、主观的合目性与客观的合规律性的和谐统一。康德从哲学上充分揭示了崇高和美的区别。确立了崇高在美学中的地位。他认为,崇高和美既有共性又有差异,就共性说,二者都是审美判断,都是自身令人愉快的,并不涉及利害、目的和概念,但又都有主观的合目的性、必然性和普遍可传达性。就差异说,美只涉及对象的形式,崇高却涉及对象的无形式,美引起的美感是单纯积极的快感,心灵处于平静安息的状态,崇高则引起一种包含痛感或由痛感转化而来的消极的快感,造成心灵的惊叹、尊敬和巨大的震荡。 优美与崇高是客体与主体的矛盾在事物中呈现的两种客观状态。崇高主要体现实践主体的巨大力量,更多地展示的是在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矛盾、对立、冲突中显示出来的美,优美作为美的一般形态,侧重的是在实践主体与客体处于矛盾统一、和谐、相对静止状态中显示出来的美。在优美的形态中,自然感性形式往往具有对称、均衡、柔和、比例协调的特点,与之相适应的是生理的快感、情感的松弛快适、心灵的共鸣。例如:中国传统意向花好月圆、芳春柔条、扶疏杨柳等,就基本上属于处在优美状态中的审美对象。即使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外在环境中,虽同属于优美,也会有不同的审美特征。 总而言之,我认为,崇高和优美都是美,却是两种不同形态的美。关于崇高与优美的联系与区别问题,因为对二者的本质理解不同,有些美学家强调崇高的本质的独特性,从而将崇高与优美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崇高根本不属于美的范围(如柏克、康德以及布拉德雷等)。许多美学家则反对这一理论,认为崇高与美具有共同的本质。他们强调美与崇高的一致性,认为崇高是美的最高阶段,崇高本身就是美。从美学史上的争论来看,认为崇高与优美对立的人,大都强调了崇高中的消极和否定的一面.而认为崇高与优美具有共同本质的人,则强调崇高中的积极的、愉悦的方面。
maodougouzaizi
崇高作为一个特定的美的范畴,它具有与优美不同的本质特征。美学中所讲的崇高,是一种庄严的美、刚劲的美、雄浑的美,与伟大、壮美的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 崇高的本质及其在社会生活与自然界中的体现。崇高感的特点,它作为一种庄严的美和雄浑的美,与优美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崇高与优美一样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在对象世界的感性显现,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就在于优美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与客体在对象世界中的和谐统一;崇高则体现了这种本质力量与客体在对象世界中的矛盾冲突的统一。壮美是以力量气势见胜的,属于阳刚美、动态美;优美则以静态的气韵见长,属于阴柔美、静态美。这主要从形态上看崇高与优美的区别。如自然界中的暴风骤雨,崇山峻岭等,都给人以崇高感;而春光明媚,山清水秀却给人以优美感。前者是以力量、气势见胜,后者以神采、气韵见胜,而且优美的事物都具有较强的形式美。它常表现为光滑、清秀、匀称,如长沙的岳麓山,虽然有高有低,但却郁郁葱葱,柔媚清秀,呈现出大自然的秀美。而崇高的事物往往不拘泥于形式美,它常常表现出凹凸不平,不匀称,甚至在形式上有时还表现出几分怪、几分丑。如湖南张家界,石峰挺拔,怪石淋漓,峭壁高耸,显得险峻而又奇特,这就呈现出大自然的壮美。除了在形态上优美与崇高有着明显的区别以外,在美感方面崇高感与优美感也是有着区别的。 优美感侧重于平静和谐的愉悦,得到的是赏心悦目的快乐,即在感受优美的时候,我们的精神是通体愉快的,我们的心境是单纯一致的,我们的感情是松弛舒畅的。而崇高感却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情感反映。如在奇峰突兀的悬崖峭壁之间,我们看到百尺飞瀑散发着雷霆般的声响奔腾而下的时候,我们会感到紧张兴奋,有意无意地会感到自己的渺小,觉得对象不可低挡,不敢贸然地接受它。这就是康德所说的“刹时的抗拒”。但这种惊惧的态度只维持一瞬间,我们立刻会发现它让人敬仰、钦佩。因而当我们惊魂刚定时,欣喜会伴随而来,这时就是崇高事物所带来的崇高感。可见崇高感是一种复杂的审美感受,它并不是一开始就是顺受的愉快,而是有惊奇的恐惧的心理因素的加入,中间又会有转折过程。朱光潜在谈到崇高感时曾指出:对象以巨大的体积或雄伟的气魄突然向我们压来,我们首先感到的是势不可挡,因而惊惧,紧接着自卑感就激起自尊感,要把自己提到雄伟的高度而鼓舞、振奋,感到愉快。所以崇高感由一个不愉快转到极高愉快的过程。一个人多受崇高事物的鼓舞,消除鄙俗气,在人格上有所提高。至于优美感是对娇弱对象的同情和宠爱,自始至终都是愉快的。以上是优美与崇高在形态上和美感上的区别。 在美学史上,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优美和崇高的区别,在我国先秦美学思想上,把崇高、壮美称之为“大”,如孔子用“大”来概括尧舜的功业,这“大”就是伟大、崇高的意思,他把美的形态分为美、大、圣、神四个等级。他指出:“充实之为美,充足而又光辉为大,大而化之为圣,圣而不可知之为神。”这四个等级逐一递升,但都属于美,以美为基础。他所说的“大”,一般指比美在程度上和范围上更为鲜明、广泛、强烈,是一种辉煌壮观的美,相当于西方所说的崇高美。后来庄子也对美和大作了区别。他认为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他所追求的不应只是有限的事物,应当是无限的事物。他认为,一般所说的美只局限于狭小的范围内,是有限的。而“大”则体现了天地之道,是无限的。庄子把无限美称之为大或大美,实际上他所指的也是一种壮美或崇高美。从以上可见,中国美学从一开始就对优美、崇高美的不同本质有所认识了。在西方最早提出崇高美这个范畴的,是古罗马时期的郎加纳斯,他认为凡是崇高的事物总是使人惊心动魄,其境来之情的奇特的东西,如自然界中的江河大海,火山爆发等。而最早把崇高和美区别开来并加以比较研究的是英国经验派哲学家杨格,他说:“崇高的对象在他们的体积方面是巨大的,而美的对象则比较小。”美必须是平滑、光亮的,伟大的东西则是凹凸不平,奔放不羁的。美必须避开直线条,然而又必须缓慢的偏离直线;而伟大的东西则在许多情况下,喜欢采用直线条,而当它偏离直线时也往往作强烈的偏离。美必须是朦胧模糊的,而伟大的东西则必须是阴暗朦胧的。美必须是轻巧娇柔的,而伟大的东西则必须是坚实笨重的。杨格还认为,美与崇高给人的美的享受也是不同的,前者以快感为基础,而后者则以痛感为基础。中西方论述对崇高本质只是作一般经验性的描述,而没从哲学上进行探讨。
叶子青了
优美和壮美 一、优美和壮美:两种不同形态的美 (1)优美 优美作为美的一般形态,以和谐、协调、一致、均衡、统一为特点。优美的本质属性是和谐。在它的内涵中,必然和自由、主体与客体之间均处于协调和完善状态。在外在形式上,它呈现为柔媚、优雅、纤巧、秀丽、飘逸、安宁、淡雅的美。优美能给人轻松、愉快和心旷神怡的审美感受。 从自然的角度看,优美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社会的角度看,优美是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画面:依次出现: 自然景色:杭州西湖 人物形象:唐代舞俑、蒙娜丽莎、椅中圣母、维纳斯 2)壮美 壮美也是一个和谐、自由的审美范畴。它不同于优美的只是它的表现形态,它以雄浑、刚性、壮观、粗糙、怪异、迅疾、巨大为特点。 壮美的外在形式常突破或违背形式美的法则,给人以惊心动魄、振奋精神、开阔心胸、激情荡漾的审美感受。 画面:依次出现:掷铁饼者、高山大河、海洋 二、优美和壮美的区别 优美和壮美没有质的区别,但从量的方面可以作如下的区分。 1.空间形体的大与小。 2.时间上的疾速与缓慢。 3.量上的强与弱。 4.性质上的刚与柔。 5.式上的规则与奇特。 崇高的特点及审美特征 崇高的特点是美处于主体与客体、自由与必然的矛盾激化中。它具有一种压倒一切的强大力量,是一种不可阻遏的强劲的气势。其在形式上往往表现为一种粗犷、激荡、刚健、雄伟、坚韧的特征。作为一种美的形态,崇高广泛地存在于自然、社会和艺术作品中。 画面:依次出现: 自然中的崇高 艺术中的崇高 社会生活中的崇高 崇高与壮美的联系和区别。 1、从形式上看,崇高与壮美有一定的联系,特别是在空间形体巨大的事物上,既可以说其壮美,又可以说其崇高。 2、二者之间的区别。 1)空间形体巨大的事物要划入哪个范畴,则看其在内容上与人的关系如何。看它与人是敌对的,还是与人是同一的。同一即壮美,敌对即崇高。 2)在审美感受上,壮美感是人对与之同质的雄伟事物的欣赏,是从快感到更大的快感;崇高感却是人因战胜了一个可怖的对立体而产生的快感,是由痛感转进为快感。但是,从人类的实践力量发展来看,崇高客体有可能向壮美客体转化。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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