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臭花1
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谈谈我所认识的儒家思想 上完中国近代史内容《新文化运动》后,我对资产阶级激进主义者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儒家传统思想的举动颇为感慨,的确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此举乃破旧习,解放思想之历史顺流。当然,它所破的儒家传统思想早已被封建帝王改造成维护封建统治的封建正统思想,已非“原汁原味”的儒家思想。而纯正的儒家思想中许多思想精髓乃中国传统思想的瑰宝。在当今东南亚,被炒得如日中天。新儒家亦源源不断地在研究舞台上出现,遗憾的是,在它的故乡,似乎冷落的多。我的这篇拙作,算不上真正意义上对儒学的研究,只是简单地想谈一谈我所认识的儒家思想及儒学在未来的重要地位。 (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天地之大德日生”(《周易�6�1系辟》):把天地的最高准则归结为互相能够共存,而不是谁消灭谁,儒家还提出了万物和谐的基本原则:“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故孔子曰:“吾道一次贯之”;孟子主张“仁长而爱物”;荀子认为:顺应自然,应保护自然资源,在鱼畜草木孕育滋长之时“不绝其生,不绝其根”,“以使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荀子�6�1五制》)在这里我们可见,如果儒家代表人物了发展今天的经济的话,决不会一味埋头搞建设而置环保于一旁。 (二)、人与人即人伦关系的和谐。荀子认为人与禽兽的重要区别就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而“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 。他把能否“群”,作为人不同于禽兽的重要标志,可见他对人与人之间关系之重视程度了。另外,他又论述了“和”的力量,这对于医治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病是一副多么好的药方!而且,由于其强调“和”的力量,对于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强化企业精神,无疑也有重要意义。 (三)、人的内心世界的和谐。人有贵贱贫富之差,物有美恶之分,孔子主张“欲而不贪”;“思不出其位,不求不可之物”(《论语�6�1尧日》);孟子提出“养心莫善于寡欲”(《孟子�6�1尽心下》)。对人的欲求以道德之压抑和节制,使人们不去思欲和追求那些不可追求或追求不到的名位和财富,以实现人的心理的平衡。故而孔子曰:“仁者不忧”(《论语子罕》);“仁者静”、“仁者寿”(《论语雍也》)。当今资本主义国家,人之所以寂寞,无聊,空虚,就是因为内心世界的不平衡。虽然孔子指出的修身之道并不是最优妙方,但是,如果能按孔子的指导去做,无疑在性情改善上会有很大收益。 这三种“和”的境界,正是当今世界所追求的,也正是解决资本主义文明所不能解决的一剂良方。其实,这个世界已经出现了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新文明的曙光:那就是包括日本、韩国在内的东南亚文明。这些国家原来任何一个方面的基础皆不强,除了日本起步较早外,其他国家都是在二战后才取得主权独立的。可是,由于他们吸收了资本主义科技知识,并运用儒家的基本思路鉴别并实施之,经济飞速发展。在医治资本主义通病方面,也颇有疗效,令西方国家望而止步。以新加坡为例,它被称为花园国家,这个国家不仅仅是因为环境美而获此殊荣,尤为重要的是在社会秩序方面,的确是个世界花园:犯罪率名列世界之末.他们为什么会收如此成效呢?这正如他们的理论家所称的那样,他们注重运用儒家作理来熏陶国民.所以,国民在行动上均能循然而动。在我们的头脑中,似乎“礼”即为封建礼教,具体内涵是当为封建等级秩序。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礼的范围应该广泛的多,就今天而言,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社会分层中的层与层之间的联系。一个国家中,主席与乞丐,在法律面前的确一律平等。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主席和乞丐在各方面均处于同一水平线上,不存在等级之别。在人们的内心深处,对他们的形象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他们的行为水平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他们的行为水平要求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好为“礼”的范畴。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民都能做合乎自己身份的事,这社会也就自然国泰民安了!儒家文明是新世界文明的必然体现。我相信,未来世界必将循其而行之。走儒家资本主义的路是资本主义世界踏光明大道的一条捷径!当然,未来的世界文明也不是儒家文化的大一统。因为儒家毕竟是中国人的创造,虽然它比其他任何一种文明更能较真实地反映人们的心态,但它还是较多地带有中国人的痕迹。所以未来儒家文明还将吸收某些进步的西方思想,并且也将剔除自身的某些这时的糟粕。例如:在要不要斗争方面,就得兼容并举,保持人内心平静是必要的,但也要不断地改进自身。只有这样,人才能在和谐中求发展。这是修身养性的自然规律,儒家强调的稍有不足,因此,务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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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海外儒学研究·异域汉学家研究儒学的新动向·对传统儒学的新发掘
首先是儒学复兴的问题。由于中国近百年来处于西方经济、文化力量的夹攻之下,传统的思想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曾经一蹶不振,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儒学成为保守、落后、封建、愚昧的代名词。儒学经典的地位一落千丈,儒门冷落,在“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下,不仅儒学被彻底否定,而且连几千年的文化传统也被说得一无是处;甚至出现“所有的中国书都不要读,线装书应丢到茅厕中去”的极端言论。面对着西方文化的挑战和儒学的失落,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哲学教授杜维明先生(美籍华人)坦然承认自己是当代新儒家,对儒家圣哲一往情深,发出了“儒家文化的第三期复兴”的预言。
杜维明认为,“五四”后的这七十年,除了西化思潮和马列主义之外,还有儒学的复兴。他在《大陆儒学新动向的涵意》中指出:应“把儒学、西化及马列看作三个鼎立的、互相抗衡的价值系统”(见《中国论坛》第319期,1989年1月)。并主张中国未来的希望乃在于马列、西化和儒家人文思想三者健康的互动,希望儒学和马克思主义进行深入的对话,并在其中找到结合点。
所谓儒学第三期,就是以先秦西汉儒学为第一期,以宋元明清儒学为第二期,以近代的梁漱溟、熊十力、冯友兰、贺麟等开始的直至今日吸纳、融合、会通西学,以谋求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的现实出路而对传统儒学的继承和创新的现代新儒学为第三期。杜维明认为,如果说儒学第二期发展是针对印度文化,或者说佛教文化的挑战,作为一个创造性的回应,即消化了印度文化,提出一套东方特有的思考模式,而影响超出中国的范围,在整个东亚(包括日本、朝鲜、韩国、越南)范围内成为哲学、伦理学、政治学、教育学的主导思想的话,那末儒学第三期发展就将是对西方文化的一个创造性的回应。他在《从世界思潮的几个侧面看儒学研究的新动向》中论道:“儒学在二十世纪后期放眼二十一世纪有很多战场,有很多奋斗目标,我认为它必须面临着美国文化、欧洲文化、东亚文化(及工业东亚)的挑战。”(《文化危机与展望》,第429页)又说:“儒学应该对他们有启发,因为儒学是人文主义的,是入世的,是力求转变世界的,而对人的理解是全部的,既不排斥人的神性,又不排斥人与自然的关系,更不排斥人与人的关系。”(同上,430页)可见,杜维明把儒学第三期的发展放在世界文化架构中的重要位置上,这是他思想开阔和创造意识的体现。
然而,儒学第三期发展前景到底如何? 能否回击西方文化的挑战? 能否实现“儒学的复兴”? 1964年获得美国南伊利诺斯大学博士并留校执教、取得永久居住资格的刘述先教授,也是第三代新儒家的中坚人物,他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三期新儒学(当代)是否能够表现活力,就要看它能不能继承传统的精神,改造传统的内容,以应付西方的挑战。他在《论儒家思想与中国现实的互动关系》中阐述了新儒家必须作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于儒家思想与精神的再阐释,使其赋有现代的意义,而另一方面是努力作自我扩大,吸收现代一些更合理的方式,而对传统进行解构与改组工作。”(《当代新儒学论文集》外王篇,第14—15页,台湾文津出版社1991年5月版)这种对传统儒学需要新发掘、新诠解的见解是合理的。
异域新儒家对儒学作了多元化的诠释,有了新的发掘。例如,杜维明在《儒家传统与现代化》中就把儒家传统与儒教中国严格区分开来,提出儒家传统是理想化的儒学;儒教中国是政治化的儒学。而儒学的理想化不是儒学的政治化;中国的现代化不是中国的西化。他指出:把现代化混同于西化,是“五四”不少知识分子认识上的通病。他在《儒学第三期发展的前景问题》中揭露说:“阻碍中国强大的进步的潜势和儒教中国的惰性有关,自然经济的保守思想是儒教中国重农轻商的组成部分,家族社会的封闭心理是儒教中国重礼轻刑的理论基础,权威政治的官僚主义是儒教中国重人轻法的必然结果。”(第122页)这就是政治化儒学的弊端。杜维明提倡理想化的儒学,而理想化的儒学就必须彻底批判封建意识形态或封建遗毒。他说,“因为我从1978年以来,常常讨论关于儒学的问题,关于中国传统的问题,过分地强调了传统中国的价值,特别是儒家传统的健康方面的一些因素……”因为“我所面临的多半是西方学术文化的挑战。……假如我生活在另外一个环境,而有相当长的时间这个封建意识形态在我们社会里所发挥的消极作用,那我的注意力一定会转向对封建意识形态的批判,甚至不会过分地强调传统文化儒家文化的重要性”。这里涉及到对儒学的批判与继承的关系问题。杜维明认为,“这个封建意识形态,如果是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积淀,它既然进入到我们血液和骨髓,发生化学作用,发生消极作用,那么,要想像包袱一样抛弃,根本是不可能的”。怎么办呢? 杜教授提出了两个渠道同时并进的解决方式。一是引进西方资产社会所代表的价值,如个人主义、竞争等;一是从传统自身引出源头活水,否则就没有自我主宰的基础,没有真正的认同感。他说:“自我主宰的方向性必须从自己的文化传统和现实中涌现出来,这个自我主宰也是建构新文化的认同。”(以上引文均见《中外文化比较研究》,第115—118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总之,既要继承儒学的优良传统,又要批判地继承传统;既要引进、吸纳西方文化中一些价值泉源,同时又要扬弃批判其浮面现象。这样才能发展、创新理想化的儒学。这就是杜维明所要“复兴”的儒学。用杜氏的话说,就是我们“不得不作番掘井及泉的工夫让儒家传统的源头活水涌到自觉层面”,并且“通过知识分子群体的、批判的自我意识,儒学才有创新和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李毅《中国社会主义与现代新儒学》,第354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其次,是对儒学的新诠释、新发掘的问题。异域新儒家从解释学的道理上把传统儒学中具有生命力的思想,用现代的思想和语言加以创造性的转化。例如,他们对于孔子儒学之核心思想的“仁”,赋予了现代的价值和意义。
新儒家陈荣捷(美籍华人)在《儒家仁的概念的发展》(1955年《东西方哲学》第4期)一文中重新诠解了孔子的“仁”,指出在孔子以前,人们是在统治者对人民仁慈的特殊意义上使用“仁”的概念,而孔子则是“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把仁作为无所不包的、最高的美德的总称,作为排除一切恶的广义的“仁”,它包含了孝、礼、勇、忠等,它需要做到恭、宽、信、敏、惠等。这就相当于基督教中的上帝,是一切真、善、美的源泉,又是所有真、善、美的具体体现。但孔子从未给“仁”下过定义,这正是孔子思想的“深邃之处(见《中国哲学杂志》1975年第2期,《中国人和西方人对仁的解释》)。因为在陈荣捷看来,孔子不把仁的含义固定下来就为后人对仁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例如,在孔子后一百多年的孟子说,“仁者,人也”(《孟子·尽心下》),“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这就把仁诠解为人心了。到了汉儒董仲舒就提出“仁”是“为人”,即“为他”。董仲舒说:“仁者,怛(忧虑)爱人。谨翕(敛)不争,好恶敦俭,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无嫉妒之气,无感愁之欲,无险陂之事,无辟违之行。故其心舒,其志平,其气和,其欲节,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争也。如此者,谓之仁。”(《必仁且智》)这就把孔子的“修己”和“爱人”的思想继承并发展为与他人“无争”,宣扬人不要有“伤恶之心”、“隐忌之志”、“嫉妒之气”、“感愁之欲”等。陈荣捷把它诠解为“为人”、“为他”,而且进一步认为南宋新儒家朱熹以生生解仁,是“对孔子以来各家仁说的最高、最准确、最深刻的概括”(《现代新儒学在美国》,第114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也就是说,“仁”不仅具有社会性,不仅是关心、爱护、帮助他人,而且是生命,是创造。因为在理学家朱熹看来,“理便是仁、义、礼、智”(《语类》卷三),“宇宙之间一理而己,天得之为天,地得之为地,而凡生于天地之间者,又各得之以为性”(《朱文公文集》卷七○)。这就是说,理是唯一存在的,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仁”也就是理创生的。“仁即创生,是生生不息,它体现了宇宙最根本、最普遍的法则,即创造的法则……这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永恒的价值与意义。”(施忠连《现代新儒学在美国》,第114页,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异域当代新儒家杜维明在肯定传统儒学人文精神的现代意义和世界意义时也指出:儒学的基本精神是以人为主,即“它讲的做人的道理,可以适用于全人类。它的价值取向,在于如何使人深入到身、心、灵、神各个层面进行通盘的反省,在于促进人格的无穷无尽的发展”(《儒学传统的现代转化》,第5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版)。香港国际学术讨论会主持者刘述先也说:“孔子所教所依附的社会网络,到现在已明显地过时了:今日既已无君可忠,君臣关系自谈不上天经地义了。但人心中所具有的‘仁心’之感受,也不再适用于现代人吗? 不!可见孔子思想中有与时推移的成分,也有万古长青的成分。”(同上,第517—518页)
笔者认为,上述这种见解不无道理。这是从变与不变的“理一分殊”上发挥儒学传统文化中的“仁”对现代化的作用。传统文化中的“仁”,作为个体人格的最高境界是包括克己复礼、爱人、孝悌、忠恕以及敬、勇、宽、信、敏、惠等众多道德条目的总和,这要“为仁由己”(《论语·颜渊》);作为如何对待别人,孔子的原则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雍也》);“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即爱憎分明,正确待人。
异域的不少新儒家认为“仁”的阶级内容变化了,但“仁”的“修己”、“为人”、“为他”的精神则是永恒的,对过去、现在以至将来都有它的价值。这是难能可贵的见解。比如,在市场经济卷起人欲之海千重巨浪的当今社会,我们应该既要讲经济效益,又要讲效益的仁义道德。
我们讲时间就是金钱和效益就是生命的同时,应该实行儒家的推己及人之道,即我的时间是金钱,则别人的时间也是金钱;我的效益是生命,则别人的效益也是生命,不能牺牲别人的时间和效益,来谋取一己之私的时间和效益,这才符合儒家的德业双修的传统文化的精神。
陈荣捷还把朱熹关于儒家生的观念和道家的“柔弱者生之徒,坚强者死之徒”(《老子》76章)有机地联系起来,他在《朱子评老子与论其与“生生”观念之关系》一文中说:“(朱熹的)《仁说》通篇未尝引用老子半语,然(朱熹的)《语类》云:仁是个温和柔软底事物,老子说:‘柔弱者生之徒,坚强者死之徒’,见得是。盖谓仁之能生,以其为柔,从来儒家绝无此说。”(见台湾《清华学报》新11卷第1、2期合刊本,1975年12月)这就肯定了朱熹给老子应有的声誉,并把朱熹哲学与道家相联系,有着中华文化的两家主干兼收并蓄的理路。
杜维明还对儒家的为人之学作了新的阐述和更深的发掘。传统儒学特别强调读书学习的目的性在于学为人,即学为圣人,以修身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杜维明认为,为人之学是东亚传统的核心价值之所在,它的根本意义就在于以东方特有的方式回答人类的终极关切,诸如:世界最真实的、最高的存在是什么? 生命和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怎样才能成就真实无伪的人生? 如何认识和对待生与死的问题? 如何处理我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等。西方许多学者认为孔子儒学对死与鬼神不感兴趣,只关心现世人的生存问题,不如西方的宗教对人类的终极关切和全面关切,因此儒学是狭隘的、有限的。杜维明反驳了这种观点,指出:“在儒家的传统里,学做一个完善的人不仅是首要关切的问题,而且是终极关切和全面关切的问题。”(见《儒家思想新论》中文版,第49页)杜维明认为完善的人是人性的全面实现,是把希望寄托于人的自身,在日常生活中寻求生命的终极意义。但为己之学不是极端的个人主义,而是自我实现,即人性在现实世界中的展现,开拓自己内在的无尽的精神力量,发掘自我固有的价值,成为一个真正的人。杜维明还指出内省是儒家大力提倡的精神修养的方法和成人的途径,在现代社会对于人的精神的发展仍有积极的作用。这就把孔子的“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作了更深的发掘,使孔子的“志于道”、“据于德”和孟子的“居仁行义”为现代人的人性修养服务。
美国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夏威夷大学哲学教授成中英,是海外当代新儒家的代表之一。他创立了把中国哲学世界化、把世界哲学中国化的“本体诠释学”。
本体诠释学是讨论本体与方法的关系的学说,是把本体与方法结合在一起的哲学理论。在成中英看来,本体指世界的真实,似指实在;诠释“就是一个本体意识的发动,进而成为理性知觉的过程”(《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与世界化》,第117页)。也就是说,作为实在的人的本体意识,对你所得到的知识(即解释)达到理解(或了解)的过程。这种了解是意义问题,是评价问题,是价值判断问题,是开放的理性化过程。
成中英还认为中国的理性不同于西方的理性。“中国人基于一种整体本体的思考,理性趋于具体化。而西方人则趋于抽象化。例如,中国的抽象理性的哲学中“不把哲学自身当作一种演绎的理性活动,而是影响和指导人的活动之一种综合的道德成就”(同上,第98页)。而西方哲学特别重视方法,方法的更替是西方哲学发展的一个动力。例如,古希腊哲学家把方法当作对象,产生了逻辑;基督教神学也是方法意识的产物,用启示的方法来反省人类终极原因和存在的源头。近代笛卡尔就是以怀疑法奠定了西方理论哲学的基础。总之,西方哲学在不断寻找新的方法,不断地反省理性,因而不断产生新哲学。而中国传统的体用不二论,主要是一种本体论。中国哲学主张体用一源、体用不二,认为用是体之用,体是用之体。成中英说,我的本体诠释学最主要的目标是肯定“本体是一元的,方法是多元的,多元的方法要在本体的过程中去实现。如何在本体的过程了解方法的多元,了解本体本身,来实现终极的整体意识”(同上,第280—281页)。这样,他的“本体诠释学”既是他的哲学本体论,又是他的哲学方法论,“是一种认识方法的方法论,也是掌握本体的本体论”(同上书,第259页)。七十年代欧美学术界重新提出了文化多元论,成中英也强调了中国哲学作为认识世界方法的方法论也应是多元的,但又强调地指出实在的本体是一元的,所以,他的“本体诠释学”既是本体与方法结合的哲学理论,又是中西哲学有所结合的创新。
因为在西方哲学中,从柏拉图到现在,都是认同:知识的模型要像数学一样严谨;把数学的模型,把理性的内在的完整性当作知识的最后标准,即精确和结构的完整。但是,现实的经验本身并非数学,并不是像理性一样规范的概念。所以西方的抽象的理性主义无法掌握真正的经验。成中英反思了这种理性主义,提倡诠释、“解构”,这是理性的开放。而且成中英还从中国哲学中找到了解释西方哲学问题的重要工具,这就是“易”学的启示。成中英在《西方现代哲学的发展趋势》一文中说:“中国哲学正是强调完整性、变动性和内部转化。代表这个潮流就是《易经》哲学。《易经》本身包含了内在的理性,也包含了内在的本体意识。它肯定了一个变动的不变与不变动的变,它要肯定一个全体大用和一个整体一元。……在体与用上面,在方法与本体上面,恐怕再没有一种哲学有《易经》那样的灵活性、生命性。”(同上,第283页)又说:“整个理性面临着本体与方法的冲突,在西方还没有发现一种哲学来解决这个冲突,而《易经》哲学在这当中充当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同上,284页)也可以说,中国哲学是本体化的,西方哲学是方法性的。因为成中英认为“西方很早就把理性当作内在自主的活动,所以理性包含着一个辩证的过程,其自身的发展受历史发展的影响不大。它的发展代表理性不断地一种突破,也就是方法意识的不断突破。……与之相反,中国哲学中的方法潜藏在本体意识中,并不把方法脱离本体意识加以独立考虑。……所以中国人的方法往往是要解决现实问题、受现实条件的影响”(见《中外文化比较研究》,第151页)。所以,成中英认为“中国人是本体的,西方人是分析的。……中国人重视整体的和谐,西方人重视分析的差异。……中国人强调从多归结到一,统一的观念非常强烈。”相反,西方人强调“由一到多进行分析。要了解一个事物,首先要了解它的结构、层层深入”(同上,第152页)。同时,“中国的实用主义,是人格修养的实用主义。……西方的实用主义是功利的,……这和儒家所提倡的,讲究过程、境界、精神状态的修身养性的实用主义是截然不同的”(同上,第153—154页)。成中英在比较中西文化区别基础提出的“本体诠释学”的首要意义在于希望主、客体能够相互解释和结合;强调既能相互解释,又能重物重人,起了开放理性,沟通中西哲学和重建“新儒学”的作用。
美国费城天普大学教授、海外当代新儒家傅伟勋(华裔)也提出了“创造的诠释学”,即“中国本位的中西互为体用论”。他《批判的继承与创造的发展》一文中认为“中国文化重建课题的最大关键是在,我们能否与愿否培养多元开放的文化胸襟,大量吸纳优良的西学之‘体’到我们的文化传统”(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86年版,第58—59页)。他分析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史,认为“传统以来过度的华夏优越感”常常“构成我们拒绝外来文化的一大因素”(同上,第55页)。同时,他又在美国《知识分子》1987年冬季号中指出:“只要有助于中国传统思想与文化之批判的继承与创造的发展,西学西潮不论体用,皆可吸纳进来,而与中学融为一体。”(见《大陆讲学三周后记》)他的“创造的诠释学”对自由主义派的“全盘西化论”和“中体西用”的文化路向,都有针对性的批判作用。
猫与老虎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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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家之界定与营建——三论新道家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文化,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生存方式,以道家固有思想加以内在生机的阐释,而探寻本国本民族文化的新生命,这是新道家的意义所在。近十余年来[1],学者探讨新道家问题,呼吁“新道家”学派的营建,乃至酝酿成立全国性、国际性的道家研究机构与创刊专门的学术刊物,不仅是因为此一学术领域的荒芜空缺,更重要是由于道家之学本身内容的重要,与现代新儒家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本民族文化所面临的现实挑战。换言之,探讨新道家之学理与精神,建立新道家学派,乃是21世纪承接民族文化、争取民族生存的一项重要工作。十年以来,笔者关注新道家问题,稍有议论公之学界[2],兹谨略就新道家界定与营建问题的思考具述一二,期之同好。一 新道家之界定(一)“道家”之“道”的语言学、文化学与思想史含义语言学含义在语言学、训诂学上,道家之“道”字解为“道路”。许慎《说文》:“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道”字从“辵”。金文或从“行(彳亍)”、“行止”,写作“衜”。中间“首”字竹简或从“人”。诸形字义皆同。由常用的普通名词“道路”,可以引申出“由”、“行”诸义,再引申出抽象的哲学含义,成为常用的哲学概念。以儒家朱熹解“道”为例: 道训路,大概说人所共由之路。道者,人之所共由。道者,事物常行之路。问:“仁与道如何分别?”曰:“道是统言,仁是一事。如‘道路’之‘道’,千枝百派,皆有一路去。道者,众人之道,众人所能知能行者。道者,人事当然之理。 道者,古今共由之理,如父之慈,子之孝,君仁,臣忠,是一个公共底道理。所谓道者,如天道、地道、人道、父子之道、君臣之道、“率性之谓道”是也。[3]不仅汉籍如此,汉译思想史著作也认同类似的用法,如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论述道家:“这派的主要概念是‘道’,这就是‘理性’。据雷缪萨说,‘道’在中文是‘道路,从一处到另一处的交通媒介’,因此就有‘理性’、本体、原理的意思。综合这点在比喻的形而下的意义下,所以道就是指一般的道路。……道就是道路、方向、事物的进程、一切事物存在的理性与基础。”[2](PP125-126)文化学含义在文化制度背景方面,“道”字或“道”的哲学概念还有更为深刻的渊源与根据。在此方面笔者较为赞同的是江林昌先生的观点,即认为“道”字的本义是“黄道”,即太阳的循环运行,“道”字中的“目”也可以理解为“日”,“止”可以理解为“推步”。也就是说,“道”不是人们行走的普通的道路,而是太阳的运行轨迹。[3](PP315-316)由 “世官世畴”、“技进于道”的上古遗制而言,“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章学诚《文史通义·易教上》),所谓“学术”均与现代所说“技术”相近,“道” 字或“道”的哲学概念起源于“天学”是可信的。思想史含义在思想史上,“道”作为一个哲学概念,自古至今,自儒家至道家都通用。特别是北宋以后,“宋明新儒家”使用了“道学”一语,并将整个儒学统系追释为“传道”。《宋史·道学一》说:“道学”之名,古无是也。三代盛时,天子以是道为政教,大臣百官有司以是道为职业,党、庠、术、序师弟子以是道为讲习,四方百姓日用是道而不知。是故盈覆载之间,无一民一物不被是道之泽,以遂其性。于斯时也,道学之名,何自而立哉!影响所及,以至有学者至今怀疑“道家”之名为汉代晚出且名称不伦。[4]因此,在讨论“新道家”问题以前必须界定,“新道家”之“道”虽然与文字学和思想史上的“道”具有关联,但其本身并非思想史上泛称之“道”,而是具有特指的固定含义,即以先秦道家老、庄、文、列四子为主干,以鬻子、管子、关尹子、鹖冠子等等导源或归宗于老子与“黄老道德之术”的道家诸子为流裔的学派。(二)道家之学三要义道家之学有与先秦诸子其他各家特别是儒家学派明显不同之处,论其差异,以往学者多有阐述,大致不外三种:其一以为儒道互绌,“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史记·老子列传》);其二以为诸子时有所明,更相为用(《庄子·天下》);其三以为诸子殊途同归,“皆务为治”(司马谈《六家要指》)。三种阐释以外,更有其四,以为诸子皆有所本而同出于三代王官(刘歆《七略》)。由道家出于史官、天官而言,其源流之久远,居道术为大宗,较其他诸子更为优越,降至晚周之际,影响所及无所不在,实为先秦诸子各家学术兴起的最大滋养与共同背景。而道家之学所包涵的内容也最为广泛,要之,则有自然(物性)之学、形上之学、无为之学三大要义。自然(物性)之学道家对自然的关注,是将人类视为自然的一个部分,人的生命、躯体、性情,完全都在自然之内,而非以天、地、人并列为三。换言之,自然不是与人类社会(人文)相对的一个概念,更非指人类的生存环境而言。自然是天地万物的共同居住与和谐并存的共同环境。“自然”这一概念的本义,意谓天地万物都各自体现着“道”,天地万物的天性、自性、本性,亦就是“道”的体现。“道”遍在于万物,而不外在于万物,换言之,并不存在一个凌驾于万物之上的主宰之“道”。但是,“自然”又绝非意谓着万事万物可以极端任意发展,并非如西晋郭象注庄所理解的“自尔”、“独化”。天地万物相互关联而存在,万事万物间的一大关联就是“道”。“道”一,“道”恒(常),故万事万物永远关联而存在。道家将人类、生命与无生物都视为“物”,宇宙天地间的一切存在都是“物”。都是物便都有共同的“物性”,“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物与物何以相远”(《庄子·达生》)。道家相信凡存在的事物本性都同,所以道家主张万物平等。形上之学但是道家不认为人类的感官感觉可信,宇宙万物的存在,有超出人类感官感觉之上之处,“夫物,量无穷,时无止,分无常,终始无故,小而不寡,大而不多……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另一方面,道家对于宇宙事物的认知,也具有超出感官感觉的能力。道家又以对“形下”的分析为基础,而提升、获得了“形上”的成就。《易经》为儒家传承的三代先王政典,易学与老学近似而不同。易学主旨为“因天道以明人事”,老学则舍弃人事而取法天道。易学重在阴阳,老学重在有无。“阴阳”是一相对概念,二者互为消长,而不可以互相取代。“有无”是一绝对概念,“有”就是“无”,“无”就是“有”,二者异名同实,各自代表着抽象思辨中的不同环节。“有”是宇宙万物的存在,“无”是宇宙万物存在的终极根据。从思辨逻辑上说,有一个“有”,有一个“无”,无是绝对的,是纯粹的。但是从实质上和整体上看,无并不是片面的和孤立的。无不是对世界的物质本质的否定。正相反,无表示着世界万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表示着世界万物的统”,但是从实质上和整体上看,“无”并不是片面的和孤立的。“无”不是对世界的物质本质的否定,正相反,“无”表示着世界万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表示着世界万物的统一与和谐,而“有”所根据的“无”,也就是“有”本身。“道”是“有”和“无”的统一,是形而上、形而下的统一,是物理的宇宙论和哲学的本体论概念的统一。无为之学先秦诸子百家均以周文疲弊、上下失序为背景而期以重新获得真理,其思想体系之构建亦无非以政治实践为目的,故先秦哲学本质上都是政治学。道家的政治理想具有两个不同层面,就老庄而言,是由形上本体论中引申出“无为无不为”层面,由形下相对论中引申出“贵柔”与“安时处顺”层面。政治理想之“无为”与“无不为”,与哲学思想之“无”与“有”对应。“无”即是“有”,“有”即是“无”,故“无为”即是“无不为”,“无不为”亦必须通过“无为”而获致。“有无”为哲学上的绝对概念,而“无为无不为”即成为政治上无所不包宏大至极的运作。就此而论,道家的政治理想其境界最高。在形下方面,道家认为“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老子·二十章》)相对存在、互为消长的双方,彼此因依而存在,所以都不具有绝对的根据。而其并存之法则,莫善于“负阴而抱阳,知雄而守雌”(《老子·二十八章》),故老子“用阴”而“贵柔”,与儒家用阳而贵刚健不同。要之,道家“相对”之学以“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四十三章》)为途径,其形下部分亦皆精彩。(三)新道家之新义新道家之“新”,其含义并非仅就时间概念而论,亦非脱离道家学说本义而予以根本性的改变。自凡晚近以来国家民族所遭遇之新困境、新挑战,皆得据道家立场以回应之,新道家之新义,为时势之新与阐释之新。由国家民族方面而言,“生存”不是一肉体层面,而是一文化层面,肉体的存在并不足以展示存在,文化的存在才真正可以称之为存在,个人的年寿生死皆不足惜,重要的是“技”与“道”的延续。凡能占据道家之学的立场,对以往之历史与学术传统予以“理解之同情”,延续国家民族之“文化大生命”,心率旧典,信而好古,皆得以新道家之名义相称。新道家一语系包真理系统而言,内涵学理、信仰、为治三层面,而非单纯学理或信仰或履践。据今日“为人之学”之“大环境”,而欲行古人“为己”、“弘道”之事业,是否可能具备此一历数?单就操作层面来说,比较宋明新儒家之建立,新道家之建立是否应当具备此一过程?二者均待智者深论。笔者限于学力,仅就庶几可及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一)找到周敦颐——以宋明新儒家之建立为参照周敦颐在宋明新儒家的建立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仪式性”作用。前引《宋史·道学一》又说:文王、周公既没,孔子有德无位……孔子没,曾子独得其传,传之子思,以及孟子,孟子没而无传……千有余载,至宋中叶,周敦颐出于舂陵,乃得圣贤不传之学,作《太极图说》、《通书》……宋明新儒家继汉唐经学之后,跨越千年而起,直承孟子,表明学术学派的兴起,有不为时间所阻断者。单就操作层面而言,宋明新儒家的建立过程,全由朱子对于周子的推崇而实现。考其所以如此,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第一,恰好为宋初先驱长辈。众所周知,在宋儒诸学案中,周敦颐既非最早,也非大宗,“大抵近世诸公知濂溪甚浅”、“即濂溪二子,亦失其家学之传”[5](P21),但若以辈分粗论,周敦颐在“北宋五子”之中确实年长一辈,使得自“初祖”以至朱子有一恰当的时间作用(适当的连续与适当的间隔),亦无可否认。第二,恰好为二程之师。周敦颐是否为二程传道之师,自当世学者已多表怀疑。《程氏遗书》所载,二程只称周敦颐为茂叔而不称先生,平生绝口不提《太极图说》,而门下弟子游酢至称“周茂叔穷禅客”。全祖望称:“濂溪之门,二程子少尝游焉,其后伊洛所得,实不由于濂溪……今观二程子终身不甚推濂溪……予谓濂溪诚入圣人之室,而二程子未尝传其学。”[6](全祖望《濂溪学案序录》P480)但周敦颐确曾为二程之师,亦绝不可否认。第三,恰好著有《易通书》。宋代新儒家学者当世少有显达,退居治学,往往以诸子位置自居而回避经术,表明诸人与当世政治的并立立场,至元代表彰朱子,乃是再次升子为经。但子家有一形式要求,即须留有文字,如先秦诸子之例,凡有言论直接或间接留于后世者,皆得称之为子。而周敦颐著作十分单薄,《太极图说》仅三百余字,《通书》三千余字,且在当世亦不知名。如钱穆先生所说:“北宋理学开山有四巨擘:周敦颐濂溪、张载横渠、程颢明道、程颐伊川兄弟。此四人皆仕宦沉沦,不居显职,在中朝之日浅,并未在治道实绩上有大表现。论其著作,濂溪分量特少,独有《易通书》与《太极图说》,一是短篇,一是小书,据朱子考订,《太极图说》亦当附《易通书》,非单独为篇,是则濂溪著书仅有《易通书》一种。”[5](P13)但是,周敦颐毕竟有一完整“子学”著作,从而使得逝者已逝之后,“阐释”的作用得以成立,而文本阐释初亦不必限于文字遗产的数量多寡。后朱熹与吕祖谦合编四子《近思录》,《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一句跃居十四卷之首,全由朱熹“发明”而至。具备这几个条件,宋明新儒家的儒统乃可以获得全新的建构,即:孔子→子思→孟子→周子→二程子→朱子。在学理会通方面,顾炎武曾写有一则短篇札记,所关联的则是一个大问题。顾炎武写道:《五经》无“真”字,始见于老庄之书。……(原注:今谓“真”,古曰“实”;今谓“假”,古曰“伪”。)……隆庆二年会试,为主考者厌《五经》而喜老庄,其程文破云:“圣人教贤者以真知,在不昧其心而已。”始明以《庄子》之言入之文字。自此五十年间,举业所用,无非释老之书。彗星扫北斗文昌,而御河之水变为赤血矣。崇祯时,始申旧日之禁,而士大夫皆幼读时文,习染已久,不经之字摇笔辄来,正如康库仑所受邻舍女巫之邪声,非十年不近乐器未可得而绝也。虽然,以周元公(周敦颐)道学之宗,而其为书犹有所谓“无极之真”者,吾又何责乎今之人哉?[7](卷十八《破题用庄子》PP659-660)虽仅“真”之一字,亦足说明宋明学者对于回避异端概念术语而保持本门学术之醇的讲究与敏感。“醇儒”问题,自汉代已提出。降及宋明,内有佛道异端之争,外有辽金华夷之辨,问题更显突出。二程之所以称道张载《西铭》一篇,即由其纯用儒家概念术语之故,谓韩愈的《原道》“语固多病”,而“《订顽》(《西铭》)之言极醇无杂,秦汉以来学者所未到”、“子厚之文,醇然无出此文也,自《孟子》后,盖未见此书”(《程氏遗书·二先生语二上》)、“此横渠文之粹者也。”(《程氏遗书·二先生语四》)而朱熹也由“不杂”一面为《太极图说》辩解:“《太极》之旨……绝无毫发可疑”(《朱子文集》卷四十二《书(知旧门人问答)·答胡广仲》)、“《西铭》《太极》诸说,亦皆积数十年之功,无一字出私意……不著毫发意见夹杂”(《朱子文集》卷三十八《书(问答)·答黄叔张(黄维之)》)。特别是周敦颐著作虽少,而“无极而太极”一语本来自道家陈抟,朱子则大加表彰,用以延伸易学“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形上概念。“无极”概念来自道家陈抟,“此层即朱子亦不否认”[5],当世道家亦无争辩,倒是儒家学者内部有陆氏兄弟的激烈反对,引起所谓“朱陆之辨”。陆九渊反对“无极”概念的主要原因,即因为其援引道家:“‘无极’二字出于《老子》‘知其雄’章,吾圣人之书所无也”[6]紧紧咬住“从人脚跟,依他门户”[7]一点不放。陈钟凡先生曾说,老子“则已先敦颐千百年而建此玄学上之一元论矣” [8](第五章《周敦颐之图书学说》PP32-35)。老子之“道”与《易传》之“道”不同,由形上概念来看,老子的概念始于“无”,《易传》的概念始于“太极”,相当于老子的“有”,较老子退后一个阶梯。由此在魏晋以迄两宋的儒家易学传承中,便不得不与道家相接触,借用老子 “无”的概念以建立儒家“无极”的概念,借用老子的“有生于无”以建立儒家“无极而太极”的理论,从而完备儒家的形上学体系。朱熹说:殊不知不言无极,则太极同于一物,而不足为万化之根;不言太极,则无极沦于空寂,而不能为万化之根。只此一句,便见其下语精密,微妙无穷。而向下所说许多道理,条贯脉络,井井不乱,只今便在目前,而亘古亘今颠扑不破。(《朱子文集》卷三十六《书(陆陈辩答)·答陆子美(陆九韶)》)这里,朱熹仅就“无极”概念的妙处极力申述,然而却始终不肯将借助道家之学重建儒家形上体系的真相说破。其真相就是:对于道家概念的借用,不可以直接援引,而可以有间接的阐释。换言之,宋明新儒家乃是通过间接的阐释而获得了对于道家之学以及佛学的兼容并包。[8] (二)考据、辨伪与文献学问题自20世纪初开始的关于《老子》考辨问题,论老子思想之影响与其记载之隐约的反差,论其争论之大、聚讼之久,以及现代考古学所得印证的戏剧性结果,都足以为学界典型。当中华文明发展到了现代时期,学者沿着一线怀疑,汇聚了几乎当时所有精英,用了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进行了一种“没有定论”的研究,这一现象本身已足以说明中国现代学术走向的一个侧面,其中反映出的不仅是研究结论的问题,而且是方法和方向问题。特别是由于考古学的发展,居然鬼使神差般在学者获得定论之后,古代道家文献以一种连续的状态出土问世[9],轻而易举地将这些结论全体推翻,这种恶作剧式的反差,不能不令人惊叹,续而接受沉重的反省。怀疑精神与疑古、辨伪方法与辨伪学史需要清晰划分。凡治学术,怀疑精神与辨伪方法永远都是最为基本的前提工作。但是,自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以“对二千年之中国传统史学予以毁灭性的打击”[10]的“疑古学派”的方向,需要彻底扭转;以“造伪”和“辨伪”一组概念解释主观古代学术史,以“造伪运动”和“辨伪运动”说明“古人缺乏历史观念”的“中国辨伪史”理论[11],需要基本否定。 在疑古思潮影响下,长期以来对于道家学术的有限研究,多数是怀疑性的文献学研究,或否定性的批判研究,略加少量传统训诂考据余绪而已。老、庄、文、列四子的生死有无问题,经典著作的真伪传承问题,如铁索横江,横亘百年。诸如直承四子问题,西方物理学的比较问题等等,遑及一提。幸有简帛文献的大量出土,说明疑古所作种种分析,即使逻辑上完全有理,“迄为定论”,在新出古文献面前,仍可完全推翻。说明关于古代文献与古史的辨伪考据,特别是关于思想史文本的考据,其规矩原则多有出于常理之外者,故尔有另辟蹊径的必要。(三)儒道互补——守道家之纯而不辟儒如前所述,汉代刘歆论诸子起源,“出于”何者,“起于”何者,认为诸子皆源出三代王官,亦即诸子同源。由此而论,道、儒二家会通互补,返本归原,乃是预料中的必然归宿。梁启超先生曾经指出:“道家哲学有与儒家根本不同之处。儒家以人为中心,道家以自然界为中心。儒家道家皆言‘道’,然儒家以人类心力为万能,以道为人类不断努力所创造,故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家以自然界理法为万能,以道为先天的存在且一成不变,故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1](第八章《道家思想(其一)》PP122-123)古来学者所谓道、儒二家的“互补”,有一极为辩证的形式,即二家之学正相对立,复因其正相对立而恰为互补。道家主于自然,而儒家主于人文。主于自然,故以自然(物性)之学、形上之学、无为之学为其三大要义,其科学即其哲学,其哲学即其政治学;主于人文,故亦以人文、伦理、生生之学(仁道、王道)为三要义。“天”、“人”概念是中国古代不同于西方“主”、“客”二分而特有的最大一组哲学范畴,道家与儒家都讲“天”讲“人”,道家实际上更倾向于“天”的一极,其所谓“人”并非独立的“人”而是与天地合一的“人”,儒家实际上更倾向于“人”的一极,其所谓“天”并非自然之“天”而是人事之“天”。道家与儒家二者,一天,一人,沿着各自的一极对立发展,同时又共同构成了由“天”、“人”一组概念标示出的同一个完整的坐标体系。 现代新儒家是近百年来影响最大、成就最大的学派,但现代新儒家发展至今,也显露出若干缺憾,缺乏鲜活、凌厉的文化动力,虽然致力于以“内圣外王”开出新时代的民主科学,但由儒家“内圣外王”实开不出民主科学,终至处境维艰,后继乏人。另一方面,现代新儒家学者如梁漱溟、熊十力、钱穆、牟宗三、王邦雄等人都是通才,要求对全部中国哲学史进行重新认识,因之在其新儒家的著作中也包括了许多对于老庄道家学说的论述。又由于现代新儒家学者是在整体上省视中国哲学史,因此在其研究道家之学的时候,就能够站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具有比一般的道家研究更加深邃的见解。所以,现代新儒家虽然保留有先秦宋明儒家辟除异端的余绪而不认同道家学说,实际上却仍然具有道、儒互补的形态。道家与儒家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传统的主干。二者皆流也,而非源,故尔一荣俱荣,一辱俱辱,和而不同,相得益彰。要之,新道家必须在能自明其本的基础上,守道家之纯而不辟儒,才可以顺应时势,对于民族文化作出积极的贡献。(四)道家经典的疏证与阐释——继续许多寂寞的工作关于古代学术经典,古人有“疏不破注”、今人有“证而不疏”[12]之说,其用意无非表示对于古代学术的承接与敬意。受现代思潮影响,关于道家经典著作的疏证非常不足,连带影响了文本阐释的水准质量。在此方面,笔者曾试举《老子》一章、二章为例略作分析。据严复、熊十力、牟宗三说,疏证《老子·道经·一章》“玄之又玄”之“玄” 的本义是精微,用为名词,意为会同,并无玄妙、玄虚之意。“玄之又玄”意为同之又同,如果将“玄之又玄”解释为“深奥而又深奥”、“深远啊又深远”等等感叹语句,是令人难以相信的。作为大思想家而言,老子何得有此言论?[13]据河上公、严遵旧注及陈鼓应、余培林说,疏证《老子·道经·二章》的“有无相生”与《四十章》的“有生于无”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可以相混。“有无相生”属于形而下之“器”的层面,是老子所否定的。其中“有无”是一般名词,是相对的关系,二者相互依赖而存在,相反相成,互为消长,而不能互相取代。“有生于无”属于形而上之“道”的层面,是老子所要阐明的主要思想。其中“有无”是抽象概念,是同一的关系,无即是有,有即是无。“无生有”或“有生于无”是就逻辑上的先后而言,实际上无生有就是无成为有,有生无就是有成为无。[14]笔者并曾统计建国以来大陆所见今译约50余种,不肯雷同者仅一二家而已。要之,由“理解之同情”角度,作出维护文本章句结构的疏证与阐释的学者,其实很少。新道家之营建,有必要在充分承接古注的基础上,注意民国学者乃至现代新儒家学者的研究,吸收新出简帛文献的学术成果,在可以预见的21世纪的学术发展中,继续许多寂寞的工作。参考文献:[1][宋]黎靖德.朱子语类[M].北京:中华书局,1986.[2][德]黑格尔(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3]江林昌.夏商周文明新探[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4]孙景坛.关于道家研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J].南京社会科学,2001,(10).[5]钱穆.朱子学提纲[M].北京:三联书店,2002.[6][清]黄宗羲.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7][清]黄汝成.日知录集释[M].长沙:岳麓书社,1994.[8]陈钟凡.两宋思想述评[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9]张京华.朱子所论《易传》“一二四”与《老子》“一二三”问题及其得失[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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