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究竟怎么了555
写过论文的都知道,在论文的最后要写上所有的参考文献,但是参考文献通常比较长而且还有复杂的格式,如何既快速又准确的写出来这个参考文献呢,请看下面的分享。方法/步骤 首先打开中国知网 如何在论文的最后添加引用的参考文献 在知网的搜索栏内搜索你要添加的文章。以《中国古代法》这篇文章举例,在搜索栏中输入这几个字,然后点击搜索。 如何在论文的最后添加引用的参考文献 点击搜索后,知网上会出现好多个相关的文献,此时你要找到你要引用的那篇文献,并打开,然后点击“导出参考文献”。 如何在论文的最后添加引用的参考文献 点击导出参考文献后,是下图所示的界面,然后点击:“复制到剪切板” 如何在论文的最后添加引用的参考文献 5 点击“复制到剪切板”后就可以打开你的论文,在论文的最后粘贴该参考文献。这样你就可以准确无误,而且不用自己改格式的添加该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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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251.[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194.[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29.[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219.
一般情况下学校都是不会要求学生查重论文中的致谢部分的,致谢部分其实就是以自己的真情实感来写出自己对学校、导师以及父母的感谢,一般这个部分不是也别的重要,所以不会
参考文献早word才能国内外分开。在word中选择刚才修改的Endnote参考文献格。即可得到两部分参考文献,且都是从1开始编号的,编辑中英文即可。按照字面的意
1.连续出版物的格式 标引项顺序号 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起止页码. (外名可缩写,缩写后首字母大写,并省略缩写点) 2.专著的著
在正文书写完毕后,空两行(宋体小四号),再书写“参考文献”四个字(居中),“参考文献”使用宋体四号加粗,前后两个字之间不空格。“参考文献”书写完毕后空一行(宋体
在论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方法如下: 首先,打开中国知网,找到你需要参考的文献,然后点击文献条的引用符号(图一中的红色圈圈),接着在弹出的引用格式中选择你所需要的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