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字哈烦躁
浅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大家都写过论文,肯定对各类论文都很熟悉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浅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相互作用关系的研究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论文关健词】 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相互作用改善
【论文文章摘要】 本文主要是通过分析技术创新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指出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和动力,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完善和变革公司治理结构来更好的促进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一、技术创新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1、技术创新概念
创新概念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 , A , Schumpeter)于1912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的。他认为,决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创新活动,把创新定义为一种生产函数的新设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在他看来,企业家就是一个创新家,企业家的精神就是创新。缪尔赛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技术创新概念作了系统的整理分析。他认为:“技术创新是以其构思新颖性和成功实现为特征的有意义的非连续性事件”。
国内的学者彭玉冰、白国红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建立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生产体系,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傅家骥等认为:“技术创新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
2、对公司治理的作用
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就是技术创新,这就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实行。而企业技术创新战略的制定与实施是在公司治理结构设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对实现对技术创新活动有促进作用。因此,技术创新的成功必须依赖于:一是管理者必须科学的进行创新决策,减少创新的未知性;二是发挥管理者的创新积极性和战略眼光,以减少较高风险性;三是筹备创新所需备的资金,这是创新收益滞后的直接要求。而上述几个方面都可以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得以解决。
二、公司治理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技术创新是生产力的范畴,公司治理是生产关系的范畴,即技术创新决定公司治理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有反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妨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在进行的技术创新活动同时,在管理者、投人、成果分配以及创新模式等方面都受到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1、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在技术创新的实施中,管理者是企业创新的主体,必须要有高度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具体说来,管理者的创新意识有以下特征:一是创新动力,即激励或刺激管理者从事创新活动的物质与精神因素。二是创新能力,如机会的识别和把握能力,快速组织与实干精神等。三是创新权力,包括与创新决策和实施相关的其它权力。四是创新决策,即管理者创新选择的范围和对象,如创新内容、创新策略和创新方式的选择等。企业的管理者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会产生两种不同的选择:一是选择墨守成规,不会给企业短期内或在管理者任职期内带来损失;二是选择技术创新,承受巨大风险,一旦成功,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中管理者与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这种关系,这就要求管理者的变革必须与企业技术创新同步进行,管理者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意识对推动技术创新活动至关重要,是企业顺利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前提和首要任务。
2、公司治理结构对技术创新投入和成果分配的影响
从技术创新的投人方式来说,技术创新活动需要企业的所有者、管理层、员工以及政府等对其相应的投人。企业主要是以资金和人力资源对其投人;政府主要以政策支持上对其投人。这些投人必定要涉及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权责利。因此,公司治理结构必须完善各利益相关者的权责制衡体制,以保障创新的顺利开展。
公司治理结构决定了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和享有权力,各利益主体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决策权、自治权与参于创新程度都影响了技术创新的绩效。因此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股东的利益保护是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目标,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模式也成为了现在公司治理模式的发展方向。
三、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技术创新的发展
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就是技术创新。由于技术创新的未知性、高投入性、回报滞后性,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实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从而有效地顺应技术创新活动的发展。
1、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技术创新决策的科学性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基础,要建立决策有序,监督有效的治理结构。一是确保企业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权,实行持股主体多元化,解决所有权的虚置问题。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有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有一定控股股东,以便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二是完善董事会建设,通过股东大会的选举,推选出的非公司执行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保证董事会对股东承担受托责任,消除“内部人”和“一言堂”等阻碍公司有效运转的现象。三是提高监事会的监督素质,加强分析研究的能力,积极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结构,解决技术创新资金的来源
为保证技术创新活动的有效进行,需要了大量的资金作为保障。完善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产品市场竞争机制,加强产品的市场治理整顿,规范产品市场秩序。二是完善经理市场竞争机制,公司的经理人存在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经理人员常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公司经营劣迹,利益受损。三是完善公司控制权市场竞争机制,如果公司业绩差,股价下跌,这就导致其他公司大量收购该公司股票,控股该公司,导致高级管理层的频频该组,导致大量项目停滞,资金流失。
3、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发挥利益相关者对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
企业把股东、管理层、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都纳人公司治理结构中,建立共同治理机制,可以调动各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资本组织形式,从而发挥他们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另外,使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经营、决策、创新等享有一定的表决权,从而更加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共同推进企业的发展。
四、结论
公司治理结构必须适应技术创新的要求,否则会影响技术创新的进行。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给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动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共同治理机制。高级管理层在企业创新活动中发挥积极性,科学地进行创新决策,从而有效的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实施,这样才能顺利推进企业的发展。而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核心的作用之一便是对经营者进行激励与约束,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合理的激励与约束体制的设置来调动企业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管理者的创新热情,使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可持续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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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关系一、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内容比较 1.公司治理的内容。公司治理可以细分为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本文根据整个公司治理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即本文的公司治理包括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两个部分。具体而言,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1)股东权利保护和股东大会作用的发挥;(2)董事会的形式、规模、结构及独立性;(3)董事的组成与资格;(4)监事会的设立与作用;(5)薪酬制度及激励计划;(6)内部审计制度等。这些内部治理方面制度安排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激励、约束和决策机制。从市场体系的角度看,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1)产品市场。市场压力是大部分自由市场经济防止商业公司滥用它们的权利和长期维持经营的基本机制。公司治理都要依赖产品市场。规范和竞争的产品市场是评判公司经营成果和经理人员管理业绩的基本标准,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能起到激励和鞭策经理人员的作用。(2)经理市场。功能完善的经理市场能根据经理人员的前期表现对其人力资本估价,因而能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3)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又可以划分为股权市场的治理机制和债权市场的治理机制两部分。(4)并购市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活跃的控制权市场作为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有独特的作用,适度的接管压力也是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并购机制的发挥需要支付较大的社会成本和法律成本,而且需要发达的具有高流动性的资本市场作为基础。(5)市场中的独立审计评价机制。这主要靠市场中立机构,如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和律师事务所等的客观、公正的评判和信息发布。外部治理机制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主要是利用市场机制让经理人员感受到持续的、无处不在的压力和威胁。它与内部治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 2.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是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大要素组成的,只有当这五大要素都存在且有效时,我们才能判断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1)控制环境。它是构成一个单位的氛围,影响单位内部人员控制其他成分的基础。它包括员工的诚实和职业道德、员工的胜任能力、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参与、组织机构、权利和责任的规定等。(2)风险评估。单位为取得其目的而确认的分析相关风险,以构成进行风险管理的基础。通常风险来自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员工聘用、采用新的信息系统、新技术的应用、企业改组、新会计方法的采用等。(3)控制活动。对所确认的风险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单位目标实现的政策和程序。它包括业绩评价、信息处理控制、实物控制、职务分离等。(4)信息与沟通。与财务报告目标相关的信息系统方法和记录。它可以确认和记录所有有效的经济业务,以便适当归类、提供会计报表,在财务报告中揭示经济业务。(5)监督。评价内部控制实施质量的过程,即对内部控制设置、运行及改进活动的评价。根据内部控制具体实施的机制,内部控制通常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又称为“管理控制系统”,它是建立在公司治理基础上,通过检查和改进有关管理政策和程序,有效控制企业运行,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效益,实现投资人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第二个层面是企业的会计制度,又称为“会计控制系统”。它通过适当的业务权限设置和授权,准确的会计记录,及时的实物盘点,以及公允的报告等程序和方法,保证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信息的可靠性,保障投资人财产安全。这一层内部控制制度可以认为是最具体的控制。因为控制制度能否生效,取决于是否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方取得适当的信息,而会计信息的存在与有效传递,影响到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的发挥。 3.结论。由此可见:(1)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容存在显著区别。首先,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要素不同。公司治理包括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内部公司治理主要是企业内部权利与责任的划分,外部公司治理主要是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而内部控制主要由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两个层面以及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程序、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大要素组成。其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结构不同。公司治理是由两个线形结构即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组成。内部控制则是一个塔形结构,监督处于塔尖,控制环境处于塔基,风险评估和控制活动是塔身。再次,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内容的侧重点不同。公司治理的内容更注重对企业整体的把握包括权责划分以及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控制的内容则更注重对企业内部具体经营及生产活动的管理。(2)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容又存在一定联系。由二者的内容不难看出内部控制的内容可以看作是公司治理内容中关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延伸和具体化,内部控制的内容是统一于公司治理的内容的。健全的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保证。内部控制处于公司治理设定的大环境之下,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内部控制能否有效运行,与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关系。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中,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效果,并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反之,若没有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无论设计如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流于形式而难有好的效果。其次,公司治理中一些内容也属于内部控制,如组织规划控制实际上就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之间的组织规划,二是经理领导的内部管理机构、岗位和人员之间的组织规划。前一个层次实际上是公司治理问题。因此,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内容上有一些重合的地方. 二、我国企业公司治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公司制企业虽然经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已经有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多数企业的前身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成长起来的国有企业,国家在对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由于观念手段以及环境所限,仍然存在严重的行政干预现象,使多数公司只是挂了一个股份公司的牌子,并没有真正形成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其它中小型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 1.普遍存在股东大会虚设现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行使出资人权力的合法机构。股份制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如公司议程的变更,公司董事的任免,公司的解散与合并等,都必须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方案,如重大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都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各国法律法规一般都对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出法律规定。我国公司法中也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权,并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形式、召集方式与次数等。但是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在众多股东中,只有极少一部分愿意参加股东大会并表达自己的意愿。这常导致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发挥功能。股东大会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决定直接影响到董事会和监事会。2.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没有形成严格的权力制衡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要形成决策、监督与执行之间相互制衡关系,保证治理公司的权力不被滥用。因此,各权力机构的人员一般不能交叉重叠。而我国股份制公司权力层次中存在严重的职位重叠现象,董事长与总经理一人担当的情况非常普遍,尤其表现在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公司。这严重地影响了公司决策执行质量和市场经营风险分散原则,也是导致我国企业决策失误、经营管理低效率的主要原因之一。当然,并不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就一定会产生权力滥用。西方国家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情况也非常多,但是这些国家的经济基础与我国的不同,公司制企业源于这些市场经济国家,而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因而我国公司更应注意权利与责任的划分。 3.经营者形成机制存在严重误差。根据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通常由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在经理市场上通过考核录用公司经营者。而我国并没有形成一个能够提供、监督与考核经理能力与业绩的经营者市场,在国有大中型公司中,经营人员的产生基本上由作为所有者的政府部门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的人事录用方法进行,使得经营者的形成机制失常。再加上治理结构上的缺欠,造成了长期无法形成有效的经理市场并使经理们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市场约束。 三、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1.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缺乏规范从而导致内部控制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科学规范,关系到企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公司内部治理不健全直接导致了内部控制的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情况是:绝大多数公司,尤其是由原来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的公司,其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核心机构虚设,经营者行为得不到监控,并由此导致了公司内部人员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牵制,进而影响内部控制的实施和健全。 2.由于公司外部治理缺乏规范从而导致内部控制的监督与检查不力。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和法律规范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完善,需要规范合理的公司外部治理环境作基础,否则公司很难自觉地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任何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的执行,都需要有外部规范的推动与监督。国际上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大都通过立法的形式要求企业对外界出具内部控制状态的报告,有些国家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我国也从1999年开始,对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增加了内部控制的内容,但只提交报告,不作公开披露,这无形中减少了公司管理者来自于外界的压力,从客观上对其内部控制松弛现象起到了纵容作用。 根据对我国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到我国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这是我国公司制企业改革的压力和动力。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更有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因此在对我国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进行改革和完善的同时应更多地将两者联系起来考虑,以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 通过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关系研究,不仅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且意识到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层面下,才能更好地加强内部控制。对我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必须认识到我国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领域还比较欠缺,有待改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国的公司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机会,同时,也增加了竞争的压力。要想在国际市场争得一席之地,就必须放弃以往粗放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从严治理,集约经营,这首先要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并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各项要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建立健全科学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努力创建世界一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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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对中国公司的启示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可以分为: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以及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模式。实际上,东南亚国家的家族控制模式与德日的股东监控模式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共同特点均表现为大股东的直接监控,只不过在德国 和日本,大股东主要表现为银行或大财团,而在东亚国家,大股东主要为控股家族。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内部人控制”的公司治理模式的出现是因为在国家经济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阶段,由于市场机制发育滞后、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引起的。因此,公司治理模式实质上可以分为两种:英美的市场监控型和德日式的股东监控型。20世纪80年代,由于德国和日本的公司后来居上,在全球市场上对英美的公司造成巨大威胁,引起了公司治理专家对英美的外部监控模式进行反思。一些专家认为,德国和日本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得益于其有效的内部监控模式,因此,在这一时期,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倍受推崇。然而,90年代以后,随着以内部监控为主的公司所发生的一系列损害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不断曝光,人们又认识到了德日内部控制模式的不足。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更使人们强化了这种认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在全球范围内进一步受到推崇。然而,近年来,英美的市场监控模式也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如: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等事件。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资本市场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各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都在逐步暴露出各自的不足: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在传统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外部监督为主的模式。美国公司受到企业外部主体如政府、中介机构等和市场的监督约束,但因股权过于分散,股权结构不稳定,一般股东不可能联合起来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影响,使股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监控力度大为减弱,形成了“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以德、日为代表的公司治理是一种典型的内部监控模式。虽然它们也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对于公司筹资以及监控而言,发挥的作用极其有限。其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资本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特别是法人之间相互稳定持股,以及银行对公司的持股和干预,使公司内部的各相关利益主体监控公司成为可能。但是这种公司治理模式存在市场治理机制薄弱的缺陷。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家族治理模式,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主要控股股东基础上的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内的权力分配和制衡。其特征是:一方面,董事会成员、经理人员具有一定的排外性;另一方面则表现为企业决策方式的“家长化”。而出现在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本身是一种不健全、不完善的模式,这种模式既缺乏股东的内部控制,又缺乏公司外部治理市场及有关法规的监控,从而导致公司的经理层和职工成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导致经理层利用计划经济解体后留下的真空,对企业实行强有力的控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实际所有者。可见,各类治理模式都面临着新的挑战。采用外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怀疑完全依赖市场监控的有效性,从而把目光转向公司内部,要求独立董事发挥更有效的内部监督作用;采用内部监控模式的企业开始重视市场因素对公司治理的有效作用;以东南亚国家和地区为代表的采用家族模式的企业也开始借鉴良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着手进行公司治理的系列改革,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等制度建设、制定公司治理规范、强调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监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等等,而以前苏联和东欧为代表的内部人控制模式存在更多的弊端,更需改进。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单纯以某种监控方式为主的公司治理模式都不是最佳的,只有综合各种模式的优点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才能最有效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近年来,英美等国开始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制定公司治理的各种原则、指引、章程、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要求公司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在董事会内引入一定数量的独立董事等,希望通过这些措施,增强公司的内部监控力度,以弥补外部监控不足的缺陷。而德日企业也效仿英美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东南亚采用家族控制模式的企业正在学习英美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其家族特色逐步弱化;而前苏联和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的内部人控制模式,也在随着其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逐渐向国际标准靠拢。由此看来,虽然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文化背景,建立了具有本国(地区)特征的公司治理模式,但是各种公司治理模式正在相互渗透、交融和趋同。为什么世界各国公司治理模式正在趋同呢?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交流的范围越来越广泛,交流的程度越来越深入,交流的频率越来高,全球化已经反映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逐步形成了政治一体化、经济一体化、文化一体化等等。这使得我们的地球“变小了”,成为了“地球村落”,世界上各个国家的人们已经成为“地球村”中的一个村民。既然都生活在“地球村”这一个村落里,那么各个国家就应该遵循一些相同的东西,而不能老是强调自己的特点,搞些例外,这样既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实际上也不利于自己的发展。这种现象反映在公司治理模式上就是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世界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对改善中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启示随着世界各国文化的交融和趋同,各种公司治理模式也在趋同,因此中国公司的治理模式就不能过分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过分强调中国特色,而应该顺应时代和世界的潮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能够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治理模式。目前,国企改革已进入最后的攻坚阶段,即制度创新阶段,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就是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而要规范,就不应强调所谓的“中国特色”,如果在公司治理模式问题上过于强调中国特色,所建立的公司治理机制就不会完善,所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会是假的,名似而实不是。这样,中国公司日深的种种沉疴就难以根除,当然更不能保证公司健康稳步地发展。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而不完善的原因就在于其治理机制过分有特色。亚洲金融危机暴露了亚洲公司治理的薄弱环节,亚洲金融危机也表明,如果不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将可能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暴露出严重缺陷,甚至丧失已经取得的经济发展成果。对于中国来说,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吸引外资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的成败。中国已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中国正在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并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要想不重蹈东南亚国家的覆辙,就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按照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现有公司中的大部分是由原国有企业或其他政府部门控制的实体重组改制而成。在改制过程中,有些公司的运作比较规范,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尚未真正实现向公司制的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不少问题,这实际上就是中国公司治理的“特色”。其最主要的表现就是:股权结构不合理,“超级股东”控制一切,并导致了种种问题。因此,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改善我国公司治理机制的首要问题。为了实现股权结构的合理与优化,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国有股减持,并在减持的过程中引入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状况,形成几个大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的格局。改善和优化股权结构,可以通过出让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或者资产重组等方式,降低国有股权的集中程度;另一方面可借鉴日本法人相互持股的经验,尝试发展法人持股和机构持股,特别是法人交叉持股模式,构造稳定的大股东。国有股独大问题的解决只是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奠定了基础,还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形成一个规范、标准的公司治理准则。这个准则应该分显示出我国公司治理制度的规范性、标准性,要充分体现出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强化董事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
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作者: 刘大勇 李翠霞 文章来源: 《商业研究》 2008年第05期摘要: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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