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俳句之神芭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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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也谈对范文程的评价》,《社会科学》(沪)1984年第4期。2、《乾隆朝蠲免钱粮问题试探》,《南开史学》1984年第2期。3、《论〈圣谕广训〉与清代孝治》,《南开史学》1988年第1期。4、《士大夫与地方社会的结合体——清代“乡绅”一词含义的考察》,《南开史学》1989年第1期。5、《清代族正制度考论》,《社会科学辑刊》1989年第5期。(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1989、12转载)6、《试论中国族谱的社会史资料价值》,《谱牒学研究》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12月版。7、《中国族谱收藏与研究简说》,《谱牒学研究》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年12月版。8、《清代族正问题的若干辨析》,《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1期。(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1990、7转载)9、《清代族正问题的若干辨析》,《清史研究通讯》1990年第1期。(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1990、7转载)10、《试论乾隆朝治理宗族的政策与实践》,《学术界》1990年第2期。(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1990、6转载)11、《清代的岁时节日风俗》,《南开史学》1990年第2期。12、《试论明清时期的汉族火葬风俗》,《南开史学》1991年第1期。13、《最近の中国における明清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と文化》第6号,(日本)东京大学1991年6月。14、《论清朝推行孝治的宗族制政策》,《明清史论集》第2集,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15、《乾隆早期廷议粮价腾贵问题探略》,《南开学报》1991年第6期。16、《元代墓祠祭祖问题研究》,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版。17、《元代族谱研究》,《谱牒学研究》,第三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12月版。18、《明清时期祠庙祭祖问题辨析》,《第二届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3月版。19、《清代啯噜新研》,《清史论丛1993》辽宁古籍出版社1993年12月版。20、《论明代社会生活性消费风俗的变迁》,《南开学报》1994年第4期。(复印报刊资料《中国古代史(二)》1995、10转载)。21、《论宋代“营妓”》,《历史月刊》(台湾)1997年第1期,总第108期。22、《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复印报刊资料《社会学》1997、3)23、《清代治理“老瓜贼”问题初探》,《南开学报》1997年第3期。24、《禳灾之俗述丛》,《历史月刊》1997年第5期,总第112期(署名萧驷)。25、《中国古代对老年的界定》,《历史月刊》1997年第6期,总第113期。美国纽约华文《世界日报》1997年6月23、24日“上下古今”版并载。26、《中国古代礼遇老年的制度》,《历史月刊》1997年第6期,总第113期。27、《中国族谱的人物传记》,《历史月刊》1997年第8期,总第115期。28、《中国地方志人物传记述评》,《历史月刊》1997年第8期,总第115期(署名萧驷)。29、《清代孝治政策述略》,《南开大学历史系建系七十五周年纪念文集》,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版。30、《试论宋濂的宗族思想》,《东洋学研究》第四辑,韩国?东洋学研究会1998年6月版。31、《明代岁时节日生活》,《中国历史上的生活方式与观念》,台北?馨园文教基金会1998年10月版。32、《日本八十年代以来的明清地域社会研究述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 (复印报刊资料《明清史》1998年第5期)33、《试论宋代以降的宗族之学》,《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一卷,天津古籍出版社1999年8月版。34、《中国古代人日、天穿、填仓诸节新说》,《民俗研究》1999年第2期。35、《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1999年第12期)36、《“虚耗”鬼的由来与禳除习俗——中国岁时节日体现的民众心态》,唐力行主编《家庭?社区?大众心态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黄山书社1999年10月版。37、《清代溺婴问题新探》,李中清、郭松义、定宜庄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38、《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的发展》,《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二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4 月版。39、《罗钦顺的谱论与族论——以江西泰和及吉安为中心》,上海图书馆编《中华族谱研究——中国族谱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年11月版。.40、《20世纪中国社会史研究》,周积明、宋德金主编《中国社会史论》湖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41、《清代的文昌诞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编《清史论丛2000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1月版。42、《明代宗族祠庙祭祖礼制及其演变》,《南开学报》2001年第3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1年第5期)43、《明代福建兴化府的宗族祠庙祭祖》,《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三卷,中华书局2001年6月版。44、《宋元时期徽州建祠祭祖的形式及其变化》,《徽学》2000年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版。45、《乾隆前期治理僧道问题初探》,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编《清史论丛2002年号》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2年7月版。46、《明代家庙述论》,冯明珠主编《文献与史学-恭贺陈捷先教授七十嵩寿论文集》,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北)2002年7月。47、《试论明代族规的兴起》,《明清人口婚姻家族史论》天津古籍出版社2002年9月。48、《明代溺婴问题初探》,《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四卷,商务印书馆2002年10月。49、《宗族与农村基层社会控制的历史和现实——考察宋以后江西宗族的发展》,肖唐镖、史天健主编《当代中国农村宗族与乡村治理》西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50、《明代方志所见岁时节日中的女性活动》,《中国史研究》(韩国)第20辑(中国女性史 特辑号),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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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2010

史学,亦称“历史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部门。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自古以来,世界各国家、各民族出现过许多有名的历史学家,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著作,积累了丰富的历史资料,也表述了各种史学思想、观点以及治史 方法 。这些从不同角度对人类进步所作的记录,乃是人类 文化 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但是,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历史理论和史学观点,就其主流而言,基本上是从保护剥削阶级利益的立场出发的。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史学的求真与经世关于历史学的论文 范文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史学的求真与经世 全文如下:

求真是史学的学术性的根本原则,经世是史学的社会性的必然要求。求真是经世的基础,经世是求真的提升。古希腊一位学人卢奇安说过:“历史只有一个任务或目的,那就是实用,而实用只有一个根源,那就是真实”(《论撰史》,见《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1卷,第19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这话说得直率而中肯。一位中国学人说得好:“史学成立的经过,当在求真;其存在的理由,则为致用”(《周谷城学术精华录》,第300页,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88年)。如果说,求真乃是史学的生命所在,那末经世则是史学的生命力之社会历史价值的反映。

史学的求真与经世及其辩证统一,是所有正直的史学家所恪守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从史学与社会的关系来看,特别是从史学与社会公众的生活和工作的关系来看,人们认清楚史学的求真与经世及其辩证统一的特点,这不仅标志着史学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标志着人们对现实生活与历史前途的关注和热情。

一求真是史学学术性的根本原则

古今中外,凡是严肃的史学家,都把揭示历史的真相作为自己的职责,尽管他们在这方面的努力所达到的程度有所不同,但是这种意识和努力历来是受到人们尊重的。这种意识和努力,就是历史研究中的求真精神。在中国,春秋末年孔子作《春秋》,只记人事活动,不记诬妄之说,为后世史家树立了求真的榜样。司马迁说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史记·孔子世家》),也可以表明孔子撰写历史的严肃态度。至于司马迁撰写的《史记》,受到自刘向、扬雄及以后历代名家的高度评价,称其为“实录”(《汉书·司马迁传》)。司马迁所记殷商诸王世系,为新发现之甲骨文证明为确,致使西方学者大为惊叹,认为“中国人有深刻的历史意识”(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中译本第1卷,第88页,袁翰青等译,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中国古代史学求真原则的发展,在思想上和理论上的积累以及在历史撰述上的积累,都十分突出。南朝梁人刘勰《文心雕龙·史传》 总结 了“辞宗邱明,直归南、董”的传统,提出了“文疑则阙,贵信史也”的命题。唐人刘知几《史通》有“直书”专篇,论述了直书的传统及其意义。此后,历代史家都有这方面的论述,而以清人章学诚《文史通义·史德》所论最为深刻。章学诚认为:史德反映了作史者的“心术”,“心术”的最高境界是“尽其天而不益以人”。凡此,表明中国史学之坚守求真原则的一贯传统在思想上、理论上的发展轨迹。同时,这一传统在历史撰述的积累方面也极为丰富。在刘知几之后,具有代表性的历史著作如杜佑《通典》、司马光《资治通鉴》、郑樵《通志》、袁枢《通鉴纪事本末》、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马端临《文献通考》、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王圻《续文献通考》、谈迁《国榷》,以及王世贞、钱大昕、赵翼、王鸣盛、崔述的考史之作等,就总体而言,每一部书都是求真之作。

求真是为了揭示历史的真相。但对史学家揭示历史真相的努力及其成果,不能作绝对的要求。这是因为:第一,客观历史包罗万象、纷繁复杂且已成为过去,任何人都无法完全再现历史。从这个意义看,求真,就是“求”得反映历史主要趋势的本质的“真”。第二,史学家在反映客观历史过程中,其主观意识总是要发挥作用的;因此,史学家撰写出来的历史乃是客观历史同史学家主观意识结合的产物。第三,一般说来,即使是严肃的和正直的史学家,亦难免有知识上、器局上的局限,这种局限无疑是其通往求真道路上的障碍,只是因各人的具体情况不同而可能遇到的障碍大小有异罢了。此外,由于史学同政治的密切关系,故史家的求真,有时还会受到政治的无理干扰或无理政治的干扰而陷于艰难的境地。唯其如此,人们对以往的史学家在求真道路上之所得,都应给予应有的尊重和恰当的评价。

历史撰述的求真原则同任何事一样,也有它的发展过程。先秦时期,史官所“求”的是在当时伦理原则下“书法不隐”的“真”(《左传·宣公二年》),这是当时的“书法”准则。两汉时期,史学有了进步,《史记》突破伦理名分,承认秦、项而作通史,并为项羽立纪以表明项羽在历史中的位置。盛唐刘知几撰《史通》,其中“直书”、“曲笔”两篇专论,是非之分明,言词之严峻,跃然纸上。但他承认维护“名教”是“直道不足”的表现,这也就意味着真正的求真应当突破伦理的障碍而尊重历史事实本身。在这个问题上,宋人吴缜比刘知几又前进了一步,认为事实、褒贬、文采是史书的三个基本要素,主张把对事实的认知和对事实的褒贬区别开来,认为:“若乃事实未明,而徒以褒贬、文采为事,则是既不成书,而又失为史之意矣”(《新唐出纠谬》序)。吴缜的这个见解,不仅强调了事实和褒贬的区别、强调了以事实为基础,同时也表明了事实和褒贬的结合乃是历史撰述所必需的。是否可以认为:强调事实为基础,这是历史撰述求真的第一步;在事实的基础作出恰当的价值判断,这是历史撰述求真的第二步。这就是说,只有事实认知和价值判断的合理的结合,才是近于完全意义上的求真。

二经世是史学社会性的必然要求

史学的经世之旨是伴随着史学的产生而产生的。在中国史学上,至晚在春秋时期的士大夫中间,已十分明确地论述到史学的社会功能。楚国的申叔时认为:学习史书,可以使人“耸善而抑恶”、“昭明德而废幽昏”、“知兴废而戒惧”(《国语·楚语上》)。这是表明史学对于个人修养的重要作用。楚国有位左史倚相,他通晓史籍,“能道训典,以叙百物”,经常向国君讲述历史上的得失成败,使国君不忘记先人创业的艰难(《国语·楚语下》)。这是史学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春秋末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这是说的史学所具有的广泛的社会作用。可见,人们很早就认识到史学(或者说史书)对于个人、政治、社会都是非常有用的。从史学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人们的这些认识,都折射出社会对史学的要求。

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这种要求和史学家的这种认识都在不断地提高与丰富。从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史记·太史公自序》)、“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汉书·司马迁传》),到刘知几说的“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史通·史官建置》),再到龚自珍说的“出乎史,入乎道,欲知大道,必先为史”(《尊史》,见《龚自珍全集》第1辑),反映了约两千年中这一提高与丰富的历程。

史学之所以能够产生社会作用,能够经世,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史学能够延伸人们思考的时间范围,扩大人们视野的空间世界,这就是刘知几所概括的“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史通·史史建置》)。唐太宗所谓“不出岩廊,而神交千祀以外”,“发挥文字之本,通达书契之源,大矣哉,盖史籍之为用也”(《晋诏修书》,《唐大诏令集》卷81),说的也是这个意思。

第二,由于历史同现实本有天然的联系,因而在悠长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中曾经出现过的人们的活动及其原因与结果,总是会引起今人的关注、回忆和兴趣。如人品的贤佞、国家的安危、朝代的兴亡、政策的得失、社会的治乱、世风的厚薄,以及文化传承及其种种 措施 ,天灾人祸及其应对之方,还有域外诸国的有关情况等等,凡此都对今人有很大的吸引力。

第三,史学不仅给人们提供了悠长、恢宏的思考时空和丰富、纷繁的思考对象,而且可以由此陶冶性情、知理明道、增益智慧,进而积极参与创造美好的现实与未来。这是史学具有永久魅力之所在。元代史家胡三省批评一种重经轻史的错误观点,指出:“世之论者率曰:‘经以载道,史以记事,史与经不可同日语也。’夫道无不在,散于事为之间。因事之得失成败,可以知道之万世无弊,史可少欤?”(《新注资治通鉴》序)那种认为史书只不过是记事、记人而已,这是对史学的一种浮浅认识。反之,通过读史,了解了历史上史事、人物,进而从中认识其始末原委、常理法则,得到启示,有所借鉴,这才是对史学的真正的理解。

史学的经世作用,表现在它的社会功能的诸多方面。以下数端,是比较突出、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

——史学是认识历史的基本途径。人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认识历史,但通过史学认识历史无疑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途径。只有当人们真正认识了历史,才可能继承优秀历史遗产,为现实的历史运动提供借鉴、 经验 、智慧,开辟和创造新的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通过史学去认识历史,确乎是史学的社会作用中最根本的方面,即所谓“居今识古,其载籍乎!”(《文心雕龙·史传》)历史知识、历史思想、历史经验、历史上的真善美等等,主要是凭借着史学活动来记载、积累和传承的。

——史学对于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以政治、文化、 教育 三个方面最为突出,也最为重要。在政治方面,又以政治决策、历史经验、忧患意识同史学的关系最为密切。从政治决策来看,历史知识、历史参照是重要依据之一。如汉初,汉高祖刘邦命陆贾“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后陆贾“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刘邦大为称赞,命名曰《新语》(《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新语·无为》篇指出:“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政而用刑太极故也”;认为实行“宽舒”、“中和”之政是非常必要的。这是阐明了秦朝政策的失误,也是为汉初“与民休息”基本国策的确立提供了历史的和理论的根据。从历史经验来看,史学的重要作用之一,是从对历史的记载、描述中,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总结前人在历史活动中的经验教训作为今人和后人的借鉴。譬如从司马迁在《史记》中以深刻的见解、翔实的材料、精彩的史笔总结秦汉之际的历史经验开始,以后许多“正史”都有所效法,其中往往亦不乏优秀之作。又如司马光主编《资治通鉴》的主旨是:“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入史,以便于“监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司马光《进资治通鉴表》)。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读通鉴论》,以其深邃的历史见解,阐述了历史上的种种经验教训,他所总结的“谀臣”是否得势、得宠与国之存亡的关系,统治阶层是否看重“积聚”、“宝货”与政治得失的关系,“风教之兴废”与朝代兴亡的关系(以上见《读通鉴论》卷1、12,卷2、12,卷17、19)等历史经验,都是极具启发性的通论。再如,自贾谊《过秦论》以下历代史学家、思想家所撰史论、政论,其真知灼见,不乏于时。从忧患意识来看,因其理性和深刻而具有特殊意义。忧患意识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之一。这个品质在史学上反映得十分突出,清人龚自珍强调说:“智者受三千年史氏之书,则能以良史之忧忧天下。”(《乙丙之际箸议第九》,《龚自珍全集》第1辑)这句话从一个重要方面概括了中国历史上“良史”的优秀品质。“良史之忧”的内在精神是自强不息、奋发进取。它以洞察历史为基础,以关注现实为旨趣,以经世致用为目的。许多事实证明:史学上反映出来的忧患意识对社会各阶层人们的思想影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之一。

——史学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发展的记录和纽带。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自秦汉以后更是一个不断发展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因此,民族文化的发展在中华文化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史学以其独特的形式推动着民族文化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史书对于多民族历史活动的记载成为历代“正史”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而对于多民族共同心理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深刻的作用。第二个方面,史书对于西周、汉、唐这些盛大朝代的记载,既作为史学的形式又作为文化的形式影响着周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发展。这种影响,反映在多民族活动的历史舞台上,反映在对多民族历史渊源的共识上,也反映在各民族历史文化的相互吸收、融汇上。第三个方面,中华文明不曾中断为人类文明史上的奇观,其主要标志之一,是历史记载不曾中断,这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生生不息、源远流长的历史底蕴。史学对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史学还是人生修养的重要的教科书,是历史教育的巨大宝藏。史学的全部社会功能,都是史学对于人的作用的结果,都是通过人的认识的提高和人的 社会实践 来实现的。这是因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0页)。从这个意义上说,史学的经世,史学的社会作用,本质上是历史教育作用。中国史学的优秀史学遗产,有大益于人生修养和历史教育:一是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使社会公众都能受到这方面的教育和熏陶。二是具有突出的适应性,使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能从与之相适应的历史著作中得到启示和教益。三是由于历史著作中所蕴含的中华民族之民族精神的底蕴和众多杰出人物的人格魅力,以及各方面的经验和智慧,从而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和深刻的感染力。

60多年前,法国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一位反法西斯的英勇战士布洛赫,在牺牲前写了一本名为《历史学家的技艺》的书,其主旨是回答“历史有什么用”这个问题。他在《导论》中这样写道:“‘历史有什么用?’这个问题已远远超越了职业道德之类的枝节问题,事实上,我们整个西方文明都与之有关”(见此书中译文本第7页,张和声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这里,借用布洛赫的话来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中华文明以至整个东方文明不也是与之有关吗!史学的经世作用,实在是不可轻视的一件大事。

三求真与经世的辩证统一

史学的求真与史学的经世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

首先,我们从理论上看。刘知几《史通·人物》篇强调史书“诫世”、“示后”的作用,作者在篇末作结论说:“名刊史册,自古攸难;事列《春秋》,哲人所重。笔削之士,其慎之哉!”所谓“诫世”和“示后”,是指史学的经世作用;所谓“难”,所谓“重”,所谓“笔削之士,其慎之哉”,是强调史学的求真。刘知几是把史学的求真视为史学经世的基础。上文说到宋人吴缜论批评史书的三个标准,一是事实,二是褒贬,三是文采。他认为,事实是一部史书的根本,有了这一条,才不失为史之意。他说的褒贬,是著史者的价值判断,其中包含着史学经世的思想,而这些都应以事实为基础。吴缜所论,同刘知几所论相仿佛,都强调了史学的经世以史学的求真为前提。可见,求真和经世就是如此天然地结合在一起。由此也可以看出,凡对史事采取轻浮的、曲解的、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做法并用以比符现实,既违背了史学求真的原则,也失去了史学经世的基础及其本来意义。

其次,我们再从实践上看。史学的求真,是史学家在学术追求上的实践。史学的经世,是一切运用历史知识、历史经验、历史智慧于现实历史运动的人们的实践,其中也包括史学家所作的努力。司马迁著《史记》,被后人誉为“实录”,当之无愧。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两千多年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史记》的经世作用产生了巨大的力量;秦朝的二世而亡,使多少统治集团引以为戒;汉初的“与民休息”的国策,使多少杰出的政治家受到启示;汉武帝时代的富庶和浮华,使一代又一代后人陷于沉思;还有那些具有“国士”之风的名将贤相,那些“扶义倜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的各阶层人物,以及各种各样的奸佞小人,使多少后来者“思齐”、“自省”。大凡读过《史记》和比较熟悉历史的人都会感受到这样一个事实:《史记》的经世作用之大,非笔墨可以形容。

唐贞元十七年(801年)问世的《通典》是制度文明的杰出代表作。作者杜佑撰写此书的宗旨是:“所纂《通典》,实采群言,征诸人事,将施有政”(《通典》自序)。这里说的“人事”,是指历代制度的演变,“群言”是指历代群士关于制度的制订、实施、得失的议论,无疑都是建立在求真的基础之上;这里说的“将施有政”,意在以所著之书用于施政的参考。《通典》在唐代和唐代以后的政治活动中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受到许多政治家的称赞:“诞章闳议,错综古今,经代(世)立言之旨备焉”(《唐文粹》卷68权德舆《歧国公杜公墓志铭并序》):“本末次第,具有条理,亦恢恢乎经国之良模矣”(乾隆丁卯《御制重刻通典序》,参见咸丰九年崇仁谢氏重刊本)。作为通晓史学的政治家和精于政治的史学家,杜佑把“经邦”“致用”之旨缜密地、严谨地寓于制度史的阐述之中,史学的求真与史学的经世可谓相得益彰。

同样,司马光与《资治通鉴》鲜明的经世之旨,也是人们交口称赞的。司马光撰《资治通鉴》的主旨已如上述。朱熹评论《资治通鉴》说:“(司马)温公之言如桑麻谷粟”(《朱子语类》卷134)。王夫之认为《资治通鉴》包含着“君道”、“臣谊”、“国是”、“民情”,为官之本、治学之途、做人之道等多方面内容与启示(见《读通鉴论·叙论四》)。南宋以下,《资治通鉴》受到各族统治者的重视和广大士人的敬重,自有其史学上的崇高地位和实践中的参考价值。世人盛赞史学上的“两司马”,绝非偶然。上举三种体裁的三部通史,大致可以表明中国古代史学之主流在求真与经世上的一致性。类似的或相近的史书历代都有所出,不一一列举。

再次,我们还应从全局上和本质上看。毋庸讳言,中国史学上确有曲笔的存在,对此,刘知几《史通·曲笔》篇不仅有事实的列举,还有理论的分析。刘知几之后,史学上的曲笔现象仍然存在。举例来说,官修史书,时有修改,不论是修改曲笔,还是曲笔修改,都说明了曲笔的存在。而此种曲笔产生的原因,往往是政治因素影响所致,当然也跟史家“心术”相关。但是,在中国史学上有一个基本准则或总的倾向,这就是:直书总是为人们所称道,而曲笔历来受到人们的揭露和批评。诚如刘勰在《文心雕龙·史传》篇中所说的那样:“奸慝惩戒,实良史之直笔;农夫见莠,其必锄也:若斯之科,亦万代一准焉。”对奸邪给予惩戒,正是优秀史家的直笔所为,正如农夫看到田间的莠草就一定要把它锄掉一样。像这种做法,也是万代同一的准则。在中国史学上,曲笔或可得逞于一时,但终究免不了落下骂名,为人们所唾弃。

最后,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就是史家的职业角色与史家的社会责任是相联系的,史学的求真要求与史学的经世目的也是相联系的;这两种联系,存在着一种更深层次的本质的沟通,即在史学的信史原则和功能信念上统一起来。可以这样人为:揭示出这种联系,就是从一个重要的方面揭示出中国史学的总相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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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逃跑的桃子

论八股文取士制不容忽视的一个历史作用在中国古代,通过八股文取士的科举制度,明代正式形成,一直沿用至清末。对这一制度的评价,今人几乎都持否定甚至全盘否定之见,认为在历史上它从来没有起过积极作用。如有的学者说:“八股的考试制度……残酷地愚弄了和腐化了中国的聪明和智慧的学者至五个世纪的久长。”它“是专制君主愚民的政策”[1]。关于这一问题,笔者有着不同的看法,全面论述,容俟他日,本文仅就这一制度一个不容忽视而又并非小小的作用,略陈己见,作为献给尊敬的何兹全先生九十大寿的一份薄礼。我以为评价八股文取士之制,除着眼于立法意图、制度利弊、直接作用外,还不应忽略一个视角,即将这一制度与明清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联系起来,加以考虑。毫无疑问,我国古代的平民,绝大多数是文盲、半文盲,文化为极少数贵族、官僚、地主及其子弟所垄断,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是十分低的。可是在明清几百年中,却出现、发展了一个突出现象,即广大平民中的一部分人拼命识字、读书,读《四书》、《五经》,逐渐摆脱了文盲、半文盲境地,转化成为士人。关于这一可喜的进步,远的不说,将宋金元的士人数目与明清的士人数目加以比较,便可了然。据《文献通考》卷三一《选举四》,北宋仁宗年间行“四年一贡举”之制,全国各地经府州解试,贡举至京师者“恒六七千人”;英宗改为三年一试,贡举名额减少,“四分取三”,当为四五千人[2]。同书载欧阳修“上言”,当时解试“东南州军……百人取一人,……西北州军……十人取一人”。由于东南文化发展,西北落后,如全国取人按高比例计算,平均八十取一,则可推知当时应举士人约40万[3]。金朝占领北方,士人数量大减。据《金史》卷五一《选举志一》,金朝中期最下级的乡试等于虚设,后且罢去;其上府试、会(省)试录取比例多为5:1,而每次会试中试者五六百人。由此可以算出:参与会试者每次2500人至3000人[4];则参与府试者仅有万人。当然,如考虑到北方经长期战乱,一些汉族士人隐居不仕,士人实际数量应多一些,但不会有很大变化,也是可以肯定的。南宋情况则不同。由于未经大的战乱,北人大量南下,文化又比较发达,士人数量显著增加。据《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南宋省试为17人取1人。每一次录取名额据学者研究平均当为474人[5],则参加省试者约8000人。府州试录取如全按北宋“东南州军”百人取一比例计算,全境应举士人当有80万[6]。也就是说,南宋与金之士人比北宋约增加一倍多一点。元朝士人数量回落。王圻《续文献通考》卷四四《选举考·举士二》:自元仁宗行科举至元亡50多年,开科16次,每科取士多者百人,少者35人;“旧例……会试三分内取一分”,则取士百人,参加会试者只有300人。其乡试(等于宋之府州试)比例即使按百人取一计,全国投考士人总数也不过3万人。再看学校。同上书卷六○《学校考·郡国乡党学》:元世祖末年司农司上报全国学校万余所。这或可被引作元重儒学之证。其实情况并非如此。一是所上学校绝大多数应是设于农村,属于启蒙性质的“社学”,远非宋金以来培养、提高士人以应科举的府州县学,所以才由掌农桑等包括“立社”以劝农桑的“司农司”而非礼部上报[7]。二是即使就少数的府州县学包括书院言,实际生员人数也很少。如据一史料记载:元成宗大德年间在文化发达的建康路,除路学达64人外,涉及的明道书院、南轩书院、上元县学、江宁县学,其生员多者14人,少者7人,4学一共仅40人[8]。而且同一时期的郑介夫上奏更说“今内而京师,外而郡邑,非无学也,不过具虚名耳”。学校已为虚设[9]。其所以如此,是整个蒙古统治集团重吏轻儒政策所决定的[10]。所以虽元仁宗一度重儒,元朝后期社会风气依然是“时人翕然尚吏”[11];“今学者仅能执笔,晓书数,其父兄已命习为吏矣”。苏天爵以为这是“天下之通患”[12]。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无论是行科举,或是设学校、书院,都很难收到多大实效,元朝士人数量回落的大势是无法改变的。由此推定其总数应远少于南宋与金之和——80万,当无大误。可是明清两代的情况就大不同了。顾炎武曾估计:明末“合天下之生员(秀才),县以三百计,不下五十万人”[13]。清朝秀才,据近人研究,太平天国前任何一个时期大体为52万余人[14]。比秀才数量多若干倍的士人,还有参加童试然未考中的童生。清朝太平天国起义前童生之数,据近人研究,一个县在1000至1500人,全国总数“可能达到近二百万”[15]。清末童生,康有为估计为300万人,“足以当荷兰、瑞典、丹麦、瑞士之民数矣”[16]。梁启超也估计:“邑聚千数百童生……二十行省童生数百万”[17]。早于清朝的明末童生,总数无考,但从其秀才数与清朝秀才数大略相等推测,童生数纵使略少,也不会相距甚远[18]。这样,明清两代任何一个时期的秀才加童生,亦即一般士人的总数,按保守估计,也有二三百万[19]。这是一个什么数字呢?我们知道,宋金元地方上科举考试,实际上只有一级,相当于明清的乡试,录取后即为举人,所以其应试者总数,本应与明清应乡试的秀才,以及为取得秀才资格而应童试的童生二者总数大体相当,或后者略高一些[20]。可是,如上所考,元代士人总数当远低于80万,而现在明清秀才加童生的总数竟有二三百万,后者增加了三四倍或五六倍。原因何在?我以为主要当从八股文取士的科举制度中去探寻。众所周知,明清科举制度和宋金元相比,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地方上乡试前,增加了童试,以选拔进入府州县官学读书的秀才;而和乡试、会试一起,考试内容是八股文,则是另一大特点。这两个特点,共同构成八股文取士之制,影响巨大:第一,自宋以来,府州县官学一般多非考试入学[21],直到明初,秀才依然“听于民间选补”[22],实际上由官员决定,选补的多是官僚、绅士子弟,平民子弟对之不抱多大希望。大体从明英宗起,渐行“考选”之制[23],后又发展为童试,通过考八股文,实行平等竞争。这一基本制度在与以下措施结合之后,就对平民子弟也企盼读书应试具有极大的诱惑力,这首先就是录取名额大增。宋金元的第一级考试,如前所述,是选拔举人。全国每次录取总数,最多的如南宋,也只有8000人;而明清第一级考试——童试,全国每次录取秀才总数,一般达到2万多人[24]。而且宋金元按制度这一考试是三年一次,而明清童试则是三年两次,曰岁试、科试[25]。这样,作为一个同样是参加第一级考试的士人,在明清,录取的可能性显然增加了好几倍。当然,秀才资格不如举人,特别是不能直接参加会试,但是仍享有若干特权:一是秀才需入府州县官学读书三年,由学官教授经史和八股文体。一般来说,只有秀才方能参加高一级的、选拔举人的乡试。换言之,凡获得会试资格,有可能中进士,飞黄腾达的举人,一般必须从秀才中选拔。这样必然提高秀才的社会地位。二是对秀才生活,国家给予补贴。明代“……月廪,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后有所增加,“廪馔月米一石”[26]。而且“生员之家……除本身外,户内优免二丁差役”[27]。清代对秀才“免其丁粮,厚以廪膳。……一应杂色差徭,均例应优免”[28]。秀才还享有免笞杖,见县官不下跪等特权。用顾炎武的话说就是:一为秀才“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以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29]。所有这些,也就必然有利于秀才发展成为地方绅士[30]。这样,一方面和过去的第一级考试相比,如参加明清童试,录取的可能性激增了数倍;另一方面如考中秀才,又可享有若干民间十分羡慕的特权,甚至进一步发展成为地方绅士。平民子弟中稍有条件的一部分人,对读书应试怎能不动心呢?第二,以上只是就“硬件”而言,如果没有良好的“软件”配合,这一制度仍然不能发挥作用。所谓“软件”,是比喻考试内容。如果新制度仅具备上述诱惑力,但考试内容,特别是童试内容很难,平民望而生畏,则还是无法促成他们真正投身于读书应试的潮流之中。然而在明清,事实上是这一“软件”出现了,这就是内容改用八股文,从而形成八股文取士之制。这一变化对平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它意味着考试难度下降,不是高不可攀的了。下面略作阐释。八股文考试,其答题要求包括三方面:经义、代圣贤立言、八股对仗[31]。三者之中,经义是实质内容,代圣贤立言是阐述经义的角度,八股对仗是阐述经义的文体。故其核心仍是宋以来科举所考的经义。但是明清又有不小的发展,这就是除《五经》外,沿元制加考《四书》;而且经过摸索,逐渐演变成以《四书》为考试主要内容,所谓“专取‘四子’书”[32]。《四库全书总目》卷三六《经部四书类二·四书大全》提要便说:明成祖时编《四书大全》,“尊为取士之制,……初与《五经大全》并颁。然当时程式以《四书》义为重,故《五经》率皆庋阁。所研究者惟《四书》,所辨订者亦惟《四书》。后来《四书》讲章浩如烟海,皆是编为之滥觞”。清朝康熙时依然以“《四书》艺为重”[33]。乾隆时“士子所诵习,主司所鉴别,不过《四书》文而已”[34]。特别是童试,在乾隆中叶以前很长一个时期明定“正试《四书》文二,复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竟不考《五经》[35]。乾隆自己也说:“国家设科取士,首重者在《四书》。”[36]和上述措施紧密相配合的是,明清全都明定:阐述《四书》义,必须根据朱熹的《四书集注》,否则不予录取[37]。所有这些同样是考经义而发生的重大变化,从明清统治集团的指导思想看,主要在于以此进一步宣扬程朱理学,培养合格的统治人才,更好地维护新形势下的王朝利益[38]。可是对于一般平民,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后果,这就是考试难度的显著降低。过去主要考《五经》,内容艰深,文字晦涩,加上汉唐诸儒烦重的训诂注释[39],平民子弟基础薄弱,不能不对之望而却步,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换为重在《四书》,分量减少,内容比较浅显[40];特别是朱熹《四书集注》,摈弃旧的注释,注意“略释文义名物,而使(即引导)学者自求之”[41],被评为“很讲究文理”,和其他宋儒解经一样,“求文理通顺”[42]。由此平民子弟就不难读懂其内容,领会大义了。再加上阐述经义的角度要求代圣贤立言,不许涉及后代史事[43],客观上减轻了平民子弟应童试的负担[44]。至于文体八股对仗,虽麻烦一些,但毕竟只是形式问题,一般经过一定时期的揣摩、练习,便可驾驭[45]。这样,总体上说,考八股文便为平民子弟读书应试,首先是童试,打开了方便之门。他们不但心羡秀才,而且敢于参加童试,为一领青衿而拼搏了。故清初杨宁曰:“入仕之途易,则侥幸之人多,而读书又美名,此天下所以多生员也。”[46]一方面,如果只行童试,而所考内容艰深,不是八股文,则平民子弟不敢应试,也不会关心读经书,以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但另一方面,八股文虽比较浅显,如不以之取士,平民子弟同样也不大可能有读经书、以提高文化素质的积极性。清雍正时,“有议变取士法,废制义(即八股文)者。上问张文和(廷玉),对曰:‘若废制义,恐无人读四子书,讲求义理者矣。’遂罢其议。”[47]而只有将二者结合,实行八股文取士之制,平民子弟才真正会为摆脱文盲、半文盲境地而行动起来。试举二例: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二回:明代山东汶上县薛家集百十来户“务农”人家,其所以要“做个学堂”,请老童生周进来教“像蠢牛一般”的孩子读书,不就是因为他过去教过的顾小舍人“中了学”(考中秀才),希望自己子弟也能“进学”吗?而“进学”,在他们心目中,其预兆竟会是正月初一“梦见一个大红日头”落在头上,可见分量是何等之重[48]。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六:清代“彭雪琴(玉麟)侍郎,先世务农,贫无田,佃人之田。其先德鹤皋赠公,幼读书,年逾弱冠,府县试屡居前列,而未得入学[49]。其伯叔父及诸昆弟啧有烦言,曰:‘吾家人少,每农忙时,必佣一人助作。此子以读废耕,徒费膏火资,又不获青其衿为宗族光宠,甚无谓也。’”这事再次证明,务农之家不惜全家劳动,勉强供一人读书,目的就是要他“青其衿”,即考中秀才,“为宗族光宠”。八股文取士制在推动平民子弟读书应试,提高其文化素质,使之转化成士人上的巨大作用,是再明显不过了。当然,无可否认,明清两代确有不少尖锐抨击八股文取士制的言论,甚至认为它是明代灭亡、清代官员愚昧无能的罪魁祸首[50](近人对此制持全盘否定论者,也不乏引此作为佐证),但那是因为他们全都从造就、选拔合乎规格的统治人才——官员的角度,以比较高的标准来衡量全体童生、秀才、举人、进士、翰林,来要求、评价八股文取士之制,再加上涉及情况复杂,看法很容易出现片面、极端[51]。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将留诸他日。本文立论角度则不同。如前所考,主要由于实行八股文取士之制,明清社会增加了数倍士人,涌现了几百万童生,几十万秀才。如完全按或基本按合乎规格的统治人才——官员的标准去衡量,他们绝大多数的确难以达标[52]。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明清社会的实际出发,将他们去和未行八股文取士制以前,原来的亿万文盲、半文盲相比,成绩便十分明显,因为他们毕竟都是不同程度上读过《四书》、《五经》,至少能撰写八股文,文化素质大为提高的知识分子。梁启超便赞誉数百万童生“皆民之秀也”[53]。他们的存在,构成由宋金元最多80万士人,到现代“为旧社会服务的几百万知识分子”[54]这一梯链中不可缺少的中间环节。这些童生、秀才,除一小部分后来成为官员外,绝大多数以其参差不齐的知识,默默地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各方面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亿万文盲、半文盲所发挥不了的作用[55],从而使整个明清社会的文明程度得到相当大的提高,推动着历史的进步。追根溯源,八股文取士制的这一功绩,是明明白白的,是不应被抹杀的。最后再补充一点,这就是据先辈学者研究,八股文逻辑性强。钱基博先生便说:“就耳目所睹记,语言文章之工,合于逻辑者,无有逾于八股文者也!”还认为近代“纵横跌宕”、“文理密察”的文章,多源于八股文的基础。他说:“章炳麟与人论文,以为严复气体比于制举[56];而胡适论梁启超之文,亦称蜕自八股。斯不愧知言之士已!”[57]如果这一见解不偏颇,则八股文取士制在促成明清士人注意逻辑思维上还有一功[58]。正确理解顾炎武八股文取士“败坏人才”说多年来,提到八股文取士,有关论著几乎是一片否定声,而且是全盘否定;作为全盘否定的重要佐证,又几乎无不引用顾炎武这样一段话,见于《日知录集释》卷十六“拟题”条: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可是,顾炎武果真全盘否定八股文取士之制吗?否!1.顾炎武此话是针对同篇上文“今日科场之病,莫甚乎拟题”云云,而发的激愤之语。所谓“拟题”,指的是下述弊病:从明初以来,科举所考经义(由于后来文体要求八股对仗,俗称八股文),《四书》是全文,但字数不多;《五经》内容多,但只考其中一经,后来还削减了一些篇章。由于整个说来可出的有意义的考题不过一二百道[1],渐渐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些“富家巨族”预先“延请名士”,将这些可出之题各撰成一篇八股文,令子弟“记诵熟习”。因为“入场命题,十符八九”,将所记之文抄誊一过,便可中式,结果导致“天下之士,靡然从风,而本经亦可以不读矣”[2]。顾炎武把这叫做“成于剿袭,得于假倩”之风,并说“卒而问其所未读之经,有茫然不知为何书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接着抨击“败坏人才”云云。类似的话亦见于《亭林文集》卷一《生员论中》:“国家之所以取生员,而考之以经义、论、策、表、判者,欲其明六经之旨,通当世之务也。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3]。舍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史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故败坏天下之人才……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显然,所谓“败坏人才”,只就“今日”流弊立论(坊刻时文约“兴于隆、万间”[4],自亦属“今日”范围)。所以在另一地方顾氏又说:“盖救今日之弊,莫急乎去节抄剽盗之人”,如能成功,“科场亦自此而清也”[5]。既然清除“今日之弊”后科场可“清”,则自亦意味出现此弊以前的明代前、中期科场是“清”的。这是逻辑之必然。且有下证。2.《亭林文集》卷三《与彦和甥书》曰:“万历以前八股之文可传于世者,不过二、三百篇耳,其间却无一字无来处”;希望其甥集门下士“将先正文字注解一、二十篇来……除事出《四书》不注外,其《五经》、子、史、古文句法,一一注之,如李善之注《文选》,方为合式。此可以救近科杜撰不根之弊也”。注释这些“八股之文”,竟要求如李善之注《文选》,此顾氏视其内容充实,用典渊源有自之证。顾氏对“八股之文”的类似看法还有:“前辈时文无字不有出处”[6];“夫昔之所谓三场,非下帷十年,读书千卷,不能有此三场也”[7]。这些看法也有顾氏同时学者言论为之呼应。如黄宗羲便说:“科举之弊,未有甚于今日矣。余见高、曾(祖)以来,为其学者,《五经》、《通鉴》、《左传》、《国语》、《战国策》、《庄子》、八大家,此数书者,未有不读以资举业之用者也。自后则束之高阁……”[8]。也是将流弊定在“今日”,而与“高、曾”之时大量读书对比。3.对“今日”流弊,顾炎武无一字涉及文体八股对仗。相反,在断言这一格式“盖始于(宪宗)成化以后”,接着具体介绍明世宗嘉靖以前八股对仗的形成过程及破题、承题等作法。对这一文体,顾氏不但未表示鄙弃反对,而且引《孟子》语,视之为“规矩”;并对“嘉靖以后,文体日变”,略有微词,称“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顾氏甚至认为“今之为时文者”是在走向“裂规偭矩”。在介绍文体的最后一个环节“大结”时说:“篇末敷演圣人言毕,自摅所见,或数十字,或百余字,谓之大结。明初之制,可及本朝时事,以后功令(指有关科举等法令)益密,恐有藉以自炫者,但许言前代,不及本朝。至万历中,大结止三、四句”。接着发出感慨:“于是国家之事罔始罔终,在位之臣畏首畏尾,其象已见于应举之文矣”[9]。从其语气可以看出,顾氏仅不满于万历以后的文体。这和上述他对流弊出现前后八股文内容的不同评价,也是一致的。4.顾炎武《蒋山佣残稿》卷一有两封《与李霖瞻(书)》,其一曰:“小儿……衍生,亦颇谨饬。本经《毛诗》已完,令节读《五经》,兼诵先辈八股文百篇,意不在觅举也。”[10]人所共知,顾氏大义凛然,坚决拒仕清朝。此信又反映他不许儿子“觅举”。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衍生诵读八股文百篇,并与节读他最尊崇的《五经》同时进行呢?只能有一个解释,即顾氏对这些“先辈”的八股文十分欣赏、尊重。这和上引他的话“前辈时文无字不有出处”,也是相呼应的。或许有人怀疑:这会不会是顾氏早年的看法呢?肯定不是,证据就在此两信中:第二信称衍生原是顾氏“犹子”,后“立以为子”;第一信称“从弟子严今将六旬,连得二孙,今抱其一为亡儿之嗣”[11]。由此可见:第一,从弟已将六旬,则顾氏自已年六旬左右或六旬以上。信中还自称“老身尚健”、“桑榆末景”云云,均证两信乃晚年之作。第二,顾氏本有一子而亡,至晚年方立犹子衍生为子;后又以从弟之孙为“亡儿之嗣”,则衍生年纪不大[12],刚读完《毛诗》亦可理解,这与两信乃顾氏晚年之作,并不矛盾。以上情况表明:赞许“先辈”八股文乃顾氏晚年定见,不容置疑。综上四证,可以肯定,顾炎武所谓“败坏人才”云云,仅针对明代后期的科场流弊而言,并无全盘否定八股文取士制之意。如果这一看法不错,则人们常引用顾氏的另一些抨击八股,时文之语,也就不难正确理解:1.《日知录集释》卷十六“经义论策”条:“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于消耗,学术日至于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矣”。这段话是接着上文及原注宋代“以经义为在外准备之文”,或“窃袭人之语,不求心通者相半”(相当于明代“节抄剽盗”坊刻时文或名士所撰之文),导致不读经史而言的。自与明代前、中期士人能“读书千卷”,所写八股文“无一字无来处”之制无干。故梁章钜《制义丛话》卷八引胡燮斋解释顾炎武其所以“痛诋时文”的心理曰:“彼盖疾夫藉圣贤之言为梯荣钓宠之术,转相摹仿,愈趋愈下,遂发此过激之论耳。”2.同上条:“赵鼎言:(王)安石设虚无之学,败坏人才。……若今之所谓时文,既非经传,复非子史,展转相承,皆杜撰无根之语”。这里指的是另一种流弊,即一些科场八股文虽非“节抄剽盗”,但因未读经史,学无根柢,其代圣贤所立之言[13],只能是随意捏造,信口开河,而无经史之依据,此即所谓“杜撰无根之语”。但这种流弊同样有时间限制,因为紧接上文顾氏便出一“原注”说:“前辈时文无字不有出处。”据此,这种“杜撰无根之语”非指明代前、中期的时文或八股文,是很清楚的。3. 《日知录集释》卷十六“十八房”条:“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这里的“八股”,切不可误会为泛指明代八股文取士制之八股文。据上下文可知,它仅主要指明代后期万历年间开始,由考官十八房(如《诗》五房、《易》四房等,分阅《五经》试卷)所选定、刻录的八股范文,即程文。这些程文,有的是“主司(考官)所作”,有的是“(中式)士子所作”[14]。它们和前述坊刻时文一起流行,目的原想以此范文指导士人学习,使之写出高水平的八股文来[15]。但结果相反,由于“天下之人惟知此物(程文)可以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而他书一切不观。……举天下而惟十八房(程文)之读”,导致经史之学,“文武之道,弃如弁髦”[16]。正是针对这一弊病,顾氏发出前举两句感慨。其“八股”与“十八房”,涵义是互补的。意谓十八房所刻“八股(程文)”兴盛,导致人们惟此之读,治国安邦的经史之学反而无人过问了。很显然,这一感慨或抨击,也有着时间限制,而不可能是指向明代前、中期之制的。总之,如何评价明代八股文取士之制,对它究竟应不应该全盘否定,这可以讨论;但举顾炎武“败坏人才”说作为全盘否定的重要佐证,根据以上小考证,则似应认为是不符合顾氏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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