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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笼包不怕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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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啃狼的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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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导师不是更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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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胃王与王囡囡

禁毒_3000字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吸毒不仅对人体与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还带给社会与家庭“毒品”,两个再简单不过的字眼,可出现的频率却非常之高,在报纸上、宣传栏里、书本中……但是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不仅可以对吸毒者个人造成无法形容的伤害,而且还带给吸毒者家庭乃至社会非常巨大的伤痛与影响呢?吸毒不仅对人体与身心有一定的危害作用,还带给社会与家庭不少的伤痛。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并且对社会生产力有巨大的破坏性,还扰乱社会治安,带给人们巨大的威胁,毒品活动造成环境恶化,并逐年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毒品,不仅会毁坏人的身体,还吞噬人的灵魂,逼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记得云南省前两年发生的一凶杀案,凶手竟然是四名十六岁的花季少年!那起凶杀案发生在云南昆明的一所豪华住宅里,那所住宅的主人很有钱。一天,他刚走出家门准备去买东西,被四个从门后蹿出来的少年推回屋中,全身被捅十几刀。他们走了几万元的现金。原来这四位十六岁的少年,被“朋友”引诱,沾染上毒品。他们为了吸毒,先是偷拿家里的钱,变卖家里的东西,而后就发展到去社会上偷和,最后竟合伙实施了这起杀人抢钱案。正是毒品吞食了四位花季少年原本善良的心灵,让他们失去理智,变成无人性的家伙!十六岁,正是青春泛滥之际。应该充满活力,应该有纯洁的心灵,是长出翅膀翱翔蓝天的纯真的心灵,是志在天下的抱负,是绚丽多彩的理想。但是,青春一旦和毒品结缘,立刻就枯萎,就沦丧。那四位花季少年,沾上了毒品,也就意味着远离青春。 吸毒的自毁和堕落的事例说也说不尽。他们吸毒,是为了寻找刺激,寻找快乐,享受青春。但结果他们都变麻木了,没了快乐,没了青春,倒是找到了地狱!这是吸毒者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呀! 她曾是一名白衣天使,后来却染上毒瘾;屡次戒毒却又复吸,仅一年时间她就花了十几万元买毒品;去年教师节那天,身为校长的父亲,亲手将她带到了拘留所里……她叫丽娜(化名),今年刚刚30出头。当记者在强制戒毒所里见到她时,几乎不敢相信眼前这个面容姣好、婀娜大方的年轻女子,曾经是一名瘾君子。丽娜出生在霞浦县的一个医生世家,母亲、弟弟、弟媳和她自己都从事着医疗工作。从小,丽娜就过着无忧无虑,备受宠爱的生活。可是,这种幸福美满的生活,在2006年被打破了,丽娜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了婚,那段时间,丽娜的情绪变得十分消极。“一下子感觉到人生苦闷,精神无处寄托,于是碰了毒品。”提起往事,丽娜后悔不已。她告诉记者,刚开始时自己并没有上瘾,而且,从小受过的教育也让她懂得,一旦吸毒成瘾,很可能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可是,痛苦的心情、毒品的诱惑,却使得她在停吸半年后,又开始复吸。2007年春节,一纸体检报告,让母亲发现了女儿的异常。之前,由于吸食毒品,丽娜变得精神萎靡,不爱回家,还经常偷偷向弟弟借钱,可是母亲无论如何也猜不到,自己的乖女儿会去吸毒!这个消息无异于晴天霹雳,一下子把丽娜的家人都震懵了,“自己的女儿都教不好,叫我如何为人师表?”丽娜的父亲痛心疾首,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他还是流下了眼泪,自从奶奶去世后,这是丽娜第一次看见父亲哭。 论文代写 全家人都帮着丽娜戒毒,把她绑在床上、锁在屋里、送到乡下外婆家……但只要家人一放松警惕,丽娜又开始偷偷吸毒。2008年教师节放假,父亲在街上撞见丽娜买毒品,气得一把抓住女儿直接拉到了拘留所。2009年1月4日,父亲和弟弟又把丽娜送进了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刚进来时在心里恨父亲,可是现在明白了,他是为了我好。家人没有放弃我,我也不会放弃自己,所长说了,我的戒毒很成功,我希望能早一点出去和他们团聚!”丽娜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以上的故事都告诉我们,毒品是你不能碰的东西,你一旦跟它沾上了关系,他就会一直纠缠着你,你想甩也甩不掉。开始吸毒,慢慢堕落,但还是坚持戒毒。生活中的老陈就是这样。老陈,曾是晋江某房地产公司老总,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当时他谈成一笔生意就会有百余万的收入。然而,这一切,自他染上毒瘾那一刻起,就全变了。今年58岁的老陈,1993年就染上毒瘾。昨日,记者在福州市台江区上海街道社区卫生院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见到他时,他说,自己这已是第14次戒毒了。“其实每个吸毒者都想戒毒,谁想像老鼠一样活着?可是心瘾难戒。”老陈感慨道,正是在家人永不言弃的关心下,这次他已连续9个多月没碰毒品。门诊的廖医生也表示,吸毒者要成功戒毒,除了药物治疗,更多的是需要亲人、朋友乃至社会的关心,大家不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们。好奇之下试吸毒品发觉上瘾为时已晚老陈第一次接触毒品,是在1993年。之前,他听身边一些朋友说,吸毒让人感觉飘飘欲仙,要啥有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专门花了250元钱请一名吸毒人员教他吸食。但是第一次吸毒的经历,让他感到很恶心,并不断呕吐,“好像胆汁都吐出来了”。 怎么和朋友说的感觉一点都不一样?难道是吸食方法不对?老陈再次向那名瘾君子请教。这回,老陈吸食后,发觉自己突然变得异常精神,好像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这次经历让老陈十分意外,也由此对海洛因产生好感,但耳濡目染毒品的危害也让他暗暗下决心,以后只要稍感不对,就立即停止吸食。“刚接触毒品时,好像没有立即上瘾的迹象。以后我只在感到疲惫的时候,才吸两口提提神。”老陈说。 可突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身体处于一种莫名的空虚状态。“身上像被绑了铅块一样沉重,心里发慌,骨头里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又痒又难受,抓又抓不到,敲也敲不到。感觉生不如死。”老陈在向记者描述毒瘾发作时的样子时,眼眶突然红了。他说,那种痛苦,他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时,老陈才发现自己有了毒瘾,但为时已晚。从此,他开始了长达16年在吸毒与戒毒间挣扎的日子。染上毒瘾后常失眠他的性格变得怪异“吸毒之后,我的性格和思想变得非常怪异,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老陈说,他原本是个有耐性的人,为了做成生意,他一次、两次、甚至几天几夜,都会陪着客户直到生意谈成。吸毒成瘾后,他渐渐变得暴躁、偏激、不能容人。“主要是因为失眠,吸毒者100%会失眠。”老陈回忆,毒瘾犯时,难受失眠,吸了毒后,又兴奋失眠,他有时甚至整整3天没睡过一秒钟。无奈之下,只能借助大量的安眠药强迫自己睡觉,有时甚至一次吃13片安眠药才能睡四、五个小时。长时间的失眠导致老陈的性格变得烦躁,会莫名不安,做事也越来越缺乏耐心,和人谈生意谈不拢,就把桌子掀了,还会向对方喊:“不做就不做,你算老几?”朋友都说老陈变了,变得难以捉摸。 毕业论文 老陈说,正是吸毒带来的这一系列后遗症,做什么事都没兴趣,只有毒品,才能让自己兴奋起来,“毒瘾发作时,吸毒者是无法理智地对任何事做出判断的,那时他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抽上几口。”家人始终不离不弃他下定决心要戒毒最终,老陈向家人坦白了一切。当家人得知老陈变化的真相后,一开始是惊讶、不可思议,他们不相信原本一个责任心那么强的人会去吸毒。但幸运的是,讶异之后,家人并没有放弃老陈,而是接受了这个现实,并鼓励他进戒毒所戒除毒瘾。此前,老陈进了戒毒机构13次,但每次出来后,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次又一次复吸。即便如此,家人还是没有丢失对他戒毒的信心。“他的本性是怎样的,我清楚。我相信他只是一时迷失,一定还能再回头。”老陈的妻子告诉记者。家人一次次的鼓励,让老陈倍感温暖,也倍感愧疚。“我能坚持戒毒到现在,家人、朋友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老陈说。妻子陪着他,儿子鼓励他,老朋友没有放弃他,“我再不戒毒,我对不起他们啊”。去年年初,老陈无意中听说了福州的美沙酮维持门诊,用美沙酮代替毒品,逐渐戒除。于是,与他相濡以沫30多年的妻子,陪他来到福州。而这一次,老陈与所有和毒品有关的人彻底断绝了联系。现在,老陈每天坚持服用美沙酮,从原来的5cc到需要1cc的小剂量,他也已9个多月没碰过毒品,“我要感谢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的妻子,若不是他们做我的坚强后盾,一直不放弃我,我现在只能是一具行尸走肉。”老陈说。 开题报告 毒品的危害已经蔓延全世界。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已经成为一场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在进行的禁毒的“世界大战”。那缕缕生起的硝烟让我不禁当年林则徐在虎门点燃的虎门销烟,断绝鸦片,断绝毒品,让我们对毒品说再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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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定的机车

观《禁毒片段》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一部关于禁毒的片段,这部禁毒片段的内容,真让我为之惊讶。我国吸毒人数近三十八万人,青少年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死亡的近三十万人。因吸毒破坏公共设施,违反治安,整整占了70%。这是个多可怕的数字啊!而其中一个例子,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毒品的危害性。 有个家庭的丈夫,原本是一位品质很好的人,他有一个孩子,而且家庭也很富裕,家里什么家用电器都有。但吸毒以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变卖,换成毒品,而且自己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给妻子和儿子带来悲痛。看,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自己的父亲。而当时,他家里只有一部黑白电视机。 看完了这部禁毒片,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吸毒,可以让人失去生命,失去金钱,令家人带来心灵上的创伤,还破坏了社会治安。而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如果没有了这一班青少年,谁来建设祖国?我们的国家可能又回到了贫穷落后、被人欺负的日子。 是谁夺走了他们的家园?是谁夺走了他们的生命?又是谁带给他们痛苦?那就是毒品!我们一定要抵制毒品、防止毒品、禁止毒品来危害我们的身心!让毒品这只魔鬼从中国的土地消失! 美丽的呻吟——观《禁毒》有感 艳阳高照,晴空万里,罂粟花扭动着青绿色的“腰枝”,张开光泽艳丽的花瓣,在阳光下随风舞蹈,楚楚动人。可是上天是多么的不公平,从来没有过人真正的欣赏过它:善良的人对它避而远之;正义的人将它杀之而后快;只有邪恶的人关注着它,可在那贪婪的目光背后,却酝酿着一个巨大的阴谋。这就是罂粟花可悲的命运,它每天都在痛苦的呻吟着,却没有人去倾听它的哭诉,更没有人会正义凛然的站出来,替它伸冤。 今天,老师带领我们观看了《禁毒》这部影片,这使我对毒品的危害和对新毒品的防范,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的确,毒品是那么的可怕、可恶、可恨!它就像个潘多拉盒子,释放出了所有邪恶的灵魂,却把所有的善良都留在了盒子里,毒品是所有罪恶的源泉!毒品,它是个骇人听闻的词汇,它使人们丧心病狂,尽干些损人害己的事情,甚至不惜拉着自己的亲朋好友一起踏上这条不归之路,通向罪恶的深渊;它用一把把沾满血腥味的钞票,把一个个原本善良的人送入了那一堵厚厚的墙和一扇坚实的铁窗之中;毒品在中国那肥沃的土地之上,肆虐的游荡着,吞噬着,它是一个真真正正与死神如影随形的魔鬼! 可是,这与罂粟花又有什么关系,它是无辜的,它比人类承受了更多的痛苦。它一边要忍着剧痛,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犯罪分子用小刀残忍地割开它的身体,看着一缕缕白字的液体流出,他们疯子般的笑了,它却痛得死去活来,那可是它的“血液”呀;而另一边呢,罂粟花还要忍受着世人无情的唾骂,把自己贬得一无是处,恶贯满盈。它痛苦,它委屈,却不能为自己喊冤,只能默默的哭泣。它本身是善良的,在它身体中流动的“血液”,本来只是一种可以压抑痛苦的良药,只要不滥用,就什么事情都没有,它曾一度是医生手中的“好帮手”。如果不是那些可恶的人类贪心不足,取出它的汁水做成毒品,如果没有那些罪犯的丧尽天良,用毒品去危害他人,罂粟花会扣上这顶令人无地自容的“帽子”吗?它有着美丽的面庞,比起受人们宠爱的仙子百合、花王牡丹,它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本来就应该是花中的女王,在它头上戴着的,应该是金灿灿的皇冠,在它耳畔萦绕的,应该是人们情不自禁的啧啧称赞! 啊!正义的人们,请竖起你们的耳朵,听听罂粟花美丽而痛苦的呻吟…… 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你说吸毒有什么好处呢?吸毒没好处吸毒不仅毁己、毁人、毁家庭还害亲、害友、害社会。吸过毒品的人都因无法忍受毒瘾来临时的痛苦与折磨。所以每当毒瘾来临时都用自尽的方式来解脱。读了《禁毒知识100问》后,我或益匪浅,同时也使我想起了当今的吸毒人员以及他们拥有一个怎样的家庭。 在我的身边曾经有过一位叔叔,他小时候特别聪明,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他的妈妈和爸爸常常夸耀他说:“我的儿子学习成绩把吗优秀,长大后肯定是祖国的栋梁。”这位叔叔每次都会拍拍胸膛,自豪地回答:“我不仅是祖国的栋梁,而且我还要做到:遵法、守法、讲法。更要遵守的是远离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是,光说还不行,还要靠自己的行动来实现。 长大后,这位叔叔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勤奋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妻子,妻子为他生儿育女,把一家人养得白白胖胖的,但由于妻子无意间染上了毒品而连累了叔叔同他一起吸毒。 从此,夫妻俩整日沉迷在毒品的虚幻世界中。什么事都无心去做,家里值钱的东西不断换成了伤身体的毒品。由于夫妻俩吸毒太过瘾。所以,使得白白胖胖的夫妻俩骨瘦如柴,面呈菜色,像似很久很久都吃不上饭似的。 有一天,我出去逛街,经过他家门口,听到从屋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声音,我把耳朵往门边凑近点儿听,听到夫妻俩吵架的声音,我很好奇,就用眼睛往里看,透过门缝,隐隐约约看到他们夫妻正在争抢一包用白纸包着的东西。我揉了揉眼睛仔细地看,这回,我清楚地看到他们夫妻俩浑身发抖,面无表情,手脚直抽筋,全身直冒冷汗。整个人缩成一团,脸上流露出来的是痛苦、是可怜的表情。那个样子真的很狼狈。接着 我又看到夫妻俩拿注射器把血与毒品浑在一起的东西注射进体内。注射完毕后,发抖停止了,手脚不抽筋了,脸上有表情了,冷汗不冒了,注射前与注射后的样子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卡们到那情景真使人心惊胆战,浑身起疙瘩。原本要出去逛街的我连忙回到家中。 这种害怕,使我久久不能忘怀。后来,听别人说那夫妻因吸毒而被判劳动教养。每当我想起那情景,就有一种超级害怕的感觉。 我从那件事中知道了:毒品是个超级大恶魔。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极大,它会捶残人的健康,使人百病缠身、骨瘦如柴,最后走向死亡。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祖国未来建设的栋梁,我们一定要切记:生命是重要的,我们一定要远离毒品,不要让毒品侵蚀我们,不要让毒品毒害我们这一代以及整个社会。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毒品,一个吞噬着个人生命与前途,抹杀了一个文明辉煌的邪魔。它正扇动着腐臭的翅膀,飞过那段惨痛的历史,来到你我身边,它摧残着人的身躯,荼毒着人的精神,毁灭着人活着的愿望。多少家庭妻离子散,多少青年的前途毁于一旦,然而现在,我们将不再沉默,请对毒魔说,不!。 常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大麻等。毒品进入人体,危害极大。先是损害大脑、心脏功能,接着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使身体日渐虚弱,甚至导致死亡。 许多人吸毒,起初只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去“试一试”,其实,事情就坏在这“试一试”上。因为人一经吸毒,便难戒除,久了便上瘾。毒瘾发作时,轻的头晕呕吐,重的如万刀切肤、万蚁啃骨、万针穿心、痛苦万状,只想一死了之。这真是一时放纵,一生悔恨。 曾经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男孩,正值花样年华,他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有一天,他与一些“朋友”去歌舞厅跳舞,他的一个“朋友”给了他一些“糖丸”,叫他以后常来。他真的这样做了,渐渐地,他发现自己吸食了毒品,然而,太晚了。于是,自暴自弃的他再毒海里越陷越深。他没有钱,又不敢向父母要,就跟那些“朋友”到处偷,抢,在一次打群架时,他失手杀了人,被关进了少管所…… 这,就是一个仅14岁少年的悲惨经历。设想一下,如果不是毒品,他的未来本可以更美好,他或许能考上一个好高中,读一所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然而,现在他一无所有,他的未来因毒品而黑暗,他的前途因毒品而渺茫。毒魔,不仅折磨着他的肉体,更扭曲了他的灵魂,将他的前途毁于一旦 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的,有用头撞墙的,有把牙刷望鼻孔里塞的。。。 同学们,朋友们!吸毒代表“死亡之期”,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杜绝毒品、远离毒品!不让“死亡之期”危害我们。吸毒是一场可怕的悲剧 今天,我在电影院里看了一场电影,名叫《纸飞机》。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父母离异后,何亮一直与妈妈住在一起。在五年级的主题班会上,何亮对大家说他的理想是当一名飞行员,此时他的妈妈却因毒瘾发作而丢掉了工作,出租了房子。何亮和妈妈搬进了一个未完工的工地里。终于,妈妈被送去强制戒毒了,何亮在再婚的爸爸家里受到了“妹妹”的排斥,他又回到了工地,一心等妈妈回来。对飞行充满向往的他来到戒毒所,在高高的围墙外射出一只只纸飞机,上面载着他对妈妈的爱;而对生活绝望的妈妈却选择了自杀……获救后,在亲情的牵引下,在儿子对她的爱中,妈妈又获得了新生,母子二人在大伙的帮助下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我从本电影中深深地感受到了吸毒的害处,电影中的妈妈,因吸毒而发抖,因此丢掉了许多工作,而毒品的价格也很昂贵,吸了还会上瘾,这个能令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啊!而且,吸了过多的毒以后人就会衰老,就会崩溃,大大的减少了人的寿命。虽然毒品有这么多危害,但人们还是去接触它:小桐的老姨曾因吸毒贩毒被劳教过,但是,这样一件事并没有给小桐太多警醒,他仍浑然不知这样的后果。经常看到“朋友”们吸毒后飘飘然样子的小桐,开始有些蠢蠢欲动了。“去年夏天,我没能忍住这种诱惑,开始了第一次吸毒。不知道为什么,我吸那东西后并没有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快感,但是,却也越来越离不开它了。我想过戒,但实在是忍受不了想吸时的那种痛苦,第一天是四肢无力、骨头酸痛,浑身燥热冒虚汗,第二天根本就下不来床了,就这样,我越陷越深了……我永远忘不了那时候,父母眼里流露出来的忧虑。他们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而是想方设法帮我戒毒。出事前,爸爸还把我带到了外地戒毒,我却偷偷跑了回来。如果我听他的话,在外地好好戒毒,就不会弄成今天这样……”通过这部电影我明白了:吸毒除了危害自己,还会影响到别人,给社会带来麻烦。吸毒需要许多钱,吸毒时间长后,会使自己家没钱,而去杀人偷钱做出意想不到的事情,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吸毒时间长了,戒也戒不了,使头脑麻木,身体的免疫力会下降,外面的病毒进入身体,使身体得病浑身无力,到那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所以,我们要于己,于社会,于国家,一定要远离毒品,从我做起再见了母校时光如梭,岁月如流,小学的学习生活眨眼就过去了。今天,我即将毕业。在离开母校的时刻,我心中充满了留恋。 再回首,母校的一草一木是那样熟悉;再回首,母校的一砖一瓦是那样亲切。 忘不了,敬爱的老师!忘不了您那谆谆的教诲,忘不了您那亲切的目光。从认字学数到能写会算,您为我们操了多少心,流了多少汗。周老师,您还记得吗?有一次,在评选“三好学生”时,我落选了。放学的路上,我撅起小嘴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您见了,把我叫回办公室,风趣地对我说:“怎么了,俊彬,看,嘴巴上都能挂油瓶了!”我还在赌气不理您,可您并不生气,反而温和地摸了摸我的头,心平气和地对我说,“是不是因为没选上‘三好’而生气呀?”我没有说话,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滚落下来。您掏出手帕,为我擦去腮边的泪水,和蔼地说,“俊彬,你仔细想一想,我们来学校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是不是仅仅为了当上‘三好学生’呀?你这次落选,说明你还有不足之处。只要努力,‘三好学生’的称号还是会落到你头上的;不要灰心丧气,机会还是有的。”在您的亲切教导下,我的心胸豁然开朗,从此端正了学习态度,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您说,我能忘记您对我的教诲吗? 忘不了,亲爱的同学!忘不了我们朝夕相处的那些时光,忘不了我们之间那一段浓厚的友谊。在这六年中,我们度过了多么美好的岁月,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我们曾经在知识的海洋中奋力拼搏,在平整的操场上尽情地玩耍。可是,六年时间眨眼过去,我们就要分手了,我的心中怎么能够平静呢?那一回,我身体不舒服,上课呕吐起来。是同学们向我伸出了友谊之手,你们有的给我捶背,有的给我擦洗,有的给我打水,放学后又把我送回家。当妈妈拿出大苹果招待你们的时候,你们只说声“谢谢”,就一溜烟跑了。啊,多好的同学啊!你们说,我们之间这种亲如手足的同窗情谊,我能忘记吗? 忘不了,可爱的校园!忘不了您那充满活力的英姿。您像一位温情的母亲,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每天早晨,您含情脉脉地望着我们走进校园。当您看到我们一个个在操场上龙腾虎跃,锻炼出健壮的体魄时,您向我们露出迷人的微笑。更难忘的是,我们在您温暖的怀抱中得到了知识的琼浆、智慧的力量、实用的才干、做人的道理。在您的怀抱中,培养出多少国家的有用人才。其中,有运动健将,有著名歌星,还有多少未来的科学家、艺术家、工程师……您说,我能不为您感到骄傲和自豪吗?我能忍心离开吗? 再见了,敬爱的老师!再见了,亲爱的同学!再见了,哺育我六年的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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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岛全屋定制

不同的犯罪人具有不同的犯罪心理,女性犯罪人除具有一般犯罪人所具有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因素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女性犯罪心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提及女性,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善良、温柔、贤淑,然而古往今来都不乏“坠落天使变恶魔”的 故事 。在现代社会,女性已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妻子”“母亲”“女儿”的角色,她们正逐步走出家庭,走向社会。然而,女性在取得成就和地位的同时也出现了违法犯罪日趋增多的问题。也许是无知让她们误入歧途,也许是物欲让她们坠入深渊,也许是畸爱让她们迷失方向,每一起女性犯罪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背后都有她们特殊的心理过程。本文在近年来女性刑事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女性犯罪特点及犯罪心理,希望能为预防女性犯罪提供思路。

关键词 犯罪 情感 心理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11-283-02

一、基本情况

从案件类型来看,女性犯罪罪名较为集中,主要为侵财型犯罪(盗窃、),故意伤害、性犯罪和毒品犯罪。据统计,上述四类犯罪约占我市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50%以上。女性由于体力上明显弱于男性,心理上胆小怕事,因此多实施轻体力、隐蔽性的智力型犯罪,较少实施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同时,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多为被保护对象,因此社会上对女性的警惕心理容易降低,女性更为容易得到他人的信任,并且女性也善于利用该性别优势,因而女性实施等侵财犯罪活动与男性相比容易得手。

从受 教育 程度来看,女性罪犯多集中于小学、初中 文化 。文化程度是影响犯罪机率的重要因素之一。文化教育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文化程度低则认识水平也相应较低,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不足,导致性格偏激、狭隘,遇事容易感情用事,易采取片面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受教育水平与法律意识水平成正比,低文化水平人群多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甚至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再者,受教育程度低者过早地离开校园步入社会,因认知水平有限,不能明辨是非,容易受到他人的唆使、欺和利诱而走上犯罪道路。最后,文化程度低导致找工作受限,迫于生计,也有女性走上盗窃、卖淫的犯罪道路。

从犯罪频率上看,女性罪犯基本为初犯,累犯和再犯的几率较小,累犯的情况主要发生在盗窃、、贩毒案件中。

二、女性犯罪特点

(一)情感犯罪居多

女性是天生的情感动物,感情细腻、丰富、敏感,且多为感情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女性控制感情的能力明显不足,情绪稳定性差。司法实践中发现,许多女性暴力犯罪的动因源于情感问题,她们的恋爱观、婚姻观、家庭观发生了扭曲,犯罪对象也多为她们感情的倾注者(如丈夫、情夫,近年来针对第三者的暴力犯罪有增多趋势)。当女性对某人倾注了感情,做出了牺牲,换来的却是冷漠、打骂、背叛、甚至抛弃时,女性往往会产生愤怒、嫉妒、仇恨心理。该些负面心理如没有畅通的排解 渠道 ,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在强烈刺激下,仇恨的洪水就会冲破理智的闸门,从而产生残酷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报复行为。

(二)加害者受害者难分

在很多案件当中,女性犯罪嫌疑人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两者之间存在转化过程。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我国女性在受到伤害后(例如家庭暴力、丈夫婚外情等),通常会委曲求全,希望以此挽回感情,但现实又常事与愿违。当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转化为强烈的报复仇恨嫉妒心理,在该心理的驱使下,部分女性实施了暴力犯罪。另外,一些青少年女性在本应茁壮成长的年纪,因缺少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关爱和正确引导,走上犯罪道路;再如一些被性侵害的女性,因无法承受来自社会、家庭的压力,自暴自弃,最终身陷囹圄。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法律上,她们的行为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法意;但情感上,她们本身也是受害者,有“情有可原”之处,社会应当弥补对她们缺失的关爱。

(三)多团伙作案,女性在其中扮演从属性角色

在封建社会时期,儒家思想要求女性“在家从父、嫁夫从夫,夫亡从子”,因而女性不具有独立的社会地位,这主要是由其生理、心理特点所决定。现代社会,女性仍对男性表现出强烈的依附性。女性多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同时她们一般不是主犯,多带有胁从、被教唆、帮助犯的特点。

三、女性犯罪心理

女性犯罪多由于安全需求(如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情感与归属需求(如爱情、婚姻)、尊重需求(如成就、地位)未被满足而实施过激行为,以致触犯刑律。以下着重分析几种常见的女性犯罪心理。

(一)嫉妒、仇恨、报复泄愤心理

相比较男性,女性一般承担更多的家庭职责,投入在家庭建设上的时间和心血也更多,因此女性对于婚姻家庭的期望和重视程度远超男性,一般表现为希望婚姻延续、家庭幸福。但现如今婚外情现象日益蔓延,使得部分家庭陷入情感危机;家庭暴力现象仍屡禁不止,为女性犯罪埋下不定时炸弹。

1.家庭暴力

封建时期男子凌驾于女子之上,认为可以对妻子随意打骂,该种思想至今仍有残余,尤以农村为甚。执法机关一般不插手普通家庭纠纷、居委会村委会不管也是常态,这也导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长期处于无助境地。加上性格懦弱、经济不独立,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妇女受到家暴后常选择默默忍受,这又进一步助长了丈夫的暴力倾向。当仇恨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性格偏激者会产生“鱼死网破”的复仇心理,此时琐碎的小事就会触动“情绪的扳机”,用她们特殊的方式发泄对婚姻的不满,因此我们看到弱女子身上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大案。

2.婚外情

除了家庭暴力外,夫妻之间的不忠实也是造成女性犯罪的重要原因。当今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正在弱化,诱惑因素逐渐增多,一些人产生了扭曲的婚恋观,对家庭不负责任,纵情过度,男性在该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心理学上认为女性的原则性、精神性较强,对婚姻的期望值也高于男性,因此一旦婚姻家庭出现变化,女性极难接受变故,心理极易发生扭曲,会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原则,以求精神上的慰藉。此类案件中,被害者多为丈夫或情夫,但近年来“原配怒杀小三”的恶性犯罪增多,影响恶劣。杀死情敌固然存在一时激情冲动犯罪的因素,但更多的是对扫除障碍、恢复原有家庭生活的向往。同样的,作为第三者的女性,也会因为被冷落、抛弃而产生仇恨心理,或是出于为自己的感情扫除障碍的目的,采取极端的 方法 解决感情问题。 (二)逞强斗狠心理

心胸狭窄、小心眼也是女性的标签之一。心胸狭窄的女性自我排解情绪的能力普遍差,极易产生争强好胜心理。平日细小的邻里矛盾、家庭纠纷如没能及时化解,容易形成积怨以致达到不可调和的程度。例如我市2011年发生的一起恶性杀人案件,邻里间因琐事产生纠纷,长期不合。案发当日,母亲、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共同商议如何报复,并积极准备作案工具。傍晚在家门口遇到被害人一家后,儿子、母亲、女儿、儿媳分别持匕首等工具共同打击手无寸铁的被害人,最终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数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最终上述几人均以故意杀人罪定罪。这种因邻里纠纷而导致的恶性凶杀命案并不多见,而全家人一起作案更是罕见。双方多年的恩怨,难解的怨气,酿成了一个人间惨案。该案件三名女性罪犯的犯罪动机外表上看只是个“气”字,其实质是心中没有法制观念,因为某些微小利益受到侵犯或者受到损害便放纵宣泄,逞强斗狠,走上犯罪道路。

(三)铤而走险心理

在现代社会,女性在继续相夫教子责任的同时,也部分地承担起了家庭供给,更有单亲妈妈等群体几乎需要独自供养家庭。然而,女性在就业、待遇等方面极易受到歧视及不公正待遇。部分女性无一技之长,无固定职业及住所,缺乏生存能力,为生计容易为财而铤而走险,实施盗窃、、色情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爱慕虚荣、急功近利心理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投入最小、利益最大”的功利性也潜移默化着民众的价值观,女性爱攀比、好嫉妒的性格特点更加剧了这种现象。当现实与理想无法平衡时,部分女性迷失方向,有的走上盗窃、、贪污、受贿的不归路,有的贪婪地出卖肉体换取不义之财;有的甘愿做第三者,埋下犯罪隐患。心理学研究分析,女性的意志力弱于男性,在具有同样的接触钱财物的情况下,女性更容易为贪婪所侵袭。并且,女性的认知系统较为薄弱,很多时候都是以自己的低级需要和直接 经验 为标准,因此很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从而沦为他人的犯罪工具。

(五)自暴自弃,放纵心理

女性的心理承受能力普遍不如男性,因此在遇到挫折、创伤后容易颓废,产生消极厌世情绪,进而“破罐子破摔”走上犯罪道路,该种情况在性犯罪中多见。对于性过错,社会对女性的批判明显多于男性,在强大压力面前,一些女性不敢、不愿、甚至不能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继而产生自暴自弃心理,沦为卖淫女,进而极有可能演变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者。

(六)无知、盲从心理

该种情况多发生在未成年女性,该群体在世界观和价值观未完全形成时即接触社会,从而误入歧途。

女性犯罪虽然在绝对数量少远低于男性犯罪,但其上升势头明显,其对于家庭、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通过对女性犯罪心理的分析,针对不同的犯罪心理,设计不同的应对策略,可以为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提供思路。笔者倡导在社会上多些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多打温情牌、亲情牌,及时对负面情绪进行疏导、化解,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诱因。当然,女性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减少和预防女性犯罪同样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女性自身、家庭、社会多管齐下,将保障女性权利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摘 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女性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各类事务中来,但是与此同时也导致女性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女性犯罪者进行了心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防范措施。

关键词 女性犯罪 心理分析 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瞿业,六盘水市广播电视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240-02

在家庭和社会之间存在着一条重要的维系纽带,那就是女性,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其心理特征相对于男性来说,最突出的在于富于更多的情感,因此女性的神经系统兴奋程度更高,在受到刺激时很容易产生各种敏感的反应。基于此,女性的犯罪现象要比男性少很多,不过一旦女性成为罪犯,将会造成极为严重的情节。最近几年以来,女性犯罪行为逐渐增加,阻碍到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研究女性犯罪心理,提出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成为了现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类型

(1)暴力犯罪。相比于男性来说,女性暴力犯罪的现象要少很多,不过随着妇女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在社会活动中的参与范围越来越大,女性暴力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加,特别是现阶段女性故意伤害及杀人犯罪等问题愈加严重,而被伤、被杀对象则主要为丈夫,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被动性。(2)财产犯罪。相关调查资料表明,女性财产犯罪的概率也有上升的趋势,主要表现为盗窃、贪污及罪等,该类犯罪是女性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类型。(3)性犯罪。在整个女性刑事犯罪案件中,性犯罪的比率最为突出,并且严重腐蚀到了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其主要特点为流动性、隐蔽性及依附性等,主要表现为聚众淫乱、引诱或容留妇女卖淫罪等。

(二)女性犯罪的具体特点

(1)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具有被动性。虽然目前社会发展中强调男女平等,但是由于男权主义仍然在家庭关系中广泛存在,家庭暴力问题的频繁发生导致很多妇女无法再继续忍受虐待,一部分女性并没有通过法律形式维护自身权益,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女性犯罪的主体具有年轻化、高文化程度的特点。有调查研究发现,女性犯罪的特点越来越趋近于男性犯罪,尤其是青少年的犯罪在逐年增加,而且女性犯罪存在年轻化的特点。(3)女性犯罪的手段具有明显的欺性。由于性别差异,女性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通常都不会直接采用暴力手段,而是通过、投毒以及盗窃等方式来达到犯罪目的。(4)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依赖性。由于女性受到生理条件的局限,在体力上弱于男人,因此在社会中是一类较为弱势的群体,所以很多女性犯罪人多会为男性犯罪人进行踩点或者为其提供更多的犯罪工具,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依赖性,经常会出现在一些团伙犯罪当中。

二、女性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素分析

(一)家庭因素

(1)一部分女性在家庭成长的过程中形成了明显的人格缺陷。相关部门研究发现,在一些家庭关系比较紧张,甚至是在一些关系破裂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性格都存在冷漠、阴郁等特点,而很多少女为了逃避家庭带来的不愉快,过早的在社会中游荡,想要从中寻找更多的安慰,不过由于其在社会中接触了很多不良因素,最终导致犯罪心理的形成。(2)家庭暴力可以说是家庭美满生活的腐蚀剂,同时也破坏社会稳定发展的一颗定时炸弹,很容易造成婚姻的破裂,子女在此时会受到严重的伤害。而在农村,发生家庭暴力的概率要比城市高很多,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在这些家庭中的女性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地位较低,受到丈夫的打骂是经常的事情。一部分男性由于受到男权主义的影响,认为丈夫永远要比女性地位高,可以随便打骂妻子,甚至于一些女性觉得在遭受到暴力虐待之后是一种家丑,难于对外人启齿,因此一旦这种伤害超出妇女的忍耐底线,她们都会直接通过伤害或者杀害的方式来反抗丈夫,从而形成犯罪。

(二)社会因素

(1)社会传统观念的根深蒂固。我国传统的观念中存在“男尊女卑”的思想,而且儒家文化中推崇女性要“三从四德”,千百年来压制着女性的自由发展,导致很多女性的心理遭受到长期以来的压制。(2)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观念遭到了彻底的颠覆,逐渐开始塑造现代新型女性,导致很多女性产生了强烈的“高消费”欲望,很多女性的“拜金”行为明显,她们为了获得更多的金钱和财富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3)外界传媒的不良诱导也是女性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原因,尤其是一些黑色反动的、黄色淫秽的文化传播,直接影响到了女性正常人格的塑造和形成。

(三)个人性格因素

从女性犯罪心理形成的自身因素来看,通常可以分为不良心理、变态心理以及精神疾病症状等三个大类。其中不良心理主要表现为情绪遭受长期的压抑而变得暴躁,产生较强的报复心,还包括较强的贪婪欲望及明显的自私心理等。另外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刺激了社会的整体消费水平,一些妇女为了贪图享受、为了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逐渐产生了严重的贪婪心态,导致其愈加爱慕虚荣,使得其为了尽可能的满足自身产生的畸形需要,不惜采取犯罪手段来谋取利益。此外,还有一部分女性在刚开始时通常都处于被害状态,但是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维权意识淡薄,逐渐在后期从被害者的身份转化为害人者,伴随着其强烈的报复欲望最终发生犯罪行为。

(四)个人生理因素

在女性犯罪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为性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女性个人生理因素的影响。首先,与男性相比,女性的青春期变化要早一到两年,体内的雌性激素分泌量多于男性的雄性激素,因此会过早的对异性产生更为敏感的体验。其次,生物学上认为,当女性在处于月经期、怀孕期以及绝经期等各个生理周期时,会直接对其生理状况及心理状况产生影响。除此之外,一部分女性还会由于植物神经的紊乱,导致大脑皮层失调,很容易产生心烦易怒的情绪,一旦受到不良刺激,将会大大增加女性犯罪的几率。 三、女性犯罪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女性心理知识的教育力度

女性犯罪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并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极大的危害,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 反思 。因此,应该将加强女性心理知识的教育力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首先,要加强对女性进行 心理 健康知识 的教育力度,通过开设一些专业课程及相关讲座等,推广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橱窗等各类型的宣传媒介,营造女性心理健康知识教育的良好氛围。另外,还要加强女性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咨询及治疗机构的建设,在市场机制的促进下,促进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并不断扩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的队伍。要充分的认识到,女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离不开人的努力,因此提高教育团队的素质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在保证数量的同时,针对现有的教育工作人员,大力开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必要技能的培训工作。最后,还应该不断完善女性心理健康的测评制度。通过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女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不断的从信息反馈中寻找问题、改正问题,确保心理教育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

(二)加强女性思想水平的认识程度

一方面,要重塑妇女的传统观念。中国儒家文化自古以来推崇女性应该“三从四德”,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发展。随着新时代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变化,女性婚姻遭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一大部分女性犯罪就是因为在处理家庭婚姻矛盾时发生的,因此如何正确解决家庭矛盾已经成为了这些女性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所以,现阶段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倡导女性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在遭受到家庭暴力的破害时,在面对社会中出现的各种诱惑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一部分女性的生活态度过于消极,而改变这些女性的思考方式也是一个重要任务,帮助女性形成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确立新的生活目标,有利于降低女性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对女性犯罪个体进行心理治疗

针对女性犯罪个体,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进一步加快相关心理矫治机构例如劳教所、戒毒所以及监狱等的建设,同时要做好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工作。由于现阶段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很多机构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心理治疗的重要性,严重缺乏专业的心理治疗人员,针对这种状况可以加强与大专医学院校以及医院等的合作力度,配合社会力量来做好女性犯罪个体心理治疗工作。另外,我们要不断的更新和借鉴现阶段心理科学的相关知识与原理,根据我国女性犯罪个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应用,尽可能的起到改善女性犯罪心理治疗的效果。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治疗并不是特殊的治疗,其与一般心理治疗的本质是一样的,在治疗过程中我们不应该把她们当作犯人来看待,而是应该将其作为病人,尊重她们的人格,与他们友好沟通,建立融洽的治疗氛围,增强她们的自我整合能力,改变她们的心理结构,使其逐渐对其生活方式感到满意,从而改善女性犯罪个体的心理状态。

四、 总结

总而言之,女性犯罪需要得到社会各界长期的关注。本文主要针对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女性犯罪心理进行了分析,因此女性犯罪的预防措施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实际研究工作中一定要更加全面、更深层次的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的预防并减少女性犯罪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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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小猴妖

刑讯逼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而被迫做出的某种供述,以致会造成被审讯对象重伤、死亡和冤假错案的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也是为我国法律所禁止的。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刑讯逼供的罪名,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严禁以刑讯逼供的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有些甚至到了骇人听闻的程度。那么,刑讯逼供如此难以禁绝的根源何在?它到底有哪些危害?为避免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我们又该采取哪些措施呢?本文试对此进行探讨。一、刑讯逼供的危害刑讯逼供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对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公众都会造成各种各样的危害,具体表现为:(一)刑讯逼供极易造成冤假错案。刑讯逼供造成的后果往往使一些人被屈打成招,从而形成冤案,放纵了真正的犯罪者,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损伤了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如佘祥林“杀妻”案,佘祥林,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11年前,他涉嫌杀死妻子被判处死刑,后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有期徒刑15年。11年后,“亡妻”张在玉突然现身,使冤案得以揭开真相。2005年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再审佘祥林故意杀人案,当庭判决无罪,立即释放,并告知他可在判决生效后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又如:杜培武“杀妻”案,杜培武,案发前系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戒毒所民警。1998年,其妻与他人幽会时双双被杀,杜培武被列为首号犯罪嫌疑人,屈打成招,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所幸真凶落网,2000年7月,杜培武洗清冤情,重获自由。刑讯逼供者受到法律制裁。“我遭到了残酷的毒打、体罚和刑讯逼供……”佘祥林的申诉材料长达数十页。他说,自己曾经被连续审讯长达10天11夜。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这一点,古今中外有无数实例可以证明。正如培根所说:“冤枉一个好人,比放纵十个坏人的危害更大”。(二)讯逼供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伤害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格尊严。罪行法定和罪行相适应是我国修改后的刑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也作了规定,明确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免遭不法侵害。然而,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拷打,其基本人格尊严、意志自由和隐私权都被侵犯和剥夺,不但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给当事人的家庭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害。(三)刑讯逼供的后果严重降低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刑讯逼供可能冤枉无辜,从而增加案件的诉讼成本,并使以前的诉讼程序全部无效,同时导致刑事诉讼效率和效益的降低;严重挫伤了被追诉者对程序公正性的信任,引起抵触情绪,必然导致上诉和申诉的大量增长,降低诉讼的效率;会使侦查人员过于依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而殆于收集其他证据,当被刑讯者被证明是无辜的而不得不收集其他证据时,调查取证的有利时机可能已完全丧失;导致出现疑案和效益降低,使本来愿意如实供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决不供述或做虚假供述,就会使刑事诉讼出现负效率和负效益。(四)刑讯逼供还会造成人们对执行司法制度的对抗心理。这是因为刑讯逼供是以一种犯罪来对抗另一种犯罪,违反了程序理性原则,损害了人们对司法程序正义功能的预期,从而使无罪者处于比有罪者更坏的境地。因为,在刑讯下,老实交代肯定会被定罪处罚,而奸猾、狡诈者,特别是累犯、惯犯,受到打击处理的人拒不交代却有可能被宣告无罪。一些有经验的惯犯在面对经验不足的司法工作人员的审讯时,就会有意激怒办案人员而对他进行刑讯,达到逃避司法追究的目的。(五)刑讯逼供直接违反了我国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依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因为在刑讯之下,最终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不是事实和法律,而是被刑讯者筋骨的承受力和皮肉的敏感度。如上所述,刑讯逼供有着严重的危害性,“漫施笞仗之讯,致多枉纵之狱”,如若任其发展,其后果将是不可想象的。因此,探究刑讯逼供行为存在的根源更显得尤为必要。二、刑讯逼供屡禁不绝的原因刑讯逼供之所以成为一个顽症而屡禁不绝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从当前来看,产生刑讯逼供的主要原因是:(一) 思想根源和认识上的错误封建特权思想的作崇。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一直走在重人治而轻人权的路上,透视树千年中华文明史,积淀在历朝历代司法制度中的刑讯逼供的现象,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封建社会实行“罪从供定”,“无供不录案”,把口供当作“证据之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采取刑讯的办法逼取口供的制度。如我国《唐律》的“拷囚”制度等。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为了维护其腐朽反动的统治权力,对待革命者和同情、支持革命的无辜群众更是大肆采取刑讯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多少仁人志士更是抛头颅洒热血,残死在国民党黑暗、残暴的统治之下。新中国成立后,尽管在法律上刑讯逼供被加以严禁,但是其人治的思想依旧存在着并长期影响着人们的思维和生活。在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一伙大搞刑讯逼供,搞有罪推定和唯口供定论的法西斯审讯方式,流毒很深,贻害久远。受这些思想和理念的支配,我们的一些执法人员常以管人者自居,大耍特权,面对被审对象,动辄大打出手,认为坏人该打,不触及肉体就不能触及灵魂。(二)司法实践中错误认识。一是“刑讯逼供必要论”,认为真正犯罪分子一旦交代罪行;二是“刑讯逼供利益论”,认为刑讯逼供虽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后果,如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可能造成冤假错案等,但却有助于迫使犯罪分子交代罪行,有利于快速侦破疑案。只要没有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刑讯逼供还是利大于弊的;三是“口供论”,认为在目前我国现有侦查技术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刑事侦查将很难进行。(三)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封建社会实行纠问式诉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先入为主的推定为有罪,这是刑讯逼供得以产生的思想根源,也是刑讯逼供至今仍然难以禁绝的主要原因。在刑讯逼供中,具体办案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有些案件情况的认识和推定存在违反科学、不合逻辑,甚至出现扑风捉影,产生先入为主的问题,由此造成错案。而当办案人员在收集不到其他证据可供查明案件真相的时候,往往凭着个人的认识和判断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符合自己已判断的供述。当其不能如愿以偿的时候,就会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老实”,并容易不由自主的进行程度不同的刑讯逼供。(四) 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1、刑讯逼供的盛行与中国侦查破案的模式有直接的关系。长期以来,尽管刑事诉讼确立了一系列旨在防止夸大口供作用的证据规则,但是一旦进行审判仍然呈现出以口供为中心的格局。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一旦遇到刑事案件,仍然采用原始的“摸底排队”的破案方法,用提前拟订的罪犯脸谱去寻找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并将主要的力量用在讯问嫌疑人、拿下口供上面。破案的希望寄托于嫌疑人的交待。而一旦拿下口供,获得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其他诸如赃款、赃物等证据也都会相应的找到。根据目前的状况,这一传统的工作模式,还将在一定的时期内长期存在下去,这也是刑讯逼供常常发生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主要原因。2、侦查活动未能受到有效的监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机关除了侦查取证的职责外,还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这使得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在客观上处于一种严密控制的不公开情形之下。这时候,不仅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律师无法与其见上一面,就是负有法律职能的检察机关也无法当场对此进行现场监督。所以,犯罪嫌疑人是否曾遭到过刑讯,外人根本无法知晓。即使遭到过刑讯逼供而当场翻供,也很难提供出证据加以证明。这客观上为刑讯逼供的发生提供了有利条件。3、证据制度的不完善。相关制度不明是导致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盛行的现实原因。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国一直没有明确无罪推定的原则;二是我国一直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三是我国法律没有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其他许多相关制度的缺失也是导致刑讯逼供盛行的重要原因。如侦押分离制度、人身检查制度、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在场制度等等。(五) 种种现实因素的制约1、部分工作人员素质底下,法制观念淡薄,缺少应有的职业修养。相对日益严峻的刑事犯罪形势和日趋完备的执法环境,基层的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和法制的要求。我们的执法办案人员由于没有一身过硬的本领,不善于斗智斗勇,运用娴熟的侦查、审讯技巧去驾驭局面,加上不会也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缺乏调查取证的细致耐心、工作作风浮漂。因此,面对顽固、狡诈的犯罪分子和复杂无序的侦查工作而无所适从,只能以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去搞刑讯逼供,施以“老拳”求得“捷径”。2、公安工作的体制不顺,受到外界非理性因素的干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从革命战争年代到新中国成立至今数十年的历史进程,建立起来的公安工作体制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由于我们实行的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公安工作体制,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难以避免地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把强调能否“保一方平安”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的前提下,发生的一些性质严重、影响巨大的刑事案件,由于久侦不破、久攻不下,鉴于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压力以及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甚至限期破案。公安机关一旦面临破案压力,往往急于求成,过分追求破案速度,去迎合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要求,从而导致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以致酿成严重的后果。3、司法投入的普遍不足,侦查技术水平的相对低下。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实力从总体上来看还比较落后,国家能够给予公安司法机关支配的资源相对有限。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与勘验、搜查、扣押、侦查实验等措施相比,成本和耗费相对较小,在国家司法投入普遍不足的情况下,侦查机关千方百计地逼取犯罪嫌疑人口供就不足为奇了。同时,随着犯罪组织性、技术性及隐蔽性的提高,刑事侦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然而我国的刑事侦查无论是从人员素质、技术装备还是组织管理来看,技术水平都非常低,此时侦查人员常常被迫采用刑讯逼供以突破疑难案件。4、刑讯逼供处罚不力。虽然我国刑法已将刑讯逼供作为犯罪加以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刑讯逼供的查处却很少,即使不得不进行查处,也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由于这种行为的隐蔽性所决定的,而且,一旦发生了问题,许多单位的领导往往会认为刑讯逼供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谋取个人的私利,处罚太严会挫伤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等等。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的存在,刑讯逼供这一屡禁不绝的问题及其造成的损害就日益彰显出来。那么,如何从根本上预防和制止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就成为当前摆在我国司法机关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三、刑讯逼供行为的预防对策和根治措施多年来,各级司法机关在治理刑讯逼供违法违纪行为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由于刑讯逼供现象是行为人思想认识、心理素质、法律制度、业务能力等各种因素的综合反映。其形成原因的复杂性决定着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多策并举,实行综合治理。(一)摈弃司法工作人员的特权思想,消除实践中对刑讯逼供作用错误认识。这就要求司法工作着端正执法态度、更新执法理念,革除错误的执法思想。要使司法工作人员认识到,从查清案件实体真实情况来看,刑讯逼供并不是促使犯罪分子如实交代罪行的最佳手段,反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引起被追诉者的对抗心理,从而拒绝如实交代。实践中结果表明,在造成被追诉者未能如实陈述的诸多因素中,如审讯人员搞刑讯逼供,提问方法欠妥,用词不当,有损被追诉者人格和自尊心;被追诉者信奉“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被追诉者有一定的反侦查和谎供经验。审讯人员态度生硬、粗暴;被追诉人心存侥幸,蒙混过关等诸多因素中,审讯人员搞刑讯逼供被认为是导致被追诉者不如实供述的最重要的因素。(二)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纪律教育,提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办案人员特别是侦查机关的负责人应切实转变刑事诉讼的价值观念,正确理解公正与效率的关系,充分认识到办案的高效率应以公正为首要前提,“如果公正无从保障,那么效率和无罪一文不值”。同时,要牢固树立程序法治观念和无罪推定思想,充分认识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是刑事诉讼的主体,在侦查中特别是讯问中应注意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防止刑讯逼供现象的出现。“磨刀不误砍柴工”,各级司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要注意搞好法制,公安业务以及具体工作方式,工作技巧的培训、学习,让执法办案人员掌握依法办案,克敌制胜的过硬本领,才能抢占先机,立于不败之地。(三)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是杜绝刑讯逼供行为的中心环节1、彻底确立无罪推定的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也已表述了无罪推定的基本含义,但这一理念在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心目中一直未得到牢固确立,从而也为刑讯逼供久禁不止留下了隐患。为此,我们必须在立法上明确肯定无罪推定的原则,并要在实践中真正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各项要求,以此来教育广大司法工作人,特别是侦查人员。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消除刑讯逼供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2、提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这一制度的确立,将对刑讯逼供行为的预防和根治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沉默权说白了就是一个人面对警察的讯问是否陈述,陈述什么取决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施加压力。沉默权的确立必将大大的提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讯问当事人的时候不能强迫他说话,因此就没有理由再采取逼供的方式,在法律审理中,当事人保持沉默的多了,就不会出现以侦查时期靠刑讯逼供得出来的口供为准了。3、确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将使刑讯逼供者被迫放弃刑讯手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都规定,凡经查证属实确属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利诱、欺等方法非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方面要在将来进一步修正刑事诉讼法典时确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以提高其权威性。另一方面,必须确立实施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所必须配套的制度,如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施中落实,从而为遏止刑讯逼供增加一道屏障。(四)扩大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保护。建议我国在未来修改刑事诉讼法典时确立这一制度,那就是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在场制度,可以起到很好作用;监督并及时制止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和侦查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和人身侮辱的行为;作为证人向法庭提供口供是否系采用非法手段获得的证据等等。(五)建立并落实侦押分离制度。借鉴外国的经验,可考虑由独立于公安机关的中立机构专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押,并由法律明确规定其以下职权,如对收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人身检查的权力,对严重的违法取证行为,如刑讯逼供等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的权力等等。(六)积极探索对司法体制的改革,不断加大刑事诉讼的司法投入。建立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司法体制,改革当前我国司法体系中不合理的部分,在执法办案中,注入更多理性的、法制的成分,尽量减少盲目、蛮干的因素,力求公正司法。同时,要进一步为司法人员提供查明犯罪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和先进技术设备。包括提供充足的办案经费,快捷安全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中等偏高的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公安司法工作的技术含量,从而大幅度提高公安司法工作人员的取证能力,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分依赖口供的情况。(七)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建立规范、完善的监督的制约机制,是预防刑讯逼供案件发生的重要措施。因此,建立健全的侦查监督体系,如人大监督、党纪监督、检察监督等是预防和消除刑讯逼供的有效手段。一是要强化公安机关内部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如警务督察对侦查办案部门审讯活动场所的现场督查以及对工作情况进行备案等,可在公安机关内设专门的审讯场所,设置先进的电子监控设备来对讯问进行全程监控。二是建议将来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增加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手段,如对重特大案件有权派员参与侦查,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权派人在场等。三是对讯问人提出刑讯逼供指控的案件,一律实行由检察机关通知侦查机关负责人另行指派办案人员承办等。(八)建立健全对司法人员刑讯逼供行为的法律追究制度。对于被控涉嫌刑讯逼供的案件,应依法审判,从而形成一种刑罚威慑;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控被刑讯逼供的,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落实对刑讯逼供人的行政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刑讯逼供的赔偿制度,并由国家负责对行为责任人的追偿制度,并由国家负责对行为责任人的追究。通过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以收到良好的威慑作用。综上所述,严禁刑讯逼供,任重道远。我们坚信,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引下,通过各级司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刑讯逼供这一固疾必将根除,司法机关的执法工作也必将纳入法制的轨道,从而保障在新世纪、新阶段,公安司法机关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他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历史重任。必将更好地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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