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本Jing樺
相信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特别是作文中不可忽视的议论文,议论文是以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的文章体裁。那么大家知道优秀的议论文是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网红的议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提到网红,大家所想的,一定是什么楚楚动人的姑娘,可是卸妆后却是个大妈;什么美味无比的食物,实则难以下咽;什么清荣峻茂的天堂,却只是门前的水沟……这些网红其实是“网”,其背后的原因令人不耻。
前年冬天,我们一家人在武汉游玩时路过一家名为“秃师傅”的蛋糕店,我马上回忆起这不就是爆红网络的那家蛋糕店吗?网上的主播都在吃这种蛋糕,都在说如何如何好吃。于是,我进店,买了一个“招牌”起司蛋糕,品尝后,全家骂娘。这什么吗!明明就是去了皮的超大号达利园小蛋糕吗!这样的人经营一定不会长久,不出所料,下一年,此店果然关门大吉。
回家后,我马上把父母手机中的抖音卸载。
有次和同学聚会,在一家网红餐厅,聒噪的口水歌,人头攒动的吧台,只有我一个人面对悲剧般的“食品”。同学在那拍照,他们东拍拍西拍拍,我顿时明白“网红”只是一个面具,给自己戴的面具。
这个面具是什么?是商业的炒作。店家会给“网红”们好处费。人们都来吃,是一种攀比,“网红在吃,大家在吃,我和他们有什么区别,我也吃!”这便是人们吃“网红”食品的根本原因。因我吃,故我在;因我吃,故我红。这全是虚荣心在作怪。
出现以上情况,是人们没有正确的批判思维,“大家都说好吃,一定好吃!”“我觉得不好吃,大家一定会笑我不懂,我也得说好吃!”这样,屎一样的食物成了抢手货。这可不是嘛!燕窝好吃嘛?鱼翅好吃嘛?鹅肝好吃嘛?不用说,不好吃。人云亦云,商业炒作,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这样“网红”食品,深入生活,却毫无营养,可是,人们还在上演着以讹传讹的闹剧。没有人说出第一声“不!”这时便需要一位英雄,挺身而出,大骂“网红”,揭露他们对社会的误导作用。
不人云亦云,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一块小小的“起司蛋糕”竟引出如此大的哲学问题。
随着网络文化的日益丰富和迅猛发展,越来越多普通人因各种原因走红网络,而“网红”一词顾名思义即为在网上走红。尽管网红现象似乎已经让人见怪不怪了,不过网红之风盛行所带来的影响,也许更应被大家所注意。
网民形形色色的“网红”如雨后春笋般在网络上发展起来,尤其是社交网络等居多,这其中有的因个人才华而受到关注,也有的靠作秀和另类博取关注。而一些“网红乱象”则很有必要让社交平台、观众、网红个人等多方面来一起努力,做到净化这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
对于社交平台而言,应规范和管理好其用户在网上的公开言论和发布的内容。网络红人多在各类社交平台走红,各类社交平台在给使用网络的人们带来了更多交流的便捷和娱乐的方式的同时,也不能只注重其平台的发展,更应规范其用户在网络上的行为,对其用户加以适当、正确的引导,而不只是相互竞争。平台发展和合理规范一起做好,既顺应了平台不断发展得更好的目标,也尽到了其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减少部分网红乱象的出现。
对于网民观众而言,需客观、理性和包容的看待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和其影响。作为普通的网民看客,对于网红现象没有必要全盘否定。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尊重网红当中那些合理的努力方式。对于网红那些充满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内容以及作品,则可以给予肯定和鼓励,但对于粗制滥造而又有低俗等不良因素的网红视频和其网络衍生品,则应保持理性,抱着不随意追捧、不盲目支持的心态去对待,以免低俗的网红乱象在网民看客中相互传播。
对于网红个人而言,需注意和规范自身在网络上的言论行为及其影响。网红并非是许多人所看来的贬义词,若是能靠个人才华等合理的方式持续受到关注,那么也不失为一种通过努力而收到成果的、达到目标的体现。所以若更多的网红个人能做好这点,依靠其很好的互动性,发挥其优势,创作出更多有“营养”和有内涵的、积极健康正能量的、引人向善的内容,那那些靠取悦大众、博取注意的作秀、另类的网红乱象则会因关注渐少而逐渐减少。
面对席卷网络的网红之风中那些低俗、作秀的方面,需要社交平台、网民看客、网红个人的来一起努力加以抵制或改善,才能更好地净化这网红之风。
2018年作为网红经济爆发元年,网络红人正在创造新媒体经济的奇迹。在这些网红背后,更多被颠覆的是受众接收信息的习惯。未来网红将会打通全产业链,整个存在方式都会发生改变。
每一次互联网的换代都会造就一批网络红人,但仅靠犀利言辞或另类行为保持长期的热度很难,需要有持续不断的特色内容,并紧跟媒介传播方式的变化。
首先,节目的频次一般不会太低,至少是一周,甚至是每天,“最好是频次高一点,跟观众接触的概率要增加”。
其次,网红节目背后一定要有一个主线,或者说是有一个核心价值观,有一个灵魂,“你只有这个灵魂、价值观才会吸引到跟你一样价值观的粉丝跟你对话”。
再者,还要能够持续,所谓的“持续”,不仅仅是网红本身节目的持续,更意味着其背后的商业性价值开发,即“商业变现”。
她们把自己真实的生活状态分享给粉丝,就像跟朋友分享一样。这也是网红的影响力逐步扩大的基础。粉丝们在网红的生活里找到了自己向往的影子,并且觉得这比明星更真实。
一些隐藏在网络背后的人,希望披着“网红”的外衣混入商圈、娱乐圈。随着这种现象增多,“网红”越来越不是草根红人的闪亮标签,而演变成为一个充满贬义的头衔。在看待“网红”时代的到来,我们要更加理性和客观的去看待。
“网红”现象呈现井喷状态,由于公众的求乐猎奇心理、各方的逐利欲望都似脱缰野马、肆无忌惮地在网络平台中竞技,才受到了大众的热捧。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网络红人”以其极具创造性的造型或行为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娱乐,拓宽了人们在日益紧张的社会竞争中的展示或宣泄途径;与此同时,一些正面的网络红人在不同领域为公众树立榜样,成为新时期的“英雄人物”传播着正能量,其草根性和亲切感使其较传统人物有更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网络红人”反传统的张扬和表演,扭曲了公众的审美观和价值观,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令人担忧;再者,其爆红后的巨大利益回报,助长了社会上的急功近利、不劳而获思想,对我国传统的文化标准带来巨大冲击;最后,在毫无规范约束下的“人肉搜索”、“被爆红”等行为,更是对隐私权的践踏。“网络红人”现象的双面性,既提醒我们要区别对待其发展,又敲响了规范网络文化的紧急号。
对互联网的信息的管理亟需加强,这也是任重道远的。第一,政府要加强正面引导,加强管理。政府要对信息的发布严格“把关”,建立一个清洁的网络信息环境;第二,媒体一定要找到自身对社会担负的责任。媒体要通过宣讲、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进行传播带来的滞后性不能满足快节奏下的信息需求,互动交流的缺失;第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要为脱缰的“网红”加上一把枷锁。例如,针对网络直播中的一些低俗现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了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不能从事直播业务,必须使得这些三俗内容的网络信息做到有法可依,坚决抵制。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所有的一切我们仿佛都可以在网络上实现,为了满足人们的娱乐需求,一个新的职业——网红诞生了。
网红指的就是在网络上走红的人,他们靠发视频、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来博取关注度,以此来赚钱。不少人觉得网红这一个职业十分有吸引力,因为他们觉得网红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可以随便拍拍视频就出名,如果是这么想的,那他们的眼界就真的像井底之蛙一般狭隘。他们所看到的只有网红们光辉的外表,孰不知他们走过的路上都踏满了汗与泪的脚印。
为何有这么多人盲目地扑向网红这一条路呢?不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有做网红的潜质,而是因为他们无知。那些网红凭什么可以月入百万?凭什么可以有百万关注度?凭什么可以靠拍视频来养活自己?因为他们够努力。有多少网红为了留住粉丝,不惜牺牲大量的时间找素材,到处奔波拍视频,他们看似简单的一个视频,有时却可能会耗费他们一个月的时间,甚至更多。我们不是不知道他们的辛苦,只是他们身上的光芒太耀眼,我们选择性的忽略其弊,只见其利。就像2018年11月的两个小女孩一样,她们想当明星,所以留下了一封信给自己的父母后,就一起离家出走去“追寻梦想”了,然而最后她们两个竟然因为没有带身份证而无法买火车票,导致“明星之路”以失败告终。两个小女孩的无知让她们心中充满了对网红的向往,结果呢?她们连买票的能力都没有,谈何成为网红和明星呢?无知会引导着人们向错误的深渊一步步走去,最后悬崖勒马都来不及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职业的选择亦是如此。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道路可以通向成功,但有一些天真的人还是争先恐后地扑向了一条名叫“网红”的道路。那条路迷雾缭绕,看不清方向,但可以看见远处有一座山头上堆满了黄金,那些成功的网红就站在上面,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吸引着那些人往这座山扑去,然而扑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荆棘遍布,险象环生。而侥幸心理便是这些人盲目跟风的“倚仗”:只要通一下宵就可以做出好视频了,只要出一下丑就可以博取到关注度了,只要我肯做网红就肯定可以轻轻松松月入百万,只要……有太多太多的“只要”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太多太多的人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可以随便成功,最后还不是都被现实还以当头一棒。一味追求成果,而不想付出;一味追求成名,而不看过程,这些人最后只会如同社会废渣,被倒入名叫“失败者”的垃圾桶。
没有什么低付出高回报,没有什么网红赚钱易成名快,都不过是幻象的浮云罢了。网红的确是一条可以通向成功的道路,但它一定不是一条捷径。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所以不要盲目跟风,业精于勤而荒于嬉,行成于思而毁于随。网红,并不简单。
要理解为什么网红崛起,代表了市场的互联网大变革,就要理解商业未来最重要和根本的趋势:从B2C到C2B。消费者成为一切商业行为的起点,他们要求个性化、实时关注、随时消费……毫无疑问,C2B的变化将推动市场的根本性的改变。这个改变,及其带动的改变将会是多么“根本性”?简单回顾一下历史即可找到答案。现代工业经济体系,除了大家熟悉的流水线大生产之外,大品牌、大流通等都与之紧密结合在一起。它们是同一个系统的不同组件,配合联动。
工业时代第一个成功的品牌是宝洁的象牙香皂(Ivory Soap),它打出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广告,时为1879年。广告和品牌之所以在那个时间点出现,是基于铁路网的大流通,使全国性市场成为可能。而全国市场一旦建立,销售规模呈几何级数放大,非现代化的流水线生产不能满足。全国性市场的另一面,是对大品牌的需求。因为商品要超出一个地方性的销售区域,传统的信用背书鞭长莫及,品牌就变得很重要。接着,品牌催生了媒体和广告紧密结合的商业模式,这在当时是跨时代的创新:媒体通过内容获得海量用户,再通过广告,获取收入。品牌商通过媒体做广告,再通过渠道销售商品,这是工业时代基本的商业范式。传统市场是从B出发,从厂家出发去推一个事先想好的品牌形象,如寻找气质与品牌相契合的明星代言。一条10秒钟的广告,有明确的信息传递,通过反复沟通,媒体高强度覆盖,在消费者脑中形成品牌认知。
简单总结一下,市场,是工业时代最大的商业创造之一,也是最基本的骨干,与媒体、渠道、生产紧密咬合,形成了B2C的基本范式。牵一发而动全身。牵了市场这一骨,B2C渐变为C2B,将带动如何规模的商业巨变?
网红崛起,品牌运营模式和市场已从根本被改变。网红的典型运营方式,是以C为核心构建社群认同。在社区中,B、C不再割裂,而是融合为一个共同体,服膺共同认可的价值观。网红本人,则是社区价值观的人格化表现。
同时,网红又利用互联网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低成本、全方位、立体、及时地展现自己的方方面面,以及背后想要表现的价值体系。视频、微博、直播平台……生活中各方面的分享,都是用低成本、高科技的方法,更丰富地构建一个社区,让目标人群产生认同。
社区本身并不凝固。网红和粉丝的互动不能停顿,也不能有过重的表演痕迹。互动,是网红、粉丝之间不停进行的双向选择——在价值,远非区区价格层面双向确认。
这是比传统品牌效率高得多的一种品牌建立方式,也是效率高得多的B—C互动的方式。它建立在互联网大发展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互动的手段越来越丰富,成本越来越低,时效性越来越高。所以,网红是移动互联网平台上产生出来的native citizen。没有移动互联网,就没有她们诞生的可能。
网红的进一步演化,不仅仅会从根本上摧毁传统媒体的生存方式,也将摧毁传统的品牌广告模式。所以,在网红经济下,大家最直接感受到的就是对明星代言商品的冲击。因为一方面,网红产生的门槛大幅降低;另一方面,明星代言的商业价值,又快速转移到了网红所营造的社区。这是一个双重打击。
有人说,“所有网红的归宿都是开网店”。近年来以“反转基因斗士”的身份出现在大家视野之中的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应验了这句话,也把自己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崔永元名下电商所出售产品被指价格高、检验标准低等,其在个人微博上对于相关争议予以驳斥,并称“再吵吵,还涨价,说到做到”。
只要交易公平守法,市场行为上没有程序瑕疵,崔永元的网店商品卖什么价格,这是无须质疑的事。但是耍名人性子、用赌气的态度对待消费者,这实在不是一个合格商人的做派。
有些人成为网红则是被动的,本不想在网友视线中刷存在感,却因自己的行为举止变成“红不让”。5月22日,新华网官方微博发了一段视频,并写道:“老人在高铁上嗑瓜子,被保洁员劝阻后,当场起身,将瓜子扔向几乎整节车厢”。网友纷纷站出来抨击,希望老人们能够自尊自爱,带头讲文明、不逾矩,给年轻人做好榜样。对于继续“倚老卖老”的“为老不尊”者,应该让他们在道德、法律的规制下,有所敬畏、有所畏惧。
生活里的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里往往呈现出多元解读。5月24日,演员黄小蕾在微博上控诉上海迪士尼乐园游乐项目“七个小矮人”的工作人员反复刁难自己身高符合标准的孩子,不让其游玩该项目。随后,一名疑似上海迪士尼乐园工作人员的网友发文回击,并解释当天是黄小蕾对工作人员辱骂不停,还动手推搡。双方各执一词,事件原貌一时难以看清。但不难发现事件背后的实质是权利与安全之争,或许还有利益之争。
网红现象背后往往代表着注意力经济,而有些“网红”(新闻主角)如果能够提醒民众注意防范,则是善莫大焉: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23岁女孩命丧高速,这种夺命扣千万不要用”,呼吁“安全带插扣应当下架”。原来事故发生时女司机没有系安全带,车辆正副驾驶座的安全带卡扣上,都插着安全带插扣。安全带插扣一时成为热搜词汇。
据记者调查发现,就是这种潜藏巨大危险的安全带插扣,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都有销售,并未发现有任何干预和制约。网友纷纷呼吁,有关部门不应对此视而不见,而要在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上有所作为。
有红自然有黑。近年来,随着网红文化的不断发展,受雇网上诋毁辱骂他人的黑粉这一群体也越来越被大家所熟悉,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以此营利的团队。这些人被称为职业黑粉,也被普通粉丝简称为黑子或职黑。职业“黑粉”也因此被网友指斥为,“这才是真正的脑残粉”,“污染社会风气”。在人品的指斥抨击之外,这种网络生态也亟须对应的法律、规则等来廓清,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不清晰,也会导致更多人行动的变形。
“网络红人”是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
因此,“网络红人”的产生不是自发的,而是网络媒介环境下,网络红人、网络推手、传统媒体以及受众心理需求等利益共同体综合作用下的结果。
如今的文化圈,特别是大众文化圈,已经不再单纯。电影、电视、文学、音乐、传统艺术,这些领域中再精彩的节目也不可能如十几二十年前的“前辈”一样,几成所有中国人的集体记忆,而平民狂欢造就的网络红人更被许多人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这是多元的时代使然,并非人力可以扭转。在这片繁花似锦中,有人看厌了中伤和争吵而倍感失望,也有人因为有数不清的自由选择而如鱼得水。那么,网络红人和传统名人有什么不同,归根到底只是成名的平台不同。
网络红人分成三代:
一、文字时代的网络红人;
二、图文时代的网络红人;
三、宽频时代的网络红人。
在《咬文嚼字》编辑部发布的2021年十大流行语当中,“网红”一词赫然在列。有人说,这是一个“红生万物”的时代,随着网络的发展,催生了网络红人,出现“网红”产业,兴起“网红”经济。很多青少年,甚至竟将“网红”定位为将来最期望的职业。
目前大量“网红”让人感觉品位低劣,且有很多抖机灵、爆粗口等粗鄙表现,所以一说到“网红”,大众最容易想起来的就是那种经常在微博上活跃,想起假脸,想起卖假货,想起无休止地互相谩骂互相揭短的一批网络红人。可见,在中国,这一行业早已被破坏。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网红”跟大多数公众人物一样,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无数关注,他们必须要考虑到自己的言行举止给大众带来的影响。更何况,“网红”的大部分粉丝都可能是未成年的青少年,不良的示范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当然也有不少“网红”是凭专业精神、生活智慧来获得公众关注,向大众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不管是此前的中学教师教学视频被追捧,还是横空出世的阿尔法围棋,甚至是作为世界顶级物理学家的霍金,只用了3天时间就成为一个“超级网红”,从他们身上都可以看到“积极网红”的因子。他们增加了人们对于科学知识的了解,增加了对个人奋斗精神的激励,这些人也为互联网世界增添了更多的积极因素。
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红”在资本和利益相关者的热炒之下成为了风口。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当下的各种“网红”乱象,监管要管、平台要治;对于我们普通大众来说,应该理智看待网红现象,不要盲目追风,不能忘记本质;而“网红”们更当自重自强,当“网红”不能放弃底线,应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网红”才会红得长久、红得有价值。
总之,“网红”是个新生事物,社交媒体兴起也没多长时间,它能够成为什么样,首先取决于我们把它想象成什么样。也不要简单抱怨网络和社交媒体的肤浅,而要多想想它为什么像现在这样肤浅。
超超超级棒的
该话题较适合写一篇议论文。开篇点题粉丝是什么,粉丝文化是什么,有什么表现。第二段写粉丝文化产生的原因及影响。影响分为好坏两部分。着重写某一侧影响,比如坏影响是什么。最后呼吁大家理性追星,要把时间花费在重要的地方。同时也不应对粉丝及粉丝文化产生刻板印象,要辩证的看待他们的出现。
明鑫花卉
粉丝文化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随后迅速成为媒介文化研究的新热点。三十年来,粉丝文化研究经历了三次浪潮,并且呈现出两种研究偏向:将粉丝视为非理性的病态人群,或是赞扬粉丝通过主动性和创造力抵抗主流意识形态。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和大众媒介文化的高度发达为粉丝文化带来了不小的变化,粉丝群体规模空前扩大的同时,其活动也更为频繁,更具有组织性和目的性。针对这些新发展,学者将粉丝视为网络社区成员、狂热消费者或免费劳工,从不同路径更为深入地探究粉丝文化。20世纪90年代,以香港“四大天王”为代表的港台歌星红透大江南北,也随即在中国内地掀起了一股追星狂潮,“追星族”这个以学生为主的群体开始走入了人们的视线。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火爆荧屏,缔造了中国电视史上的许多奇迹,“粉丝”这一词汇逐渐开始为人所知。其后,伴随着媒体产业的发达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粉丝群体更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与高调姿态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商家看中粉丝的消费能力,制作者看重粉丝的意义,学者则关注粉丝的产生及他们的活动这一传播现象。粉丝是fans的音译,是一种比较通俗的称谓,有学者更倾向于将fans意译为迷。在西方,关于粉丝和粉丝文化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末已经兴起,并且迅速成为媒介文化研究的热点。其中,1992年美国文化学者詹金斯发表了著作《文本的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对《星际迷航》系列科幻剧的粉丝进行了深入研究,被认为是粉丝研究的经典奠基之作。但这一研究领域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还比较短,中国内地最早的粉丝研究成果是在2006年才出现在新闻传播学类的学术期刊上;至2009年,才出版了第一部比较系统地介绍国外粉丝研究理论的论文译集,即由陶东风教授主编的《粉丝文化读本》。此研究旨在回顾粉丝研究三十余年简要历史的基础上,梳理当下国内外粉丝研究的主要趋势。一、粉丝的界定“每个人都知道粉丝是什么,但是在涉及粉丝文化和涵盖狂热崇拜媒体问题的学术研究中,读者可能仍然期望一个理论化的粉丝的定义”。经过三十年左右的发展,诸多学者从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分析学、文化人类学等不同的理论角度对粉丝进行了深入研究,粉丝研究取得了许多开创性成果,但究竟什么是粉丝,目前学术界尚未有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尤其是当下互联网发展,更使得界定粉丝成为难题,因为可能存在非正式的粉丝以及专注的粉丝,前者表现得更像消费者,他们阅读文章及搜索图像;后者则更进一步,他们创作文章及创造图像。尽管如此,还是能从一些学者给出的定义中勾勒出粉丝的形象。牛津词典将粉丝定义为“对特定的人或事物有强烈的兴趣或赞赏的人”。桑德沃斯认为粉丝是“所有与文化文本及对象形成持续有意义的情感关系的消费者和用户”,他们“有规律地、情绪性地投入一个叙事或文本”。寇帕则指出,狂热电视节目“发展了大量的、专注的追随者,他们即使在这些文化文本不再播出之后也继续参与,并且以创造性的方式回应源文本”。从这几个定义中不难看出,“规律的”“持续的”“情绪”和“情感”投入文本是粉丝的一个重要表现。詹金斯认为,仅仅“迷恋、仰慕或崇拜”还不足以指明粉丝的特征,粉丝不仅是特定节目的固定观众,还会将这种收视行为转译为一些类型的文化活动,他们和朋友分享关于节目内容的想法与感受,甚至加入讨论共同话题的社区。这种界定强调了粉丝的主动性与分享性。此外,“过度性”也是界定粉丝的一个关键词。台湾学者简妙如认为,“过度”正是粉丝的特质,在某段时间内,当阅听人为特定文本所吸引,并对该文本有一定程度的认同与涉入时,就有可能成为粉丝。尽管学界曾将粉丝的这种“过度”表现视作病态的和危险的;但费斯克明确指出:粉丝和其他不太过分的大众读者的差别只是程度上而非性质上的差别。诚如英国学者希尔斯所说,粉丝并非一个可以简单予以分析的事物,它总是具有表演性,它是人们所宣称(或否认)的认同,同时它也表现文化活动。二、粉丝文化研究简史1.粉丝文化研究的三次浪潮根据格雷、桑德沃斯和哈林顿的观点,粉丝研究可以大致区分为三种:“粉丝是美好的”、“粉丝文化与社会阶层”以及“粉都与现代性”。这也分别代表了粉丝研究兴起以来所经历的三个研究浪潮。在第一次粉丝文化研究浪潮中,学者们从德赛都关于“策略”和“战略”的区分中得到灵感,将大众媒体的消费视作权力斗争的场所,重点关注了粉丝的主动性。他们欣喜地发现粉丝能通过解读文本、转化文本和批判文本来颠覆社会不平等地体制关系,反抗主流意识形态。总的来说,在这一研究阶段,粉丝被认为是具有“抵抗性”和“颠覆性”的“积极受众”。然而,有学者批评了这一阶段的研究过度吹捧了粉丝的“权力”。20世纪90年代中期,粉丝文化研究进入第二次浪潮。学者们对于粉丝的乐观看法逐渐消退,他们不再简单地把粉都视作赋权的工具,而是让粉丝回到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大背景下,从一个更综合的角度去考察粉丝活动,从而强调粉丝和亚文化对社会、文化等级的复制,“粉丝对象的选择和粉丝消费的实践,是通过作为我们社会、文化和经济资本的反映和进一步表现的惯习来结构的”。然而,尽管这一阶段的研究有效地证明了粉都不是文化自主和抵抗的先锋空间,却极少关注粉丝作为个人在文化消费过程中的动机和愉悦。因此,在粉丝文化研究的第三次浪潮中,学者们开始回答粉丝的动机以及粉丝活动中的快感等问题。他们不仅将粉丝视作研究对象,更将粉丝当作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粉丝消费的微观层面,研究探索了粉丝之间的关系”;“在宏观层面上,对粉丝的研究认为粉丝的阅读、品味和实践与更广泛的社会结构相关联,但将概念上的重点从霸权和阶级问题扩展到了我们时代全面的社会、文化和经济转型,包括全球与地方之间的辩证法上”。
奋斗1989
书目 《粉丝文化读本》(主编陶东风) 这是一本关于国外粉丝研究的论文集,是非常不错的案头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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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金斯借用了德赛都的“盗猎者”概念,将媒介粉丝定义为通俗文化的盗猎者,他们挪用通俗文本并以“为我所用”的方式对其进行重新解读,将看电视的经历转为 一种丰富复杂的参与性文化 。粉丝是消费者是非常活跃和善于表现的一个亚文化群体。 举例子 :福尔摩斯的粉丝,当柯南道尔想让福尔摩斯退休时,他们却强烈要求重返小说。
詹金斯认同德赛都等其他研究者的看法,虽然粉丝缺乏直接接触文化生产工具的途径,影响娱乐工业决策的资源极其有限。但仍保留一定自由性。 思考 :在互联网时代,粉丝的可以运用的资源更多了,比如投票、打榜、社会化媒体的声量等等。
詹金斯澄清了盗猎的概念,是挪用(appropriation)而不是误读(misreading)。误读有评判的意味,有学院派正确和民众非正确的差异。德赛都的模式认为各种竞争和矛盾的阐释都具有效力。
其次,詹金斯解释了盗猎与编码解码理论的重要不同。 盗猎模式强调了意义制造的过程和大众阐释的流动性 。粉丝的阐释并非总是对抗性的,粉丝之所以从所有文本中挑选出那些媒介产品, 恰恰是因为那些产品能够成为表达粉丝现有的社会承诺(social commitment)和文化利益的工具。
詹金斯认同感德赛都的另一个洞见,粉丝是“游牧民”。总是在移动,既不在这儿,也不在那儿,不受永久的财产权所束缚,不断向其他文本挺进,挪用新的材料,制造新的意义。 詹金斯认为我们不能从粉丝对某系列节目或文化的独有兴趣的角度来理解媒介粉丝文化,因为媒介粉丝(media fans)会在一系列广泛的媒介文本中做出互文性的联系,并以此为乐。 举例子 《迷失太空》粉丝,还会看其他的科幻小说,其他兄弟情小说。 研究表明,英国青年不仅是通过和特定音乐文本的关系形成了另类文化,还依靠从主导文化中挪用一系列更广泛的物品,并在对立的语境中为那些物品赋予新的意义。 所以,研究者会特别关注文化所插入的语境,比如如何在工作场所被讨论,如何为社会行为和个人的身份提供的样本。 总结,媒介粉都是一个集合了各种文本和类型兴趣的话语逻辑。虽然一部分粉丝只忠于单一的节目或明星,但更多的粉丝将单部影视剧系列作为进入一个更广阔的粉丝社群的起点,并把各种节目、电影、书籍、漫画和其他通俗材料连成了一个互文性网络。 粉丝用他们对媒介的共同兴趣作为讨论和友谊的基础,形成不稳定的联盟。
延伸 到偶像与粉丝研究,粉丝也会爬墙其他偶像,并相互借鉴形成一种粉丝通用的文化。在社交媒体上,用偶像作为头像和账户名称,自己的言行会受众约束。
德赛都的观点,读者意义的生产都是临时和短暂的,是游牧过程中匆忙生产出来的,一旦不再有用会遭到抛弃。詹金斯不认同,他认为个人的阐释经过和其他读者的不断讨论而被塑造和巩固。 媒介粉都构建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特艺术世界,比如科幻粉丝群体的创作对女性作者的培养。很多粉丝会将粉都当作永久创造力表达的渠道。 延伸 同人文世界、饭拍饭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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