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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要求及常见问题,喜欢你们喜欢。
学术论文的结构是学术界约定俗成的行文格式,我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一1987)》指出,相对统一学术论文的撰写和编写格式是“为了便于学术文献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学术论文的结构主要包括前置部分、主体部分、附录三大部分。其中,前置部分主要包括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主体部分主要包括引言、正文、结尾;除附录外,规范的学术论文的结构体系必须包括参考文献。
一、题名
(一)定义。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一1987)》指出,题名“是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学术论文中最重要的特定内容的逻辑组合”,是科研工作者对其科研成果的称谓和命名。“在以下的情况,题名可以加副题名;题名语意未尽,用副题名补充说明学术论文中的特定内容;一篇学术论文分成多次出版发表,或是一系列工作分成几篇论文报道,或是分阶段的研究结果,各用不同副题名区别其特定内容;其他有必要用副题名作为引申或说明的情况。”
(二)基本要求。
学术论文的题名可以根据科研成果的主要思想和内容来命名,或者根据所要加工的科研资料和性质来命名,其具体用词的基本要求如下:
(1)最恰当的词语。编写题名在命名用词上要恰如其分地反映论文的意义及所研究的核心内容,而不能使用哗众取宠的词藻或不恰当的程度词。
(2)最简明的词语。编写题名用词要简洁,不使用冗长的修饰词,选取论文内容所涉及学科中通俗易懂的、词义简单的、规范化的术语,而不能使用复杂的主、动、宾语句逐一表述论文的内容。
根据最恰当和最简明的用词原则,学术论文题名在反映特定研究内容的基础上,字数一般不要超过20字。同时,《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1-1987)》规定,题名选用词语时“必须考虑到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并能提供检索的特定实用信息。题名应该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首字母缩写字、字符、代旱和公式等。学术论文用作国际交流时,应有外文(多用英文)题名。外文题名一般不宜超过10个实词”.
(三)常见问题。
1.文不对题。
文不对题就是学术论文题名所表达的语义信息与内容毫不相干,又称“跑题”.例如,有一篇论文的题名是“预防医学教学方法初探”,按照这个题目的要求,该论文应该着重于分析哪些因素影响教学,进而需要采取哪些教学方法来提高教学质量。但全文却在探讨预防医学的重要性,与题名所表达的语义信息不相干,犯了文不对题的错误。
2.题名太大。
题名太大就是学术论文题名所表达的信息涵盖面过于宽泛,而论文内容仅占题名所涵盖内容的一部分,以导致论述空泛。例如,有一篇论文题名为“中国近代图书馆文化发展浅析”,但其论文论述的内容仅仅是高校图书馆的文化发展,犯了题名太大的错误,应将题名改为“高校近代图书馆文化发展浅析”.
3.题名大小。
题名太小就是学术论文内容超出了题名所表达的范畴。例如,有一篇论文题名为“谈提高高校教学干事工作效率”,但其论文的内容是探讨高校教学改革问题,其中提高高校教学干事工作效率只是构成高校教学改革中的一部分,因此,该题名对于论文内容而言范围过于狭窄。
4.题名过长。
题名过长就是题名的文字过于冗赘、哆咳,字数超过20个汉字。《科学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一1987)》规定“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这是题名的字数限制。
二、作者和单位
(一)定义。
作者是学术论文的创作者,是论文的法定着作权人和主要责任人。论文主要内容的构思者、实验或实证研究的设计和操作者、论文的实际撰写者都可以成为学术论文的作者。
作者署名意味着作者的责任和权益,享有着作权,并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1)作者对其论文拥有不容侵犯的着作权,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发表或转载原作者文稿的出版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作者对学术论文的着作权主要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学术论文是作者的科研劳动成果,其权益受相关法律保护,只有作者本人才有权用其学术论文作为申报课题、申报奖项、申评学科带头人、申报职称、申请学位、申请出国访问等的科研成果材料。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学术论文,其着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者。合作论文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着作权。
(2)作者也是学术论文的责任人,对原文中存在的学术性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即“文责自负”.剽窃、抄袭、篡改、捏造实验数据的论文作者应承担学术道德责任及其惩罚后果,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侵犯其他着作权人权利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基本要求。
学术论文作者的署名是十分严肃的学术行为。署名反映的是作者对以学术论文为形式的科研成果的贡献度。一篇论文涉及多名作者时,作者署名的排序则要按照作者的贡献大小,排在题名之下。作者单位及邮编则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三)常见问题。
1.署名不当。
作者署名应是对论文的构思和撰写做出主要贡献的人。违反了正确署名的学术规范,称之为署名不当。署名不当是当前比较突出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有四种情况:
一是学术研究人员出于各种目的邀请没有参与研究的人员将名字署在自己所撰写的学术论文上,或者学术研究人员出于增加科研成果数量的虚荣心考虑在自己没有参加研究的论文上署名。二是一个研究成果有多人实际参与攻关,但在论着署名时不是按照实际研究贡献的大小排名,而是出于其他原因不真实排名。一篇学术论文存在多名作者时,作者署名应按各自对论文的贡献大小来排序,不能按职位或资历来排名。三是学术研究人员未经被署名人同意将其名字标署在自己的研究论着上。四是有多人共同参与一项研究,但在最终的研究成果中有意或无意漏掉对研究成果有实际贡献的研究人员的署名。
2.使用笔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同时拥有署笔名的权利。但在撰写论文时,应该使用真实名字,而不能随意使用笔名,如果非要用笔名,作者在投稿时必须将真实姓名告知期刊编辑部,相应地,期刊编辑部则应在来稿登记的原始材料上把真名和笔名都填写清楚,在必要时期刊编辑部才能为作者提供有力的证明。
三、摘要
(一)定义。
摘要是学术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是一篇以提供论文内容梗概为主要目的,并且不加任何解释和评论,简明、确切地记述论文重要内容的短文。为了方便国际交流,论文还应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
摘要的作用是供读者在不阅读论文全文的情况下,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来了解和获得论文的主要内容,由此可决定是否进一步阅读全文。摘要的特点在于具备独立性、客观性,包含与论文全文同等量的主要内容。
摘要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从摘要内容的角度,可将摘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描述型摘要,这类摘要着重于描述论文的写作意图及主要的内容。
(2)资料型摘要。这类摘要除了描述论文的主要内容之外,还涉及研究方法、研究结论等。
(二)基本要求。
学术论文摘要一般置于题名和作者之后、正文之前。
对于撰写摘要的要求,《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1987)》有明确的规定;“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即不阅读论文的全文,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摘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可以引用”,“摘要的内容皮包含与论文同等量的主要信息,供读者确定有无必要阅读全文,也供文摘等二次文献采用”,“摘要一船应说明研究工作目的、实验方法、结果和最终结论等,而重点是结果和结论”.
“学术论文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过200一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过250个实词。如遏特殊需要字数可以略多”,“除了实在无变通办法外,摘要中不用图、表、化学结构式、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学术论文为了参加学术会议,可按要求写成变异本式的摘要,不受字数规定的限制”.
(三)常见问题。
撰写摘要时经常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1)采用第一人称,混同于“编者按”.学术论文摘要的写作应以第三人称方式对论文的中心内容进行客观地叙述。摘要用第一人称撰写就可能使读者倾向于将摘要理解为作者自己对论文的主观自我评价、解释或说明。有不少论文摘要都以“我们”“作者”“笔者”“本人”等第一人称作为主语来撰写摘要,这种情况应予以避免。
(2)文字篇幅过长,将摘要写成“引言”.不少论文将摘要写成引言式,把论文写作背景、对论文内容的栓释或自我评价都归人摘要之中。例如,在摘要中使用“首次发现”“受到了专家的好评”等是不适宜的。
(3)末摘出文章要点和新意。论文摘要末摘出论文的要点和新意,而是罗列一些常识性内容作铺垫,或把摘要写得过于笼统、不具体,并未使读者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了解和获得论文的主要内容。
四、关键词
(一)定义。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一U87)》指出,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学术论文中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是直接从论文的题名、摘要或正文中所选取的可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并具有检索意义的词或词组。
为了便于国际学术交流,在英文摘要下方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关键词应该包括以下含义;①在选取和形式上,关键词必须是论文作者从标题、摘要或正文中直接摘抄的词汇;⑦在内涵与外延上,关键词必须具有特定的实际意义,即具有实际意义的名词或较固定的名词性的词组才可能成为关键词;⑦在作用和功能上,关键词在能够充分表达论文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要具备检索价值和功能。
关键词包括两类词:一类是正式主题词(又称叙词),是已收录入《国家汉语主题词表》中的可用于标引论文概念的规范化的词或词组;另一类是非正式主题词(又称自然语言),主要是从论文题名、摘要或论文内容中选取出来的可反映论文内容的词或术语。
(二)基本要求。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1987)》规定,一篇学术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为宜”, “关键字要以显着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下方。如有可能,尽量用《国家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
标引关键词的一般程序:一是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以确定论文中的主题概念和核心内容;二是尽可能从题名、摘要、层次标题或论文正文中的重要内容里筛选能表达主题概念的词及词组;三是对选取的词或词组进行排序,并对照《国家汉语主题词表》进行规范化,即找出哪些词可以直接作为正式主题词,哪些词可以经过规范后变为正式主题词,哪些词可通过组配成为专指概念词;四是对自由词进行标引,即对无法通过规范化成为正式主题词的自由词进行标引。
关键词的一般选择方法:①抽词法。学术论文撰写者直接从题名、摘要或者全文中选取关键词。例如,从题名州、额贷款公司;现状、困境与出路--浙江案例研究》
中直接选取“小额贷款”“公司”“困境”“出路”等作为关键词。②赋词法。学术论文撰写者分析题名、摘要或全文后,提炼出可充分表达论文中心主题的关键词。例如,为了便于表达《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信贷风险的预警模型》
论文的中心主题,作者提炼了“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信贷风险”“模型”“风险预警系统”等关键词。
(三)常见问题。
标引关键词常见的不规范现象包括以下三种:
(1)用词不规范,随意性强。由于关键词标引的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计算机检索工作,如果标引不当会造成检索困难而不能达到快速地、方便地检索目的,所以关键词用词要严谨规范。例如某些论文所选取的关键词不是实词,不具有实质性意义,因而不能反映论文主题。
(2)标引词数随意,漏标和过渡标引的现象严重。按照关键词标引的要求规定,其个数在3-8个之间,即最低不少于3个但不多于8个;一般而言,选取的关键词个数在3-5个之间最为恰当。
(3)组配不恰当。标引关键词时,除了要阅读论文的各级标题、摘要、引言、结论等内容之外,还要浏览全文,在真正掌握论文全文内容的基础上来筛选能反映论文核心内容、具备较强检索意义,并且尽量从《国家汉语主题词表》中去筛选已规范化的词或词组来进行组配关键词。
五、引言
(一)定义。
引言又称导言或绪论,是论文正文前面的一段短文,用来简要地说明、介绍与本研究相关的前人研究状况以及本研究的目的与意义、研究范围、研究方法等,即说明“为什么做此项研究”“采用了何种方法研究”“解决了什么问题”及“有说明重要的意义”等问题。《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1987)》中将“引言”定义为“简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知识空白、基础理论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测结果和意义等”.
(二)基本要求。
(1)引言一般要求切题,力求言简意赅、突出重点,不要重复摘要的内容,也不要成为摘要的注释。
(2)引言中需要对前人的研究成果加以概括说明或综述,需要以脚注或尾注的方式注明引用前人研究成果的出处,并在文后“参考文献”中标明。
(3)引言的篇幅长短并无统一的规定,需要根据论文的篇幅大小及阐述内容来确定,宁数不宜过多,一般300字左右。
(三)常见问题。
引言中常见的问题有以下两种:
(1)在结构层次方面,引言中层次不够分明,各层次之间的逻辑联系不紧密,上下文跳跃性较大,前后不够连贯,承接生硬。
(2)在内容表述方面,使用过长的文字却无法明确说明该论文所研究的主题、研究的范围、研究的方法等。
六、正文
(一)定义。
正文是学术论文的核心组成部分,占据全文的主要篇幅,它是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决定性部分,作为作者科研成果的代表可集中地反映论文的学术水平、学术价值等。《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一1987)》指出,正文可以包括“调查对象、实验和观测方法、仪器设备、材料原料、实验和观测结果、计算方法和编程原理、数据资料、经过加工整理的图表、形成的论点和导出的结论等”.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T 7713一1987)》指出,“由于研究工作涉及的学科、选题、研究方法、工作进程、结果表达方式等有很大的差异,对学术论文的正文内容不可能作统一的规定”.正文在论证过程中,内容上要求科学,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真实;思路上要求清晰,合乎逻辑,准确完备;结构上要求层次分明,简练可读;语言上要求简洁、准确,尽量通过数据与事实说话,并用简要的文字陈述;可以运用图或表来表达文字难以说明的内容;行文中直接引用的应标注引号,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的都要分别标明各自的出处,数据的引用要严谨、确切,以防止错引。
一般而言,学术论文的正文在结构类型上可归纳为四种类型,即并列式、串式、伞式和混合式。
(1)并列式结构。学术论文中各章节之间并无逻辑制约关系,可随意调换章节而不影响表达的意思。
(2)串式结构。学术论文中各章节之间存在逻辑关系,不可随意调换。例如,时间顺序型串式结构是依据时间的顺序来表达论文的观点,给读者以清晰的结构层次。
(3)伞式结构。论文中某一分层的论点由多于两个的论据来支撑的结构,即上一层次论据得以成立的条件是下一个层次两个以上的论据必须同时成立。
(4)混合式结构,又称复式结构,是上述三种结构类型的综合运用。
在实际撰写学术论文时,作者要根据论文内容的内在逻辑联系,以完整表达观点为准则,灵活选取正文的结构类型。
(二)基本要求。
撰写正文时,要求采取合适的结构顺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围绕一个中心来开展论证。论点是论文的核心,而论点的证明则是论文写作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论点一经确定,全文就必须以其为中心来安排结构、选取材料。
在论证中运用说明、描写时要注意:一节、一个自然段、一个句子,甚至一个句组,要求只能表达一个中心。只有牢牢把握一个中心,紧紧围绕一条线,论文才会浑然一体,避免犯杂乱无章、不知所然的错误。
(2)论文立意要求新颖、深刻。论文所研究、分析、解决的学术问题应该是前人从未研究或尚未很好解决的问题,因此,论文选题前必须广泛收集、整理、阅读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力图解决从未研究过的问题或从不同的角度去探讨尚未解决的学术问题。论文撰写时要围绕中心主题展开深入分析,力图得出新的见解和观点。论文立意上不能停留在简单地描述现象,堆砌搜集到的材料上,而必须透过现象来把握研究问题的核心与本质,从而使论文研究内容更加深刻。论文的见解在反映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把实践知识上升为理论知识,得出有价值的分析结论。
(3)围绕中心,合理构段。构段是撰写正文的基础,通过安排适合的正文撰写结构、选择层次与段落,以充分、有效地表达论文的中心主题。要求每一逻辑段、自然段能够单一完整地集中表达一个中心意思,并注意各部分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段与段之间的衔接要运用好关联词、过渡句;完稿后运用增删、分合和调整等方法来解决全文中存在的重复、脱节和交叉混杂等问题,使论文整体主题明确、层次分明、前后衔接照应、互相连贯、结构严谨。
学术论文中通常使用标题、序号,使得结构脉络清晰,具备循序渐进的节奏美感。使用小标题来分层时,要注意几点:首先,每个层次的小标题均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编码的两个数字之间用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圆点,例如“1”“”“”.其次,所有的编码均左顶格书写,最后一个序数码后空一格再写标题。最后,使用小标题分层时,每一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例如“”.
(三)常见问题。
撰写正文时,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1)在主旨内容上,论文表达观点不集中,面面俱到,涉及过多的与全文主旨无关或关系不密切的内容,使得所研究的问题内容繁杂、脉络不清等。
(2)在结构层次上,正文的层次混乱,每个逻辑段、自然段缺乏小标题,或者小标题冗长、表达不明确;逻辑段、自然段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性;各逻辑段、自然段问的文字篇幅长短不齐、差异太大;各个层次间序号混乱,未能按照“一、”“(一)”“1.”“(1)”的顺序来使用。
红月光薇儿
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这样一句古话师徒如父子。也就是说,学生与导师的关系有些类似于孩子与家长。那么,在现在的科研环境下,当“孩子”出问题时,“家长”应该受罚吗? 不久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似乎回答了这个问题。意见明确规定: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正是这一“学生犯错,导师"连坐"的规定,引来了一片议论之声。 疑问一:合理吗? 据了解,关于学生犯错后,如何“处置”导师的政策,国内久已有之。 例如,早在201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负有责任的指导教师,可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2012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学生论文造假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 在学校层面,2010年初,华中科技大学修订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条例》,规定指导的研究生有学术不端行为,将给予导师相应的学术处分;中国农业大学也于同年宣布,如果研究生论文抄袭剽窃,指导教师也将连带受罚……事实上,作出类似规定的高校远不止以上两家,似乎学生犯错,导师“连坐”已是一种自然。 自然的东西就一定合理吗? 顾莹是北京某重点高校外语学院的一名博士生导师。在了解到此次三部委意见的相关内容后,他向记者倒了一番“苦水”。 顾莹表示,三部委的意见初衷无疑是希望导师加大对研究生科研诚信的教育,但在指导思想上却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种做法的本质是把研究生出现的问题追加在导师身上,强调导师对研究生能力的影响。”他说。然而教育部当年规定研究生培养目标时,要求培养硕士研究生具有相对独立的研究能力,博士生则要有独立的研究能力。从这个角度讲。研究生需要的是独立,为什么导师反倒成为“第一负责人”了? 事实上,早在2012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时,就有人曾提出质疑,表示学生论文有抄袭,导师确有失察之责,但更应强调学生自身责任,否则学生的一切都要由学校和老师负责,将导致学生根本毫无责任感。所以,“连坐”不如更强调对论文第一创作者的重罚。 “中国传统思路认为,研究生抄袭而没有察觉,说明导师没有水准。而在西方,学生抄袭跟导师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导师审查学生论文的一个前提,就是假定论文是原创的,检查论文是否抄袭从来都不是导师的职责范围。”顾莹说,如果导师发现学生有抄袭现象,当然应该举报和制止,但如果没有发现,导师也不应该被追究什么过错。 疑问二:可行吗? 虽然在制度和理性上存在一定争议,但近年来,导师因为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而受牵连事例并不少见。比如在2007年底,复旦大学官方网站通报了该校信息学院的一起学生论文涉嫌抄袭事件。在事件的处理结果中,造假学生的导师因为“失职”,被免去了两年内的招收研究生资格。 纵观各校对于学术不端的规定,对相关导师的处理手段多为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而这样的制度在实际实行中,却存在着责任难以界定的问题。 “研究生抄袭,导师不能完全免责,毕竟学生是在导师指导之下完成论文的。但导师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却是一个很难说得清的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北京工业大学教授薛素铎坦言,因为导师并不能将学生论文涉及的所有相关文章全部看过,而且“理论的东西相对还容易看,但一些文字性的内容相对而言要更难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导师在学生学术不端行为中,究竟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又究竟该承担多大责任,其实很难有一个清晰的判断。 顾莹是一位人文学科的导师,目前也在从事着带研究生的工作。对于自己手下的学生,他从一开始就要求其严守学术规范,也在平时不断对学生灌输相关的理念。“这就有一个问题,”他说,“我自认为在学术诚信教育方面,已经尽到了导师的责任。而且在人文学科,学生的研究课题很可能并不是导师所熟悉的领域。比如,学生研究的某些作家并不一定是我所关注的。那么此时,如果我的一个学生依然我行我素,出现问题后,我究竟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呢?”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近年来,在国外高校已实行多年的“导师组”制度,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高校所采用。“在这种制度下,如果一篇论文是由导师组共同指导的,一旦论文出现问题,导师之间所谓的"责任划定"也就变得更加复杂,更加难以操作。”顾莹说。 质疑三:重要吗? 李亮是北京某高校的一名在读研究生。这段时间,他正在为自己的论文忙着作调研。其间,李亮的导师也没少跟他“唠叨”关于科研诚信的话题,但李亮对于这些话却并不太在意。 “关于学术诚信的道理其实谁都明白,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当然也不会作假,但有时候一些制度逼得你明知不对,也不得不"冒点险",这不是导师的唠叨能解决的,更不是出了错把导师"折腾"一通所能改变的。”李亮说。 李亮的看法其实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记者的采访中,某位重点高校的院长坦言,一些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其本意,造成他们抄袭造假的原因或是对规则的不理解,或是受现行制度所迫。“比如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要求在校博士生一定要在重点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背教育规律的。” 该院长表示,我国的很多老一辈教育家都不主张学生短时间内发表论文。比如历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台湾大学校长的傅斯年就曾为青年学者定下“三年内不许发表文章”的规矩,并长期坚持。“按照治学规律,在校仅三年时间的博士生远没有达到相应的学术境界,要求他发表文章,否则就不予毕业,这样的制度其实是在"逼"学生们犯错误。” 事实上,在两年前的一次会议上,中国科学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郑时龄就曾指出,目前一些高校对研究生发表论文制定了不合理的硬指标。“以建筑学为例,全国的专业期刊并不多,而列为一级刊物的更是只有两本,但是一些高校却规定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发表至少三篇论文。就算把这些杂志全部用来刊登博士生论文,也登不下。” “在这种情况下,研究生想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出"成绩",即使明白抄袭的行为不道德,也不得不采取一些手段。换句话说,相当一部分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其实是源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因此,当务之急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标准作出一定改变,其追责的对象应该是制度的制定者,至于对于导师的责任追究,反倒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该院长说。
清清河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青年学者待遇包括:1、一次性报到补贴:每名青年学者一次性报到补贴为5000元。2、学术经费:每年给予青年学者5000元学术经费,用于购买论文、学术会议、出版等学术活动的相关费用。3、住宿补贴:每年给予青年学者3万元的住宿补贴,用于支付宿舍或公寓的费用。4、科研经费:每年给予青年学者3万元的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实验设备、实验材料、出国访问等科研活动的相关费用。5、奖励: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习期间,青年学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包括论文奖、优秀学生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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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经政法大学对青年学者待遇还是非常关怀的,一般有招聘、给予优质工作环境等。1、针对青年学者特设招聘工资:在现行的事业编制管理体制下,南财经政法大学给予青年学者定薪招聘,以优秀的学术研究成果、求学能力、学术发展前景等做择优选择;定薪根据学历及学术已具有的实质性成就给予不同的薪酬,较一般招聘薪酬高出不少。2、给予优质工作环境:为方便青年学者的学术研究和教学,南财经政法大学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配备先进的研究性实验设备及各类辅助性实验设备,帮助开展学术研究、社会实践等活动。3、多项职称评定:南财经政法大学对青年学者的教学成果给予高度关注,积极推动并支持其参加教学职称聘任审核和评定,针对有丰富理论和教学实践基础、有显著教学成效的青年学者进行课题研究能力考核,为他们获取计算机、交叉学科和企业管理等不同领域的职称提供便利。4、丰厚的福利待遇:南财经政法大学对青年学者的工作和生活福利待遇也是非常优厚的,除提供标准的办公。住宿福利,优质的工作环境外,学校还拥有优惠的医疗保障,每年针对青年学者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举办礼品竞猜、抽奖活动,多方面照顾青年学者的切身需求。
因为这个院长背后有人,所以即使被撤销的学位之后,他仍然可以在岗上班,应该好好的严查。
当前青少年心理问题日益增多,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了解青少年心理健康存在的原因,进而探索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是教育机构的重要职责与义务。下
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与归属 发表日期:2006-4-17 15:22:14 1、取得学位论文版权的取得方式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规定。在实行登记制度的国家,学
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表现形态,是衡量研究者学术造诣及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最公正、最客观的尺度。这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学术论文 范文 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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