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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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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CHUS周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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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读者上非常有名的一篇文章。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又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自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璨然一笑。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我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副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冬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的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整洁,风度翩翩。断断续续的,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我八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象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房间。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邱非说,你还是忘不了叶兰。八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的度过青春期。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似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的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二十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有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得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了,原来是傍了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的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褪。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米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象当年我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他刮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你叫她叶阿姨就行。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意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的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的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时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副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拉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教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我疲倦的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的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的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爬起来探视。我想起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的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的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个子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的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的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的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的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进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泪就象漏水的龙头,顺着眼角滴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的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开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式了。我顺利的毕业,就职。我愉快的,安详的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却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到。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急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的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一个钟点看护,中午和晚上,由我自己照顾他。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着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的悲伤着,我清晰的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的消失。哲野很平静的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耽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各泡一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叠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偷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夭夭十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象我一样孤苦。”“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要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样大。”“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嗖嗖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的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我捧着日记本子,眼泪簌簌的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再过几天,那叠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来不及了。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二十岁时他就帮我买了。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的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在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趣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的汹涌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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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货哟i

1995·5的《读者》杂志刊载过。———————— 《八 重 樱 下》 ——————马 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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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在深圳

《读者》是1981年甘肃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杂志。《读者》杂志发掘人性中的真、善、美,体现人文关怀。下面就是我整理的读者中的励志好文章,一起来看一下吧。

我们会去看一部电影,无非是想从电影里看到我们自己。比如《星空》,比如《失恋33天》,比如《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只是毫无例外地我们无法跟着电影里的人物一起长大,你不是十三岁,你也不是十七岁,你失恋早就过了三十三天,你的身边也没能有个王小贱。回忆没有变,离开的是我们自己。

前两天看邮件还有人对我说,好像身边能说话的人越来越少了。我想了想似乎真是这样,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有些人你哪怕抓的再紧,即使你心里完全不想放弃她,可是偏偏你们的距离越拉越远,交集越来越少,最后变成了回忆角落里的一张旧照片。

可最可怕的是因为怕失去而放弃拥有的权利。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会告别很多人,会继续往前走,也许还会爱上那么几个人,弄丢那么几个人。关键在于,谁愿意为你停下脚步?对于生命中每一个这样的人,一千一万个感激。

被忽略被遗忘,死党变得疏远直至陌生,那都是没办法的,我能把握的只有我自己。我们总不能老指望失恋的时候身边有个王小贱,胃痛的时候家就在身边,生活如此的不靠谱,我们只有把自己变靠谱。

其实感情和梦想都是特冷暖自知的事儿,你想要跟别人描述吧,还真不一定能描述的好,说不定你的一番苦闷在别人眼里显得莫名其妙。喜欢人家的是你又不是别人,别人再怎么出谋划策,最后决策的不还是你;你的梦想是你自己的又不是别人的,可能在你眼里看来意义重大,在他们眼里无聊的根本不值一提。

大人的世界总是连说明书都厚厚一本,你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事情都一样会有个原因,踢球就一定要进球,就连旅行都一定要发现自我。有些事情你很努力很努力做了也做不好,他们没有看到你的努力只看到了结果。梦想这东西越发像断线了的气球,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有的时候就在想啊,我们苦逼来苦逼去,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为了那些我们不能放弃的,我们都放弃了一些什么。为什么要在图书馆里背单词,为什么要在一个没有归属感的地方生活,为什么要离开家离开亲人。

好像渐渐地找不到原因了。

可是有些事情偏偏是不需要原因的,比如天空的颜色,比如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上的那个人,比如昨天擦肩而过的人变成了你今天的知己。梦想这东西,最美妙的在于你可以制造它,重温它,看一本书,听一首歌,去一个地方,梦想就能重新发芽,那个在你体内扎根的与生俱来的梦想。

你说你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谁知道,喜欢上就是喜欢上了。你说有的时候觉得生活很不靠谱吧,却又能咬着牙走很远很远。有的时候觉得离开那个人就要过不下去了,可是却还是过来了,或者说沉淀了,原来爱情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你不再成天把爱情挂在嘴上,你不再觉得寂寞那么可怕了,没错你现在是一个人,可是谁说这样的你不强大而又潇洒呢?

我常常鼓励大家要去实现梦想,是因为我们唯一能把握的事情是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们可以不成功,但是我们不能不成长,没有什么比自己背叛自己更可怕。

你唯一能把握的是变成最好的自己。

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牵到那个女生的手,但是你付出了就不会有遗憾;也许最后你也只是默默无闻,但你曾经为了将来努力奋斗了一把;也许你最后也没能环游世界,可是你却在实现梦想的途中找到了自己。那是能够为了一个目标默默努力的自己,不去抱怨,不浮躁,不害怕孤单,能很好的处理寂寞,沉默却又努力的你自己。说不定你想要苦苦追寻的梦想,已经握在你手中了。

我们会觉得焦虑,无非是因为现在的我们,跟想象中的自己,很有距离。不喜欢现在的自己,只有拼命地想办法去改变,只有马上行动起来,因为这个事情只有你自己能做,只有你自己能找到出口。不要害怕改变,那些真正爱你的人,会理解你,会包容你的缺点接受你的改变祝福你的将来。而那些说你变了的人,不用理会他们,那只是因为你不再按照他们想要的轨迹生活而已。记住那些一直陪着你懂你沉默的人,忘记那些说你变了远离你的人。

事实上,你不会发现到自己有多强大,直到有一天你发现你身边的支点都倒下了,你也没有倒下。没有人能打倒你,除了你自己,你要学会捂上自己的耳朵,不去听那些熙熙攘攘的声音。这个世界上没有不苦逼的人,真正能治愈自己的,只有你自己。

记住什么都失去的时候,未来还在,好吗?挫折一再来临的时候,接受它,然后撑过去。谁不难过孤单过呢,谁不失落苦逼过呢,谁年轻的时候没爱错几个人呢,谁没被几个人拉近黑名单过呢?那些伤不是都慢慢的愈合了么,你不是已经撑过来了么。

你已经变成更好的你了,那么继续勇敢地追寻下去,等下去,等待对的人,等待阳光找到你梦想的那天。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不会遗憾就ok了。

总有一天,我们都能强大到什么都无法扰乱我们内心的平和的。

一、尊重自己是何感觉?

前段时间在一个咖啡馆里翻看香港作家毕明的书,他教读者如何品尝美酒。作者除了讲关于酒的许多故事,还给出了很多品酒的建议。其中令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个建议是:当你在餐厅点了酒单上的某一款酒,侍酒师(照顾顾客喝酒的专业人士)给你倒酒,让你试喝的时候,如果你真的觉得这个酒不好喝,千万别客气,一定要提出换酒的要求。

我非常欣赏他的这一建议。明明自己的酒难喝,你有权利去换却不换,因为不好意思,于是勉强自己喝下那不喜欢的酒,餐厅老板或侍酒师不仅不会感激你隐忍懂事,不给别人添麻烦,而会在心里取笑你、瞧不起你。关于你对酒的感觉和喜爱程度,他们从你喝第一口酒时脸上显露的表情就能准确知道了。酒难喝却不要求更换,你忘了自己花钱是大爷这一点,更重要的一点是你不尊重自己,所以他们会在心里瞧不起你,嘲笑你。你因为不喜欢喝那个酒,大大方方,理直气壮地要求换酒,这样的做法,尊重了你自己,也等于尊重了那杯酒,还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换句当下时髦的话讲,爱自己的人,才能更好的爱别人,才能得到别人更好的爱。

我的一位咨客L和我分享了她经历的一件小事。某一天,她坐公交车回家,坐车会晕车的她感到身体很不舒服,塞着耳机,听着音乐,低头闭目坐在位置上。车的中途上来一位母亲,带着一个五六岁的男孩,站在L面前。小孩站了一会和母亲抱怨站累了,母亲回应他:那有什么办法,也没有人给你让座啊!L听了内心纠结,想着要不要让座,但是自己晕车真的很难受,她决定还是让自己坐着不动。没过一会,这位母亲让售票员帮忙找个位置。售票员跟L说,小姑娘你让个座吧。L回答:我晕车很难受,如果我不晕车肯定会让座的。于是售票员让其他乘客给带小孩的妇女让了座。后来,车上又上来一两个老人,售票员也许是担心他们会要求L让座,提前和老人说,那个小姑娘晕车。

L一直是一个过分在意别人看法和感受的人,这么多年来她在人际交往中常常活在讨好别人的疲惫与痛苦之中,为了让自己轻松和快乐一点,她封闭起自己,尽量减少与别人的交往和接触,因为一个人的时候她才能够做真实的自己。这次公交车事件是她第一次懂得和做到尊重自己,爱自己,做真实的自己,不被别人的目光所左右,不因他人的评价而为难自己。L告诉我,她下车之后,内心的情绪非常复杂,有尊重自己,疼惜自己的温暖和感动,也有自己过去这么多年来一直不懂爱自己的心酸和苦涩。L的故事让我感触万千,再次学习了自爱的功课。

有好几位读者曾写信问我,怎样才叫爱自己?爱自己其中有一点非常重要即尊重自己。我们的文化和接受的教育里从来就没有“尊重自己”这一点,更不要说“爱自己”了。何为尊重自己呢?自己尊重自己叫自尊,一个高自尊的人在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可爱的,有价值的,是值得被人尊重的,对自己需求的主张、对自己个人幸福的追求是持肯定的态度,他认为自己有资格,值得拥有快乐和幸福。

要做到尊重自己就要求你先得有自己,有自我。中国人是普遍缺失自我概念的族群。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是”一个自己,而是为了“做”一个别人认可的“好人”。“是”一个人要求你去面对自己,以自己的本来和真实的面目在世人面前呈现,保持自己独立完整的人格。“做”一个人则是为了别人去“做”一个人别人认可的角色。无论这个角色你自己是否认可,反正你做人先得考虑别人。我们中国人特别喜欢讲“面子”,讲“丢脸”,讲“没有脸面做人”之类的话。父母给孩子的教育也是“乖”“听话”“别给我丢脸” “为我争气,争面子”之类的。我们从小被教育要爱祖国,爱人民,爱父母,却从来没有教育我们要爱自己。现在很多中国年轻人前二三十年接受的教育其实是一个“去自我”的过程,他们从小被教导要听话懂事;无欲无求;助人为乐;吃亏是福;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不步海阔天空……然后他们习惯无视自己内心真实和正常的需求,压抑自己真实的情绪和想法,丧失自尊和自我意识。

我们的个人意志受到两股压力的阻碍。首先我们不是我们自己的,而是父母的、领导的,或者其他什么人的。其次,外界或者社会观众对我们自己的看法比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更为重要。结果就是,我们读什么专业,做什么工作,找一个怎样的恋人我们都要考虑别人的目光,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世俗意义上的“很有面子”这一潜规则,甚至家里的沙发买什么颜色和样式最先考虑的是客人来了会怎么看,怎么评价,而不是先考虑每天坐在沙发上的自己是什么感受。在中国,大多数人都是在为面子而活,很难有什么“个性解放”,一个人要遵循自己选择的道路发展也十分不容易。所以,大多数人无法忠于自己的内心,活得郁闷迷失,随波逐流。

在我看来,一个中国人前三十年都活在讨好别人,看重别人多于自己的低自尊的纠结与痛苦中,后三十年才开始慢慢学会尊重自己,取悦自己,爱自己。学会尊重自己对很多人来说都是艰难又漫长的旅程,尤其是中国的女性,因为她们还要挣脱“重男轻女”“男尊女卑”这一沉重的枷锁。

二、自爱不是自私

有很多人分不清自爱和自私的区别,认为爱自己是自私的表现。其实自爱和自私是完全不同的,自私向外求,希望从外界获取些什么而使得自己幸福,所以自私之人不停地向外索取;自爱则是向内求,把目光投向自己,主动斟满自己的杯子,自己让自己幸福快乐。自爱之人尊重自己,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倾听自己的心声,不因为他人的目光,挑剔自己,为难自己,委屈自己。自爱之人取悦自己放在取悦他人之前,不为了取悦他人做会使得自己万方痛苦的事情。自爱之人不会不好意思拒绝他人的请求,而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情,结果搞得自己痛苦不堪,怨气冲天。面对他人的要求,如果自己做不到也特别不愿意去做时,自爱之人学会适时适当地拒绝。

是自爱,还是自私?还有一个判断标准就是看结果。自爱的人不容易引起他人的愤怒、敌意和反感,而是容易得到他人的理解、尊重和支持。自私的人则正相反。就像本文开头举的那两个例子。你点了酒,因为试喝时,自己感觉不好,要求更换,会得到餐厅老板或侍酒师的理解和尊重。你晕车难受,没法给带小孩的妇女让座,也同样会得到司机、售票员和其他乘客的理解和尊重。因为这是你应享有的权利,这是你的自尊自爱。

我讲一个自己的故事。某一个下午,我和朋友约在上海外滩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聚会。两人坐定之后,服务员让我们点单。这家店下午茶的套餐是128元一位。我因为刚在家吃过午饭,而且不喜欢他们下午茶中的甜食,所以只想喝一杯咖啡。于是,我问服务生,单点咖啡可不可以?服务员说,可以。然后我就点了一杯40元的咖啡。有趣的是,这位女服务员瞬间给我甩脸色,说一句,那这个餐巾不用了。动作非常粗鲁又迅速地抽走她刚铺在我大腿上的餐巾。面对此种情形,我在心里笑笑,没当一回事,继续和朋友一起聊天、看书、看风景。因为我知道自己不是没钱吃他们的下午茶套餐,而是我不需要,我确信我自己只需要一杯咖啡,我也不会因为你甩我一个脸色我就改变自己的决定。我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个服务员对我尊重起来,给我倒热水,递纸巾,服务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弯。回家的路上,朋友还特意提起此事,称赞我内心强大。其实我也不是内心强大之人,我只是坚持我自己,尊重我自己,懂得享有和坚持自己合理的权利。不过这是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做到的事。

在我们的团体活动中,有一位年轻女性成员一直很难去尊重自己的内心感受,不知道如何爱自己,常常有很强烈的不配得感。她和我们分享自己的故事。曾借给男朋友三万多元,男生还了两万。两个人分手后,女生纠结要不要让对方还剩下的一万多元。在这段恋爱关系中,她在物质和精神上都是付出比较多的一方,也受到了很大的情感伤害。她就“要不要前男友还钱” 一事询问自己母亲的看法,她母亲说:“你前面都做了好人,你现在去要钱显得你很小气。”可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本来就是属于她的呀。我不禁猜想,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滥好人”般的母亲,她的女儿才不懂得如何爱自己。

很多人因为分不清楚什么是属于自己的正当权利,又常常囿于所谓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勇于奉献和牺牲”的道德准则,再加上同样边界不清,分不清“自己的事”“别人的事”的社会观众施予的道德压力,所以,他们在人际关系中缺乏界限,盲目退让,成为不懂拒绝,不懂维护自我利益的滥好人。经年累月之后,就变成一个内心痛苦纠结,充满忿忿不平情绪,委屈满腹的人。

一个不懂得尊重自己的人很难换来别人对他的尊重。一个大一的女生写信给我,诉说自己在寝室的人际关系中遭遇的困扰。她写道:“很多人和我玩得好,是因为我时常在讨好她们,我时常会请他们吃饭,时常给他们带吃的,时常用我的淘宝我的钱帮他们买东西,时常给他们充话费,时常帮他们的忙……他们叫我时总是找我要钱、请客、帮忙,我是不是很悲催呢?”她还说,“就这十天左右时间,我的钱已经被‘朋友们’花完了……以前这种情况经常有,但是我从不主动问他们要钱,因为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我不好意思张口。都是主动给我,我才收。” 在她的内心深处,她不相信自己这个人本身能够得到别人的喜欢和认同,认为只有通过给别人钱花,帮别人忙的方式才能得到别人的喜欢和认可。结果,别人真的如她所愿,不喜欢她,花她的钱也是理所当然。

女性的自尊不足,在婚恋上常常造成悲剧。低自尊的女性,当遭遇恋爱对象施加的语言和身体虐待时,她会选择忍受,甚至会不自知,即使对方是个人榨,对她很坏,她也很难结束关系,转身离开。她在别人不尊重她的时候能活得自在安然,而一旦遇到一个真心爱她,尊重她的恋爱对象时,她会感到不真实,不安,认为自己不值得,不配,在无意识中做出各种自毁幸福的事。她们不觉得自己这样会讨人喜欢,不觉得别人爱她们是自然或正常的事情。于是逃避或者破坏关系,让自己从这种被爱的不安中离开,重新呆在熟悉的不被爱的痛苦泥沼里。

一个懂得尊重自己,坚持做自己的人容易换来别人同样的尊重,甚至因为这份尊重和坚持带来影响他人的力量。

我家附近有一个老太,头发半白,六七十岁的样子。因为中风的缘故,她的手脚很不利索,走路的姿态是以非常细碎的步子腾挪前进,手脚也非常不协调,走路的样子看起来滑稽甚至可笑。但是她坚持每天一个人在家门前的马路上默默地走着,每天两三次,一次一个多小时。刚开始我偶尔还会听到一些路人在她身后嘲笑她,议论她。就这样,好几个月过去了,她还是一个人默默地走着,不过她的步子可以迈大一些了,走路的样子也比以前协调许多了,再也没有人在她身后嘲笑她。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看到她在路边的绿地上,带领着一群老人做运动手脚的健身操。夕阳西下,阳光洒在老太身上,她的身边站着围成一圈的多位老人,她喊着口令,做着动作,其他的老人看着她,跟随着她一起运动。那场景令人感动和唏嘘不已。

不是每一个人都懂得尊重自己,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坚持做想成为的自己,大多数人都像海面上拥挤不堪的船只随波逐流。因为他们很多人都没有自己,谈何尊重自己。学会尊重自己对一个人来说是一场漫长的旅程。而那些已然懂得尊重自己,正按照自己的心意好好生活的人不仅配得上他人的尊重,还配得上他人的喝彩与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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