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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若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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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毛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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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论文的参考文献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是论文的重要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一) [1]赵格格。服务,而不是掌舵:政府责任的皈依--兼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及启示[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3) [2]郁建兴,徐越倩。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浙江经验[J].中国行政管理。2012(02) [3]朱满良,高轩。从新公共管理到新公共服务:缘起、争辩及启示[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04) [4]甘黎黎。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路径选择--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视角[J].黑河学刊。2010(07) [5]甘黎黎。新公共服务理论视域中的服务型政府构建[J].传承。2010(15) [6]李松林。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启示[J].理论月刊。2010(02) [7]施雪华。“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涵义、理论基础和建构条件[J].社会科学。2010(02) [8]蒋嵘涛,彭京京。服务型政府价值取向研究[J].求索。2009(10) [9]储岳峰。服务而非管制--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中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借鉴[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1) [10]金晶,王颖。委托代理理论综述[J].中国商界(下半月)。2008(06) [11]潘劲稳。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意涵及其实现途径[J].法制与社会。2007(10) [12]任勇,李晓光。委托代理理论:模型、对策及评析[J].经济问题。2007(07) [13]费玉春,李正明。论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J].安徽农业科学。2007(20) [14]杨杨。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启示[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6(03) [15]段黎。浅谈新公共服务理论下的政府责任[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01) [16]刘熙瑞,井敏。服务型政府三种观点的澄清[J].人民论坛。2006(05) [17]许明星,刘兵荣。非典过后加强农村卫生建设的思考[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5(07) [18]何颖。加快政府转型塑公共服务型政府[J].技术与市场。2005(03) [19]谢庆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途径:政府创新[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 [20]吴家庆,徐容雅。提升地方政府能力的几点思考[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6)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二) [1]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2]哈特穆特·毛雷尔著,高家伟译.行政法学总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3]盐野宏著,杨建顺译.行政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4]南博方.日本行政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 [5]皮纯协.行政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2 [6]罗豪才.行政诉讼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0 [7]杨惠基.行政执法概论.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1998 [8]姜明安.行政执法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9]何士青.以人为本与法治政府建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10]张金鉴.行政学典范.台湾:台湾三民书局,1986 [11]林尚立.国内政府间的关系.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12]应松年、袁曙宏.走向法治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13]姜明安,皮纯协.行政法学.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 [14]张庆福.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对策.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 [15]汤唯、孙季萍.法律监督论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l [16]王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构建研究.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6—9 [17]刘春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研究.中央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4 [18]王毅.城管行政执法体制的现存问题与改革构想.城建监察,2006,4 [19]胡建淼.行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43 [20]楼向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以义乌为个案.2008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三) [1]王亮。完善中国公务员培训的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09 [2]马光涛。西藏林芝地区公务员培训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09 [3]高敬伟。我国公务员培训市场化研究[D].河南大学2009 [4]王璐。我国公务员培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D].河南大学2009 [5]柴晓丽。公务员培训有效性分析[D].华东师范大学2009 [6]王召征。新疆公务员培训市场化探索[D].新疆大学2009 [7]赵玲玲。我国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10 [8]程倩倩。基于胜任力的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D].西北大学2010 [9]李青青。职业生涯导向的公务员培训模式研究[D].西北大学2010 [10]赵永生。“以人为本”视角下的我国公务员培训的有效性分析[D].兰州大学2010 [11]任莉星。我国县级政府公务员培训研究[D].山西大学2009 [12]于森。陕西省公务员培训模式探讨[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13]龙国良。基于有限市场化模式的湘潭公务员培训政策创新研究[D].湘潭大学2007 [14]陈婷婷。重庆市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创新研究[D].重庆大学2008 [15]张荣学。地方政府公务员培训工作探索[D].吉林大学2008 [16]卢韵玚。我国公务员培训评估体系构建研究[D].苏州大学2009 [17]张波。重庆市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研究[D].重庆大学2009 [18]刘雅静。公务员培训效果评估体系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7 [19]韦忠继。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务员培训问题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08 [20]何玉姗,刘广磊。加拿大人事制度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企业导报。2011(08) 猜你喜欢: 1. 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范文 2. 大学行政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3. 2017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4.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5. 2017年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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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程 论 文 任 务 书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论文题目 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论文内容: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是党中央在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做出正确判断的基础上,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之后的重要战略举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者是各级政府,因此,对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重新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积极探索出一条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本文所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教研室意见(签字)院长意见(签字)试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摘要】政府职能的定位问题是一个与政府的发展历史同样久远和复杂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政府的职能定位就历史性的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之上。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这种职能的定位方式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严重弊端。当前,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大背景下,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这对于已经习惯于将职能定位和主要精力投入到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中的政府来讲,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自身的特点来确定政府的职责,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才能更好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职能;职能偏差;重新定位;具体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新农村建设目标,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任务、新要求,政府的职能该如何重新定位、如何转变、如何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对于政府而言无疑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因此,面对挑战,重新定位政府职能,更好的发挥政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是当前政府需要解决一项的重要问题。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述(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好比修建一幢大厦,经济就是这幢大厦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固,大厦就无从建起。如果经济不发展,再美好的蓝图也无法变成现实。2.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只有农民收入上去了,衣食住行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3. 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只有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新农村建设才是全面的、完整的。4.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呈现在人们眼前的,应该是脏乱差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是新农村建设最直观的体现。5.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只有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让农民群众当家做主,才能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政府既是组织领导者,又是具体的执行者,因此必须切实履行如下职能:(一)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履行经济发展职能。经济发展职能是现阶段政府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职能,界定政府经济发展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市场主体、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必须把以行政推动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到以服务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保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现阶段乡镇发展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并实施乡镇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规划,包括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小城镇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二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通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三是为区域内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通过示范引导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四是围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履行必要的市场监管职能,对乡镇集体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管。(二)围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对乡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核心职能,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包括五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二是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三是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五是加强基层建设,运用法律、经济和教育等管理手段,对农村实施有效管理。理顺乡村关系,积极推进政社分开;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将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和提高村民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三)围绕“村容整洁”、“事业发展”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抓好公共服务,提供公共产品,政府责无旁贷,界定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关键是要合理划分事权,遵循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主要提供六个方面的保障:生产保障,包括提供水利灌溉、道路运输、电力供应、农技推广等生产性公共产品;教育保障,包括协助教育部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医疗保障,包括农村医疗设施、医疗手段的完善和提高,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养老保障,包括福利院、敬老院的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生活保障,包括建设乡村社会各种生活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生育保障,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提供各种优质服务,等等。三、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的偏差目前,一些政府主要精力集中在抓经济发展上,一定程度上忽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不务“政”业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一)公共服务职能上的“缺位”现象。农村公共服务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农村公共产品严重短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表现为农村教育总体上仍然薄弱,农村医疗资源不足,农村卫生防疫体系尚不完善,农民需要的公共设施、市场信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总体上供给不足,等等。这些问题是现行的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的。(二)经济发展职能上的“越位”现象。目前,政府的经济发展职能的转变总体上滞后于市场化进程,做了超越政府职能范围和权限的事。一些乡镇依然将自己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具体经济活动,不适当地干预微观经济,忙于办实体、上项目,没有把主要精力集中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环境上来。政府这只“有形手”与市场这只“无形手”二者间的关系主次颠倒,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高效发展。(三)社会管理职能上的“错位”现象。表现为一些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还不高,该管的事没管好,不该管的事越权干预。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或滞后于经济增长,或超越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形象工程;在乡村关系上,把村委会当做自己的行政下属或派出机构,习惯于传统的行政命令;政府社会管理力量薄弱,而村民自治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又没得到应有发挥,在社会管理上存在有利的事争着干,没有利的事“看着办”,甚至出现与民争利的现象。四、对于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分析造成政府职能定位偏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职能定位方面的原因,也有职能履行方面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的原因,也有体制和环境的原因。现阶段体制、环境因素是政府出现职能定位偏差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事权、财权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现阶段,我国政府层级之间的事权、财权分配不够合理、缺乏规范。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级政府事权层层下放,财权层层向上集中,导致乡镇事权与财权严重不对称,一方面,乡镇承担了许多本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事权,如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另一方面绝大多数乡镇财力紧张,财政自我保障功能萎缩。不少乡镇正常运行都面临困难,更无力向农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这种状况严重制约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造成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二)压力型体制对政府职能的影响。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压力层层传递的运行模式,处于“压力型体制”下的乡镇党委、政府,一方面,必须限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指标,面对着一票否决、考核检查、评比排名的压力;另一方面,乡镇又将这些任务和指标,加码后分解给乡镇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甚至村委会,责令其限期完成,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政治或经济方面的奖惩。压力型体制的推行导致乡镇职能的扭曲,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成为乡镇工作的指挥棒,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和验收达标成了乡镇的中心工作。这样势必造成政府工作偏离基本职能。(三)落后的政绩观对政府职能的影响。政绩观支配着政府的职能行为。一些乡镇把经济发展简单理解为数字的增长,唯“GDP”论英雄,只抓经济罔顾其他;不少乡镇在政绩驱动下偏离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方向,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有的乡镇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大搞脱离实际、超出财力许可的形象工程,甚至举债搞建设;少数乡镇大搞征地拆迁,肆意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这些都加剧了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四)不完整的政府职能对发挥政府效能的影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但处在最低层级的政府不仅整体职能不完整,很少承担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即使是本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也是不完全的,有的需要上级政府的配合,有的则是上级政府的事权,如与地方市场秩序、社会安全等紧密相关的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督、文化市场、规划建设等职能都收归在县级的政府工作部门或者省以上的垂直管理部门;从职权配置上看,政府责任宽泛,而授权有限,履行职能的手段和方法单一。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主要是管理体制造成的,乡镇工作存在着严重的责权不对等。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与调整的具体要求(一)定位政府的调控能力的范围政府调控能力的范围应承担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动态平衡,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职责。政府通过灵活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生产力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在农村公共活动的领域,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微观经济决策由企业自己做出,政府只负责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农村创业氛围与宏观经济环境。职政调控能力的范围还应该成为“组织与实现公共物品的供给,调节社会分配,实现社会保障”的主体。市场制度并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样政府应分担起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即要担负中介功能,部分地代表替市场作用,以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如环境的治理,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政府通过制定长期战略计划,逐步改善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保持社会的稳定。(二)提高政府服务的水平传统农村管制行政理念指导下的政府注重的是投入,而不是结果。入世后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于不考虑衡量效果,所以也就很少取得效果。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效果越差导致的投入反而越多。与这种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的行政不同,新的服务行政理念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提高服务的水平是必须的。(三)建立以全民为中心的职能政府任何行政管理都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统治阶级。行政管理在本质上是为国家服务的,政府代表国家并为国家利益开展活动。这种为国家服务的活动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代表国家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国家意志、法律和政策、镇压反抗。调节人民内部矛盾,保护内部安全稳定,为统治阶级服务等。为国家服务。行政管理是国家发展的产物,其目的是执行国家的职能,实现国家的意志。它不可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无论是从政府的起源,还是政府得以存在的角度上看,政府存在的目的都在于服务,否则政府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契约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公民与政府、公民之间的、政治契约的基础之上,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来自公民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否则,公民有权利收回委托之权能,选举出新政府。政府的运转和活动靠公民所纳的税赋支持,工职人员靠纳税人供养,公民是工职人员的“衣食父母”。政府为公民服务,反映公民意愿,为公民利益服务,完全是应有之义,而非政府单方面“恩赐”。(四)充分发挥政府的运行职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各级政府职责的运行应围绕决策、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五个方面来开展。决策在各级政府的职责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各级政府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应尽可能按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要求进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并且要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协调也是各级政府职责的基本方面。政府通过协调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释放市场、社会、企业的内在潜能,有效地利用好县域内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各级政府作为管理者,既要管市场管不了、无法管的事情,克服市场缺陷,又要直接管理农村社会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职能,一方面要求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毫无保留地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农民。另一方面还要求政府通过培育各种社会服务组织,包括多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多方面服务。各级政府又是新农村建设的监督者。政府要对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给予应有的处置,以保持新农村建设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有序进行。(五)强调政府的农村地区公共管理职责。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味着各级政府将在这一进程中面临着大量的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工作。从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上讲,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同城镇地区的公共管理存在许多相同之处,但由于两者在社会发展程度和管理所面临的条件、环境以及形成公共管理需要等因素的不同,农村社区在公共管理上又有自身独特的要求。从未来发展看,我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职能将主要集中在一般社会职能方面,经济职能的职责主要由高层级地方政府来部分承担。各级政府主要通过提供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完成县域内包括城镇和农村社区在内的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为地方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从而为经济发展服务。从目前来看,新农村建设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后税费时代和村民自治制度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农民对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的参与积极性高涨,要求也会不断提高。村民自治在我国既有悠久的历史,又是一个全新事务,对中国政治民主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在农村社区管理上,应根据村民自治的实际情况开展。六、结语综上所述,当前为了加快新农村经济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政府的职能定位需要重新规划,调整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的政府行为,以入世经济一体化为契机,明确政府职能的理念。在改革政府过程方面,通过改革决策体制、服务体制,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合作与竞争机制,提高政治家、政府机构的决策能力与推行政策的能力,从而提高政府调控的有效性,提高农村的经济收入。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的政府既是农村协调的主体,又是农村管理的主体。政府的职能定位是否正确关系到未来我国农村的全面发展。面对种种挑战,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方向就是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定位,建立一个规范化政府,高效率的完成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看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取得更多令世人瞩目的成果!【参考文献】[1]方旭,于魏国《农村经济现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库华强《政府职能》(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 第321页[3]程尚文《论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第103页[4]唐林,邹琅等《入世后政府的职能定位》(湖南大学出版社) 第71页[5]孙桓《农村经济与政府调控行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 第186页[6]黄强瑞《当今农村机遇与挑战》(经济日报出版社)2007 第204页[7]徐松《世界农村经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第355页[8]贺之光《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第179页[9]潘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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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诺很努力

摘要: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相应的城市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本文选取城市管理中很小的一部分———社区管理进行探析,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当前我国城市治理方面一个重要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主要观点、特征的介绍,以及当前社区管理存在问题的探析,从中揭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我国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启示。

关键词: 城市治理;新公共管理理论;社区管理;启示

究竟什么是城市治理呢?不同的学者观点是不一样的。第一类认为治理是一种统治方式,其手段是运用权力对社会资源进行整合。第二类强调治理的过程特征。这种治理是“一种综合的全社会过程”,它强调以“协调”为手段,而不是协调和控制。第三类认为城市治理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包括国家和公民、执法者和守法者、政府与可控性的关系。第四类则认为治理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是为了应对政府自身无法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时的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对城市管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治理作为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种手段,它的实施必然要依赖一定的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这样一种理论。城市治理从宏观层面来讲,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政府的运作效率具有着重要的意义。当然,从微观层次上来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运用对于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同样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一)主要思想

新公共管理建立在对传统行政的批判和吸收基础之上,其主要思想有以下几点:第一,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导向,要求政府必须对社会公众作出回应。[1]。在这个过程政府和公众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政府是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存在,积极与公众互动,而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第二,新公共管理消除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通过引入市场机制,采取企业管理的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到私人部门,从而实现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第三,新公共管理改革强调管理者的风险意识和应对变化的能力,即倡导企业型的领导者,从而提高管理的绩效。第四,新公共管理认为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是政府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政府应当像企业界一样,将权力下放到各部门,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自我管理和相互合作。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绩效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并根据绩效目标对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第六,新公共发挥管理重视行政机构和公务员的功能,要求其制定有效的社会政策以促进社会进步。

(二)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不同,具有自身比较明显的几个特征:

(1)公共性。这种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其次,新公共管理过程的公共性,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公共管理的主体会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因此,政府部门不再是唯一的公共管理者。最后,公共管理总离不开公共权力。公共管理的权共管理的过程具有公共性。力是公民及社会成员赋予的,其运用必须服从公共利益,否则将失去权力的合法性。

(2)公平性。新公共管理强调逐步以公平正义与管理效率并重,而不是像传统行政理论那样过分注重效率。

(3)合法性。合法性即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积极遵循宪法和法律。

(4)效能性。效能目标的确定应该体现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5)适应性。任何一个公共管理系统都需要与外部环境相适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则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彼此的相互竞争性,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的发展。

(6)回应性。回应性实际上强调的是公共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良好互动;一方面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要积极加强对公民或社会的关注,另一方面要求公众参与到公共管理的决策过程中来;同时要求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二、社区管理

(一)社区管理

社区是人们生活在一定地域内的生活共同体,人们的生活要有序地进行和开展,必然要求对社区内的事务进行管理,也就是所谓的“社区管理”。在我国,社区管理是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是指社区职能部门对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二)社区工作和管理的现状、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取得了重要的成就,在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的经济待遇以及改善社区办公环境,积极开展社区服务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社区体制的问题,社区资源利用问题,社区建设资金没有保证,社区队伍素质不高,社区服务的服务范围和方式有限,服务效果不显著等问题。社区工作的问题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作为基层群众的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办理居民相关的公共事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应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然而,实际工作中社区承担的却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社区居委会实际履行的职能很多都是与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一对应设置的,其中包括劳动保障、民政优抚、城管创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区党建等六大职能。

第二,社区建设工作投资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缺乏计划性,社区建设没有列入政府的发展规划,因此缺乏自身发展的专项基金;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了来自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外,社区在建设的过程中,经要自行筹集资金。

第三,社区服务工作弱化。当前社区服务工作还不够完善,除一部分大的社区社区工作开展的比较好外,许多社区存在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落后,社区服务体系不完备等问题。此外,在社区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政企不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治管理混为一谈的现象。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社区管理的启示

针对当前我国社区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借鉴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管理理念,我们认为做好当前的社区管理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社区现行管理体制。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一要实现自己的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功能和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功能。其二,在协助政府工作方面,政府应赋予社区足够的权力和提供相应的资源来处理问题,并且这个协助性工作不能是工作任务的转移。总之,做好社区管理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同时又要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群体的作用,实现社会主义的民主,同时要增强广大居民的参与。

(2)健全社区考核和激励机制。新公共管理认为社区管理应当确立明确的绩效目标,既包括组织的目标又包括个人的目标。对于目标的实现程度,要进行测量和评估。首先,要加强对社区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培训主要是培训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等等。与此同时,要让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过程中来,充分发挥民主。其次,可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改善社区工作人员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给予提拔和奖励,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实现社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改进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除了政府的拨款以外,应当吸引其企业、社会组织的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的状况。

(4)提供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活动。新公共管理强调顾客取向,社区居民作为顾客,通常会有多种多样的需求,那么社区的管理者就应当给予居民的需求以回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四、总结

综上所述,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在传统行政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理论,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有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基于新公共管理的特点,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发挥他们的特性。政府不能调节的问题尽量交给市场,对于市场无法调节的问题,政府也应当充分自身的作用来调节。在回应公众需求方面,政府要坚持顾客导向,公众也应当提升自己管理社会事务的参与度。总之,新公共管理理论克服了政府传统管理的弱点,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对于我国的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意义重大。在平常的工作和管理过程中,我们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借鉴和运用,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杨明伟,新公共管理理论评述[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5(12):19-23.

[2唐春丽,新公共管理的主要思想及启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09):119-122.

[3]邓智明,新公共管理在环境保护中的运用[J]法制与管理,2002(11)6-9.

[4]张翼,新公共管理在高校管理中的适用性分析[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3(08):5-7.

[5]顾朝林.发展中国家城市管制研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川.城市规划,2001,(09):13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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