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13先生
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本人最钟爱的作品,[4]也是首次全面体现作家的思想倾向和纯熟技巧的作品。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扛鼎之作,是备受推崇的南方文学杰作;作为一部复线结构的纯意识流小说,是广受好评的现代文学经典。书名出典于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主人公麦克白的著名独白:“明天,明天,再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地蹑步前进,直到最后一秒钟的时间;我们所有的昨天,不过替傻子们照亮了到死亡的土壤中去的路。熄灭了吧,熄灭了吧,短促的烛光!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划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臭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愚人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5]的确,小说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了这种痴人说梦式的喧嚣和混乱,体现了美国南方没落世家中人生的无意义和深刻的精神危机。故事发生在20世纪初年、约克纳帕塔法县杰斐逊镇一个姓康普生的南方世家。这个家族曾经显赫一时,祖上出过州长和将军,广有田地,黑奴成群。但是南北战争之后,家族渐趋没落,只余下一幢破败的家宅以及一户黑人佣人,连长子上大学、女儿办婚宴也要卖了最后的田地才能应付。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只知道缅怀过去,发表空论,成天借酒浇愁,致使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一败涂地,最后酒精中毒而死。康普生太太念念不忘自己的南方闺秀身份,她精神抑郁、无病呻吟、自私乖僻,极度地以自我为中心。长子昆丁生性懦弱、多愁善感,怀着对妹妹的病态之爱,19岁时在哈佛大学投河自尽。女儿凯蒂富于生命力,性格开放,由于未婚先孕,便与一位银行家结婚以掩人耳目,被丈夫发觉后撵回娘家,却又不为思想保守的家庭所容,只好将私生女小昆丁寄养在父母家里,漂泊异乡以出卖色相为生。次子杰生没有享受到分毫遗产,中学毕业后便做了办事员,进银行工作的美梦也因姐姐的离婚丑闻而归于破灭,他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钱如命,用种种手段敲诈凯蒂,虐待小昆丁,侵吞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小儿子班吉纯洁善良,可惜是个白痴,33岁却只有一个3岁孩子的智力水平,因为试图强奸邻居女孩,被做了阉割手术。小昆丁在冷漠无望的环境中长大,17岁时偷了舅舅杰生的不义之财,跟一个劣迹斑斑的流浪艺人私奔。[6]家庭中唯一的亮色来自黑人女佣迪尔西,她是康普生太太出嫁时带过来的家奴,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不仅担负起家务重任,还一直保护着班吉、凯蒂、小昆丁等人免受杰生的伤害。整部小说由四部分组成,各部分叙述者不同,所以又被称为:“班吉部分”、“昆丁部分”、“杰生部分”和“迪尔西部分”。第一部分是“班吉部分”,正式标题为“1928年4月7日”。这一天是班吉的33岁生日,迪尔西的小外孙带他到外面去玩。这一天的见闻与回忆,构成此部分的主要内容。由于班吉没有时间观念,过去与现在了无界限,所以他的意识流狂杂混乱,成为一个典型的“愚人所讲的故事”。在他回忆的15个场景和几十个断片中,能够依稀拼凑出童年的圣诞节、凯蒂的婚礼、祖母的去世、父亲的去世、昆丁的自杀等家族重要事件。在班吉的世界里,姐姐凯蒂处于不可替代的中心位置,因为凯蒂真正地关心他、呵护他,所以他依赖凯蒂、崇拜凯蒂,为凯蒂的失身而痛哭,为凯蒂的出走而难过。第二部分是“昆丁部分”,标题为“1910年6月2日”。这是昆丁自杀的那一天。清早,在哈佛的寝室里,他被手表的滴答声弄醒。在砸碎手表、打好行李、写好遗书之后,他乘电车横穿波士顿。这一天他遭遇很多事——购买自沉用的熨斗、被误认为诱拐犯而遭逮捕、被朋友保释、与朋友打架,不过主宰他思想的,是对妹妹凯蒂的耿耿于怀。他回忆起与凯蒂丈夫和情人的两次不愉快的会面,心绪复杂。昆丁对凯蒂充满一种不正常的爱怜,既为凯蒂的有辱门风而愤怒,又因自己的无能为力而沮丧。到晚上,昆丁投水自尽。因为昆丁处于高度亢奋状态,所以他的内心独白时而紧张,时而涣散。作为大学生所具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和哲理性体悟,与精神恍惚状态的梦呓和种种潜意识活动一道,构成一股复杂的意识流。第三部分是“杰生部分”,标题为“1928年4月6日”。这是杰生暴跳如雷的一天,种种不如意接踵而至,包括小昆丁逃学并且与流浪艺人交往;凯蒂来信问及寄给小昆丁的钱;收到情妇来信;还有错过了在股票上赚钱的机会。杰生痛楚地回忆着家人是如何对不起自己,他对凯蒂母女充满着怨毒心理。在饭桌上,他冷酷地暗示母亲,应该把班吉送进疯人院、把小昆丁送进妓院。杰生虽然工于心计、富于逻辑,但同时他又是偏执狂和虐待狂,经常发作头痛病,这使他的叙述也有混乱的一面,特别是其自我表白和辩解,反而使他的扭曲心态暴露无遗。第四部分是“迪尔西部分”,标题为“1928年4月8日”,改用第三人称叙述。这天是复活节,早晨,杰生发现小昆丁偷了他的7000元存款逃跑了,于是气急败坏地报警。但因为这些钱的大部分是他克扣的凯蒂寄给小昆丁的生活费,无法向警察解释钱款来源,因此只能自己四处找寻,怎奈毫无结果。女佣迪尔西忙完家务,带着家人和班吉去黑人礼拜堂做了复活节礼拜。这一部分采用传统的叙事角度,补充了前三部分没有交代清楚的情节。迪尔西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目睹了康普生家族的兴衰。同时,她的忠诚、仁爱与忍耐,与前三个叙述者的病态性格形成鲜明对照。《喧哗与骚动》通过康普生一家的没落,为南方传统和贵族精神谱写了一曲挽歌。“南方骑士”昆丁对老南方传统恋恋不舍,不过,他虽然保留了贵族式的骄傲,却缺乏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最终以自杀的方式逃避现实。杰生顺应潮流,完全抛弃了贵族价值体系,却同时丧失了人性,那种资产者的实利主义和市侩精神,残忍、自私得令人发指。班吉的思想纯真得像一面镜子,但是没有思考的能力,只不过是一个无法自理的善良的白痴。凯蒂曾经天真活泼,充满活力,然而后来失足堕落,彻底摧毁了南方淑女形象。一家人的手足相残,更是破坏了南方重视家庭与亲情的传统。在福克纳笔下,老南方已经彻底解体,新南方却又异化充斥,在绝望之中,唯有正直、善良、乐观的劳动者迪尔西,体现出人性复活的人道主义理想,那也正是南方的希望所在。《喧哗与骚动》颠覆了平铺直叙的传统叙事模式,其艺术风格的创新一直为人所称道。小说构思巧妙,结构奇特。福克纳曾说,“这是一个美丽而悲惨的姑娘的故事”,凯蒂实为小说的中心人物。作者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处理方式,通过其他人物对主人公的看法与回忆,塑造出更为饱满和立体的人物形象。福克纳相信:“间接叙述能更加饱含激情;最高明的办法,莫若表现树枝的姿态与阴影,而让心灵去创造那棵树。”作品从四个不同的侧面,展现出凯蒂的“姿态与阴影”,并给了读者充分的想象空间来“创造”出自己心目中的主人公形象。这种从不同人物视角讲述同一个故事的手法,也叫“对位式结构”。在小说中,福克纳纯熟地运用了意识流手法。作品除了第四部分运用第三人称全知视角外,其他三部分皆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叙事方法。三兄弟的意识流活动各有特色,不仅能够体现白痴、精神崩溃者、偏执狂与虐待狂不同的心理状态和语言特色,更能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探索他们的意识与潜意识动机,借此塑造人物性格。福克纳对意识流手法的运用,堪与爱尔兰意识流大师乔伊斯媲美。从叙事角度看,小说时空倒置,寓意深刻。全书四部分的叙述时间分别为1928年4月7日、1910年6月2日、1928年4月6日、1928年4月8日。不仅如此,人物在内心独白中不断陷入回忆,而且回忆中还有回忆,班吉部分中由现在返回过去的时空切换大约有100次,昆丁部分大约有200次。在此,时序的颠倒有着深刻的含义。书中的人物觉得时间是一种与人为敌的力量,他们始终在与时间搏斗,这种搏斗体现了康普生家族无力抗拒历史进程的悲剧。萨特曾经指出《喧哗与骚动》是一本关于时间的书,[7]福克纳对时间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南方文化的“回忆”特质,即对现实的失望、以及从昔日旧梦中觅得安慰的期望。此外,作品吸引读者去寻找叙述线索、重建时间顺序,客观上也提高了读者的参与程度、加强了小说的效果。福克纳经常使作品的故事、人物、结构与人们熟知的某一典故大体平行,使作品在神话原型这一参照系前得以突破具体内容的限制,从而获得一种超越时空的意义。在《喧哗与骚动》中,故事和结构以基督受难周为原型。1928年的三个日期,恰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1910年昆丁自杀的那个日期,又恰是“圣体节”的第八天。作品与原型既有对应关系、也有反讽关系。比如,复活节前夕是基督下界拯救人类的日子,可怜的班吉正需要拯救;复活节那天小昆丁的出走,与基督临死留下的箴言“你们要彼此相爱”形成鲜明对立;圣体节是供奉耶稣圣体的节日,昆丁在潜意识中把自己当作耶稣、设法对妹妹的堕落进行救赎,但是他所能奉献的,不过是自己凡人的生命;小说结尾黑人教堂里复活节礼拜的场景,也与主题相呼应,颇为耐人寻味。最后,小说的语言别具一格。福克纳的文体风格植根于南方文学传统——演说体散文,并善于运用南方方言,尽管这种口语风格有时不符合书面语的严谨规则,但是生动形象。福克纳小说中的句子也不同凡响,似乎作者要把一切都塞进一个句子中去,所以叠床架屋、宛若迷宫,无法进行传统的语法分析。
雨霖霖i
提起美国文学,海明威这一作家总是被我第一个想起,其塑造的一系列硬汉形象实在让人印象深刻,可其他作家的著作少有涉及,《喧哗与骚动》在不少地方见过,这是一部意识流的经典小说,作者福克纳的名字也多次为老师提起,等到读到勒斯特驾着“小王后”,班吉明拿着歪斜的花,坐在马车上时,联系起标题,不禁想要感叹,康普生一家的喧哗与骚动,由时间演绎,又由时间抹消了痕迹,显示出了某种无意义之感,令人怅然。福克纳采用意识流手法,以人物的意识流动来进行情节的叙述,在第一篇章的班吉明视角,与第二篇章的昆丁视角,表现得尤为突出。 因为人物处于一个不正常的精神状态,其意识并不稳定,并且容易产生种种幻想,而昆丁与班吉明两人的身份,正适合于使用这种手法,昆丁在哈佛上学一年,当时他已准备自杀,精神上处于一种极度兴奋之中,但福克纳在写作时,让昆丁表现得十分冷静,如,“我洗了个澡,刮了胡子,水使我的手指又有些刺痛,因此我重新涂了些碘酒。我穿上那套新西服,把表放进衣袋,把另外那套西服、袖钮等什物以及剃刀、牙刷等放进我的手提包。” 这段叙述清晰简明,对一个准备自杀的人来说,昆丁显得格外镇静。逻辑意味着拒斥情感,容易显得冰冷,而这段叙述中,昆丁所显露出的是冷漠,或者说是无欲而近乎麻木的状态了,但正是因为极度兴奋,才会去表现出近乎苛求性的冷静来,以便克制。 在昆丁视角故事将结束时,他谈到了自己对于死亡的渴望,对于死的爱,就同他想要克制着对爱人的热情相似。人物内心的疯狂与文本表现的理智之间存在一种极大的张力,因而在阅读的过程中,非常容易紧绷着神经,生怕不知什么时候,视线跳到下一个字时,昆丁这个人就要跳下河离开我们了。 比较起之前伍尔夫的《墙上的斑点》,福克纳写意识的跳跃,其实有多重作用,其表现的东西更为复杂。 首先,意识的转移是连接了包括视觉、嗅觉、听觉等众多感官印象所调动的,比如花草树木的香气,某人以前说过的话,燃烧着的炉火光,相似的场景……涉及到的人物或者事物,皆是特殊的,昆丁化的树的味道,班吉明化的树枝的香味,都是带有他们主观情感的联系点。 其次,意识的跳动是为帮助读者进入这一个世界,进入杰佛生小镇,走到康普生小屋去看看。福克纳采用三个人的视角来讲述几十年发生的故事,那么具体情节的透露,则必须由代表者在意识中不断回顾,联想,并对之前的自己,亲人的评价。因此,读者读到的,所收获到的不只是零零碎碎的故事碎块,而是他们与凯蒂,与迪尔西,与勒斯特,与康普生太太的关系如何,一个人物关系网由此构建出来。从这里,也可以见出福克纳的高明。 最后,是对于意识本身的描写的精彩,特别在昆丁的篇章中,他从哈佛乘车来到一个小镇,经过了河流、深林,而这一切在昆丁的眼中显得如此与众不同,他看鸟的飞翔,是“一只系在一根无形的线上的海鸥在空中给拖了过去”;看河中倒影,是“于是我就会低下头去看到我那副淙淙作响的骨骼,深深的河水像风儿一样吹拂着,像是一层用风构成的屋顶,很久以后人们甚至都无法在荒凉、圣洁的沙地上把骨头分辨出来了”。撇开恰好体现人物精神状态外,就单从艺术的观点看,也在“陌生化”这一方面做得优秀。 《喧哗与骚动》在最初读得艰难,但我想,在痛苦的阅读中学习大师如何娴熟运用意识流去写一个充满喧哗的家庭的骚动,了解作者如何由此反映出某个时代的夕阳般的命运,以接近福克纳构建的一个小说世界体系,是一种值得的收获。
我才写完毕业论文,简直是折磨!我把我们系的题目给你,参考看看吧。我写的是文化类的。其实文学和文化类要比翻译和教育类好写得多,网上可以找到的参考资料也多。英美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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