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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人类学 象征人类学 (Symbolic anthropology),有时或称象征与阐释人类学〈symbolic and interpretive anthropology), 是文化人类学主要学派之一,主要人物有克利弗德·纪尔兹(Clifford Geertz)、维克多.透纳〈Victor Turner〉与大卫.许柰德(David M. Schneider)等。象征人类学兴起于1960年代,其视文化为一套由象征与意义构成的象征体系,因此人类学家必须视异文化为文字,借由田野调查等长时间的研究方式,解读并细腻地诠释当地文化。虽然象征人类学家对文化的概念主张各有不同,一般而言其主张观点与结构主义人类学相似,与文化唯物论的看法相对,同时也反对结构功能论等人类学家对于亲属等结构性研究的观点与主张。在后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中,象征人类学的文化概念往往成为其质疑与批判的物件。 一、象征人类学的形成 象征(symbol,又译作“符号”)是人类重要的表达方式。人类学对象征研究的历史由来已久,率先进行象征研究的是法国社会学年鉴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涂尔干的弟子———罗伯特·赫尔兹,他的《右手的优越———一项关于宗教两极性的研究》开创了两元对立象征研究的先河,并对后世的如罗德尼·尼达姆、玛丽·道格拉斯和爱德蒙·利奇等人的结构象征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象征人类学(又译“符号人类学”)产生于英国和美国人类学界。其形成的学术背景是对盛极一时、影响人文学科多学科的结构主义思潮开始质疑,人类学家对人类学的理论正规化、使命和方法论的等一系列问题重新进行思考。在象征人类学家看来,文化不是封闭在人的头脑中的东西,而是通过象征手段来表达的意义系统,人们对于其周遭环境和社会其他成员的行为和言语的理解和解释会在社会成员中间构成一个共享的文化意义系统,而象征人类学家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这些人们为了表达关于社会生活的根本性问题而赋予意义的象征和象征过程。象征具有多重意义,人们在共同的社会交往中创造并使用象征。对于不同文化的认识要求我们区分其中的不同象征,认识它们的意义,并研究它们如何结合体系并进而对行动者的世界观、精神和感知产生影响。 作为“后结构人类学”的一种,象征人类学一方面延续了结构主义人类学对象征符号的关注,一方面又在研究的出发点、主旨和研究方法上与结构主义人类学有着截然的不同。对于象征符号研究,结构主义人类学的出发点是人类普同性;象征人类学的出发点则是文化相对性。结构主义的研究主旨是通过对象征符号的研究发现“文化的深层语法结构”,注重的是具有普遍性质的、属于心理范畴的世界观;而象征人类学家的研究主旨则是通过对构成文化体系的象征的意义的理解和解释,探讨该文化所独有的、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社会情感”和“社会心理”。在研究方法上,结构主义人类学采取的是从研究者的、文化外部的视角来研究的“客位的”研究方法;象征人类学采取的是从被研究者的、文化内部的视角来研究的“主位的”的研究方法。 二、象征人类学主要代表人物的观点 象征人类学派的最主要、也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克利福德·格尔茨、维克多·特纳和大卫·施耐德等,他们在对文化与象征的研究上虽有上述一些共识,但是由于秉承的传统和所受的影响不同,他们的学术主张在这些共识之上还有很多不同。 在对象征、文化和人类学的实质和它们的相互关系的认识上,格尔茨认为象征符号是指“作为观念载体的物、行为、事项、性质和关系———观念是象征的‘意义’”;文化是指“从历史沿袭下来的体现于象征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由象征符号体系表达的传承概念体系,人们以此达到沟通、延存和发展他们对生活的知识和态度”。文化的各个层面,如宗教、艺术、常识、法律、意识形态等都可以说是一种文化系统。受马克斯·韦伯的影响,格尔兹认为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文化便是这张“意义之网”,因而作为对文化的分析的人类学不是一种探索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门寻求意义的阐释学科”。 在对文化象征体系的研究取向上,格尔茨强调“对其他的民族符号象征体系的系统阐述必须以行动者为取向”,强调从“文化持有者内部视角”分析文化。格尔茨对象征、文化和人类学本质的探讨,对文化研究的“深描”方法的提倡,和对文化研究的行动者取向的强调,已经广泛影响到了文化研究的各个领域,除人类学外,还在哲学、语言学、宗教研究、文学批评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对象征人类学的另外两位重要代表人物格尔茨和施耐德所受的美国文化人类学传统的薰陶,特纳的学术思想更多的受到英国社会人类学传统的影响,较之前两者对象征与文化的关系的关注和在象征人类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方面的建树,特纳的学术贡献更多的表现在他通过具体生动的民族志写作所阐释的关于仪式和象征与社会的关系。 在仪式研究理论方面,特纳更多的受到杜尔干社会学和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侧重于从仪式的象征解释中去把握特定社会秩序的再生,关注仪式的结构与功能,但是他所关注的并非静态的仪式结构与功能,而是把仪式放在运动的社会过程中加以考察,重在把握仪式在整个社会运作过程中的功能。在特纳看来,仪式对于社会并不是像涂尔干和功能论者拉德克利夫·布朗所认为的那样是单纯的凝聚和整合作用,因此他的分析更多的关注仪式在社会冲突和成员身份变动所发挥的作用。特纳的《仪式过程》一书以恩丹布人为物件,将仪式在这个群体中的地位进行了诠释,并发展了范·根纳普提出的通过仪式理论。根纳普认为,所有“伴随着地点、状态、社会位置和年龄的每一次变化而举行的仪式”都是通过仪式,可以分为分离、阈限和聚合三个阶段。特纳拓展了“阈限”与“交融”的概念,用一个专门的拉丁文术语“munitas”(拉丁语,意为“交融”、“共同体”)来描述他所认为的通过仪式的阈限(中介)阶段的特点,即非结构性、平等和人的相关性。这样,通过仪式就可以被看作是从结构到反结构,然后再回到结构的运动,社会则可以被看作是交融与结构的辩证统一。特纳的这一仪式分析模式不仅可以用来分析与个人成长有关的通过仪式,还可以用来分析生命危机仪式、年度性仪式和宗教仪式等诸多仪式。 施耐德的学术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968年出版的《美国的亲属制度:一种文化的解说》一书中。在人类学史上,这本书既是象征人类学的一部重要的代表作,也是西方人类学回归本土研究的典范。亲属制度是传统人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在这一领域中,人类学家们运用关系称谓来分析研究物件现实中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认为依据亲属制度缔造的社会是非西方的文化特色。在这部民族志著作中,施耐德将研究的视角投射到了他自身所在的西方文明社会,他通过对芝加哥白人中产阶级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系统地阐述了美国人关于何为个人和何为亲属的观念,以及他们如何看待血缘和性别与生物学、自然与法律、物质与符码的观念。在该书中,施耐德首次尝试将亲属制度作为一个象征和意义体系来系统的分析,而不是简单的将它视为有着功能性的内部家庭角色的网路来看待。他认为亲属制度并不是一个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自然体系,因此也并不是一个存在于各文化间的基本一致的体系,而是一个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的文化体系。对一个像他自身的文化那样高度分化的社会的研究,对于了解亲属制度的本质,要比人类学家对于那些他们所熟知的尚未分化的社会的研究更有启发意义。他通过简短而风格化的叙述和分析,提出了他对亲属制度的不同看法,指出西方人类学家长期用来“反映”非西方社会关系体系的亲属制度概念,并非是他们从对非西方社会的研究中提炼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概念”,而实际上是将源自西方社会内部并在当代美国人的生活中仍然在被运用着的文化建构对映到了对非西方的社会的研究中。施耐德的《美国亲属制度》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发展了一种关于文化的理论,这一理论既是他分析论证的基础,也在此后日益证明其对其他文化分析的价值。
人类学(Anthropology)是研究人类的体质和社会文化的学科。
作为学科的名称,最早使用的是民族学,后来才用人类学。两者曾经互相相容幷包,有时民族学包括人类学,有时人类学包括民族学,有时相提并论,有的地区民族学学科名称逐渐为人类学所取代。民族学,英语Ethnology源于希腊文Ethnos和ogia,意思是民族的研究。这个名词引用于学科始自19世纪,法国物理学家昂佩勒在1830年制订学科分类表时,,把它划分为一个单独学科。人类学一词是德国学者洪德()最早使用的,指人体解剖和人的生理研究,不同于后来人类学的含义。1839年巴黎成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民族学会,该会纲领称民族学研究旨在“鉴别人类种族的要素,其身体构造、知识与道德的特质,语言、历史传统”。1859年法国人类学会成立,认为人类学研究人类的生命和生活的全部,将民族学附属于人类学。俄国于1845年在地理学会内成立民族学分会,奥地利民族学会成立于1894年,德国于1869年成立人类学、民族学和史前史学会。至今在俄,德、奥等欧洲大陆国家,用人类一词指体质人类学,其研究物件为人类的体质形态;民族学则研究人类的社会文化。英国早在1843年就在伦敦成立民族学会,至18663年成立伦敦人类学会,人类学才包括体质和文化的研究,1871年两会合并成人类学院,后来又将研究文化的部分称为社会人类学。美国于1842年在纽约成立民族学学会,1879年建立华盛顿人类学协会,1901年把人类学分为体质和文化两部分,创立了文化人类学这个名称,1902年成立美国人类学协会。实际上,民族学、文化人类学、社会人类学指的是同一门学科,当代人类学界的泰斗列维-斯特劳斯针对有关文化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的争论指出:“文化人类学和社会人类学所包括的范围其实是相同的,只是前者从技术和事物的研究出发,然后及于决定社会生活方式的超技术方面的意识和政治活动;而后者却是从社会生活的研究出发,然后及于表现意识和政治活动的技术事物。好比是同样两本书,内容分章相同,但安排的顺序及页次却各不相同。”我国著名学者杨堃也指出:“研究人类的社会生活的,叫做文化人类学或社会人类学,亦即我们所说的民族学。”(杨堃:《民族学概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版,第7页)因此,本文标题虽为人类学,但同时也在说民族学。
人类学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自产生以来不过一百五十年上下(如果按照学界以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版的1859年为标志,至今正好150年整),然而人类学知识的积累古已有之。古埃及人在金字塔中绘有埃及人、亚洲人或闪米特人、南方黑人西方白人等不同群体的影象。西方“历史之父”、古希腊哲学家希罗多德在其名著《历史》中,生动地记述了地中海沿岸地区许多族群的体形特征、居住环境、、语言、习俗、制度和信仰。另外如古罗马.凯撒的《高卢战记》和C.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也是此类文献。在古代中国,这样的文献更是数不胜数。先秦时期的古文献中,已记载了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等不同民族的存在。《山海经》中更是描绘了大量异域他国中体质特征迥异的民族,如“贯匈国”、“交胫国”、“长臂国”、“一臂民”等等。司马迁的《史记》中的匈奴、西南夷、东越、南越等列传,开创了为我国境内少数民族撰写传记的体例。后来的《二十四史》、《吴越春秋》(东汉赵晔)、《华阳国志》(晋常璩)、《蛮书》(唐樊绰)、《岭外代答》(宋周去非)、《黔南识略》(清爱必达)……;关于国外的记载,有东晋法显的《佛国记》、唐玄奘的《大唐西域记》、宋赵汝适的《诸蕃志》、元汪大渊的《岛夷志略》和周达观的《真腊风土记》,明马欢的《瀛涯胜览》和费信的《星槎胜览》等等。
18世纪孟德斯鸠等的启蒙思想、19世纪自然科学的进步、以.达尔文<<物种起源>>为标志的生物进化学说、18及19世纪的社会进化观等,都是19世纪人类学进化学派的文化,社会进化思想产生的基础。19世纪中叶产生了人类学的第一个流派——进化学派(亦被称为经典进化论派或直线/单线进化学派,以区别于后来的新进化学派),它基于一批专业人类学家,并一直以他们为主要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泰勒、美国的.摩尔根、英国的.麦克伦南和瑞士的.巴霍芬等。他们认为人类同源,本质一致,有共同心理,因此产生同样的文化,社会发展有共同的途径,由低阶向高阶进化。泰勒被称为人类学之父,他在<<原始文化>>中提出文化是进化的。摩尔根在<<人类家族的血亲和姻亲制度>>中在研究婚姻家庭进化的基础上,建构家庭的发展历史,初步提出了社会进化的问题。在<<古代社会>>进一步全面地发展了社会进化思想,论证了人类从蒙昧时代经过野蛮时代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由于存在固有的理论缺陷,古典进化论被后来的众多学派反
文化是渗透有人类意识的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这里的意识指:人类为生存长期同自然同社会斗争的经验积累)。
cultural anthropology
文化人类学的老腊肉路过,猜你想问的是,这个学科是干嘛的,学了有什么用之类的问题 人类学民族学关注抽象的文化世界,在国外知名度很高,在国内属于相对比较冷门的学科。但只有深入了解的人才能发现这个学科的魅力。总体上说,人类学起源于人们对未知世界的“猎奇”心理——好奇心,探索那些“不同于自己”的世界——未知的部落、未知的语言、未知的饮食等等。 发展至今,学科分支越来越细化,研究的问题也越来越具体,但依旧没有脱离研究不同于“我者”的“他者”框架,也就是关注少数的、弱势的、边缘的族群和文化。通过研究那些所谓落后的、不起眼的、被歧视的……文化和人群,发现他们的存在意义、价值特点,如先进性、可借鉴性等,为我们和他们的世界之间架起桥梁,同时为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举例来说,电影《阿凡达》就是一部人类学影片,人类派遣了一名人类学家进入到异族世界,学习他们的语言文化,最终被异族文化的魅力征服,捍卫真理和正义的故事…… 学习人类学的最大收获就是会用“人类学家的思维”看待世界,坚守文化多元主义,坚信文化相对主义,尊重所有的“不同”,让自己的视野更开阔,胸襟更宽广,摒弃偏见和歧视,学会对话和沟通,在矛盾中求同存异……整个三观都发生了改变,还有什么比这个收获更大。
文化人类学是一门以文化为研究物件,旨在通过对于文化差异性和相似性的研究来理解文化的本质(进而理解人)的学问。
先写坏的方面 全社会舆论攻击 张,难道张真有这么差么,难道老百姓是傻子,明明知道他不好 还跟着他来,所以我觉得是有一定效果和作用的,只是张说话太 *** 了,把这个社会的关系都得罪光了。而且张的口才也非常不错。 张成了众矢之的 那些不了解他的人 也开始批判他 但是我看过他讲座,,,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情,,感觉他有点冤枉 好的方面 说明老百姓看清楚了 当前的医疗形势 西医不能完全取代食疗以及治疗 在西医强行的介入治疗以后 给病人带来的副作用 以及一系列的并发症 以及看病难 看病贵的问题 发生的情况下 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 老百姓开始关注养生了 黄帝内经等都开始热播 这样绝对是好事情 或者有的人说 社会不可能倒退 但是每天喝粥的身体确实舒服 每天大鱼大肉也确实要生病 病人的选择有自己的道理 而作为社会 单方面指责了一个养生家的话语 剥夺了他的话语权 为什么 借用徐小周医生一句话 其中的利益集团太多了 难道只有美国有么 中国的利益集团也挺多的 而且通过这个事情 可观察到 中国的媒体是受到利益集团的控制的
文化人类学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研究人类各民族创造的文化,以揭示人类文化的本质。使用考古学、人种志、人种学、民俗学、语言学的方法、概念、资料,对全世界不同民族作出描述和分析。 现代文化人类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来说,始于大发现年代,当时技术先进的欧洲文化和各种「传统」文化接触频繁而广泛,欧洲人对那些「传统文化」的绝大部分都毫无区别地贴上「未开化」或「原始」的标签。到19世纪中期,世界不同文化的起源及世界不同民族及其语言的分布、渊源等问题,成为西欧学者深感兴趣的研究物件。达尔文在此之前提出的进化概念以及他的《物种源始》一书在1859年的出版,都对这一项有关许多社会和文化长期发展的研究工作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文化人类学是人类学的主要部分,研究人类文化。除了那些与人类生物学以及与生物和文化因素的相互作用有更直接联络的东西之外,文化人类学包括了所有研究人类的学科。它的主要概念就是文化和关于文化的定义,这一定义提示出文化人类学的范畴及基主要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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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往直前邓好
亲属制度是一种以血缘或者姻缘为体系的,以婚姻家庭为中心的包括家族亲属和族外亲属在内的社会关系秩序化规范制度。其外延包括亲属关系延伸的表现为家庭之间关系层次的外亲称谓制度,因此说,亲属制度也称为亲属称谓制度。但亲属制度的本质绝非这种形式上的秩序关系,而是一种文化层面的制度规范。以少数民族为例,对亲属制度的研究应该具备以下方面的思考。少数民族根深蒂固的宗族观念和强烈的族系传承意识,一般都将自己的祖先认为是同一的,也就决定了其民族心理上一致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就是对祖先的一致认同),因此宗族观念明显强于一般意义上的家族观念,这种宗族意识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宗法制度得以形成和发展的根源所在,我们可以将之视为一种文化,这种文化的直接表达即是少数民族的宗法制度和亲属制度,显然,将亲属关系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文化来研究,是客观合理的。 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限制因其生产力发展之后而显得尤为明显,因此民族内部的团结协作始终被高度认同,尤其在历史发展的前期阶段,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相互支持和帮助是保障成员基本生存安全的关键,这种有秩序的联合支持也是民族内生产进一步扩大的基础,现在看来,生产力和生产工具落后的地区,劳动力的联合仍然是扩大生产的必要条件。同时,更大范围的劳动力的合作和支持需要更加规范和复杂的体系来维持,或者说合作只有进入秩序化的状态,才能有利于推动这种合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起到促进发展的作用,因此,民族内部,甚至于民族之间的这种出与生产方面的需要逐渐向秩序化转变,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民族生活单位的家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首先是家庭内部的分工合作,然后是以家庭为中心的家庭之间的扩展联合,家庭之间的横向扩展自然优先以姻亲关系为基础,纵向的延伸也不然首先按照族系血亲而来,一定程度上,这种扩展延伸的模式是完全的顺其自然的,因为民族成员首先选择和自己交往密切的群体,并与之合作。这样看来,民族的亲属制度产生时期就带着与中原汉族地区亲属制度有所不同的特色,这一点也是我们研究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亲属制度的主要基点,只有在这样的文化理解中,才能真正认识到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亲属制度文化的历史和现实作用,否则就仅仅停留在对亲属关系的形式描述上了,陷入形式主义。在原始社会中,包括人们的血亲和姻亲在内的亲属称谓,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是一种完全确定的、有相互义务的称呼,对维护整个社会秩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亲属制度记录了不同历史发展时期相应的家庭形式的亲属关系,并使我们明了不同国度根本没有历史联系的地方存在过制度相同的家庭形式。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是亲属制度研究的开创者。他发现易洛魁印第安人的亲属称谓同他们的婚姻家庭制度有很大差异,而且,这种亲属称谓在美洲许多操不同方言的土著居民中普遍存在。他运用调查表格的方式,搜集、分析了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大量亲属制资料,推衍出人类家庭形式的发展历史: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家庭产生之前,人们处于杂交的原始状态。从而解开了易洛魁人奉行的同他们的实际家庭关系相矛盾的亲属制度的谜。摩尔根确立了以亲属制度追溯家庭形式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家庭形式与亲属制度之间有着本质的联系。婚姻形态是家庭形式的基础,家庭形式又是亲属制度的基础。家庭是一种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发展,从低级形式进到高级形式。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把家庭经历每一个历史时期所产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庭急剧变化了的时候,才发生急剧变化。因此,往往当家庭形式向前发展了,而旧的称谓的改变或废弃却落后于现实,并以习惯的方式继续存在。这就出现了与现实家庭形式相矛盾的亲属制度。摩尔根在《人类家族的血亲和姻亲制度》(1871)一书的基础上,撰写了《古代社会》中的第三编,概述了家庭发展历史的理论成果。亲属制度的研究,在颇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亲属称谓的分类上的。亲属称谓分类,虽然不是亲属制度的目的,但它却是以最简单的术语来说明复杂的亲属称谓的性质和关系的最好途径。 摩尔根介绍了马来亚式、 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和雅利安式三种亲属制度,并把亲属制度分为类分式和描述式两大类。类分式的特点是只计算群体而不计算个人的亲属关系,无论直系或旁系亲属,只要辈分相同,除性别外,都用同一称谓。马来亚式和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都属类分式。描述式的特点是直系和旁系亲属称谓各别,如雅利安式。一个世纪以来,关于亲属制度的研究一直引起中外民族学者的兴趣和重视。许多学者在摩尔根研究的基础上,对亲属称谓问题提出了分类的见解。如美国的.克罗伯、.拉德克利夫-布朗、.穆尔多克,英国的.里弗斯、 .罗维以及法国的C.莱维-斯特劳斯等,都有自己的分类法。在美国,穆尔多克在《社会结构》(1949)一书中提出夏威夷式 (Hawaiian type)、爱斯基摩式(Eskimo type)、易洛魁式( Iroquois type)、奥玛哈式(Omaha type)、 克罗式(Crow type)、苏丹式(Sudanese type)等6种亲属称谓制图式,被众多的研究者所采用。苏联学者Α.Μ.佐洛塔廖夫、Д.Α.奥尔捷罗格等赞同英国里弗斯的意见,认为马来亚式亲属制是从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简化而来。他们提出亲属制度首先取决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基本单位的结构,而不仅是婚姻形式。两合氏族组织与土兰尼亚-加诺万尼亚式亲属制相适应;父系大家族与分叉旁系式亲属制相适应;在不正常条件实行族内婚的情况下产生马来亚式亲属制;描述式亲属制与个体小家庭的产生相适应。对于中国亲属制度的研究,中、外学者也有所论列。对中国古代亲属制度的重要文献──《尔雅·释亲》、《仪礼》和《礼记》的分析,看法很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民族研究工作的深入,中国的民族学者对少数民族社会的家庭形式和社会面貌进行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亲属制度是在历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不能离开当时当地的历史实际进行分析。某一个民族的亲属称谓图式所表述的,不过是这一民族亲属称谓的一个断面。在这个断面上,各个具体成员的称谓都是历史的产物,但彼此出现的时间也许有早有迟,其转变又可能与外来文化接触有关,血亲和姻亲的关系如何起作用,它们又如何与行为模式相联系,所有这些,都需要作出具体、细致的分析。
调查研究类比较好写。 调查研究类的核心是实事求是地反映和分析客观事实。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调查,二是研究。调查,应该深入实际,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不
一、研究领域分类(2类)按照研究领域论文可以分成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个大类,人文社科类论文主要针对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研究社会发展趋势,寻找社会问题并提出措施和建
隐名合伙及相关的法律问题一般而言,合伙为二人以LK相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合同。合伙企业正是以合伙为纽带而产生的一种商事组织。在英美法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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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是对论文选题研究现状的梳理,但并不仅仅是把文献进行简单的堆砌与罗列,而是需要在总结梳理别人研究的同时,对已有的研究做出评价,也就是说有述有评,这也是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