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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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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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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实、冷静、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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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1102

--1--1874年1月25日,在英国驻法国大使馆二楼的一间产房里,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鲜活的生命来到了这个世界。 这个皮肤白皙,头发金黄,有着棕色大眼睛的男宝宝就是之后享誉世界文坛的伟大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为了扩充军力,法国政府立法强迫在法国出生的外国男孩加入法国国籍,以便将来对其征兵。 为了逃避这条法律,英国驻法国大使馆在使馆二楼设立了一间产房,让那些大法官、和与法庭有直接关系的人的太太在英国领土上生孩子。 毛姆的父亲罗伯特.奥蒙德.毛姆是声名显赫的律师,是英国大使馆的半官方法律顾问,自然享受这一特殊待遇。 毛姆是家中的第四个孩子,前面的三个哥哥都被送到英国读书,只有过节才回来。所以毛姆从出生就过着被娇纵溺爱的独子生活。 这是他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心爱的母亲完全属于他一个人,身边有照顾他的法国女佣,香榭丽舍大道是他童年的游乐场,这样的生活要多嗨皮,就有多嗨皮! 然而,快乐止于1882年1月31日。 这一天, 8岁的毛姆失去了他深爱的母亲,41岁的伊迪斯患肺结核过逝,这成了他一生镂心刻骨的伤疼,直到垂垂老矣,都让他难以释怀。 毛姆一辈子都将母亲的照片放在床头,还有她的一缕长发,成了他一生最珍贵的两份财产。 《人性的枷锁》开篇第一章毛姆打开记忆的闸门,追溯了他无法接受失去母亲的痛苦: 当他走进死去的母亲的房间,打开衣柜,用幼小的双臂拥抱母亲穿过的衣服,嗅着那上面尚存的温馨气息,感觉母亲并未走远,仿佛她的吻还在唇边。 书中关于菲利普童年细致入微的描写,基于毛姆真实的经历。 或许上天嫉妒他之前太幸福,两年后,上帝将他的父亲也带去了天堂。 10岁的毛姆成了孤儿。 他被牧师叔叔收养,像一叶扁舟漂洋过海来到了陌生的英国。 没有了父母,溺爱、欢乐、温暖、奢华的生活都成了过去式。 之后的童年,再无晴天,像雨打浮萍,孤苦无依。 母亲生前常陪毛姆喝下午茶,带他参加各种社交活动。那时,他是一个开朗自信的小男孩,常给客人们背诵诗歌,表演节目。 与巴黎生活天壤之别,黑马厩镇叔叔家的生活单调无趣。 因为缺少爱,毛姆变得孤僻、自卑,甚至患上了口吃的毛病。这给他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耻辱。 毛姆童年的不幸,大多要归咎于自私的叔叔。 在叔叔家,他每个星期可以吃到一枚鸡蛋上切下来的一小片蛋尖,剩下的则由叔叔独自享用。 来到英国九个月后,叔叔把毛姆送到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任侄子在寄宿学校里自生自灭。毛姆在同学们的嘲笑与奚落中坚强成长,虽不快乐,可幸好有书籍为伴。 他在孤独中养成了阅读的习惯,这为他筑起了一个避难所,他在阅读中舔舐伤口,独自消化对母亲的思念。 坎特伯雷国王学校对毛姆一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为他的性取向埋下了伏笔。 多年后他和朋友在俱乐部吃饭,他指着一个正用餐的体面绅士说:“我在国王学校时和那个人上过床。”--2— 1890年,16岁的毛姆离开了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成绩优异的他放弃了读剑桥大学的机会,远赴德国海德堡大学开启了留学生涯。 毛姆天资聪慧,然而他的成功靠的却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 除了日常课业,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读书、写作。在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时就曾获得奖学金和穿黑色短礼服的特权。 俗话说:自古牛人皆自律。 毛姆不但自律,还是一个自学狂。 他精通多国语言,阅读量惊人,上至天文,下至地理,宗教哲学、小说散文,无不涉猎。 “人类存在的原因未知,自由意志是一种错觉,来世不存在”叔本华的悲观主义理论,给了毛姆极大的启发。 对哲学产生浓厚兴趣的他,不再信奉宗教。 留学期间,毛姆认识了貌似才华横溢,实则装腔作势的男人布鲁克斯,并把处男之身献给了他。 蒋勋先生曾经说过,他会把身边讨厌的人写进小说里,然后找各种理由原谅他。毛姆亦是如此,可要刻薄许多。《人性枷锁》里肤浅造作的海沃德,原型就是布鲁克斯。 所以,千万不要得罪会写小说的人,因为他会添油加醋把你写进小说里。 很快,毛姆看透了布鲁克斯,把他当成废物从心中摒弃。 哲学不能烤面包,谈梦想请先吃饱饭, 有人说,优秀的人从不给自己留后路,这话对,但不绝对。 毛姆就是一个既会给自己留后路,又会全力以赴的人。 这或许和他童年的不安全感有关。 在德国呆了一年多的毛姆重新回到英国。1892年,18岁的毛姆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学院,攻读医学。尽管他对医学兴趣不大,五年制的学期又太漫长,但毕业时毛姆还是同时拿到了内、外两科的行医执照,还有妇产科医师提供的职位。 毛姆就是这么牛叉! 五年间他从未放弃过写作。 他说:“我写作是因为忍不住。” 他还说:“不读书,就像我不抽烟那样难受。” 他把日程排得满满的,不愿虚度每一寸光阴。 毛姆不光阅读量惊人,阅读速度也让人叹为观之。他可以短时间内通读莎士比亚、易卜生、巴尔扎克、福楼拜、莫泊桑等许多名家经典作品,并抄写熟记部分内容。 福楼拜曾经对他的学生莫泊桑说:“无论你想说的是什么,真正能表现他的句子只有一句。” 毛姆受福楼拜的影响深远,简单贯穿了他一生写作的脉络。 在创作初期,他还特别崇拜莫泊桑。 众所周知,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写得精妙绝伦,被誉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他的作品设计巧妙,叙事清晰,有很强的现实主义意义。 毛姆的处女作,《兰贝斯的丽莎》就是模仿莫泊桑的写作风格。当时毛姆还是医学院的学生。既要完成专业课考试,还要利用业余时间读书写作。 有人会觉得毛姆这样的生活简直太乏味了吧? 大写的NO! 毛姆的一生与乏味无缘,绚丽的情感生活是他快乐的兴奋剂。他这样描述自己:“我几乎不停地恋爱,从15岁到50岁。” 毛姆第一次和女人上床就是在医学院时,他去斯特兰德大街招妓,结果毫无悬念,染上了淋病,不得不偷偷去看医生。不过,他还是很高兴,原来他功能“正常”。 20岁时,毛姆就清楚自己是个双性恋者,他尽量说服自己:“我四分之三正常,只有四分之一是同性恋。”可事实正好相反。 1895年4月奥斯卡.王尔德因鸡奸罚被判劳役两年。 这个案子使毛姆更加坚定了保护隐私的决心,并对自己同性恋的秘密讳莫如深。 但这并未妨碍毛姆表达自己旺盛的性欲,他行为谨慎,文人的含蓄疏离给他披了一层很好保护色。--3— 1897年9 月,《兰贝斯的丽莎》一经出版,便收获了大量关注。同年10月毛姆从医学院毕业,第一本书的成功使他决定弃医从文。 然而,《兰贝斯的丽莎》只给毛姆赚到了二十英镑的版税。 他像大多以写作为生的人一样,初期不得不与贫穷抗争。 一次,毛姆参加文学沙龙,他发现身边坐着一个年迈的的公爵。 “你喜欢雪茄吗?”公爵一边问他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大雪茄盒。 “我很喜欢。”几乎买不起雪茄的毛姆说。 “我也很喜欢。”公爵挑出一根雪茄,仔细端详着,说,“赴晚宴时我总是会自带雪茄。说着,他“啪”一声关上盒子,把雪茄又揣回兜里,“我建议你也这么做。” 贫穷带来的屈辱感深深刺痛了毛姆。 一心想要扬名立万的他,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创作力井喷式的爆发。他可以在八个月内写完一本游记、四个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 要知道,这可是纯手写呀! “我天生富有洞察力,拥有写对话的诀窍……写作对我来说像呼吸一样自然。” 可是毛姆没有想到,真正的成功还要等上九年。 最终使他名利双收的也不是小说,而是戏剧。 这期间,他经历了无数次挫折,吃闭门羹是家常便饭,是钢铁般的意志让他挺了过来。 1907年10月26日,喜剧《弗雷德里克夫人》被搬上舞台,毛姆一夜成名,被冠以英格兰剧作家的称号。 “我的成功是壮观的、始料不及。”毛姆这样回忆道。 他终于不用为钱发愁了,不用为钱和情敌争风吃醋了。 有许多时髦的女主人追逐他,还有许多他喜欢的帅哥满足他的欲望。 毛姆成了票房保障,几乎写一部火一部,他成了与和萧伯纳齐名的大人物。 然而,成功并没有改变毛姆,他仍然勤奋、仍然自律、一个月写一部戏对毛姆来说很轻松。 十年磨一剑,让他对成就的本质看得很清楚。 改变最大的是毛姆成了大富翁。 有才有颜还有钱,必然会招来嫉妒。尤其毛姆喜欢将身边的人写进书里。有人将他告诉上法庭,有人说他剽窃…… 毛姆可不是好惹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有一次,怪人克劳利因为毛姆把他写进了《魔法师》,列了一个单子说毛姆剽窃,这个做法让毛姆厌恶不已。 毛姆的朋友凯利曾给克劳利画过一张像,他建议凯里把这张画像送给皇家艺术学院,并在上面注上标题:“婊子养的”。 …… 毛姆的毒舌可见一斑。 其实,他的叔叔、婶婶、哥哥、还有他爱的男人和女人们,包括弗吉尼亚.伍尔夫、高更等许多名人都可以在他的小说里寻到踪影。 连丘吉尔都和他签订君子协议:“如里你保证永远不取笑我,我也保证永远不取笑你。” 这个丘吉尔就是日后的英国首相。 当时丘吉尔任内阁大臣,有一天深夜大家在斯托克庄园喝酒聊天,毛姆突然插了一句话,吓了丘吉尔一跳:一个自以为是的年轻人正从作家的角度满嘴胡说。 丘吉尔立刻默了声,大家放声大笑。--4— 毛姆从来没有写过王尔德,这个主题太危险。 王尔德公开宣称,任何人都无权谴责他人的行为,每个人都应该走自己的路,去他想去的地方,按照他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 毛姆十分认同。 这话放到今天,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当时的英国同性恋并不合法。 王尔德同性恋曝光后,名利尽失,出狱没几年就死了。 男人对男人的爱是“没法说出口的爱。” 毛姆对王尔德的社会圈子很感兴趣,比如王尔德的第一任男情人,和王尔德交往过的女人,还有阿尔弗莱德·道格拉斯。 当年王尔德正是因为与昆斯贝理侯爵的儿子道格拉斯相恋,被侯爵公然揭穿了同性恋的身份,锒铛入狱。 毛姆尽可能在这些人的身上了解死去的王而德。 他和王尔德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毛姆要幸运得多。他巧妙的避免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毛姆一生从不缺少男性情人,但他真正爱过很多年的女人只有一个,她的名字叫埃塞尔温.西尔维娅.琼斯,大家都叫她苏。 这个金发碧眼,散发母性光辉的姑娘,可把毛姆迷住了。 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后,苏问毛姆:“你觉得这段关系能持续多久?” 毛姆玩笑的说:“六个星期。” 可事实持续了八年。 1913年12月,毛姆向苏求婚被拒,两周后,苏嫁给了伯爵之子。 失去苏,毛姆备受打击。他把她写进了《寻欢作乐》里,那个栩栩如生的罗西,原型就是苏。 不久,毛姆邂逅了西里尔。 这次艳遇是毁灭性的。 西里尔是有夫之妇,正和丈夫分居,毛姆只是她众多情人中的一个。也是她最满意的一个。 毛姆富有、时髦、又是单身一枚,他成了西里尔眼有的猎物。直到西里尔想方设法怀上了他的孩子,毛姆才意识到中了这个女人的圈套。 1917年5月26日,女儿丽莎两岁,毛姆被迫娶了西里尔。 无爱的婚姻简直是场灾难。 西里尔市侩、虚荣、爱钱如命,她曾把毛姆从中国买给她的翡翠项链偷偷卖掉,又向保险公司索赔。 更奇葩的是,她把家里当作展览厅,出售毛姆用过的家具。毛姆常常发现前一天坐过的沙发不见了,用过的桌子也不见了。 他们不停的争吵,和西里尔上床毛姆需要充分调动想象力,有一阶段他甚至想要自杀。 这场纠缠维持了十二年,离婚时西里尔狠狠敲了毛姆一笔。 “她把我的生活变成了十足的地狱……她不停从我要钱,她的嘴像妓院的门一样敞开着。” 瞧瞧,人家毛姆连骂人都比喻得这么恰当! 牛掰呀! 精彩远不止这些。 毛姆还曾与俄国的亚历山德拉.克鲁泡特金公主有过短暂的恋情。连哥哥都惊讶他居然把一个真正的公主弄上了床。--5— 毛姆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 1914年8月,第一次大战打响,毛姆向红十字会申请做一名志愿者奔赴前线。 他爱国,爱冒险,不爱墨守成规。 战争是残酷的,毛姆抬着担架,穿梭在炮火连天的战场,看死尸堆成小山,看伤兵哭喊震天。 也是在这场战争中,他和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志愿者,22岁的帅哥杰拉德.哈克斯顿一见钟情。 哈克斯顿以秘书的身份陪伴了毛姆三十年。 毛姆离婚后,两人定居在法国玛莱斯科别墅。 玛菜斯科别墅位置绝佳,面朝大海,背对阿尔卑斯山,西边是尼斯和戛纳,东边是意大利的里维埃拉,美得不可方物,你能想到的所有奢华都在这里。 关于毛姆一生最深爱的这个男人,外界褒贬不一。 有人说,杰拉德长着一张不知检点的脸。 还有人说他是个。 杰拉德时常充当皮条客,给毛姆介绍年青美貌的男子,他自己在外面也风流不断。 而毛姆在和杰拉德相恋时,暗地里又和英国18岁的男孩艾伦搞在一起。 这个艾伦,就是后来搞得毛姆和女儿决裂的那个小人。 这是后话。 总之,毛姆和杰拉德的关系令人难以琢磨,爱得复杂。 再说毛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迫切希望从事与战争有关的工作。于是他受雇英国情报局,当起了间谍。 别看毛姆是个业余间谍,却是一群职业间谍的头目。 他以作家身份作掩护到中立国瑞士,收集德国发过来的情报。 1917年8月,毛姆又被派到俄国,游说当时的总理克伦斯坚持做战。毛姆第一次见克伦斯就觉得他不值得协约国的支持:“他看起来很不健康,像个筋疲力尽的男人。” 正如毛姆所料,这次行动失败了。 但毛姆的表现,还是受到了英国当局的高度肯定。 后来,毛姆根据这段经历创作了《英国特工阿申登》。 虽然这本书大受读者欢迎,但评论界并不待见它。《纽约时报》甚至评论:“这是萨默塞特.毛姆'挂二档'写出的样品。” 有趣的是,这本间谍小说被英国军情处当作了工作手册。还启发了苏联军情部门对英国间谍小说的研究。 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毛姆这个间谍又当起了英国宣传员。这期间他通过催眠治疗,在公众场合讲话已经完全不结巴了。 毛姆利用自己在法国和美国的影响力四处演讲、写文章,上广播节目,接受访谈,目的只有一个:帮英国拉同盟。 战争结束不久,毛姆又致力于慈善。 他设立了“毛姆文学奖”,资助文学创作者旅行。还为国家大剧院筹建出钱出力,1951年,他一次性捐出了80幅藏画。 意外的是,毛姆还为母校坎特伯雷国王学校捐款建图书馆、修网球场、盖楼,还捐赠了大量的书籍和家具,并要求死要葬在这里。 要知道,当年毛姆在国王学校读书时,过得并不愉快。 看来,时间能冲一切,伤口终会愈合。 功成名就的毛姆,还经常去给叔叔婶婶扫墓。--6— 毛姆有旅行癖。 咱们旅行花钱,人家毛姆旅行挣钱。 ……欸,别误会,毛姆当过医生、当过作家,做过间谍,可没做过导游! 他曾在给一个年轻学生的信中说:“作家不能等经历来找他,他必须出去找经历。” 毛姆是个现实主义者,他的想象力要以事实为基础。 所以,他热衷在旅行中找灵感,积累素材。 每到一处毛姆至少写一本书,有时候写个三五本都不成问题。 好吧,人家毛姆不但牛叉、牛掰、还牛出了天界! 1916年,毛姆和男秘杰拉德去了法国波利尼西亚的塔希提岛。据说15年前身患淋毒的高更死在这里。 高更为了感谢当时照顾他的一个农民,在三扇玻璃门上画了画。毛姆找到这个农民,可惜,其中两扇玻璃门已经破损,只剩一扇保存尚好。 毛姆立刻提出要买下这扇门,主人想都没有想就答应了,只要价钱够换扇新门就行。 就这样,毛姆仅花了二百法郎就买下了大画家高更的画。 高更的画现今价值几亿美元,真想为那个土著人的无知流泪! 后来,毛姆取材高更创作了《月亮与六便士》。 南太平洋的这次旅行,毛姆还创作出了短篇小说集《一片树叶的颤动》。 1919年,毛姆到访中国写出了三部作品:《苏伊士之东》、《面纱》、《在中国的屏风上》。 毛姆对中国很有好感,他说,“北京是世界上安度余生最惬意的城市之一。” 中国之行,著名学者辜鸿铭给毛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老人家说着一口流行的英语,在牛津和剑桥读过书,做过晚清大臣张之洞的秘书。 当毛姆热情谈到中西关系时,辜鸿铭大声训斥道:“你们将你们邪恶的发明强加给我们,可是你们知道我们是一个对机械有天赋的民族吗?当黄种人也可以制造出同样精良的枪炮并迎面向你们开火时,你们白种人还剩下什么优势呢?” 毛姆把老先生的慷慨陈词记在了本子上,后来原封不动用在了《苏伊士之东》的李泰成身上。 为辜鸿铭点赞,有骨气! 隔年,毛姆又去了新加坡、曼谷、文莱……他走到哪儿故事就写到哪儿,一生携情人足迹遍布了半个地球。--7—毛姆一生风花雪月,可只有丽莎一个女儿,还是被西里尔暗算生下的。 十分富有的毛姆很疼爱这个女儿,他给丽莎买车买房,还资助四个外孙。他本打算死后把全部财产都留给丽莎,可是架不住情人的枕边风。 毛姆70岁时,情人杰拉德病逝,毛姆痛彻心扉。 30年间,毛姆对小自己16岁的杰拉德宠爱有加,送他豪车、游艇,设立信托基金让杰拉德后半生衣食无忧。 毛姆对情人那叫一个慷慨啊! 杰拉德死后艾伦成功上位。 这时,34岁的艾伦早没了当年秀气的外表,变成了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大叔。尽管如此,毛姆还是很愿意艾伦陪在身边。 毛姆有个侄子叫罗宾,也是同性恋。 毛姆对这个侄子视如己出,资助他完成学业,也为他设立了信托基金。罗宾一心想成为作家,毛姆虽然觉得他没有天赋,还是尽力在文坛帮他一把。 可惜罗宾太不争气,他酗酒、乱花钱、品行不端,在毛姆死后不久就开始兜售叔叔的隐私,告诉全世界毛姆是同性恋。 罗宾和艾伦的关系十分要好。 正应了那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艾伦单纯可爱的嘴脸全是装出来的,他伪善的面孔下隐藏着篡夺毛姆财产的野心。 可叹,毛姆一生阅人无数,老年竟遭艾伦算计。 尽管毛姆对艾伦的感情没有杰拉德炙热,但却同样慷慨。 毛姆给艾伦的赠予,足够他这辈子挥霍的了。 既便如此,艾伦仍不满意。 玛莱斯科别墅里有九件藏画是毛姆以女儿的名字购买的,其中,还有毕加索的一幅画。 事实上,这时的毛姆已经立好遗嘱,将所有的钱和别墅里的东西,还有版权,都留给女儿和四个外孙。 毛姆常在女儿来访时谈论他的遗嘱,并将巨额遗产的细节交代得清清楚楚,“我想让你知道你将非常富有,”他告诉丽莎:“你将是一个极其有钱的女人。” 可见丽莎在毛姆心中的地位。 1960年,由于担心被盗,毛姆决定将所有藏画进行拍卖,包括高更画在门玻璃上的那幅画。 艾伦借机,挑拨离间,说丽莎只对毛姆的钱感兴趣,并抓住毛姆对前妻的怨恨,让毛姆相信丽莎并非他亲生女儿。 随后,又想方设法阻止丽莎和父亲见面,并威胁丽莎让她放弃卖画的钱。 年近90岁的毛姆,头脑已经昏聩,他被艾伦操控了,这直接导致了丽莎和父亲对簿公堂。 最后,丽莎只得到了那九幅画50%的拍卖款,和玛莱斯科别墅的所有权。 1965年12月16日凌晨,毛姆病世。 艾伦如愿以偿成了大富翁。 但是,伟大的毛姆还是留了一手,鉴于自己的遗产巨大,艾伦根本花不完。 所以,毛姆在遗嘱中注明艾伦死后剩下的钱都捐给伦敦皇家基金,用来救济贫困作家。 哈哈……毛姆不愧是世界上最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一生远比故事精彩多了。森林沐雨 本文参考书目: 安徽文艺出版社 赵文伟 译 人民文学出版社 叶尊 译 时代文艺出版社 苏福忠译 重庆出版社 阮景林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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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dongth

他的文字,初看非常平淡,但是越读越有味道,流畅、聪明,毫不乏味。去CNKI上面搜吧,有研究他创作风格的论文。============================毛尖老师写的毛姆:必须是个情人关于毛姆,有许多真真假假的传说,有些是他自己在有生之年制造的,比如,19世纪末年轻女子求偶的唯一条件是,对方喜欢毛姆的作品;有些是书商、剧场和好莱坞炮制的,比如,1908年,看到他的戏同时在伦敦四家剧院上演,萧伯纳身心抓狂;有些呢,是他的狂热读者投票的,1956年,BBC调查谁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最渴望见到的人,毛姆!不过,真也好,假也好,发生在毛姆身上的事情够他再活十个世纪,尽管皇家宴会上,连女王都想躲着他吃饭,知道他写不出好话来,除非你是小男童。哎呀,毛姆真是欢喜小男童,他老婆因为他身边的小混蛋杰拉尔德丢了夫人席位,而小杰的后任艾伦则忌妒从仰光一路到海防的那些小混蛋,说毛姆把他的心撒在远东了。且慢,艾伦的醋言倒是恰到好处地说出了《客厅里的绅士》的好。说此书是毛姆的游记,那绝对不会错,而且他自己也证实,“它是一册穿越缅甸、掸邦、暹罗与印度支那的旅行记。”不过呢,如果把毛姆视为“在路上”的先驱作家进行阅读,把他那既精神又物质、既灵魂又肉身的路线纳入英美文学地图看,我们就会发现,这个在当代依然引起我们强烈八卦兴趣的作家,掩藏在游记中的这些个毛姆分身,随着时间流逝,似乎开启出了越来越广阔的传记空间和文本价值。呵呵,让我们数一数《客厅里的绅士》中,出现了多少个男童,而在《西班牙主题变奏》中,他又是如此罕见正面切入了同性恋问题,就能感觉得到,这个老男人情不自禁的时候实在有看头啊!当然,如果只在同性恋问题上纠缠毛姆,那是王八看绿豆,虽然我也不特别愿意用“想象的异邦”这样的后现代理论来理解他笔下的远东和西班牙,但当艾伦凄凉地说出,毛姆把他的心撒在远东了,我们完全可以把欧洲客厅看成远东卧室的一个镜像。十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作家,很多出入两个世界,也描写两个世界,比如亨利·詹姆斯,但毛姆明确表示看不上大作家詹姆斯,认为他是“连土语和客厅用语都分不清的拙劣写字匠”。对詹姆斯的评价我们不能完全同意,但毛姆对“土语 ”和“客厅用语”的区分显然出自他的意识形态,而从这种区分出发,他对景栋对暹罗的感情,的确是由衷的表白:“令我有兴趣形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们予我的感情。”这种感情,在《西班牙主题变奏》的尾声,几乎就是激情的最高级表达:在西班牙,人就是诗歌,是绘画,是建筑。人就是这个国家的哲学。《西班牙主题变奏》像是一部艺术史和文学史的示范之作,毛姆悠游小说林,出入大剧院,上得厅堂,入得厨房,阳春白雪到九个高音C,然后笔锋一转回到肉菜饭、烤乳猪,完全是眼下时髦的文化研究写法,但又完全没有文化研究的习气,因为毛姆笔底有人。而当他用人的笔墨描述欧洲男和远东女的故事时,我简直想掩住这些章节不让李银河看到,因为故事主人公会赤裸地撞在现代枪口上。故事很简单,驻缅甸的一个英国男人爱上了一个缅甸女子,男人非常爱女人,女人爱不爱男人,我们不是很清楚,反正女人要求和男人结婚,但是男人不愿意,因为娶她的话,他就得在缅甸呆一辈子。他还是想回英国,回老家,想埋在英国的教堂墓地。书中有这样一段:“我想脚下踩着英国乡镇的灰色人行道,我想可以走去跟屠户吵一架,我想逛逛旧书店。我想小时候就认识我的人在街上跟我打招呼。”看到这里,真是有保护毛姆的冲动,如此政治不正确的感情太经不起女权经不起殖民理论的体检,但我保证,如果我们光顾着当批评家,那小说最深处的精神意义就会和我们擦肩而过。1941年,衣修午德遇到毛姆,后来在给福斯特的信中,他说,毛姆让他想到贴满标签的旅行箱,只有上帝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很显然,虽然衣修午德搞不清他的旅行箱里是什么,但作为上帝的读者很清楚:要理解爱情必须是个情人。于是,毛姆毫不犹豫地上路,他的风格既是极简派,又很巴洛克,而两者又彼此说明互相拆解。反正,对于聪明绝顶的毛姆而言,关于写作,根本没有灵感这回事,你必须上路,必须是个情人,这个,也可算他对读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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