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枫2007
论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李斌【正文】摘 要:作为跨国公司整体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海外子公司,在法律上是根据所在国法律设立和经营的独立于母公司的东道国法人,但在其经营过程中为满足母公司全球目标的整体利益而作出损害自身利益并进而损害东道国利益的行为选择是一个经常性的可能与事实。如何在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中确认公司人格否认作为公司人格独立的必要而有益的补充,应当成为国际经济法律体系重构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关键词:跨国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公司人格否认在经济生产与协作日益国际化的当代,跨国公司已经成为国际经济互动中举足轻重的主体,以至于有学者认为“跨国公司的扩展毫无疑问地可与蒸汽机、电力、汽车的发明相媲美,成为现代经济史上的重大事件”[1](P1)。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跨国公司行动守则》的界定,跨国公司是指“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2](P15)。上述定义表明,跨国公司具有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和管理的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等基本特征。[3](P33)跨国公司设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参与公司、分公司等实体,为服从跨国公司的全球性战略,在母公司的集中控制与管理下形成一个以全公司利益为基本目标的经济整体。作为跨国公司整体结构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海外子公司,在法律上是根据所在国法律设立和经营的独立于母公司的东道国法人。但由于任何跨国公司子公司都是在母公司高度集中的管理下从事生产、销售、扩张等经济行为,而这些经济行为的价值并不依其在东道国获得的利润来判断,而是据其对公司整体目标的贡献大小来衡量,[4](P37)故跨国公司子公司在其经营过程中为满足母公司全球目标的整体利益而作出损害自身利益并进而损害交易对方乃至东道国国家与社会整体利益的行为选择便是一个经常性的可能与事实。跨国公司母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对子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自上而下的统一决策,通过资产混同、内部价格转移、再返还基金或其他财产、子公司空壳化等途径来规避本应适用法律的实际效果。这种“跨国公司内部化了的法律规避及其他欺诈远比普通的‘利益对立’或‘陌生’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发生法律规避更为频繁”[5](P60)。以下是几个颇具代表性的案例:案例一:影片公司案。[6](P347)一家美国公司依照英国法设立一家英国公司,其资本为100英镑且90%的股份为该公司的经理持有。公司虽依英国法设有三位董事,然而并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营业所,惟一有的仅为公司登记时所必需的登记之公司主事务所。虽然这一英国公司资金短缺,实际仅为一空壳,然而由美国公司提供器具和财政援助,完成了一部以英国公司为名义上制作人而拍摄的影片,并申请登记为英国影片以逃避高额征税。但英国政府不承认该影片为英国公司所拍摄,并拒绝其登记为英国影片,其后诉至法院。案例二:Johnson &Johnson有限公司案。[7](P344)J&J公司在欧洲14个国家里拥有38子公司,其中28个是在欧共体的成员国。该集团在欧洲并没有特定的中心办公室,而且所有子公司都对在美国的母公司负有直接说明(directly accountable)的义务。在一次调查中,欧共体委员会认为, J&J的许多子公司具有反竞争行为,其中有三家全资子公司在其与当地药品经销商签定的合同中,订有目的在于禁止或阻碍类似商品输出到其他成员国的特别条款,通过防止这些产品在其他国家的转卖而保护分割的国内市场,因而严重触犯了欧共体反竞争法的规定,应追究母公司的责任。案例三:印度博帕尔毒气泄露案[8](PP1-39)。这是一起震惊世界的著名案例。位于印度中央邦博帕尔市的博帕尔化工厂由“美国联合碳化公司”的印度子公司“联合碳化印度有限公司”直接所有和经营。1984年12月初,该厂发生了严重的甲基异氰酸盐剧毒气体泄漏事故,当时直接致死的人数高达2000多人,最初的请求赔偿数额高达亿美元,如果由印度子公司对众多的受害者给予赔偿的话,即使将该子公司的全部净财产都用来赔偿,也仅有9530万美元,难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所以,印度政府出面代表所有原告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对印度的受害者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在以上三个分别涉及税收、反不正当竞争与侵权的案例中,都共同存在着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责任的归属认定问题。根据公司人格独立这一公司法中的基本制度,跨国公司设在海外的子公司具有当然的法律人格。相对于其母公司,它们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子公司根据东道国法律的规定,能独立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能独立进行诉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以上述案例为代表的二战后数十年间跨国公司迅猛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事实表明,由于跨国公司母公司在实际上管理和控制着子公司,根据其全球战略指示子公司为了整个集团的利益进行活动,把子公司作为推行其商业政策的工具,有时甚至无视或损害某些子公司的利益进而给子公司内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甚至子公司所在国的利益带来严重的损害,对子公司所在国的经济生活与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在以上情形中,传统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原则已经成为跨国公司母公司恶意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工具。面对国际经济生活的现实,如何突破传统法人人格独立制度的束缚,在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中确认公司人格否认作为公司人格独立的必要而有益的补充,以实现国际经济活动领域中法律适用的公平目标,应当成为国际经济法律体系重构进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基于对公司人格独立———有限责任制度绝对化而可能对债权人、少数股东和被侵权人等造成损失的认识而进行反思、检讨、修正的实践开始和发展于各国国内的经济法律中。综观各国的有关理论建构与立法、司法实践主要有:(一)英美法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最早源于英美法国家在数个世纪前所作的有关判例之中。在这之后的一系列此类案件的处理中,有关理论得以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1.代理说。该种学说认为,如果某一公司从设立、存续到经营都完全是依附于另一居于控制地位公司的指令时,那么这一从属公司实际上已经成为控制公司的“工具”(instrumentality)、“化身”( stovge )、“傀儡”( puppet)而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法律人格。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从属公司对外行为所产生责任应当然由居于被代理人地位的控制公司承担。在以美国1951年Henderson V. Rounds & porter Lumber Co.案为代表的一些著名案例中,法官们提出了贯彻这一理论一些具体标准:子公司的利润是否作为母公司的利润、子公司的管理人员是否由母公司任命、母公司是否为整个企业的决策总部、母公司是否支配子公司的业务与决定资金投放等重大问题、母公司是否对子公司行使不断的和实际上的有效控制等。[9](P54)2.工具说。依据此说,当根据特定标准可以认定从属公司的经营活动完全是为了母公司利益的需要,其存在的价值只不过是成为母公司的“工具”或“器具”(tool)时,该从属公司已经实际上丧失法律主体地位。一般认为,运用这一学说必须把握三个基本要素:(1)过度控制( Excessive Control )。这一要素要求在认定某一公司已成为其母公司的工具时,绝非仅依据于母公司掌握了其多数或全部股份这一事实,而是必须存在母公司对从属公司从财务管理到经营决策等全方位的充分控制(Full Control)。工具学说的创始人Fred Erick Powell 早在上世纪30年代就提出了可供考虑的因素体系,涉及股份持有、财务资助、资本不足、薪金支付、内部贷放交易等17个方面。[7](PP8-24)(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Wrongful Act),即母公司利用对子公司的充分控制而实施了诈欺、规避法律义务或侵犯公司合法权利等行为。(3)因果关系。指损害赔偿的提起与过度控制和不当行为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必然联系。3.企业整体说。这一学说主张:应以利益上的联系而非形式上的独立作为界定经济领域中法律主体存在的准绳。多个形式上独立的公司若在相互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利益联系并且基于这种联系而形成一个事实上的企业整体(Enterprise Entity)时,这些公司实际上已经成为这个企业整体的不同部门而当然丧失独立法律人格。这一建立在越来越多出现的公司集团与跨国公司实践基础上的学说彻底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上的独立人格理论。(二)大陆法系1.德国法。德国《1965年股份公司法》被不少学者誉为世界上有关母子关联公司的最先进的立法。该法第三编规定,当公司间存在着多数权益或多数股份的占有和被占有关系,直接或间接地施加和被施加决定性影响关系或者是在法律上虽相互独立但事实上组成听命于同一管理机关的康采恩等关系时,支配企业必须承担提高法定盈余公积金数额(第300条)、限制盈余转移最高数额(第301条)、承担从属公司特定期限内亏损(第302条)、对从属公司债权人提供担保(第303条)、在尽其正常与忠实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下对从属公司进行指示(第309条)及不得对从属公司施加不利于其利益的影响等额外义务保护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法国及欧盟法。法国《1996年商事公司法》对母子公司作出了具体界定并在破产法和劳工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若存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不当干预或过度介入情况,则母公司必须对子公司由此而产生的债务负清偿责任。具体而言,在下列情形下,可发生子公司破产程序及于母公司财产的效力:(1)处分子公司的资产有如这些财产是母公司的财产一样;(2)利用子公司为母公司的利益服务;(3)利用子公司的资产和贷款而导致损害子公司利益;(4)压榨子公司以致其破产;(5)毁坏文件或不为子公司业务保存适当的记录;(6)巧取诈公司的资产。[10](P54)欧盟公司法第九号指令亦明确规定:若控制公司利用其影响力使从属公司为不利于己的法律行为或一定作为或不作为,控制公司对其从属公司所受之损害,应当补偿。[11](三)中国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未出台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自80年代以来围绕几次大规模整顿公司的特定政策的实施,曾出现过一些类似于公司法人格否认的特别规定与司法实践,其中被学者广为引用的是1990年《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中被撤并公司债权债务清理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公司虽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但实际上没有自有资金,或者实有资金与注册资金不符的,由直接批准开办公司的主管部门或开办公司的申报单位、投资单位在注册资金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的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如有抽逃、转移资金、陷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应将抽回、转移的资金和隐匿的财产全部退回,偿还公司所欠债务”的规定和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被撤销或者歇业后民事责任承担的批复》中关于“企业开办的其他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其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虽与注册资金不符……如果该企业被撤销或歇业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开办企业应当在该企业实际投入的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这两条规定虽然与公司法人格否认的一般法理存在某些共同之处,但有学者认为,它们在运用的法律后果、被适用的主体、责任人承担责任的范围等方面存在本质的区别。[7](PP357-359)令人遗憾的是,现行《公司法》虽然将保护债权人利益作为立法宗旨之一,却未能在具体制度上吸收公司人格否定的内容。针对滥用公司独立人格现象的日益普遍发生,显然有必要在今后的相关立法(如有的学者所主张的专门的企业集团立法或关联企业立法)[12](PP249-252)或司法解释中加以规定,以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己的公司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纵观前述两大法系关于公司法人格否认问题的诸项理论及立法构建,虽然都存在着各自的不足与缺陷:代理说所依据的代理理论根本不存在否定代理人(从属公司)主体地位的问题且认定代理关系存在的具体标准难以把握;工具说可据以考虑的繁多因素缺乏统一的标准;企业主体说则过于激进,其适用将对公司集团或跨国公司的健康发展造成极大阻碍;大陆法系的成文规定则也存在执行成本太高的共同难题,但是它们在各自的适用范围内作为对传统公司法人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作为对各种滥用公司法人格导致的不公平事实进行事后规制的救济手段,已经并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体现着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比较分析这些表现不同表述各异的理论、立法构建及相关实践,不难发现由于共同的价值取向考虑的一致性,它们在认定条件、适用场合等基本问题上都有着诸多共同的考虑因素,区别则在于侧重点及具体量化标准有所不同。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当出现母公司设立子公司明显资本不足、母公司与子公司过度混合(extreme commingling)、母公司利用对子公司达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而进行逃避合同义务或规避法律义务的活动等情形时,[8](P150)都往往将导致法院作出否认子公司独立法律人格而要求母公司承担有关责任的认定和判决。那么,这些共同存在各国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公司人格否认认定条件与适用场合的内容显然也应当成为将来中国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本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国情规定出具体量化标准与不同侧重点。上述这些各国国内法上关于公司法人格否认的已然或将然规定当其适用于各国涉外经济贸易活动的调整时,便当然成为国际经济法律渊源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对国际经济层面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对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提供国内法上的解决途径。但是,由于各国的立法与判例之间甚至于一国的立法与判例之间至今还难以确立权威统一的固定法则,此外,基于各国国内立法在域外适用效力上的限制,还存在有关国际私法规则的统一和跨国公司母公司在子公司所在国没有或缺乏可供执行财产情形下因公司所在国对子公司所在国法院的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与否等问题,故这种现实中形成的以各国国内法来解决跨国公司母公司法律责任问题的模式显然尚存在着种种难以克服的障碍。面对当前国际经济生活领域中日益频繁出现的跨国公司母公司滥用子公司法人格独立制度的现实,有必要在立足国内涉外法解决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广泛的国际合作探索新的可能解决途径。1.完善、补充《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守则》的有关规定。《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守则》是二战后第一个系统规定跨国公司诸项法律问题的国际层面的文件,由6个主要部分组成,包括跨国公司的定义、活动与行为等方面的规定,但并未涉及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13](P89)。面对日益增加的相关现实问题,作为一项试图建立有关跨国公司全面统一的多边规则的尝试,该守则无论从现实迫切的需要还是基于完善内容结构的角度都有必要尽快把跨国公司母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内容补充进去。虽然以往国际社会相关努力的经验反复表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统一实体法的规范与协调极其困难,虽然该守则至今并不具备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拘束力,甚至近20年来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的种种努力与工作并未取得多少实质性成效,但由于该守则体现了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关于对迅猛发展的各类跨国公司行为加强管制、加强规范的共同愿望,随着有关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加强,该守则的法律影响与积极作用必将逐步显露出来。届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或机构的主持下进行国际统一法层面的具有确定拘束力的有关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制度的相关规则制定便也具备了现实的准备与基础。2.随着各国相关立法或判例在涉外经济领域中求同存异的发展趋势,有关公司法人格否定的各国一致性规定可能成为“一般法律原则”而上升为国际法渊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规定:“(一)法院对于陈述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1)不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2)国际习惯,作为通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3)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对《国际法院规约》该条规定所提及的“一般法律原则”确切含义,在各国的不同国际法学者间曾引发过长期、激烈的争论。主要主张有三种:一是认为一般法律原则就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或一般原则;二是认为一般法律原则从“自然法”中直接产生出来,包括国际法一般原则和国内法的一般原则;三是认为一般法律原则指的是各国法律体系中某些共有的原则,即世界上各大文化代表国家和各主要法系代表国家的国内法中通过比较分析而得出的一些一般性、共同性的法律原则。目前第三种观点已经成为大多数国际法学者的共识。但至今在各个国家的国内法中究竟存在哪些共同性的一般法律原则当前尚无法形成统一认识。著名国际法学者劳特派特运用归纳的方法列出国际常设法院和国际法院所作的判决与咨询意见中曾涉及的一般法律原则有:当事者不得自己审判原则;权利滥用原则;违反约定就有赔偿的义务原则;权威解释原则;已判事项原则;当事人不得以自己的非法的行为作为不履行义务的理由原则;“诉讼未决期间”原则;禁止反言原则等等,内容涉及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等各方面。[14](P95)如前所述,基于共同目标取向考虑而形成的各国有关公司法人格否认的立法与判例尽管存在着具体制度标准与表述上的差异,但有着共同的基本框架。并且,在各国相关司法实践为克服各自理论或制度缺陷而发展的过程中,无疑将进一步强化这些有关根本内容的相似性并进而可能形成一些共同性的原则。国际法院曾在Barcelona Traction一案中所持的拒绝揭开公司面纱原则的立场被某些学者视作“为国际社会发展新型的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制度树起了障碍,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在跨国公司问题上的发展”[10](P64)。但若认真分析该案事实及裁判经过:Sofina公司是一个主要股本由比利时人控制的比利时公司,它所控制的另一个比利时公司———Sidro公司是成立于加拿大,总部也在加拿大的一个控股公司Barcelona traction 公司的母公司, Barcelona traction公司则另外控制着14个西班牙和加拿大的子公司。针对比利时提出的享有对Barcelona traction公司外交保护权的要求,国际法院认为由于相关诉讼所涉及利益不是股东对公司的权利,而是Barcelona traction公司自己的利益,而比利时在该案中缺乏相关法律利益,故拒绝对Barcelona traction公司进行法人格否认,判决加拿大作为Barcelona traction公司的成立地国及公司总部所在国有行使外交保护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院在该案中主要是基于“诉讼所受影响利益是Barcelona traction公司自己的利益”这一考虑而作出了判决,并未否认各国有关揭开公司面纱的相关理论与立法。恰恰相反,审理该案的国际法院法官的多数意见支持“法律已认可法人实体的独立人格不能视为绝对的”,“在国内法中已经积累了揭开公司面纱的丰富实践……”(1970INTERNATIONAL COURT .)。随着可以预计的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与各国对跨国公司活动监管控制的不断加强,当出现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在国为追究跨国公司母公司法律责任而与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母公司所属国产生争端并诉至国际法院的情形时,若名义上禁止“遵循先例”原则而实际上却享有“司法立法”(Judicial legislation)效果的国际法院由于缺乏其他裁判依据而认定并采用各国关于子公司人格否认的一般性共同原则时,必将类似于国际法院在其他裁判或咨询案件中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的促进与发展一样,极大地推动有关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问题的国际统一规则的发展。此文曾发表于《南京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第38卷【注释】[1]尼尔•胡德,斯蒂芬•扬.跨国企业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4.[2]UN, united Nation Code of Conduct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Z]. on sales №..[3]余劲松.国际投资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4]储祥银.跨国公司经营战略的发展变化及其对世界就业的影响[J].国际经济合作,1995,(7).[5]李金泽.跨国公司影响下的国际法律冲突新问题[J].南京社会科学,2001,(3).[6]蔡立东.公司人格否定论[J].民商法论丛,1994,(2).[7]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定法理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8]姚梅镇,余劲松.国际经济法成案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9]石静遐.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责任[J].法学评论,1998,(3).[10]李金泽.跨国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的挑战[J].清华法律评论,2000,(3).[11]王泰铨.欧洲公司法导论[J].台北:法学论丛,1993,(25).[12]施天涛.关联企业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13]姚梅镇.国际经济法概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14]王铁崖.国际法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苏州饭饭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动的历史时期。两极格局已经终结,各种力量重新分化组合,世界正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过程。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避免新的世界大战,是有可能的。同时也要看到,目前国际形势仍然动荡不安。世界各种矛盾在深入发展,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民族矛盾、领土争端和宗教纷争突出起来,甚至酿成流血冲突和局部战争。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环境更加恶化,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 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发展需要和平,和平离不开发展。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存在,始终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世界的发展也决不能长期建立在广大发展中国家贫穷落后的基础之上。国际形势的剧变和动荡促使世界人民进一步觉醒。具有共同历史遭遇的发展中国家维护独立主权、团结合作的趋势正在加强。世界要和平,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经济要繁荣,生活要提高,已成为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 《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的更大胜利》(1992年10月12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册第34-35页 在和平稳定中谋求发展,这是当今世界的头等大事。世界经济生活日益国际化,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加深。生产布局,投资走向,金融往来,科技开发,人才培养,乃至环境保护,都跨越了国界。世界贸易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了世界经济的增长幅度。科技革命正在向各行各业渗透,经济活动的规模不断扩大、速度加快。这样一种全球经济的发展肯定不能长久地建立在少数国家发达、多数国家落后的基础上。世界经济需要新的动力,世界市场需要新的补充。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盛,是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希望所在。 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它们的落后和贫困,主要是历史上殖民主义统治以及现实的不公正、不合理国际经济秩序造成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顺应世界经济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从本国国情出发,已经或者正在走上具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事实证明,只有走这样的道路,才是成功之途。这一潮流在新的世纪中将会更加壮大。在我看来,如果说发展中国家在政治上的崛起是二十世纪下半叶国际局势演变的一大特征,那么它们在经济上的腾飞则将是二十一世纪世界新格局的一个重要标志。发展中国家走向繁荣富强,数十亿人民彻底摆脱贫困的桎梏,将为各国提供巨大的贸易和投资机会,为新兴科技和产业开辟广阔的市场,给全球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使之攀升到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兴盛,还将为多极化格局奠定健康的基础,为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提供有利条件,使持久的世界和平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一言以蔽之,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兴旺发达,将是对人类社会进步的重大贡献。 《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1995年11 月19日),《人民日报》1995年11月20日 世界正在走向多极化,这是当今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无论是在全球还是在地区范围,无论是在政治还是在经济领域,多极化趋势都在加速发展。极少数大国或大国集团垄断世界事务、支配其他国家命运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大国关系不断调整,多个力量中心正在形成。广大发展中国家总体实力增强,地位上升,成为国际舞台上不容轻视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类区域性组织日趋活跃,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世界多极化格局的形成尽管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这种趋势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对促进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平力量进一步增强。要相互尊重与平等互利,不要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要对话与合作,不要对抗与冲突,已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 《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而共同努力》(1997年4月23 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第2469页 当前国际形势总体上继续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多极化趋势在全球或地区范围内,在政治、经济等领域都有新的发展,世界上各种力量出现新的分化和组合。大国之间的关系经历着重大而又深刻的调整。各种区域性、洲际性的合作组织空前活跃。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总体实力在增强。多极化趋势的发展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和繁荣。各国人民要求平等相待、友好相处的呼声日益高涨。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维护世界和平的因素正在不断增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避免新的世界大战是可能的,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和平环境和周边环境是可以实现的。 但是,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扩大军事集团、加强军事同盟,无助于维护和平、保障安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还在损害着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利用“人权”等问题干涉他国内政的现象还很严重。因民族、宗教、领土等因素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世界仍不安宁。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 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 编》上册第41-42页 从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状况来看,有这样几种趋势值得我们注意。一是世界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全球化趋势愈益明显。经济市场化、贸易与投资国际化、区域经济合作化的步伐加快,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存度增加,合作增强,摩擦和竞争也在加剧。全球市场、资金、资源的争夺矛盾更加尖锐,世界范围的贸易竞争和国与国之间经济实力的较量越来越激烈。二是世界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各国更加重视发展高新技术和关键技术。国际上有这样一种说法,下一个世纪将进入信息经济、科技先导型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经济的时代。新技术革命正在改变着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三是国际金融越来越活跃,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近些年,国际资本流动加快,但金融风险也随之加大,金融市场动荡不定,特别是今年发生的东南亚金融风波,波及世界许多地区。我们要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为我所用,努力做到趋利避害。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7年12月9日) 经济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产物,给世界各国带来发展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严峻的挑战和风险,向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如何维护自己经济安全的新课题。 经济全球化趋势要求各国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但各国在扩大开放时应根据本国的具体条件,循序渐进,注重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经济全球化趋势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日益加深。一旦某些国家和地区发生经济危机,不仅发展中国家会深受其害,发达国家也难以置身其外。全球化的经济需要全球性的合作。国际社会的所有成员应本着责任与风险共担的精神,共同维护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经济全球化趋势是在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发生和发展的,因而势必继续加大穷国与富国的发展差距。根本的出路在于努力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以有利于各国共同发展。 《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1998年11 月18日),《人民日报》1998年11月19日 冷战结束后,世界向多极化的方向发展,但多极化格局的形成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期,其间会充满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激烈斗争。世界各种力量正在进行新的分化组合。美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欧盟、日本、俄罗斯、中国几大力量也相对突出,广大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增强。多极化趋势,反映了国际关系的深刻变化和历史的发展,有利于削弱和抑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有利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但也要看到,世界各种力量的发展仍很不平衡。 《在武汉主持召开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座谈会时的讲话》(1999年 5月30日) 当前,世界多极化的趋势在继续发展,国际形势总体上仍然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尽管天下仍很不太平,但在较长时期内避免新的世界大战是可能的。多极化格局的最终形成将是一个充满复杂斗争的长期过程,但这一历史方向不可逆转。这是党中央在科学分析当代世界矛盾,全面审视和平力量和战争因素消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判断。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11月15日) 展望世界经济的发展变化,有三个动向值得我们高度关注。一是世界范围内正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近年来,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兴产业迅猛发展,特别是信息产业的发展,促使传统产业发生变革。新产品层出不穷,高科技产品在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西方国家企业购并风潮迭起,大大提高了它们抢占市场、垄断技术、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二是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信息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能源、基因工程、航天技术等高新技术的运用,使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运用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各国的综合国力竞争将更加倚重于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三是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日益增大。跨国公司的迅速扩张,引起了投资方式和国际分工的变化,加速了生产、投资、贸易、金融的全球化,密切了国际经济联系,同时也加剧了国际竞争。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既给各国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条件,也不同程度地带来了风险。发达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占据明显优势,而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利用机遇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较弱,相对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策略把握不当,其金融、经济就会面临风险和冲击。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全面分析国际经济形势,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经济全球化趋势已经和正在给各国经济发展带来深刻的影响,我们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一定要增强紧迫感,努力使自己发展得更快、更好。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9年11月15日) 国际格局走向多极化,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安全。这种多极化格局,不同于历史上大国争霸、瓜分势力范围的局面。各国应是独立自主的,各国的相互合作及各种形式的伙伴关系,不应针对第三方。大国对于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负有重要责任,大国应该尊重小国,强国应该扶持弱国,富国应该帮助穷国。 《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9月6日),《十五大 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1353-1354页 现在,国际局势总体上继续趋于缓和,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以信息科技和生命科技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强大动力。如何在新世纪里实现世界的健康、稳定和普遍发展,是摆在各国人民和政治家、企业家面前的紧迫课题。 必须看到,现在世界各国的发展仍是相当不平衡的,南北差距不断扩大。我们应该全面审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并加强对这种进程的正确引导和管理。 ——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给各国各地区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带来众多的创业机会,但也伴随着更快的技术创新、更短的产品寿命周期、更快捷的资本流动和更激烈的人才竞争。这就要求国际社会应对资本的跨国流动加强有效监管和合理规范,并制定和实施适应市场迅速变化的新的经济技术国际规则,也要求人们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术。 ——经济全球化,由于发达国家的主导,使各国各地区在全球发展中的地位和水平进一步出现差异。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发展更趋艰难,南北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这不仅不利于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我们需要的是世界各国平等、互惠、共赢、共存的经济全球化。我相信,亚太经合组织作为一个重要的地区组织,在促使经济全球化进程朝着趋利避害、有利于南北国家共同发展的方向前进方面,应该也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在二○○○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界领导人峰会午餐会上的演讲》 (2000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2000年11月16日 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将长期存在。这是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个基本因素。走向多极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重要特征。新世纪初期,世界各大力量和地区性强国或国家集团,将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进一步彼此借重,相互牵制,竞争共处。由于世界民主与和平力量的壮大,未来的多极化政治格局,不同于历史上列强争霸的政治局面。这种多极化是与日益发展的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它的最终形成将经历一个漫长、曲折、复杂的演进过程。单极与多极的矛盾,称霸与反霸的斗争,将成为二十一世纪相当一个时期内国际斗争的焦点。 《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12月11日) 经济全球化不断加快,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世界发展不平衡的矛盾。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基本经济特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技术创新、知识应用、贸易投资和金融活动日益国际化,各国经济的相互交流、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完全脱离世界经济而孤立地发展。如能加以正确引导和驾驭,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各国各地区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也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社会的稳定。 同时也应看到,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现在,经济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它们经济科技实力雄厚,掌握着国际经贸组织以及国际经济规则的主导权,在全球化中获益最大,而广大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处于不利的地位。西方发达国家,通过跨国公司和受它们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加紧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渗透和扩张,在全世界争夺资源和市场,同时极力推行它们的发展模式、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企图通过经济全球化实现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这使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国家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威胁。目前的经济全球化进程,正在导致南北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一些经济技术条件比较差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进一步被边缘化的危险。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因素很多,一旦出现金融震荡,就会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造成强烈冲击。经济全球化不仅加剧着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在资金、技术、市场和资源方面的竞争,也加剧着一些国家内部的贫富矛盾,引发社会冲突。总之,一个发展很不平衡的世界,是不可能长期安宁的。 《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2000年12月11日)
北京宇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和跨国经营的蓬勃发展,各国企业的组织结构、技术方法、决策方式、控制程序已基本趋同,但不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文化差异却成为一个影响管理者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从而给管理者的管理提供了难度。来自不同国家、民族的员工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员工的价值观、需要、态度、行为等具有相当的差异,企业内部存在的这种文化上的差异必然会引起文化冲突。同时,由于文化差异,各国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也不尽相同,导致企业内管理人员之间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也不断产生冲击与碰撞。世界经理人管家dam T w$ao$b戴维.利克斯曾说过“大凡跨国公司大的失败,几乎都是仅仅因为忽视了文化差异——基本的或微妙的理解所招致的结果。”据调查资料显示,约82%的跨国公司的失败是因为跨文化管理失败而导致的。目前约有1/3的著名跨国公司因为多元企业文化管理不善而面临内部关系紧张的状况。R~-N9N.]$v"S5[1Fd0一、文化与文化差异R,c"KT)i0(一)概念文化通常是指人类的全部知识和习俗的总合。文化学的奠基人英国泰勒在1987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是:所谓文化,就其广泛的民族意义来说,是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及任何人作为社会成员而获得的所有能力和习惯的复合的总体。而文化差异是指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历史、经济、文化传统及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世界经理人管家;C| s-W"n,L(二)文化差异的产生及主要体现概括地说,所谓的“文化差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RH:o ]K9N$tz01、价值观的差异;2、传统文化的差异;3、宗教信仰的差异;4、种族优越感;5、语言和沟通障碍。ss*Q9tz8g'I0二、文化差异的影响-“文化冲突”“文化冲突”是指不同形态的文化或者文化要素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过程,它既指跨国企业在他国经营时与东道国的文化观念不同而产生的冲突,又包含了在一个企业内部由于员工分属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而产生的冲突。[%ZfCW)AaL:cu0人在企业或者在组织里的生活是基于成员之间的相互接触之上的,其行为也会被他们所处环境里的文化所影响,一个企业或组织能否有效地达到目标是和企业文化密不可分的,比如其文化是否提倡高效、迅速、节约和创新等等。文化差异所产生的文化障碍通常会对跨文化的企业并购或直接进行海外业务操作的工作带来困难,甚至会导致中小企业进入海外的失败。(| cv.?hBo z0在每天成千上万的日常运作中,文化差异将很容易导致相互误解、不信任以及工作效率降低等问题。世界经理人管家9F'Nc6OA)q$Mksj1、文化冲突影响了跨国公司管理者与当地员工之间的和谐关系,甚至产生“非理性反应”。世界经理人管家.Tn%U1| _M n&s管理是“管”与“理”的有机统一。如果跨国公司管理者不相信工人,只“管”他们,而不会“理”他们,就会造成管理者和职 工关系的疏远和社会距离的增加,就会影响沟通,甚至造成沟通中断。管理者如果不能正确面对这种文化冲突,对职工采取情绪化的或非理性的态度,职工也会采取非理性的行动,这样,误会越多,矛盾越深,对立与冲突就成为必然,后果不堪设想。世界经理人管家v9]J!C A)V!}'r〔案例〕几年前,华立集团进军美国,收购了飞利浦在美国CDMA的研发中心,华立集团第一次直接面临了美国文化的冲击。世界经理人管家a,N A ~4nY K当时最大的挑战其实在于收购后双方可能出现的文化冲突,正是这一点前些年把一些雄心勃勃在美国收购研发机构的中国企业最终打下马来。华立集团董事长汪力成承认,最开始肯定有些抵触,但现在大部分员工还是接受了。“因为我告诉他们,这是一个中国人控股的美国公司,所有的运作都将按照美国的程序,今后我们请的CEO、CTO也都会是美国人,而不是从中国派过来的。当我把这些运作计划告诉他们之后,他们都认为这是完全按照美国化的高科技公司的运作方式,像硅谷的很多高科技公司,但比美国公司更具优势的是我们有强大的中国市场做背景。”在华立集团收购的研发中心里,由一名美国员工Dannis负责CDMA核心技术的研发,汪力成为了表示对其工作的重视,按中国人的习惯,每隔两天就给他发一封电子邮件,询问工作进展。然而没过10天,该员工就向汪力成提交了辞职报告。世界经理人管家;E/c r2WPH@汪力成对此大惑不解:“我如此关心你,你为什么还提出辞职?”该员工说:“你每隔两天就发邮件给我,这说明你对我不信任;如果信任我,我会按时完成任务;如有问题,我自然会向你报告。”经过再三解释,汪力成终于与这位员工消除了误解。此后,双方调整了沟通方式,汪力成不再发邮件,这位员工定期向汪力成做汇报。a|"p~PYQz*@v0经过这件事,汪力成明白了,购并海外公司后,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整合双方的文化冲突。关键的问题是我们中国企业有没有能力来管理好这样一种跨地区、跨国、不同文化、不同民族员工的团队和企业,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挑战。;`C o(sW"~(s']{02、文化差异影响管理者的决策行为,以至于影响到工作效率。文化是对个人的价值观和行为偏好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因素,由于中国和美国有着很不相同的文化底蕴,这种差异必然会体现于其管理者的决策行为之中。"`)a$h8X9\H {4{.L0〔案例〕文化对于决策行为的影响,通过一份对中美合资企业双方管理者进行的调查访问可以得到说明,该访问访谈了北京地区10个中美合资企业中的17位中方、14位美方高级管理者,结果显示,双方管理者对对方都持有某些偏见,这些偏见尤其体现在对对方决策风格的消极评论上,访谈的结果如下:第一,美方管理者对中方管理者决策风格的评论:(1)不作决策。他们认为在中国,员工把经理看得很高,奉为上人,所以每件事都要由大老板来决策,其他人只是需要等待指示。(2)一致决策。他们认为与美方管理者相比,中方的管理者更倾向于达成一致,倾向于分散决策的责任,而不是勇于来承担责任。世界经理人管家第二,中方管理者对美方管理者决策风格的评论:他们认为美方管理者过于专断,不爱听取下级意见。8D&L2c Np0由于文化差异的存在,使双方管理者在涉及到决策问题时,大都感到很不愉快。tZ&s;tw03、文化差异会造成管理者的期望目标和企业的品质追求与员工对企业目标管理系统接受程度之间的差距,影响到员工对企业使命的质疑和反感,以至于导致企业工作效率低下,市场竞争不力。K hJ3K^Pgg0^+X0〔案例〕德国大众汽车是最早与我国汽车业合作的跨国集团公司。1985年,大众汽车在我国的第一家合资企业——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上海大众合营初期,中德双方也经历过“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的矛盾局面。当年,有一批冲压零部件表面有缺陷,不符合大众公司的质量标准,德国专家好不犹豫得把崭新的配件扔进报废箱。中方员工事后偷偷的捡回来,打磨后重新利用。德方专家知道以后,用榔头将这些冲压件砸坏再次扔进报废箱。中方老职工心痛不已,双方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但是,在处理这样的矛盾时,双方并没有陷入对抗和对峙,而是强调产品的质量的同时,更加关注“我们之间如何有互补性”,并最终达成共识。现在,严格的质量标准已经成为中德双方的自觉追求。0\8A+}A4z*\04、文化差异影响到企业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准确交流,交流方式不当甚至会引发冲突,导致组织关系紧张,工作无法进行。由于语言上的障碍和风俗习惯的不同,严重影响了上下级双方的准确交流,从而使产生的矛盾和冲突难以妥善解决。在美国公司,同事和同事之间、老板和下属之间以及下属和老板之间解决矛盾所使用的方式是当面对质,所有不同的意见都会在尖锐的当面对质中得到解决,对质的结果也必须是清楚明了的:一方获胜,另一方败落。败落方必须承认失败;获胜方则沾沾自喜认为对方很没“面子”。`-~4wB9g(B*yN0而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大家会认为解决矛盾的好的策略是,赢家给对方留有余地,使其不至于太失脸面,否则会严重影响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关系,以至于可能在以后的工作中遭到管理者的威胁和报复。如果一个不了解中国文化的老板来领导中国企业,使用美国式解决矛盾的方式,结果会是内部对质被激化,员工的很大一部分精力将会用在议论、批评并和这种外来文化做斗争的事务中来,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世界经理人管家_(JO'LP5、文化差异对企业激励内容的影响,管理者如果不了解本土文化,采取与当地文化不符合的奖励方式,便会弄巧成拙,引发不必要的争议和问题。世界经理人管家 D Y1um(G&N!@9`对企业激励内容影响最大的因素,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防止不肯定性的迫切程度”和“男性化与女性化”。美国等国家,是个人主义程度很高的国家,所以这些国家的激励方法多从个人出发,以个人的自我实现和个人获得尊严作为激励的主要内容。第三世界国家与日本,是集体主义程度较高的国家,激励就需要着眼于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过分奖励个人往往行不通。美国倾向于男性化,所以适于把承担风险、进取获胜作为激励的内容。日本和法国虽然也倾向男性化,但是防止不肯定性的心理较强,因此分配一种无危险、很安全的工作岗位就成了激励因素。/s;C@$mZ T/E0又如:各个国家由于文化不同而导致对工资的态度和政策不同。日资企业薪酬与欧美企业相比较低,所以日企所聘用的从欧美知名企业过来的企业精英的薪酬必须得到保障,但是这又无疑会成为一件容易产生矛盾的事情,怎样说服日本员工接受这一点显得很重要。此时管理者要告诉他们这些从欧美知名企业过来的员工的价值以及市场行情,必须要有这样的沟通才能使招聘工作平稳完成,否则会引发本地员工的抗议甚至罢工。世界经理人管家7N#d,bAD} Hzn[/P:b\ w sEUu.?0三、如何解决文化差异所带来的文化冲突1、解决组织跨文化冲突的三种方案世界经理人管家d5l\w{ H zN(1)凌越所谓凌越是指组织内一种文化凌驾于其他文化之上而扮演统治者的角色,组织内的决策及行为均受这种文化支配,而其他文化则被压制。该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够在短时期内形成一种“统一”的组织文化,但其缺点是不利于博采众长,而且其他文化因遭到压抑而极易使其成员产生强烈的反感,最终加剧冲突。0ho7zcz:M5Q|0(2)折中所谓折中是指不同文化间采取妥协与退让的方式,有意忽略回避文化差异,从而做到求同存异,以实现组织内的和谐与稳定,但这种和谐与稳定的背后往往潜伏着危机,只有当彼此之间文化差异很小时,才适应采用此法。1aO4^4^/^.C0(3)融合所谓融合是指不同文化间在承认、重视彼此间差异的基础上,相互尊重,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而形成一种你我合一的全新的组织文化,这种统一的文化不仅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且极具“杂交”优势。gXGqc*yKo02、我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经营中如何避免文化冲突(1)识别文化差异由于文化冲突是文化差异造成的,必须对文化差异进行分析识别。根据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o赫尔的观点,文化可以分为三个范畴:正式规范、非正式规范和技术规范。世界经理人管家vo+M-R.@G正式规范是人的基本价值观,判别是非的标准,它能抵抗来自外部企图改变它的强制力量,因此正式规范引起的冲突往往不易改变;非正式规范是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习俗等,由此引起的文化冲突可以通过较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克服;技术规范是指人们的知识、技术、经验等,它可以通过人们技术知识的学习而获得,很容易改变。cv/fo0|Tx$`0由此看来不同规范的文化冲突所造成的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的程度和类型是不同的。跨国公司管理者首先要识别和区分文化差异,才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世界经理人管家4x9D!W w,F4lm*G3G8N7V(2)进行跨文化培训跨文化培训是为了加强人们对不同文化传统的反应和适应能力,促进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跨文化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对文化的认识、文化敏感性训练、语言学习、跨文化沟通及冲突的处理、地区环境模拟等。这种培训的目的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减轻驻外经理可能遇到的文化冲突,使之迅速适应当地环境并发挥正常作用;促进当地员工对公司经营理念及习惯做法的理解;维持组织内良好稳定的人际关系;保持企业内信息流的畅通及决策过程的效率;加强团队协作精神与公司的凝聚力。世界经理人管家 Xy-e(g#a!|sl1D ](A_不仅如此,跨文化培训与其他培训一样,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留住企业所需要的人力资源。这是因为公司花钱或提供培训,不仅是对业绩出色的员工的激励,而且也显示了公司对员工长期发展的诚意。世界经理人管家1Q/Ma}9T1v(3)建立共同的经营观和公司文化通过识别文化差异和进行跨文化培训,公司员工提高了对文化的鉴别和适应能力。在对文化共性认识的基础上,根据环境的要求和公司战略发展的原则要建立起公司的共同经营观和强有力的公司文化。这一点至关重要,它有利于减少文化冲突,使得每个员工能够把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同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宗旨结合起来,也使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结合更为紧密,同时又能在国际市场上建立起良好的声誉,增强跨国公司的文化变迁能力。
论文没有写过不过跨国公司管理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战略与策略管理: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国际生产管理,产品策略,人力资源管理……2、市场营销管理:营销策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国际贸易专业的主干课程,其教学目的是提高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专业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社会的
跨国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的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2006-9-12 【大 中 小】【打印】摘 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趋势,跨国公司在全球经济中越来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不知道你学校是不是跟我学校一样,我把老师给我的论文事宜复制给你看看 1.首先大家要详细阅读系里发的答辩工作文件,特别是关于三类答辩问题的内容。这几天,第一做到将
对跨国公司的影响有以下几点:1、引发市场信任危机。2、导致项目成本提升。3、导致跨境企业及项目管理难度加大。4、容易造成后疫情时期的次生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