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兔兔酱丶
因为文章没有发表,而对方私自公布于网上,这侵犯了你的发表权。其次,如果对方并未对文章予以署名,或者署他人姓名,则侵犯你的署名权。此外,如果对方还因此而获取相应利益,会侵犯你的其他著作财产权。总而言之,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你的著作权的侵犯,你有权要求他停止侵害,然而,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一经行使就不复存在,所以无法恢复原状,你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如果你因此而受到损失,那么有权要求他赔偿相应损失,如果损失不好计算,而对方因此得利的,你可以要求他返还所得利益,如果难以计算的,那么著作权法规定可以提出50万元以下的赔偿额,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请求。当然,由于署名,发表一类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你也可以要求行为承担赔礼道歉这类精神抚慰性质的责任。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如果有疑问可以提出,有不妥之处还望指正
算!可以起诉
恐怕不能,因为不是你一个人写的。不过,你可以往这个方向再写一篇嘛。有以前的基础,写起来也不费劲。祝你好运。
不可以的。一般来说,一篇文章只能在一本杂志上发表。除非你再改动中间的内容。
可以向杂志社反应 并且向他的单位反应 前提是你能拿出你是论文原作者的证据 比如 手稿 实验数据 实验记录 照片之类的
撰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不知道你是不是有这样的情况,自己在为毕业论文找资料时,苦心撰写论文时,潜意识里都会或多或少的用之前自己发表过的论文内容。我想大部分同学都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