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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S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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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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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是法学公开正规期刊。更多信息可以关注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法制博览》杂志是由共青团山西省委主管、共青团山西省委和山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办的社科类研究性学术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14-1188/D。本刊是中国人文社科类遴选核心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以“博览法制,弘扬正气”为办刊宗旨,曾连续三年被评为“山西省一级期刊”,荣获“华北十佳优秀期刊”称号,全国百家指定赠阅期刊。欢迎广大法律及相关学科工作者积极投稿。本刊征稿范围以法律法学类为主,各交叉学科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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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rabbit

市林业局五五普法工作总结2018年

20**年,我局林业“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普法工作的部署,围绕“推进林业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从严治林,依法行政”的指导方针,,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实效,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养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我局加强领导,不定期的组织单位职工学法和开展活动,研究安排普法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年度法制宣传计划,掌握普法教育中出现的新动向和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把普法教育工作扎实稳健地向前推进。

二、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质。

把“五五”普法教育内容纳入政务工作目标之一,坚持不懈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一)成立理论中心学习组,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法。 以副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组织开展法制理论学习,学习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方针政策。一年来,我局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学法达5次,为干部职工参加学法起到了好的带头作用。

(二)开展法制讲座。首先,局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做到年度学法达到4次以上。 其次,带头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在学法、守法和用法中发挥其表率作用。其三,班子成员在深入学习有关法制理论的基础上,重点了解和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政策,不定期地为干部职工开展法制知识讲座,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三)加强法制教育学习。 充分利用周一学习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特别是加强林政执法人员对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宪法》、《江西省森林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学法、用法、执法素质,使其自觉地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杜绝在执法中发生违法犯法行为。

(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 主要监督干部职工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有无违法行为存在,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干部职工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做好林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是否把学法、用法结合起来,做到依法治林,依法兴林,服务好社会大众,用实际行动来实现林业及林区社会事务管理的法制化。

三、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向社会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在林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面,大力加强《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森林条例》宣传,以及宣传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林业生态的建设和推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把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到实处。 充分利用每年的植树节、爱鸟周、以及“”世界环境保护日、“”法制宣传日和科技四下乡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基层,宣传到老百姓当中。一年以来,我局利用活动开展宣传教育12次;制作宣传标语21幅(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林政执法人员教育整顿培训学习。 继续在全市林政执法人员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学习。一是认真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及法规、通知和规定;二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四是相互交流谈心,结合自身实际写出学习心得体会。

(三)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认真梳理林业行政执法依据和界定分解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清理确定行政执法主体。 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体系,规范执法程序。

四、严格普法教育考核制度。

把普法培训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根据单位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和要点,按照市上要求对干部职工、林政执法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成绩登记入册归档,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对年度普法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以及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当年考评则不能评为优秀,以及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五、按时完成学法任务。

按时完成普法教育资料征订任务,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法制培训和相关考试。 “五五”普法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

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依法治理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整理、归档,做到普法工作有登记记录,档案齐全,有案可查。

七、存在问题。

干职工还需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以适应林业工作的需要。

八、今后工作安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六五”普法工作部署,以及按照我局20**年“六五”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结合全市“五五”普法工作安排,深入稳妥的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林工作的开展,为明年实施“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0**年,一年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延安率先实现统筹城乡发展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20**年是“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第一年,按照“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典型带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思路,以提升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精心研究部署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

一是各级各部门抓早动快,认真做好了“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按照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11年初就着手进行“六五”普法工作的调研和谋划,根据《全国“六五”普法规划》和《全省“六五”普法规划》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2011年8月31日,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按照各位领导和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印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先后七易其稿,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定,形成了《XX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也都积极行动,做好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XX区、XX县、XX县以及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等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本县(区)、本部门的“六五”普法规划。二是各级人大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时做出了决议。2011年10月20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决议》,XX区、XX县、XX县人大也根据市人大的决议相继做出了决议。规划和决议的出台,为“六五”普法的组织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安排,高点启动和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011年8月11日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召开后,我们着手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的筹备工作。8月31日,薛占海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审议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有关事项的汇报,11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12月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了关于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的有关问题,同意召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12月14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司法局局长栾自立代表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就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接受了延安日报专访。12月15日上午,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隆重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各县(区)也都积极筹备召开“六五”普法推进大会,目前,XX区、XX县和XX县已经召开了推进大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三)健全和完善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保障“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各县(区)的“六五”普法规划中,都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五五”普法时期,我市制定的《中共XX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制度》、《中共XX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制度》、《XX市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XX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考核制度》、《XX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制度》等五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随着“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形势发展的变化,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对五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执行,各县(区)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三是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把“六五”普法经费提高到每年100万元,保障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县(区)也结合实际,提高了普法经费标准。

二、强化措施落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年来,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扎实开展

“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普法重中之重。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法律六进”主题活动为载体,狠抓了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经常化、制度化。XX县对全县新任的政府及法检两院人员组织了2期任前法律知识考试。XX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在机关、单位中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市工商局坚持学习培训经常化,通过红盾网校和依法行政讲师团,坚持开展“一月学一法、一周讲一课、一季考一法” 和菜单式培训的学法用法活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巡回宣讲,组织网上法律法规培训和测试,促进了广大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2011年12月份,全市各县(区)都结合各自实际,组织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二是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了以学校为主,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落实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全市各中小学都开设了法制课,把《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内容渗透到具体教学中;法制教育落实到位,全市大部分学校都能认真落实法制教育课,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并逐步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学生考核的范畴;法制教育形式多样,通过“模拟法庭”、“签名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法制每人一言”等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三是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市工信委举办了1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组织了一次系统企业领导干部《〈公司法〉中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题研讨会,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市工商局充分利用12315“一会两站”维权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的“法律六进”活动,延伸法制宣传触角,提高法制宣传覆盖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四是深化以农民为重点的城乡居民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教育,为村级支部、村委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奠定了基础。市农业局开展了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单位业务骨干30多名走上街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安全使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三品”认证、假劣农资鉴别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现场答疑解惑10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XX县司法局深入到全县三镇五乡一个街道办以《选举法》、《组织法》为重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XX县组织县乡两级讲师团、政法、涉农等部门开展送法下乡,各乡镇、农村利用党校、夜校在农闲天组织农民进行集中学法,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横幅挂街头,标语上墙头,宣传到村头,资料到人头”的喜人局面。

(二)依托“陕西司法大讲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11年8月19日,利用省司法厅“走进老区、接受教育、宣讲法律、服务群众”来延活动之机,我们邀请“陕西司法大讲堂”宣讲团成员、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为我市作《法治政府与为民服务》专题报告,市直各部门及中省驻延各单位共4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10月25—26日,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第二次“陕西司法大讲堂”培训讲座。培训以“履行工作职能、服务统筹城乡发展”为主题,全市35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基层司法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小雄对全市执业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就《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行了讲授。市局还分别对公证员、基层司法员、司法鉴定人进行了业务培训。12月15日,在延安宾馆大礼堂举办了全市“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法制报告会,省司法厅副厅长田萍作了《陕西省“六五”普法规划解读和设想》专题报告。志丹、XX县司法局借助“志丹大讲堂”、“鼓乡大讲堂”等平台开展法制讲座。XX县在县委党校,组织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专题辅导讲座,县委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以及县直部门负责人等共有90多人听取了讲座。

(三)“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2011年我市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一改以往发放宣传资料的模式,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市司法局联合XX区精心制作了水杯、雨伞、年画、对联等宣传品,在延安大学、解放剧院广场、移动公司广场、汽车南站广场组织了万人签名、有奖猜谜等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市司法局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做了60多块发生在延安地区内的典型案例展板,用生动的事实教育广大群众知法守法。XX区司法局制做了3000多条法制谜语,在四个宣传点开展法制谜语竞猜活动,奖品分别为对联、年画、水杯、雨伞等生活用品,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情。在解放剧院广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用群众容易接受、具有吸引力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在延安大学开展了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万人签字活动,广大师生用自己的笔墨书写了学法、用法、守法的志愿。XX市公证处与延安卷烟厂举行了“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法律服务单位与企业的互动,谱写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篇章。各县、各部门也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法律赶集”、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影视,举办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多种活动,使“12·4”宣传活动既内容丰富、又效果显著。

三、深化法治创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理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注重薄弱环节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地方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安塞、黄陵、志丹、子长、甘泉五个试点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全面推开。XX县抓好阿党镇唐呼村、河西小学、煤炭储运公司、国税局、轩辕社区等14个单位创建“民主法治村”、“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法治窗口示范单位”、“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全面开展。二是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市工商局制定了《XX市工商局行

政处罚案件立销案登记备案制度》、《XX市工商局机关行

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规定》,印制《法治工商制度汇编》,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证,也使得基层在具体实际工作中可以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于201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评查活动以县(区)评查为主,抽调法律专业人员和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评查组,采取自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从11月起,各县(区)先后组织开展了评查活动,XX县还在“六五”普法推进大会上对评查活动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四是继续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市工信委组织开展了室内装饰行业专项治理活动,维护了室内装饰市场的正常秩序。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加大深挖打击力度,对重点案件及时组织力量实施打击,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邪教组织的违法活动。XX县重点加强油区、涉油企业治安专项治理,全面深化企业内保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依法治企深入开展。

四、加强阵地建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板报、墙报、宣传专栏、法治主题公园、农民夜校、市民法制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逐步建立城市、乡镇等公共场所公益性法制宣传阵地,不断推进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XX县、XX县利用公共活动场所建立了法制宣传长廊和法制宣传广场。二是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开办普法专栏、专版和普法节目,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延安日报》开设了《法制时空》、《档案警示录》、《法眼纵横》和《法治观察》等法制专栏,及时宣传我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和做法;延安电视台《政法映像》专题节目,每周星期六晚播出一期,以案说法,成为广大市民喜爱的精品节目;《延安周刊》开办了《法制》和《关注》两个专栏,报道法治新闻和法律案件。三是充分发挥互联网、手机报、网络电视、远程教育等新媒体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大赛等活动。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XX市司法局、XX区司法局加强普法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1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六五”普法启动为重点,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县的“六五”普法推进大会还没有召开,规划和决议还没有出台。二是法律六进活动开展的不扎实。三是法治创建工作进展缓慢。四是部分县(区)没有认真地对2011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201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六五“普法规划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第四次精神,克服不足,迎头赶上,努力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而奋斗。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关键年。全局交通行政执法、普法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突出依法治交主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执法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创新,努力开创了交通法治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普法工作的领导

加强交通行政执法、普法工作的领导,是促进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局领导充分认识了这一重要意义,把行政执法普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工作中,标准高、要求严,保障有力,认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指导执法、普法工作,深入了解执法普法工作,积极着力解决执法、普法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部门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良好局面。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和保证交通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主管的要求,我局将法定职责进行分解,签订责任书,明确了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责任和目标。责任制的施行,有效地促进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执法守法。

三、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学习宣传活动

每年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组织庆“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活动。开展“五月综合治理月”活动,6月《禁毒法》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学习宣传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同时不定期开展行业法规宣传,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六进”学习宣传活动。

四、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一)按照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学习法律法规、并每年组织全局职工统一学法考试。

(二)利用墙报、板报、宣传咨询、座谈等形式督促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三)开展执法监督和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档案。

(四)请区法制办人员来局上法制课,督促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执法程序和执法案卷。

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必须把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提到新的高度。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爱岗、敬业、履职、执法守法。大力开展普法依法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宣传日大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扩大交通行政执法社会知晓面,确保XX区交通运输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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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终结者

前言:何为预防教育? 预防教育就是指通过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认识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了解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法律意识,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自身的不良行为的过程。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案例1:我们可以随身携带刀具吗? 小明的考试成绩达到了父母的要求,缠着要爸爸买一把小刀给他作收藏用以奖励。爸爸拗不过他,只好给他买了一把小刀,但严正声明只许放在家里,不可以带到学校去。小明不仅偷偷把小刀带回学校,常常在同学面前炫耀,而且和别人发生争吵更是马上亮出小刀来吓唬对方,后来老师没收,小明不服气,说:“我又没有真的拿它来伤人,我没错!”请问,小明的说法对吗? ( )A 对,使用刀具伤人才是违法行为B 不对,携带刀具 违法行为案例2:私自动用灭火器练习如何灭火有错吗? 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应该积极学习,勇于创新,对于不懂的问题要刨根问底----老师经常这样子教育我们,那么,对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我们是否也可以私自动用它们来练习如何灭火呢? 例如,小梁是三年级的学生,一天他跟同学们一起在课堂外的走廊玩时,发现了一个灭火器。有同学就说“你看,这是什么?你会吗?应该很好玩的!”“谁说我不会呢?我看电视学的,那些消防员叔叔就是用这个救火的啦,好威风的,要试试吗?”“轰”的一声,干粉全都喷了出来。。。请问,小梁的做法对吗? ( )A 对,练习一下怎么救火是积极学习的表现应该受到鼓励。B 不对,这是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案例3:因为我们有言论自由权,所以我们就可以辱骂他人吗? 法律规定我们言论自由,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包括辱骂他人呢?冬冬是六年级学生,由于自小被父母宠坏,平时待人没什么礼貌。有一位是轻度残疾同学,就经常受到冬冬的无礼取笑。有一天,那位同学终于受不了冬冬的侮辱,和冬冬打起架来。老师因此教育批评了冬冬。请问随便侮辱他人对吗? ( )A 对,嘴巴长在我们身上,我们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别人管不着。B 不对,辱骂他人是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案例4:损坏教室里的桌椅是违法行为吗? 我们都知道,偷窃公共财物属于违法行为,那么,破坏公共财物、也是违法行为吗 ? 其其的桌子因为有蛀虫不能再用了,老师给他换了张新的。冬冬看见其其的新桌子,十分羡慕,也想换一张。但自己的桌子好好的,“无奈”之下,他从家里拿来锤子,把桌子敲了一个洞,然后对老师说他的桌子也被虫蛀了。老师一看,就知道了真相,批评冬冬一吨。请问冬冬这种破坏公物的行为是属于什么行为? ( )A 违法行为 B 合法行为案例5:我们可不可以出入营业性歌舞厅吗? 法律规定公民有人身自由,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有出入营业性歌舞厅的自由吗? 张华、林津和陈汉几个都是某校初三的学生,他们经常都出入营业性的歌舞厅。终于在一次公安查封歌舞厅的时候,被带回去调查、教育。请问如果你的亲朋好友邀请你去歌舞厅玩,你会怎么做? ( )A 坚决不去 B 如果是家人邀请就可以去案例6:“大赌乱性,小赌怡情”这种说法对吗? 初中生小黄在朋友的影响下接触了赌博,,侥幸地赢了一百多块后觉得十分刺激,并且认为只要赌博就会赢钱,比课本那些枯燥的文字有趣多了。所以他每天放学就去赌博,有钱的时候就下大注,没钱的时候就下小注。最近更是不惜旷课、逃学去参加赌博。学校发现后劝其改正,但他不思悔改,最后学校给予了它应有的处分。古语说“大赌乱性,小赌怡情”,即大赌是不对的,但小赌有益身心,这种说法对吗? ( )A 对 B 不对案例7:我们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各样的团体吗? 参加社团能多交朋友,学习成绩一般,正因如此,父母对冰冰的管教十分严格,每天放学都叫他做课外作业。冰冰觉得生活压力很大,一次偶然的机会,冰冰认识了一位相同背景的高中生,两人很快成了好朋友,并加入了该高中生所在的那个团伙,讲起了“哥们义气”。不久,冰冰也沾染了抽烟、打架等不良习气。老师发现冰冰的情况后,和家长一起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冰冰及时觉醒,才不至于误入歧途。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看待这些少年团伙? ( )A 有义气的好组织 B 不良组织案例8:网络上所有的东西我们都应该学习,模仿吗? “新时代的产物——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对于网络上的一切东西,我们要全盘接受,这样我们才能与时代接轨。” 初中二年级的小游年前染上“网瘾”,假日几乎全泡在网吧里。曾看过有关网吧毒害孩子的报道的妈妈发现后,觉得很可怕,就不给小游零花钱了,想以此来让小游“戒网”。但是无奈小游“网瘾”发作,把家里的电脑抬出当给了网吧。被妈妈发现后,小游承认把电脑给了网吧,钱也花光了,但死活不肯说出当给哪一家网吧。第二天还离家出走,请问,小游的做法对吗 ?( )A 不对 B 对案例9: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对吗? 辉误认为彬偷了它的手表,就派人把它毒打了一顿,还用刀把彬的腿插得鲜血直流。同学们很气愤,纷纷要求报复辉,说:“如果不教训他一顿,还以为我们软弱无能呢”。彬说道:“他们打人是犯法的,我们再在去报复的话,我们也跟着犯法。不但学校要找我们,连派出所也会找我们,如果出了人命就更不得了了。”在彬的劝说下,同学们放弃了报复的打算。请问,你认为我们应该怎么对待别人对我们的侵害呢? ( )A 以牙还牙 B 报告老师和派出所 C 忍气吞声案例10: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包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是我们的自由吗? 阿军是小学六年级学生,他有时经过录像厅会看到有“儿童不宜”的标志,就问妈妈什么叫做儿童不宜,妈妈觉得他年纪小没向他解释。终于他忍不住好奇买了张票进去看。录像里都是有关情情爱爱或者打打杀杀的内容。从此,他成为录像厅的常客,后被父母发现,并对他进行了批评,他才把精力重新投入到学习中来。请问观看色情制品的危害性有哪些? ( )A 会使注意力不集中 B 容易导致犯罪 C 以上都是案例11:我们要从小培养自己的酒量吗? 阿雄是某学校高中年级的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不错,但他有个坏习惯,就是喜欢喝酒。今天是阿雄的生日,他叫了几位好友去喝酒吃饭,其中还有几位女生。阿雄他们喝得特别凶,不一会儿,他们都醉倒了。最后那几位女生只好扶他们回去,结果晚上11点才把他们弄到学校宿舍。第2天,阿雄被老师批评了一顿,有人说,成年人能喝酒,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喝酒呢?这种说法对吗? ( )A 对 B 不对案例12:我们可以也不归宿吗? 小元15岁,他觉得自己应该独立生活,就想一个人租房子住。但父母不同意。后来他提出为方便学习而寄宿学校,父母也就欣然答应了。但其实小元是和两个要好的朋友一起瞒着学校和父母在外租房子住,由于没有管束,小元沾染上了抽烟,酗酒、打麻将、看黄色录像等恶习。后来被同学举报,小元受到了行政处分。请问,夜不归宿的行为属于什么? ( )A 不良行为 B 犯罪行为 C 良好行为案例13:不尝试一下毒品是何滋味,人生就将不完整吗? 小王家里很穷,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来到广东打工后,挣了些钱。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所以在工地里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有吸毒的,他也不介意。久而久之,他也因为好奇而尝试了白粉的滋味,没想到不知不觉上了瘾。有一次在工地吸毒的时候,被前来查户口的公安人员发现,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请问,我们对待毒品的态度应该是: ( )A 不妨小试 B 坚决抵制 C 以上都不是案例14:在名胜古迹乱刻乱画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吗? 学校组织同学们去泰山玩,小豪和小博看见一个道观刻着“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样。也觉得好玩,因此小博也拿着小刀就在墙上刻了起来。此时,管理员已经站到了小博旁边,并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小博处以50元的处罚。请问对这种在名胜古迹乱刻乱画的行为,分析一下最恰当的是? ( )A 不文明行为 B 违法行为案例15:吸烟酷毙了吗? 亮亮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他觉得电视上那些吸烟的大哥哥好帅气,于是她偷偷地偷来爸爸的烟抽了起来,开始的时候有些呛,很难受,但为了追求时髦他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导致慢性支气管炎,经医生讲解才相信吸烟真的危害健康,吸烟已不是“帅与不帅”的问题了。吸烟危害健康,你认为正确吗? ( )A 正确,而且二手烟也会危害健康B 不正确,吸烟不会危害健康,吸二手烟才会危害健康案例16:乱打报警电话有可能被处以拘留吗? 李华等几个同学觉得无聊,他们都没打过110报警电话,出于好奇,李华拿起电话拨打了110,谎称家里被窃,人被打成重伤,要民警赶快过来救他。值班民警听到电话里传来笑声,知道这是一场恶作剧,便批评李华,教育他们没事不要乱打110电话,但李华不听劝告,还辱骂值班民警,严重扰乱了110报警台的正常秩序。请问李华应该得到怎样的惩罚? ( )A 拘留、罚款或警告 B 不处罚 C 无期徒刑案例17:自首是不是傻瓜行为? 小猫和哥哥、母亲相依为命,一天,哥哥抱回一台大彩电和DVD机,把小猫给乐坏了。但后来小猫从母亲口中得知,原来哥哥赚收入少,但又想让他们生活过得更好一些,这些都是哥哥用偷来的钱买的。小猫听后,找到了正在叔叔家“避风”的哥哥,要求他投案自首。妈妈说:“那不是送你哥哥去坐牢判刑吗?”小猫解释道:“哥哥犯了罪,迟早会被查出来的,法律对自首的犯罪分子,是可以从轻或者减免处罚的。”哥哥终于决定自首,并揭发了同伙。你认为小猫的做法对吗? ( )A 对,自首能争取从宽处理 B 不对,送哥哥去坐牢简直就是不人道案例18:跟坏人作斗争,斗智好还是斗勇好? (一)初中学生冯山和张南在车上看见小偷偷走了别人的钱包,小偷也发现了两个小孩盯着他,并用凶狠的眼神和大拳头向两个小孩示威。此时,冯山也有点害怕,但他想到小偷也是做贼心虚,应该不会对他怎么样的。于是他们就紧跟着小偷下了车,两人商量由张南去附近的保安亭里找值班的警察,冯山则紧跟着小偷。正当小偷想甩开冯山时,警察已经在正面迎候他了。请问,如果你遇到了小偷偷东西会怎么办? ( )A 视而不见 B 与他搏斗 C 求助警察 (二)清清是一个初中女生,一天她独自在家,突然有人敲门,清清开首后,一个陌生男子问她:“前几天你妈买了床单,叫我来收钱。”清清知道妈妈并没有买新床单,说道;“我妈妈没买床单,你快走吧。”那人凶相毕露,朝清清扑过来,清清凭着在学校学过的防身术,猛地撞了他一下,趁着那人没缓过神来,立刻跑去把自家的狼狗放出来,把歹徒逼到一个棚子里,等下午父母回来,一起把歹徒送到派出所。原来歹徒是个流窜各地作案的惯犯,而这次竟栽在了一个小姑娘手里。请问,对待犯罪分子,我们青少年应该努力做到怎样? ( )A 胆大心细 B 随机应变 C 以上都要案例19: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是不是就算杀了人也不必负任何责任? 一天下午阿川放学回家,高兴地对妈妈说:“今年我13岁,如果杀了人,没人谁管得着我。”爸爸听到这句话,严肃地问他:“这句话是谁教你的?”阿川说是法律课上老师说的,不满14岁的孩子杀人,不会被判刑。请问,对不满14岁的人犯罪有怎样的惩戒措施? ( )A 责令家长严加管教 B 由政府收容教养 C A和B 案例20:大人逼迫我们从事非法行为时,我们该怎么办? 高中生小云(17岁)的爸爸是下岗职工,虽然找了很多份工作,但工资都特别低,心里很窝火。一次在街上,看见有个妇女出售录像带。他灵机一动,也搞上了贩黄的勾当。赚了一些钱尝到了甜头后,他决定让小云和他一起干,很快,小云也走上了贩黄的道路。后来,两人案发被捕,法院认为,小云的爸爸教唆未成年的儿子贩卖淫秽物品,应从重处罚。请问,你认为小云也要被判刑吗? ( )A 会 B 不会案例21:饭堂经营者侵犯了学生的健康权吗? 某中学的饭堂经营权由私人投得,饭堂经营者以经济效益为先,卫生条件较差。学校又规定同学们一定要在校吃早餐、午饭。一次午饭后,大部分学生出现头晕、呕吐等现象。送医院诊断出是食物中毒,经查原来是青菜中含有农药,饭堂没把青菜洗干净所致。根据以上情况,你认为饭堂经营者是侵犯了学生们的健康权吗?( )A 侵犯了健康权 B 属于偶然事件,不构成犯罪案例22:我们享有通信秘密权吗? 小珠是重点中学的女学生,最近她的班主任发现她经常收到来自某大学的信,班主任猜测小珠在谈恋爱,于是找来了小珠的家长,共同拆阅了她的信件。因为没有发现什么,又不好把拆开的信件交给小珠,老师就把信扣了下来。小珠知道后,非常气愤,要到教育局告她的班主任。你认为班主任的做法: ( )A 合法合理,为学生着想,只要出发点是为学生好,老师的一切行为都不算违法B 不妥当,有违法律案例23:小建该停学在家里干活吗? 今年才念初中二年级的小建,平时成绩很好。这几天,班主任没见小建来上课,就打电话到他家,小建哭着说父母不让他上课。老师到他家里了解情况,才知道小建的父母最近下岗了,在自家门口开了个杂货店,生意不错,就叫小建帮忙。根据以上情况,你认为,小建父母的做法是否合理? ( )A 合情合理 B 已经侵犯了小建的受教育权,应当受到批评教育案例24:小华上课玩游戏机被老师罚站了,教师的做法合法吗? 小华在课堂上打游戏机,被老师发现后,赶紧把游戏机藏在身上,矢口否认带有游戏机,老师一怒就搜他的身,没收了他的游戏机,并命令小华到教室外面罚站一个星期。小华父母得知情况后向老师说情,但老师表示非要严惩小华不可。次日下午,小华忽感身体不适,在父母陪同下来到医院检查,医生诊断出他有潜在的脑功能紊乱,最近加上外界压力因素,因而发病。小华父母获悉后,一纸状词把老师和学校告上了法庭。根据以上情况,你认为教师的做法合法吗?( )A 合理合法 B 不合法案例25:学校延误治疗患病的学生要负责任吗? 小虎是小学生,一天课间时突然发病,出现精神不振、额头出汗等症状。任课老师发现后,即派两名同学送小虎回家,他们将小虎送到家门口时发现大门锁着,就将小虎安置在大门口,然后回校了。邻居下班发现小虎倒在门口,送医院诊断为病毒性脑炎,治疗无效于当日死亡。痛失爱子的小虎父母认为学校未尽职责,延误治疗,要求学校赔偿医疗费及死亡抚慰金,但学校方认为他们尽了责任,不愿承担责任。小虎父母便将学校推上了被告席。你认为学校应该为小虎的死负责吗? ( )A 应该 B 不应该案例26:学校有权不予办理复学手续吗? 阿昆是某校的初二学生,在暑假里因为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强令送进劳教所进行教育,为期半年。阿昆从劳教所出来后,痛改前非,决定回校好好学习。当阿昆来到学校表示要办理复学手续的时候,学校以他曾经犯罪和学习成绩难以跟上为由,不予办理复学手续,阿昆表示愿意重读初二,校长又以班级人数已满为由,仍不予办理。最后阿昆只好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情况。你认为学校有权不予办理阿昆的复学手续、阻止其复学吗? ( )A 有 B 没有案例27:老师能授权班干部打不守纪律的同学吗? 上课时,罗老师因故离校,也未向校领导请示代课,而是安排科代表小郭看管学生们自行学习,并授权小郭“谁捣乱就用棍子砸谁”。小郭题目布置完后就监视着下面的动静。候东弯着身子削铅笔,小郭误以为他在吃东西,边骂着就把教棍朝候东扔了过去,候东本能地一挡,教棍正好刺到了后排女同学小菲的右眼上,造成了小菲右眼失明,累计医疗费多达4万多元。你认为谁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A 小郭的家长 B 学校 C 罗老师案例28:学校可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学生升读本校吗? 桌恒在报考高中时,从自己的实力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第一志愿填报市一中。教导处主任知道这个情况后,找来桌恒谈话,说:“你是我们学校培养出来的,如果你填报了市一中的话,以后的尖子辅导班就不能让你参加了。还有如果不被市一中录取,就算你达到分数线,我们学校也不会录取你。”桌恒觉得很委屈。。。。。。你认为学校可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学生升读本校吗?( )A 可以 B 不可以案例29:商店有权搜查顾客的身体吗? 小华(10岁)跟同学小飞到超市买文具,他们一会拿笔,一会拿橡皮,一会又放下,还分散行动,弄得服务员忙个不停。最后,却什么都没买。服务员觉得店里的东西少了,怀疑是他们偷的东西,于是要求搜查他们的身体。小华说:“我们没有偷,不可以搜身。”小飞却说:“给他搜吧,证明一下我们清白。”最后还是搜了,什么都没有发现。根据以上情况,你认为超市有权对顾客进行搜身吗?( )A 有权。谁叫小华他们在超市制造混乱呢,超市既然有怀疑就可以搜身,这样一来可以保障超市的权益,加一方面如果小华没有偷东西的话也可以藉由搜身证明自身的清白,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B 无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超市绝对不享有搜查顾客身体的权利。案例30:能随意私拆他人信件上的邮票吗? 小英是班上的“邮递员”,平时爱好集邮。一天她看见一同学的信件上的邮票十分漂亮,令她心动不已。于是她就把那位同学信件上的邮票撕了下来收藏,并丢弃了那封信。请问小英的做法是:( )A 可取的 B 不可取的二、简答题(每题5分):1、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1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4分) 2、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包括哪些?(5分) 相关法条和案例16注说一、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至56条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依法查处,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第二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座谈、培训等活动,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有效地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品行不良,影响恶劣,不适宜在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予以解聘或者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禁止开办上述场所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对本法施行前已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上述场所的,应当限期迁移或者停业。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的工作。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对于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制止。 第二十九条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提供条件。 第三十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及其信息。 第三十二条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广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以及各类演播场所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四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 家庭、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在工读学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虐待和歧视。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的,可以予以训诫。 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第三十九条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养期间,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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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里的蘑菇

教育他人守法规叫什么 答案如下:教育他人守法规叫什么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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朶蕾咪灬

教育他人守法规叫“法治教育”。法治教育是指以法律为基础,以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文化、培养法律意识为目的,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从而使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具有正确的法律观念、健全的法律行为习惯,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教育活动。法治教育的目的是让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具有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法治教育的内容包括: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文化,培养法律意识,引导正确的法律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以及加强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法治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讲座、讨论会、报刊杂志、网络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游戏、比赛、活动等形式进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而且有助于增强公众的法治意识,促进社会公众的法治行为,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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