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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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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红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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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容月貌为谁妍——论晴雯与宝玉的情和爱刘 秦 摘要:在古代一夫多妻的的制度下,晴雯与贾宝玉的关系是宝玉与黛玉、宝钗之外的另一重要关系。晴雯的性格特征,使她取得了与宝玉相对平等的地位,她与袭人和宝玉的关系是截然不同的,她和宝玉的情和爱的悲剧为宝黛爱情,也为四大家族的命运敲响了警钟。 关键词:红楼梦 爱情 晴雯 宝玉 绪论 人们常说,爱情是文学永恒的主题,不管正确与否,有一点却是不容抹杀的,这就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爱情关系。那么,究竟什么是“爱情”呢?《辞海》上说“爱情”是特指男女之间有情。两情相悦,互相理解,相互爱慕方有爱情。 作为我国古典小说的颠峰之作——《红楼梦》,在描写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的同时,有没有可能产生别的爱情关系?如果有,其存在是否可能是否合理?而又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歌德曾热情歌唱:哪个青年男子不善钟情?哪个妙龄少女不善怀春?大胆道出了人们隐藏已久的心声。人非草木,焉能无情?七情六欲,人皆有之;《孟子·告子》也说“食色,性也”。无论古今中外,也无论高官显贵还是底层劳动人民;无论主子或奴才,对于情同样不可避免。作为一部前无古人的经典之作——《红楼梦》,它写的绝不只是才子佳人的卿卿我我,也不可能只是传统历史小说一味的空洞说教。它不仅写了林黛玉、薛宝钗与宝玉之间复杂的感情纠葛,写了贾王史薛四大封建大家族的兴衰成败,还写了一大批男女大小人物的命运,一件件悲剧的酿成。大批人物的粉墨登场及悲剧事件的连续发生,为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也为封建四大家族的末落敲响了警钟。可是,我们这里讲的并不是这些。我们所要说的是,在《红楼梦》里,在大观园这一特殊的氛围里,在这一大批充满青春活力的年青的少女中所可能发展发生的另一个不为大家所重视的,而又确确实实存在的事实。千古《红楼梦》,悠悠大观园。怎可能如一潭死水,没有半点感情的涟漪呢?事实证明,这是不可能的,“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出墙的又岂能只是“一枝红杏”呢?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描述文章主要线索的同时,也就是作者花了主要大量笔墨来勾勒“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爱情冲突的同时,还用了不少篇幅来勾勒两个奴才的命运。而这两个奴才还是被当作黛玉和宝钗的影子的,这两个人就是宝玉的贴身丫环袭人与晴雯。 宝玉常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得浊臭逼人。”(第二回)在他这种叛逆思想性格的主导下,在他这种对“女儿”特殊的感情或者说“博爱”思想的支配下;在古代中国,作为一个允许一夫多妻的时代的特殊环境下,袭人与宝玉,特别是晴雯与宝玉之间的感情,和贾宝玉与林黛玉或薛宝钗之间是并不矛盾的,就像薛宝钗对准姨娘袭人位置的默认一样,宝玉晴雯黛玉之间,同样还是具有它存在的合理性的。谁说爱情就一定是排她的?谁说一个人同时对几个人有好感就不能存在?谁说只有公子小姐的宝玉黛玉有关系有爱情,作为主子的宝玉和作为奴才的晴雯就不能就不是呢?爱无边境,唯有的只是世俗的眼光,仁义道德的指手划脚!我们不提倡任何不符合传统道德的行为,但我们相信事实,并愿意用事实说话,对事实进行剖析,以飧读者,让一切怀有疑问的人有所体会,并与所有有兴趣的仁人志士进行商讨。陈其泰(1800—1864,号桐花凤阁主人)的评点本《桐花凤阁评红楼梦》评点《红楼梦》时,他继承涂瀛所主张的《红楼梦》为宝玉自况的观点和写情说的看法,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他也认为一部《红楼梦》,“尽此一情字”。再对宝玉的情的本质细心考察,他的结论大致有二:其一,“情”的本质是重在知心,不在淫欲,其二,情的表现形式是“爱博”与“情专”相统一。综观整部《红楼梦》黛玉与宝玉的爱情不难理解。晴雯与宝玉之间的特殊关系就是这种知心、“爱博”与“情专”的统一,其关系同样也是不难理解的。他们是知己,其生死恋情,是大观园这一特殊的土壤中滋长出的另一颗迸射着夺目光芒的珍贵的果实。下面,我们将从晴雯性格特征;袭人与宝玉的关系;以及宝玉晴雯关系三方面来分析。一.心比天高 身为下贱 在红学史上,就像花袭人一直被认为是“宝钗的影子”一样,晴雯也被认为是“黛玉的影子”(清人涂瀛《红楼梦问答》)。整部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晴雯是长得有点像黛玉的,而更重要的是她的生活遭遇确实与黛玉太相似了,而只不过晴雯是一个奴才,林黛玉是主子罢了。在《红楼梦》中,晴雯与袭人等宝玉的婢女在第五回中一起被提到。不过,其性格特征和命运结局却是在这一回中就被点明了。 小说中,作者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在警幻仙姑的带领下,察看薄命司,在又副册中,宝玉所看到的第一副画就是指晴雯“宝玉便伸手先将‘又副册’厨开了,拿出一本册来,揭开一看,只见这首页上画着一幅画,又非人物,也无山水,不过是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后有几行字迹,写的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第五回)这幅画和里面的文字,不仅点明了晴雯所处环境的恶劣,而且点明了其性格特征,当然也指出了其在又副册中的位置——“居首页”,足见作者对晴雯的重视;同时也指出了其不幸遭遇;以及和宝玉之间的关系。 晴雯自幼孤零,身居微贱,十岁被赖大家买作丫头,成了奴才。后来贾母见其标致伶俐,心灵手巧,与众不同,十分喜爱,于是遂被赖嬷嬷孝敬给了贾母作丫头,才成了主子的奴才。后来由于贾母疼爱宝玉,宝玉房里缺人,才又被贾母赏给了宝玉,做了宝玉屋里的头等大丫头,地位仅次于袭人。也就是在这一情况下,在宝玉主导的有民主倾向的自由氛围中,在具有共同的思想倾向和感情基础的融合下,在不断的发展中,两人才成了红颜知己,结下生死之情。 虽然,晴雯所谓的亲人只有一个姑舅哥哥吴贵及其嫂子。而其嫂子就是“每日家打扮得妖妖调调”,只会“做出些风流勾当”的“多浑虫姑娘”;虽然晴雯生活在“霁月难逢,彩云易散”的恶劣环境中,处于下贱的地位。心头却凝聚着难以平复的创伤。她“风流灵巧”,可性格却如“爆碳”,稍一触发,便会迸射出强烈的反抗之火。她虽为奴才,却是一个勇于追求平等,敢于维护人格尊严的人;一个感情丰富,可爱的立体化的人。宝玉对她的爱,绝不只是因为她在大观园众多女儿中长得最好;她对宝玉的爱也绝不是因宝玉是她风流倜傥的主子。他们是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情爱关系的。在小说中,晴雯的着墨并没有长篇累牍,可是作者却用神来之笔,化腐朽为神奇,在前八十回便把其性格经历和与贾宝玉的恋情写得惊天地、泣鬼神了。事实上,如果没有和黛玉相似的形貌性情,没有一定程度的感情基础,晴雯又怎么成为林小姐的影子?曹雪芹先生又何必费尽苦心的去把晴雯与黛玉的许多地方描摹那样得惟妙惟肖呢? 二.风流灵巧招人怨 晴雯与宝玉之间的关系是冰清玉洁的,是平等的。他们的亲密关系。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其实质和袭人有很大的不同,她没有花袭人身上半点奴颜卑膝;也没有与贾宝玉之间肉体关系的掺杂;更没有其他人在跟随宝玉过程中自觉不自觉的那种功利目的。 花袭人一直被认为是“宝钗的影子”。无论是其出身,还是其地位都比晴雯好不了多少。但不仅在饮食起居对宝玉照顾有加,而且对具有反叛性格的宝玉,更是竭力劝导,希望他能走上“仕途经济”之路。袭人对宝玉无微不至的照料,不仅使宝玉对她形成了一定的依赖性,而且为自己获得了好名声,成了“至贤至善”的人;不仅成了贾府上下一致认可的宝二爷的姨娘,而且从一两的“大丫头被提升为二两的”准屋里人“。这一切与她的忍气吞声是分不开的。为了稳固自己的位置,她似乎还成了封建阶级的代言人和宝玉的实际监督者;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她可以不惜一切哭着向王夫人表忠;为了获得宝玉之爱,她甚至可和宝玉“初试云雨”。在一定程度上,晴雯的被撵还和她粘带了一点点不可告人的干系。她和宝玉的关系是不干净的。和晴雯相比,简直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晴雯“锋芒毕露,泼辣大胆,敢怒、敢言、敢笑、敢骂。”她和袭人虽同为奴才,却绝不会做出袭人做出的任何不耻之事。她和宝玉之间完全突破了郎才女貌的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模式。两人的爱情以感情的共振,同样叛逆的思想及发展为基础,绝不是空谷来风,也不是肉体的表白,更不是逢场作戏。黛玉从未劝说过宝玉读书中举,立身扬名,而晴雯与黛玉一样——没有,她甚至还出主意,让宝玉装病,避免贾政的拷问。两人共同的思想基础,使晴雯和宝玉最终成了红颜知己,结下了生死恋情。晴雯以另一种和谐合理的方式,纯真感人的行为语言,光明磊落的形态传达出了贾晴二人关系的特殊性和爱情的崇高性,而这一切,又岂是区区袭人的功利观念所能相媲美的呢?袭人对宝玉和晴雯的关系一直耿耿于怀,不难理解。 二.多情公子空牵念爱情绝不是肉体的结合也绝不是物质的交换,更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赐予。她是两方面的,惟有心灵的沟通,才能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惟有感情的共鸣,才能碰撞出爱的火种。宝玉和晴雯之间也一样。我们前面已说过,他们之间的情爱关系是一步步发展起来的。那他们到底是如何发展起来的呢?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晴雯是大观园女儿中的一朵奇葩,她活在宝玉这个怡红公子身边,得到赏识并成为知己,是因为她那“冰清玉洁”的心胸和“心比天高”的个性。如第八回中晴雯出场“晴雯先接出来,笑说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短短数语,晴雯的形象跃然纸上。宝玉醉归,晴雯笑接,娇憨中含着命令的口吻,笑声中带有责备的语气。她对主子敢于直言不讳,说明她同宝玉之间具有一种性情相投,心灵契合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事件的发展,两人那种真诚相待,亲密无间的关系必将趋于成熟,即使会出现如三十一回所发生的晴雯失手把扇子跌在地下,将扇骨子跌折,受到宝玉呵斥,两人一度闹得不愉快的事,但,所有的一切不快都会被两人的互相尊重和理解所化解,所有一切不快和阴影都将会烟消云散。后来的撕扇博一笑事情的发生,不是很好的明证吗?才多久的时间,两人便重归于好了。晴雯有时在无意之间会透露出她和宝玉之间的浓厚的感情,因为她城府没有别人那么深。第六十三回,怡红夜宴后翌日晨,平儿还东,袭人便告诉她昨晚将一坛酒都鼓捣光了。 平儿笑道:“好!白和我要了酒来,也不请我,还说着给我听,气我。”晴雯道:“今儿他还席,必来请你的,等着罢。”平儿笑问道:“他是谁?谁是他?”晴雯听了赶着笑打说道:“偏你这耳朵尖,听得真。” 这是晴雯一时失言,对宝玉她通常应称宝玉为“爷”或“二爷”,直呼为宝玉亦无不可,就是不能在和外人谈话时用“他”字。平儿称贾琏为他则可,因为平儿是贾琏的通房丫鬟,晴雯和袭人等在怡红院内谈话时用他亦可,因为是院内的私事,对外则不行。平儿点破这点,无怪晴雯说偏是平儿耳尖,到临终前要后悔没有干脆做个彻底。 宝玉会为晴雯留下爱吃的豆腐包子,这是宝玉对晴雯的爱与呵护;而当宝二爷的俄罗斯国出产的雀金裘烧了个洞,急得嚯声跺脚时,晴雯也会不顾重病在身,头重脚轻,气喘神虚的情况下,勇敢出手,挣扎着亲自给其补缀。宝玉劝阻她时,她毫不犹豫地说:“不用你蝎蝎螯螯的,我自知道。”便挽了头发,披上衣裳,恨命咬牙捱着织补,补不上三五便伏在枕上歇一会。她知道的是什么?是为了知己的奋不顾身,是为了自己所爱的体贴入微,宁可自己受苦,也不愿自己的所爱受到半点的委屈和伤害。看当宝玉在旁问寒问暖时,她还急得央求:“小祖宗!你只管啰唆着熬夜,明儿把眼睛抠搂了,怎么处!”(第五十三回)不仅关心的不是自己的病体,柔情中还带着关爱,体贴中夹着爱意,两人的感情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人间之最爱莫过于此啊! 而稍前一点五十一回中,写袭人不在,晴雯麝月守夜那一段,更是写得亲密自然,“清澈如水,旖旎如诗”。由于袭人回来,院里打乱了一些正常的秩序,比平时多了一些随便和松散,增加了一些温磬和恬然。宝玉甘为丫头充役,为了让晴雯能暖和坐着,便出去放穿衣镜套子;晴麝之间开玩笑,宝玉的关心,更是突出了袭人不在时,宝玉和晴雯之间那份感情的明朗化。它写了晴雯的天真可人,写了宝玉对她的纵容和抚爱,冰冷的一夜,“充满了小儿女之间那纯洁优美的情趣。” 2.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然而宝晴二人之间默默地爱绝不只是上面那些特写,也不只在于晴雯病时宝玉那求医问药和亲自照料的体贴关怀;更不只在于宝玉把晴雯视为知己,支开袭人,独叫晴雯给其另一知音黛玉送旧手帕。所有这一切都只不过是宝玉和晴雯关系发展中的一个个小小细节,两人感情的真正高峰则是晴雯被撵后这一节表现出来的。 晴雯因为“风流灵巧招人怨”,被王夫人以“狐狸精”的贬称,命人从病坑上拉下来,撵出府去,宝玉心乱如麻,坐卧不安,悲愤交集,寑食难安,私下去探望她时,晴雯已经恹恹弱息,不久于人世了。当宝玉含泪伸手轻轻拉她,悄唤两声,她强展星眸见到宝玉,便说出半句话说:“我只道不得你了!”那语气,哀怨中包含着欣喜,失望中蕴藏着无限的爱意,对于一个行将离去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比与最最亲爱的人见上一面更值得慰藉的呢?“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对于一对善良的人来说,在顽固的邪恶势力面前,弱小的他们,惟一能做的,就只能是尽可能的多呆在一起一会儿,互相抚慰着彼此受伤的心灵! 3.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 七十七回宝玉私自去探病,为晴雯洗碗倒荼后流泪问道:“你有什么说的?趁着没人告诉我。”晴雯呜咽道:“有什么可说的!不过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横竖不过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一句顶一万句,道出了心中的万般委屈和绵绵缱绻。接着便将左手两根指甲齐根绞下,将贴身的红绫袄脱下,递与宝玉道:“这你收下,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还像在怡红院一样了。”直到蒙头和宝玉诀别,这段无不写出了一对红颜知己,同命鸳鸯的深挚情意和依依不舍。 晴雯的无辜遭难,痛彻宝玉的心。他冒着风险去探望晴雯,不仅表现了他对晴雯深深的爱,而且收下了一位少女纯洁的心和挚热的爱。这诀别之情,分明意味着她俩已由异性知己向恋情生死别离的升华,读来揪人身心。 晴雯是宝玉的知己,就连袭人也知道“宝玉心内别的犹可,独晴雯是第一件大事,”后来宝玉半夜叫晴雯死了和晴雯前说来不及再见宝玉一面了,更是两人心灵相通的反映。晴雯死后,宝玉不能自己,他将自己的满腔的愤恨和哀伤,以最优美的文字,最真挚的感情一齐倾泄在《芙蓉女儿诔》中。祭文写下了肝肠寸断、激情四溢的诗,表现了他对晴雯的赞美和思念。“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并且,他把晴雯比成高命蹇的贾谊,比成红颜薄命的王昭君,这种评价是非常高的,表现了两人之间感情是多么的深!宝玉还真切的希望晴雯被任命为“芙蓉之神”是真的,这更体现了宝玉对晴雯的美好祝福。宝玉与晴雯的爱至此发展到极至,然而,在邪恶势力的迫害下,却已是物是人非,阴阳两隔了。 4.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 晴雯与宝玉的情爱是奴才与主子之间的关系。宝玉的民主倾向和博爱观念虽然为其提供了一定生长的土壤;晴雯的争取虽然也为他俩的关系取得了平等的地位,但是,在封建社会的社会环境下;在只有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中国婚姻制度里,连正常人的爱情都谈不上,更何况是奴才呢?但是我们说作为“黛玉的影子”的晴雯与宝玉的爱却是纯洁无瑕,冰清玉洁,高尚诚挚的。晴雯对宝玉,并非如袭人一般,说过分一点,就是以身体为代价,以人格的扭曲为奴性的膨胀为铺垫,而更多的是行动的关照,言语上的默契及心灵上的沟通。宝玉与袭人,是一上下,一高一低的主仆关系,不可避免的带有袭人的曲意逢迎,谄媚隐忍,但是她的行为却为她获得了上层统治者的认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袭人的所作所为如果说客气一点的话,那又何异于典型的贤妻良母呢?说偏激一点又何异于忠实的奴隶?而晴雯却不是这样的,由于她“心比天高”的个性,由于她的努力争取和一尘不染,至少在感情上,取得了与宝玉基本上平等的关系。虽然也由于她的“风流灵巧”而受到袭人的感冒,王善保家的和王夫人的迫害,并最终成为诽谤中的冤鬼,可她比袭人至少更深得了宝玉之心,成了宝玉的相知和生死情人。结论.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宝玉与晴雯的情爱悲剧,是历史的悲剧,也是那个时代无可避免的悲剧。晴雯之死成了“封建势力行将以摧毁之势向林黛玉的一声讯号”,她注定了宝玉在其爱情中的悲剧色彩。到头来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晴雯死了,黛玉仙逝了,四大家族衰败了,墙倒众人推,树倒猴狲散,“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第五回,《收尾·飞鸟各投林》)参考书目一.《红楼梦》120回本 曹雪芹 高鄂 岳麓书社 1987年4月 第1版 二.《中国文学答问总汇·晴雯思想性格特征》 周先慎 北京出版社 1992年2月出版三.《红楼梦鉴赏辞典·晴雯上夜》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8年5月出版四.《中国小说史略·清之人情小说》 鲁迅 1931年北新书局出修订本初版 1935年第十版五.《红楼梦人物论》 王昆仑 三联书店 1983年9月第一版六.《红楼梦辩》 俞平伯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3年版七.《古典小说鉴赏》 周先慎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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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豆豆228

多少次幻想,若时光倒流,若重新来过,我一定好好学习,多读书,考上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阅读高三 议论文 作文 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阅读高三议论文作文1

知名作家路遥先生活着的时候,写过一篇《早晨从中午开始》,这是他继写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所写的一部 随笔 ,它清晰地为我们记录了他自己读书生活以及个人的喜怒哀乐和情感发展的脉络,写的非常到位,在我眼里它无疑是一部经典作品,远胜于他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书:《平凡的世界》。对于这本书我是在第一时间里阅读的,时间跨度相当大,涉及的面大且极其复杂,人物刻画的也还不错,一路读来,还真的让我身陷囹囫,不能自已。但它与《早晨从中午开始》相比,总是让我觉得似乎欠缺了点什么,这就象我读《红与黑》带来的那种感觉一样,就是让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但无论怎么去说,路遥先生是现代作家中最值得我欣赏、最值得我尊敬的作家之一。其他的不说,就单单一部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就可以压到群芳,鹤立鸡群。读它,让我感动的不是他优美的文笔,也非细腻的情感,更不是他阅读的经历和创作时所付出的辛苦与热情,而是他表达的那种生活理念与处世为人的独立精神。读过这部随笔,还真的让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感动,正如他在集子里自己所说的那样,完全有资格和别的作家一样倚老卖老,过着轻松悠闲的日子。但于他却偏偏做不到,因为他是属于那种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的汉子,所以,他挑战自己,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做赌注,其结果无疑是胜利了。仅凭着这一点责任或者血性,会让多少活着的人或者名存实亡的作家感到内疚和汗颜。在这里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想说三十多年的读书生活我也是一样,只是没有象他那样功成名就而已。有人因此说我追随也好,仿效也罢,总之,我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于他和岁月,更没有辜负属于我的读书生活。当然我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完全仰仗于两方面的精神历练。一方面它来自于诸如路遥这样完全性格之人的激励,另一方面,是读书生活为自己塑造了一种坚毅的品格和生命意志。要知道,品格与意志永远是读书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还真的别说,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还真不应该得过且过、稀里糊涂的活着,让岁月逐流水,让生命打水漂,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真正的生命应该象路遥那样,舍得为生命下赌注,做到虽死无憾。屈子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才是人为之所为,三十年来,我平淡而曲折的读书生活历练告诉于我,结果并不重要,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我主张生命应当实践,如果说我的读书经历算是一种实践的话,那么我的写作生涯更是建立在读书生活的历练之上,通过它才可以鉴定我三十年来的读书生活所带给我的成效与收获。理性而客观地说,我对自己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我没有象俗世里的人那样堕落成泥,至少我生命的每一天都在读书生活中度过,至少通过日常的生活反映我看见了自己丰满的羽毛,这羽毛离飞翔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但这无疑让我看见了希望。

但这希望于我还真的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因为希望的实现不是一个人的乌托邦,它是一种社会的秩序,道德、良知的综合认可。如果个人具备了升腾的喜悦,而社会却处在黑暗之中或者风尖浪口,个人的希望自然成为一种泡沫的多数。所以我非常理解先生当年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心情,如果将它结合于目前或者我身上来说是最为恰当不过的了。但无论情形怎样,我的读书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因为那是我生命的延续,品质的保证。

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基本上让我与开头提到的路遥一样,早晨从中午开始,尤其是节假日,但还不是完全或者真正意义上让我做到与他一样,因为为了生存的需要,为了读书生活的需要,我还必须尽到养家糊口的责任,但我渴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看见这一天来临,这也算是给我一生读书生活的一种交代吧!

关于阅读高三议论文作文2

昨晚11:30,被窝里,手机屏幕显示:《盗墓笔记》第八部五十一章节您阅读的章节尚未更新……

就这样,随着这页文字暂停了我这一段昏天地暗的手机阅读。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期读书栏目中看到有位观众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在手机上搜来看,谁知这一看却一发不可收拾,每天晚上收拾麻利躺在被窝里的时候就打开手机看,曲折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常常是看得眼睛酸了,手指也提出抗议的时候才肯作罢。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半个多月,一直到昨晚看到了最后一页,却没了下文,也好,暂且休整,只怕一直这样看下去,眼睛要早早地毁掉。

其实,这不是我在手机上读的第一部小说,在此之前,我已读了几篇了。最早的是《山楂树之恋》,而后是《京华烟云》、《藏地密码》(这也是相当长的一部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等等,我并不是喜欢用手机阅读,而是觉得手机阅读有它的便利性,但也不可避免它的不足和对眼睛的损伤。更多的时候,我更喜欢的更提倡的还是读真正的书。

说起读书,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早早地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读书,而且也读了不少的书。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爸爸是个教师,家里到处摆的都是书,爸爸每次出差回来送给我们的礼物也是书。环境的熏陶的确有很大的影响,印象中,爸爸从来没有要求我去读什么书,完全是一种宽松的阅读状态,我像一条快乐的小鱼,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小学四年级暑假读了《水浒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长篇小说,在看长篇的同时,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和弟弟曾一度非常迷恋郑渊洁的童话,但这种书爸爸没有给我们买,书店里倒是有,那个时候家境并不算好,一本童话书的价格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昂贵的,那个小书店的老板做生意也非常的灵活,他允许我们这些看书却不买书的小孩子在他的店里看,条件是看一本一角钱,当时我和弟弟就常常拿着辛苦积攒的零花钱去看书。零花钱怎么来呢?当时有一条途径,我和弟弟把爸爸喝过的空酒瓶积攒到一定的数量就自己送到废品收购站去卖掉,这样就可以有了一定的收入,足够我们看书付费的了。除了看郑渊洁的童话,我们还经常到大街上去看连环画,那个时候,大街上有几处固定的摊点让人坐下来看连环画,老板用一个大大的木板撑在地上,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连环画,看一本好像是一分钱还是五分钱,总之价钱相当便宜,我和弟弟常常是一坐就一个上午,直到看到老板提醒我们该回家吃饭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相信跟我这样年龄的朋友应该都有这个印象,连环画给我们这代人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现在的孩子很难看到连环画了,即便是还有卖的,但都是包装比较的精美,怎么看却都寻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爸爸喜欢订很多的杂志,读初中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是《十月》、《收获》和《人民文学》,尤其喜欢看里面的短篇和连载小说,每有一期新的杂志来到,我总是和爸爸抢着看,看到高兴处总是呵呵大笑,奶奶每次看到我傻笑的样子总是笑我是个傻姑娘,有时读的太精彩了,边看边吃,常常是一碗饭吃了大半天,招来妈妈一顿数落,可这样的情形似乎一直都未改变。看书的时候,最喜欢的是躺在床上,或歪在椅子上,虽然知道这样读书姿势不正确,对视力也不好,但我总觉得读书本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就应该用最舒服的姿势才能读的有滋有味,我甚至无法想象正襟危坐读书的样子,那样对我来说不是享受而是受罪,所以现在我还有这个坏毛病,所幸我的眼睛尽管经受如此摧残,却依旧保持着令人嫉妒的视力,一点近视的征兆都没有,看来我拥有的不是一般的眼睛,而是“火眼金睛”了!

现在的工作比较繁忙,但我依然离不开阅读。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在卓越网上买一些书,所以现在我的书也是我的一笔财富,换一个角度说,姐弟几个只有我继承爸爸的衣钵,就连买书这个 爱好 也一成不变地继承过来了。只要听到有人提到那本书好看,或者在看 文章 的过程中看到一本书的介绍,或者对某个作家特别感兴趣,都要买来看一看的,而且我还有一个喜好,如果看到了一个好电影或好电视剧是由某部小书改编的,我是一定要找来原著看一看的,我认为,电影电视剧改编的再好,演员演的再到位也不比看原著,因为原著中的很多细节和经典不是表演完全能够表现出来的,心灵与文字的碰撞也是任何形式都取代不了的。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虽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但觉得阅读已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是教学工作方面的需求,知识需不断更新;一方面是使生活更充实,找到自己的精神粮食,更快乐的生活!

关于阅读高三议论文作文3

中国 文化 博大精深,源源流长,如浩瀚的星河光芒璀璨。生命投入其中,象进入桃花园,触目皆是芳草鲜美,绿肥红瘦,总是让人目不暇接,流连往返。我喜爱那里的山山水水,画梁雕栋,亭台楼阁以及象征生命品格的梅兰竹菊,但我更喜爱那里的诸子百家,生命之花,因为有了他们,历史文化才得以传承,人文景观才呈现出无穷无尽的魅力。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在那里伫足了望,散步徘徊。

我遭遇了李白和杜甫,也遭遇了建安七子和竹林七贤,还有我最喜爱的柳屯田,他的千古绝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知迷倒了多少文人墨客,就连晚清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也为他亲自点评,说此句深得天籁之音,乃无我自境之典范。来到会嵇阴山脚下,那里虽然人去楼空,但古迹依旧,兰亭鹤立,曲水流畅,崇山峻岭,修竹茂林,小桥流水,给人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之感。沿着这条路继续前行,百里之外,就能听到琵琶女铿锵有力的音符,那音符给人以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而琵琶女手抱琵琶半遮面,曲调未成先有情,听的连不远处的东船西舫俏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一切都浑然天成,让人禁不住遐思翩翩,更何况后面应接不暇,风景不断。生命遭遇这样的良辰美景,岂不是天上人间?

三十多年的读书生活,三十多年的读书阅历,真的让我心智大开,精神无边,一如蓝色天际,无边无垠。是的,我说过,读书如寒鸦戏水,冷暖自知。这么些年来,不管风雨如何变换,于我心却永远遵循一条原则,那就是诸葛孔明在给他儿子的信里所言: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宁静致远,淡泊明志。对于他的这句话,有很多人尤其是读书人曾一度将它捧为圭臬或者立身图志的座右铭,然而,事实却告诉我并非如此。换句话说,一旦这些人走上仕途,没有一个真正能做到象诸葛那样,一直保持书生本色!这就是我不愿放弃并且耿耿于怀在这里提起他的原因所在。我的意思是说,做一个纯粹的读书人容易,但出将入相后还不改当年的青云之志,那不仅仅是可圈可点可以了得,而且更应该值得每个喜爱读书生活的人铭记于心!这样做,才真正符合一个人读书的品德与标准,当然它也更符合读书生活的要求。老实说,我向来不反对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倡导,但如果仅仅为仕途而读书,那是我所不屑的,甚至是鄙视的。说穿了,这种人本质上不是为读书而读书,而是为了两个字而来:名利!是的,为了名利有多少人成了孤魂冤鬼,有多少人卖国求荣,又有多少人晚节不保。袁世凯、周作人、李鸿章之流不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人物。

读书明志,这是最基本的道理,然而,要想让这志明亮通达那可不是轻而一举的一件事,因为这个世界欲望太多,诱惑太多,包括金钱、名利和美色。所以做为一个读书人应该谨记诸葛孔明的话:宁静致远,淡泊明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它念念不忘,才有助于生命灵魂的长进。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一直行在其上,所以它不仅保证了我生命的质量,而且让我精神品质得到无限提升。可以这样说,我对物质生活一点没有要求,只要有饭吃,有衣更,有为我遮风避雨的屋子就行,而读书生活我从来不马虎,不懈怠,总是要求自己天天与书相亲,至于时间早已不是问题,随心所欲,游目聘怀,能让心释放,让灵舞蹈就好,总之,轻松愉悦,赏心悦目是我现在对自己读书生活的要求,我清楚地知道,从前我不靠功名,以后更不会去投入,因为它长期以来一直与我的性情向悖,凡是与我性灵向左的事我不会去做,更何况年今不惑。生命到了这个份上,应该多走进自然,亲近自然,才有益身心健康。健康很重要,至少它能保证我以后的读书生活。有了读书生活的保证,我的生命才一路高歌:风景这边独好!

我承认,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让生命跑的太远,古希腊、莱茵河、法兰西、日尔曼、俄罗斯都是文化重镇,那里有我留下的背影,与月色、星空交相辉映。但我更多的时间还是将它留在自己的土地上,因为这里才是我生命的根,因为这里才是我开花结果的故园,因为这里才是我灵魂得到抚慰和饱足的天堂。中国文化,中国精神、中国传统以及中国特色是需要、也是值得我用一生的时间去咀嚼和捍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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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它帮助我从腐烂的泥潭中脱身出来,如果没有它们,我就会溺死在里面。”可见读书的作用之大,对他而言,读书就是一剂良药,这不正好验证了我们五年级上学期学的“日积月累”刘向所说的“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的道理吗? 我支持他们的说法,但是对于我来说,读书,更是一种享受。

在你没事做的时候,可以坐在公园的凳子上或是庭院里,一边享受阳光的沐浴和风的轻抚,一边读一些优美的 散文 ,你会觉得心情舒畅,一切都很美! 书是你逆境中的大夫,当你遭受挫折,意志消沉或心情烦闷时,何不去找一些励志作品读一读呢?比如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罗兰的《名人传》,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等。学学他们是如何面对挫折的,用自己思想与他们对话,激励自己的斗志,从而使自己勇敢的面对困难,乐观的看待一切。

感到孤单的时候,为什么不去与书做朋友呢?书,是我们永远的朋友。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细细品味作者的思想感情,与自己的思想结合起来,曾经有一个人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一个人看电视的时间会和你的金钱成反比。节省时间就是创造金钱。你会在与朋友的宴会上谈论知识吗?你会在喧闹的街道上思考人生的价值吗?因此,孤独有时候的伟大的,在孤独时读书,更是一种独特的享受。

从小学开始,老师就 教育 我们,不要用华丽的外表来装扮自己,而要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们可以不富裕,但不能没有知识;我们可以不美丽,但不能不充实。因为知识上富有可以享受心灵上的满足。

读书,是一种境界,只要你走进书的大门,就会发现有无穷的乐趣和价值。 “鸟鱼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正值青春期的我们有着积极进取的心态,有着勇于拼搏的豪情。因此,我们应该把读书作为一种享受,善于读书,热爱读书。从中提高我们在这个世界生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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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活就像我的人生一样,非常简单。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起,当我仰望那些有学问的叔叔阿姨们的时候,总是由衷地敬佩。记得在初中的课堂里,当老师传授给我奇妙的科学知识、当老师用文学的魅力将我带进优美的诗境时,“考上大学”就悄悄成为我心中的愿望。高中 毕业 后,我怀着上大学的美好理想去插队了。为了实现上大学的梦想,我玩命地劳动,整整四年的磨练我终于等来了读大学的机会,后来我有了自己所热爱的教师工作,它让我读书、读书再读书。那以后我就一直在高校中过着从教师到学生,再从学生到教师的读书生活。无论教师的地位在时代发展过程中的落或起,我始终为自己有一份能够不断读书的工作而欣慰和自豪。就这样,在高校工作中,我完成了硕士、博士、博士后的读书过程。按人们的话说,我把所有的书都读完了。其实,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所能读的书更是有限。

我跟大家一样读两类书,一类是为工作而读的专业书,另一类是工作以外的“闲书”。为研究而读书是不轻松的,在某种压力下读自己不是太钟情的书,是挺烦恼的,而为兴趣而读书时,那是享受生活,最快乐的好事是读书而有收获。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我总是希望一个人静静地去读这两类书,去分享别人的智慧,当读到精彩的时候,我会独自开怀大笑,当读到感动的时候,我会泪流满面。读书让我感受到生活之灿烂,生命之精彩,个人烦恼之微不足道,心灵会在读书中升华,生命的质量也因此得到提升,我乐此不疲,因为读书,我的心一直很年轻。

读书伴随着我生命的过程,应该说,博士生涯是我最难忘的读书阶段,因为我是在不适宜的条件下与不适宜的环境中去读我的博士学位,太多的艰辛与感受深刻着我的记忆。记得那时候我可爱的女儿才刚刚三岁,而我已到了将近不惑之年,而就在那时,我知道我还可以去读我所向往的博士,因此我抛家别子,北上求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去重新做一个学生,与年轻人同住,一同到食堂排队吃饭,急剧的角色变换而形成的那种复杂的感受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当集体宿舍中,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深更半夜嘻笑而回,天未亮就霹雳啪啦上厕所时,对于从小就有睡眠上困难的我,倍感不适应和痛苦,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误入了年轻人的天堂,加上对幼女的思念,心理的不适应使我信心全无,荒凉浸透了全身,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有了要屈服的念头,——读书的欲望使我坚持了下来,后来是优异的成绩使我重新拾回了信心,在别人看不到的辛酸后面,它成了我最刻骨铭心的一段读书经历。然而,正是这一段的读书经历,把我带到了研究能力的新起点。

知识日新月异,可读的书越来越多,读书的 渠道 也越来越多。当我通过书籍、通过电脑屏幕读全世界、读爱情、读友谊、读他(她)人形形色色的心情、读人间之千奇百态时,我感到了生命的茂盛。

我的专业是被称为社会科学皇后的经济学,她是研究人们经济行为规律的一门科学,当知识将这种规律描述得惟妙惟肖时,那简直就是一种艺术,我常常感叹于学者们的感悟力,喝彩于学者们的智慧,也因此增添了我读书的快乐与兴趣。

也许是一直在高校读书原故,我总爱把事情理想化,朋友们常戏言我社会化程度很低,对于这类善意的嘲笑我总是友好地接受,人类有必要那么复杂吗?

现在我烦恼于没有时间静下心在读书,总是有那么多的会议,那么多的事务,——。我相信有不少人跟我同感。因为读书,我们得到社会的承认,得到了更多的信任和更多的责任,然而,正是这种更多的信任和责任使我们付出不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代价。我常常在想,是不是可以通过一种制度设计,减少完成责任的时间成本,让我们有更多的闲暇来读书呢?

读书让我们通晓历史,遐想未来,让我们短暂的一生更加丰富多彩,也许读书的真谛就在于,从读书中获得的知识会赋予我们更深刻的感受,而生命终将老去,感受却永远年轻!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的读书生活与我崇敬的老师是分来开的,在我的心底里,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本最好的书,我所有的读书收获,都可归功于教导我读书的老师们智慧与人格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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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这个冬

1、杨百顺

故事中的中心人物。杨百顺想上学却被父亲用假抓阄的把戏给阴了,所以有仇父情节。杨百顺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干过许多活计,开始跟他爹在家做豆腐,豆腐做了一个月,就跟老杨闹翻了,16岁离家出走,剃头、杀猪、种菜、挑水、扛活、蒸馍样样干过。

杨百顺被动而又随意地改写着人生,没有什么必须坚守的东西。杨百顺可以因现实的利益而改变信仰———本来就没有信仰。

信主后,老詹把杨百顺的名字改作杨摩西,倒插门后名字就变成了吴摩西,最后改为罗长礼,只有最后的一改,有一些怀念少年时代的梦想的因素。

从杨百顺到罗长礼的姓名变化,杨百顺并没有一个非要达到的目标,也没有一个非要坚守的礼制,一切皆由现实的利益而取舍。

2、巧玲

一个在坎坷中长大的苦难小女孩。巧玲的亲妈吴香香为了和妯娌斗气,“打巧玲给人看。”巧玲三岁生了个拉肚子的小病,爹妈不当回事。

变成大病好不容易治好啦落下个胆小的毛病,她妈“嫌弃她是个夹尾巴狗不喜欢她”。后来有了一个疼她的后爹吴摩西,却在寻找跟人私奔的吴香香的路上把她弄丢了。

巧玲一个五岁的孩子被三个人转手由河南转卖到山西,一路上巧玲对老尤百依百顺。但是无论表现得如何懂事也摆脱不了被买卖的命运,当巧玲结婚后即使敢于出走也摆脱不了成为老曹老婆第二的命运。

也正因此,巧玲才努力寻找自己命运的病根(延津、老尤),巧玲深深地思念吴摩西,想象的新延津成了她心里的家。

3、牛爱国

事业稳定,却因妻子的绯闻闹得满城风雨,不得不离乡另谋生路,身处异乡惹出麻烦又返乡避祸,妻子与人私奔后再次出走,颠来倒去总难如愿。

4、老汪

一个教书先生,讲解《论语》因得不到知音而落泪,一生都没有遇到“说得着”的人,他只能在荒野暴走以抒解心情。

老汪原以为自己不喜欢淘气的小女儿灯盏,故她掉到水缸里淹死的时候老汪也没有特别伤心,直到数日后看到灯盏留在没有吃完的月饼上那个小小的牙印,他才异常伤心,对着淹死女儿的水缸放声痛哭。

一生都没有从生活环境和生活际遇里找到知音的老汪,在他女儿死后,也就是说从血缘这种命定的亲近关系里寻找知音的路被堵死了,他才彻底灰了心,所以他只能离开,一直向西,远走他乡,而且后半辈子一直捏哭泣的小媳妇面人。

扩展资料:

《一句顶一万句》创作背景:

刘震云除了在北京写作,回河南延津比较多。来往比较多的,是他村那些人。剃头的,杀猪的,卖豆腐的,当厨子的,在戏班子里敲梆子的,出门打工在建筑工地爬架子的,在洗澡堂子当服务生的。

比这些更重要的是,有时他听舅舅表哥一席话,胜在北京读十年书。他们村叫“老庄村”,如果非有一个界,而且作者自愿加入,属“老庄界”。刘震云观察世界的角度和对人生的态度都是在老家形成的,这个“罗盘”至今还在起作用。

他在外面迷失方向的时候,自然想到用老庄村的“罗盘”来纠正,觉得这更接近生活的本质。他的书有一半是以河南、延津为背景的。《一句顶一万句》是提到故乡最多的一本,不仅有故乡的方法论还有大量的河南地名。

刘震云表示,由于所处环境、地位和各自利益的不同,由于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能够说贴心话、温暖灵魂的朋友并不多,大多数人反倒是生活在孤独中。

他过去的作品,总觉得是自己有话要说,而在《一句顶一万句》中,“书中杀猪的老曾、剃头的老裴,还有杨百顺,他们的话都比我说得好,说得有智慧、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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