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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7月21日的香港报纸,头条新闻皆是李小龙的猝亡,口径几乎一样:“当红功夫巨星,年仅32岁的李小龙,昨日深夜ll时30分,在伊莉莎白医院暴毙。李小龙昨晚在家中(注意‘在家中’三字)突然晕倒,李妻莲达急送伊莉莎白医院急救,不幸不治而亡。医院方面未能确定死因,其尸已暂安放碱房,待医官开剖验尸结果……”一早醒来,港民皆被“李小龙暴毙”、“一代巨星陨落”、“猛龙归天”的报道震惊了!李小龙的死讯很快传遍香港、台湾、东南亚以及整个世界,影迷们无不为之扼腕、悲伤。但有许多影迷们认为是为李小龙拍摄《死亡游戏》制造的宣传噱头。李小龙怎么会死呢?他坚如铁,壮如牛,跃如虎,行如龙……李小龙在银幕上的形象太英雄化了,他的暴毙,人们难以置信!然而,越来越多的信息证实,李小龙确已死了。“李小龙是怎样死的?”这一疑问,最后闹得满城风雨,新闻界深挖李小龙的死因,报纸连篇累牍报道。那时候,数百万港民都在谈论李小龙之死,或悲,或奇,或怨,或恨,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一个人的死,造成如此大的轰动,这在香港开埠以来,空前绝后。这一方面说明李小龙名气之大,另一方面却说明他死因之奇。最初一天,震惊悲伤之中的人们只有静待验尸官的死因报告。但第二天,也就是7月22日,《新星日报》赫然出现这样的大字标题:“本报独有可靠消息,李小龙死前昏迷地点,是在姓丁明星香闺内!”文称:“前晚7时左右,李小龙在丁某明星家中‘闲谈’,末几,李小龙以头痛不舒服,而在该明星睡房里休息。及至9时20分,丁某入到睡房,有意叫醒李小龙,赴邹文怀之约……丁某推李小龙,只见全无反应,赫然发现李小龙竟昏迷在床上,丁某大惊,手足无措,终于拨电话找得一位私家医生替李小龙急救,但末见效,遂将李小龙送往伊莉莎白医院……李小龙入院后,其妻莲达与邹文怀才接得消息,于是匆匆赶至,可惜他们来迟一步,李小龙告返魂无术……”毋庸置疑,丁某即是丁佩,李小龙的情人。俩人皆港埠名人,之间绯闻,已是家喻户晓,并演绎出颇多“肉弹”与“武士”的艳情故事,为港民茶余饭后谈资。《新星日报》此举,在李小龙死因的帐幕上捅了个大洞,石破天惊,全港哗然。李小龙之死疑窦百出,最大的两点:一、最初宣布李小龙噩耗的邹文怀为何隐瞒事实?二、李小龙死前,他正在跟丁佩干什么?7月24日,香港的《中国邮报》向最初发言人发难,头条大标题是:“李小龙死亡事件中,是谁在撒谎?”文中写明李小龙确确实实死于丁佩家。而邹文怀在李小龙暴毙次晨,在李小龙家门口接受记者群访时,却说李小龙是在自己家出事的。《英文星报》从救护车的来龙去脉打破一个缺口,文道:“根据我们的调查:九龙十字军总部于当日10时30分接到电话,要求派出救护车,地址是毕架山道67号三楼A二座,也就是丁佩的家中。总部立即通知马头涌消防局派出的是43号十字军(救护车)……政府发言人证实:一名32岁的男子李振藩(李小龙原名),于该日晚间11时被送入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里驻守的5106号女警,也证实了李小龙的入院时间是11时24分……”这样,李小龙在自己家中,即金巴仑道寓所中昏倒之说,不攻自破!那么,最初发言人邹文怀为什么要掩盖事实?他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毕架山道67号,成了新闻界追踪的热点,记者纷纷而至,在报上炒得热闹非凡。据称,一看更员,在7月20日下午3时亲眼所见:李小龙与邹文怀步入丁佩所居大厦内。邹文怀4时离开,李小龙却末下来,不见踪影。据称,一白衫黑裤女工,在20日傍晚,听见李小龙在丁佩寓所里大叫大闹,状若疯狂,而其间还有大力击门之声。其时,公众舆论还流传着李小龙遭仇敌暗算陷害之新闻,但证据不确凿,不足为信。众多疑点,最后集中在邹文怀与丁佩二人身上。他们成为众矢之的!邹文怀确确实实在撒谎。邹文怀是最早向外界透露李小龙的消息的。在李小龙被送进伊莉莎白医院时,莲达急切地用英语向急症室的登记员叙述:李小龙在家昏倒,症状如何。登记员不懂英语,由邹文怀充当翻译。凌晨,邹文怀向新闻媒介发布李小龙死讯前,邹文怀问莲达有什么声明要发表。莲达正处悲痛之中,由邹文怀作主,说李小龙死于家中就行。于是邹文怀向报界发表声明中称:李小龙死于家中,其妻莲达在他身旁。其后,邹文怀接受记者采访(在李宅门前),又将李小龙死亡经过复述一遍。另外,李小龙哥哥忠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是说李小龙在自己私寓出事的。“假的就是假的”,“纸包不住火”。莲达、邹文怀、李忠琛三人虽都口径一致说李小龙在自己家里出事,但具体地点、时间却不同。也难怪,当时一切都在悲痛慌乱之中,来不及将“谎言”编造得天衣无缝。有“小诸葛”之称的邹文怀,好几次李小龙“肇事”都给他封锁或掩饰得严严实实,这次却末然。他们之间的漏洞是:一说李小龙饭后在院中散步,突感不支;另一说是李小龙未吃晚饭就躺在卧室床上昏迷不醒。其中最大的疑点是,为什么李小龙晚饭前后出的事,到深夜才将已是尸体的李小龙送医院急救呢?正因为有这么多疑点,才促使记者盘根究底深入采访,最后挖出救护车的“出车记录”,证实:“急症”中的李小龙,不是从自家中运往医院,而是从其情人丁佩家!从而掀起轩然大波。邹文怀代表嘉禾公司,代表协和公司的合伙人,亦代表李小龙家属,向报界发布李小龙的死讯。舆论的矛头皆戟指邹文怀。平心而论,不论邹文怀,还是莲达与李忠琛,撒谎是出于善意的目的。试想:一个有妇之夫,却死在一个待字闺中的少女香闺,任凭长了一万张嘴,也是说不清的。再者,李小龙与丁佩早已绯闻迭出,被好事者所利用,现在终于“乐极生悲,亢奋而卒”,李小龙已经落有污点的形象算是彻底毁了!邹文怀当时被弄得十分尴尬。当时被弄得最狼狈、最惨的要算是丁佩。丁佩爱李小龙刻骨铭心,现在她亲眼所见她心爱的人弃她而去,已是悲痛欲绝。据知情人道,丁佩爱李小龙之深之痴之狂,胜于莲达。不管邹文怀、莲达是否曾为丁佩着想过,他们掩盖李小龙是在丁佩家出事的做法,对丁佩是有利的。那么,丁佩尽可去一心哀悼她心爱的人,而不必去应付种种责难。李小龙在丁佩家出事的新闻爆出,丁佩立即被卷入舆论的旋涡中。当时颇为流行的说法:李小龙死于“马上风”。不管此事虚无还是确有,李小龙死已死矣,活着的人无论如何评议他丑化他,他皆不知。中国人素有宽容死者而苛求生者的旧习。于是,一切污水统统泼于丁佩身上,似乎丁佩应该对李小龙之死负一切责任!丁佩大呼“冤枉”。丁佩也确实有些冤枉。李小龙并非每天都去丁佩构筑的“爱巢”。李小龙早死一天,晚死一天,都不会牵扯上丁佩,而正是去丁佩家的这一天死最麻烦。当时演艺圈还风传著名笑星李昆的一句谐语:“李小龙死在任何地方都不要紧,但偏偏死在那个最不适当的地方,这可真是老天爷的安排了!”丁佩痛失心上人,又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她原先视“人言可畏”于无物,这次才算真正领略其滋味了。丁佩一时方寸大乱,神经近乎失常,举止言论颇为失态。当记者向她证实,李小龙是否从她家中送往医院的,她竟答非所问,声嘶力竭疾呼:“我与李小龙是清白的:相信不久就会水落石出!”丁佩向《星报》记者否认一切,她说:“关于李小龙在我家昏迷的报道是完全不正确的!星期五晚上,当他去世的时候,我不在家中,我同我的母亲一起出去了。我最后一次看见李小龙,是几个月前,是在马路上无意中遇到的。”但是,就在丁佩说此话之前,政府新闻处已证实了李小龙的出事地点,而邹文怀此时也修正了他最初的“谎言”,说他这天与李小龙在丁佩家“讨论剧本”。丁佩矢口否认这一切,反给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人们愈是疑心丁佩心怀鬼胎,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有一次,丁佩不待记者提问,就泣泪叫喊“冤枉”。丁佩不是那种老于心计的女人。就后来公布的事实,她不该为李小龙之死负有责任。但她却是因李小龙之死,受损害最大的一位。就这点来说,丁佩是值得同情的。鉴于李小龙名气之大,而他的死疑点颇多,当局特组成死因研讯法庭。出庭作供的证人一共十位,他们依次是:李忠琛、邹文怀、丁佩,第一个替李小龙诊治的医生朱博怀、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医生曾广照、伊莉莎白医院紧急救治单位医生郑宝志、警察法医官叶志鹏、探员刘树、军装警员柏文利。证人供词摘要如下,并略加分析:李小龙哥哥李忠琛说,他不知道他弟弟有吸大麻的习惯,他上月见到李小龙时,他的神态正常。邹文怀说,他在李小龙暴毙前,几乎每天都和李小龙会面,并末发觉他的神态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并且,未听说他有过家庭纠纷。邹文怀的供词,排斥了李小龙自杀的可能性。丁佩在作供时,着重回答莲达律师罗德丞关于“7月20日,李小龙在丁佩家所发生一切”的提问,另据邹文怀的证词,以及记者从其他渠道了解的材料,可将李小龙在这一天的活动及死后的情形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7月20日下午l时许,莲达因要外出购物而与李小龙吻别,李小龙说:他与邹文怀有一个约会,他们要一起讨论《死亡游戏》,也许不能回家吃晚饭了。李小龙所说基本是事实,只是未向妻子提到丁佩。约2时,邹文怀来到李小龙家,二人谈了一会《死亡游戏》的剧本大纲。然后一道离开,约4点钟,来到丁佩家。他们是与丁佩预约好的,丁佩在《死亡游戏》中担任一个角色,同时还约定晚上去一酒家,同一名澳洲演员佐治拉辛比见面,商议他在片中担任哪个角色。三人就《死亡游戏》谈了约两个多钟头,7时左右,李小龙说他“不舒服”,“有点头痛”。丁佩就让李小龙服了一片丁佩常服的止痛药,并让李小龙去她卧房休息。李小龙跟邹文怀说他会去凯悦酒楼见邹文怀,就进丁佩卧房的床上睡下。约8时,邹文怀去接佐治拉辛比。半小时后,丁佩进卧房看李小龙,李小龙已睡沉,她不忍叫醒他,就打电话给邹文怀,说:“李小龙睡得很熟。”9时,李小龙仍末醒,她又打了一次电话给邹文怀。9时45分,邹文怀来到丁佩家。李小龙还未醒。邹文怀就试着叫醒李小龙,李小龙没反应。邹文怀就去推他,还掴他的脸,但还是“不得其法”。邹文怀无法弄醒李小龙,丁佩就打电话把她的私人医生朱博怀叫来。约10点过一点点,朱博怀赶到丁佩家。朱博怀在法庭上说:他10点左右赶到丁佩家检验李小龙时,李小龙已经昏迷。无法叫醒他。这时,李小龙已没有了心跳、脉搏和呼吸,瞳孔虽末完全开启,却已没有了“有生命征象”。实际上,李小龙这时已经死亡。朱博怀说:李小龙神态安祥,看来没有被骚扰过……我至少用了10分钟尝试使他恢复知觉,但无效,我建议立即转送伊莉莎白医院。朱博怀还谈到他开给丁佩常服的止痛药(EQUAGESIC),这种药比阿司匹灵还强烈,普通人服一片并无害处(李小龙也是服一片),但对有敏感反应的人来说却是有害的。高级救护员彭德生作供时说,他同救护车是当晚10时37分到达丁佩寓所的,检验时,发觉李小龙已没有了呼吸和脉搏。他曾为李小龙做了人工呼吸和给氧急救,均无效。在送医院途中,仍做急救工作,仍无效。伊莉莎白医院急症室的曾广照医生说,当晚11时,他检验了李小龙,发觉他无心跳,无呼吸,瞳孔扩大,对光不产生反应,理论上说,那是已经死亡了的征象。紧急救治单位的郑宝志医生说:当晚11时他检验李小龙时,李小龙已经没有了脉搏和呼吸,因此认为李小龙已死亡,但仍用肾上腺素替他做了一次“心脏内注射急救”,注射后无反应。当晚11时半,一位米高·麦医生才正式签署了李小龙的死亡证明书。警察法医官叶志鹏作证,说在检验李小龙尸体时,他发觉李的左脚趾处有一处切开过输血痕迹,左胸处有一个针孔(是做心脏内注射急救时留下的针孔),身躯外表并无新的伤痕,嘴唇和指甲呈青色。叶志鹏又说,他在检查丁佩寓所时,并未发现打斗和发生纠缠所遗留下的痕迹,也没有发现任何有毒的物品。李小龙的尸体上并未有任何受到过暴力的迹象。因此他认定李小龙是“没有遭受谋杀而致死的证据”。叶志鹏医生事后同另几位医生交谈过,另几位医生的意见都认为“李小龙可能是死于自然的病因”。因为李小龙生前,曾有过突然昏迷的病史。叶志鹏医生因此认为李小龙的“大脑血管可能不正常”,而死因便是由此而造成的。而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初裁定是“死因不明”。李小龙的验尸工作,是在他死后36小时后开始的。其后,法庭进行调查取证。李小龙的尸体被剖验后,他的胃残存物、血、肝、肾、小肠和结肠的样本马上被送到化验室,由港府法医部的林医生检验。而另外的样本,送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化验室。第一批验尸报告出来,李小龙已下葬。验尸报告最引人注目的,是李小龙体内发现大麻,但份量极微。林医生在法庭作证时说,大麻不致于致人于死。负责剖验尸体的伊莉莎白医院病理学家黎史特医生在法庭供称:李小龙之死不可能由大麻中毒引致,比较有可能是他对镇痛药中的某些成份极敏感。他说:李小龙头部没有发现伤痕,但脑部有中度肿胀。但他又说:完全没看脑出血的可能,因为脑血管并无梗塞之处。黎史特医生说,李小龙的其他器官均正常。至于他的脑肿,可能在暴卒前半分钟发生,也可能在半天前发生,就李小龙的情形而言,他的脑肿来得非常之快。但脑肿并非一定致人于死亡。此案还邀请了伦敦大学法医学教授迪雅来研究,他的意见是:死因是急性脑水肿,原因是对镇痛药(EQUACESIC)中的某些成份的过敏反应。但这只是推测,并非结论。李小龙死因的检验及论证经历了两个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终审裁定。董梓光法官引导陪审员判案,解释判案之7种可能性时指出:一、谋杀:即恶意及不合法杀人。对此案来说,可无须考虑此点,因无证据证明李小龙受谋杀。二、误杀:意思是不合法杀人而无恶意。此点亦无须考虑。三、合法杀人:此案亦无须考虑此一种可能性。四、自杀:根据证供,李小龙在死前,精神无受困扰现象,同时,亦无厌世情绪,故无须考虑死者是出于自杀。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医院验尸官黎史特医生在剖验死者之尸体时,试图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没有找到,英国伦敦大学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医生的意见,故对此案来说,自然死亡亦难成立。六、意外死亡或死于非命: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于非命比意外死亡更不幸,此种可能性,对本案来说,最为可能。七、死因不明:即所有证供都无法指出死者之死因,而陪审员未能从上述六种可能性中选一种作为本案的判决,最后的选择就是死因不明。董榨光法官复述案情及引导陪审员如何判案后,于上午11时退庭。11时10分,陪审团即把一致的裁定回报法官。法庭对李小龙死因的最后裁定是:“死于非命”。这就是人们翘首以盼李小龙确切死因的最后结果——不痛不痒,模棱两可。香港响起一片失望扫兴之声。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陈子忠当场就表示不满,他说:此一裁定,过于含糊,仍旧无法确定李小龙的死因。李小龙的死因最终是不明不白,但从当局如此兴师动众、港民如此关注、耗时如此之长这几点来说,九泉之下的李小龙似乎该知足了。回答者: 2007430128 - 秀才 二级 6-8 15:22查看用户评论(3)>>评价已经被关闭 目前有 3 个人评价好66% (2) 不好33% (1)相关内容• 李小龙怎么死的• 李小龙怎么死的呀• 李小龙怎样死的• 如果李小龙没有死,他的功夫会到达什么样的颠峰?• 李小龙怎么死的?被人陷害吗?更多相关问题>>查看同主题问题:李小龙其他回答 共 5 条被美国人的道具枪,结果是真枪 开枪打死的。。。。。至于死因 说好听点就是道具师的失误
很多时候会想起
昨日,一河南商丘22岁男子身体突然起火并严重烧伤其同居女友,目前2人在医院观察,男子口不能言。据悉,2人均是当地一所学校的学生,女子今年18,在外面租房住已经有一段时间。女子告诉医生,13日下午,她和男友上完课后回到出租屋,觉得没啥事就炒起饭来。正在高兴时,她突然觉得下体越来越热,而男友也是面部表情复杂,说不出话来。拔出来一看,只见男友生殖器通体发红热的无法靠近,不一会儿便变成一根焦炭了。于是立即打急救电话。到医院后,医生证实,男子确实是因鲸自然起火基本报废,女子下体已被灼伤。女子透露,2人迷恋炒饭,且男友喜欢喝高度白酒。医生则表示目前起火原因不明,但可能是一起人体自燃现象,也许与男子常喝酒有关。在世界上,人体自燃现象�%
漳南一邺
人体自燃之谜人体自燃是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这种现象有丰富的历史记载。有些受害人只是轻微灼伤,另一些则化为灰烬。最奇怪的是,受害人所坐的椅子、所睡的床,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时竟然没有烧毁。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 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场。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现代科学界和医学界都否定人体自燃的说法。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事件之一,是巴托林于1673年所记录的,巴黎一个贫苦妇人神秘地被火烧死。那妇人嗜饮烈酒,酒瘾之深,达到三年不吃任何食物的程度。有一天晚上,她上床睡觉后,夜里即自燃而死。次日早上,只有她的头产和手指头遗留下来,身体其余部分均烧成灰烬。报道此事 人是法国人雷尔,他终于800年发表第一篇关于人体自燃的论文。 关于人体离奇自燃的一项异常生动详细的报道,是由一位名叫李加特的人提供的。李加特是法国莱姆斯区一名实习医生,事发时住在当地一家小旅馆里。旅馆东主米勒有一个絮聒不休的太太,每天都喝得酩酊大醉。1725年2月19日晚上,由于很多人前来参加次日的盛大交易会,旅馆全部客满。米勒和妻子很早便上床休息。米勒太太不能入睡,独自下楼去。她平时常到厨房点燃的火炉前喝到烂醉。这时米勒已进入梦乡,但到凌晨两点钟左右,突然惊醒。他嗅到烟熏的气味,连忙跑到楼下,沿途拍门把客人叫醒。张皇失措的住客走到大厨房时,看到着火焚烧的并非厨房,而是米勒太太。她躺在火炉附近。全身几乎烧光,只余下部分头颅、四肢未段和几根脊骨。除了尸体下面的地板和她所坐的椅子略有烧痕外,厨房里其余物品丝毫未损。 这时一名警官和两名宪兵恰好在附近巡逻,听见旅馆中人声鼎沸,于是入内探询。他们看见米勒太太冒烟的尸体后,立即把米勒逮捕,怀疑他是凶手。镇上的人早已知道米勒太太不但是个酒鬼,而且是个泼妇,因此怀疑备受困成的米勒蓄意把妻子杀死,以便和旅馆一名女仆人双宿双飞。控方指米勒在妻子喝醉后把酒瓶里余下的烈酒倒在她身上,然后放火烧她,事后设法布局,使人相信这是一宗意外。 话说那位青年医生李加特在事发时也跑到楼下,亲眼看到米勒太太烧焦的尸体。他在审讯过程中为米勒作证,说受害人的身体全部烧光,却留下头颅和四肢末段,而附近物件也丝毫没有波及,这显然并非人为因素造成。法庭上的辩论非常激烈,控方坚称米勒是杀人凶和。米勒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然而李加特仍不断陈辞,指出这件事绝不可能是普通的纵火杀人案,而是“上帝的惩罚”。结果,法庭撤销判决,宣布米勒无罪释放。然而,可怜的米勒也就此断送了一生。他经过那次打击后,精神极度颓丧,从此在医院中度过余生。 意大利教士贝多利祈祷时,身体突然着火焚烧。他是遭遇身体自燃后尚能生存数天的少数受害人之一。报道这件事的是曾替他治疗的巴塔利亚医生,见于1776年10月佛罗伦萨一份学报。 事发期间,贝多利正在全国各地旅行,有天晚上抵达姊夫家里,由姊夫带领到暂时歇宿的房间。由于他穿的衬衫是用马毛做的,把肩膀刮得很不舒服,他一进房就要了一条手由,把社祖和肓膀隔开。接着,他独自留在房中祈祷。 过了几分钟,房中传出教士 痛苦呼叫声,全屋人立刻冲进他的房间。他们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给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早上,贝多利接受巴塔利亚医生检查。他发现伤者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从肩膀直至大腿,皮肤也受到同样损伤。烧得最严重的部分是右手,已开始腐烂。巴塔利亚医生虽然立即进行治疗,但伤者的情况不断恶化,老是说口渴想喝水,而且全身抽搐得令人吃惊。据说,他坐过的那张椅子满布“腐烂和使人恶心的物质”。贝多利一直发热,陷于谵安状态,又不断呕吐,第四天在昏迷中死亡。 巴塔利亚医生无法在贝多利身上找出染病迹象。最可怖的是,在死亡之前,他的身体已发出腐肉般的恶臭。巴塔利亚医生还说,看见有虫子从贝多利身上爬到床上,他的指甲也脱落了。 巴塔利亚记得贝多利最初给判定以他那里时,右手好象给人用棍椿打过似的,衬衫上还有“摇曳的火焰”,很快便把衬衫烧成灰烬,补贴口却完整无缺。而且奇怪得很,放在衬衫与肩膊之间的手由竟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虽然他的头发一根也没有烧焦,帽子却完全焚毁。房间里并没有起火的迹象。可是本来盛满油的一盏油灯已完全枯竭,灯芯也烧成了灰烬。 奥弗顿医生在《田纳西州医学会学报》发表一篇文章,记述该州那士维尔大学数学教授汉密尔顿因“局部自燃”受伤的情形。1835年1月5日,汉密尔顿教授从大学返家,那天天气很冷,温度表录得的气温只有华氏8度。 突然间,他觉得左腿灼热疼痛,就像给黄蜂叮了一口似的。他朝下一看,腿上竟有一团几寸高的火焰,直径如一个银币大小,顶部则呈扁平形状。他立即用手拍打,但无法把火焰拍熄。幸而汉密尔顿教授保持冷静,想起如果火焰没有氧供应就会自动熄灭,于是两手拱成杯状盖在燃烧之处,火果然熄了。 可是,他仍然感到剧痛,进屋之后,便立即脱下长裤和内裤,检查伤口。他看见伤口约宽1寸,长3寸,干爽,呈表黑色,在左腿下方斜斜伸展。他又检查了内裤,发现正对伤口之处已经烧穿,但洞口周围丝毫没有烧焦的痕迹。最奇怪的是,长裤竟然完好无损,只 面靠近内裤烧穿的地方有许多暗黄色的绒毛,用小刀便可以刮去。 伤口虽然有些地方与普通伤口不同,但为汉密尔顿诊断的医生经过检查后,仍然当作普通烧伤一样医治。伤口很深,过了整整32天才愈合。治愈之后,伤口周围的肌肉依然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不断隐隐作痛,而且疤痕呈现一种很不寻常的青黑色。 英国南安普敦附近一条乡村发生的一场怪火,夺去了基利夫妇的性命。1905年2月26日早上,邻居听见基利家中传出尖叫声,进去时即发现屋内已经着火。 基利先生躺在地上,已经完全化为灰烬。基利太太则坐在安乐椅上,“虽已烧成黑炭”但仍可辨认”。警方发现屋内有张桌子翻倒,油灯也掉在地上,但他们不明白一盏油灯怎能造成这场灾害。最奇怪的是,基利太太所坐的安乐椅竟然没有烧坏。 1907年,印度狄纳波附近曼那村的两名巡警发现一具烧焦的妇人尸体。他们把这具衣服无损但仍然在冒烟的尸体送到地方法官那里。据巡警说,发现尸体时房间里并无失火迹象。 英国布莱斯附近的怀特利湾有一对姓迪尤尔的姐妹,是退休学校教员。姐姐名叫玛格丽特,妹妹名叫威廉明娜。1908年3月22日晚上,玛格丽特跑到邻居家中,慌张地诉说妹妹已经烧死。邻居进入她家里查看威廉明娜烧焦的尸体躺在床上。床和被褥并无火烧的痕迹,屋内各处也没有失火迹象。 在死因侦讯中,玛格丽特一再誓言发现妹妹尸体躺在床上的情形,正如邻居所见一样。但验尸官认为睡床安然无损,而躺在其上的人竟烧成灰烬,简直茺谬绝论。他斥责玛格丽特撒谎,声言要起诉她,并在死因侦讯间暂时押候。 邻居和舆论都不相信玛格丽特的供辞,玛格丽特备受压力,在重新开庭侦讯进承认作伪证。她说自己实际上是在家里楼下看见威廉明娜身体着火,但仍然生存:她马火扑熄后,便扶妹妹上楼,安置在床上,但不久妹妹便死去了。 虽然楼下也没有起火迹象,可是验尸官认为这个说法比玛格丽特原来的口供合理一些。 验尸官宣布裁定威廉明娜的死因是“意外烧死”。不过,他事后说,这宗安件是他历来侦查的最奇特案件之一。 1953年3月1日,南加罗业纳州缘镇的伍德先生被人发现在他紧闭门窗的汽车前座上烧成黑炭。当时他的汽车停在291 号公路旁边,油箱里还有半箱汽油。除了挡风玻璃因受热而起泡及向内凹陷外,全车并无损坏。 78岁残废老人杨锡金住在檀香山冒纳基亚街1130号,1956年12月,邻居发现他遭蓝色火焰包围。15分钟后,消防员到来时,他的躯体和椅子已烧成灰烬。可是,搁在对面轮椅上的双脚完整无损,连周围的家具和窗帘也没有损坏。 人体自燃的遇难者很少是儿童,伊利诺州洛克福镇的普鲁伊特却是一个例外。这名四个月大的婴孩于1959年春因严重烧伤致死,可是他的衣服并没有烧焦的痕迹,床上的被褥也没有损坏。 1950年十月的一个晚上,年方19岁的安德鲁斯小姐和男朋友克里福德在伦敦一家夜总会跳舞。突然,她胸前和背部起火,瞬即烧及头发。克里福德和其他客人均设法把火扑灭,但始终无法救回她的性命。克里福德在法庭上作证说: 舞池中没有人吸烟。桌子上没有蜡烛,我也未看见她的衣服给任何东西烧着。我知道说来令人难以置信,但事实上我觉得火焰是从她的身体内发出来的。 其他证人也同意他所说的话。结果,法庭裁定安德鲁斯小姐是“死于原因不明的一场火.”密西根州旁提亚克市的30岁汽车工人彼得森,由于健康欠佳,,和个月来一直心情沮丧。1959年12月13日下午7时45分,有人发现他死在自己的汽车里,看来是自杀。当时驾驶座侧边的座位仍在冒烟,排气管已经扭曲,伸进关闭了六窗的车厢里。医生检验过他的尸体后,宣布他是中一氧化碳毒致死,这与自杀的推测正好吻合。可是,他们无法解释彼得森的背部、大腿和手臂为什么会三度烧伤,以及他的鼻子、喉咙和肺部为什么会灼伤。最奇怪的是,他的衣服甚至内衣裤丝毫没有损坏,烧焦的皮肉还竖起没有烧毁的体毛。调查人员起初认为汽车的排烟可能带有热力,后来又怀疑有谋杀成分,但都不能解释彼得森死时的情况。 在一宗人体自燃事件中,受害者不止一人,而有六个。以下是1976年12月27日《奈及利亚先驱报》有关该次事件的报道:拉歌斯市一户七口之家,有六个成员烧死的事件……目前已成为最难解答的谜团。 据昨日的现场调查显示,该木房子中一切物件完好无损,甚至两张棉祷也仍然整齐地铺在两张铁架床上……这场烧死六个人的大火对整个房间似乎无损……但从死者补充焚的严重情况看来,房中物件,包括木墙和屋顶的铁皮,本应荡然无存。 虽然较早时传说,有人乘那家人睡熟时,从窗口泼进汽油,然后点火焚烧,但昨日的调查已证明此一说法不确。 人体自燃的现象,并不为20世纪科学界所承认,既未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编订的“国际疾病分类法”中,也不是美国或国立医学图书馆生物这与医学图书索引的一个条目。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不过,并非历代的人都拒这种怀疑态度。17和18世纪时,人体自燃现象,特别是发生于酒徒身上的事例,一般视作上帝的惩罚。到了19世纪,由于生物学与化学的进步,研究人员得以从非宗教的角度找寻这些难明火灾的成因。他们提出了更多可能性,包括以下列举的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 肠内的气体容易燃烧。 *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 * 干草堆及肥料堆产生的热力,足以引起自燃。 * 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元素之一的磷。 * 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 * 某些昆虫和鱼类发光表示可能有内火. * 人体内所含的大量脂肪是极佳的燃料。 * 静电产生火花,在某种情况下可能引起人体着火。 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上述各种假设都不是人体自燃的真正成因。1815上时,一位德国化学家已经指出,喝了大量白兰地酒的人即使接近火也不会着火。其后在19世纪末期,几位医生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1905年4月22日,《美国医学》杂志对相信人体自燃的人予以迎头痛击,指出“在全部发表过的人体自燃事件中,几乎半数来自法国这个神经过敏的国家”。 为了验证酒精可使人体变成高度易燃的说法,科学家先把老鼠放在酒精中浸一年,然后点火焚烧。结果,老鼠的外皮腾直烈火,皮下外层肌肉也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则依然无损。后来他们又用在酒精中浸了更长时间的博物馆标本作试验,结果也是一样。 消化系统产生的易燃气体的确可能在人体聚积,造成危险,英国有位牧师便受到警告,不可吹熄圣坛的蜡烛,以免呼出的气体着火。 静电也可能是一个原因。据美国防火协会的防火手册说,人体聚积的静电负荷达数千伏电力可通过头发放出,一般不会造成伤害,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在制造易燃物品的工厂或使用气体麻醉剂的医院手术室中,这种人就可能引起爆炸,但从没有人烧成灰烬而设备无损的先例。 此外,还有人提出其他的自然因素,其中包括流星、闪电、体内原子爆炸、激光束、微波辐射、商频音响、地磁通量等等,但这些因素如何发挥作用,则未有解释。总之,人体自燃现象直至目前为止仍然是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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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于女星丁佩家中猝死,医院公布的资料称其死于“脑水肿”。追悼会当日,香港几万人为其送行,所有香港明星均到场吊唁。葬礼结束后,其遗体被运往美国后又举行的葬礼仪式,后下葬于被全世界武术爱好者视为圣地的美国西雅图公墓园。
李小龙,1940年出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华人武打电影演员。1950年,李小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1954年,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1966年,拍摄了电视剧《青蜂侠》;1971年,拍摄了《唐山大兄》;1972年,出演《精武门》大获成功;1973年7月20日在香港逝世,享年33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李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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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于女星丁佩家中猝死,医院公布的资料称其死于“脑水肿”。
李小龙,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主角。
他在香港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小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李小龙在香港逝世,年仅32岁。
截拳道
1967年,李小龙在美国创立了跨越门派限制的、世界性的现代中国功夫“科学的街头格斗技”——截拳道(Jeet Kune Do),时年27岁。
李小龙截拳道海报截拳道是李小龙所创立的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截拳道”意思就是阻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截拳道倡导搏击的高度自由和本能性,抛弃传统形式,忠实地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是截拳道的纲领和要义。它将东西方哲学理念运用于武术,是一种搏击指导和方法论。李小龙有一套自己的格斗体系,人们称之为“李小龙截拳道”或者“原始截拳道”,它是截拳道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截拳道是发展的是无限的,截拳道透过锻炼人类天生的身体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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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自燃在中古世纪一直被视为上帝的惩罚或巫术,遇害者与一般火灾中的死者有颇大的分别,普通火灾中的死者即使在猛烈的大火中,只会是外层皮肤烧焦,自燃的死者却只剩下四肢未端,其余都烧成灰烬,包括骨骼及内脏,估计温度需要高达千度,高温并需维持一段长时间。尸旁的家具和墙纸只有轻微损毁,明显与一般火警不同,专家估计火舌只有半米至一米高。 更奇怪的是,这样大火邻居却通常不会发现,死者更不会发出求救在多数的个案中,死者多是独居老人、肥胖及酗酒,另外,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通常会被一层湿润的油烟覆盖,残留难闻气味。到底(自我燃烧)是魔鬼的罪证,还是上帝的惩罚呢?普通火灾如何严重尸体都只会表面烧焦,而非化成灰烬如有兴趣知道一些个案的详细资料或者更多的有关图片及自燃原因…… 自燃案例 人体自燃的事例最早记载於十七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二十世纪,事例多达二百余宗,以下是其中数宗详细事例: 1、最早期的完整记录在中最早期有充分证据的人体自燃个案,是法国人雷尔於一八三零年第一篇有关人体自燃的论文,记录了一六七三年巴黎一名嗜饮烈酒的贫妇,一天晚上,睡觉后神秘地自燃死,被发现时只遗下头部和手指,其馀部份则烧成灰烬。 2、少数生还者在中1966年(宾夕凡尼亚州)Dr. John Bentley一七七六年十月罗棱萨学报,一个名叫巴塔利亚的医生,记载了他曾为一个少数自燃案例的生还者治疗的记录:一天,意大利教士贝多利在姊夫家中祈祷时,突然着火焚烧。目击者说贝多利独自在房中祈祷,过了几分钟,突然传出教士痛苦的呼叫声,家人察看时,看见贝多利躺在地上,全身被一团小火焰包围,但上前察看时,火焰便逐渐消退,最后熄灭了。次日,他被送到巴塔利亚医生处检查,医生发现他右臂的皮肤几乎完全脱离肌肉,吊在骨头上,肩膀至大腿,皮肤同样损伤,最严重的右手,更开始腐烂。在四天的治疗里,贝多利一直发烧,全身抽猝,不断呕吐,陷於谵妄状态,最后在昏迷中死去。最可怖的是贝多利在死亡前已发出腐肉似的恶臭,而且有虫从他身上爬出来,他的指甲也脱落了。奇怪的是,他的衬衫虽然烧成灰烬,袖囗却完整无缺,衬衫和肩膀间的手拍亦未烧着,裤子也完好无损,帽子完全焚毁,头发却一根也没有烧焦。3、第一次科学调查在中1951年(佛罗里达州)M.H.Reeser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德堡(St.Petersburg, Florida),一九五一年七月二日房东卡本特太太(Mrs. Pansy M. Carpenter)转交一封电报给她的寡妇租客里泽太太(Mrs. Mary Hardy Reeser),然而房门的把手把她烫着在两名油漆工人的协助下,他们把房门打开,发现房内布满浓烟,一股热力正不断涌出,后来,消防员到达检查,发现地板上有一处直径四尺长的烧焦痕迹,而原有一百七十五磅的里泽太太,只剩下不到十磅的残骸,包括一个烧焦了的肝脏、一只仍然穿着鞋的脚、一个缩小的头颅和一堆灰烬,四尺以上的天花和墙壁都铺满了一层气味难闻的油烟,四尺以下的则没有,除了里泽太太所坐的椅子及旁边的茶几外,其馀家具并无损毁,一份在不足一尺外的报纸更安然无恙。这个案是一个重要案例,因为它是首宗以科学方法去研究自我燃烧的案件,包括FBI、病理学家、研究种火的专家及当地消防部门亦介入调查,在往后的调查,他们否定了漏电、涉及化学剂、闪电、自杀及谋杀等可能,最终当局亦承认调查失败。然而值得留意的是里泽太太的儿子里泽博士、媳妇和卡本特太太证实最后一次见死者时,她曾服食两片安眠药及抽烟。1964年(伦敦)工作人员正在清理尸体 2008年2月26日,一河南商丘22岁男子身体突然起火并严重烧伤其同居女友,目前2人在医院观察,男子口不能言。 据悉,2人均是当地一所学校的学生,女子今年18,在外面租房住已经有一段时间。女子告诉医生,13日下午,她和男友上完课后回到出租屋,觉得没啥事就开始做爱。正在高兴时,她突然觉得下体越来越热,而男友也是面部表情复杂,说不出话来。拔出来一看,只见男友生殖器通体发红热的无法靠近,不一会儿便变成一根焦炭了。于是立即打急救电话。到医院后,医生证实,男子确实是阴茎自然起火基本报废,女子下体已被灼伤。女子透露,2人迷恋做爱,且男友喜欢喝高度白酒。医生则表示目前起火原因不明,但可能是一起人体自燃现象,也许与男子常喝酒有关。自燃解释 事实上,人并不会无故着火的。所以在过去,科学家提出过多种引发自我燃烧的可能牲,包括以下一种或多种的结合: 1、肠内气体容易燃烧。 2、某些完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於空气中会自动着火,如人体完素之一的phosphorus。 3、闪电引发自燃。 4、某些不活跃的化学品与其他物品混合会引起爆炸。 5、静电产生的火花,在某些情况下可引发自我燃烧。然而,事实证明上述假设仍有很多漏洞,即使喝了大量白兰地的胖子接近火源也不会着火;医生亦质疑水份含量如此多而脂肪少的人为可无故起火;另外实验亦证明,即使把一只浸在酒精中一年的老鼠点着,外皮虽然会腾起烈火,肌肉烧焦,但内部组织及器官却依然不会严重焚毁。此外,专家亦质疑在酒精浓度足够引至自燃前醉酒者早会死於酒精中毒。 至现时,(灯芯效应)(wick-effect)是一个最有力、有证据及实验支持的解释:在大多数案例中,科学家均发现有不同的体外火种来源,包括腊烛、油灯、火炉、烟头等,绝非无故起火,衣服则成为助燃物,火种因意外烧着助燃物,高温把人体内的脂肪及骨骼中的黄骨髓溶化,脂肪慢慢渗入燃着了的衣服,提供新的燃料,给果不断燃烧,肌肉、内脏及骨骼在长时间燃烧下最终烧成灰烬。 不久前,英国广播公司(BBC)的一个节目中拍摄了一次有关(灯芯效应)的实验,科学家用一只死去不久的猪来进行(因为猪的脂肪比例与人类相若),以毛毯包裹,然后以少量电油把毛毯烧着,结果他们相当成功地模仿到人身自我燃烧中的特征。在接近六小时的燃烧过程中,温度维持在七百至八百度,火舌约一米高,这正好解释为何残骸附近的家具并没有焚毁,却溶化旁边的塑胶用品。另外,浓烟亦将四周的墙壁熏黑,在多宗记录中的黄色液体估计是未燃着而溶化了的脂肪(因缺乏助燃物),科学家相信自燃个案中的死者通常四肢会完好无缺是因为四肢脂肪较少,所以没有烧成灰烬。这理论亦正好解释为何过往有八成死者为女性,相信是因女性皮下脂肪有较多(更多百分比的案例是发生在肥人身上),一切与自燃案件中的特徵相似。另外,不少案件牵涉到老人和好酒的人是因他们晕倒或醉酒,所以无法发出求救、呼叫。然而,亦有少数案例发生於饮食有度、瘦削和年青人身上,则未有解释。
美味一起等
王国维之死,是一个世纪的谜语,但总觉得他是为“忧心”而死。他找到叔本华做他的精神引领,而从叔本华那里领会到的悲观主义恰好促成骤然赴死的决心。“人生问题,往复胸臆”,度量王国维的一生,寻觅于哲理,探求于史学,往复于“人生”。他在探索史学上做出现代少有人与之比肩的大贡献,问题在于,他的死是不是说明他往复于“人生”的途中,寻寻觅觅,终而冻馁于野,无得归所? 其实,王国维也不仅是为“忧心”而死,他的遗言就是明证:“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反顾”。他死的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世变”。如梁启超所说,“他平日对于时局的悲观,本极深刻。最近的刺激,则由两湖学者叶德辉、王葆心之被枪毙”。他也是为“文化”而死。凡是一种旧文化消逝,总有为此旧文化徇死的人。王国维属于这样的“前朝忠臣”。陈寅恪等人为王国维的骤逝,也由衷发出自己的感慨。如此复见王国维之死也并非忧一己之心。王国维死时也是很从容的,据颐和园园丁云,“先生约上午十点钟左右进园”,“初在石舫前兀座,久之,复步入鱼藻轩中,吸纸烟”。一个对自己的精神意义世界寻觅无着的人,会如此安详地从容他界吗? 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一为“殉清”说。王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 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 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二为“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三为“惊惧”说。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又王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 四为“谏阻”说。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 五为“文化殉节”说。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陈寅恪的诠释在同类者中立即得到共鸣,并在文化界产生重要影响。但陈之观点,与其说是对王国维之死的解释,不如说是他以自己的一种心态来观照王国维的精神。 最后一种观点是“诸因素”。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 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回答者:天之翔云 - 秀才 二级 11-5 18:17 -------------------------------------------------------------------------------- 您觉得最佳答案好不好? 目前有 0 个人评价 50% (0) 50% (0) 其他回答 共 2 条 1927年6月2日上午,王国维在颐和园投湖自尽。他衣袋中有一封给家人的遗书,写道:“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殓, 即行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致饿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遗书是前一天写下的。前一天清华研究所已放暑假,师生于工字厅开惜别会,王国维亦参加,与人作别如平时,因此他是从容赴死的。 其老友陈寅恪先生对其自沉有殊解:“世之人大抵能称道其学,独于其平生之志事颇多不能解,因而有是非之论。寅恪以为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往往憔悴忧伤继之以死,其所伤之事、所死之故,不止局于一间一地域而已,盖别有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存焉。而此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必非其同时间地域之众人所能共喻。” 王国维为一代治学巨匠,其所遗《人间词话》被奉为文学批评之圭臬。 王国维为何自杀 1927年6月2日上午,中国20世纪杰出的学术大师王国维,正值其学术生涯巅峰之际,却在北京颐和园昆明湖自沉弃世。消息甫传,顿使海内外学界同深哀悼。人们在痛惜他“中道而废”之时,更竞相揣度其不明不白自沉的原因。70余年来,猜测、推论,诸见纷陈而时有新见,又因各执一隅而难以定论,遂成20世纪中国文化界一大“公案”。 王国维自沉年代,正值中国社会处于激荡变革之际。1924年,冯玉祥兵临北京,逊帝溥仪被逐出宫。1926年,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开始后,北洋系统的冯玉祥、阎锡山先后易帜。北洋政府分崩离析,京畿之地草木皆兵。此时,王国维任教的清华校园也失去往日宁静。 据当年的当事人回忆,其时王国维虽然日常言行无异常时,但言及时局,辄神色黯然,有“避乱移居之思”。而当时,他生活与精神上的依托者罗振玉已携眷东渡,梁启超养疴津门。生性孤僻的王国维与他人少有交往,唯与清华研究院主任吴宓过从颇密。6月2日早晨,王国维忽然找到吴宓,说有事将外出,需借用5元钱。接钱后就出校门雇人力车急行而去。到了下午,家人找到吴宓处,说他没留片言出门至今未回。吴宓便着人四处寻觅,后从车夫处得知一长者去了颐和园,众人便到颐和园,也是遍寻不得。后来又从管理员处得知,有一长者曾在排云殿鱼藻轩字走廊徘徊多时。大家又寻踪找去,只见一地烟蒂,却不见人影。忽见稍远一点地方水中似有人影,有人就下水探寻,果然触到一人体,头没于湖底泥中,而后背衣衫还未完全浸透——正是已死多时的王国维。 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一为“殉清”说。王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二为“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它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三为“惊惧”说。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又王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 四为“谏阻”说。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 五为“文化殉节”说。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陈寅恪的诠释在同类者中立即得到共鸣,并在文化界产生重要影响。但陈之观点,与其说是对王国维之死的解释,不如说是他以自己的一种心态来观照王国维的精神。 最后一种观点是“诸因素”。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郭汾阳(光明日报1999.3.15.) 王国维(1877—1927),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是我国近代享有国际盛誉的著名学者。1903年起,任通州、苏州等地师范学堂教习,讲授哲学、心理学、逻辑学,著有《静安文集》。 1907年起,任学部图书局编辑,从事中国戏曲史和词曲的研究,著有《曲录》、《宋元戏曲考》、《人间词话》等,重视小说戏曲在文学上的地位,开创了研究戏曲史的风气,对当时文艺界颇有影响,辛亥革命后以清室遗老自居。至老,王国维也没有剪掉作为时代象征的辫子。 1913年起转治经史之学,专攻古文字学、古器物学、古史地学,先后致力于历代古器物、甲骨金文、齐鲁封泥、汉魏碑刻、汉晋简牍、敦煌唐写经、西北地理、殷周秦汉古史和蒙古史等等的考释研究,还做了很多古籍的校勘注疏工作。他治史严谨,考证精湛,信而有征,不囿成见,主张以地下史料参订文献史料,多能发前人所未发,对史学界有开一代学风的影响。 1923年春,当时溥仪小朝廷要选海内硕学之士,王国维经升允推荐,到北京充任逊帝溥仪的南书房行走(五品)。 次年冬天,冯玉祥“逼宫”事件发生,王国维结束了“南书房行走”的工作。胡适、顾颉刚等人邀约他出任新成立的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王国维推而不就,仅任教授;以其精深的学识、笃实的学风、科学的治学方法和朴素的生活影响了清华学人,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文字学、历史学、考古学方面的专家学者。时与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并称清华四大导师“教授的教授”。 1927年在北京颐和园投水自尽,给中国知识界留下了深深的颤栗和遗憾,也给后人留下了难解之谜。 当时的一些清朝遗老把王国维比作屈原怀忠而自沉汨罗。《清史稿》还为他立了个“忠义传”。一向苛以誉人的鲁迅先生认为“他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热风·不懂的音译》)。郭沫若称他为新史学的开山。 参考资料:光明网 回答者:lmasdf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11-5 18:18 -------------------------------------------------------------------------------- 王国维早年到罗振玉办的“东文学社”学习外语,并在罗振玉资助下于1901年赴日本留学。后来却又被其利用,激愤之下,不肯偷生! 1922年在溥仪的紫禁城小朝延内当五品官“南书房行走”,并得到了“食五品俸”,“赐紫禁城骑马”的封赏。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上时,王国维由于自己的阶级局限性,思想极其郁闷,留下“经此世变,义地再辱”的遗书,投颐和园昆明湖自尽。 个人恩怨,“国家”存亡,圣人亦难免于俗世,死因大概如是,请各位方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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