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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之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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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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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工会女职工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面临的问题和应对措施摘要:关键词:女性 发展 知识 权利正文:百年来,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女性,在现代化进程中,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妇女的发展如何, 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能否协调发展、进步, 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能否崛起和腾飞[1]。从五四运动开始,中国知识女性发生了根本上的变化。新文化运动打倒了孔家庙,提供女性发展的空间;五四运动后,崭新而先进革命思想的发展和广泛传播,改变了妇女以前判断才能、是非的标准,形成了新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促使自身发展和妇女的觉醒,同时一场知识女性运动也酝酿而生。这个新的革命团体受到多方面的置疑和不公,在为妇女争取权利的道路上,选择和中国共产党联合的正确道路,也使得妇女解放运动和工农运动结合在一起,为中国近代革命作出重要的贡献,是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妇女地位已经成为一个国家进步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妇女权利的实现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4]。面临的问题(一)政治权利。一是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领导岗位女干部、人大代表中的女性数量偏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参与选举活动的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出公民如何行使其基本政治权利以及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注程度。而近几年来参与选举活动的妇女占有选举权的妇女总数的比例较男性低,女性代表在投票时抱着“应付差事”等一些消极想法。还有许多女性是因为“不知道这件事”而没有参加选举活动,这说明妇女作为选民的权利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发挥。二是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如向本单位或有关单位提意见或建议,男性的积极性明显高于女性。女性热衷于家庭事务,“贤妻良母”型的占多数;爱议论一些小事情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而在参加社会事务上,表现出被动型。(二)劳动权益。妇女就业问题得不到保障。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就业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较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突出。一是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二是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三是在个体、私营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障及职工福利上。由于女性更多地集中在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单位,其所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自然与男性差别较大。四是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以特殊保护是《劳动法》的明文规定,在企业中落实到位的十分少见。五是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在保障男女两性就业机会均等的同时,还应保障妇女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与男性的平等。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受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妇女享有承包土地的比例低于男性。女性享受村里土地分红等利益的比例也比男性低。出嫁是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的现象较多。(三)婚姻家庭权益。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主要问题。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到的侵害较为严重。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时有发生,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虽然新的《婚姻法》对家庭暴力做了更明确的界定,但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家庭暴力使妇女成为主要受害者。(四)其他权益。一是文化教育权利。目前我国还有一亿多人口是文盲,其中绝大部分是女性,这与女性接受教育“底子薄’’有直接的关系。现阶段,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女性儿童因多种因素而失学、辍学。特别是在贫困山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在我国农村,许多地方计划生育政策都是允许生一胎男孩,不但造成性别比例失调,而且造成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二是财产权利。家庭中住房、存款、土地证书上的署名多为丈夫,其次是父亲,这表明男性在占有家庭财产方面的传统优势依然存在,这种情况也为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留下了极大的隐患;女性因出嫁、再婚等原因而失去土地承包权的做法甚至成为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女性的继承权在“男女平等”上可以说是完全得不到体现。三是人身权利。妇女所享受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亲属权。人身权利包括即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部分。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不可分离的、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家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溺、弃、残害女婴、歧视生育女婴和不育的妇女、强迫、引诱妇女卖淫等严重地侵害妇女人身权利和行为在观念和行为上都没有得到有效的禁止。另外,弱势妇女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因病因灾而致贫致残的妇女缺乏有力的社会救助;老年妇女无人赡养、受虐待等情况屡有出现;外来打工妇女的劳动权益受损,非法用工、拖欠报酬、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发生较多[3]。相应的对策“发展妇女事业是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与支持,构建起一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工委牵头,多方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某些领域中仍时有发生,而且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我们应充分认识它们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这是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基础。公众和司法、执法机关本身的法律素质和对法律内容的认知程度是影响《妇女权益保障法》有效贯彻执行的首要原因,也是立法、司法、执法和依法维权的前提,是法律能否在社会上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因此,应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列入重点法范围和普法规划的内容,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同时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培训,将宣传培训面扩大到各相关机构的司法、执法人员当中,提高他们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深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并切实落实到司法、执法工作当中。二是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非公企业的不断发展,大量妇女流向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企业主凭借劳动用工关系中的主动地位,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国有企业中的此类现象也不容忽视。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这类现象,应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的重点之一。三是进一步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应将有限的资源向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倾斜,注意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一是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最根本的也是首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加强基础教育,普遍提高女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奠定她们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文化基础。此外,还要着力培养广大基层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她们从关心社区、单位、乡村的公共事务开始,逐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优化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除了发展适合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外,还应当鼓励妇女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就业机会。同时努力避免和减少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另一方面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缩小因企业性质不同而造成的两性在享受社会保障水平上的差距。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三是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预防作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三)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现实中暴露的新问题需要立法的回应,十年多来,妇女权益保障法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又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内容、定位和立法技术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作用要重点体现在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可操作性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上。修改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客观形势的需要,也是进一步保护妇女权益的需要,对某些突出的问题,如防制家庭暴力、妇女就业等,先制定专项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现实生活的需要。法律的可操作性应该进一步加强的同时,严格执法是又一关键,要抓住执法这个环节,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中的难点、重点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只有在违法必究的前提下,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才能无可遁形。尤其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等重点领域内,应加强对违法行为的监察和打击力度,明确违法责任。严格执法还要在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一个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强化性别意识,对妇女也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她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四)提高女性自身的总体素质。这也是最根本的措施。首先,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对女干部的培养不仅要在政策上制定规划目标,列出培训计划,更主要的是要引导和启发女性自我提高的需求意识,并将此贯穿于各类教育和宣传中,从培养和提高女性自身的总体素质入手,增强女性的社会竞争力,而不是依靠政策倾斜来提高女干部比例。从培养的角度看,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清除男尊女卑的思想,政府对干部的选拔标准应男女一致,应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选拔杰出人才,提供同等的培养条件,创建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完善干部选拔机制,使女性不再处于干部选拔的劣势。其次,拓宽就业渠道,加大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力度。当前失业、下岗女工多数是年龄大,文化技术水平低,加之自身竞争上的劣势,择业范围相应受到限制。因此,下岗女工再就业就应该得到高度重视。一方面要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多吸纳下岗女工就业;另一方面要加强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女工自身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增强竞争能力;此外还要使下岗女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发掘自身潜质,涉足能够发挥个人特长的领域。最后,强化女职工的劳动保护[5]。当前在一些企业中,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尚未很好落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有劳动合同,但无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企业任意延长劳动时间,节假日加班不依法计酬;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及卫生保健不到位;个别企业学法、守法意识差,严重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今后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使企业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使职工自我保护的观念加强。总的来说 中国女性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最终走向了独立和解放,未来这样一种思想必然在不断的传承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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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追逐

摘 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它关系着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当前,我国面临最大的就业压力并非来自城镇,而在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我国农村妇女占整个妇女人口的70%以上,农村妇女向城镇转移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农村妇女就业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农村妇女的全面发展,克服传统性别偏见和影响农村妇女发展的障碍,提高农村妇女各方面素质,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解决好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在分析我国现阶段农村妇女就业现状的基础上,阐述其存在问题及深层制约因素,并结合相关就业理论,吸取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农村妇女就业的成功经验及教训,提出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水平的对策与建议,为政府部门切实解决农村妇女就业问题提供参考。关键词: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对策第2章 相关理论介绍就业是民生之本,关系着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国农村妇女占整个妇女人口的70%以上,解决好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对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农村妇女就业是一个特殊的范畴,既有地域性又有性别特征,经典作家虽然没有专门论述农村妇女就业,但在其就业理论中涉及到农村妇女就业;西方学者从就业和男女性别差异就业理论中进行了论述。第一节 基本概念范畴“农村妇女”作为群体涵盖了地域和性别两个属类,无论从哪个角度来划分,都具有特殊性。分析农村妇女就业问题,需清晰界定就业、农村就业及农村妇女就业的内涵。一、农村就业所谓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依法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职业1。根据国际劳工统计会议规定的通用标准,凡是在规定的年龄之上,具有下列情况的都算就业人员:一是正在工作中的人,指在规定的时期内,正在从事某项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工作人员;二是有职业但是临时没有工作的人,如:由于疾病、事故、休假、旷工、劳动争议或气候不良,单位因各种原因临时停业的工人;三是雇主和自营业人员。由此可见,只要公民所从事的劳动是相对固定的有报酬或收入的职业,是得到社会承认的合法劳动,都是正式就业。从就业的实质看,它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一种结合,即劳动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对生产资料实现占有和使用。就业在各个国家的界定是不同的,我国的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从事合法社会劳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就业按照地域划分可分为国内就业与国外就业,国内就业又分为城镇就业与农村就业。农村就业包括三类:一是农民在农业部门内部就业,包括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部门;二是农民在农村的非农产业部门就业,包括工业、商业批发和零售、储运、建筑、乡镇企业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三是农民去往异地就业,主要是在城市的各非农产业就业。二、农村妇女就业依照农民就业的分类,农村妇女就业也同样包括三类,但由于妇女所从事的工作不仅限于单一产业,按上述分类方式难以界定。因此本文从妇女就业地域、就业人员比例来划分其就业类别,将农村妇女就业归为广义就业与狭义就业。广义就业指的是农村妇女留在农村中的各种就业,既包括在农村中从事种植养殖业,也包括在本地乡镇企业的就业;狭义就业指农村妇女进入城市的非农就业。本文主要针对狭义的农村妇女就业情况进行分析与研究。进城就业的农村妇女是指那些在城镇或城市从事非农工种,而身份仍然是农民的进城务工人员。从身份上说,她们来自农村,户籍身份是农民,在农村承包着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着农业劳动,并从农业生产中获得一部分收入。从职业上说,她们一年中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城镇、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以此作为她们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现阶段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走出农村,走出田间,去城市寻找自身的发展。由于传统性别歧视意识、传统身份意识的混合,加之自身素质及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妇女在城市的发展空间,基于现阶段国内针对农村妇女各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因此对农村妇女就业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促进农村妇女就业,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次,促进农村妇女就业,有利于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最后,促进农村妇女就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第二节 相关理论介绍农民教育和职业培训是大工业的必然要求。教育对工业而言生产出劳动力的商品形式,用以满足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需要。对农民而言还生产出劳动力的资本形式,通过教育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在更广和更高的层次上就业,以期获得更多的收入。一、农业劳动力贡献理论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提出了农业劳动力贡献理论。1954年,刘易斯发表了一篇题为《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的论文,提出了名的二元经济结构理论,在发展经济学领域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刘易斯认为,在欠发达国家的工业化早期,存在着两个互相独立又彼此联系的经济部门,一个是市场导向和技术先进的城市现代产业部门,另一个是庞大落后和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经济部门。传统经济部门的劳动力大量过剩,一般以隐蔽性失业的形式存在,可以为现代产业部门的扩张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应。由于从传统部门溢出的劳动力存在着有力竞争,因此每个劳动者都得把自己的工资报酬控制到最低限度,即现代产业部门的工人的实际工资只得长期保持一种低水平。这样,节约资本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会因成本低而有利可图,从而得以迅速扩展。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扩大,越来越多的过剩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并迅速转变为资本,欠发达国家工业化早期资本严重短缺的局面就逐渐得到缓解,经济增长进入良性循环。一旦传统经济部门中的全部过剩劳动力资源被城市产业部门吸纳完毕,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条件便告结束,城市产业部门工人的实际工资就会快速上升,投资者把眼光转向开发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工业化过程从此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二、就业转换阶段论美籍华人发展经济学家费景汉和美国发展经济学家拉尼斯是刘易斯模式的继承者,他们二人在20世纪60年代合著的《劳动剩余的发展》一书中认为,要使就业转换得以实现,必须保证农业迅速增长到足以满足越来越多非农产业劳动力对产品的消费需求。“费景汉—拉尼斯”就业转换阶段理论把农业剩余劳动力转换过程的实现由一种无阻碍过程发展为一种有可能受阻的发展过程,为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提供了新的、更复杂的内容。刘易斯模式只描述了现代工业部门的扩张过程,没有描述农业部门的发展。费景汉—拉尼斯模式与刘易斯模式的重大区别就是,前者把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之间的发展关系清楚表示出来了。费景汉和拉尼斯认为,农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仅为工业部门扩张提供所需的劳动力,而且还为工业部门提供农业剩余。如果农业剩余不能满足工业部门扩张对农产品扩大的需求,劳动力转移就受到阻碍。三、经济发展与劳动力转移理论美国经济学家乔根森在刘易斯的二元结构大框架内构建模型,他将经济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生长点由刘—费—拉模型的现代工业部门转到了农业的发展上,即农业本身的发展以及由此所产生的农业产品的剩余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型的基础。他将人口和劳动力增长作为内生变量纳入农业生产函数中进行分析。这种分析使我们清晰地看到,降低农村人口增长率与促进农业技术进步将促进农业剩余产品的增多、工业部门的扩张以及增大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的规模,从而加速整个经济增长与发展。在这方面,乔根森的结论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经历相吻合,对中国也有一定适用性。第三章 农村妇女就业的制约因素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妇女的就业机会明显增多,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进入城市从事着各项工作。虽然就业水平较以往有所提高,但传统观念、城乡二元结构、地方保护政策、妇女自身的素质等仍然制约着农村妇女就业。第一节 传统陈旧观念的制约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形成“男尊女卑”的思想。新中国成立以后,尽管倡导“男女平等”思想,但仍存有“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尤其是在文明程度低、知识相对贫乏的农村,妇女地位总体依然低于男性,这使女性失去了许多创业、就业的机会。由于中国农村的传统习俗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大多农村妇女思想观念陈旧、保守,不愿意接受新事物,自卑心理严重。尤其是进城的农村妇女,她们生活在城市中,惟恐说错话做错事而遭到他人的耻笑,这种紧张的心态使她们害怕和城里人交往,把自己封闭起来。正因为这种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有些农村妇女不愿意外出打工,有的即使愿意走出去,在务工岗位的选择上,往往愿意选择农民工较聚集的集体劳动的工种,不愿意进城从事诸如家政服务类的工作。第二节 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我国城乡结构形成了工人与城市、农民与土地的必然联系,加之农民的社会资本缺乏,进城务工只能靠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自然又形成了市民关系网和农民关系网的城乡二元关系网络,农民很难挤进市民关系网,因此,只能在城里做一些边缘性工作。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选择外出务工,但由于制度性壁垒仍然存在,如户籍制度、就业制度、土地制度、城市管理制度等方面,农村妇女真正能够融入城市还是很难实现。目前户籍制度虽然进行了一些改革,但大中城市的准入条件仍然很高,由此衍生出来的其他一系列制度,如教育制度、住房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形成了强大的制度性障碍阻止了农村妇女融入城市。城市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还没有覆盖到农民工。有的地方虽然允许农民工子女入托入学,但要额外加收不菲的费用;在政治权利上,进城务工妇女与市民相比没有畅通地表达她们自身意愿的政治渠道,更不用说话语权了;在社会保障方面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村妇女大多从事的是非正规就业,传统上叫“临时工”,她们普遍没有社会保险,与正式职工同工不同酬,不能享受城市市民的各种福利待遇。尽管少数地区已经对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做出了专门的规定,但从总体上看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基本将非正规就业人员排除在外。第三节 地方保护政策的制约近年来,虽然限制农民向非农领域流动的森严壁垒已经打破,但在许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仍然制定了一些不符合中央政策的限制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政策,主要表现在对农民工进入城镇就业的总量控制,职业、性别、工种限制,强制性收取管理费、用工调节费等。这些措施客观上提高了农民进城就业的门槛,增加了他们的负担。有的地方限制农民进入正规部门工作,有的甚至明确提出不要女工,很多城市只把那些城市居民不愿意做的脏、累、险的工种留给农民工,有的城市以种种理由定期或不定期驱赶进城务工的农民。由于政策上的歧视,进城务工的农村妇女整体上处于社会的底层。她们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得不到必要的法律和社会保障。其具体表现为:工资报酬达不到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克扣工资情况严重,工时大大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而且领不到加班加点费,男女同工不同酬等。劳动和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条件,中毒伤亡等事件时有发生,女性权益得不到保护。由于各方面的歧视,进城务工的农村妇女难以得到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基础设施等资源,缺乏经营场所,这些都是在大中城市务工的农村妇女面临的普遍问题。同时,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免费培训和服务,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按政策规定应补贴经费难以落实兑现,直接影响了培训机构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积极性。第四节 妇女自身素质的制约文化素质对劳动力就业开拓能力和就业选择能力具有直接影响,不同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决定了就业方式和转移方向的不同。农村妇女素质低是影响转移规模和速度,特别是转移层次的重要因素。农村妇女自身素质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没有学历的女性比例为45.3%,比男性12.4%高出32.8%;初中学历的女性比例为13.4%,比男性低18.5%;高中学历的女性比例为2.2%,比男性13.9%低11.7%;小学学历的男女比例相当,女性比男性低2.6%。由此可见,农村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大大低于男性,女性整体文化层次低下,文盲的比例接近女性总数的一半。第四章 农村妇女就业的对策建议妇女地位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对推动我国农业持续快速发展,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农村妇女就业,必须内外兼顾,既要改善农村妇女自身素质问题,又要协调外部客观条件,为农村妇女就业与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第一节 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一是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投资的力度。“谁受益、谁投资”是经济学原理的原则,而农村则相反,由于农村教育投资与收益的不对称性,农村教育的受益方是城市经济。通过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投资的力度,让农村基础教育真正的受益方来支付这个投资成本,从而实现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主体与受益主体的统一,必将有力地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有力地增加农村人力资本和城市人力资本的积累,为农村和城市经济发展积累强大的后劲。由于国家财政分担了许多原本需要农村家庭分担的教育支出,为农村家庭节约大量的生产资金,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直接的收益,这种现实的收益又必将有助于提高家庭对教育的支出,进一步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从而形成良性的循环。二是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投资。农村的正规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一个很大区别就是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能够有机统一,因为农村的职业教育主要是进行各种农业生产技能培训或其他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有关的技能培训,而这种技能是可以直接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的,如各种养殖技术等。这种教育由于其受益在农村,能够直接增加农村家庭的收入,因此农民也愿意在这方面进行投资。但是我国很多地方的农村,并没有提供这样的职业教育机会,或者提供的职业教育不切合实际。发展职业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也有利于在另一种意义上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第二节 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村妇女的思想素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妇女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自身素质对人的生存发展起决定作用,这一理念越来越被大多数农村妇女认识和重视,学文化、学科技、学致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当前农村妇女的新时尚。但是,农村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因素影响,自身素质与男性相比、与其他女性群体相比,一定程度上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需求。思想解放程度与经济发展形势不适应;道德观念与全民道德建设要求不适应;科技文化素质与其担负的责任不适应等。这些都影响了妇女的就业水平。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帮助农村妇女掌握理论,认清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自觉维护稳定大局,支持改革与发展。鼓励妇女在农闲时节组织起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通过先创优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事迹,特别是妇女创业的事迹,强化社会舆论氛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进村入户送温暖,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总体上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第三节 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技术水平要制定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文化科技培训,举办各类使用技术培训班。深入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发挥她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活动不断深化。鼓励有条件的妇女上农函大、农广校进修。充分发挥农村图书室、阅报栏的作用,使有限的报刊进入农村妇女的视野。新闻媒体要积极关注农村妇女这个特殊群体,在舆论宣传上予以倾斜,在引导她们转变观念、赶超先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有重点分区域地培养特色村、致富户,特别要在经济落后村培养一批致富带头人,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周边妇女提高素质,参与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妇女的知识结构的“就业型”培训只能解决燃眉之急,只有把妇女素质提高了,才能解决根本问题,使妇女成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优质人才资源。针对不同层次的群体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组织各类师资上门培训会计电算化、托儿所营养、物业管理、园艺绿化、动画设计、公共事业管理等课程。为吸引妇女参加培训,帮助她们克服困难,可推广与企业挂钩的培训,实行就地培训,就地就业,企业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第四节 建立健全农村信息网络,为农村妇女就业搭建平台国际劳工局对世界就业问题研究报告认为,“要从获得更多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中受益,其前提必须有信息保障”。信息成为农村妇女就业的“耳朵”。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档案,可以为劳动力转移搭建信息平台。建好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是统筹城乡妇女就业的基础工作。政府应投入相应的人力、物力并研制开发相应的软件,将城市的培训中心、职介招聘信息与登记的妇女劳动资源信息统一登录上网,并将网络覆盖到所连的每个乡镇,同时实行就业政策、招聘信息自助查询免费服务。建好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成立中介机构,为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信息服务。政府应积极鼓励民办职业中介组织的发展。促进劳务派遣公司等劳动服务组织,做好农村妇女劳动的输出和接收工作,尤其要针对农村妇女以非正规就业为主的特点,把这些妇女组织起来,由这些单位与农村妇女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报酬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障,同时这些单位向用户提供家政、保洁、护理等各种服务,这样减少了农村妇女找工作的盲目性,增加她们的归属感,也方便了用户,更有利于非正规就业的规范化管理。结 论解决农村妇女就业问题,既是民生问题,又是农村妇女自身发展问题,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国家和各级政府为农村妇女就业提供保障和便利条件,既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环节。本文尽管提出了解决农村妇女就业的对策建议,但真正付诸实施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农村妇女的整体就业水平。这是发展农村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参考文献[1]栾林悦;刘晓冬;国外妇女与就业理论研究概况[J].中国劳动保障2010年10期[2]何新芳;论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哲学社会科学)2008年04期[3]宁光杰;简析马克思的就业理论[J].当代经济研究2001年03期[4]蒋永萍;关注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平等——“中国妇女就业论坛”综述[J].妇女研究论丛2003年02期[5]冯媛;第二届农村妇女发展与对策研讨会综述[J].妇女研究论丛2009年02期[6]高小贤;农村妇女研究综述(1991—1995年)[J].妇女研究论丛1997年02期[7]刑新民;这边风景还好─-个体私营经济:劳动者就业的重要领域[J].光彩2006年05期[8]吴勉;卿卫东;黄伟均;刘勤;加拿大农业及农村信息服务——赴加拿大考察侧记[J].广西农学报2003年01期[9]杜继淑;余新;论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妇女教育[J].经济师2004年08期[10]朱方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评说[J].经济学家1995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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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若若往

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当前,我国面临最大的就业压力并非来自城镇,而在于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我国农村妇女占整个妇女人口的70%以上,农村妇女向城镇转移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农村妇女就业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农村妇女的全面发展,克服传统性别偏见和影响农村妇女发展的障碍,提高农村妇女各方面素质,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解决好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在分析我国现阶段农村妇女就业现状的基础上,阐述其存在问题及深层制约因素,并结合相关就业理论,吸取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农村妇女就业的成功经验及教训,提出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水平的对策与建议,为政府部门切实解决农村妇女就业问题提供参考。关键词:农村妇女;就业;问题;对策The employment Problem of rural women in ChinaAbstractEmployment is Minshengzhiben, it relates to China's reform and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At present, China faces the biggest pressure of employment does not come from towns, but rather the transfer of rural labor to urban areas. Rural women account for 70% of the entire female population over the transfer of rural women to urban areas the number is rising, rural women's employmen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refore, adherence to and implementation of people-centered development philosophy, attention to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of rural women to overcome gender bias and influence of the traditional obstacles to the development of rural women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all aspects of rural women, is to uphold an important manifestation of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Solve the problem of employment of rural women and to promot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reate a harmonious socialist society has importan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rural women's employment on the basis of their problems and described the deep constraints, combined with relevant employment theory,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learn from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 of women's employment in rural areas and lessons learned, proposed to increase the employment of rural women the level of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government departments to effectively solve the problem of employment of rural women to provide information. Key words: rural women; employment;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目 录摘 要 IAbstract II第1章 绪论 1第一节 研究背景 1第二节 研究目的 2第2章 相关理论介绍 2第一节 基本概念范畴 2第二节 相关理论介绍 3第三章 农村妇女就业的制约因素 5第一节 传统陈旧观念的制约 5第二节 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 5第三节 地方保护政策的制约 6第四节 妇女自身素质的制约 6第四章 农村妇女就业的对策建议 6第一节 加大教育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 7第二节 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村妇女的思想素质 7第三节 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妇女的技术水平 8第四节 建立健全农村信息网络,为农村妇女就业搭建平台 8结 论 9参考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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