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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cq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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崎岛莫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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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读小屁孩日记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刚拿到《小屁孩日记》时,它就像块磁铁,吸引住我的眼球,让我爱不释手。直到现在,这套丛书已被我翻阅无数次,但我总是读得津津有味,毫不厌倦!

格雷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他机趣、狡猾、自恋、胆小且爱出风头。《小屁孩日记》记录了他成长过程中的喜怒哀乐、点点滴滴,日记中不仅记录下他助人为乐的好事,还记录下他许许多多的糗事。这些事时而让人开怀大笑、时而让人气愤不已,但不管怎样,格雷是个让人喜爱的小子。

读这本书时,格雷满脑子的鬼点子,确实让人忍俊不禁。回想起我的成长岁月,自己有时也有点像“格雷”。

还记得那是在幼儿园,我很调皮,很喜欢搞恶作剧。一天午休时,所有同学都上了床,准备睡觉,只有我一个人悄悄回到教室:把A同学的书放到B同学的桌里,把C同学的铅笔放到A同学的桌子上,把B同学的笔盒放到老师的讲台上……就这样,把大家的东西全打乱后,我才悄悄地又溜回寝室睡觉。等到大家午休回到教室,发现自己东西不见了,纷纷大叫起来时,我却在一旁开心地偷笑。

事后,我被老师、爸妈好好地批评、教育了一通。现在的我已经成了“好孩子”,服服帖贴地听老师、家长的话。可在我的心里,时常幻想着做“格雷”,他的不拘一格、他的鬼灵精怪、他的奇思妙想……都让我喜爱。

我在想,为什么中国的老师、家长都要把身边的“格雷”变成同一个模式的“好孩子”呢?为什么不能保留我们纯真的天性呢?而美国的格雷就是格雷!

在《小屁孩日记》里,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童年的乐趣、幸福、纯真与美好……

书中的主人公格雷,是一个上了中学,还没发育完成的“小屁孩”。在学校他经常受着大孩子的欺负,在家里也逃不过哥哥“罗德里克”的捉弄。但是格雷的脑子却有着很多好玩的“鬼点子”,使他总能在陷入困境的时候化险为夷。但有时候也因为“鬼点子”太多而遭到麻烦。比如有一次,格雷在护送幼儿园小朋友回家的时候,由于觉得无聊,便拿着毛毛虫恐吓那些小孩。结果不慎被附近的老太太看到了,因为格雷穿着好朋友罗利的外套,所以那位老太太便到学校举报了罗利。因此事,格雷受到了学校的严重处分,而也由此引发了一场友情危机。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格雷满脑子的鬼点子让总我忍俊不禁。回首过往岁月,记忆慢慢翻开,折叠……叠成一串串美丽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去年愚人节里发生的事:

那天上午,我仍旧坐在桌前与孔子奋斗。突然感到很口渴,于是走到饮水机旁打水,令我万分惊奇的是,饮水机里竟没有水了?明明昨天还剩有半桶的。正在我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时候,爸爸走过来,变魔术似的“变”出了一瓶可口可乐。“渴吗?喝吧!”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我连“谢谢”都顾不上说,一把拿过可乐,三口两口往肚子里灌。“嗷——!”随着我鬼哭狼嚎的大叫,妈妈的尖叫声也从房间里传出来,只见妈妈抱着一袋夹心饼干快速冲进客厅,指着爸爸说:“你,你,你”。原来,爸爸把牙膏涂在了夹心饼干的奶油上,而在我喝的可乐里掺入醋、酱油、芥茉等佐料。

望着我和妈妈的狼狈相,爸爸乐得拍手大笑:“哈哈,哈哈,母女都是大愚人,家里就我一个聪明的!哈哈哈哈……”说罢,大摇大摆地走开了。

这是一个美国中学男生的日记,读《小屁孩日记》读后感。他格雷为自己的脑瓜比别人灵光而沾沾自喜,总想投机取巧偷懒。我敢说他的灵感全来自偷懒。这本书记录了他的成长糗事,同时也让你哈哈大笑。

我就来跟你们来说说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件事儿吧:

十月的一个星期六,他的哥哥罗德里克在家里举行了大派对,他哥哥给每一个认识的人打了电话,大约七点时,罗德里克的朋友陆陆续续出现了,罗德里克叫他去多拿几张桌子,他下了地下室,但忽然听见身后啪的一声,门销上了,格雷被他哥哥耍得团团转。到了早上,格雷看门打开了,就走到客厅一看,客厅就像遭遇龙卷风袭击一样,罗德里克要他收拾,他说他哥哥是痴人说梦。罗德里克说他要是东窗事发,就要把格雷拖下水,还要跟他朋友说格雷这个暑假的糗事,格雷简直不敢相信他哥哥会这样耍阴招,只好从命干活。

合上这本书哈哈大笑吧,小屁孩虽然聪明,但总是被罗德里克耍得团团转。格雷的童年时光是多么地美好啊,我从现在开始,一定要如我那双没有近视的眼睛睁大些,仔细挖掘身边的趣事,记在本子或脑子里,你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童年比格雷的经历还要有趣呢!格雷的脑瓜充满着鬼点子,实在让人忍俊不禁,想想看,现在我还有7年才成人呢!也许现在还来得及体验我的“美好”童年呢!

读完《小屁孩日记·五年级烦事多》后,觉得这个小屁孩——米多在五年级发生的趣事、烦事还挺多。就比如《橡皮失窃案》:米多想让甜老师和苏拉喜欢自己,所以很想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让她们喜欢自己,米多想了很多乐于助人的事,可一件都没成。正当米多不知道怎样才能出人头地时,发生来了一件事。

苏拉的爸爸去上海出差回来,给她买了一块粉红色小兔子的橡皮,闻起来有淡淡的草莓香味。可到了中午的时候,那块橡皮竟不翼而飞了。于是米多决定帮苏拉找回橡皮。可是,米多和朱奇奇忙了一个下午,什么也没找到。第二天,又有好多同学说自己的橡皮不见了,就连米多的也没了。米多和朱奇奇发誓一定要抓住偷橡皮的人,可一连几天,一点儿线索也没有。米多放学回家,“一塌糊涂”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当米多帮“一塌糊涂”打扫“战场”时,发现了“一塌糊涂”的窝里有一块朱奇奇送给他的巧克力味的橡皮。米多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把那块橡皮带到了学校,早上还在向同学们“炫耀”,果然,才过了一节课,米多的橡皮就不见了。这时,米多在朱奇奇的耳朵嘀咕了一会儿,朱奇奇犹豫地跑了出去。过了一会,朱奇奇把“一塌糊涂”给带来了。“一塌糊涂”不知所措地躲在朱奇奇身后,它被推上前来,先是莫名其妙地转了转,突然精神一振,“噌”地蹿进同学们中间嗅个不停,最后他停在一个人前面,冲着他汪汪大叫,并使劲的往他身上扑。这个人就是金刚!

这个案子给米多给破了,就这样米多成了班级里的福尔摩斯。但我要为金刚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他竟然去偷别人的橡皮,这种事可是不能做的啊!

在日记里,格雷通过过调侃戏谑的笔调,道出他对生活中挫折及成功的独特观察。全书以生活化口吻和用词、令人发噱的笑料,配上简单爆笑的插画,传神地描绘出青春期的“时而天真、时而叛逆、时而顽皮、时而无奈”。

这本书写的是格雷在家、在学校所发生的事,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格雷和他哥哥去扫树叶,本应该装满袋子的,哥哥却让他把树叶只装每个袋子的一半。这样一来,半小时袋子就全用完了。他们回到家原以为会得到夸奖,但被奶奶臭骂一顿。还有一次格雷原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吃姜饼,却在圣诞节时被老妈发现……经历过几次类似的事情后格雷终于得到深刻的教训―“撒谎的代价是沉重的”。

读后,我想到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名言。是啊,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干坏事,即使干了也不能撒谎。回首过往岁月,记忆慢慢翻开,折叠……叠成一串串美丽的故事,故事中,我想起了前年暑假里的一幕:

那一天天气很热,好友约我去冷饮店买冰淇淋,我满口答应,可我又犯愁了,身上没有一分钱怎样去买?问爸爸妈妈要吧,他们肯定不给我,还要说我乱花钱,怎么办?这时,我脑海中闪出来一个念头——撒谎。我来到爸爸的身边,把事先编好的谎言说出来:“爸,我的笔用完了,给我五元钱到文具店买几支笔。好吗?”爸爸听后立刻从钱包里拿出五元钱递给了我,并再三叮嘱我:“外面天热,早去早回。”我接过钱便和好朋友一起去了冷饮店

在《小屁孩日记》6《午餐零食大盗》里,格雷发现自己的零食变成了两个水果,他要把这事情查个水落石出。一天夜里,他藏在妈妈洗衣服的筐子里,和那些衣服在一起,妈妈拿衣服的时候,也没在意他,三更半夜的时候,格雷的爸爸突然进来,偷吃格雷的零食,格雷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就“哈”了一声,这让格雷的爸爸惊呆了。他问爸爸:“你偷吃我的零食干什么?”爸爸倒问:“你三更半夜在厕所里干什么?”就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们听见妈妈下楼的声音,格雷和爸爸都反应过来了,此刻他们两个说不清道不明的样子看起来有多么狼狈。于是,他们都大肆掠夺燕麦片,能拿多少就拿多少,然后就逃之夭夭。

在《小屁孩日记》3《好孩子不撒谎》里,格雷不撒谎竟然变成了坏事,可是他必须不撒谎,否则他的屁股就开花了。格雷小时候上幼儿园,被同学忽悠了一下,他的同学问格雷:“你喜欢吃雪糕吗?”格雷说喜欢,他的同学问:“那你为什么不娶了她?”

格雷的哥哥罗德里克的作业几乎都是他爸爸帮他完成的,他爸爸帮他在电脑上打论文,然后再自己写,搞得像自己写的一样,罗德里克的乐队本来叫尿不湿,结果卡车上写成了水不湿。

这两本书是我其次喜欢的,最喜欢的还没说到呢,好吃的都要留到最后嘛!读了这两本书,你有兴趣往下读吗?我觉得你会有的。

最近同学们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捧着《小屁孩日记》看所以我也买来看一看。不可思议,这本书使劲吸引着我。

文章中的格雷多么聪明啊!看到格雷与哥哥德里克一起游泳的故事,“千年奶酪”附体,被弟弟曼尼爆出恶作剧时的惨状……多么有趣啊!

这个“小屁孩”可和别的“小屁孩”不一样:他不是个书呆子,不是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我这样的好学生大大的反例……他是一个充满快乐,会恶作剧、会耍弟弟、跟罗德里克、罗利一起捣蛋、有自己想法的坏孩子。比起老师眼中的“模范”好学生,我宁愿当故事里的“小屁孩”!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通过阅读可以知道,他是一个十足的“开心果”。想一想我自己,每天抱着本书,写作业学习,我也算半个“书呆子”了吧!可是我看完这本书后,有隐隐约约的看到了自己的小时候。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变得少年老成起来。记得书里描写的一篇文章,一次,格雷上课的时候给同学起外号“臭臭,臭臭,嘻嘻……”多么有趣啊!现在类似格雷那样的调皮、贪玩、小有恶搞、缰绳牢笼不住的敢于尝试和行动主义……太缺少了吧!可是仔细地瞧瞧他,他多么可爱啊!

我懂得了,要保持童年的天真与乐趣;我要像格雷一样,懂的创新,开拓自己的思维与大脑,发现周围美丽的事物。“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望子而快乐,可是有谁想过?从小就快乐,快乐一生?

我与格雷是同龄人,如果有一台时光机,如果有一台时光机,我愿意重新当一遍调皮捣蛋的孩子,发现生活点滴的美好。最后成熟的果子是甜的。那么反过来,早熟的果子是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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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霞11

以下资料可供参考:钱钟书的幽默与刻薄原载:《大公报》 作者:刘阳清人张潮《幽梦影》说:“才兼乎趣始化。”假如要推举符合这层标准的中国知识分子,我觉得,钱钟书先生是最合适的代表了。不像许多饱读诗书的老夫子,他实在是个非常有趣、非常幽默、非常爱好“搞笑”的人。这一点,人们大都是从妙喻纷披的《围城》里了解到的。其实,即使是他那两部渊博浩瀚的扛鼎学术著作《管锥编》和《谈艺录》,也幽默不断,能让会心人时不时捧上一把腹。钱钟书擅长在严肃不苟的学术论据列举中穿插一些笑话故事,放松你的大脑神经。在《管锥编》里,他引用过“孙悟空好色”的故事、“天上有厕”的故事、太监自夸贞洁和驼子自诩恭敬的故事、“杜甫通拉丁文”的故事、一对偷情者的野种出生后大骂“老物初未尝计及生我,渠只自求快意”的故事、庄子鼓盆竟是因为“一生旷达,被老婆逼不过,方得脱然,不觉手舞足蹈”亦即终于从妻管严中获得解放的故事、一故事主角甘愿化身为心上人所坐之马桶的惊人语、“食之和体,气不下溜”的妙语、老妪解小便于大海且自语“不无小补”的笑话,以及菜园一头毛驴观赏己粪所培植之白菜,闻树上莺啼而责怪“你好无聊!瞧我流于高谈阔论吗?我在沉思啊”的令人喷饭的故事……这些小幽默,俯拾皆是,可见钱钟书的学问人生一点也不沉闷。钱钟书善于笑嘻嘻拆解一般人司空见惯的现象,要么问个为什么,要么一本正经地给出番逗人发噱的理由。据说,有位丑女子“独宿憎夜,嫫母畏昼”,他反问:人怎能既怕白天又怕黑夜呢?难道宇宙间还有非昼非夜的时段吗?魏文帝不爱吃后来馋煞杨贵妃的荔枝,钱钟书猜测说,那是因为“无红尘一骑之飞递,所啖者早已一日变香二日变色三日变味”。尤妙者,他还指出曹植七步成诗其实是不幸中之大幸,幸在未被限定句数,所以做六句交卷没事,倘若规定七步之内非做上十六句不可,十个曹植也不够脑袋砍了。有趣归有趣,细想想,倒还真是这么个理儿。许多时候钱钟书热衷于打趣古人。在他眼里,他们根本不是高高在上的圣贤,而就像大冬天坐在自家热炕头上聊家常的老兄老弟。他说唐朝某作家写碑文喜好长篇大论,有贪图稿费之嫌;又说易卜生某剧本某句台词可资谈艺,乃“冬瓜印子虾蟆禅”;还揶揄《儒林外史》写“勾魂”就像“请客送知单”;他认定王充的无神论实质上可谓“有妖精论”;又发现汉字里好多贬义字都带女旁,“如周姥制礼,当不若是矣”;他认定屈原《天问》并不期待确凿答案,柳宗元却作《天对》强以对,强加给前者“谲讽”之名,好比爷爷托孙子福共同领赏;又笑称黄庭坚将丧事人家之狗误解成无家之狗;他战战兢兢于蚊子叮咬之厉害,不过又坚信换了苏轼这样善睡的人,“则飞蚊扰鬓,仍能腹摇鼻息也”;还涮了一把王安石,说王写起文章来也大有变法之气,挪移前人妙句,以致生出“代为保管,久假不归之下策”;他嘲笑口出“北人不拾江西唾”豪言的元好问自己私下偷偷师法江西派,正好被此人另一句豪语“大是渠侬被眼谩”所无情回敬;又把笔底宽容既赞名流也夸新人的袁枚唤作“及时雨宋江”。真是极尽思维之灵动活泼啊。他有些幽默段子简直是神来之笔,纯属小孩子顽皮。譬如在引述了田单火牛阵把火点在牛尾上的典故后,紧接着又引述了《汉尼拔》中把火点在牛角上冲出罗马军包围的故事,然后正襟危坐,喃喃自语道:“额火与尻火孰优,必有能言之者。”直看得我噗嗤一声忍俊不禁。自然,幽默是聪明的流露。恰到好处幽上一默,既见讽谕世相之辛辣,又为平淡人生注入了一针清新剂,益人心智,沁人心脾。不过,聪明与刻薄很多时候也只有一步之隔。人一聪明,嘴里出来的幽默便也容易流为刻薄,或说白了损人。恰像苏州姑娘林黛玉调侃刘姥姥为“母蝗虫”一样,无锡才子钱钟书也爱给人取绰号,甚至不惜打上几个无不恶毒的比方呢。他挖苦说,清代诗人钱载的诗虽然阳刚,却无硬骨,如同“肥老妪慢肤多折”,这位钱氏本家假使活过来听到这话,不气得吐血才怪呢。他嫌唐朝和尚拾得论禅不精炼,犹如“老婆舌”,也真够呛人的了。韩愈总算是一代文宗了吧?钱钟书偏不买账,谓其老是话刚出口边反悔,“匹似转磨之驴”。梅尧辰总算是北宋大家了吧?钱钟书也不去讨他的好,说他的以文为诗“尚不足方米煮成粥,只是汤泡干饭”。还干脆把汉赋的“板重”一举形容为“以发酵面粉作实心馒首”。他嘲戏一个学李白学得十分拙劣的人,不过是“食瘴死牛肉”而已,又评价那些企图通过《论语》来读通《诗经》的学者宛似“梁上君子之一跃而下”。他讽刺研究玉环入宫时是否处女之类治学法,说那种文献考证和“帏幕阴私之话短长”没啥区别,又笑那种以为不是作者便无权品评作品的天真想法无异于说“身非马牛犬豸则不能为兽医”,他还尖刻地编排道,一些佛教徒和道教徒不约而同地追求大乘佛道本旨的长生不老之道,简直就像“同浴者不得相讥裸裎”。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们会感觉到,此类幽默不同于前面所说的幽默,平心而论它们毕竟显得有点儿刻薄了,某种程度上同《围城》的风格倒称得上一脉相承。钱钟书的幽默杨绛在《干校六记》里说了一件和钱钟书有关的“趣事”:“文革”期间,有几个“造反派”联名贴出一张大字报,声讨钱钟书“轻蔑领导”,根据是钱钟书说过的一些话。“略知默存的人看了就说:钱某要说这些话,一定还说得俏皮些,这语气就不像。”钱钟书字默存。钱钟书的文章以渊博著名,但另外还有两个特点:充满智慧的冷隽和耐人寻味的幽默;而他的幽默则往往以别开生面的俏皮话出之。在他的小说《围城》里,这些例子随手可拾。例如他写女孩子的害羞脸红“跟打呵欠或口吃一样,有传染性,情况粘滞,仿佛像穿橡皮鞋走泥淖,踏下去而又拔不出。”又如他写方鸿渐(一个名教授)因上课不点名,“到第二星期,他发现五十多学生里有七八个缺席,这些空座位像一嘴牙齿忽然掉了几枚,留下的空穴,看了心里不舒服。”前年钱钟书访美,和夏志清会见。夏问起他在“文革”的经历,他说他有个收获,因为有一段时间,他天天要到马列研究所读马列主义,于是“他就找出一部德文原文的《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集》来阅读,读得津津有味,自称对马克思的性生活有所发现。”(见夏志清的《重会钱钟书纪实》)。可惜夏志清没有追问下去他发现了什么。这也是“钱式”幽默的又一例吧。杨绛说的那件“趣事”还有“下文”,她是钱钟书的妻子,看了大字报,不禁大怒说:“捕风捉影也该有个风、有个影,不能这样无因无由地栽人。”于是夫妻就拟了一份小字报,贴在大字报下面要求调查。“可是事后知道,大字报所言确有根据。有人告发钱某说了如此这般的话。这项告发,显然未经证实,就入档案。”虽然查无实据,钱钟书还是被逼做了“自我检讨”,而杨绛也因此“着实挨了一顿斗”。这个“下文”可就不怎么有趣了。说笑钱钟书自从幽默文学提倡以来,卖笑变成了文人的职业。幽默当然用笑来发泄,但是笑未必就表示着幽默。刘继庄《广阳杂记》云:“驴鸣似器,马嘶如笑。”而马并不以幽默名家,大约因为脸太长的缘故。老实说,一大部分人的笑,也只等于马鸣萧萧,充不得什么幽默。把幽默来分别人兽,好像亚理士多德是第一个。他在《动物学》里说:“人是唯—能笑的动物。”近代奇人白伦脱(W.s.Blunt)有《笑与死》的一首十四行诗,略谓自然界如飞禽走兽之类,喜怒爱惧,无不发为适当的声音,只缺乏表示幽默的笑声。不过,笑若为表现幽默而设,笑只能算是废物或者奢侈品,因为人类并不都需要笑。禽兽的鸣叫,尽够来表达一般人的情感,怒则狮吼,悲则猿啼,争则蛙噪。遇冤家则如犬之吠影,见爱人则如鸠之呼妇(Cooing)。请问多少人真有幽默,需要笑来表现呢?然而造物者已经把笑的能力公开地分给了整个人类,脸上能做出笑容,噪子里能发出笑声;有了这种本领而不使用,未免可惜。所以,一般人并非因为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的本意,逐渐丧失;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于是你看见傻子的呆笑,瞎子的趁淘笑——还有风行一时的幽默文学。笑是最流动、最迅速的表情,从眼睛里泛到口角边。东方朔《神异经·东荒经》载东王公投壶不中,“天为之笑”,张华注说天笑即是闪电,真是绝顶聪明的想象。据荷兰夫人(LadyHolland)的《追忆录》,薛德尼斯密史(Sudney Smith)也曾说:“电光是天的诙谐(Wit)。”笑的确可以说是人面上的电光,眼睛忽然增添了明亮,唇吻间闪烁着牙齿的光芒。我们不能扣留住闪电来代替高悬普照的太阳和月亮,所以我们也不能把笑变为一个固定的、集体的表情。经提倡而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幽默。这种机械化的笑容,只像骷髅的露齿,算不得活人灵动的姿态。柏格森《笑论》说,一切可笑都起于灵活的事物变成呆板,生动的举止化作机械式。所以,复出单调的言动,无不惹笑,像口吃,像口头习惯语,像小孩子的有意模仿大人。老头子常比少年人可笑,就因为老头子不如少年人灵变活动,只是一串僵化的习惯。幽默不能提倡,也是为此。一经提倡,自然流露的弄成模仿的,变化不居的弄成刻板的。这种幽默本身就是幽默的资料,这种笑本身就可笑。一个真有幽默的人别有会心、欣然独笑,冷然微笑,替沉闷的人生透一口气。也许要在几百年后、几万里外,才有另一个人和他隔着时间空间的河岸,莫逆于心,相视而笑。假如一大批人,嘻开了嘴,放宽了嗓子,约齐了时刻,成群结党大笑,那只能算下等游艺场里的滑稽大会串。国货提倡尚且增添了冒牌,何况幽默是不能大批出产的东西。所以,幽默提倡以后,并不产生幽默家,只添了无数弄笔墨的小花脸。挂了幽默的招牌,小花脸当然身价大增、脱离戏场而混进文场;反过来说,为小花脸冒牌以后,幽默品格降低,一大半文艺只能算是“游艺”。小花脸也使我们笑,不错!但是他跟真有幽默者绝然不同。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所以,幽默至多是一种脾气,决不能标为主张,更不能当作职业。我们不要忘掉幽默(Humour)的拉丁文原意是液体;换句话说,好象贾宝玉心目中的女性,幽默是水做的。把幽默当为一贯的主义或一生的衣食饭碗,那便是液体凝为固体,生物制成标本。就是真有幽默的人,若要卖笑为生,作品便不甚看得,例如马克·吐温,自十八世纪末叶以来,德国人好讲幽默,然而愈讲愈不相干,就因为德国人是做香肠的民族,错认幽默也像肉末似的,可以包扎得停停当当,作为现成的精神食料。幽默减少人生的严重性,决不把自己看得严重。真正的幽默是能反躬自笑的,它不但对于人生是幽默的看法,它对于幽默本身也是幽默的看法。提倡幽默作为一个口号、一种标准,正是缺乏幽默的举动;这不是幽默,这是一本正经的宣传幽默,板了面孔的劝笑。我们又联想到马鸣萧萧了!听来声音倒是笑,只是马脸全无笑容,还是拉得长长的,像追悼会上后死的朋友,又像讲学台上的先进的大师。大凡假充一桩事物,总有两个动机。或出于尊敬,例如俗物尊敬艺术、就收集骨董,附庸风雅。或出于利用,例如坏蛋有所企图,就利用宗教道德,假充正人君子。幽默被假借,想来不出这两个缘故。然而假货毕竟充不得真。西洋成语称笑声清扬者为“银笑”,假幽默像搀了铅的伪币,发出重浊呆木的声音,只能算铅笑、不过“银笑”也许是卖笑得利,笑中有银之意,好比说“书中有黄金屋”;姑备一说,供给辞曲学者的参考。又可参考:从《说笑》看钱钟书的幽默 孔庆东钱钟书的幽默http://www.tianyablog.com/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41096&PostID=438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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