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尚峰汇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beings and animals of Call of the Wild论文写作的建议:1.可浏览万方和维普数据库中有关野性的呼唤的论文写作,找相关的内容。2。《野性的呼唤》原著等
松子红枣茶
首先,杰克.伦敦的名著英文正确名称应该是:The Call of the Wild。其次,论文题目可按英文论文习惯写法译成: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n and Animal in Jack London's The Call of the WildThe Call of the Wild两旁千万不要用中文的书名号《》,可用斜体字或加底线以示区别,可惜在百度答案中无法显示出来。至于落笔角度,不妨从人是从动物演变而来谈起,进而指出人虽已大大进化,但只不过是具有高级思维能力的高级动物,在一些方面仍摆脱不了动物的本能。同时,应带着问题再熟读这本著作,从中找到至少2-3个具有说服力的例子作为你的佐证。只要标题和开头搞对了,就能给老师一个好印象。英谚里不是说嘛:A good beginning is half the battle.祝你也能得到100分(或接近满分)!
空山微风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叫“巴克”的养尊处优的家狗,被偷卖到北方荒野之中,而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生活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作者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从1900年起,他连续发表和出版了许多小说,讲述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故事,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他的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都广为流传,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他一生著述颇丰,16年中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这些作品共同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商业作家之一,因此被誉为商业作家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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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把斯匹茨斗倒了。 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原始动物的强悍习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巴克尝到了那种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而获得的快乐……最终成为了狼王。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是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就像巴克一样,当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世界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因为它知道这一切就是生命的价值。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与犹豫,面对危机只有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但野性并不仅仅是残酷,它也带来了古老的友情,可以说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死的时候,他仰望苍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是忠诚的,是震撼人心的。巴克对约翰浓浓的爱意正是野性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所以我想说生命是茅盾的,世界是复杂的,但这个复杂的世界正是有自然最简单的方法造就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就这样吧,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如果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再次被人交易。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狗派克教会它如何偷食以慰饥肠。其实巴克是不喜欢偷,为了能吃饱他是非偷不可。从狗比利那儿,巴克很快学会了如何在雪地里破冰汲水解渴等技巧。这里我要提到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
具体能不能报考,你可看当时的招考职位的条件,符合就可以,有些说要通过四级或425分以上的,那你就不可以了,因为你没有通过.具体还有其它的什么条件,...
行整理和代叙,建议你先把有关人性特点的研究的内容扯扯,就是比如“第一章 西方文学作品中的人性主题”,把这个有关人性的描述的代际给写写,可以弄弄其中人性内容主题
一、沈石溪 1、《第七条猎狗》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沈石溪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和他第七条猎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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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Child Image of the Catcher in the Rye From Linguistic Persp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