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啦啦达人
近些时候,一些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小到打架斗殴,大到伤害人命,一桩桩伤害事件触目惊心,大学有、中学有甚至小学也有。校园原本是个纯洁的地方,怎么就染上了这些血腥、暴力、恐怖?我们在为这些暴力事件感到震惊、痛心的同时也要不断地反思,寻找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探求避免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将校园暴力事件防患于未然。一、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源校园暴力事件看似个别的、简单的社会现象,其实有着复杂的社会心理背景,它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学校教育的失误及社会的不良影响所造成的。1.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一:家庭教育的缺失施暴的学生往往在贫困家庭、暴力家庭、离异家庭、溺爱家庭、缺管家庭等环境中长大。一个不健康的成长环境容易导致孩子的身心发育不健全,他们缺少应有的榜样示范和关心爱护,缺少安全感,不知对错,养成了刁蛮专横、唯我独尊的习惯,从而形成“攻击性的人格”。为此他们往往采用暴力去恃强凌弱,获得一种暂时的心理平衡,借以释放心中的压抑感,也可以借此在同学中建立所谓的“威信”。2.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二:现行教育的“迷失”在高中学校的教育中,由于高考的压力,一味地关注成绩,强调竞争与个人奋斗,却忽略了人与人相互之间的协作关爱,忽略了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与健康的心理。有些老师对待“问题学生”采取不理不睬、疏远隔离及言语讽刺等行为。这些举动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实际上大大地伤害了孩子的自信和自尊,轻则导致他们厌学,重则造成自闭抑郁的后果,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使之自觉不自觉地站到老师和同学的对立面,极易造成他们成为校园暴力的施暴者,让一些学生走上了施暴之路。所以不少学校对学生的心理教育基本停留在“说起来相当重要,做起来可能次要,忙起来基本不要”的现状。3.校园暴力产生的根源之三:暴力文化的泛滥高中学生正处于发育阶段,生理、心理尚未完全成熟,他们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情的判断能力,不能够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诸多好莱坞影视作品及网络游戏或者书籍中所宣扬的暴力,助推了校园暴力的激增。有些人甚至错误地认为,暴力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往往先好奇,再崇拜,然后去模仿,使学生在潜意识中默认了认为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一时冲动,一时意气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严重伤害了高中学生的身心健康,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有的学生性格发生变化,沉默寡言、孤僻古怪;有的学生因为无法承受压力而自杀;有的学生对公平、公正的学校规章制度失去信心,扰乱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等。这种伤害对他们的影响是终生的。尽管我们一直在学校规章制度上强调是公平公正的,但如果这种校园暴力的状态得不到有效改善,学生受到严重侵害而感受不到学校的作用,那么不但受害者本人会对学校失去信心,就连家长也会对学校失去信心。校园暴力的存在和发生,使学生不得不挤出时间和精力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既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又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二、避免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有效措施与应对策略1.优化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德育主题活动,提升学生的思想素质除了校园以外,社会也是青少年生活成长的重要环境。社会环境的状况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深刻的原因之一。要减少校园里发生的学生暴力伤害事故,需要净化社会环境,控制渲染暴力、色情的社会诱因,极力减少外部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灵的污染伤害。同时要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让校园真正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愉快生活和学习的乐园。在校园内,加强学生的集体主义教育、道德理想教育、遵纪守法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德育主题教育活动,我校举行了如“中国梦 中国情”经典诵读比赛、“最美石中人”演讲比赛、“德存细节、美在良习”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展示,达成育德的目的,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教育管理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校园暴力。经常对学生进行青少年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加强青少年学生心理知识教育和心理技能训练,提高学生处世经验和能力。2.加强家校互通,教师充分尊重学生,科学民主地管理教育学生家长的参与是校园安全的支撑,家长要承担起预防校园暴力的责任,切不可有孩子交到学校就一切不过问的心理。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应时刻提醒自己的孩子远离暴力游戏,不要沉迷于网络,注意安全。作为家长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平时也要给予孩子更多家庭关爱、注重和孩子的沟通与交流,尤其对于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应付出更多关爱在孩子身上,避免产生自卑、孤僻性格。平日教育孩子时,不要采用打骂等极端行为,也不能一味的说教,要采取启发和诱导的方法和孩子谈话,否则会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对孩子爱之有道,不要一味地满足其要求,言听计从,适当进行挫折教育,培养孩子坚强品格,使教育呈现一定的成效,不可只是嘴上说说,平时要以身作则,更不能放任不管。教师在学校里就是学生的家长,要把每个学生视为自己的孩子,必须在理解、尊重学生人格的前提下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营造师生、生生和谐的氛围。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做到公平公正,不应有所偏颇,也不应对学生无端加以指责,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使学生受到深刻的教育。对有问题的学生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行示人。家长学校的紧密联系,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方式。家长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协作者,应与学校积极配合,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成长,要切实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3.加强自我保护,弘扬正能量,学会冷静处理问题的能力作为学生,要学会自我保护,在突如其来的暴力侵害和危险面前,必须学会如何冷静处置问题。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去激怒对方,有时顺着对方的话去说,从其言语中找出可插入话题,缓解气氛,分散对方注意力,同时获取信任,为自己争取时间。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更安全,我们才可以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当然,如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读书学习,提高自己自身的水平修养,哪有空闲去冲突去纠纷呢?曾有一个资料,让人很受刺激,世界上犹太人年均读书76本,日本人年均读书40本,美国人年均读书19本,中国人年均读书4本,而在当今网络、微博等的冲击下,现在中国人平均的年阅读书籍还能不能达到4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也是十分重视学习的,有个谚语说得好:“数百年人家无非积善,第一等好事只是读书”,当代中国社会,有待我们去弘扬正能量,师生共同提升我们的校园乃至整个社会的品位和价值追求,彻底远离暴力。总之,校园暴力问题已经成为当下值得重视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学校、家庭、社会要一起努力为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使他们得以在和谐、平等、诚信、友善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最重要的还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一起重视校园暴力问题,让暴力远离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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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有关的刑事法律问题(一)刑法与校园暴力的关联刑法是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并给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即规定“罪”与“刑”的法律。校园暴力是暴力行为的一种。只要这种暴力行为后果达到一定事实程度,触及刑法的规定犯罪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属于符合刑法免责的规定。由于校园暴力有特殊之处,即它发生在我国教育、教学活动的专门机构里及附近,一旦校园暴力发生,其波面之广,影响之深,范围之大,是深远的。对于个人来说可能是一辈子挥之不去的阴影。对于社会来说,可能是一代人、几代人难已磨灭的记忆,对于国家来说,可能有不可估量的负作用。所以刑法对校园暴力的调整是不敢轻视的。为此需要刑法对校园暴力与之相关的行为予以强制性的规范。如《教师法》第36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立法者在教育法律中对校园暴力行为予以足够的重视。在教育活动中,对一些相关主体严重违反教育法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冀希望以此来减少校园暴力,保证校园的安宁、稳定、和谐。所以,首先教育管理者在学校管理活动中要谨防暴力行为,其次是广大教师,学生不要做出暴力行为。最后要求与学校中出现暴力犯罪的行为斗争,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二)几种常见的校园暴力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将犯罪分为十个大类:即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罪。每大类犯罪之下又将分为若干小类,共有罪名四百余个。校园暴力犯罪主要表现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主的犯罪,有时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它的犯罪主体一般是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其他犯罪主体。(1)几种常见人身权利犯罪①故意杀人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4周岁的人犯此罪,都有要承担刑事责任;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其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的行为。美国赵承熙枪击案是本罪的例证。②过失致人死亡罪本罪是指行为人由于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其在客观上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其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利。教师、行政人员在体罚学生时因过失而致学生死亡的,便犯此罪。案例:1995年6月22日上午10时,湖南省某中学体育教师李某在上体育课时,因高二年级男生张某扰乱体育课教学秩序而发生争执,张某用言语刺激李某。李某觉得有失教师尊严,愤怒之下向张某猛击一拳,致使张某死亡。经法医坚定,张某脾脏较大,李某一拳正中该脾脏,致使其脾脏破裂而死亡5。在本案例中,教师李某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③故意伤害罪:本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的人应当为其故意伤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 不满16周岁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负刑事责任。主观上是故意,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其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如2006年12月7日下午,高正涛同学在校门口被人砍断五个手指案,对方涉嫌此罪.④过失重伤罪教师惩罚学生,学生之间的肢体冲突因过失可能致学生重伤而犯过失重伤罪。过失主观上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⑤侮辱罪本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上是故意,其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其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如一些教师罚学生吃牛粪、人尿等行为。近日网上曝光女生集体欺辱女生的图片,可构成本罪。⑥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已满14周最的妇女发生性行为。其主体是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其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有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目的,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性交的行为,其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利。奸淫幼女罪是指故意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主主体是与强奸罪相同的;其客体是幼女身心健康权;无论幼女是否同意,不管是否违背幼女的意志,不影响此罪的构成。在教师队伍中有极个别的男教师品行不良,利用师生关系中自身具有的特殊优势,对女学生实施奸污行为,从而构成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前段时间禽兽校长、禽兽教师在新闻媒体上炒作很热。⑵几种常见侵犯财产罪① 抢劫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民财产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 的人犯此罪应负刑事责任;其客体是复杂客体,行为人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同时有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甚至于造成伤害或死亡;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占有公民财物的目的;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公民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保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的行为。这是校园暴力中多发性犯罪。② 敲诈勒索罪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暴力或其他损害造成威胁、强行勒索财物,若数额较大,就构成此罪。本罪多表现为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低年级学生,在校学生勾结校外人员以团伙形式敲诈勒索其他学生,或学生内部自组帮会敲诈勒索其他学生财物的行为,是一种常发性校园暴力。⑶几种常见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本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的行为。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在校园暴力中,多以校外人员为主;其客体是社会秩序;其主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损失的、情节严重的行为。这种校园暴力,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致使教学无法进行,伴随各种打砸、侮辱等暴力于其中,情节严重,构成本罪。如某校与邻村因围墙占地的问题时起摩擦,多次受到该村的村民有组织的冲击学校,有破坏校产。围殴教师等行为,若情节严重,构成本罪。②寻衅滋事罪下面四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是犯罪行为。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⑵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⑶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⑷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有上述几种行为之一,构成本罪。一些社会青年,不良少年经常出没在校园的围墙内外,寻衅滋事索要钱物,随意殴打辱骂学生,追逐、拦截、调戏女生,情节恶劣的 ,构成本罪。有一案例因滋事而起,影响极坏。广东某校一女生在校经常遭到社会这类闲杂人员骚扰,心理极度失衡,因琐事一怒之下,手刃其奶奶。③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本罪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其主体是一般主体,其客体是社会秩序;其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组织进行是违法犯罪活动,如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残害群众等。只有有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这种类型的黑社会组织的行为的,就构成本罪。现在学生由于血腥暴力的电影、电视、游戏的耳濡目染,价值观、是非观、道德观严重扭曲。如贵州省某中学学生组织十三鹰、十兄弟诸如此类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在校里为非作歹,影响极为恶劣;最终被警察一窝端,27人被捕6。⑷其他一些校园暴力可能触及的罪名除了上述校园暴行所引发的犯罪外,它还有可能触及一些其他不常见的罪名。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绑架勒索罪、拐卖妇女儿童罪,非法拘禁罪,玩忽职守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罪、抢夺罪,组织、强迫、引诱卖淫罪等。这些罪名不常发生,但在校园暴力中也是不容忽视的。如贵州省某中心完小某教师夫妇就组织、强迫女学生卖淫,影响极为恶劣,手段残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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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本是教书育人之所,本应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乐园,但近年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乐园蒙上了阴霾。校园暴力事件触目惊心之余,我们更应扪心自问,自己是否放纵了校园暴力的发生,是否仍对之视若无睹。抵制“校园霸凌”,断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落到实处。作为学生最切身相关的场所,家庭承担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家长们不应一味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而应适时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可怕之处,让受暴儿童及时站出来,及时走出心理阴影。毕竟“校园霸凌”或多或少与家长观念有关。而在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的背后,教育问题也随之显露,校方管理疏忽,安全体系漏洞扑面而来。“校园霸凌”不仅考验着家长,更考验着校方的良心。校园暴力事件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一种无奈,他们幼小的心灵中长出的仇视种子很难被单纯说教化解。学校在这面前,应加大德育力度,鼓励学生举报“校园霸凌”,同时加大监管范围,让学生安全进校,安全回家。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不作为不应成为学校不作为的理由,学校应就自身机制深刻反省,改正并强化。再进一步说,“校园霸凌”事件不能仅作为人们的谈资,更是一座警钟。发生过的事可以籂骇焚较莳记锋席福芦弥补,尚未发生的有待我们预防。司法机构并非只针对于成年人,它们的执法对象是全社会,法律的空白更应及时得到填补。尽管学生涉事者为“未成年人”,但惩罚也不可少。至于让涉事者真正暴露在阳光下,受到应有的惩罚,才可能让“校园霸凌”事件真正远离儿童,让学生远离伤害。“人之初,性本善”预防校园霸凌,只有让家庭、学校、社会各司其职,加大道德教育的同时,更要加大司法力度,将矛盾化解于无形,防患于未然,才可还给学生一片安全的蓝天,拥抱未来的精彩。执安全之手,伴平安之风,享平安校园,得精神净土。抵制“校园霸凌”,从我做起。
我们中国是一个有着古老的“师道尊严”传统的国家。教师的地位虽然曾经在历史的某一特定时期由于政治的原因受到了迫害和贬低,但是在这个有着正统儒家文化传统的国度里的人
老师每次对我们进行“法制教育”,都会使我使我受益匪浅。因此,我也非常关注法制教育。但是,今天晚上,我无意间看了网上的一个法制栏目——后天的暴力,心,一下子跌到了
一般老师问你的都很基础!你要是毕业答辩要做PPT文档,自己一定要挑重点的东西放到里面。 IDS体系结构 园区网络安全分析与设计(为什么做园区的 需求分析) 系统
法学论文答辩时,答辩老师一般会问到下面几个问题:1、选择该课题的原因是什么?首先,多年的经验积累,使我掌握了更多与课题观点一致或相反的资料、示例引发的思考.这样
目前,校园 安全 教育 在学校开展随意性强,形势并不乐观,大多数学生所接受的校园安全教育比较零散。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校园安全教育论文,希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