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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胖子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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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崎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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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虐待、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雾都孤儿》是本好书,有空看看吧! 加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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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超风格

书摘 “麻烦!”奥立弗大声说道,“噢!亲爱的小姐,我要是能替你干活就好了。只要能让你高兴,替你浇花或者是看着你的鸟儿,要不就整天跑上跑下逗你开心,怎么都行。” “完全用不着怎么样,”梅莱小姐笑盈盈地说,“以前我跟你讲过,我们有的是事情让你干。那怕你只能做到你答应的一半那么多,你就真的让我非常开心了。” “开心,小姐。”奥立弗叫了起来,“你这么说,你的心真好。” “我不知该有多高兴呢,”少女答道,“一想到我亲爱的好姑妈出了力,把一个人从你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可悲的苦难中解救出来,这对于我就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欢乐。又知道她关怀同情的对象也真心诚意地知恩图报,你真的无法想象我有多么高兴。你懂我的意思吗?”她注视着奥立弗沉思的面容,问道。 “呃,是的,小姐,我懂。”奥立弗急切地回答,“可我在想,我已经有点忘恩负义了。” “对谁?”少女问道。 “那位好心的绅士啊,还有那位亲爱的老阿妈,他们过去对我可好呢,”奥立弗答道,“要是他们知道我现在多么幸福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我敢保证。” “他们一定会高兴的,”奥立弗的女恩人说道,“罗斯伯力先生真是个好人,他答应,一旦你身体好起来,能够出门旅行,他就带你去看看他们。” “是吗,小姐?”奥立弗高兴得容光焕发,不禁大叫了一声。“等我再一次看到他们的慈祥面容的时候,真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子。” 奥立弗的身体不久就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经受一次远行的劳顿。果不其然,一天清晨,他和罗斯伯力先生乘上梅莱太太的小马车出发了。车到杰茨桥的时候,奥立弗脸色变得煞白,发出一声高喊。 “这孩子怎么啦?”大夫照例又紧张起来,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哦?” “那里,先生,”奥立弗一边喊,一边从车窗里指出去,“那所房子。” “是啊,那有什么关系?停车。在这里停一下,”大夫嚷道,“宝贝儿,那房子怎么了,唔?” “那些贼——他们带我去的就是那所房子。”奥立弗低声说道。 “让它见鬼去!”大夫喊道,“啊哈,在那儿呢!我要下车!” 然而,车夫还没来得及从座位上跳下来,大夫已经想办法从马车里爬了出去。他跑到那所废弃的房子跟前,开始踢门,跟一个疯子似地。 “喂喂?”一个委琐丑恶的驼背汉子猛地把门打开,说道。大夫由于最后一脚用力过猛,险些跌进了过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一位大吼一声,不假思索地揪住那人的衣领。“事多着呢。打劫的事。” “还会出杀人的事呢,”驼背汉子冷冷地答道,“你要是不丢手的话。你听见没有?” “问我听见没有,”大夫说着,给了俘虏一阵猛抖。“在哪儿——他妈的那家伙,叫什么来着——赛克斯,对了,赛克斯在哪儿,你这个贼?” 驼背汉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无比惊诧无比愤慨的样子,随后便灵巧地挣脱大夫的手,咆哮着发出一阵可怕的诅咒,往屋子里退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关上房门,大夫已经二话不说,闯进了一间屋子。他焦急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样东西,不管是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能和奥立弗的描绘对得上,连那只食品柜的位置也不对。 “喂,”驼背汉子一直严密注视着大夫,这时说道,“你这么蛮不讲理闯进我家,打算干什么?你是想抢我呢,还是想杀了我?是哪一种啊?” “你莫非见到过一个人乘双驾马车出门杀人抢东西,你这个可笑的老吸血鬼?”生性急躁的大夫说。 “那你想干什么?”驼背问道,“你再不出去,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滚你的!” “我认为合适的时候会走的,”罗斯伯力先生一边说,一边朝另一个房间望去,那个房间和前边那间一样,完全不像奥立弗说的样子。“总有一天我会查到你的底细,我的朋友。” “你行吗?”丑恶的驼子冷冷一笑。“随你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在这地方住了二十五年了,一没有发疯,二不是就我一个人,还怕你?你会付出代价的,你会付出代价的。”说着,矮小的丑八怪发出一阵嚎叫,在地上又蹦又跳,像是气得失去了常态。 “真够愚蠢的,这也,”大大暗自说道,“那孩子准是弄错了。喏,把这放进你的口袋,重新把你自各儿关起来吧。”随着这番话,他扔给驼背一张钞票,便回马车上去了。 驼背汉子尾随着来到车门前,一路发出无数最最野蛮的诅咒与怒骂。然而,就在罗斯伯力先生转身和车夫说话时,他探头朝马车里边望去,刹那间瞧了奥立弗一眼,目光是那样犀利,咄咄逼人,同时又是那样凶狠,充满敌意,奥立弗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不管是醒来的时候还是睡着了,都始终忘不了。直到车夫回到座位上,那汉子还在不停地破口大骂。他们重新踏上旅途,这时还可以看见他在后边跺脚,扯头发,不知是真是假地暴跳如雷。 “我真是个笨蛋,”大夫沉默了很久才说道,“你以前知道吗,奥立弗?” “不知道,先生。” “那下一回可别忘了。” “一个笨蛋,”大夫再度陷入沉默,过了几分钟他又说道,“就算地方找对了,而且就是那帮家伙,我单枪匹马,又能怎么样?就算有帮手,我看也得不到什么结果,只会让我自己出丑,还不得不供出我把此事遮掩过去的经过。总之,我真是活该。我老是一时性起,搞得自己左右为难。这事应该给我一点教训才对。” 事实上,这位出色的医生一辈子办事都是凭一时冲动,这里可以对支配他的种种冲动说一句不带恶意的恭维活,他非但从来没有被卷进任何特别麻烦或者倒霉的事情中去,反而从所有认识他的人那里得到极为真诚的推崇和敬重。实事求是讲,眼下他是有一点生气,有一两分钟时间感到失望,他很想拿到有关奥立弗身世的确切证据,哪知遇到的头一个机会就落空了。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常态,发现奥立弗在答复自己的盘问时依然老老实实,前后吻合,显然和以往一样真诚坦率。他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完全相信他的话。 因为奥立弗知道布朗罗先生居住的街名,他们可以照直开到那儿去。马车折进了那条街,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几乎喘不过气。 “说吧,我的孩子,是哪一所房子?”罗斯伯力先生问道。 “那一所。那一所。”奥立弗一边回答,一边急迫从车窗里往外指点着。“那所白房子。呃,快呀。开快一点。我觉得自己好像要死了,身上老是哆嗦。” “到啦,到啦。”好心的大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马上就要看见他们了,他们见到你安然无事,肯定会喜出望外的。” “呃!我就巴望那样!”奥立弗大声说道,“他们对我真好,非常非常好。” 马车朝前开去,停下了。不,不是这所房子,隔壁才是。车又开了几步,重新停了下来。奥立弗抬头望着那些窗户,几颗泪珠饱含着欢乐的期待滚下面颊。 天啦!白色的房子空空如也,窗扉上贴着一张招贴:“出租”。 “敲敲邻居的门看。”罗斯伯力先生大声说,一边挽住奥立弗的胳臂。“您知道不知道,过去住在隔壁的布朗罗先生上哪儿去了?” 邻家的女仆不知道,但愿意回去问一问。她不一会就回来了,说六个星期之前,布朗罗先生已经变卖了物品,到西印度群岛去了。奥立弗十指交叉,身子往后一仰,瘫倒在地。 “他的管家也走了?”罗斯伯力先生犹豫了一下,问道。 “是的,先生,”女仆回答,“老先生,管家,还有一位绅士是布朗罗先生的朋友,全都一块儿走了。” “那就掉头回家吧,”罗斯伯力先生对车夫说,“你不要停下来喂马,等开出这该死的伦敦城再说。” “去找那位书摊掌柜,好不好,先生?”奥立弗说道,“我认识上那儿去的路。去见见他,求求您了,先生。去见见他吧。” “我可怜的孩子,这一天已经够令人失望的了,”大夫说,“我们俩都受够了。如果我们去找那个书摊掌柜,保准会发现他死掉了,要不就是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或者溜之大吉了。不,这就直接回家。”在大夫的一时冲动之下,他们便回家去了。 这一次大失所望的寻访发生在奥立弗满心欢喜的时刻,搞得他非常惋惜、伤心。患病期间,他无数次高高兴兴地想到,布朗罗先生和贝德温太太将要向他讲些什么,自己也会向他们讲述,有多少个漫长的日日夜夜,他都是在回忆他们替他做的那些事,痛惜自己与他们给生拉活扯地拆散了,能向他们讲述这一切该是多么惬意。总有一天能在他们面前洗去自己身上的污垢,说清自己是如何横遭绑架的,这个希望激励着他,支持着他熬过了最近的一次次考验。现在,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带着他是一个兼强盗的信念走了——他们的这个信念,也许一直到自己离开尘世之日也无法辩解了——他几乎承受不了这样的想法。 然而,这种情况丝毫也没有改变他的几位恩人的态度。又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温暖、晴好的天气开始稳定,花草树木长出了嫩绿的叶片和鲜艳的繁花,这时,他们作好了准备,要离开杰茨的这所房子几个月。他们把曾经使费金垂涎三尺的餐具送到银行寄存起来,留下凯尔司和另一个仆人看房子,带着奥立弗到远处一所乡村别墅去了。 这个羸弱的孩子来到一个内地的乡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置身于青山密林之中,谁能描述他感受到的快乐、喜悦、平和与宁静啊!又有谁能说出,祥和宁静的景色是怎样映入固守闹市的人们的脑海,又是如何将它们本身具有的活力深深地注入他们疲惫不堪的心田!人们居住在拥挤狭窄的街上,一生劳碌,从未想到过换换环境——习惯的的确确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他们几乎可以说爱上了组成他们日常漫步的狭小天地的一砖一石——即便是他们,当死神向他们伸出手来的时候,最终也会幡然醒悟,渴望看一眼大自然的容颜。他们一旦远离旧日喜怒哀乐的场面,似乎立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日复一日,他们缓缓走向充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看到天空、山丘、平原和湖光水影,他们便在内心唤醒了记忆,只须预先品尝一下天国的滋味便可抚平飞速衰朽的痛苦,他们像西下的落日一样平静地进入自己的坟墓,几个小时以前,他们还曾孤独地守在卧室窗日,望着落日余晖慢慢消失在自己暗淡无光的眼睛里。宁静的山乡唤起的记忆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意志与希望。这些回忆会温和地感染我们,教会我们如何编织鲜艳的花环,放在我们所爱的那些人的坟前;能净化我们的思想,压倒旧日的嫌隙怨恨。可是在这一切之下,在每一颗心灵中就算是最麻木的心灵,一个模糊不清、尚未完全成形的意识,很久以前,在某个相隔遥远的时刻,就有过这种感觉的意识,始终流连不去,启迪人们庄重地瞩目遥远的未来,将傲慢与俗念压在它的下边。(第32章) 内容简介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作者狄更斯(1812-1870),生于英国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海军小职员,10岁时,狄更斯全家被迫迁人债务人监狱,11岁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功。1836年下半年,他25岁时担任《本特里》杂志的主编,于1838年10月完成了小说《雾都孤儿》。 本书完全忠实于原著,语言流畅准确,情节生动,精美的插图更使此书增色不少。相信少年朋友们拿起此书会爱不释手的。 小说分析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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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吉jjj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利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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