媛姐姐丶
马赛克(mosaic)原义为:镶嵌,镶嵌图案,镶嵌工艺。发源于古希腊。早期希腊人的大理石马赛克最常用黑色与白色来相互搭配。只有权威的统治者及有钱的富人才请得起工匠、购得起材料来表现此奢侈的艺术。发展到晚期的希腊马赛克时,艺术家为了更多元化地丰富起作品,他们开始需要更小的碎石片,并自己切割小石头来完成一幅马赛克。 一种图像(视频)处理手段,使其局部模糊,因为这种模糊看上去有一个个的小格子组成,便形象的称这种画面为马赛克。马赛克常用于遮挡重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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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尊重罪犯的人格,因为在媒体上如果赤裸裸地将罪犯暴露在观众面前,无疑是一种对其人格的不尊重。试想那个人做了错事,被采访的时候会愿意让大家观察到,他们内心本来就有一种愧疚之情。并且中国人最喜欢对人说长道短的那种心理,冷嘲热讽吧,不管怎样这都是不好的。一般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打马赛克的,都是对犯人进行的采访,犯人愿意接受采访,那我们就有义务保护他的隐私和本就脆弱的内心。这至少也体现了一种对于人权的尊重,就好像现在规定不能让小姐游街一样,那样是不尊重妇女的人格,人都是平等的,也有人格得到尊重的权利。这些方面其实中国都是有进步的,至少维护了政府最基本的形象吧,大家都是文明人。
就是爱你一下
拍摄的是犯罪嫌疑人才需要打马赛克的,嫌疑人是没有被定罪的,所以是需要打马赛克保护隐私的。但是罪犯是已经判刑了的,是不需要打马赛克的。
在关于犯罪嫌疑人面部是否进行马赛克处理的问题上,一般也有如下常识性的报道处理方式:
(1)已由法院判处刑罚的“犯罪人”(不应再称为“犯罪嫌疑人”),其人身自由等权利被剥夺,不需打马赛克;
(2)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现场报道,如对卖淫、吸毒、赌博场所的轻微违法犯罪报道,应当对违法犯罪行为人做马赛克处理,如对性交易现场的报道,不应暴露嫌疑人面部五官和有意暴露其身体,这体现法制的人性化,也有利于他们回归社会。
扩展资料: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的全部过程。
肖像制作专有权内容包括: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治传播中的“马赛克”与新闻伦理
evenmaosir
拍摄的是犯罪嫌疑人才需要打马赛克的,嫌疑人是没有被定罪的,所以是需要打马赛克保护隐私的。但是罪犯是已经判刑了的,是不需要打马赛克的。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扩展资料:
肖像权特点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肖像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法治传播中的“马赛克”与新闻伦理
在城南客运站附近 到了城南客运站就往山边走,一直都到山脚下往右转 再走300米就到了 在图中芦溪的正对面
变得模糊,看不清了
居留政策如下: 1、工作许可是颁发给打算在巴哈马从事赢利性活动且具备申领资格的外籍人士的许可证。居留许可是颁发给打算在巴临时居住但不准备从事赢利性活动的并具申领
对于同学们来说,想要写一篇高质量的 作文 ,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更多的时候,大家的作文不是语句不通、不会表达、词不达意、无话可说、就是句型篇章错乱,那么如何
秦琼秦琼(?—638年),字叔宝,汉族,齐州历城(今山东济南市)人。唐初著名大将,勇武威名震慑一时,是一个于万马军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的传奇式人物。曾追随唐高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