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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堕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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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加小菲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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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语中,“计划”一词词性既是名词,也可以是动词。由李行健主编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给了“计划”两种解释,在名词上解释为预先拟定的工作内容﹑步骤和方法。动词意义上则解释为打算﹑谋划。在管理学上对“计划”一词的解释有很多种,其中周三多认为计划在名词意义上是指用文字和指标等形式所表述的组织以及组织内不同部门和不同成员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关于行动方向﹑内容和方式安排的管理文件,动词意义上则解释为为了实现决策所确定的目标,预先进行的行动安排。 另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决策的解释也有两种。在名词意义上解释为决定的策略﹑方针等,动词意义上则解释为决定策略﹑方针等。同样,管理学中对于决策的解释也有很多,杨洪兰认为决策就是从两个以上的备选方案中选择一个的过程,周三多有一个较为具体的定义:“所谓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在国外,路易斯﹑范特等人将决策定义为“管理者识别并解决问题以及利用机会的过程。” 从上面可以看出,人们对于计划,决策各自的认识不同,从不同的方面得出不同的认识,因而也就对他们的关系也有不同的看法。 管理学者西斯克认为“计划工作在管理职能中处于首位,是评价有关信息资料,预估未来的可能发展,拟定行动方案的建议说明的过程,决策是这个过程中的一项活动。” 以西蒙为代表的决策学派认为管理就是决策,计划是决策的一部分。 人们对于计划,决策的不同认识也形成了对他们关系的不同看法,在此,我想根据我对计划,决策的理解来谈谈我对他们的关系的看法。 从名词上讲,计划是组织以各种形式对自己未来一段时期内拟定的工作内容﹑方法﹑步骤﹑方向等,决策则是组织中高层管理者对于自己的组织作出的策略﹑方针﹑规划等。从动词意义上理解,计划是组织对自己一段时期内拟定工作内容﹑方法等计划的过程,注意在这一定义中第二个计划为名词意义上的概念。动词意义上的决策则是组织中高层管理者作出决策的过程,同样这一定义中的第二个决策也是名词意义上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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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语法-翻译法:又称“传统法”,是使用学生的母语来教授第二语言并以系统地教授语法知识为教学基础的一种第二语言教学法。主张母语与目的语并用,通过翻译和系统的语法教授学习。 最古老的教学法,盛行于18世纪末,代表人物是德国语言学家奥伦多夫。 语言学理论基础:机械语言或历史比较语言学 心理学理论基础:联想心理学 基本原则和特点:A、语法是教授第二语言的基础。学习二语首先要背熟语法规则和例句。 B、课堂教学使用学生的母语。翻译是主要的教学手段 C、注重书面语教学,注重读写,轻视听说 D、教授所谓“规范”语言,重视经典名著 教学过程:字母发音和书写――语法――阅读原文 语法教学的步骤:A、先讲词法,后讲语法。B、用演绎法教授语法规则,并翻译。C、练习 课文教学的步骤:A、介绍课文B、逐字逐句翻译C、朗读D、互译来巩固 主要成就:A、创建了在二语教学中利用母语的理论。翻译即是教学目的,也是手段 B、主张语法知识,重理性和演绎。 C、使用母语,初学阶段不会觉得困难 D、注重书面语和名著,阅读能力高 E、使用方便,无需复杂的设备和教具,对教师本身的口语要求也不高 主要缺点:A、忽视言语交际技能,听说能力。 B、过分依赖母语和翻译,无法培养用目的语思维的习惯和能力 C、过分强调语法,死记硬背语法规则和例句,教学内容乏味。 2、直接法:又称“改革法”、“自然法”,用目的语,不用母语不翻译,不注重语法形式。 19世纪后半页的西欧,代表人物:德国的贝立兹、法国的古安、英国的帕默、艾盖尔特 主张仿照“幼儿学语”的方式和自然过程来设计二语教学过程,以顺乎人类学语言的自然规律。建立语言和外界实物的直接联系和模仿大人说话是幼儿习得母语的基本策略。 心理学基础:联结主义心理学。受其影响,强调词语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而不通过母语。 教学原则和特点:A、直接联系。在语言和外界事物间建立直接联系,不用母语。 B、以口语为基础。教学目标是口语。 C、句本位。以句子为最基本的教学单位。 D、以模仿为主。是主要练习方式 E、先用直接感知语言材料,而后靠归纳的方式教授语法规则。 教学过程:教师口头展示句子or课文-学生模仿跟读-教师纠正错误-学生继续模仿-教师提问,学生回答;然后也可学生提问,教师回答。 主要优点:A、打破语法-翻译一统天下,开创了一个二语教学的新局面、新路子,重视口语。 B、利用直观手段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 C、注重口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言语能力。 D、不使用母语,有利于培养目的语思维的能力。 E、制定出一套言语训练的方式方法。 主要缺点:A、忽视幼儿习得母语和大人学习二语的差异 B、排斥母语,只见消极面,不见积极面 C、注重建立目的语和事物的关系,教师解释不多,不用母语,易造成误解 D、重视感性认识,偏重经验,过分强调模仿、重复,对学生主动性认识不足 E、对复杂语言现象的理解易出问题,读写能力弱。 3、听说法 又称“结构法”、“句型法”,主张先教听说,后教读写,注重口头语言表达能力,重点在听说技能,以句型操练为主要手段,是一种以结构为主的二语教学法。 理论基础: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 代表人物:弗里斯、埃比、拉多等 产生: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是现代外语教学史上理论基础最雄厚的教学法。 语言学基础:结构主义语言学(又称描写语言学,代表人物是美国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注重口头语言,活的语言是第一性的)。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的影响,根据口语第一性的原则,听说法主张教语言首先是教口语,言语技能的培养要按照听说读写的顺序进行,――“听说领先,读写跟上”。 心理学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经典行为主义理论代表人物美国心理学家华生提出著名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公式:刺激-反应(S-R)。新行为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另一位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刺激-反应-强化(听说法采用:教师展示是刺激,学生模仿重复是反应,教师纠错是强化) 教学原则和特点:A、听说领先。先听说,后读写 B、反复实践,养成习惯。 C、以句型为中心进行操练 D、排斥或限制使用母语(允许教师极少量使用母语) E、大量使用录音、语音实验室和视听设备。 F、注重语言结构的对比(母语和目的语,目的语内部)找出重点难点 G、尽力防止学生出现错误,一旦出现要及时纠正 教学过程(步骤):据盛炎-模仿-重复-翻译-轮流-不连贯的重复-对话练习 据特瓦德尔:认识(教师展示)-模仿-重复-变化-选择 主要优点:A、以句型为二语中心,建立了一套培养语言习惯的练习体现 B、充分利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找出教学难点重点 C、不完全摒弃母语,克服直接法的片面性 D、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 主要缺点:A、轻视读、写能力 B、机械的句型操练枯燥乏味 C、忽视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D、偏重语言形式的训练,忽视内容和意义 4、视听法 又称“整体结构法”、“圣克卢法”。运用视听材料进行教学,使学生的视觉感受和听觉感受相结合。采用电化教具视听手段,听懂和理解语言材料总是在听完整的结构基础上。 产生: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代表人物是古根汉。 语言学基础:结构主义语言学 心理学基础:行为主义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 主张口语第一,书面语第二,要对目的语进行细致的分析,并跟学生母语对比。刺激-反应。强调真实地的、具体的情景和语言过冬构成一个整体。学习语言要从整体上感知,重视语境、情景。 教学原则和特点:A、口语是教学的基础,听说先于读写 B、强调视觉感知很听觉感知相结合 C、语言和情景密切结合。日常情景对话是教学的中心 D、整体结构感知。 E、充分利用电化教学设备和直观手段,排除母语和文字的中介。 教学过程和步骤:感知(看幻灯orfilm)-理解(教师讲解)-练习(模仿、重复等)、活用(自由表达) 主要优点:A、广泛运用声、光、电的现代化教学技术设备。活泼,有积极性,便于理解 B、重视在情景中教学,强调整体感知语言的结构;教学材料贴近生活,利用培养学生的目的语能力。 C、系统地循序渐进地安排词汇和语法项目,并充分语义操练 主要缺点:A、过分强调口语领先,忽视读、写能力的培养 B、过分强调整体感知,忽视对语言结构的分解和单项训练 C、过分强调直观的作用 D、重视语言形式的模仿,忽视意义解释,导致理解可能有误。 5、功能法 又称“意念-功能法”或“交际法”,以语言功能项目为纲,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交际能力,实行交际化教学的一种教学法。十分重视语言的交际功能,主张学习语言从功能到形式,从意念到表达方式。 产生:20世纪70年代的西欧,代表人物:英国语言学家威尔金斯、语言教育家亚历山大、威多森和荷兰的范埃克等。 理论基础:社会语言学、功能语言学。社会语言学注重语言的社会功能,认为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是语言最本质的功能。受其影响,功能法把语言看作实现语言功能的手段。 教学原则和特点:A、目标设定为培养学生运用目的语进行交际的能力,而非仅仅是语言能力。 B、以功能和意念为纲。功能是用语言做事,完成一定的交际任务,教学根据需要选取真实而使用的语言材料,并把语法视为实现功能的手段。 C、教学过程交际化。 D、单项技能训练和综合性训练相结合,综合运用是目的 E、强调表达内容,不过分苛求形式。对错误有容忍度。鼓励运用目的语交际。 F、圆周式地安排语言材料,循序渐进地组织教学。 G、发展“专用语言”教学,针对不同的、特殊的交际需要开展教学 教学过程:1、展示语言材料,突出该材料的情景和功能。2、语言要点练习。3、语境练习,把语言点放在有控制的语境里练习。4、实际运用。 优点:A、培养学生使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 B、从学生实际需要出发,确定学习目标。 C、教学过程交际化。 D、发展了“专用语言”教学。 问题:A、如何科学地设定功能、意念项目,究竟有多少,如何合理安排,没有很好的解决 B、如何把语言结构和功能法结合起来目前是最大难题。 大致类型:纯功能型、结构-功能型、功能-结构型、题材型 C、对学生错误的容忍度怎么把握。 6、认知法 又称“认知-符号法”,主张充分发挥学生智力的作用,注重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发现和创造性的运用,目标是在听、说、读、写各方面全面地掌握语言。 产生: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代表人物是美国心理学家卡鲁尔和布鲁纳 理论基础:转换生成语言学和认知心理学 转换生成语言学:美国乔姆斯基,人具有天生的语言习得机制,学习语言是有意识的创造性的活用过程,而非简单的模仿、记忆过程。因此认知法调动人的语言潜能、内在能力。教师引导学生自己发现语言规则。 认知心理学: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人具有智慧,人类对外界刺激所作出的反应是能动性的,学习是内在的不是外在。反对刺激-反应,认为人具有认知结构,学习是感知、记忆、思维、想像的过程,也是不断调整认知结构的过程。 教学原则和特点:A、把培养语言能力放在教学目标的首位。 B、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兴趣,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 C、提倡演绎法,启发学生发现语言规则。 D、主张听、说、读、写齐头并进,全面发展。 E、适当使用母语。 F、正确对待错误,对其进行分析和疏导。反对有错比纠,适当纠错。 G、提倡在理解的基础上操练,强调有意义的学习和操练 教学过程:三阶段――1、语言的理解。教师以旧带新,引导学生发现语言规则(发现式学习)2、培养语言能力。在理解基础上作有意义的练习。3、语言的运用。脱离课文进行实际交际的练习。 优点和不足:A、最大贡献是从认知心理学角度论述二语教学,注重对学习者和学习过程研究。 B、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发挥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 C、主张听说读写全面发展。 D、主张“发现学习”,强调有意义的学习,在理解基础上操练 E、利用学生母语 F、转换生成语言法如何应用到外语教学实践中还需不断探索。 G、完全排斥机械性训练值得商榷 H、认知法作为独立的外语教学体系不完善,须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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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Wendy

英盛观察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 1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它是人们通过感官获得的关于事物的现象的认识, 包括感觉、 知觉、 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形象性的特点。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 它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获得的关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 包括概念、 判断、 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 2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①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见感性认识、 理性认识的含义)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联系。首先, 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离开了感性认识, 理性认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坚持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这是坚持认识论中的唯物主义。其次, 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 感性认识有待于上升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只能解决对现象的认识的问题, 理性认识才能解决对本质的认识的问题。坚持感性认识发展成为理性认识, 这是坚持认识论中的辩证法。再次,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 世界上没有纯粹的感性认识, 往往感性之中有理性;世界上也没有纯粹的理性认识, 往往理性之中有感性。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 )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其一, 积极投身于实践, 在实践中获取十分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其二, 必须对感性材料加以思维的抽象, 要采用分析和综合、 抽象和概括、 归纳和演绎等逻辑方法, 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 去伪存真、 由此及彼、 由表及里”的思维加工。( 2 )要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唯理论只承认理性认识可靠, 否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经验论只承认感性认识可靠, 否认感性认识有待于升华成理性认识。唯理论和经验论全部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它们各持一个方面, 在思维方法上属于形而上学。唯理论有唯物主义唯理论和唯心主义唯理论之分;经验论也有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经验论之分。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也不懂得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教条主义夸大书本知识、 理性认识的作用, 轻视感性经验, 一切从本本出发, 犯了类似于唯理论的错误;经验主义夸大感性经验, 轻视科学理论, 把局部经验当成普遍真理, 犯了类似于经验论的错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1 )由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第一次飞跃)并没有结束认识, 理性认识还要再回到实践中去(第二次飞跃)。因为:其一, 认识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 改造世界。第一次飞跃并没有实现这一目的, 只有第二次飞跃才能实现这一目的。其二, 第一次飞跃并不能保证理性认识的正确性, 理性认识是否正确, 只能依靠实践的检验。在第二次飞跃中, 理性认识可以得到检验, 得到修正、 补充和发展。( 2 )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条件和途径其一, 必须从实际出发, 做到普遍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 理论必须服从实践。其二, 要把关于事物的认识与主体的需要结合起来, 确定行动的目的和计划。其三, 理论应当被群众掌握。群众是实践的主体, 理论只有为群众所掌握, 才能转化成强大的物质力量, 使实践获得成功。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认识过程中的理性因素, 包括理性直观、 理性思维等, 是主导因素;认识过程中的非理性因素, 则包括两类:一类是情感、 意志, 包括欲望、 动机、 信仰、 习惯、 本能等, 一类是认识中不能被逻辑思维所包含的主体心理形式, 如幻想、 想像、 直觉、 灵感等。在认识过程中, 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是相互作用、 相互补充的, 共同推动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非理性因素应当受到理性因素的制约, 应在理性因素的主导下, 发挥其积极作用, 抑制其消极作用。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1 )认识的全过程实践、 认识、 再实践、 再认识, 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这是认识从简单到复杂、 从低级到高级无限发展的全过程。( 2 )认识的不断反复认识之所以要不断反复, 是因为:其一, 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受到客观事物本身的发展过程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物质世界是无限的, 客观事物作为系统也是多方面、 多层次的。客观事物存在着一个产生、 变化和发展的过程, 其本质和规律也有一个暴露的过程。所有这些, 使得人类的认识具有反复性。其二, 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还受历史条件和科技水平的限制, 人类的认识只有在不断打破限制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得到发展。这也使得认识具有反复性。其三, 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还要受到主体本身的限制。这些限制包括:人的实践范围、 知识水平、 认识能力、 实践能力、 立场、 观点、 方法以及生理素质。所有这些, 也使得认识具有反复性。( 3 )认识的无限发展就整个认识过程而言, 认识的反复具有无限性。但是, 这种无限性不是简单的圆圈式的循环, 而是表现为螺旋式的上升。( 4 )认识辩证运动全过程的原理, 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党的群众路线包括: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党的群众路线以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基础, 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具体运用。党的群众路线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具有一致性。首先,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主张群众既是实践的主体又是认识的主体, 实践是千百万群众的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则主张相信群众。因此, 二者具有一致性。其次, “从群众中来”, 实际上就是把群众的感性认识能动地升华成理性认识(表现为领导者的智慧), 这其实就是第一次飞跃;“到群众中去”, 实际上就是让理性认识被群众所掌握, 化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这其实就是第二次飞跃。再次,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 而“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从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也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①实践、 认识、 再实践、 再认识……表明认识与实践是不断分离又不断重合的过程, 而每一次循环, 都使认识上升到高一级的层次。由于实践处于不断发展之中, 认识经常与实践发生矛盾, 这就要求认识与实践必须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②所谓具体的统一, 是指认识、 理论要同一定时期、 地点、 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适应。认识、 理论要根据具体实践不断地补充、 丰富和完善。所谓历史的统一, 是指认识、 理论要同不断发展的实践相适应, 要根据实践的变化而变化, 不能落后于实践。③割裂认识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会导致“左”的或右的错误。④实践是不断发展的, 理论也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在新的理论的指导下, 实践会进一步向前发展。实践要不断地创新, 理论也要不断地创新。09-10-22 | 添加评论 | 打赏064kk 辩证法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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