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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家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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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鱼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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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学 开放分类: 伦理、学科、环境目录�6�1 环境伦理学的定义 �6�1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6�1 环境伦理学的特点 �6�1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环境伦理学的定义环境伦理学,是一门介于伦理学与环境科学之间的新兴的综合性科学。它的诞生,是在人类生存发展活动和生存环境系统发生尖锐对立后,为满足协调人和生存环境系统的关系,求得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共同持续发展的社会需要的产物。人类和生存环境系统之间的矛盾──环境污染、破坏和恶化等问题,说到底,是人类行为的结果,是一个社会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必须提到行为主体——人类环境伦理道德高度去认识和对待才有可能。因此环境伦理学,必将成为21世纪影响和决定人类与环境同时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关键性科学研究领域之一。 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环境伦理学是研究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环境(人类群体)系统,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的伦理道德行为关系的科学。这里“环境”的科学意义,是指“人类生存环境系统”的意思,和人们常说的生态环境的“环境”定义有很大的差别。 人类是地球表层自然环境系统物质从无机到有机发展衍生的产物。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说,人类生存环境系统是指地球有机和无机物质表层,即人们通常指称的自然界。它是人类的母亲。人类从诞生的那一天起,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地球这个独特的圈层而独立存在过。人类和自然环境系统有着密不可分的天然的“血缘”关系。人类的生存发展,是以自然环境系统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人类生存发展过程中一切活动,一切威武雄壮的历史活剧,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发生在这个系统多姿多彩的舞台上的。为了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人类曾对这个舞台进行过很多重大的变革和改造。在这个变革和改造的过程中,人类个体和人类群体与这个系统之间,除了发生生产力的物质作用关系外,还存在一种精神和情感的互动关系──伦理道德关系。这是其他一切生命个体和群体与这个系统间所没有的关系。 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的关系,迥然不同于其他生物属种的最大特征,就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系统的作用,基本上是一种后天获得的理性行为。人从哇哇堕地那一刻起,除了被动地接受大自然恩赐的阳光和空气外,他和自身以外物质世界发生联系的只有一种吮吸母乳的本能。他懂事以后终生对自然界的一切索取和相互作用行为——生存本领、绝大部分是通过长辈和他人的教育和传承获得的。这种后天获得的知识和本领,完全是一种自主的、有意识的、有选择性的行为。从蒙味时代开始,人类便有了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主体意识。因此,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切作用就脱出了动物群体那种基本上是在自然条件制约范围内的本能行为的窠臼。 人类这种作用于自然环境系统的主动行为与动物本能还有一个根本性的差别,就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不是依靠自己的自然肢体进行的,而是利用自己制造的自然界所没有的工具进行的。这就大大地增强了人类向自然索取的能力,增强了人类摆脱狂暴自然力束缚的能力。在自然环境系统面前获得了更大的主动性和独立生存能力。 另外,由于人类世代相传的后天获得的知识和本领具有一种积累和滚动发展的特性,这就为人类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一种永无止境及逐渐加速发展的可能性。人类从蒙昧时代发展到采集和渔猎阶段,走过了几十万年的漫长历史;而从采集渔猎阶段发展到农耕时代只经历了不到一万年时间,从农耕时代发展到现代工业社会,只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从工业社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几乎可以随心所欲地呼风唤雨,移山填海,上天入地的后工业化时代,则只有三百年左右时间。 长期以来,由于人类知识和技能的发展和进步,在曾一度相对丰富的自然资源面前,人类也曾一度产生过片面认识,以为自己的发展和向自然界的索取是可以永无止境的。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系统和自然资源的态度,就好像婴儿对待自己母亲的乳房一样,认为那是一个可以供自己任意索取和享用的无尽的天然的生命源泉。婴儿对母亲的乳房,亲爱之情有之,但说到要爱护和保护则未必。但当婴儿长大后他才知道,原来母亲的乳汁并不是永不枯竭的,有一天,它也会有被穷尽的时候。对于地表的自然环境系统和自然资源来说,人类今天行将逐渐面临这种枯竭的窘境。 20世纪中期以来,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给人们提供了相对和平的发展机遇。二战后人类补偿性消费惯性和年青一代及时行乐心态,极大地刺激了对物欲的追求,为社会生产发展提供了极大的内在需求动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科学技术领域由于相对论和原子能技术、登月技术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更为应用技术的发展火上加油,在相对被动的自然界和自然资源面前,人类的行为几乎达到了疯狂和忘乎所以的程度。但就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来说,人类又没有发展到能够“提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的地步,人类目前能达到的空间活动,还是建立在地球表面提供的物质和能量基础上的。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牵动的巨大的社会生产能力,已经接近可以穷尽某种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地步。人类生产过程中和狂热消费过程中释放出的负能流──废水、废气、废渣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已从整体上威胁到人类生存发展的可能性。地表损毁、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的缺失,人类生境美学价值的降低等等,都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这种日益加剧的紧张关系,象以往一样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利用机械和物质的手段去解决已经成为不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当前这种日益尖锐的人和自然环境的矛盾,正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达,使人们向自然索取的力量和范围无限扩张的结果。为了解决人和自然环境的矛盾,必须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一切行为和作用提升到人类理性的、自我约束的伦理道德行为高度去认识和研究才有望得到解决。 面对这种社会需要,从1949年美国环境学家莱奥波尔德发表《原荒纪事》一书开始,在传统伦理学领域中便开始衍生出了一门运用生态学和伦理学综合知识,去研究人类与自然环境系统互动关系的道德本质及其规律,探索人们对待自然环境系统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保护自然环境系统生态平衡,以达到使人类能在良好生态环境系统中生存和发展目的的科学,人们通常把它称为生态哲学或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则是在生态伦理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加年轻的科学。 作为个体的人类,在大自然各个因素的相互运动作用过程中是显得十分柔弱的。在威力无比的风雨雷电、山崩地裂、洪水猛兽、严寒酷暑面前,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和依存,都必须以群体行为方式出现才有可能。在长期的群体行为过程中,同一群体内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因利益、品格等差异,产生了种种需要协调,才能保证人类群体共生、共存、共荣的矛盾关系。 人类个体间的这种关系不同于群体间、氏族间、集团间、国家间大规模的涉及群体生死存亡的矛盾。后一种矛盾一般用抢掠、征战等暴力行为去解决,敌我关系及胜败的结局都很分明。此外还有一种个体与个体之间或个体与群体之间利益和是非界线都很明确的矛盾行为关系,如偷、抢、奸淫、伤害等行为,一般也要求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去解决。至于人类个体与个体之间大量利益关系不明显的龃龉、磨擦、妨碍公共卫生、违反伦常关系等行为,则要通过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行为习惯准则、规范、风俗、舆论等去解决。专门从事对这些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维系人们相互间自由、平等地和谐、安全生存发展的习俗、风尚、性格、思想方式等现象进行研究的科学部门,就是传统的广义的社会伦理学或称为普通伦理学。 普通伦理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常新的社会科学,它着重研究的只是人类群体中个人与个人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但是自从人类群体中出现了按严格等级制度建立起来,并依赖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强制手段进行维系的国家以来,人类群体已经外化成了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时刻或离的外在客观环境条件──社会环境条件。对人类个体为了自己的生存发展和外在社会环境间的伦理道德关系,传统伦理学过去是不曾着重研究过的。这些关系在显性特征层面上的内容基本上归属于社会学或政治学的研究领域。深层次的隐性特征的研究基本上成了空白。 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的科学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人类开始步入信息化时代。交通运输能力的加强和信息电子网络化的实现,人类生存活动的地球表面相对缩小,人类群体间、集团间、国家间的活动开始出现区域化和一体化的趋势,人类和自然环境的关系和相互作用,也出现了集团化、区域化和国际化的趋向。大量与环境有关的国际公约的签订就是这种一体化趋向的表现。人类向自然环境索取、开发、利用、改造的行为上升到了集团或国家间的行为。人类对自然资源开发的个体行为已日益变得苍白无力。从而引发了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这样人类传统的伦理关系便发展成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及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多层次的立体交叉关系,大大地扩大和延伸了传统伦理学的研究领域。在这个背景上便逐渐形成了对这些关系进行综合研究的环境伦理科学。 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环境伦理学是一门运用多种学科知识,综合研究人类个体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人类个体和社会环境系统之间及社会环境系统与自然环境系统之间伦理道德关系的科学,包括研究环境伦理学的产生,环境伦理的道德体系、环境伦理道德行为规范、准则、评价、教育和个人环境道德修养等环境伦理道德行为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关系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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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dongth

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的关系对医学伦理学的界定直接与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有关,即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是谁包括谁亦或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学科?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Daniel Callahan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把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相比,认为“医学伦理学是古老的学科,代表很窄的范围,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虽然在现今这仍很重要,但已不足以囊括所有的问题”。“生命伦理学则是指生命科学中更广阔的道德领域,包括医学、生物学、环境中的重要方面、人口和社会科学等。医学伦理学作为一个部分包括在生命伦理学当中,与其他题目和问题共同构成生命伦理学。”《国际伦理学百科全书》也把医学伦理学的学科范围归为生命伦理学。从我国对医学伦理学发展阶段的划分,可看出与以上不同的看法:医学伦理学经历了古代医德学,近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也有学者认为,当今的医学伦理学已开始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人口和健康伦理学阶段。可见,我国主要是把生命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阶段涵盖进去的。J.Stuart Horner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对此的界定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学与生命伦理学经常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只不过后者这30年一直占主导地位。医学伦理学的定义英国的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他没从正面给医学伦理学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 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Percival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 K. D. Clouse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 Leake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我国对医学伦理学的定义多采用:“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既是伦理学的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以往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有过分强调医学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的倾向,对医学伦理学容易有这样的误解:即把医学伦理学只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以为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即可解决具体问题。不仅事实并非如此,而且其中也忽视了医学本身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一方面,医学的本质和目的是为了维护病人的健康,治疗疾病,由此可见医学本身含有一种固有的伦理学——为病人谋利益。而且许多伦理问题的产生是医学科技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伦理道德对医学伦理学的作用也同样明显,如陈实功《外科正宗》中有“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之说,二者的结合便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德观是基督教式的医德观;从英美医学伦理学中自主原则领先的医患关系模式到南部欧洲的仍以相互信赖式的医患关系为主导模式更能看出伦理道德因素对医学伦理学所起的作用。简要说来,医学科技与伦理道德二因素相互作用是医学伦理学发展的主要线索。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医德(医生的职业道德)是医学伦理学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有说法认为医德学是医学伦理学的同义语,是一门学科。邱仁宗同志认为医学伦理学与医德学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个名称问题,它们之间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学在内容上要比医德学广,医德学一般都是义务论的,不引用任何价值论,并不加以证明。我们所称的古代医德学,其实还不是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只研究医患关系。医学伦理学则是一个系统的学科,表现为研究对象从医患关系这一核心扩展到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杜治政同志认为,当代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六个方面构成:医学道德的主体与客体及其相互关系、临床医学中的伦理问题、生命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卫生政策的伦理学、健康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这是典型的把生命伦理学看成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说法。其实,不管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之间是谁包括谁,就象《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所强调的,医学伦理学这一名词,它不是一个静止的术语,“它的含义和原则已经随着医学被管理成一个职业,到医疗照护被提供和资助,到医学之外的社会整体中的文化因素的改变,而改变”医学伦理学的历史发展希波克拉底学派可能是最早对医疗职业和医生的行为提出规范的,但其思想能流传这么久远,主要是因为基督教的思想与之在某些方面一致,特别是不能堕胎和为患者保密的思想,而这两者在古希腊并不是医学界的主流思想。当时许多论述都强调疾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起到安全保险作用,使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避免因治疗失败或拒绝治疗而受到指责。传统的基督教强调诚信对于战胜疾病的重要作用,认为医生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来抢救病人,要求医生持一种慈善的观念和对穷人的责任的价值观,事实上早期的基督徒也是这样做的。没有什么能比医院这种新兴机构更能显示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了,它们服务于病人、老人、穷人和流浪者,虽然多负责食宿,很少的医疗,但与其它相比已是很好的了。基督教对医学甚至所有科学的控制,很少能见到教会允许之外的书籍,仅见的是为数不多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中世纪时期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们没有好的救治办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许多教士却依然留在城市,为死去的人做祈祷,使那些笃信上帝的人临死前得到精神上的安慰,也使死者的家属感到欣慰。在文艺复兴时期,尤其是科学革命给机械科学、物理学和化学带来了巨大成功之后,医学也迈出了更坚定的步伐。哈维的心血运动论最终取代了盖伦的关于血液运动的学说,以后在以机械论为主导的哲学思想的指导下,以解剖学和生理学为主的实验医学在18世纪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世纪的病理学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麻醉和防腐两项技术出现之前,外科的全面进步是不可能的,19世纪后期,外科有了真正的进步。近代的实验医学家头脑中有尊重科学的道德理念,认为医学的最高尚的任务莫过于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的出现,从而为医生关心、同情病人,为治疗疾病、解除病人的痛苦提供了科学的现实的保障,这都是最基本的医学人道主义的体现。18世纪的早期,英国对医生的伦理学规范已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而是强调礼节,包括服饰和行为举止,即英国的绅士和淑女风度。近代英国对医学伦理学贡献较大的主要有4个人: John Gregory 1772年出版了《关于医生责任和资格的讲义》;Thomas Gisborne 认为医生不应减弱基督教的慈善色彩,同时认为必须建立一个竞争型的职业,因为他坚信对财富的渴望是至关重要的;Thomas Beddoes强调应用法律手段把庸医赶走;Thomas Percival在1803年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主要是为了防止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其中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即医德开始了科学化和世俗化的进程。Thomas Percival最大的贡献是为美国医学会1847年首次的伦理学法典提供了样本。20世纪初,人们已经开始注意到医院开支的攀升,尤其是二战后,医院被视为医学诊治的精华之地。在X线之后,影像诊断随着1972年计算机断层摄影和核磁共振等技术的问世而大踏步前进,大量资金花费在了医疗设备上。大约在1960年,第一批免疫抑制剂问世,使得器官移植进入了新时代,当然也带来了道德和法律的困惑,如何时取器官,移植给谁等问题。20世纪随着医学科研的增加使医疗服务取得明显进步,同时也引起更多的伦理学问题,1946年的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会1964年对此修改而成的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是最新版本)是医学科研中涉及人体实验的重要文献。20世纪中叶以前,传统的医学伦理学主要局限于临床的医疗实践中,为培养医生提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二战后,延长寿命已不是难事,在医学伦理学的持续发展中加入了新的内容,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Joseph Fletcher和 Paul Ramsey等非医生(这两人均是神学家)所写的一些文章使人们开始审视医学和医学科技在社会的道德层次上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以往被封闭在医学之外的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对医学职业提出了他们特殊的看法;其次,随之而来的是这些看法对医学的发展有益,医疗职业中的人对这些外部的看法开始予以接受;第三,医学伦理学扩展其范围,应用到更广的社会伦理学问题领域,如一个社会中卫生服务设施分配的公正性等。因此,在60年代后,医学伦理学本身已经开始从原来全部关心指导临床医生行为的准则和法典中转向社会中的健康和疾病的伦理学方面,70年代后美国开始了对病人自主性的重视,这是当今的医学伦理学中的重要转变。医学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但具体什么才符合病人的利益,这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表现在医学模式上,就是从以往普遍持有的“治病”到现在的“治生病的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延长寿命就是对病人最大的善,而二战之后,延长寿命并不是唯一追求的目标,生命质量是人们所重视的主要内容,表现为病人的意愿是否得到尊重。生命伦理学(bioethics)《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对此词条的解释的第一句话就是:“圣经中有一句话说太阳底下没有新事物。但自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起,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看出,那么这句话并不正确。”由于新科技的问世和文化及观念的改变,人们重新对生与死、对疼痛的忍受、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等进行思考,于是产生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生命伦理学。它代表一种全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指开创一个新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的交叉),而且代表一种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和环境的影响等。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仅指在面向科学技术的巨大变化时产生的新领域,广义地说,它已经延伸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等社会科学学科。本辞条所说的生命伦理学是指广义的,即它的研究范围已从临终病人床边的医务人员个体所面对的道德上的困惑,延伸到全社会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平等的健康或环境政策时所面对的公众的和全社会的选择。对生命伦理学的界定生命伦理学一词最早由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者Van Rensselaer Potter在1970年提出。然而,很快就被在华盛顿工作的荷兰胚胎生理学家和产科学家Andre Hellegers 和其他与他共同工作并在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成立肯尼迪人类生殖和生命伦理学研究所的同事用来指称不同的含义。Van Rensselaer Potter用此指称“一门把生物学知识和人类价值体系知识结合起来的新学科”,它是科学和人文学科中间建起的一道桥梁,帮助人类生存,维持并促进世界文明。Andre Hellegers和他的同事则狭义地把此应用到医学和生物医学研究中的伦理学领域。Warren Reich在1971年准备编写《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时,开始时用的《医学伦理学百科全书》名称,可见,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多数认为医学伦理学是一种传统上的提法,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已不足以囊括现今所有的问题。因此从范围上看,生命伦理学指称生命科学中的广袤的道德问题领域,如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等,把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包括在生命伦理学中。在某种程度上,Raanan Gillon的生命伦理学辞条更加全面。Raanan Gillon 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中的生命伦理学条目中写到:从字意上看,生命伦理学是研究产生于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学、护理、包括兽医在内的其它卫生保健职业)中伦理学问题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很广,除了生物科学研究中的伦理学,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包括环境污染和人与动物和自然界中其它部分之间的关系),性、生殖、遗传和人口中的伦理问题和各种社会政治道德问题,如失业、贫穷、歧视、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群健康的负面效应。涉及到此学科中的人员也很广,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受试者外,在学术领域还涉及到哲学、道德神学、法学(这是生命伦理学中的三大学科)、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学。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际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生命伦理学的主题一直在变化,生命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第四个阶段正在诞生的过程中。第一阶段以某些专业行为准则的形成为标志,如不允许做医学广告,禁止诋毁同行等,此阶段应称为医学伦理学阶段;第二阶段就是琼森(Albert R.Jonsen)在他的《生命伦理学的诞生》中和他的历史学家同行所说的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医生的处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公众开始对古老的医学职业中的家长主义、讲真话等提出挑战,此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是病人权利的学术同盟。生命伦理学家需要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这些新的哲学理论和方法不是个人行动的道德,也不是用传统的伦理原则去定义医生的职业,而是用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分配社会的公正。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已研究了卫生保健政策和卫生经济的许多细节,许多国家政府中的卫生官员都曾向生命伦理学家进行咨询。第四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可称为人口保健的生命伦理学,它不仅象第二阶段一样包括专业行动准则、医疗工作者和公众,也象第三阶段超越了传统的医患关系范围,横跨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还有自身的特点:高技术医学的出现和应用不是中心问题,而只是其中之一,不再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和谁能得到稀有卫生资源等难题,而将注意力集中在多种影响卫生保健的因素上。从美国社会不断增长的不平等,到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病人都存在的病人疾苦之间的共同点看,有许多信号告诉我们,就较大多数人口而言,卫生保健状况在变坏而不是在提高,我们应把目标放在更大多数人的公共保健系统上,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要获取那些不熟悉的领域的知识,如公众保健、国际保健、花费—效用分析、保健量制以及将要出现的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生命伦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最先产生在美国,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义上,是从1900年开始的。20世纪医学的发展可从对医疗服务投入的钱的数量、享受到服务的人的数量、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数量、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和科学技术的含量程度等方面看出。伦理学问题的产生,可从三条主要的线索看出:医院角色的变化、科学技术的主导性和医学专家化的发展。早在19世纪晚期,美国的医院在数量上以很快的速度在增加,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主要源泉,随着医疗器械和技术在诊断和治疗中的不断增加的介入,在医院中集中提供医疗服务变得比较有效并经济,并能满足人们的需要。1946年的Hill-Burton法案,为地方性的医院提供联邦支持,新的普遍性的医疗保险倾向于给医院性的医疗服务而非私人诊所或家庭式服务提供补偿,这为美国的医院的革命打下基础。1900年左右,科学的医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美国医学会改革医学教育制度,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政府不断支持医学科学,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和之后,把科研引进医学教育和对病人的照护之中。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开始成立并支持临床科研,于是涉及到受试者的实验,受试者可能是病人和健康的志愿者,且数量在不断增加。由于医学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使很多的医生走进越来越窄的领域,只能使自己局限于某一专业。随着1917年眼科学会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科学会成立。20世纪上半叶,医生的社会和经济地位明显得到提高,渐渐从中等升至上等,这些非常明显地使他们与很多病人在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不同。总的来说,这三方面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浮现。医院中医疗服务的专业化促进了医疗照护的非人性化和组织性,同时疾病的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被忽视,而过于强调疾病的生物和生理方面,因此病人抱怨医生已失去的病人从整体方面照护的能力,从以前熟悉的密切的关系转变成“床边的陌生人”。对生命伦理学的产生容易有这样的一个误解,即生命伦理学多被简单地理解为只是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的出现才产生的,这是其中的主要因素,但事实上,生命伦理学的产生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除了以上医学方面的因素,把公众卷入医疗的伦理学问题中的文化和社会运动也起到史无前例的作用。复杂的医学技术和其人道的使用之间,增长的城市化和随之而来的人口分布的不均匀增加了享受医疗服务的障碍;较高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使(病)人的思维更加复杂,自我保护的意识明显提高;五、六十年代政府对生物医学科研的加大投入引起受试者保护问题;人们购买医疗保险的能力在30年代因以雇佣为基础机制的引入而戏剧性地得到提高,现由于太注重技术化,美国的医疗服务成本急剧上升,民众购买保险的能力减弱,大部分的美国人仍不能得到足够的医疗照护。另外,60年代末的消费者权益运动(起始于60年代对低劣食物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服务制度,70年代的病人权利运动是更大的民事权利的一部分,妇女运动也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入到对女病人的关心,也影响人们对生育控制和人工流产问题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的看法。同时期的和平运动和日益增长的生态运动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由于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而引发的国际健康问题。因为核武器对人类的健康的威胁,医生的社会责任在1971年被提出。这些思考对医学在维护世界人口的整体健康和完好方面的角色发出挑战。以上这些社会和文化方面的趋向和生物医学科学的发展一起共同构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生命伦理学运动,而且这些也是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总之,今天我们所了解的生命伦理学根植于公众对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问题的关心,这些标志着美国在那个时代的文化特征。从具体事件看,20世纪60年代以后,人们广泛使用肾透析、器官移植,但在透析对象的选择上遇到难题;1967年的心脏移植的成功引起死亡标准的讨论以及哈佛提出了脑死亡标准;流产在医学上很安全,避孕药丸、产前诊断、ICU的广泛使用、人工呼吸机等均已普遍出现,但昆兰案件的撤掉呼吸机和安乐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人们从传统上死在家里到现在的死在医院里,观念上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二战后生物医学研究取得成果后的应用,美国的几起未得到病人的知情同意所做的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Rachel Carson 的《寂静的春天》的出版,掀起了保护环境的浪潮;美国的民主权利运动、个人主义、女权运动也在兴起……但人们在与之平行的文化进程方面又远未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生命伦理学为何能引起公众如此关注的一个主要原因和历史背景。毫无疑问,美国在生命伦理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1969年成立的后在1971年更名为海斯汀报告和1971年成立的肯尼迪研究所。但不能否认,欧洲也做了大量工作。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多数称医学伦理学而非生命伦理学),后者在197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杂志(Journal of Medical Ethics),1985年创办了医学伦理学简报(Bulletin of Medical Ethics)。哲学的批评式医学伦理学在德国、前苏联和南欧发展起来。医学伦理学在天主教传统的国家本身就是天主教道德神学的一部分,后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原来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的观念。亚洲和非洲的生命伦理学发展较慢,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渐渐发展起来。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发展起来。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关系到人类生命健康,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会通过政策法规等的制定等来对生命伦理学领域的问题进行宏观控制。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问题,也不是西方特有的问题,而是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个发达国家发生了某类生命伦理学问题,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也一定会出现同样的问题。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作为一门学科,生命伦理学中有三个普遍性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过道德的生活并做出道德上好的决定?当我的行为可能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时,我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我应为社会的公共利益做什么?第一个问题与美德论有关,强调人的品行和一个有修养的人应具备的价值观和目标;第二个问题承认一个人的行为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并努力理解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应为他人做什么,我们应从他人那期望得到什么;第三个问题把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人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生命伦理学基本的伦理学前提是:尊重自主性;最大多数人利益的功利主义;社会公正;四原则;案例分析;美德伦理学;描述伦理学;女性主义伦理学和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研究的问题:卫生服务人员与被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生与死的问题;病人的利益和其他人利益;分配公正问题;概念问题(即各术语的含义);医学科学实践中的伦理学问题-纽伦堡的促进;生命伦理学,科学技术和社会;环境伦理学。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澄清:一个是事实和价值观之间应划分出一条清晰的线,分清什么是医学问题,什么是价值观(伦理学)问题(一个医生好的医学决定不等于是好的伦理学决定);另一个任务是发展解决伦理学问题的方法论。生命伦理学已出现多样性的特征,随着生命伦理学问题的日渐增加,需要更多的方法论来指导。现在,至少有四个领域已明显地出现了,它们分别是理论生命伦理学、临床伦理学、管理和政策生命伦理学、文化生命伦理学。但在实践中它们经常交叉,不能清楚地分割开。生命伦理学的职能邱仁宗同志认为:人们在证明某一生物医学决定正确时,总是处于某种概念和价值的预设框架内,哲学家的工作能够帮助人们批判地评价与某一行动有关的概念和价值观念,这就是生命伦理学的作用所在。生命伦理学是一种哲学,它要超越特定的社会集团、专业、宗教等,提供一种在多元信念前提下对什么是对、正确、好的共同观点。生命伦理学从哲学和多学科角度对临床实践进行伦理学分析,对医学和生命科学中的问题引发对整个社会的伦理思考;在医疗领域中的医生和其他人员意识到他们身上的责任增加了,能看到由于社会因素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如不健康的饮食、吸烟、缺乏锻炼、环境污染和其它的环境威胁、人口过剩、政治分歧、失业、贫穷、犯罪等问题。生命伦理学并不是用一种宗教或意识形态来代替另一种;也不是道德咨询所,给特定问题提供唯一的答案,(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做到)。在大多数情况下,结论是试验性的,暂时的,不是绝对正确的。我们既不能采用强制的方法,这并不是伦理学的特点,也不能在社会朝向民主的进程中让社会所以成员都持一种观念,对生命伦理学问题较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协商对话讨论等达成一致。总之,生命伦理学是一个新领域,它还只是一个开始,有待于更准确地定义它和挖掘研究方法。Daniel Wikler 在第三次国家生命伦理学会议上的主题报告——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中提出:应把生命伦理学理解为这样的一个学科:它给持有各种观点的所有学者提供了场所。对于生命伦理学的未来,Gillon认为:虽然说很难对生命伦理学的未来进行预测,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即生命伦理学将继续为更多的人们提供平等参与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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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玲天涯

对于人类而言,大气是共享的资源,由于全球大气环流的作用使得人类在大气环境保护问题上需要更多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然而由此引发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也受到人们深切的关注,谁是大气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在这个问题上谁又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而对于那些欠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损害是否公平?应当怎样解决这一类问题?人类环境伦理的道德观念是不是需要和可能的?这一系列问题都应该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解决。在环境伦理中,正义的原则是首要的原则。环境正义是用正义的原则来规范受人与自然关系影响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的,它关注人类的合理需要、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其主要涵义:一是要求建立环境公正原则,实现人类在环境利益上的公正;二是要求确立公民的环境权。据调查,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而总体来讲,占世界国家总数5%的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占到了总排放量的80%以上,而大多数的欠发达国家却只占到5%左右。但是由于二氧化碳污染造成的全球变暖,臭氧层破坏等环境问题却是由各个国家共同承担的,如此说来,对那些欠发达的国家是不公平的。我想,任何一种重要的力量或者伟大的力量,比如说我们向自然进攻,人类掌握科学技术这种伟大的力量,如果不受道德约束的话,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我们都知道,科学技术发展,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可以毁灭地球生态系统的程度,大规模的核战争破坏,可能毁坏地球生命,包括人类对生态、对自然的进攻,人类改变生态系统也可能毁灭地球的生物,威胁人类的健康。从大气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我想我们都非常清楚。大气污染的问题,影响我们的健康的程度是非常严重的。我们的健康指数在不断的下降,人类的体质在下降,人类的生存能力在下降,癌症、怪胎情况的出现也在上升。大气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用道德的力量对这个问题进行控制已经是在必行。首先,我们应该知道大气是指生物赖以生存的空气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特性。大气的物理特性主要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风速、气压和降水,这一切均由太阳辐射这一原动力引起。化学特性则主要为空气的化学组成:大气对流层中氮、氧、氢3种气体占99.96%,二氧化碳约占0.03%,还有一些微量杂质及含量变化较大的水汽。人类生活或工农业生产排出的氨、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化物与氟化物等有害气体可改变原有空气的组成,并引起污染,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破坏生态平衡。在全球性大气环境问题中,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等三大问题,最为引人关注,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人类正常的生活与健康,并且对地球上其它生物的生存也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试问,对它们而言又公平吗? 因此,无论从自然的层面还是道德的层面来讲都应该重视对大气环境的保护,这关系到全人类的利益,是我们共同的课题,绝不能因为一味追求本国经济的增长而弃全人类的安危于不顾。 其次,关于保护大气环境,每个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和高速发展的国家都必需履行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职责: 1.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之间作好综合平衡,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国家发展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同时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与大气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方法和指标。 2.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合理的工业布局既可以充分利用大气的自净能力,也可以减轻对大气的污染,因此,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是解决大气污染问题的重要途径。合理规划工业布局既包括对新建工业进行合理布置,也包括调整现有的不合理的工业布局,有计划地迁移严重污染大气的工业企业。 3.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大气污染严重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技术相对落后,大气污染的最终解决,还是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所以,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是解决全球大气污染问题的根本措施之一。 4.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各国政府应当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其他措施,包括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和区域、积极发展城市集中供热、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等。近年来,在保护大气环境方面国际社会也做出了积极努力,制定了《京都议定书》。该协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京都议定书》。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京都议定书规定工业化国家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减少全球气候变暖和海平面上升的危险,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到2010年,相对于199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全世界总体排放要减少5.2%,包括6种气体,二氧化碳、甲烷、氮氧化物、氟利昂(氟氯碳化物)等。到2008年至2012年的五年间,欧盟国家应减少8%,美国7%,日本6%,加拿大6%、东欧各国5%~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则不必削减,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分别比1990年增加10%、8%、1%。《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之后才具有国际法效力。各个国家之间可以互相购买排放指标,也可以以增加森林面积吸收二氧化碳的方式按一定计算方法抵消。中国年排放28.93亿吨二氧化碳,人均2.3吨,美国年排放54.1亿吨二氧化碳,人均20.1吨,欧盟年排放31.71亿吨二氧化碳,人均8.5吨。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是对保护大气环境做出的强有力保障,从另一个方面讲也是对人类和生物环境权的尊重。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展中国家没有减排义务,但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对环境包括对大气的污染程度仍然受到各国的关注。世界各国的历史已经表明,在经济增长与环境变化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规律:一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会有一个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同步高速增长的时期,尤其是重化工业时代。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每年都对世界主要城市的大气质量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评比,沈阳作为一个老污染城市历来都“榜上有名”,1988年还曾进入到世界十大污染城市第二位。在今年这次评比中,世界卫生组织对全世界53个国家272个城市大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种完全污染物的浓度进行了测定,并重新推出全球十大污染城市,其中包括中国的北京、兰州等8个城市。据调查,在中国,基本消除酸雨污染所允许的最大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200万~1400万吨。而2006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就达到2158.7万吨,比2005年增长12%,其中工业排放量增加了14.7%。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污染控制方式和力度,到2020年,全国仅火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就将达2100万吨以上,全部排放量将超过大气环境容量1倍以上,这对生态环境和民众健康将是一场严重的灾难。应当注意中国是一个在环境上回旋余地极小的大国,又是一个在全球资源、市场基本被瓜分完毕后崛起的一个后起国家。中国没有任何可能像某些先行国家那样,等到环境恶劣到极点后再来治理。 但中国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别人走过的先发展经济、再治理污染的道路,中国不可避免的也会走一遭。作为一个传统道德致上的大国,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哲学、秩序、伦理思想的主流和依据,可以说中国的生态哲学也给人类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王国,一个去向,一种动力。尽管很难达到,但也为人类应该何去何从提供了一个模式:人与大自然和谐。我想,在保护大气环境乃至整个生态环境的问题上,中国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以身作则,用道德的力量唤起人类的良知,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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