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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望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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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苏格拉底之死为切入点,从其哲学性格方面入手,揭示苏格拉底之死的必然性,并阐释哲学家与死亡的内在关联。 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关于苏格拉底哲学论文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苏格拉底之死的哲学思考

摘 要:苏格拉底之死和耶稣殉道一直以来都是西方思想史上震撼人心的重大事件。作为一名伟大的思想家,苏格拉底为何会被以自由民主著称的雅典城邦以公正合理的程序判处死刑?面对这一疑问,本文试图以苏格拉底之死为切入点,从其哲学性格方面入手,揭示苏格拉底之死的必然性,并阐释哲学家与死亡的内在关联。

关键词:苏格拉底;申辩;哲学家;死亡;正义

死亡是生命的终结,也是人类永恒的隐痛。对每个人来说,死亡都是不可避免的归宿。人生在世,就是一个不断向死亡趋近的过程。对于死亡,人们总是怀着莫名的恐惧和敬畏。正如叔本华所说,人们怕死,事实上是怕个体的毁灭,而死也毫不隐讳把自己表现为这种毁灭。如何看待即将到来的死亡,如何看待死后的未知状态,如何进行死亡的价值评价,是涉及人的安身立命之道的终极问题之一。作为世界文明史一大公案的苏格拉底之死为我们公正看待死亡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苏格拉底的申辩

公元前399年,雅典城邦中被公认为最智慧的苏格拉底被这个城邦的民主政府判处死刑。在此之前,苏格拉底拒绝向法庭屈服和逃亡外邦。当前往提洛岛的圣船返航后,他饮下鸩酒从容赴死。在西方文明史上,苏格拉底无疑成为为理想信念而殉道的先驱之一。黑格尔曾指出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悲剧,是民主扼杀自由的悲剧,是法律习俗与知识理性相冲突而产生的悲剧。但他视死如归、毫不妥协的气概却彰显了理性的不朽光辉。

苏格拉底的高足柏拉图在《申辩篇》中详细地记载了苏格拉底申辩和赴死的完整过程。雅典人控告苏格拉底的罪名是亵渎神灵和腐蚀青年。第一批原告控诉苏格拉底追求地以下天以上的东西,强词夺理颠倒是非,并且以此传授他人。众所周知,只有自然哲学家尤其关注自然,并以自然的原因来解释世界的本原。文明的起源由超越自然的神圣力量下降到我们共同 经验 的自然世界,不得不说这是自然哲学的进步之处。但对自然神的顶礼膜拜,只会取消人类自身理性的力量。苏格拉底将哲学从天上召回到地上,从自然界转向人自身、转向人内在的德性。他在市井之中与人 辩论 ,目的也不在于传授知识收取报酬,纯是出于爱智的动机,与人共同寻求真理。而亵渎神灵的控告,则是说苏格拉底不信有神,或者说只相信自己发明的神灵,而不信本邦认可的诸神。这也是他被认为败坏青年之处。证据之一是苏格拉底曾经说太阳是一块石而月亮是一块土。这其实仍是同以安那克萨戈拉为代表的自然哲学家混为一谈。不信有神和引进新神首先在逻辑上就是自相矛盾的。原告和被告的分歧不在于相不相信有神,而在于相信神是什么,而这些都不足以说明苏格拉底有罪。

第一轮投票以281票对220票表决苏格拉底有罪。正反双方票数相差很少,苏格拉底说“似乎双方票数对调30,我就可以释放了。”他提议以罚款代替死刑,他的朋友们愿为他担保。但在辩护中苏格拉底却不认罪,反而以自己有功于国而请赏。他认为每天讨论道德问题,审查和检视自己和别人,也不过是顺从神的旨意。在这次申辩中,苏格拉底不肯放软措辞说些悔改的话,更不愿追述战功以期将功赎罪,并且直言自己所缺少的不是辞令而是厚颜无耻和不愿说公众爱听的话。这彻底惹恼了法官,苏格拉底最终被判处死刑。“此时的苏格拉底已经年逾古稀,剥夺他几年的寿命,雅典人毫无所得,唯有不光彩而已。或许他可以免死,如果他肯屈膝乞命。但他对自己的申辩态度毫不后悔,他宁愿按照自己的方式而死,也不远按照他们的方式而活。”[1]坐监期间,苏格拉底多次拒绝逃亡的建议,坚决服从法律的安排。临难之际,生路摆在面前,只要稍微屈服,就可以活命。但苏格拉底宁死不屈,平静走向死亡。

苏格拉底死之必然性

造成苏格拉底之死这一悲剧的原因历来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的话题。“对____神学来说,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完成了上帝的使命,可谓死而无憾。苏格拉底即使饮鸩自尽,但杀身是否成仁仍然留下疑问。他是为了什么而牺牲的?为了他的学说还是信仰?”[2]。撇开政治原因和当时的社会背景,单从其哲学个性和理想信仰方面探究,考察苏格拉底在可以活的情况下选择死的必然性。

亚里士多德曾说有两件事要归于苏格拉底门下:归纳性论证和普遍性定义。苏格拉底总是用辩证法追问最一般最普遍的东西,诸如善时什么,正义是什么。不仅如此,“苏格拉底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了回来,引入城邦甚至家庭之中,使之考虑生活和道德,善和恶的问题”,概括起来说就是“认识你自己”。这句来自德尔菲神庙的箴言在苏格拉底的身体力行下扭转了希腊哲学的研究方向:从自然到自我的转变,首先是从有关自然的具体知识到知识本身和认知主体转向。因此,在苏格拉底哲学中知识成为核心问题。“德性即知识”成为其基本命题,而“无知即罪恶”、“无人有意作恶”、“正义和其他德性都是智慧”也成为这一命题的题中应有之义。

苏格拉底这样孜孜不倦地关心人的内心和灵魂,把道德和知识联系起来,教人努力体认自我,回归内心善性。德性落实到城邦和个人则是正义、勇敢、节制的美德。即便神谶说他是最智慧的,他依然认为自己无知。当他逐一访察以智慧著称的人后,才知道他们有的是有限的知识,甚至根本无知,反而自认为无所不知。如同他们怕死一样,只是不智而自命为智,以其所不知为知。没有人知道死亡对人来说是好是坏,但人们都怕死,就好像确知死亡是最坏的境界。苏格拉底不以不知为知,更不会逃避死亡,“苏格拉底悟出了神的本意,真正的智慧是属于神的,神示只是告诉我们,人的智慧微不足道,是没有价值的”[3],所以神认为苏格拉底是最聪明的。对真理和智慧的追求,让苏格拉底不停地与人辩论检验别人的智慧。反讽和助产士的 方法 常使别人理屈词穷,陷入尴尬的境地,他也因此得罪了一批有名望的政客。这些人对苏格拉底怀恨在心,必欲置其于死地。

智慧如苏格拉底是神赐给雅典城邦的礼物。他自命为马虻,不停地劝告警醒雅典这只因肥大而懒惰迟钝的良种马。即便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他也拒绝逃跑以逃避法律,即便法律本身可能是不公正的。对城邦法律的信仰也是他作为一个哲学家的信仰。因为他坚信城邦的法律是善的、正义的、符合理性的。作为城邦的公民,服从城邦的法律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必须做城邦命令我们做的事,即便所发生的一切是不公正的,也只能按普遍的正义加以说服,而不能以暴力的方式反对城邦。正如苏格拉底对克里同所说的,他不愿意逃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肯背弃曾经恪守的法律,即便如今法律是不公正的。“灾祸降临到他头上,他受到不公正审判的打击,自己的城邦要置他于死地,但他依然生活在自己的信条中:宁可忍受不公正,也不做不公正的事。”[4]所以苏格拉底拒绝逃亡外邦,坚决履行公民对国家法律的义务。人生的价值在于追求知识,追求公平正义,追求绝对的善。为了获得知识和美德,死是不足惜的。苏格拉底默认法律的权威,义无反顾走向死亡。 苏格拉底的哲学信念中,灵魂不朽也是值得关注的。在苏格拉底之前,灵魂是和肉体是相互区别,可以脱离身体而独立存在的。而苏格拉底则认为是完全对立的,肉体是灵魂的桎梏,感性的欲求只会妨碍灵魂的纯洁性。“在不同等级的灵魂中,哲学家的灵魂最纯洁,因为它最能摆脱感性世界的束缚,直接与真理、理念的世界打交道……真正的哲学家是追求死的,即肉体的死寂,七情六欲的死寂,摆脱身体的羁绊,以一个纯而又纯的灵魂来掌握真理。”[5]灵魂是洁净的,而肉体感官会干扰知识的获得。所以人们不仅要照顾自己的身体,更要保护自己的灵魂。哲学家致力于追求绝对的善,因而不关心物质的快乐。他们毕生都在努力使灵魂摆脱沉重的肉体,摆脱感性世界的束缚,从而净化灵魂。所以哲学就是追求死亡,哲学家就是自我训练死亡。“如果哲人自我进行死亡训练,那么接下来自然就是:当死亡来临他就不害怕、不愤怒、不畏缩。如果一个人一生致力于一件事并努力追求它,而当死亡来临是却感到恐惧,这无疑是愚蠢的。”[6]苏格拉底正是为了他的信念而死,他同死亡打了一辈子交道,当它最终来临时,他感到的是亲切和安详,死亡对他来说死较好的事。

哲学家与死亡

人之所以为人而与周围其他物种区别开来,是因为人有自我意识。人从出生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开始,便也意识到了自身的有限性和有死性。“我们可以借助观察我们之外的他人之必有死而推论出我之必有死,并超越于当下,面对死亡的恐惧。”[7]尼采曾说,人生是一个长期的死亡过程。人的生存本来就是向着死亡的存在。死亡是每个人的最终归宿,也是无数人担心和害怕的结果。不同于一般人对于死亡的恐惧,苏格拉底在可以生的情况下选择死,并在死前申辩中说出关于死亡的大道理:“死的境界必居其一:或是全空,死者毫无知觉;或是,如世俗所云,灵魂是由此界迁居彼界。”不管是何原因,哲学家和死亡结下了不解之缘。普通大众努力克服死亡的恐惧,去过一种好的生活,而哲学家选择向死而生,在趋向死亡的过程中与死亡达成和解。

未经考察的生活是没有价值的。普通人不会去 反思 生命的价值,更不会关注死亡的意义,他们关注的是名利、财产、地位等物质快乐。伊壁鸠鲁有句 名言 :“死亡是和我们毫不相干的事情,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将使我们对生命之必有死这件事愉悦起来。”[8]论据是当我们存在时,死亡对我们尚未来临;而当死亡到来时我们已经不存在了。因此死亡对于生者和死者都不相干。这也成为部分人歪曲死亡的本来面目,以纵情享乐的绝妙借口。当人们沉溺于感官快乐时,死亡悄然降临,剥夺了个人的一切,包括财富、朋友、名望,甚至他的身体和思想。死亡带走了一切,只剩下死亡本身。殊不知,伊壁鸠鲁在说快乐是善时,不仅包括肉体上的欢愉在内,他强调的额最大的快乐时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不是视死亡为苦难的解脱,而是要直面不完美的生活,使之充实起来。生命是一场华丽的葬礼,在有生之年更为重要的是照看好自己的灵魂。苏格拉底将死定义为:“所谓死的状态,就是肉体脱离灵魂而独立存在的状态,和灵魂脱离肉体而独立存在的状态。”人们对于死的恐惧,出于对死亡的无知。而逃避死亡的人正是在追逐死亡,并最终会被死亡追上。真正的哲学终生都是在为死亡做准备,无时无刻不净化自己的灵魂。死亡则是灵魂最彻底的净化。当死亡来临时,哲学家看到的是灵魂的解脱和重归自由。摆脱肉体之累后,最终能关照到善本身,在彼岸世界实现永恒。

苏格拉底是自愿自觉选择死亡,是为理想信仰而死。哲学为死亡做练习、做准备,但真正的哲学家反对自杀。柏拉图在《斐多篇》中借苏格拉底之口说:“我相信神是我们的守护者,我们是神的财产,如果我们这样看问题,那么也有理由说,一个人应该等待,在上帝召唤他之前不要夺走他的生命。”诸神是我们的看护,我们是神的财产。虽然死亡必然属于我们自己,但我们却没有权利自行了断,自杀是不可取的。而且自杀迫使灵魂离开肉体,这样的净化是不彻底的,可能仍带有肉体的欲望和痛苦。我们只能选择做好准备的死,而不能选择对死毫无准备的自杀。在继伏尔泰说自杀是人类最后的自由后,加缪宣称“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9]人是有自杀的自由,但却依然不能自杀。在加缪看来,自杀不是反抗,而是对自身懦弱的妥协。自杀是意志自由的一种实现方式,是一种自我毁灭的行为。在自杀面前,人本能有求生存意志,自杀是无可奈何的选择。苏格拉底视死如归,一直以来都在为死亡做准备,是民主制度达成了他的心意,将他判处死刑。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他杀。哲学家不必去自杀,他只要学会如何看待生与死的关系。

苏格拉底不怕死,但最终还是死了。对于死后有没有灵魂,灵魂归于何处,死后的世界是不是绝对的虚无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知道的是苏格拉底死后不久,雅典民众追悔莫及。于是给他平反,并且流放了原告,还树立铜像来纪念他。苏格拉底死而不朽,他的思想和精神一代代传承不衰。死亡是超出我们经验的,任何正在活着的人都不可能真正体验到死亡。所以我们对死亡的解释只能诉诸于玄想和信仰。出于对终极关怀的反思和死后世界的构想,哲学和宗教应运而生。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和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确认超验的世界本体存在,并在那里为灵魂和生命本体安了家。“人们之所以对肉体的死亡感到莫大的恐惧和焦虑,其根本原因正是由于不知道死后灵魂的归宿。死亡的可怕之处不在于死亡过程中肉体所受的痛苦,而在于死后的绝对虚无。”[10]哲学的灵肉二分之说,尤其是宗教关于死后归宿的天堂地狱之教,很好地消解了人们对于死亡和虚无的恐惧。这一信仰支撑着人们在现世生活中完善人格做正义之事,或立德立功立言,实现另一种不朽。

生,我们无法自主选择;死,亦不为我们的自由意志所转移。人活于世就确知自己要不可避免地死去。“对哲学家而言,死是最后的自我实现,是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它打开了通向真正知识的大门。灵魂从肉体的羁绊中解脱出来,终于实现了光明天国的视觉境界。”哲人苏格拉底死了,死得其所。这让我们正视生命的意义和死亡的价值,在有生之年关照心灵,过更好的生活。在走向死亡的过程中,继续追问什么是善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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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Barrel

给个网站吧,那里的牛顿文章真是海了去了.希望你喜欢

111 评论

鸭梨山大痕

首先,写论文要小题大做!题目大无则从下手,其次,结构要搭好!下面举例:以实践神学为例 如:《教会如何办好成人主日学》,主日学有好多种,有儿童、老人、妇女、成人等等,所以,你不能说《教会如何办好主日学》!然后大纲:一、引言 那既然是神学你就要以圣经为根据,所以其次就是二、圣经依据 三、成人主日学在以前或其他教会的成功经验 四、成人主日学在以前或其他教会的失败教训 五、我们今天应如何办好 六、结语 !!此例仅供参考!帮你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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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菜爱榴莲

宗教在救灾、救援过程中发挥着比较大的作用。在非典时期,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就提到过这个问题。我们生活在无神论社会,这个传统已经非常深厚了。但是,当人们碰到巨大的灾难、碰见命运的无常的时候,仍然会非常本能地回落到宗教。一个正常的社会,宗教应该担当维持社会基础性秩序的功能,一个社会要有秩序,那秩序的基础就是安顿人的心灵,构建一个精神的秩序。胜任这个职能的,肯定是宗教,可能其他东西也有,但宗教是一个最关键的因素。理性的因素,是在宗教因素之后才可能涉及到的。尤其是发生这种较大灾难的时刻,宗教的作用会超过所有的世俗因素,不管是政府,还是一般的民间慈善公益机构。因为,它可以直接触及人的心灵。这次汶川大地震后,我们看到,宗教组织是非常活跃的,只不过我们官方媒体都没有报道,只是报道了一些佛教、基督教组织捐款之类的消息。其实,在救灾现场,活跃着很多宗教组织。我听到比较多的是基督教的一些教会组织,现在仍然活跃在灾区从事救灾工作。面对灾难,宗教可以发挥多重作用,一重作用与一般公益组织相同,提供一些物质性帮助。但是,宗教组织除此之外,还可提供精神上的支援。这一点,不论政府还是民间公益组织都不具备,而对于受灾的民众来说,这却是一个最重要的需求。由此延伸到理论层面,基于自由主义立场如何看到宗教和自由社会的关系问题。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对于宗教与自由社会的关系,有非常恰当、精辟的分析。其基本看法是,一个自由社会是不能没有宗教的,离开了宗教的自由社会是不可能的。离开了宗教,自由的秩序是不可能的。我觉得,这个看法被很多声称是自由主义者的人忽视了。他们恰恰做了与此相反的事情,一门心思摧毁宗教对社会的价值。他们中很多人还在充当社会丑恶势力的帮凶。这是以自由主义之名所从事的非常糟糕、非常阴暗的行径。自由主义当然是一个很伟大的思想传统,但是,自由主义也有一个黑暗的历史。自由主义试图消解宗教,实际上是把人还原到单纯肉体的层面,是一个物质的存在。这样解释自由主义,最终导致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物质主义化。现代性产生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与此有着深刻的联系,尤其在中国这样的社会。中国历史上,自由主义积极地反对宗教,而这与集权主义、专制主义异曲同工。在中国,如何看待宗教、如何看待传统,更是一个很重要的现实问题。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与现代西方自由主义面临的完全不同。现代西方自由主义是一个现代现象,19世纪以后才有现在看到的自由主义。西方形成宪政制度,形成一个好社会的基础性秩序的时候,发挥作用的实际上是另外一套理念,宪政主义。这套理念在自由主义的历史叙事中被忽视了。英国的宪政主义者跟宗教有一个很复杂的关联,我们也可以看看,美国的立宪者是如何对待宗教的,他们是如何看待一个宗教对宪政秩序的价值。我觉得,自由主义应该放宽视野,探究西方在形成现在我们看到这样一套好社会所必需的优良制度体系时,宗教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我们应该从这个角度看问题,因为现在中国面临的是构造这么一个几千年来一直梦想的优良秩序的问题。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立宪。那么,在立宪的过程中,宗教以及宗教组织,究竟要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关于宗教与宪政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我们在宪政结构里面怎么安排宗教。宪政制度要处理宗教和宗教权利问题、宗教与国家和政府的关系问题。另外一个问题却是,在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宗教可以发挥什么作用?一个是宪政制度发生学中的宗教,再一个就是宪政结构里的宗教。在这两个问题中间,自由主义者更多的考虑了政教分离之类的宪政原则,而没有认真思考,在一个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在现代宪政秩序生成过程中,貌似保守的宗教,到底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去研究。下面来谈谈儒家或者儒教发挥社会作用的问题。近年来,在救灾的公益活动中,在我们所说的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场景里面,儒家的表现大概是比较差的。基督教的表现是最活跃的,其次是佛教,尤其是现在,大陆很多佛教组织学习台湾的人间宗教,积极投身于社会自治事业之中。相对来说,儒家的表现是比较滞后的。这与现在所说的大陆儒家复兴形成了一个反差。一方面自己觉得在复兴,但是,当民众真正需要某些带有宗教情怀的关怀的时候,却看不到儒家的身影。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们儒家的朋友,将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想起两年前,我跟蒋庆在广东开会,争论过儒教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不管是考虑到当下的制度环境,还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儒教都应该走“社会化”的道路。它应该从参与、组织、领导社会自治开始做起。我们处在一个现代社会,尤其是处在中国这么一个具体的制度架构里,你去幻想和君王对话,或者是直接改造君王,既不恰当,也不可能。这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在实践当中是不可行的。我觉得唯一可行、而且正当的做法,就是建立一个“人间儒教”,从民众生活的社区、从民众关心的领域开始,组织其具有儒家价值追求的自治组织,儒者在其中充当自治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这大概是儒家真正可行的一条出路。如果放宽视野,这本身就是一种立宪的活动。通过广泛的自治上,比如说儒家办学校,办教育,办社会公益事业,文化事业,艺术事业,就成为社会的一个个治理中心。你已经分享了原本属于国家的部分权力,本身就已经构成了对权力的一个限制。所以,儒家需要在作为一个宪政秩序的社会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我自己一直想写一篇文章,讨论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我觉得,现代儒家缺乏这么一套东西。像现代新儒家发展了形而上哲学,蒋庆发展了公羊家的政治哲学,在这之外,是不是还需要一套儒家的社会治理理论?儒教在现代的这种衰落,社会结构的变化应该是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比如,城市化,乡村生活解体,家族不复存在。这对儒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儒家,或者儒教面临一个根本问题:在现代大社会中,在我们通常说的开放社会或者陌生人社会,也即,在一个血缘关系并不是很重要的社会里面,你的这一套理念、这一套价值的社会依托究竟在哪里?李鸿章讲,中国面临3000年未有之大变局,但实际上,这并不是历史上第一次。所有诞生于古典时代的高级宗教都曾经面临过这3000年未有的大变局,这个挑战最早是基督教遇到的。传统的基督教也是依托在家庭的。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现代商业社会发展,是基督教早就面临的挑战。整个教会,从宗教改革开始,一直到罗马教会在当代召开的几次宗教会议,一直都在试图应对这个问题。佛教也是这样的情形。上个世纪初,中国曾经出现过佛学繁荣,可能也是因为面临现代性挑战。而台湾的人间佛教,恐怕就是佛教找到的一个答案,它回答了,在一个现代社会,一个有着3000年或者是2000年传统的宗教,如何找回自己的生命力?我们中国人总认为自己的经历很独特,30年增长以为是奇迹,但其实,现代世界历史上已经发生或几次这样的奇迹了,还有比中国经济增长更好的奇迹,比如美国、德国、日本、甚至苏联。儒家也经常有一种悲怨的心情,认为自己是独家遭遇3000未有的大变局,但实际上,所有的正统宗教、伟大宗教都经历过这样的转折。村子里的宗教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对象,当然是有价值的,是人类学的研究对象。但作为宗教实践是没有出路的。村子里的宗教永远不可能成为高级宗教。这种高级宗教,比如基督教、佛教的出现乃是伟大的神秘事件,基督、孔子、佛陀这种人物是奇迹,因而才能够创造出伟大的教条,具有神秘的吸引力。村子里的宗教永远是低级的。而且,村子里的宗教通常情况下是反宗教的。高级宗教通常要破除这种迷信。历史上,儒家的伟大人物都是要摧毁这些迷信的。你看韩愈,就写过这类文章。正统的儒家是反对村子里的那些迷信的,包括家族中原始崇拜的因素。儒家确实面临一个根本性的挑战,在汶川大地震就可以看到,在汶川这样一个社会里,似乎没有宗族,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家庭,一个家庭就是父母和孩子,这个时候,你的那套价值依托何处?你必须要找到一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组织方式,让儒家的价值理念在那里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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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勒时刻jj

神曰:圣人会出错,凡人也出错。不必在意错误,只要勇于承担错误的后果· 乱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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