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2009Jason
并行发表不算学术不端。并行发表虽然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并行发表需要具有“翻译权”,论文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一般情况下作者自己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需要翻译成其他语言进行二次发表。但在出版过程中,期刊出版单位的版权意识越来越强,为了保证论文出版后的信息传播往往要求作者将论文的部分著作权转让给期刊出版单位。如果作者一旦与期刊出版单位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协议”,那么协议所涉及的著作权就归期刊出版单位所有。所以,作者如果要对一次发表的论文进行翻译并实行二次发表,就需要了解自己的“翻译权”是否包含在著作权转让协议之中。如果已经转让给了期刊出版单位,那么作者就无权实行并行发表。如果作者已经将翻译权转让给了出版单位,那么作者实行并行发表之前则需要征得著作权所有人出版单位的同意。其次,应当在二次投稿时向投稿的期刊编辑部明示,以适当的方式明示二次发表的事实和次发表的期刊:所投论文全部或部分已经在什么期刊上以什么语言发表过。这不是法律的规定,这应该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为了避免出现论文发表中的“欺瞒”行为,或给二次发表期刊的编辑造成误会,维护作者的学术声誉,所以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向二次发表期刊明示。再次,应当注意,二次发表期刊的读者对象或读者群应当与一次发表期刊是不同的。如果两种期刊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读者对象或读者群,那么二次发表就失去了发表的意义-记载、传播和交流,反而会造成出版资源的浪费。出版资源不仅仅是出版单位的也是整个科学共同体的,相同的信息占用了有限的版面必然影响到其他研究成果的发表,所以有背科学精神和科学共同体的职业道德规范。最后,论文二次发表是为了扩大科学成果的传播范围而不是为了谋取利益,尽管是因此可能会作者带来一些现实的好处,但这不是并行发表的目的。并行发表的目的是使不同语言的读者能够共享作者的科学研究成果,使科学研究成果得到更大范围的传播,所以论文并行发表以后,作者在自己的成果统计和工作考核时只能计算一次,而不能重复计算。
我爱蟹爪兰
因“千万级别”的续订费用被中科院停用,中国知网的商业模式再次引发讨论。近日,一则落款为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的邮件截屏在网上流传。该邮件表示,在多轮谈判后,中国知网依然坚持“近千万”的续订费用和相当“苛刻”的续订条件。4月8日起,中国知网暂停中国科学院对CNKI数据库的使用权限。4月19日下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2021年度协议期满后,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与知网商定延长订购服务至3月31日。在4月1日之后的过渡期间,知网延续了各项服务,未出现服务停止或中断的情况。知网也将继续向中科院所属各院所提供正常服务,直至2022年度协议签署并启动服务。近年来,“知网模式”屡次陷入舆论风波,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知网作为买家和卖家的两端:与作者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对订户的高收费。备受争议的“知网模式”到底存在哪些法律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知网模式”可能侵犯作者的哪些权利?在知网当前的版权模式中,它并不与论文作者直接产生联系,而是循着“知网-期刊出版单位-论文作者”这种涉及多方的间接授权链条。一方面,知网与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签订诸如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期刊许可使用协议之类的合作协议,约定出版单位授权学术期刊公司使用其刊物的著作权。另一方面,出版单位通过“投稿须知”等形式告知作者,稿件一经采用即视为将作品的著作权授予该单位使用,或者同意作品被知网等数据库收录和传播。去年12月,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中国知网获赔引发广泛关注,“知网模式”中的版权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在复杂的授权链条中,知网和出版单位等主体可能侵犯论文作者的哪些权利?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里的“授权”指的是著作权的许可使用,而不是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一般包括普通许可和独占许可两种典型类型。“如果期刊出版单位与论文作者之间的独占许可协议是以免费的、统一的、简单的、格式化的许可及转许可条款方式签订的,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出版单位自己并不享有合法的独占被许可人地位,也就无权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在二者皆不享有权利的情形下,很可能侵犯作者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汇编权、数字化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熊文聪说。近年的多个案例显示,论文作者起诉知网的案由大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期刊的间接“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吗?在著作权人起诉知网侵权的相关案件中,知网往往会向法院提交与相关期刊出版单位签署的《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等文件,证明其使用涉案作品前获得了论文作者的许可。去年12月,知网在《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也提到,其“曾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取得赵德馨教授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那在知网当前的版权模式中,期刊出版单位的这种间接“授权”具有法律效力吗?从赵德馨诉知网的系列案件来看,答案是否定的。公开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认为,相关期刊线上采编系统中的版权协议没有赵德馨的签字确认,赵德馨亦不认可该证据,不能证明赵德馨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相关期刊出版单位,其与知网签订《学术期刊数字出版合作协议书》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当前,各大期刊的“投稿须知”等告示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内容简单、形式统一。熊文聪介绍,由于独占许可具有强排他性,对创作者的意志和利益影响非常大,出版单位应当与论文作者单独签订独占许可及后面的转许可协议,明确告知作者享有的权利和今后权利行使可能受到的限制与影响,并约定合理报酬。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培杰表示,如果出版单位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协议属于格式合同,并且该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进而排除著作权人权利,著作权人可以确认协议无效,此时,出版单位不具有“授权”的权利基础,这种间接授权不具有法律效力。期刊出版单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当前的大量维权案例中,论文作者大多起诉作为“巨头”的知网,而非向知网转让“授权”的期刊出版单位。但在《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中,知网多次提到期刊出版单位这一角色。知网表示,“与学术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一道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将积极会同相关期刊编辑出版单位与赵德馨教授沟通,妥当处理赵德馨教授作品继续在知网平台传播的问题”。这是否意味着,在类似的侵权纠纷中,作为“中介”的期刊出版单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高培杰表示,在著作权人同意将出版单位作为受托人并授权知网行使其相关权利,或著作权人授权出版单位行使其相关权利的许可转让权时,出版单位并不会侵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但如果著作权人并未进行相关授权或所签订的格式合同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进而排除著作权人权利,此时,出版单位不具有相关的权利基础,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知网与入编期刊的合作协议中,大多写明了由期刊出版单位负责获取作者向知网授权的条款,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量期刊未必严格履行了协议。南京大学学报前主编朱剑在一篇名为《中国知网与入编期刊及其作者关系十论——从赵德馨教授诉中国知网侵权案说起》的论文中指出,“虽然发表赵德馨教授160多篇论文的各家期刊都与知网签署了协议,然而,知网却拿不出这些期刊本应根据约定与作者签署的著作权使用和转授协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显然,这些入编期刊早该与作者签署的授权协议很可能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熊文聪表示,由于期刊出版单位并不能通过统一的、简单化的格式化条款从论文作者那里获得独占许可使用权及转许可权,又由于是出版单位向涉嫌侵权的电子数据库公司提供的论文或其他作品,故二者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对论文作者造成损害的连带责任。知网是否涉嫌垄断?据中国知网官方信息,知网目前收录了95%以上正式出版的中文学术资源,累计整合国内外期刊文献2亿多篇。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在近期的网传截图中提到,“多年来,CNKI数据库凭借其在中文期刊数据库市场上极具影响力的市场地位,对续订价格始终维持着较高涨幅。”实际上,近年来,包括北京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曾相继宣布暂时停用中国知网,背后的原因也都集中在续订费用上涨的问题上。北京宸章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吴晨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知网的价格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于同一个产品,有能力的联合谈判,没有能力的只能接受知网单方确定的价格。实际上从这个行为本身来看,已经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对不同用户的差别对待。由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在知网面前难有议价能力,关于“知网垄断”的讨论不断被提起。在2022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也曾就此议题发声。但对反垄断法意义上“垄断”行为的认定是复杂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孙晋此前在接受《长江日报》采访时介绍,只有反垄断执法机构或司法机关才能判定知网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执法或司法机关在判定时要遵循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界定相关市场;第二步是判定其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第三步是判定其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在界定相关市场这方面,以滴滴公司为例,若划定在网约车市场它可能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在出租车市场则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判断知网是否真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一个很难的过程,会涉及较多的经济分析。关于知网是否涉嫌垄断的问题,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在回复相关留言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正在核实研究。
amandawei201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版权协议书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位作者,您好: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全体著作权人含全体作者及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单位)投稿《太阳能学报》,签署此约定书,同意上述论文将刊登在《太阳能学报》上,并将全体著作权人就上述论文(各种语言版本)所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汇编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太阳能学报》编辑部。全体著作权人授权《太阳能学报》的出版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独家代理申请上述作品的各种语言版本(包含各种介质)的版权登记事项。
论文的版权所有人(以下简称论文作者)自愿将该论文的版权转让给《太阳能学报》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为原创作品并且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2.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没有一稿多投。若编辑部发现论文作者将该论文一稿多投,编辑部有权追补论文作者由此给编辑部造成的损失。
4.论文作者保证该论文的署名权无争议。若发生署名权争议问题,一切责任由论文作者承担。
5.论文作者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和发行权转让给编辑部。
6.本合同中第5条的转让权利,论文作者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论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论文作者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7. 编辑部经其编委会终审通过后即向论文作者开据论文录用证明。若论文作者收到的是退稿通知,则在论文作者收到该通知时本确认书自动终止。论文作者若在4个月内没有收到编辑部对该论文的处理意见,经向编辑部声明后可以另行处理该论文,本确认书即自动终止。
8. 该论文在编辑部编辑出版的《太阳能学报》(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赠送样刊若干给作者。
9.本确认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11. 承诺本确认书所决定转让的事项已经征得全部作者的同意,并共同签署(也可指定作者之一作为代表签署)本约定书,本约定书对全体著作权人均有约束力。
全体著作权人:
作者(或作者代表)签名:
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 签章 )
年 月 日 :
论文中文题目:
论文英文题目:
稿件号:
全体著作权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上述论文全体著作权人:
1. 保证本稿件的内容未曾正式发表过,无一稿两投。
2. 保证文中无政治错误,无政治、军事和科学技术泄密情况,并已经过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保密审查 (盖章证明)。
3. 保证全体作者的署名及排序没有异议。多单位合作的稿件,保证单位排序没有异议,且无知识产权纠 纷。在论文修改过程中,如有增减作者或变更署名单位,需全体作者同意或第一署名单位出具证明。
4. 由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负责论文的修改、答疑、校对、支付审稿及其他出版费用及稿酬等与稿件 有关的所有事宜。
5. 文责自负。如出现与1~4 项不符的情况,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编辑部的损失。
6. 稿件接受发表后,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 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医学信息学杂志》编辑部。
7. 第一作者要审读全文,包括:全文学术观点和文字表达无误;数据及图表正确无误;名词术语规范; 统计学处理正确;法定计量单位正确;参考文献与原文逐一核对并按本刊的规范编排准确无误。
8. 支付版面费。
9. 稿件发表后,作者有权将文章PDF 格式的全文链接到个人或本单位网页上,或发送给相关人员。编辑 部提供免费下载服务。
请全体作者认真阅读本协议书后签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签字,可写委托书由通讯作者解决),并请注明作者序号(如:1.××2.)
全体作者按署名顺序签名: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办方(乙方):_________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_________个月)。
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 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使用版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词曲着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编:
手机: e-mail:
报酬支付银行及账号:
受托人: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作品为自创歌曲或拥有其版权及相关邻接权(作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作品登记表》).
鉴于乙方具有版权保护职能,接受委托后具有版权认证,版权保护,版权代理等相关权限.
基于上述方面,为使甲方作品得到相应的版权保护和维权措施以及作品更好的发展、传播。甲方决定将作品交由乙方进行版权认证和代理,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将认证作品相关资料如:歌词,曲谱,歌曲mp3,作者资料等上传至乙方指定合作网站:并授权原创天下将甲方歌曲在本站进行展示、播放、推广。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权登记认证费,在资料上传后的三日内银行汇款至 :户 名:上海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3)甲方在得到版权登记认证证书日起,如发现有他人侵权现象,可向乙方举报。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并提供律师协助维权。
(4)甲方同意将其作品授权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5)甲方保证享有授权乙方委托的权利,并无以相同的方式授权于其他管理部门。
(6)甲方可以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乙方提出要求,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7)甲方保证拥有上述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权益,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甲方版权费到帐起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甲方音乐作品的登记认证工作,并将登记认证证书邮寄给甲方保存。
(2)乙方需负责对甲方登记认证作品进行推广及宣传。
(3)乙方同意甲方授权,为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4)乙方在实施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甲方享有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5)乙方为了有效保护甲方授权的权利,有权聘请律师代替甲方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如何诉讼及诉讼成本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
(6)乙方受托甲方授权的权利带来的收益(含诉讼收益),按实际收益扣除 10 % 服务费后,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各自承担)
(7)乙方根据《着作权法》规定使甲方授权的权利得到尽可能有效的保护。
3. 所得利润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甲方金额按甲方指定友情链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收。
4. 本合同有效期为5年,至期满前60天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5年,之后照此办理。
5. 甲方有权通过终止本合同收回授权乙方代理的权利,但应书面通知,在通知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止。
6.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 本合同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9. 本合同视同授权委托书。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XX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XX年 月 日
1、找到sci文章的作者署名。发表的sci文章,都会安排作者署名。我们查看sci文章是第几作者,必须找到在sci发表的文章。2、用标注分区sci文章的第几作者和
毕业论文承诺书 在各领域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论文吧,借助论文可以达到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目的。那要怎么写好论文呢?下面是我整理的毕业论文承诺书,希望对大家有所
包括作者姓名,担任什么角色。作者应该包含:与论文选题和实验设计、资料分析的人员;撰写文章或者对文章关键内容进行修改的人员;参与论文在审稿人进行评估后的修改,能对
并行发表不算学术不端。并行发表虽然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首先,并行发表需要具有“翻译权”,论文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一般情况下作者自己有权利
2009---2010的,重点图书:《深海里的星星》 作者:独木舟 《苍耳》 作者:乐小米 《锦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