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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爬—蜗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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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论文是对音乐某一领域中的某些现象和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表述音乐科研成果的论文,也可把表达音乐研究成果的论文称为音乐科研论文、音乐研究论文等等。作为音乐研究成果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既是对音乐研究成果的描述与记录,又是人们进行音乐学术交流的工具。音乐表演专业写作类别,主要为音乐表演研究论文和音乐教研论文。音乐表演论文是指表达声乐或器乐表演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一般来说更重科学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它既是研究对演唱、演奏技能和技巧的全面总结,又是对表演科学的理性认识与深层把握。音乐教研论文是教师对音乐教育领域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所进行的探讨和研究,表达音乐教研成果的`文章。它是从生动的音乐教学实践中总结、提炼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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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音乐传播困境及创新研究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写作的过程是人们获得直接经验的过程。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古琴音乐传播困境及创新研究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摘要:

古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一,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历史内涵。作为四艺之首的琴艺,更是在众多中国传统乐器当中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随着时代更迭、审美多元化的发展以及多样化民间音乐的兴盛,古琴艺术逐渐走向没落,甚至在“文革”时期被当作“四旧”打压,一度沦为不被大众所接受的“博物馆艺术”。自20世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拯救非遗财产——古琴艺术,世界各地的琴人们开启了为复兴古琴艺术等一系列活动。本文主要针对当代古琴在现代社会的发展困境,并对其进行现象性原因分析,以及琴人们为使古琴这门传统艺术重新走向社会、走出国门,重回大众视野所做出的改革研究以及如何将古琴艺术与当代审美相结合等创新研究。

关键词:

古琴;音乐传播;创新研究;

引言:

古琴作为中国最古老的弹拨乐器,距今已有三千多年的历史,具有独一无二的文化价值与历史意义。古往今来,诸多名流大家都写有夸赞琴声旋律优美的诗词歌赋,例如欧阳修《赠无为军李道士》“音如石上泻流水,泻之不竭由源深”;刘长卿《听弹琴》“泠泠七弦上,静听松风寒”等,这些古诗词的字里行间都渲染着文人墨客对于琴的喜爱,更能从其中感受到古时琴艺所传递的感染力是十分强烈的。“古调虽自爱,今人不多弹”这是《听弹琴》的后半句。大意是,我虽然很喜欢这古时的曲调,但如今人们已经不大弹奏了。从最后两句不难看出,琴乐当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普通群众的欣赏习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古琴也逐渐走向衰落,成了鲜有人欣赏的小众乐器,更出现了古琴“不中听”的说法。那么,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当今社会人们已经逐渐习惯了旋律通俗、和声丰富、节奏严谨的现代音乐,相对比之下,节奏自由、缺乏清晰旋律的传统琴乐似乎并不被大众所推崇。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现代人对中国传统音乐的认知较少,另一方面也有琴乐本身的问题。在演奏音乐的过程中,节奏是构成旋律最重要的部分,而古琴的节奏相对自由,主要根据演奏者的呼吸节奏来配合。节奏的高自由度以及节拍的不确定造成古琴旋律缺乏清晰度,同时也是造成琴乐发展困难的重要原因。

2003年11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选古琴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于2006年将其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对于古琴艺术的发展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转折点。随着古琴重新回到大众视野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古琴艺术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普及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到了古琴事业当中,传统文化研究者也开始了以古琴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打谱为主的琴学理论研究工作。专业的作曲家们也更多地与古琴展开了合作,重新审视其作为乐器所具有的基本职能。下文主要针对古琴的传播困境与古琴的旋律特征及创新方式进行分析。

一、琴乐发展困难原因分析

(一)记谱法的影响

减字谱为古琴专用的记谱法,由文字谱简化而来,有别于西方的五线谱,它主要记录了左右手的演奏技法及琴弦、徽位等要素,通过弹奏位置来间接确定音高,是不记录音名、节奏的记谱法,亦为指法谱。由于减字谱中对于琴曲节奏的粗疏记载,琴人们只能通过旁注标示,如“急、缓、轻、重、连、息、跌宕”等,或是通过像“轮、历、滚拂、打圆、锁”这类套头指法来判断琴曲的大致节奏与速度。“对于启示性节奏的掌握和乐曲气息的处理,有赖于琴家们的大量传统曲目积累和古代文化艺术的修养。”琴人们就根据这些节奏信息加上自己对于曲目的理解进行二次创作,也就是“打谱”,力图恢复琴曲本来的面貌。节奏的不明确也使得大部分琴曲都得依靠师承传授来传承下去,无师承的曲子就由琴家们根据自己在演奏当中所产生的独到见解和不同的音乐审美进行打谱,从而形成了不同的风格,也出现了大量同曲不同版的情况。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记谱法导致的'节奏节拍的不确定性。但同时,减字谱给予琴人的高自由度也使琴界出现了百花齐放的景象,虽是同一首琴曲,但每位琴家打出的谱子却都截然不同,充分展现了自己的个性风格与审美倾向。到了清代后期,由于时局动荡,琴乐开始衰落,甚至到了二十世纪初全国善琴者仅剩数人,琴乐的衰落导致大量琴曲没有师承传授,很多琴曲的结构风格、演奏技法也逐渐失传。后来在近代琴家的努力下,才开始有了“视打谱为严肃的恢复古乐原貌的学术活动,在打谱中自然尊重原谱,不做随意更改”11,所打琴曲也开始有了相对严谨准确的结构与节奏。

(二)琴乐传统审美情趣倾向

在琴乐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受到了儒家与道家精神的审美影响,开始强调琴乐的教化功能和伦理秩序,包括主张“琴者禁也”的说教,强调“清微淡远”“中正平和”的审美情趣,等等。古时候,琴主要是为士阶层所服务的,是文人追求“大音希声”的工具。不论是从音乐性还是从文化角度来说都脱离了群众。正如成公亮先生所说:“传统琴乐并不注重琴曲的旋律美,许多琴曲的演绎不具备流畅的、歌唱性的旋律,或者说旋律的表达不很明晰。”22过分强调古琴的政治作用,从而严重影响了它的艺术发展。古人们对于“清微淡远”“中正平和”“自然、无为”等艺术形式的追求,将弹琴当作参透禅宗哲理的一种艺术活动,已经偏离了它作为一件乐器的基本职能,更将其当作一件法器,是与天地万物交流的工具,其音乐性并没有受到重视。在当时的这些主流思想影响下,琴乐将重点都放在了如何表达“韵”上。区别于西方音乐注重对旋律的勾画,在中国传统音乐当中,更注重于对“韵”的表达,在琴曲当中,一个音往往会通过使用“吟猱绰注”等不同装饰性乐音来增添这个音的“韵”味。在明代后期至清代的琴谱当中记载了许多“韵多声少”的琴曲。不可否认这些审美倾向对于琴乐的发展与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过于偏颇也使得琴乐的风格逐渐变得狭隘,过于强调“清微淡远”的风格从而排挤“繁声促响”的琴曲,也使得古琴艺术逐渐走向衰落。

(三)古琴形制的影响

古琴的形制与其他乐器不同,它的琴体长,在实际演奏时由于音位跨度大,弦间音程关系又近,所以对于速度快,音密集的曲目演奏起来更加困难。相比于其他乐器炫技式的演奏,古琴的演奏看起来就略显平淡。如果将琴曲中的快曲以同样的速度在其他乐器上演奏实与它们的慢曲无异。所以从传统意义上来讲,古琴更适宜缓奏。

在钢丝尼龙弦研制出来以前,古琴一直是使用丝弦来演奏的,但丝弦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在弹走手音的时候会发出较重的摩擦声,这种“杂声”在演奏过程中甚至盖过了乐音的音量,特别是在演奏一些“声少韵多”的琴曲时,对于旋律的进行和音乐的听感都产生了较大影响。从清代开始,琴人们慢慢接受了这种摩擦声的存在,并将其作为琴乐审美的一部分,常将这种摩擦声当作古琴演奏时“韵味”的表现,这种审美倾向与琴弦技艺的不成熟直接导致了音乐美感的流失,极大影响了古琴作为一件乐器的性能表达。

二、古琴旋律特征及创新

古琴虽是单声部旋律乐器,但不论是他的音色还是音域,在弦乐器当中都是极为突出的。古琴有散音、按音和泛音三种不同的音色,每种音色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在弹奏的过程中,通过各种繁复的演奏手法与音色相组合,使原本单调的旋律变得更加立体。同时古琴还拥有跨越四个以上八度的广阔音域,繁杂的演奏手法也使琴曲中经常出现八度或者八度以上的大跳音程。这种通过使用不同音色、不同音区的差异对比丰富了古琴旋律的进行,大大加强了琴曲的艺术感染力。同时,琴曲当中也有很多旋律性强的作品,例如《酒狂》《潇湘水云》《广陵散》等这类耳熟能详的器乐曲都注重旋律的表达。经过老一辈琴家们的努力,这些琴曲重新焕发了自己的光彩。琴曲的节拍也并非都是一板一眼,如姚炳炎先生所打谱的《酒狂》采用的是三拍子的处理,这种节拍在传统琴曲的打谱中还是极为罕见的。还有采用大量散拍子的琴曲,像张子谦先生打谱的《龙翔操》,整曲风格自由跌宕,正如他对此曲的评价:“肃穆逍遥,无我有我。”

自1949以来,随着中西方文化的不断交流碰撞,众多专业的作曲家与古琴演奏家参与到了琴曲创作当中,新琴曲的出现也为琴乐的发展注入了一股新的生命力。“这些新琴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音乐内容、技术技巧、表现手段等方面都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发展,表现了当今社会的现实生活或一方风土人情。”22如许国华、龚一共同创作的具有西域风情的古琴独奏曲《春风》,成公亮创作的描写“地、水、火、风、空、见、识、如来藏”这八个佛学哲理题材内容的《袍修罗兰》套曲,金复载所作关于描写师徒情的琴曲《山水情》以及李祥霆的表现船夫号子的作品《三峡船歌》等。在音乐内容方面,琴曲创作的内容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称颂帝王、托物言志、借景抒情等,而是开始探索类似生命哲学等更多元化的主题内容。

(一)演奏技法的创新

新琴曲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借鉴并发明了大量新的演奏技法,例如《春风》中,为了表现出作品明快抒情的旋律以及人们春意盎然、奋发向上的欢乐情绪,借鉴使用了琵琶的琶音,即将三至四个音以分解和弦的形式演奏出来。李祥霆先生在《三峡船歌》中为了表现出船夫号子热情高昂的情绪,借鉴新疆少数民族乐器都塔尔独有的弹拨指法,运用到古琴上形成了“剌、托、擘、拨”的指法,同时也使用到了古筝的摇指。摇指的使用几乎贯穿了全曲,将作品中船员们紧张的气氛和高昂的情绪展现得淋漓尽致。王建民的作品《古舞》当中,除了摇指的运用,还使用到了打击乐中拍打板面的技巧。这些大胆的创新和借鉴,不仅扩大了作品的张力,也丰富了作品的表现力,使作品所表达的意思更加完美地传递给了听众,让古琴在演奏技法与音乐表现方面拥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二)减字谱的革新

从“动越两行,未成一句”的文字谱到记录指法徽位的减字谱再到今天常用的二行谱,如何使古琴记谱法更为精确,琴人们不依靠师承传授就能够了解与掌握琴曲的音乐框架,一直是历代琴家所思考的重要问题。为了能够清晰地从谱面上表现出古琴的音高、节奏、节拍、速度等基本音乐信息,突出古琴作为一件乐器的基本属性,上海音乐学院古琴小组研究并改良出了“五线琴谱”,这种直视音谱的方法,使人们不再单纯依赖于减字谱,如龚一先生所说:“应将指法思维与旋律思维相结合。将减字谱中的‘徽位概念’改变为‘音位概念’”33,“五弦琴谱”的出现也使得琴人更加重视古琴的音乐性,注重旋律线条的勾画,对于音与音、句与句之间关系的把握以及音乐内容的处理也更加到位,使演奏者能够更为精确地演奏出琴曲。

(三)演奏形式的多样化

早期,古琴一直作为伴奏乐器,常与瑟、歌咏配合在一起,以“弦歌”的形式出现,如《诗经》中所记载的“琴瑟友之”“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音乐的变革,弦歌逐渐被琴歌所替代,到了隋唐时代,古琴更是吸收了大量民间歌曲和民间音乐的曲调,开始向独奏艺术发展,“进一步发挥了乐器的表现性能,丰富并提高了音乐本身的艺术表现力”44。到了近代,古琴的演奏形式也不再拘泥于独奏、与琴箫合奏,走向更大的舞台,开始尝试与其他乐器合作,不仅限于二胡、琵琶等民族乐器,也包括大提琴、钢琴、长笛等西方乐器。与此同时,古琴的合奏、重奏曲目开始增加,更有与大型的民族乐队和交响乐团的合作,如朱践耳先生创作的以古琴与吟诵为主旋律的《第十交响曲——江雪》,青年作曲家王鹤菲为古琴与电子音乐而作的《丹青》,唐建平为古琴与民族管弦乐队所作《云水》,王建民为古琴与钢琴所作的《古舞》,等等。可以看出,不论是从创作题材、演奏技法,还是从舞台形式的表现上来说,古琴作为一件古老的民族乐器所蕴藏和待发掘的潜力都是不可限量的。作曲家们也都不留余力地在尝试古琴演奏形式的多种可能性,使古琴艺术的发展与时代进步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结语

古琴艺术所拥有的深厚文化底蕴使其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拥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三千多年的生命历程也显示出了它在每一个历史阶段都焕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彩。古琴艺术正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不断尝试打破人们对于其陈旧、封建的思想框架,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持续推陈出新,使古琴艺术能够常新长存。正是如此,我们应重视其作为一件传统乐器的基本属性,充分发挥其音乐性,让更多人认识了解到古琴特有的艺术魅力与音乐价值、让更多人欣赏到古琴艺术背后厚重的文化内涵。随着越来越多专业琴人的重视,古琴艺术正走向更广阔的平台。笔者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专业音乐家与学者参与到古琴艺术的创新与研究当中来,使古琴艺术走进人们的生活,走出国门,能够在世界舞台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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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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