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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每当我翻开影集,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照片。有一张被我视为“掌上明珠”。照片上有一个小小的我正偎依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笑得是那么甜蜜。
那是我刚满一岁半多点点,爸爸妈妈就带着我来到蓬莱公园里照相。当时我非常非常地害怕。我的左手紧紧地抓住妈妈的衣服,像就要掉下去了似的。我的右手拿着一个又红又大的气球。妈妈还在我的额头贴了一颗红红的美人痣,这就像绿叶衬托着红花,有了它,我显得更加美丽、可爱了。
开始照相了,爸爸的嘴巴笑得合不拢了;妈妈的嘴巴笑得像刚盛开的一盆牡丹花。我啊!正在东张西望、不知所措,还不知道已经照相了。那个样子真实又滑稽又顽皮。拿着照相机的叔叔就趁此机会把这张珍贵的照片拍了下来。多么幸福的时刻啊!多么幸福的生活啊!
我喜欢它因为它纪录了我们一家幸福而又甜蜜的生活。
在我的相册里有许许多多的照片,其中我最喜欢的照片是在桂林和猴子照的,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作文。这张照片虽然不漂亮,但是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暑假的一天,我们全家去桂林游玩,在桂林的一个小公园里,有许许多多可爱的小动物,其中有一些顽皮的小猴让人们和它一起照相,轮到我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两保佑小猴的中间,只见右边的小猴身穿黄衣服坐在圆凳上,正在摆照相的姿势,小学二年级作文《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作文》。左边的大猴也身穿一套黄衣服,头戴一顶紧箍咒的帽子,肩上背着一条金箍棒,可真象孙悟空呢!妈妈笑咪咪地:“孩子往前看!”突然一只毛绒绒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怕它抓,吓得直叫:“妈妈我不照了!”妈妈说:“勇敢点,别害怕。”但是我还是很害怕,妈妈就马上“咔嚓”一声用照相机把我这张害怕的表情拍了下来。
这是一张有趣的照片。
今年的寒假我过得颇有滋味,因为我和妈妈去了澳大利亚,那的景色飞常迷人,但是这张拍摄于海底的照片才是我去的最美的地方。
这张照片的我不是平时的我,穿着硕大的潜水衣,头上戴着重达30公斤的氧气帽,潜入了深3米的海底,让人看起来有些笨拙,我手里拿着那个大海参可是货真价实的,拿在手里微微有些粘滑,但肉乎乎的身体又让爱不释手,不光是那招人喜欢的海参,还有身边一群群游着的五颜六色的海鱼,可都是我们平时看不到的宝贝,这些海鱼的颜色也很特别,鲜艳红色的鱼背上夹杂着褐色的条纹,翠绿的鱼腹配上那浅粉的头,最绝的是还有几条通体蓝色的鱼,他们游在我的面前自由自在,五彩缤纷,沐浴在这蓝色的海洋中,我感到了心胸的无限宽广。
这就是我在澳大利亚游玩最喜欢的照片,我要永久地珍藏这段美好的回忆,吸取其中快乐的成份,让我的人生也变得这样多姿多彩,让人充满乐趣。
在我的相册里有许多的照片,有我和家人的合影,还有我和我同学们的合影,可是,我最喜欢的照片是我和爸爸妈妈在尧山拍的那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我在尧山最顶峰拍摄的,照片高高的石碑上刻着“玉皇极顶”四个大字,在石碑周围全是悬崖峭壁,让人看了之后不由得心里打了个寒颤,我在爬山的过程种因为爬山十分累,我有好几次都想放弃,但爸爸一直鼓励我说:“不要半途而废,不然什么也做不成。”当我们到达山顶上,看到尧山的全部景象,我觉得刚刚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站在玉皇极顶上,周围的一切变得十分渺小,真是有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照片中,我们可以看连绵起伏的群山上,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好像给山穿上绿色的新衣服。大雾笼罩着群山,好像给山戴了一层薄薄的面纱,十分漂亮。
远远地看还可以看见一道道的瀑布,奔流的水流正从山上一泻而下,流入山涧中,看看照片,仿佛又听见了“哗哗”的水声。瀑布下一座石桥上,有许多的游客正在欣赏美景,有的.驻足欣赏美景,有的在说笑,还有的再用相机拍照,每个人都十分开心。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每当我看到画上美丽的风景,我就想到了那次爬山的经历,往事历历在目,仿佛发生在昨天一样。
在我厚厚的相册里,有一张我最喜欢的照片。
你瞧!那船弦上的小男孩,双手叉腰,仰望蓝天,面带微笑,目光中充满憧憬和向往,那就是我;后面撑船的小女孩,双手摇浆,使劲地划着船,脸上的笑容象绽开的花朵,她就是我亲爱的表姐;船后面隐约可见的小岛,还有远处的山,近处的水,再看天空自由飞翔的小鸟,特别是那群欢快的白鸽……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那次游柳叶湖的情景,一切都好象发生在昨天一样。
那是20xx年的暑假,妈妈和姨妈、舅舅带我和表哥、表姐一起游美丽的柳叶湖公园。那是一个半湖半岛的大公园,四面环山。我们租了一条小船,坐在船上欣赏湖光山色。湖水清澈见底,鱼儿在水中相互追逐,许多船只在水面荡漾。突然,一群白鸽从鸽场飞向天空,游客们纷纷举起相机,拍下这难得的一幕。我们也不例外,于是妈妈便于工作给我们拍下了这张我最喜欢的照片。
现在我想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感到那么开心,那群白鸽更成了我心中永久的向往。
我家影集里收了许多照片,我最喜欢的是那张在公园里喂白鸽的照片。
那是我6岁那年“五一”放假时爸爸在淮南龙湖公园给我拍的。你们看!照片上的小白鸽多可爱呀!记得那天天气晴朗、鲜花盛开,公园里游人如织。爸爸、妈妈带我先玩了“过山车”、“激流勇进”等娱乐项目后,又带我来到鸽子园。鸽子园里的人多,鸽子也多。那些鸽子洁白如雪,像一个个小“天使”。我让爸爸给我买了一袋鸽食——玉米。我把玉米撒在地上,鸽子们一下子飞了过来,围在我身旁。它们伸长脖子,望着我袋里的玉米,嘴里还发出“咕咕”的叫声,好像在说:“小姐姐,给我颗玉米吧。”更有趣的是,有只鸽子竟调皮地飞到我的肩上,想从背后“偷袭”我的玉米呢,可惜爸爸没有拍下来。
这张照片我将永远珍藏,因为它记录了我欢乐的童年。
在我的相册里有许许多多的照片,其中我最喜欢的照片是在桂林和猴子照的。这张照片虽然不漂亮,但是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暑假的一天,我们全家去桂林游玩,在桂林的一个小公园里,有许许多多可爱的小动物,其中有一些顽皮的小猴让人们和它一起照相,轮到我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两保佑小猴的中间,只见右边的小猴身穿黄衣服坐在圆凳上,正在摆照相的姿势。左边的大猴也身穿一套黄衣服,头戴一顶紧箍咒的帽子,肩上背着一条金箍棒,可真象孙悟空呢!妈妈笑咪咪地:“孩子往前看!”突然一只毛绒绒的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怕它抓,吓得直叫:“妈妈我不照了!”妈妈说:“勇敢点,别害怕。”但是我还是很害怕,妈妈就马上“咔嚓”一声用照相机把我这张害怕的表情拍了下来。
这是一张有趣的照片。
Hi,大家好!我叫潘嘉欣,这是一张暑假里的一天上午妈妈和我在人民公园拍的照片。
妈妈把我带到动物园去看动物,一进园,我就看见许多动物:有大象、北极熊、还有斑马。
我走到有马的地方停了下来,妈妈让我骑马,然后那里的工作人员牵来一匹枣红色的马,工作人员把我扶上马背,自己牵着马在前面走,走了一会儿,工作人员说小姑娘,你真勇敢,叔叔放手了。之后,我骑着马走了一圈,觉得自信多了。这时候,妈妈叫我和马合个影,可是,我不敢站在那,因为我后面还有一匹看上去很凶猛的马,我怕它踢到我,妈妈对我说马是温顺的动物,你可以与它交流。听了妈妈的话,我还是有些担心,但我还是硬着头皮跑到了马的身边与它交谈,马看我对它没有敌意,就高兴地用身体碰了碰我,我也用手抚摸着它,这是,妈妈赶紧按下照相机的快门,咔嚓一声,把我拍了下来。
这张照片留下了那时我美好的成长记忆。
小时候,爸爸妈妈曾带我去深圳玩。当时的许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但是,我们在华侨城山上喂鸽子的情景却历历在目,因为我的影集里存放着这样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妈妈抱着我蹲在地上,她的手里拿着一小袋玉米粒,我正把一颗颗玉米粒洒向地面。许多白色的鸽子在我们周围,有的在啄食地上玉米粒,有的在仰头吞咽,有的在四下张望,有的正扇着翅膀从远处飞来,准备抢上几颗,还有的被其它鸽子挤在外面着急的团团转……三岁的我咧着小嘴笑着,专注地看着鸽子们抢食吃。听妈妈说,我那时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着:“不要抢,不要抢,大家都能吃到。”
那时的我很喜欢亲近小动物,现在我依然喜欢它们,因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多给它们一些关心和爱护。
我的相册里有很多照片,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我在幼儿园的小博士照片。
照片上的我穿着红黑相间的博士衣,戴着小小的博士帽,手上捧着毕业论文,脸上笑开了花,还露出小豁牙。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那难忘的一天。
那是三年前幼儿园快要毕业的一天,老师抱着一些博士衣博士帽走进教室,兴高采烈地说:“小朋友,再过两天你们就要毕业了,要进入小学开始新的学习,今天穿博士衣照毕业照,希望以后你们都要好好学习都能成为博士。”于是我们小朋友高兴的又蹦又跳,叽叽喳喳的就开始轮流换衣服照相,每个人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轮着我照时,为了不露出豁牙,我一直绷着嘴,最后再照相叔叔逗乐下开心的笑了,“咔嚓”一声就拍下了这张照片。
妈妈把这张照片装上相框放在我的书桌上,时刻告诉我要想成为真正的博士只有好好学习。
这张照片上的小女孩是谁?她戴着一顶酷酷的牛仔帽,剪成的齐刘海正好齐着眉毛,她的小脸十分自然地冲我们笑着。那一身迷彩服把她衬托得更加俏皮可爱了!哈,那个小女孩就是我。
这张照片是七岁那年“六一”儿童节参加比赛后照的。妈妈因为知道我一直很想在“童画”儿童摄影拍照片,那天我的表现也不错。
可以说,这是一张几乎完美的照片。当然,是经过一番努力的。首先,想找一块既漂亮又经得住我依靠的木牌可不容易,他们甚至把地下室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一块勉强合适的。然后,服装又挑了好一会儿。公主裙?太优雅!不是我这款的。拉丁舞裙?太泼辣!也不是我这款的。最终还是老妈挑了一套迷彩服。这下子连搭配师都竖起了大拇指。服装、道具都准备好了,只剩下我这个小麻烦。我那时还是很顽皮的,一进拍摄室,见到那么多玩具的我可忍不住了!开始疯玩起来!甚至在地上爬起来。妈妈朝我瞪了一眼,我吓得赶紧起来把身上的脏东西拍干净,然后迅速地坐在小木登上等。所有的人都觉得很奇怪,刚刚那么活泼,这会儿怎么这么安静了?
所有人的努力,是完美的结果,让我拥有了这么一张完美的照片!
当打开相册时,一张彩色照片映入我的眼帘,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这张照片把我带回到一年前,那时我刚放寒假,它引起我多少美好的回忆啊!
那天天气晴朗,我第一次来到滑雪场,才知道滑雪场原来是这个样子,山坡上披着厚厚的白雪,妈妈告诉我这是人工制成的,因为北京冬天几乎不下雪。滑雪场分三
个级道,有初级、中级和高级。有很多人都是初学者,从雪道上不时看到有人从上面滚下来,摔得十分狼狈,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当然,也有高手从高级道上飞驰而
下,我看得眼都直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穿上滑雪服,戴上滑雪镜,站在中级道上,让雪板前面合上,后面分开,这样来控制速度。妈妈马上拿出了相机,只听咔嚓
一声,那快乐的一刻被永远记录了下来。
从那以后,我就爱上了滑雪。现在,我的学习和家长的工作都十分紧张,没时间去滑雪,但是,我只要看见这张照片,就让我想起那美好的时光。
我的家里有许许多多的照片,但我特别喜欢的只有一张。那是我上幼儿园时参加暑期美术培训班和同学、老师一起照的结业照。我一直把它保存得很好。
我们这个培训班有二十多位小朋友,个个都很聪明,但老师特别喜欢我,因为我学习特别认真。
照片上最后一排的两位是我们的老师,男的姓罗,当时他自己还在西南师范大学美术系读书,他教我们素描。女的姓糜,教我们蜡笔画。
刚到培训班的时候,我的画很差,但糜老师总是手把手地教我。在她的耐心辅导下,我的画进步很大,我也更加喜欢画画了,平时一有空我就会画起来。读大班的时候,我画的《秋天的歌》、《春天的故事》还在《渠县报》上发表过。
现在,每当我不想画画时,我总会想起这张照片,想起我的老师,我就会努力。
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去年我们三姐妹和慧姨,在外婆家后面的草地上拍摄的,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是留着男发,穿着一件红色的棉袄,做了一个可爱的表情,还眯着眼睛在睡觉的动作。表姐姐留了个长发,穿了一件咖啡色的棉袄外套,做了一个微笑的表情和开花的动作。玲玲姐姐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把酒窝都笑出来了,做了一个老爷爷弯背的动作。慧姨穿了一件牛仔衣的外套,笑得很开心。这张相片原本是妈妈要给我单独照的,但是表姐姐最喜欢偷照,所以就躲在我后面拍照,玲玲姐姐看见了觉得非常好看,就赶紧跑过来躲在表姐姐后面,会姨看见了说:“我也来一个好吗?”就站在玲玲姐姐的后面。
妈妈就这样在绿油油的菜田给我们三姐妹和会姨拍了这一张照片。后来我们照了许许多多的照片。照片出来了,洗照片的阿姨说:“你们照了这么多的照片,可以把三张照片放大和过塑”。妈妈听了说:“好,好”。于是,妈妈就选了这张照片和另外两张照片。爸爸也同意了。照片出来了我一直把这三张照片都保留在这里。你们认识这张照片了吗?
翻开相册,我又看到了那张“望海”的相片。那是一年半前,我第一次游览厦门环岛路时的留影。背景是绿草、野花、椰风寨。我正趴在草地上,用手中的望远镜眺望无边的大海,眺望海面上的一叶叶扁舟,眺望海那边的金门岛。看着这张照片,我又想起了那次“环岛路之行”。
那是夏天的一个中午,妈妈和阿姨带着我和表弟吴捷,乘坐舅舅的汽车,来到厦门的新景点—环岛路游玩。汽车刚驶上环岛路,就有一种新的感觉—路上的车少了,车开得比在市区里快了许多,这感觉如同风驰电掣。汽车驶到椰风寨这个景点停了下来。阿姨说,这里是环岛路上最舒适的旅游景点之一。果然,刚打开车门,一阵清爽的海风迎面拂来,使我的整个身子,乃至心情,都觉得凉爽、舒服了许多。
我们在沙滩上漫步、眺望,没有感觉到时光的流逝。偶尔看了看手表,才发觉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我们出来都快两个小时了。原来,我已经被这碧海蓝天的和谐景色深深陶醉了,忘记了时间的飞逝。
三点钟,我们来到一座小亭子里品茶。这时,太阳的耀眼光芒收敛了许多,朵朵白云在天空轻轻浮动。一阵阵海风、一阵阵潮声此起彼伏,使人心旷神怡。天空中忽然出现了几只高飞的风筝,如同高飞的鸟儿一般自由飞翔,仿佛在和海鸥们竞翔。一朵朵浪花接踵涌来又迅速退去在沙滩上留下层层的波纹。怡人的茶香和那带着湿润的海风混合在一起,成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特别香味,吸引着每一个客人……
这时,舅舅递给我一个望远镜,对我说:“小峋,你出去用望远镜眺望对岸,看能不能看见金门岛。”我高兴地拿过望远镜,跑了出去,在舅舅的指点下,终于看到了对岸的金门岛。金门岛在我的眼里很小,却又很大。因为在我身后的山坡上,矗立着“一国两制,统一中国”八个字的大标语。“到环岛路来游览不仅让我们看到海景,远眺金门,还让我们记挂着祖国的统一大业。”我自言自语道。阿姨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边。她对我说:“设计者正是选择了这么一个特殊的位置,用环岛路上的这些雕塑来表达人们期盼祖国早日统一的美好心愿。每当重大节日,环岛路上和金门岛会同时燃放焰火,像对歌那样,表达人们的欢快心情。小峋,不如你在这儿照张像,留作纪念吧!”“好啊!”我高兴地答应了。于是,我来到草地上,摆好姿势,照下了这张“望海”的相片。
虽然时隔一年多了,但是每当我看到这张照片,就会想起那美丽的海景,想起那难忘的旅程,想起祖国母亲的爱子—金门岛。
烂Pandade
从小学到现在的作文课,觉得只有一句话对作文的本质概括得较到位,那就是"作文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艺术作品"在我的理解,"源于生活"就是材料的选取是来自于平时的生活,而"高于生活"则是要求作文要以审美的眼光对一般材料进行艺术加工。其实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像做每一件事一样,要有源于生活的材料,则必须有敏锐的观察力和灵敏的感受力。而要有灵敏的感受力则又要有敏感的思维和感官,要在每时每刻留心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特别要抓住一些细小的细节,也就是说感受要深刻、独特、细腻。这样才会在作文时不必担心无话可说,无字可写,硬是把作文变成"榨文"。谈起感受,不由想起清代扬州八怪里的郑板桥,大家都知道郑氏瘦竹不仅反映了郑板桥的高尚人格,而竹本身的削俏、挺拔,竹之神韵更被表达得淋漓尽致。板桥为什么能把竹画为"神品"呢?据说,板桥在空闲时就站在竹林里,默默的观察竹的一举一动,看竹的傲对冰霜,看竹的迎风送雨。通过对竹的深刻感受,于是就能很轻易地把它的神韵表现出来。另外达o·芬奇画蛋也是训练感受的一个例证。艺术是相通的绘画和写作都属于艺术,所以写作也要通过不断的接触现实生活、感受现实生活,才能生动、准确地表现事物和道理。当在写作中觉得无话可说,你就感到平时仔细观察的重要性了。也许,有人会说我平时的生活实在是太单调了,并没有别人文章里所描写的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每天就是由"家"--"学校"--"家"三点运动,而大多的时间都是在学校渡过,只有单调的学习,很少有机会到社会上去了解一些情况,也很少有时间与社会进行交流,每天都是固定陈式似的生活着,突发事件几乎不会出现,一点新鲜材料也没有,而以前的材料又已写了若干遍,再写也无甚意义。于是到了写作就有江郎才尽的感觉。其实,哲学上讲过,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上不可能存在绝对相同的东西,即使你每天过着同样单调枯燥的生活,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你并没有仔细的观察和感受其中的细微变化。如果你无时无刻都做个有心人,不时的以敏感的心努力去挖掘事物的细微变化,并把它放大,同时加入你的想象和联想,这样你就能在细微中见伟大,于无声中见有声。那么你在以后的写作中就觉得有事可写,一改以前"榨文"的状态。当然,有了材料还只是成文的一半,要文章有生命力,则还必须对材料进行一定的艺术加工,这样你写的才能称得上是一篇合格的文章。那么又要怎样加工,如何让自己加工的东西有一定的艺术性呢?这就要求每一个为文者注意在平时训练培养自己的审美能力,如果让一个思想龌龊的人写一些有很高意义,让人赏心悦目的文章,这可能是很难的,勉强为之,只会写出一种"四不象"的文章。而要培养良好的审美能力,在我看来就要求你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在这基础上多阅读优秀的文学作品、精美的艺术作品。从别人的作品里寻找适合自己的风格和样式,感受绘画、音乐,动物、植物等里面所蕴涵的美感。同时经过自己的取舍以培养自己独特的审美观点和审美能力,从而用自己独特的语言组织形成文章,这样的文章才能吸引读者,感动读者。"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其实文章的所有材料都已存在,只是等你去发掘,去利用,用自己的语言去组织成文,让读者感知,使其感动。
misskissfion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我的自画像400字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镜子里幽默喜感的男孩儿就是我。头发乌黑发亮,总是固执地竖在那儿,任凭你怎么去调整都会硬邦邦地杵在那,不信的话你可以试试。脸蛋捏起来很有弹性,可看上去却并不怎么肥。眉毛最特别,一端下垂,一端翘起,像个躺着的“S”形,一副得瑟的样子。底下的眼睛小的出奇,稍微一笑,就眯得比缝还细。
玩转魔方时,一双修长灵巧的手就派上用场了。我站在同学们面前,一边给大家介绍:“拼魔方是有公式的,这需要记忆,一边记忆,一边摸索,再提高速度……”一边快速地旋转,心里默念着:左上、左左、右下……不到一分钟,一个打乱的魔方就拼好了,同学们惊呼:“你是怎么做到的?太厉害了!”我挑了挑“S”形的眉毛,得瑟地笑了。
我喜欢思考,玩任何游戏都喜欢想策略。比如玩捕鱼的时候,要不是跑得不快,我绝对是场场第一;又比如玩象棋时,我又总是能出其不意将对手一军。要是数学练习中有哪道题难倒我了,就是花上几个小时我也会不惜一切代价做出它。
我最大也最没办法的一个缺点就是心软。譬如看电影时,要是看到煽情的部分,我总会忍不住流泪;又比如哪一次班长大人看中了我的东西,摆上一副可怜的表情:“万万,这个好漂亮哦,送给我好不好?求求你了。”这可是我才买到的宝贝,我咬着牙,明明想说不行,可嘴就是不听使唤:“拿去吧!下次可不能再夺人所爱!”可没过一会儿,同桌又用同样的方法要去了我的另一个“宝贝”。哎!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唱着: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这就是我,一个幽默、机灵、心太软的男孩。
我叫方子欣,今年8岁了,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女孩。
我个子高高的,长得胖胖的。留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红苹果似的脸蛋上有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别人都说我的眉毛最独特,因为这可是标准的柳叶弯眉呢!
我的优点是有爱心。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一个人在卖野兔,那只野兔被装在一个网状的袋子里,它那双黑溜溜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就想到别人买了一定会把它吃了的,就央求妈妈把它买了,后来,我把野兔放回了大山,看到它在山上快活地奔跑,我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我的兴趣爱好虽然不多,但我最喜欢看书,我看过《三毛流浪记》、《鲁宾逊漂流记》、《小王子》……有一次,妈妈带我到图书馆看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不一会儿,我就呆在图书馆把一本童话书看完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是有缺点的——爱睡懒觉。有一次,我正在舒舒服服地睡大觉,突然听到妈妈说:“方子欣,快点起床,太阳晒屁股了!”我说:“再让我睡会嘛。”“还睡,都要迟到了!”我听了这话,急忙起来刷牙、洗脸,后来,我连早饭都没吃才赶上没迟到。唉,我一定要把这个坏习惯改过来。
这就是我,大家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叫金铄,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我有着一米五的大高个儿,圆圆的脸上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扁平的鼻子上架着一个黑边框的眼镜。扁平的鼻子下就是一张贪吃的嘴巴,睡梦中他都不得安分,想要尝尽世间美味。
我的性格有点急,和别人发生争执时,一开始我会很生气,但过了一会儿我的火气就会被他可爱的表情和认错的态度没收了。和同学之间常有磕磕绊绊,隔天的一声问候就会使矛盾烟消云散,我们又会肩并肩一起在操场上奔跑嬉戏。
我爱好广泛,喜欢拼乐高积木,打羽毛球,骑自行车等等。自行车是我最近新学会的技能,我对他着了魔,每天写完作业,我都会约上我的小伙伴在昏黄的路灯下炫一炫车技。小区里的弟弟妹妹们总是会围着为我加油打气。妈妈封我为“孩子王”想想也是,我总是会和小区里的孩子们打成一片,他们组织游戏会邀请我一起参与。大孩子和我一起想策略,小孩子们会听从我的指挥,欢快的玩耍。这个“孩子王”可不好当,我既是“裁判”又是“小警察”要公平的为他们分出胜负,也要用心保护好他们的安全。
这就是我,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儿。
咦,这是谁在我的桌子上放了一张照片,乌黑的头发,扎着一个马尾,眉毛弯弯的,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挺立的小鼻子,还有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儿,很受“欢迎”。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脸比粘土还软,要是把头往后一点,你准会看见我的几层双下巴,没错,这就是我。
我喜欢做手工。每天我放学写完作业后,都会来到“小窝”前坐下去,翻开手工书,拿着材料开始做。现在我要做棒棒糖花束啦,先拿几张粉色和蓝色的塑料纸,再拿五根棒棒糖,然后把棒棒糖卷一卷,最后用胶带粘一下,棒棒糖花束就完成啦!
当然,我也很胆小。因为女生一般都胆小,我怕黑,当自己一个人走夜路时,我会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我。有一次我正在洗澡,在那里玩泡泡,本以为一切都会很顺利,突然天空下起了大雨,还打着雷,我也没多想,又玩起了泡泡,因为下雨了,所以电会时不时停一会儿,灯一下子灭了,可水还在流,我害怕极了,大叫一声,妈妈赶过来时灯又亮了,从这以后我再也不敢下雨天洗澡了。
我很热情,每当有客人来的时,我都会亲切叫声阿姨或叔叔,然后给他们端茶倒水,我受欢迎的秘诀就是这样的。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乖巧的小女孩。
我叫蒋昊烨,我的名字是我奶奶取的,名字的含义就是希望我今后做人要光明磊落。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而我是属于其中的最大的民族——汉族。
我就读于七星小学,我的理想很远大,长大了当个宇航员,像杨利伟叔叔一样可以在月球上探索。我的偶像是小本解说,因为他能把游戏的含义说的很清楚,他玩恐怖游戏的时候总能闹出一些笑话让我们发笑,然后恐怖游戏就变成了娱乐大家开心的小游戏。
我的家庭情况还不错,我的爸爸为了给我创造更好的学习条件以及积极向上的榜样,平常在工作中很努力,生活中乐观开朗。我的妈妈也非常爱我,平常给我辅导学习以及照顾我妹妹的生活起居。还有我的奶奶,我最爱我的奶奶了,因为我的奶奶很慈祥,每天还做很多可口的饭菜给我们吃,她是我们家的大功臣。
我的缺点是不善于表达我内心的真实想法,但是我的爸爸妈妈总是说,我是个善良朴实的好孩子,总是把好玩的、好吃的都拿出来给大家一起分享。我也是个自理能力较强的孩子,自己总能把自己的东西收拾的井井有条,要是我改掉偶尔偷点小懒的习惯就更好了。
我的特长是掷垒球,我参加过多次运动会掷球,我很喜欢这项运动。
这就是我,一个简单又朴实的我!
乌黑发亮的小平头,略方的鹅蛋脸,嘴巴里的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和眯成一条缝的眼睛,这就是我—吴昊峻。
我的名字是爸爸起的。昊,是指广阔的天,是希望我像无边无垠的天空一样包容万物;峻,是指高大的山,是希望我像巍峨连绵的大山一样心胸宽阔。你看,我的名字可有含义了!
我的个子中等,身材略胖,我喜欢穿红色的衣服,因为穿上它有一种侠客的感觉!我呀,是一个暴脾气,记得有一次周五打扫卫生,我们小组的一位值日生不遵守打扫秩序,不但不打扫还在讲台上又蹦又跳又唱,我劝阻无效后情绪失控,怒气冲冲地拿起手中的扫把就向对方砸去,失手把同学打伤了,同学的脸上顿时就肿了起来并疼地直哭,我也被吓愣住了,惊慌失措地将同学送到医务室……万幸的是没有伤到同学的眼睛,不然真是后悔莫及。这件事让我得到了深刻地反省,知道了控制情绪的重要性!
我的爱好是打篮球,但不好意思的告诉大家我的球技目前还不怎么样,可我并不气馁哟!在篮球课上,我认真练习,回到家里,就抽空练习,相信在我的不断练习下,一定会打的越来越好的……
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已经对我有所了解,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大家好,你们一定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这就告诉你吧!
我叫林义翔,今年九岁了。我在台江第五中心小学读二年级。我的头发理得尖尖的,老师说我这是公鸡头。我的睫毛长长的,连女孩的睫毛都没我长呢!眉毛下面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我的鼻子小小的,耳朵大大的,皮肤白白的。
我的性格很开朗,喜欢讲道理,还喜欢耍帅。我很好动,但有时也会很安静,你们一定会问是在什么时候呢?嘿嘿,想知道?门都没有!我待会再告诉你们。
我的爱好很多,有打羽毛球、玩滑板、跳拉丁舞、看书、玩电脑。刚才说的安静的时候就是我玩电脑的时候,不过妈妈说,长时间玩电脑会伤害眼睛,还有大量的辐射,对身体不好。所以,只有在周末或者在我表现好的时候,妈妈才会让我玩一会儿。看书时的我也很安静,妈妈差不多每隔十天就会去省少儿图书馆借很多书回来给我看。我从书上学到了很多的知识,也得到了很多快乐。
我的强项是跳拉丁舞,每当音乐响起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跳起来。这次在福州市体育舞蹈锦标赛中,我还获得了两个金牌和一个铜牌呢。不过我不能骄傲,以后还有更多的比赛等着我呢。我还要继续努力,拿到更好的成绩。
看了上面的自我介绍后,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叫刘欣怡,今年11岁,我属猪,在延职创新实验小学五年级三班上学。
我有一双浓浓的眉毛,下面镶嵌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一张瓜子脸,我是不是很可爱呀?
我是一个大方的人。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在新华书店看书的时候,朋友喜欢上了一本书,可她拿的钱不够,我看了看这本书,想起来我也有一本一样的。于是,我们一同回到了家,我把这本书从书架拿了下来,她立刻看了起来,我心想:她既然这么喜欢,我干脆送给她吧。我对她说:“这本书我就送给你了。”她笑呵呵地看着我,充满了感激。
我还是一个助人为乐的孩子。那天我在广场上骑自行车,突然看到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摔倒了,我连忙跑过去把她扶了起来,问老奶奶:“您没事吧?”我把老奶奶扶到长椅上,老奶奶忙对我说:“谢谢你,你真是一个热心肠的好孩子。”
我长大想当一老师。因为老师很伟大,能教书育人,与学生一起生活,教师是一个充满感情的职业。
这就是我,你们认识我了吗?
他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他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圆圆的苹果脸,身材不胖不瘦。大家知道他是谁吗?我老实地告诉你,这就是我。
我的爱好有很多:喜欢画画、跳长绳、骑自行车、轮滑……
我很机灵,上次有人问我问题:一个人向群主要红包,另一个人也向群主要,不过键盘上只有包,没有红,要怎么办?我听了,不假思索地说:“就把那个包换成红色。”那个人大吃一惊,说:“哇,你好聪明,说对了!”
又有一次,我去学书法,一个书法同学问我:“清晨我和猪上山倒过来怎么说?”我知道倒过来是山上猪和我“成亲”。所以我说:“我不说,因为我知道这里有一个天大的陷阱,我就是不上当!”
我虽然聪明,有时候却很马虎。有一次,我语文考试本来可以考一百分的,我却不小心把“虎”写成了“虚”。排顺序这道题明明只有“1、2、3、4”四个序号,我却写上了“5”。眼睁睁地看着一百分慢慢飞向远方,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让我整个托管班愁眉苦脸。
这就是我,一个机灵、活泼开朗、马虎的人。
大家好,我叫高鹏慧,是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第五小学的一名学生,在班里我有一个外号“年糕”,之所以有这个外号,是因为我姓“高”,“高”和“糕”发音相同,这个外号虽然很搞笑,但我并没有因此而烦恼。
虽然我长得算不上玉树临风,倒也五官端正。我有一对淡淡的眉毛,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眼睛下边是高挺的鼻梁和一张小巧的嘴巴。平时总是笑嘻嘻的,很是招人喜欢。要是生气起来,两只嘴唇翘得老高老高,这时就会有人打趣道:“真可以挂上两只油瓶”,我淡然一笑,早已把不快抛之脑后。无论我在哪里,哪里都会洋溢着欢笑。
实话说吧,我还有一点微胖,我好几次想减肥,可是妈妈做的饭真是太香了!妈妈总让我少吃点,“谁让你做的饭那么好吃?”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反驳道。妈妈听了只是莞尔一笑,她笑着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温柔地说:“别人是纵向发展,你倒好却是横向发展”。我听后哈哈大笑,“男子嘛以胖为美!”这就是我,一个微胖、爱笑的男孩。
大家好我叫汪心悦,今年十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鼻子,一张樱红的小嘴。一对大耳朵,披肩的头发,乌黑明亮。
我的优点很多,比如说我很爱看书,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之外星球来的孩子》。回家后,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连吃饭都置之脑后了,我不知疲倦地读着,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我还在书桌前看书,这时妈妈走进书房,对我说:“女儿你已经看了一下午的书了,快去吃晚饭吧!”我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书桌。吃完晚饭,我又一头扎进了书的海洋里。一直到九点才去洗漱睡觉。
虽然我有很多优点,但我也有一个缺点,不爱运动。每当到体育课时我就很头痛,因为体育课一定会跑步,所以我非常不喜欢体育课。
我喜欢看书也爱下象棋。一到星期天我就会找爸爸下棋,但下不过他。记得有一次,我差一点就胜利了,但没想到爸爸趁我不备时,用了一招“闷宫炮”把我给将军了,我没办法了,只好乖乖认输,虽然输了但我还是很开心。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下象棋、不爱运动的人,你喜欢我吗?
嗨!大家好,我叫满奕萱,今年八岁了,是石河子五中三一班的.一位小女生。
我有一张小胖脸,脸颊中间,是一张淡红色的小嘴巴;一双明亮的眼睛,眉毛不浓不淡;一双椭圆形的耳朵。我的耳朵最灵,有时候妈妈没听到的声音我先听到,称自己是“顺风耳”。
我的爱好是看书,读书让我知道了好多知识。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妈妈对我说:“满奕萱,如果你快速写完作业就可以让你看一会书”。我点点头,二话没说开始埋头写作业。过了一会,我写完了,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书架前拿了一本书,坐在那儿又看了起来。
别人都说我哪儿都像我爸爸,尤其是性格急躁。有一次,妈妈给我系鞋带,可能也就不到一分钟,我就急躁了,大喊:“妈妈,你系鞋带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吗?”妈妈和颜悦色地说:“你干什么事不能这么急躁,要有耐心。”
我的优点是:注意身边的环境卫生,英语也学得不错,偶尔可以用英语对话……等。
我的缺点有很多,比如:做作业、做卷子马虎、不仔细。记得有一天,语文考试中,我不小心把选句改成关联词了,真是后悔,白白扣了我三分。
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性格急躁、还有点马虎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我是一个足球迷。我喜欢看足球比赛,因为每天写完作业,我都会打开电视机看足球比赛。我不仅喜欢看足球比赛,还喜欢踢足球。
我不仅喜欢踢足球,还打败过很多对手。现在真想在心里说一句:哇,你真厉害。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如火箭一般冲进房间,我一下子拿起足球,再次如火箭般的冲出屋子。我不仅带了足球,还带了接球的手套,我怕不够用,所以带了两个,你们应该看出来了,我要找一个自己的足球队。
我喊了一些小伙伴们来我的足球队。有的人不想进入,但我数了数,开心的笑了笑说:“正好十个人,加我一个。”我们来到体育场,有两个人是守门员,我让他们戴上手套防止受伤。一队共有四个人,共两个队。比赛开始了,我们先拿到了球,差点被人踢走,我一下子就把足球踢了进去,正中球门。我心想:他们简直不堪一击。
虽然我喜欢足球,我玩得非常开心,感谢足球队给我带来了快乐,但我也有懒的地方,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会漏一些题不写,成绩有一些下滑,可是我也在慢慢改变。
你们喜欢和我做朋友吗?
每次认识新朋友,大家总会说:“你的名字好特别!”是呀,大概全中国也不会有人和我重名吧!
我的名字可是有来历的哦!我爸爸姓胡,他便从蔡文姬的千古绝唱《胡笳十八拍》中取了“胡笳”二字。我降生时,正逢一场春雨。于是,“胡笳颂雨”这个充满诗意的名字就成了我的“专利”。
我个儿不高,瘦瘦的,像根弱不禁风的豆芽儿。不过,我这“豆芽儿”却给老师、同学带来了很多惊喜。
上学期我参加百米赛跑,枪一响,我就像哪吒踩上了风火轮。不用说,我是第一啦!同学们呼啦一下围上来,七嘴八舌地夸我,“真棒!你太棒啦!”老师也惊喜地说:“‘小豆芽儿’真厉害!”
更厉害的还在后头呢!今年“六一”儿童节演出,大概因为我长得眉清目秀吧,老师选中了我。当时,有些同学不理解,“她那么文静,还害羞,上得了舞台吗?”让大家没想到的是:我大大方方地走上舞台,边弹边唱,一曲《春天在哪里》清脆悦耳,仿佛把大家带到了美丽的春天。嘿嘿,我竟然赢得了最多的掌声。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就是我,胡笳颂雨!怎么样?你记住我了吧!
瞧,那个帅气十足的小男孩长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头发,是小品演员潘长江的发型,淡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笑的时候眯成了豆芽缝,翘翘的鼻梁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我的耳朵会动,难道是传说中的动耳神功。我的脸红扑扑的,经常是微笑着走进来教师。
我喜欢看书,现在我的书摆满了一个书架,床头、床上都是我的书,爸爸妈妈都喜欢我的书,他们每天陪着我伴着书香。我最喜欢看《冒险小虎队》,有一次妈妈叫我洗澡,但是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等过了好长时间我才过去。
我是一个善良胆小的孩子,有一次在平顶山吃饭,在饭店门口我看到一个老爷爷,他四肢都没有了,身体下边撑着一个拐杖,前边放着一个小盆子,他穿得衣服很破旧,头发也很蓬乱,很可怜,爸爸看出来我的心思,给了我一元钱,我放到他的盆子里边,他说了一句:“小朋友,万事如意,开开心心。我还很胆小,有一次看电影,里边演的有许多僵尸,一到恐怖的时候,我就吓得闭上眼睛,或者让妈妈陪着我看。
我有很多优点,我爱读书,还会为妈妈做力所能及的事,妈妈生病了,我还会照顾妈妈。缺点是粗心大意,跟爸爸妈妈犟嘴。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呢?
我是一个十足的球迷,总是能沉浸在足球的世界,幻想自己在足球场上踢足球。
我长着浓眉小眼,大大的嘴巴,大大的耳朵,高挺的鼻子,非常有福气。出门还能捡到钱,捡到的钱被我买了足球赛的入场票,嘿嘿!
在家看足球赛,在看着看着大喊:“快传球,二号有空位!二号上去快把五号的防守队员挡下来。五号赶紧射门,球进了。”我大喊一声“耶!”还到处乱跳乱跑,忘了爷爷还在洗脚。“咚”水盆里的水洒了,爷爷过来抓我,让我收拾。我便收拾起来,眼睛还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
还有一次在足球场上,跟朋友踢球。我一个大力飞球,“嗖”的一声,足球飞的太高飞到场外去。又到朋友发球,他踢的球有气无力,被我一下子又踢上回去,进球了!我一蹦三尺高,可能因为太高兴,忘记在踢球,又被朋友一脚踢进了球门。
可也因为踢球,我耽误了学习。写作业时总是三心二意,脑海想着踢球战术。
我有自己亮点,也有自己的缺点。我会好好改正缺点,就看我以后的表现吧!
站在镜子面前,从镜子里面看到了一模一样的我——身高一米五左右,头发乌黑乌黑的,一对大大的耳朵,一双明亮的眼睛,肥胖的身体,小巧的嘴巴,开心地笑着……这就是我,一个六年级即将小学毕业的少年。
妈妈说我是个挑剔的孩子。她给我买的衬衣、夹克……我都不爱穿,只穿一件T恤配牛仔背心和牛仔裤,还配一顶牛仔帽,这样全身牛仔搭配起来,还有一点小帅小帅的。我的性格最为突出的是勇敢和粗心。那天晚上,妈妈在厨房里找吃的,在柜子翻到了一只老鼠,她“哇哇”的叫了起来。我和爸爸一起去捉那只老鼠。
终于,老鼠被老爸给弄出来了,它正要从厨房门逃跑,还好我灵机把厨房门一关,正好夹住老鼠,让它动弹不得,再用夹子夹在一个桶里,爸爸马上烧水。水开了以后,爸爸把水倒进桶里。刹时间,只听见“吱”的一大声,之后这声音便没了。期末考试头天晚上,我在家里既背书又做卷子……从八点复习到十点。妈妈说:“复习得差不多了,赶紧洗个澡睡觉了。”但到了第二天考试,我还是粗心地做错了题。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了解我了吗?这个既勇敢而又粗心,还有些挑剔的六年级少年!
我就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公主—杜小杜,我今年9岁,上三年级。
我个子不高也不矮,中等身材,学习还可以。我有一张圆圆的小脸蛋。脸上有着两颗闪烁的黑宝石,对,那就是我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了。一张樱桃小嘴,生气的时候嘟起小嘴,像西游记里的八戒一样,难看死了!开心的时候别提有多可爱了。所以我经常提醒自己要少生气。
我的性格很古怪,是长辈们说的“一根筋”,只要我认定的事,即使别人不认可我也要那样做,只有吃亏才会知道错了!所以我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倔驴子”,可我开心的时候又特别好说话,像一只温顺的小绵羊。
我的动手能力很强,在家我经常用彩泥做蛋糕、披萨、书本等手工,你别说,如果我不告诉别人是假的,都能以假乱真了。有一次,姐姐来了,我做了一个假蛋糕,我用紫色的彩泥做的,上面有两朵花和一些黄球,非常好看,姐姐特别喜欢,还让我教她怎么做呢,哈哈,我都成小老师了。
这就是我,一个动手能力强,机灵古怪的小公主哟!
我叫冯博洋,是一个勤奋刻苦,博学多通的人。我十分喜爱科学,经常在家做各种各样的实验,沉迷于钻研天文地理。
我有一双锐利的眼睛,无论是多小的细节也逃不过我的眼睛。有一个灵敏的鼻子,能闻到了万物的气味;我还有敏感的触觉,帮助我更好地感受到物品的轻重和软硬。这些都为我爱科学打下了基础。
每当做完了作业时,我就会自觉地拿出实验器材,关起门,在房间里偷偷做实验。
就在昨天,我从书桌下的柜子里偷偷拿出灯泡和电池。在架子鼓的金属片上,我准备做一个闭合电路。首先把灯泡的两边连一根导线,再把灯泡的正下方连一根线;接着,把电池的正、负极也跟两根导线的另一端连接。这样,不出意外,灯泡应该就会亮了。然后,再拿掉连接灯泡线的一端,将它和另一根导线分别触碰在金属片的两边,“灯亮了!”我欢呼着。
然而,我正入迷时,妈妈突然闻声,赶了过来。我也正好听到了妈妈的脚步,迅速收了起来,仿佛什么都没发生,我还在仔细地写作业。可是,“为时已晚,”妈妈还是发现了我的秘密,又把我吵了一遍。
但是,我就是我,是爱科学、爱实验的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相貌,今天我就要为自己画一幅“自画像”。
我长的又瘦又矮,就像一根瘦弱不堪的小豆芽,如果来了一阵台风,我可能就要被吹飞了,所以我的外号叫“小豆芽”。只要我一笑起来,我的脸上就会出现一对酒窝,这令我十分满意。还有我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自从戴上这副眼镜,我的鼻子就成了“苦力”。而从我的眼睛之中,可以看出智慧的光芒。
有一次,我要爸爸给我买一个玩具,可爸爸死活不答应。后来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爸爸终于同意给我买。不过,有个条件,就是要把天上的月亮弄到地上,让他摸一下。
这下可把我难住了,在原地冥思苦想了好半天,突然我看到盆里的水,脑中灵光一闪,嘿!有办法了。爸爸见我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好奇的问我:“你有什么办法啦。”我拍拍胸口,胸有成竹的说:“当然。”爸爸一脸鄙夷的说:“我不信。”我笑着说不:“不信你就晚上瞧吧。”
到了晚上,我端了一盆水,放到月亮下,水中立马出现了月亮的倒影,最终爸爸摸到了月亮,心甘情愿的为我买了玩具。
你看我的自画像好看吗?
小白兔QUEEN
追求时尚是一门“艺术”。模仿、从众只是“初级阶段”,而它的至臻境界应该是从一拨一拨的时尚潮流中抽丝剥茧,萃取出它的本质和真义,来丰富自己的审美与品位,来打造专属自己的美丽“模板”。接下来我为你带来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1
时尚是社会的审美风潮。我们说一个人很时尚,并不代表他很有个性,只能说他(她)是风潮先锋。
比如牛仔裤,最早不过是抗磨的粗布工装,忽然间就有几个颇有鉴赏力的艺术家抛掉了贵族气息,开始向往山寨版的风格。这样的艺术家多了,便成了社会认同。所以,当更多的脖子吊上金银首饰,金银首饰便成了时尚,人也就跟着时尚起来。
想当年爷爷辈的人对牛仔裤是嗤之以鼻的,谓之“不正经”。时过境迁,爷爷们见得多了,也不怪了,一夜之间也忽然陆陆续续穿起来。可惜啊,最早穿牛仔裤的叫个性,而后来穿长衫马褂的才算是个性,牛仔裤不过是大众时尚。
多少年以前筒裤很流行,直上直下,似乎很周正很正统。没过多久,满大街都换成了上窄下宽的喇叭裤。再后来,弹力裤紧身裤应运而生,就像一场革命,将人体从窝藏中释放出来,凸现肉体之美。如今,满大街黑丝袜、超短裙和光腿的诱惑,人类个性裸奔的欲望终于得到了恰当的表达。
这正是时尚。不断变化,不断出新,同人类的审美、个性需求息息相关。
在那万恶的旧社会,封建条条框框限制个性的张扬,天生内敛的中国人只好用宽松肥大的衣服遮蔽一切欲望,特别是女性。这是那个时代的风尚,集中反映了顽固保守的个性风向,不像欧美诸国活色生香,呼之欲出,看得前清的遗老遗少们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但金发碧眼的外国娘们却扭着胯撅着臀大摇大摆、谈笑风生地过去了。在这些开放风潮的多次冲击下,中国人假正经的性格才多少有些松动。
这同时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反映了文化的借鉴、融合、和谐。
融合不等于没有个性。于是,在集体审美认同的大树上,也开出了个性的花枝。瞧那些青年,为了追求个性,可以在好好的牛仔裤上掏上几个洞,可以将好好的黑头发染成屎黄,甚至不惜代价击穿自己的耳垂,戴上花里胡哨的饰品,男不男女不女的在大街上晃。还有更自残的行为:刺青,隆胸,卡通版装束,人体彩绘。人类追求时尚个性几乎达到了无所不能的高度,在公共场合大搞前卫艺术,这在30年前是不敢想象的。
所以,时尚也是妍媸兼有、美丑杂陈的。只有合乎人类共同审美取向的个性才能最终成为时尚。比如唐装的盛行,不是复古,而是推陈出新,连外国娘们也喜欢。
在时尚中领跑的只有那么几个先知,我们都是盲目跟风的。在风云变幻的时尚面前,我们要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跟着心走,既表达自己的个性,又不失时尚美感,也就是说:适合自己的才是最时尚的。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2
何为“时尚”?其实自己还没认真的查过词典,不了解其后面含义,估计就是一些流行的东西,或者是比较“先进”的吧!估计归估计,但说起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不明白它的意思吧!
通常的说他这个人,是个“时尚”的人,则多为物质上的,诸如,衣服、化妆品、所用物品等等,人家说你“时尚”,你口里不说,但心里肯定会偷着乐一番,似乎证明了你没有落伍,已是个“前卫”人了;还有一种可想而知,当然就是精神上的了,所谓精神时尚,就是干出的总是随大流的行为或风度等等,当然能被称为“时尚”的人得有足够的家底作保障。
然而,不管你穿得如何潇洒,打扮得如何漂亮,用的是如何流行的东西,干的是如何疯狂的事,也要理智的明白:“不能出格!”近来读到一则报道,有家影楼以日军服装为卖点招揽生意,居然有一对新人就冲着这来了。新郎说:“就是为了图个新鲜,玩个开心,赶上时尚。”我真想扯掉他的衣服质问他:“难道这就是时尚?”也许他是个文盲吧,并不太了解中国的历史,难道能开影楼的老板也是文盲,这我确实有点怀疑,他竟公然的在影楼里挂出日本侵略军官的服装,马刀、马靴来供人摄影,这使我不禁想起去年的一件事,我国一位当红的女明星,竟然穿着印有侵华日军军旗的衣服拍时装照,结果遭到了国人的唾骂。
悲夫,“时尚”!
诸如此类可谓“盲目时尚”,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是“时尚”。商家只有利用一切手段来获得利益,不管其意义的好、反;消费者则盲目的追求新鲜,也不管其意义的好反,认为新鲜的就是时尚,其实他们才是叫最不“时尚”的人。
其实“时尚”正如前面所说,你得有个格,不能出格,要有一定的原则,那篇报道反映了如今社会的一个现象,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仍不高,所以你要想做一个真正“时尚”的人不仅要钱包鼓鼓,更要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这才是真正的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3
走上街头,不时与浓妆女孩相遇,有人说那是做作,有人说那是时尚;打开电视,常常与长发男人“邂逅”,有人说那是招摇,有人说那是时尚;有人整日迷恋在网吧,有人说那是浪费青春,有人说那真够时尚。一夜之间,“时尚”之风吹遍了社会的大街小巷。不知何时,它悄悄地跑进了我们的校园,引得无数的少男少女追逐着“时尚”的脚步。
有同学认为时尚是最新潮的流行。有同学看到电视里影星们那任意所为的“酷酷发型”,就认为那是时尚;有同学把喝酒吸烟作为时尚;有同学把拉帮结派作为时尚;甚至有同学不顾校规规定,把违反纪律作为时尚。其实,他们根本不懂得“时尚”的真正,他们的做法恰恰践踏和玷污了“时尚”这个美丽的词语。
什么是时尚呢?我眼中的时尚不等同于流行,“时”是流行,“尚”是否含有“高尚”的意思呢?时尚,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当时流行的、好的风气和习惯呢?既然这样,对于流行的东西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千万不要去盲从。追求流行的不一定就是对的。如果“光头”真的流行起来,满大街不都成了和尚、尼姑?如果真的每个人都跳“街舞”,那大街岂不成“舞场”,交通还如何畅通?
我眼中的时尚有着它深刻的,每个人的身份不同,个性迥异。当前流行的、时尚的并不一定适合你。刻意地模仿时尚,说不定会被人笑为“东施效颦”。所以每个人还应该做回自己。
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应该是共产党员的时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应该成为领导干部的时尚;精心播种,培育人才应该是教师的时尚;救死扶伤,服务患者应该是医护工作者的时尚;努力拼搏,为国争光应该是运动员的时尚;在我眼中专心学习,刻苦努力,用知识来装扮自己才是我们中学生的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4
在此刻这个科技发达的世界,不少人都最求时尚。 这天晚上,我和妈妈要去万佳走走,最后放假了,总不能整天呆在家里吧。
进到万佳,一阵阵空调风迎面吹来。我们来到了数码区,那里的物品琳琅满目,看得我目不暇接,在幽蓝的灯光下闪着银色的光。我走到一个卖Mp3的专柜前,要是以前的我肯定会想买,因为我觉得有Mp3是一件很时尚的事,但是自从遇见了他,我对时尚有了一个新定义。
这件事发生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堂姐要坐公共汽车到数码街去玩。那天天气凉爽,风和日丽,,我们很快就等到了车。我们上了车,车上人很多,我被挤得前胸贴着后背,都快喘但是气来了,不久到了下一站。一位漂亮的大姐姐上车了,耳朵正听着Mp3,一身限量版的服装,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到了站,自然而然也会有人下车,我感觉能够活动的空间越来越大了,突然看见了一个空位正要上前时,那个大姐姐抢先一步,悠闲地坐在上方看窗外一闪而过的风景。虽然这个大姐姐长相不错,可透过这件事,我把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稍微“倾斜”了一点。
过了一会,一位抱着婴儿的妇女上来了,她一张蜡黄色的脸,有些消瘦。看见妇女,却谁也没有让座,要是我有座位我肯定让座,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于是,我把目光投向那个大姐姐,可她仍然无动于衷,甚至有些嫌弃地转过头去。“坐这儿吧!”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我寻着声音的源头望去,竟然是一位老爷爷,这位老爷爷脸上的皱纹纵横交错,一身旧军装,穿着一双皮快掉光的皮鞋。妇女有些不好意思,老爷爷一再让她坐下,妇女才走过去坐。
我看着大姐姐想了很多……
时尚,并不是从头到脚“全副武装”,而是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才是“时尚”。
以时尚为话题的议论文篇5
时尚总是当代的热门话题人们对时尚的追求也从未变过,真正的时尚应是美的,有的。
古代丝绸之路的开通,古中国的商品被骆驼载往欧洲。一时间,欧洲人被中国的“玩意儿”给迷住了,人们使用中国的瓷器、香料等与中国有关的物品都成为了一种时尚。其中最耀眼的时尚东西,就是丝绸了。欧洲人将其视为异宝,是高贵身份的象征,它的价格甚至比黄金还要贵。这种时尚,它表现出了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盛况,这种时尚是对美的推崇,是对先进生产技术的充分认可。它促进着社会的开化和发展,是一种真正的时尚。
类似的时尚还有很多。上个世纪的法国女人香奈儿,打破人们的认识常规,在巴黎开了一家帽子店,出售各种漂亮的帽子,引起不小轰动。但还不仅仅如此,随后她又自我设计了一款简单轻便而又有别于当时那种撑着沉重的铁箍的紧腰阔摆裙的裙子,还极力宣扬女性应有表现美的自由与权力,鼓励女性大胆解放自我。一时间她更是名声大噪,成为了欧洲时尚的风向标。再之后,又有了著名的香水品牌。她对时尚的理解打破了传统,更打破了宗教的禁锢,以合乎人性的美为核心,增添了时尚的,沉淀为了永恒的经典。
但是世界上也有着许多别样的“时尚”,像很多人盲目的跟随潮流,不分辨好坏,着奇装异服,弄打眼的发型,写另类偏激的文字,追捧低俗泛滥的流行歌曲,这些人们定义的时尚,与其说是时尚,还不如说是“伪时尚”更加贴切些。表面上看着觉得很酷,很拉风,感觉与别人不一样,实际上但是是流于形式,只为迎合肤浅的娱乐,没有真正的,更别提什么高雅格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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