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幺2010
[提要] 美术是一种造型艺术,是以线条、色彩、结构塑造形象的视觉艺术。幼儿美术活动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培养了幼儿的审美能力,同时也赋予了幼儿主动学习和发展创造能力的机会,培养了幼儿的创新意识。 就儿童而言,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潜力,学前儿童美术创作中的创造力是指创造出对其个人来说是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想法或作品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在作品中反映出来,还从其创作的过程中显示出来,孩子的偶发奇想常常孕育着创造的火花,在孩子美术活动的过程中,创造是永恒的主旋律。 那么如何有效地促进幼儿创造力的培养呢?笔者认为: 一、观察了解幼儿,满足幼儿的表现需要。 1、了解幼儿活动开始时的兴趣,满足幼儿的表现需要。 2、了解幼儿活动过程中的状况,给予幼儿适时的指导。 二、充分尊重幼儿,还给幼儿自由、自主的活动空间。 1、信任幼儿,坚持艺术表现无对错。 2、减少规定,还给幼儿自由、自主的活动空间。 3、尊重幼儿,给儿童的活动提供一段不受评价的时期,使其自由想像不受阻碍。 三、帮助幼儿成为美术活动的真正主人。 1、通过各种途径丰富幼儿的经验。 2、引导幼儿掌握美术基本技能。 3、帮助幼儿进行创造性的画面表达。 [正 文] 美术是一种造型艺术,是以线条、色彩、 结构塑造形象的视觉艺术。美术以它的直观性、可视性、 形象生动对幼儿有很大的感染力, 幼儿美术活动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培养了幼儿的审美能力, 同时也赋予了幼儿主动学习和发展创造能力的机会,培养了幼儿的创新意识。 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表现自我和与人交流的需要, 对孩子来说,美术首先是孩子自我表现的一种方式, 在幼儿尚不能自如地运用语言文字这种成人约定俗成的文字符号系统与人交流时,美术成了他们表达思想、 宣泄情境、想象和创造他们自己世界的一种有效途径。 就儿童而言,每个幼儿都有创造的潜力,儿童的创造力是指创造出对其个人来说是全新的、前所未有的想法或作品的能力,在学前儿童美术发展过程中,从涂鸦期开始的乱涂,逐渐画出什么东西,并给它命名,到象征期为事物象征性地创造一个多半是不完整的、粗略的轮廊的形象,再到图画期用画来表达多种概念都显示出他们独特的创造力,这种能力不仅在作品中反映出来,还从其创作的过程中显示出来。在幼儿美术作品中,他们可以打破成人美术的条条框框,出现一些在成人看来既可笑又非常可爱的现象。这种超常规独特的现象,正体现出幼儿大胆的想象和神奇的创造力。在幼儿美术创作过程中,他们先是通过感官对外部世界审美客体有情感的感知,伴随审美经验在记忆中的储存,再经过手的技能运作活动,创造性地用作品来传达内心的活动。这一过程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概括地说,幼儿美术活动中的创造包括两方面:一类创造是实在的可视形象的创造。这就是我们常看到的儿童的绘画作品,手工作品中那些不合逻辑的构思、不合比例的造型、主观想像的色彩、随意安排的空间构图等。另一类创造是幼儿审美心理意象的创造,这是幼儿基于自身的审美需要和审美能力在特定具体的审美理解活动中的一种创造。《纲要》中的艺术领域对两类艺术创造都做了说明,并且特别强调审美心理意象的创造。指导要点里第二条指出“幼儿创作过程和作品是他们表达自己的认识和情感的重要方式,应支持幼儿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表达,克服过分强调技巧和标准要求的偏向”。内容与要求第三条也强调“尊重每个幼儿的想法和创造,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 综上所述,创造是幼儿美术活动的核心,是永恒不变的主旋律,那在美术活动中如何有效地促进幼儿创造力的培养呢?笔者以为: 一、观察了解幼儿,满足幼儿的创作需要。 实施教育,观察先行。作为活动的设计者和组织者,教师只有通过观察才能判断幼儿学得是否主动、 积极,才能真正了解幼儿的兴趣和需要。 1、了解幼儿活动开始时的兴趣, 满足幼儿的表现需要。 在美术活动中, 教师应运用有效的手段去了解幼儿的创作兴趣,灵活实施活动方案, 以适应幼儿的创作需要。如结合“三八”妇女节, 我们开展了《我爱妈妈》的命题画创作活动。多多(系化名)小朋友的爸爸、 妈妈都在美国, 多多根本没有和妈妈在一起的生活体验,所以他对这次的命题画毫无兴趣。我通过和他交谈, 发现他对星期天和奶奶游儿童乐园的场景津津乐道, 我就建议多多把它画下来,多多欣然接受, 在我的辅导下,一幅《快乐的星期天》跃然纸上, 画面上的多多神采飞扬。由此可见, 当幼儿认为老师的命题妨碍了他的表达方式,或是幼儿近日的生活体验中有他更感兴趣的、 更愿意表达的内容时, 老师可以通过和幼儿交谈或个别辅导,临时改变活动内容,去顺应幼儿的表现需要, 调动幼儿创作的积极性, 尽可能为每个幼儿提供从自己的兴趣出发进行学习的机会。 因为“兴趣”往往是孩子主动创造学习的源动力。 2、了解幼儿活动过程中的状况, 给予幼儿适时的指导。 在美术活动过程中,幼儿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需要,有的需要具体的指导, 有的需要的只是鼓励和支持。例如绘画《马路上的汽车》, 有一位小朋友在宽阔的马路上画上了公共汽车、 大卡车,后来,他很想再画一辆洒水车,可尝试了几次都画不好,反而使画面更加凌乱,最后他决定放弃。这时, 我及时引导他把洒水车和其它汽车进行比较, 找出其共同点和不同点,鼓励他再试一试, 由于我的及时鼓励和指导,这位小朋友再一次有了创作热情,最后他成功了。 因此,教师只有仔细观察幼儿的创作过程, 才能了解幼儿何时需要何种支持、鼓励和帮助, 以避免幼儿产生畏难情绪,进而对美术创作失去兴趣, 影响幼儿的发展。 二、充分尊重幼儿,还给幼儿自由、 自主的活动空间。 心理学家罗杰期认为“有利于创造活动的一般条件是心理的安全和心理的自由”。这就是说,宽松的心理环境是人们发挥创造性的前提。一些研究也表明,在心情良好的状态下人的思路开阔、思维敏捷,解决问题迅速,而心情低沉或郁闷时,则思路堵塞、操作迟缓,无创造性可言,对于幼儿来说,一个宽松的心理环境来自于教师的信任尊重。 1、信任幼儿,坚持艺术表现无对错。 幼儿在进行美术活动时,要把他们的所见、 所想、所感通过视觉媒介转化成为自己的作品, 他们不是按照事物的原型如实地复制, 而是创造出与他们想要表现的事物具有相同特征或结构的形象, 这其间有幼儿自己对事物的理解、经验,也有在经验之上的想象、 创造的参与。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艺术领域内容与要求第三条指出“提供自由表现的机会,鼓励幼儿用不同艺术形式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每个幼儿的的想法和创造, 肯定和接纳他们独特的审美感受和表现方式, 分享他们创造的快乐。 ”所以在美术活动中教师应鼓励幼儿毫无拘束地表现自己的内心情感, 尊重每个幼儿的个性表现及艺术创作,让每个幼儿都能享受成功的欢乐, 始终坚持艺术表现没有对错之分, 因为孩子绘画的表现方式本来就没有外在的标准,即使最简单的线条, 也能被用来表现很复杂的事物,例如:一次秋游结束, 我组织幼儿用笔把自己途中看到的美丽景色画下来, 有的小朋友画了秋天美丽的菊花,有的画了秋天丰收的水果, 有的画了秋天的公园、小朋友在拾落叶等等, 这些幼儿的绘画作品构图合理,色彩明快,线条运用得也较流畅, 基本上能反映秋天的特征,也符合活动的目标。 于是在布置画展时,我将这些作品挂在醒目的地方,并组织幼儿评价, 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岂料,这时, 贝贝(系化名)小朋友说:“老师,你为什么不表扬我呢?”其实, 最初我已经考虑尽量把全班小朋友的画都展示出来, 只因为贝贝的画实在看不出内容,乱七八糟的线,有的红、有的黄、有的灰, 依稀可辨几片树叶。所以这次就没有把他的画拿出去。 听他这么一说,我把他的画拿出来。“贝贝, 没有展示你的画是老师的疏忽,不过你能不能跟小朋友讲一讲, 你画的是什么? ”贝贝拿着他的绘画作品大声地说:“我画的是秋天的风,秋天的风是金黄色的, 它把树叶吹黄了;秋天的风是灰色的,因为它吹在身上有点儿冷; 秋天的风还是红色的,因为它把苹果吹红了。 ”听了他的介绍,我瞠目结舌, 原来“乱七八糟”里面还有这么丰富的内容,秋天的风竟然也能画得这么精彩! 不拘一格的表现方式正是幼儿创造性的表现呀! 又如:一次写生活动《电视机》, 在引导幼儿观察了电视机的外形特征之后,幼儿开始作画,只见玲玲(系化名)小朋友画的电视机上还装上了两个轮子, 当我问她为什么给汽车装上轮子时, 玲玲回答说:“电视机太重了,奶奶想搬搬不动,装上轮子就省劲多了, 连我也能推动哩!”听了她的一番解释,我不禁咋舌, 孩子的想象真是我们大人无法企及呀! 我及时鼓励了她的大胆想象,而没有以成人的眼光去看待她的作品, 因为创造力正是萌芽于孩子天真浪漫的幻想之中, 他们的偶发奇想常常孕育着创造的火花, 对于孩子来说绘画最重要的价值是使孩子蕴藏的创造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说不定哪天电视机就真的给装上轮子哩! 2、减少规定 ,还给幼儿自由、自主的活动空间。 人人生而具有创造性,但不一定都能表现出来, 它需要自由的空气、激励的土壤。过多、过细、过于整齐划一的限制必会阻碍创造力的发挥。在美术活动中,教师应尽可能减少规定让 幼儿根据自己的兴趣、需要决择并有创造的自由, 才能尽情地抒发自己的感受,进行大胆的创作。 譬如在以“金色的秋天”为主题的美术活动中,我先带领幼儿秋游, 丰富幼儿的感性经验, 然后引导幼儿想象秋天丰收的景色,最后与幼儿一起讨论创作计划, 如“你打算表现秋天的什么”、“你准备选择什么样的材料”、 “你想运用什么方法”等等,让幼儿自己设定创作内容, 自由选择创作材料,有的幼儿选择了多彩的橡皮泥, 说要用橡皮泥制作秋天的各种水果,有的对绘画情有独钟, 有的是多管齐下,又是折又是剪又是贴。在我们的鼓励下, 幼儿不断创新,一幅幅集画、折、剪、贴为一体的错落有致、生动活泼的秋天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纵观整个创作过程,幼儿极其投入,注入了满腔热情。由此可知, 教师应帮助幼儿考虑自己的计划, 并让幼儿按自己的方式和意愿去尝试创作,并给予充分的创作时间, 这将对幼儿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幼儿创新意识的形成。 3、尊重幼儿, 给儿童的活动提供一段不受评价的时期,使其自由想像不受阻碍。 即不轻易评价幼儿的创新成果,这样会给他们的创造心理带来安全感,消除其怕受评判的紧张情绪,以使他们无所顾忌地自由创造。在教育活动中常有这样一种做法:教师在巡回指导时,觉得某一位幼儿创作的作品不错,于是就将他的作品拿起给其他儿童看,其实这是一种不适宜的教育行为。它既打断了创作者的思路,又为其它的幼儿提供了模仿的对象,阻碍了幼儿创造力的发挥。因此,给幼儿提供一段不受评价的时期,这是儿童发挥创造力不可缺少的条件。在尊重、信任、容许、赞美的环境中,幼儿消除胆怯和依赖心理,从而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进行积极的探索,发挥出创造的潜能。 三、帮助幼儿真正成为美术活动的主人。 1、通过各种途径丰富幼儿的经验。 丰富的经验是从事艺术创作的原材料。美术心理学的研究表明 ,来自现实生活本身并且经过创作者亲身体验过的知觉材料远比间接的知觉刺激重要得多。因此,教师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丰富幼儿的日常生活经验,扩大他们的知识面。教师可以经常带幼儿走出幼儿园,通过参观、散步、郊游等方式去亲近自然、了解社会,平时可以为幼儿选择一些适合他们年龄特点、有趣的、另被他们理解的美术作品,引导他们去欣赏,丰富幼儿的审美经验。 2、引导幼儿掌握美术基本技能。 美术是一种符号系统,幼儿在借助于这一符号系统进行情感表达时,必然受制于他们所使用的美术媒介。在美术活动中,有的孩子会因为美术技能的限制,不善于或是不能将自己想要描绘的事物表现出来,这时孩子可能因不会画而变得不愿画,他的创作欲望就会爱到压抑。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艺术领域内容与要求第四条提出“在支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并大胆地表现的同时,帮助他们提高表现的技能和能力”,指导要点第三条也提出“根据幼儿的发展状况和需要,对表现方式和技能技巧给予适时适当的指导。”所以帮助幼儿掌握美术基本技能,并创造性地运用于自己的创作中,显然是必须的。 教师在引导幼儿学习美术基本技能时要注意教学方法的使用。可多运用启发式教学,侧重运用观察、体验、联想、欣赏等方式进行,重在帮助幼儿掌握运用各种美术工具、材料的方法。 3、帮助幼儿进行创造性的画面表达。 画面表达是指儿童通过美术的工具和材料,把知觉和体验到的东西用造型、色彩和构图等艺术语言表达出来。教师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引导幼儿从表现对象的整体结构出发,着重于事物的神韵。例如,创作“放风筝”,需要学习画动态的侧面人物,表现小朋友放风筝的快乐场景。我没有直接去说教怎样画,而是先带幼儿去放风筝,引导幼儿观察同伴放风筝时的神态、动作,并与静态的侧面人物作比较,找出其不同点。让幼儿体验放风筝的乐趣,在此基础上再指导他们创作“放风筝”,鼓励多样化、个性化的表现形式,发现幼儿新颖、独特、富有情趣的想法,随时加以肯定,促使他们进一步完善,这样有利于幼儿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艺术 2、《学前儿童音乐与美术教育》,苏州大学出版社,2001 3、《学前儿童艺术综合教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4、《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06学前教育网版权所有,采集或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来源:
0脾氣钚壞0
幼师音乐毕业论文 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 2000年5月,中国音乐学院举办民族音乐学论坛, 学科定位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之一,说明这一问题在我国尚未彻底解决。定位是一个学科的基本问题,若不明确,该学科便不能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结合历史对此问题再进行一些探讨。不当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音乐,而不是指五四以来新音乐。其三是指少数民族的音乐,这一用法在新疆、内蒙等边疆地区特别常见。在这些地区,少数民族的同志被称为“民族同志”,少数民族的干部被称为“民族干部”,少数民族的音乐也就很自然的被称为“民族音乐”了。由于对“民族音乐”这一词组有三种不同的理解,在民族音乐学被介绍到我国来之后,这一学科名称也就引起很自然地引起了争论:有人以为它是指以中国传统音乐为调研对象而进行的分属于不同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人以为它是指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探讨,这两种解释,与英文中这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我国对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位的争论的关键就在这里。 20世纪20年代,民族音乐学的前身比较音乐学在我国虽经王光祈先生和肖友梅先生的大力倡导,但是当时在中国并没有得到推广。王光祈先生的《东方民族之音乐》于1929年7月在上海出版, 两年又两个月之后,“九一八”事变暴发,随着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危险,几乎所有的中国音乐家都投入了抗日救亡运动。在这一运动和其后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几乎一直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中国音乐学家当然也不可能去研究世界音乐,或从世界的宏观角度研究中国音乐,而只能在“救亡图存”的大前提下对中国传统音乐进行研究,希望通过“本土音乐”的复兴,达到振奋民族精神和为战争服务的目的。虽然在这一时期中国音乐学家对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和伟大的成绩,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研究并不属于比较音乐学的范围。当时,音乐学界把这种研究称为“民间音乐研究”或“民族音乐研究”,后来又被叫做“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无论其研究的目的、方法,还是其研究的范围和对象都与当时国外流行的比较音乐学有很大的不同。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其第一时期,专家们通过对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宣传和对音乐自身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希望达到为音乐创作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暴发是“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第二个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和西方几乎处于隔绝的状态,刚刚兴起的民族音乐学便没有能够及时地传入中国。中国的音乐学家几乎是在与世隔绝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了“民族民间音乐理论研究”。他们在大量搜集整理我国民间音乐作品的基础上,用西方音乐理论对这些作品进行了形态学的分析,从而达到了为音乐创作服务和为政治服务的目的。 20世纪70年代末,上海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翻译了一批国外文献,向音乐学界介绍了这一学科,但是,这一学科真正在我国发展起来,则是从1980年6月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之后。 南京会议提出了民族音乐学的口号,并希望它成为可以涵盖和容纳“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民族音乐理论”等内容的音乐学学科,从而使民族音乐学在中国逐渐地确立自身的地位。然而从1980年起,中国音乐学界便开始就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的界定进行争论,其核心问题是新近从国外引进的“民族音乐学”和过去我国固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分歧主要集中在对“民族音乐学”一词的解释上,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从国外引进新的学科还是把它当作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别名,从一开始,不同的学者就有不同的意见。 意见的不同在南京会议上就有反映,高厚永教授在这次会议的中心发言中提到:“中国民族音乐学”“已有50—60年的历史”,“王光祈先生是研究这门科学的先驱”;同时他又把从30年代末到6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民族音乐理论”看作是“民族音乐学的研究”[9]。 沈洽当时实际上不同意高厚永的意见,在由他执笔的开幕词中说:“以往的‘民族音乐理论’”,“虽在很多方面实际上是属于民族音乐学范畴的”,“但就这门学科的完整性来说,我们国内的研究还处在初创阶段”。[10]吕骥没有参加那次讨论会的整个过程,但出席了闭幕式,在他为这次会议所作的总结报告中指出:“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民族音乐的学问”,“从汉族到各少数民族”“都应当包括在内”。[11]吕骥在这里所说的“民族音乐”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音乐,所以这里的“民族音乐学”就是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完全没有把会议的发起者们所提倡的Ethnom[被屏蔽广告] usicology这门新的学科包含在内。 从1980年到1988年,关于“民族音乐学”的定义一直有争论,争论的核心即是“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问题,实质是能否用“民族音乐学”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一种主张是用“民族音乐学”的名称取代过去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 而将Ethnomusicology改译为“音乐民族学”; 也有人认为可以把原有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改称“民族音乐形态学”。后来又有人认 民族音乐学是英文Ethnomusicology的意译,Ethnology在英文中是民族学,Musicology 是音乐学, Ethnomusicology 这个英文字就是由Ethnology和Musicology复合而成的。从字面上看, 民族音乐学应当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学问。 民族学是主要采用实地调查法(又称田野工作法)研究民族发展演化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期望通过对一个个民族进行实地考察,研究它们各自的起源、分布、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各民族之间的历史、文化关系。民族学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梳理上述这些方面在历史上发展、演变的情况揭示世界诸民族发展的共同规律或某一个民族发展的特殊规律。民族学在欧美一些国家里又称文化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是一种研究人的文化属性的、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的学科,它和研究人类自然属性的、属于自然科学的体质人类学一起构成了人类学学科。因为人的文化属性及其民族性不可能分开,所以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没有实质性的差别。民族学源于欧洲,它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主要研究非欧、非西方民族的人类共同体,不涉及西方民族。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学科本身的发展,目前民族学研究的范围已不限于非西方民族,世界上各种人类共同体,包括西方民族和西方社会中的移民社区,都已经成为它的研究对象。因为民族音乐学是民族学和音乐学的一个交叉学科,所以它一直受到民族学的发展及其各个学派的深刻影响。 民族音乐学早先称为比较音乐学(Comparative Musicology),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首先提出“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并主张用它来代替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1]后,“民族音乐学”便作为标准的学科名称而固定下来。 关于这门学科的调研对象以及它同音乐学中其他学科的关系,曾经有过许多争论。由于ethno这个词最早是指非基督教、 非犹太教的异教徒,加之为了和比较音乐学研究的主要对象相联系,有人认为它的主要调研对象是所谓“原始民族”或曰“自然民族”的音乐。如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内特尔()就曾经指出:“就民族音乐学的实际发展过程及其最具特色的研究来说”这门学科是研究“无文字社会的音乐”,而“‘无文字社会’系指现存的、尚未发展出一套可阅读和书写的文字体系的社会。”[2]也有人建议以非欧洲音乐为主,如施奈德()在1957年指出:“民族音乐学的首要目的,不论其正常与否,就是对非欧洲地区的音乐特征进行比较研究。”内特尔在1956年也曾经说过:“民族音乐学就是研究具有西洋文明以外的文明民族音乐的科学。”[3] 还有人说研究西方艺术音乐和通俗音乐以外的音乐就是民族音乐学。如提出这一学科名称的孔斯特( )就明确地指出过:“这门学科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但他紧接着就又说:民族音乐学“研究所有类别的非西方音乐”,“西洋的艺术音乐以及通俗音乐不包括在这个领域之内”。[4] 以提出民族音乐学就是“对文化中的音乐的研究”口号而著称的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梅里亚姆()在论述到田野工作的时候说:“就民族音乐学而言,它一般意味着在欧洲和美国以外的地区进行实地调查。”[5] 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是以田野调查为其基础的,在欧洲和美国以外进行实地调查实际上就意味着只研究非欧音乐。欧美学者们一方面要研究“一切种族的、民族的音乐”,另一方面又要把研究的范围局限在欧洲音乐之外,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矛盾之所以产生,一方面受到民族学功能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受到“欧洲文化中心论”的影响。 民族学中的功能学派,为英国学者马利诺夫斯基和布朗所创立。此学派强调民族学是一种实用的科学,主张民族学应服务于殖民地治理的实际需要。出于这一目的,他们只研究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的文化,而不研究西方文化。 布朗在其著作《人类研究之现状》中就明确地说过:“吾大英帝国有非、亚、澳、美各洲殖民土著,若欲执行吾人对彼等之责任,则有两种急切需要呈现,第一为对各土著系统的研究,欲求殖民地行政之健全必须对土著文化系统之认识。第二为应用人类学之知识于土著之治理及教育。”[6] “欧洲文化中心论”是在前几个世纪中滋长起来的一种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欧洲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的颠峰,而其他文化都只相当于欧洲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某一个发展阶段。受这种思想的影响,许多欧美学者不愿意将其本民族的音乐文化,特别是专业音乐创作,和非欧民族的音乐文化放在一起相提并论。在他们看来,欧洲诸民族,特别是西欧诸民族的音乐,乃是人类音乐文化发展的高峰,不能和所谓无文字书写传统的“自然民族”的音乐文化平起平坐。比较音乐学带有强烈的殖民主义色彩,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民族音乐学也带有殖民主义色彩。虽然几十年来,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家们一直在为清除这种色彩而努力,但是直至目前,西方的民族音乐学和其前身比较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仍以非欧音乐为其主要研究对象。也就是说在西方,这门学科仍然带有殖民主义的尾巴。 以上三种对学科调研范围不同的界定虽然不完全相同,但都主张把非欧洲音乐当作主要研究对象,这类学术主张受到诸多东方学者的强烈批判。日本学者岸边成雄先生便大声疾呼:“我认为应把古今东西的音乐全部复原成白纸,以相同的重点作为出发点去进行比较”,“必须要持这样一种根本态度,把一切音乐都还原成白纸,否则将是自相矛盾的”。[7]上述观点亦受到一些西方学者的批判, 美国社会学家霍华德·S·贝克尔便指出: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学术领域, “在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置入了一个冷僻的角落”,他说:“正如我们可以研究美拉尼西亚一个社会群体类似的音乐事象,我们是否同样应该研究美国本土上《生日快乐》每一次演唱或其中的一个样品?如果说否,那是为什么呢?”“我们希望民族音乐学能够包容一切音乐,因为这同这门学科的界定是相适应的,它们都应成为严肃的研究对象。” 随着东方音乐学界的崛起和第三世界人民的觉醒,当前新的倾向是把欧洲音乐(包括古典音乐、民间音乐、现代音乐和流行音乐等)也看成是民族音乐中的一类。因为不具民族属性的音乐目前在世界上还不存在,这样,民族音乐学就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了。按照这种观点,根据在对某一民族文化或地区性文化进行的田野工作,从该文化的历史、地理、人种、语言、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情况,来看它们如何影响该民族、该地区的音乐,又怎样产生出独特的音乐审美标准,即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它的特征、探索它的规律,这就是民族音乐学。换言之,民族音乐学是通过田野工作研究音乐及其所处文化环境共生关系的科学。它的研究目的首先是要阐明各民族、各地区音乐发展的规律(包括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从各民族、各地区的现实音乐状况出发探索它的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从而达到对人类音乐文化发展规律的认知。 然而,但直至目前,西方国家乃至全世界的音乐学研究还是分为音乐学(musicology)和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两大类。 前者的研究对象是西方从古到今的艺术音乐,后者则几乎包括了它以外一切音乐,如世界各民族的民间音乐、西方的流行音乐、东方的传统音乐以及亚非拉各国的专业创作音乐。由于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如此广泛,又涉及到音乐理论和实践两个不同的方面,所以在近二十年来,它一方面分化为城市民族音乐学(Urban ethnomusicol-ogy),历史民族音乐学(Historical ethnomusicology)、 应用民族音乐学(Appliedethnomusicology)等不同的分支学科,另一方面又演化出一个称为“世界音乐”的课程。在这个课程中所教授的是除了欧美艺术音乐以外的其他种种音乐,欧美艺术音乐则不包括在内。看来在西方,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已经解决,但是真正要把民族音乐学的研究和实践扩大到一切音乐,割掉它的殖民主义尾巴还要花一些时间。 在汉语中,“民族”这一词汇有三种不同的涵义:其一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如“古代民族”、“全世界各民族”、“民族学”中的“民族”;其二是“中华民族”的简称,如“发展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中的“民族”;其三是指除汉族以外的55个少数民族,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区域自治法”中的“民族”。因为“民族”有不同的含义,“民族音乐”这一词组也就有三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指一切音乐;因为目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音乐作品,都是由属于一定民族的人创作的,所以都可以称为民族音乐。如贝多芬的音乐是德意志民族的音乐,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是俄罗斯民族的音乐,阿炳的音乐是汉族音乐等。其二是指中国音乐,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因为中华民族可以简称为“民族”,“民族音乐”自然就是“中华民族音乐”即中国音乐的简称。在这个意义上的“民族音乐”大多是指中华民族的传统为“民族音乐形态学”不能囊括“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全部内容,故又提出了“乐种学”的主张。沈洽原来不同意高厚永将“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相联系,但后来又赞同高厚永的意见,认为“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民族音乐学”“中国化”的结果,并对不同意此种观点的人提出了批评。 从民族音乐学论坛发生的争论来看,直至目前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人以往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关系并没有真正解决。音乐学界对“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是不是“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发展的一个阶段,尚有不同的认识。对中国人怎样结合本国的情况来发展民族音乐学,也有不同的看法。 笔者认为,既然国际上有关这一学科的定位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为了与国际接轨,我国民族音乐学亦应当依次对此学科进行定位,而不要另搞一套,以免引起概念的混乱。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民族音乐学”虽然在研究对象方面有相近之处,但其方法、研究的目的与“民族音乐学”亦有不少差别,“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在这一方面也积累了许多十分可贵的经验,它的研究也不可能完全为“民族音乐学”所取代。因此最好不要再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为一谈。我们如果把后者等同与前者,国外学者会感到不可理解。如英国学者施祥生(Jonathan )在沈洽发表《民族音乐学在中国》一文之后便提出了许多问题。[13]在此次民族音乐学论坛上,对《中国民间音乐集成》的争论也是因此而引起的。《中国民间音乐集成》是按“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路子进行的,它当然不符合民族音乐学的规范,也没有必要符合此种规范。然而,因为中国音乐学界有人将“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混同起来,所以国外的学者便用民族音乐学的研究范围、角度,以至方法来衡量它,并对它提出种种非难。笔者以为,一方面国外的学者应尊重我国学者的学术成果,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把“民族音乐学”和“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加以区别,这样就有可能消除误解,也避免发生更多的误会。 实际上,“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词组作为学科名称并不合适。民族音乐和民间音乐并不是一个概念,前者包括后者,如中国民族音乐包括了我国的传统音乐和新音乐,而传统音乐又可按照流行的层面分为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宗教音乐和民间音乐几个不同的类别,采用这一名称将前者和后者混为一谈,使学科的研究范围不清。人们之所以用“民族音乐学”这一名称来取代它,恐怕与此有关。另外,从“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研究范围来看,主要是中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而不包括中国的新音乐,将其改为“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可能更为合适。过去采用“民族民间音乐研究”这一学科名称,和左倾思潮有关,因为在20世纪50至60年代,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被视为封建主义的糟粕,在学术上几乎成为禁区,所以对传统音乐的研究便由研究民间音乐所取代。这种错误的倾向,今天已经扭转,故用“中国传统音乐研究”取代“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也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目前民族音乐学在我国还处于草创阶段,从文化背景出发,对我国某一地区、某一民族的传统音乐或我国新音乐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并不很多;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对外国音乐进行研究还没有得到普遍的重视,在这方面也还缺少必要的条件。中国音乐学家虽然已经参加了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但交流的规模不大,涉及的研究领域也不广。努力发展我国在民族音乐学领域的研究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中国传统音乐研究不同于音乐美学等思辩性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的理论和方法都是前辈音乐学家们在大量的田野工作和案头工作中逐渐总结起来的。相信我国音乐学家通过学习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联系我国的实际,也一定能把中国传统音乐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嘟嘟07179
随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音乐教育不仅仅是让孩子掌握一些音乐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音乐活动让孩子获得身体、智力、情感、个性、社会性的全面和谐的发展。换句话说,学前儿童音乐教育首先是一种以音乐为手段来进行的人的基本素质教育。本着这一目的,我积极进行音乐教育的探究学习与实践工作。依据《规程》精神,以发挥幼儿主体作用,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宗旨,从“兴趣、感受、表现、能力”等方面入手对幼儿进行培养。在大量的理论学习、探索实践、经验借鉴的过程中,幼儿获得了全面和谐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我在教育工作中的观念的根本转变。对幼儿来说,音乐活动首先是自我表现的方式和途径。在学前教育阶段,我们可以通过音乐教育发掘幼儿的潜能,塑造幼儿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一.变教师的“传授”为主为幼儿的“自主”学习为主
在以往的音乐教育中往往是以教师为中心,不尊重幼儿学习的主体性,在设计教育活动、组织教育过程中,不是以幼儿身心发展需要和学习特点为依据,不考虑幼儿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愿望,而是把他们作为一种接受知识、技能的容器,教师的任务就是往这个容器里注入、灌输,表现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就是代替孩子说,代替孩子做,没有给孩子思维、想象、理解、创造的时间和空间。久而久之,孩子对音乐活动失去兴趣,学习处于被动状态,离开了教师的示范,孩子就显得茫然失措。
如何变孩子的被动学为主动学,带着这一问题,我认真学习《规程》及有关教育理论。并于2004年完成了中华女子学院柯达伊教育理论课程培训。现代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先生强调音乐教育要给儿童更多的自己体验、自由发表和自由创作的机会,不应追求形式的成绩,反对勉强儿童去机械模仿。他指出,在教学中应首先引发儿童对音乐作品反应的内部需要,激起儿童学习音乐的主动性。我还在中华女子学院王丹老师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等。我带着新的理论进行了新的实践。在实践中发现,在音乐活动中,幼儿能主动积极地去“听”音乐,是带幼儿步入音乐天地的首要条件。但目前状况是幼儿在听音乐时,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如何让孩子能做到“留神地听”“主动地听”呢?为了激发孩子“听”的兴趣和需要我设计了多种教学手段,让孩子带着问题听,带着故事悬念听,看着画面听,听不出没关系,再听一遍,并不断激励、表扬孩子长了一双会听音乐的耳朵,鼓励他们表达听后的感受。除了在教学活动中培养幼儿听的兴趣外,还在一日生活中安排倾听自然和生活中声音(小河流水声、小动物叫声、雨声、走路声……)的各种机会。久而久之,孩子们听音乐的兴趣和主动性大大增强,中班的孩子能分辨出“沉重的”“轻柔的”“跳跃的”音乐,能区分速度、力度、节奏的不同的变化。
幼儿在音乐活动中的自主学习应是孩子智慧、情感、创造性的体现,但由于以前的教学常常是教师示范在前,幼儿模仿再后,自主性、创造性根本得不到培养和发挥。通过研讨,我改变了以往的教学方法,让孩子欣赏、感受、体验在先,创造表现在前。如,中班在上音乐游戏“狐狸捉鸡”时,在欣赏作品的同时,让孩子运用自己的感知,充分讨论狐狸的音乐形象,并集体创作、设计狐狸的狡猾小鸡的弱小”等不同情绪不同形象的动作,教师只是作适当的点拨和提示。幼儿从被动的接纳者转为积极主动的参与者,自信心大增,创造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再如,小班在上音乐活动“小鸡出壳”时,教师大胆地把孩子推向前面,让孩子自己去观察、自己去尝试学习小鸡出壳的舞蹈动作,这一参与过程既满足了孩子情感的需要,游戏的需要,作小主人的需要,创造的需要,又使孩子在情感、个性、智力等方面获得和谐发展。实践证明,孩子确实是有着巨大潜能的发展中的个体,儿童只有充分体验自身的存在与价值,在以往的音乐活动中,总有一部分幼儿老当演员,一部分幼儿老当观众。那些天赋好的幼儿经常有机会表现,而那些条件较差的幼儿却因自卑而不敢表现。如果我们任其自然,这部分幼儿不仅失却了学习音乐知识技能的机会,还可能导致一定的心理缺损。我们应将音乐活动作为手段,让每个幼儿都能积极、主动、自信地参与到活动之中,满足幼儿自我表现的需要。基于这一思考,我设计了小步递进的“阶梯”,提出合适的要求,尽可能使教育个别化,使每个幼儿都能按各自的步调发展。如我设计了起步较低、由易到难的系列节奏游戏:听着小铃和拍拍手(即模仿小铃节奏拍手)。大鼓和小铃(即以跺脚方式模仿大鼓节奏,以拍手方式模仿小铃节奏)。机器人(即听辨钢琴的低音区和高音区,并分别用跺脚和拍手表示)。小手小脚(即根据图谱上的小手、小脚标志,随音乐用小手、小脚表现相应的节奏)。这组游戏的技能要求并不高,目的是让幼儿轻松自然地走进音乐活动,在难度不高的艺术表现中体验成功。
二.注重幼儿的'探索发展
布鲁纳认为发现法能激发智慧潜力,培养内在动机,有利于学会发现的技巧以及记忆的保持。由于幼儿年龄小,坚持性与忍耐性较差,他们不能长时间在看不到进步的情境中探索,因此我有目的创设有利于幼儿探索发现和积极操作的环境,以激发其探究内驱力。如在幼儿认识切分探究内驱力。如在幼儿认识切分节奏(| X X X | X X X | )的过程中,我引导幼儿按以下步骤积极探索:组织幼儿做“拉绳”及“划龙船”游戏,寻找 | X X X |的感觉,表现“加油呀”处的语言节奏。引导幼儿寻找周围是否有这样的节奏。
如妈妈牙疼时边捂着脸,边说“| 喔 唷 哇 | 喔 唷 哇|”老爷爷拔萝卜时,“ | 哎 唷 嗬 | 哎 唷 嗬|”地用力等。告诉幼儿什么是切分节奏,引导幼儿尝试在木琴上敲奏切分节奏。弹奏歌曲《华小船》,引导幼儿重点寻找其中的切分节奏并听着音乐拍打。启发幼儿创造性地用跺脚、转圈、摊开双手等动作把小船手动作处的切分节奏表现出来。引导幼儿运用木琴、铝板琴等乐器为《划小船》伴奏。此外,我还让幼儿敲击装有不同水量瓶子、自制散响玩具,使其感受到声音是有高低区别的;让幼儿在“小动物找家”游戏中听辨mi、sol、la的音高,获得良好的音准感;在自由活动、区角活动中,让幼儿试着在木琴上敲奏熟悉的歌曲。在这一过程中,幼儿眼看木琴,耳听音高,动手操作,用脑思考,表现出专注的学习态度,幼儿的独立性、自控能力和责任感等良好的心理品质也得到培养。
感知完节奏,我就让幼儿用身体的各个部位来表现,如拍手,跺脚,身体晃动等,并随之教给幼儿认识二拍子,四拍子,三拍子,在听音乐中告诉幼儿这是几拍的,让幼儿一边拍手一边听或者一边拍手一边唱,这些都是幼儿在有音乐伴奏或无音乐伴奏的情况下,把自己对节奏的感受和理解用优美的动作表现出来,这种表现自如、灵活、不用老师教,老师只不过加以引导。小马跑、乌龟爬、刮风、下雨、开火车、飞机飞、骑自行车、划船等都让幼儿用手拍,用脚跺,用身体表现。让幼儿认识二拍子时,可以让他听《进行曲》,威武雄壮,整齐有力;认知四拍子时,就让他们听一些较舒缓的曲子,如《小小鸟》、《小燕子》等,认知三拍子时,就放一些圆舞曲让幼儿来表现。 除了用身体表现,我还让幼儿充分地利用打击乐器,先让他们了解各种乐器的声音,是清脆、是浑厚、是 长音、是短音,这样敲就特别好听,然后让幼儿自己给小乐曲配上伴奏,练习合奏。 以上这些内容孩子们都熟练到一定程度后,我又让幼儿自己在试着创编节奏。除了这些教育培养外,我还 把对幼儿的音乐素质练习穿插在一日生活中,如早上体检时欣赏优美的乐曲,不仅陶冶了情操,还使幼儿尽快 醒来,有一个愉快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天到来。早上喝完水和课间休息时,放一段轻松活泼的童谣,让幼儿随之 做优美的律动,增强了幼儿对音乐的兴趣,发展了动作。这样久而久之,孩子们无论是在对音乐的喜爱上,对音乐的感受力上,还是在音乐节奏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
三.培养幼儿的创造意识
在歌曲教学中,我屏弃了以往老师教一句孩子唱一句枯燥而又乏味的教学方式,努力钻研柯达伊教育理论思想,在边学习边摸索中寻找出歌曲教学的有效方式如在歌曲《春雨沙沙》的教学活动中,我是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随机教授的。首先我引导幼儿观察春雨落下的样子并倾听春雨的声音,随之将春雨变成了一首非常优美的小诗,孩子们陶醉其中,在老师的一步步引导下孩子们在浓厚的兴趣中学会了歌曲。在教学中,我还传递给孩子一种信息那就是创编。只要是美好的快乐的我们都可以把它变成诗歌、歌曲甚至音乐剧。从此孩子们创作的兴趣可浓了,看到什么唱什么在老师的不断引导鼓励下孩子们的创编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四.正确把握“教师主导、幼儿主体”的关系
“教师主导、幼儿主体”这句话十分精辟地概括了教育活动应有的正确的师生关系。也就是说,教师向着既定目标对儿童施加教育影响,但教师不能代替儿童实践,也不能代替儿童发展。在实践活动中,教师往往对如何把握教师主导与幼儿主动的比例、尺度有所困惑。通过实践研究我认识到,在实施活动时,教师应灵活地随时根据儿童的需要调整自己的参与和指导活动。当儿童表现出可以独立进行活动时,教师应减少参与和指导,当儿童表现出需要帮助时,教师应增加参与和指导。以上只是我在音乐教学中点滴体验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我将进行更深入学习与探索使音乐教育成为孩子快乐的游戏天堂。
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 教育 观念的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学前教育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教育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幼儿教
随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音乐教育不仅仅是让孩子掌握一些音乐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音乐活动让孩子获得身体、
音乐 教育 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孩子的全面发展,并不是把每个孩子都培养成音乐家,而是使孩子们从音乐中享受到喜悦、乐趣,从音乐中得到启迪。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
音乐教育是幼儿教育的一个学科,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它能给人以美感,并能激发人去积极地 创造美和表现美,而美感必须在感受中获得,幼儿园的孩子年龄小,控制力较差,对生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教育的发展,学前教育由于其特殊性也得到长足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育经验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需要加强对在职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