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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穿梭地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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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京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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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京味小说派”与老舍 一、 何谓“京味”? “京味”就是北京味。它应当包括北京的环境和人文两方面,即北京的风土习俗和北京人的精神气质。具体说大致由三种因素所构成: —曰乡土味。这主要是指北京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地域特色,如北京的小胡同、四合院、大杂院、古城墙,天桥的杂耍,白塔寺的庙会,厂甸的春节,乃至小酒铺闲聊,马路边唱戏,无不浸透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气息。 二曰传统味,或者可以称做“古味”、“文化味”。这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文化传统。中国是文明古国,守仪之邦,北京已有近千年的历史,为历代王朝的故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在这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记,从古老的礼仪风俗,到传统的伦理道德,都积淀于北京人的心灵之中,体现出北京人独有的那种精神气质,如人际交往中重礼节、讲规矩,比较宽容、谦和,也较豁达,善于自我解嘲,有某种幽默感,比较重视文化素养等。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方面对北京人的思想束缚也较重,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封闭性,接受新事物、新风气比较缓慢,封建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的残余较浓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旗风对北京人的心态习俗的影响不可低估,它使上述传统中的长处和短处得以强化表现愈加鲜明。这一切使北京笼罩着一股比较浓厚的古气,其中有古雅、古朴、古老,也有陈旧、迂腐种种味道。 三曰市井味。这是指下层市民身上体现出来的一种品格、气质。这种下层市民,大体属于小城市中的半无产阶级和一部分小资产阶级,例如小手工业者、小商贩、小职员以及主要以体力谋生的洋车夫、搬运工、街头艺人、匠人、佣人等,即旧社会所谓“引车卖浆之徒”。他们的生活环境比较简陋,谋生条件又较艰苦。他们一方面保持着劳动人民的一些素朴美德,如勤劳、善良、宽厚、克己;同时又受到统治阶级思想的侵染和传统规范的影响,下层市民的许多弱质、缺陷,如自私、狭窄、虚荣、平庸等所谓“小市民”习气也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今天,我们所谓“老北京”,多半属于这一阶层。 以上三股味是互相渗透,融会一气的。这三种味共同熔铸成北京人传统的心理习俗、精神气质。当然,就具体环境和人而言,他们的侧重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中上层的官绅之家所谓“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四合院里,传统味就更浓些。而且往往被官气、洋气、书生气等冲淡了原有的“乡土味”和“市井味”。在京郊农民身上,“传统味”、“市井味”就相对淡化,“乡土味”显得更浓。唯独在北京市内,钟鼓楼下,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市井味”最浓,而“乡土味”、“传统味”也以种种方式程度不同地表现出来。所以“京味”在这部分人身上体现得最为鲜明、突出。京味的表现不但因人而异,还要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从历史上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的京味,同民国以后就大为不同,解放前后的京味又不一样(这从老舍的《茶馆》可见一斑)。至于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新思潮、新风气的涌人,久京味变化更大,不可—概而论。 二、“京味小说”与老舍。我同刘颖南同志在《<京味小说八家)后记》里曾提出“京味小说”的三个标准: (一)用北京话写北京人、北京事,这是最起码的题材合格线。 (二)写出浓郁、具体的北京的风土习俗、人情世态。 (三)写出民族、历史、文化传统的积淀在北京人精神、气质、性格上所形成的内在特征。 其实,这三条里最主要的是第三条。甚至可以说主要就是第三条。只有第一条的作品,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京味,即便写出了北京的风土人情,仍然可能京味不浓(比如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林语堂的《京华烟云》)。必须具备了第三条,写出了北京人的神韵、气味,北京人的魂,这才够得上有“京味”。所以,我认为只有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如《四世同堂》、《骆驼祥子》、《柳家大院》等,才是京味小说的真正代表。 老舍先生对于“京味小说”有三大功劳: 第一,老舍是“京味小说”的奠基人,有开创之功。在他之前,中国虽有写京都生活、北京风情之作,但却没有显示多少京味特色,比较突出的倒是京派的“官气”。三十年代,沈从文等人曾提倡“京派小说”,但那与“京味”也完全不相干。老舍是第一个真正写出“京味”的作家,无论就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看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 第二,老舍的京味小说有典范之格,在挖掘北京人的深层心态、传达北京人的神韵、气味上,迄今为止,尚无人能超越。人们不能不承认,老舍笔下的北京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北京人”,具有无可置疑的真实性。这固然得力于老舍对于北京的深刻了解,有深厚的生活根底,同时,也与他的取材对象有密切关系。老舍笔下的人物主要是生活在城区大杂院内的下层市民。在这些人物身上,“京味”所包含的“市井味”、“乡土味”,乃至“传统味”表现得最为集中、鲜明。 老舍刻画小人物成功的原因,还在于他那深切的情感倾向和客观的审美视角。老舍是用一种宽厚仁爱的胸怀和公允和善的眼光来看待北京发生的一切。他既痛恨小市民的庸俗自私,也赞扬下层市民身上体现的善良、豁达和淳朴。这使他笔下的人物往往闪烁出人性善恶的各种光彩,既有可怜、可卑、可悲,也有可敬、可爱、可贵,完整地、真实地反映灵魂的各个侧面。 在驾驭北京语言的技巧上,老舍所达到的那种炉火纯青的地步,是众所公认的。他写的北京话,既保持了民间口语的朴素、生动,又筛选掉那些粗陋的杂质,确实烧出了京韵的香气,精妙传神。这使他的京味作品从内容到形式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老舍的“京味小说”有正宗之美。老舍作品的京味一不靠描写新异的民风民俗取胜;二不靠传奇性的情节故事引人;更不靠猎奇搜异的野趣去逗人。老舍笔下的北京是普普通通的平民大院或四合院。老舍笔下的人物大多是平凡常见的中下层市民。老舍所写的故事也往往是日常生活,家长里短。总之,他是完全以写普通人、普通事,写大众心理来显示出北京最普通存在的“京味”。不仅如此,老舍还以平民百姓的心态去描写北京人,他如同生活在人物中间,同他们同命运、共呼吸,不是高踞于这群小民头上,颐指气使,指手画脚,也不是以一副悲天悯人之态,赐舍廉价的同情。而是让人感到一种融洽无间的亲切感。当然,这决不是意味着降低作者思想高度。老舍对旧文化和旧市民意识的批判是鲜明的,只是这种批判隐藏于平易近人的描述中,而幽默风趣的笔调,又使这种褒贬不那么锋芒毕露而已。 三、“京味小说派”已经基本形成。一个文学流派的形成,大致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一二位杰出的、众所公认的著名作家为核心、为代表。 (二)有一批艺术特色相近的作家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代表作家的外围或后继。 (三)产生出一批题材、风格相近的、有影响的优秀作品。 倘若这三个条件可以成立的话,那么,我以为,“京味小说派”作为当代文学中的一个流派是基本形成了。理由很简单: (一)“京味小说派”已有一位响当当的、卓越的代表作家——老舍。 (二)近十年来,在当代文坛上已涌现出一批擅长于描写“京味”的优秀作家。他们有的自觉地师从老舍,有意识地学习老舍(如苏叔阳),有的吸取了老舍的神韵,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作品(如邓友梅、韩少华、陈建功),还有的因写出过一些题材相近,京味特色浓郁的作品,而扩大了“京味小说”的影响(如汪曾祺、刘绍棠)。尽管这些作家各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和艺术追求,对“京味小说”也许存有不同看法,但都同老舍创作中表现的“京味”,有密切联系。人们有权利把他们结集在一起,看成一个流派。因为从文学史看,除了那些有纲领、有目的的自觉结成的文学流派外,大多数流派是由读者和后人来归并的。 (三)以老舍为代表的“京味小说”作家们,已经写出了一批京味十足的优秀作品。除了有老舍的一批奠基作品外,这些年又产生了像邓友梅的《那五》、《寻访画儿韩》,韩少华的《红点颏儿》、《少总管前传》,陈建功的《找乐》、《辘轳把胡同9号》,苏叔阳的《傻二舅》等优秀作品。老作家汪曾祺的擅长固然在于描绘他家乡苏北一带的风情,但他在北京生活长达四十年之久,对北京生活的熟悉和把握不亚于自己的家乡,因而他写北京生活的作品,像《安乐居》、《云致秋行状》,无不具有浓郁的京味。热衷于“乡土文学”的刘绍棠,一向以写京东运河风情著称,京郊的“乡土味”本身就染有京城的“传统味”和“市井味”,所以刘绍棠笔下的乡土风情其实也是京味的一种扩张。如果再扩大一点说,浩然的某些作品如《弯弯绕的后代》也属此类。除此之外,显示京味特色的优秀小说还很多,像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不一而足。 其实,“京味小说派”之所以能成为一个流派并非偶然。从历史、文化、语言诸方面考察,北京者具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具备了产生流派的肥沃土壤。 一是“京味”的独特性和影响力,如前所述,像北京这样具有鲜明的民族标记、丰富的文化传统和独特的地域风貌的城市,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京味”本身就有着独树一帜的光彩。再借助于它作为首都的权威性,影响所及岂止于中国,实可谓名扬中外。 二是“北京话”的权威性和魅力。现今推广全国的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作为基础的,二者大同小异,这使北京话本身就有了走向全国的便利。北京话虽有一些方言土语,但大多是普通话稍加变化,如儿化韵、双声词并不影响读者的理解。即便偶然在小说中使用几个生僻的俚词(如“敢情”、“找乐子”之类),往往正是体现京味色彩最浓之处,最富有乡土气息,作者必然会加以解释说明,并巧妙运用,一般只会增添语言的魅力,“烧”出京味的香气。所以,从总体来看,运用纯熟“北京话”写出的作品,在全国推广是没有多大障碍的。 三是北京有着一支强大的作家队伍。当然,北京的作家未必都写“京味”,但至少他们写京味要比其他地方作家容易得多。可以说:“京味小说派”的后备队伍是阵容强大的,这是“京味小说”的出现和繁荣的前提。 当然,所谓“流派,流动之派”也。它不可能凝固不变,更不可能永世长存,文学史上的任何流派都是一个形成、发展直至消亡的过程,有的寿命还较短。有人担心,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京味”将越来越淡泊以至消失,“京味小说”前途堪忧。其实,只要有北京存在,“京味”仍会存在,即便有一天“京味”完全融化于时代新潮中,那么,“京味小说”作为一种历史,仍将有它存在的价值。像邓友梅的《那五》之类,写的就是历史,并不有损于它的审美光彩。 还需说明,我们认为“京味小说派”基本形成,并不意味它已经十分稳定、成熟,因为流派的发展趋向是难以预测的。文学史上的许多流派除了少数几个代表人物外,大多数是不稳定的;有时甚至于主将都可能脱离(如闻一多之于“新月派”)。“京味小说派”也有两种可能:或许写京味小说的作家会持续不断,日趋增多,蔚为大观,使这一流派日益壮大;或许会逐渐冷落下来;但即从当前的情况,把它看作一个流派是完全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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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te宸

方言怎么了~?方言也是中国文化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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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克

呵呵 我大一 正在写 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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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璐璐131483

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我这儿有很多地方方言的论文,随便一篇就可以吗?

140 评论

Gemini9524

只要别人能听懂就没有不接受的道理,

336 评论

snowangeltan

方言与中国现代文学初论【内容提要】 普通话写作建构了现代文学的特定语言模式和思维方式,方言作为规范之外的文学话语形式,具备特殊的审美品质,是对汉语写作特定性和普遍性的消解。它从非意识形态的、经验的、生命的角度与世界对话,更强调存在的本真性和个体性。然而随着民族共同语的普及和“全球化”趋势的深入,方言可能终将会蜕变为民族“共语”而不是“独语”。 “五四”白话文运动及20世纪50年代普通话的确立,使汉语的现代化写作被纳入特定的轨道,同时也反射出言说方式与汉语写作可能性的彼此限定又互相丰富的联系。方言作为此种规范之外的话语形式和文学语言资源,是对汉语写作特定性和普遍性的消解。它以语言的自由态势对逻辑语法权势及各种语言定规以冲击,为我们带来耳目一新的审美感觉;同时它作为人类最鲜活最本己的声音,是对遮蔽存在本真的所谓“文明之音”的解蔽。以方言为语言形式,无疑是文学倾听大地、回到本原的一条便捷之径。 一 海德格尔把“因地而异的说话方式称为方言”①。方言作为文学语言形式具备特殊的审美品质,已有众多学者作家对此有明确认识,如胡适就认为它是最自然的语言,最能表现“人的神理”②;刘半农认为它有“地域的神味”③,张爱玲认为它有“语气的神韵”④。但这些都仅是从方言的外部特质来说的,就其本质而言,方言不加修饰,最接近人类存在之本真。经由政治、伦理、逻辑、技术严密修整过的书面语,即所谓的“文明”“文化”之音,容易造成对生存本真的遮蔽,而方言作为自然之声音,是解构“文明之音”的赤裸之声,它与地域、时间、人贯通于一。 方言是人类直接面对大地、山川的语言。在德语中,表示方言的词是mundarden,字面意思是“口型”,而口以及我们整个的有机体,都联系着大地,方言是来自大地的自然原始之声。正如海德格尔所说:“在方言中各各不同地说话的是地方,也就是大地。而口不光是在某个被表象为有机体的身体上的一个器官,倒是身体和口都归属于大地的涌动与生长——我们终有一死的人就成长于这大地的涌动和生长中,我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我们的根基的稳靠性。”⑤大地、地母是西方哲学中常见的意象,大地的语言就是生存的语言,是自然涌现的语言,是呈现存在本身的语言,是对技术架构的批判语言,是对于一切非存在的消解,对一切非本真的解蔽。方言是地域、大地上开出的口之花朵,方言的大地之音让世界显现,并随之生长而互相协调。方言还是终有一死者的人的生命与大地的自然联系,地域以方言直达人的血脉灵魂之中,渗透到人类存在的方方面面。以方言为文学语言形式,地域在文学作品中就不再是普通话文学中的背景要素,而是决定性的因子。它以一种强大的地域文化力量影响着文学的主题和灵魂,决定着文学的讲述方式、叙述腔调,它全面渗透到人物的行为、生存方式和精神状态中,它召唤出形象、思想、氛围与色调,是使一切生长并丰富起来的催化剂。反过来,地域如果不以方言的形式呈现,它的形色声音就要逊色许多。因而可以说,地域及方言共同携带着一个文学主题,如川籍作家沙汀用四川方言展现四川西北情状而一举成名。老舍也主要以北京方言描述老北平风貌,而当他写一个年轻女人的内心独白如《月牙儿》时,他就不好再使用北京方言而运用普通话。 一方面,地域通过方言说话,地域在语言里传达自身,呈现风土人情;另一方面,方言诉说着土地、地方,而且每一次都以不同的方式诉说着。地域在这里不完全是一个地理学意义上的人类文化空间意义的组合,它带有鲜明的历史时间意义。这里的时间具备双重指向性。首先是一种即时性时间,是人物、社会、民族在其中浸沉、在其中变易的时间。方言是如此紧密地与人群之口相联,而人群之口归属于大地的流动和生长,因而方言紧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它具有即时性、当下性的特点。研究者往往可以借助小说中的方言,来考证作者的地域和年代,如《金瓶梅》。又如在沙汀小说中,大量特殊的方言词汇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特定社会的产物。其次,方言又与特定地区、特定民族的根生即原生性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方言联系着人古老的传统性以及当下时代的遥远历史,在方言的深处沉淀着时间,居留不前的时间。正如海德格尔所宣称,真实的时间乃是曾在者之到达,曾在者并不是过去之物,而是本质现身者的聚集。人类对世界的原初体验、认识通达无数时光经由方言而至,更能深刻揭示人的本质性的存在。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就记录了方言的这种特征,如马桥方言中的“醒”指的是“蠢”,而“醒”字源于屈原的“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而举世独醒的屈原作为楚的忠臣,却在曾被楚国无情杀戮的汩罗江地区投水自杀,他是“醒者”还是“觉者”?当地人的智慧创造了这个独特的“醒”的含义,并延用至今。可见由于方言语词在不同时间中的重叠和延用,地域封闭性的沉静不变,人类便仿似在时间和历史中占有了一种无限度延续的影子,而这正是沉潜着的人性,由地域文化和历史所书写出的所谓民族根性就沉淀在语言和时间之中。语言、地域、时间都离不开人,语言的创造与人的生存体验应该是一回事,方言本质论最终归结于人的生存本体论。标志着意识形态统一的普通话使人生活在按标准秩序严格编码的符号世界中,具有某种抽象性和一般性。方言以其对语言规范的破坏彰显人的本真自由,恢复人的生存常态;方言作为日常语言形式,呈现出语言的多种可能性和极其多样性,它与人类日常感性的或经验的生活形态紧密相连,因而能表达人的具体性、自然性及个体性。最经常被引用的维特根斯坦的话是:想象一种语言就等于想象一种生活方式,任何特定的人生总会有特定的语言表现,方言正是以特定的语言形式呈现出具体的人的存在,而认识人类正是从具体的人或具体的人群开始的。在方言文学中,人物不仅没有失掉普遍意义,而且能长久地刻在读者的心扉。譬如提起《海上花列传》,我们就会想起那些持着吴侬软语、能言善辩的上海倌人如沈小红、黄翠凤、周双珠、周双玉;提起老舍会令我们想到京腔京韵的落魄旗人和下层百姓,如《正红旗下》的大姐婆婆、二哥福海;而提到沙汀则令人想起那些操着川腔辣语,开着粗鲁的玩笑,隐身于社会阴暗角落的小人物如丁跛公、龚老法团等。 二 我国在周代就出现了方言的概念,即“殊方异语”。西周的金文铜器铭辞是我国最早的正式的文学语言,周时“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周以王畿一带方言为标准,确定“雅言”,其铭辞作为官方史录用的是“雅言”。春秋战国时期,文学典籍中开始有方言词汇的出现,但并不多,主要还是以北方周秦洛通语为主,如《诗经》和《楚辞》。秦代形成文言文,以秦小篆和秦语词汇来取代六国的东土文字和各地方言,做到了书面语的统一,文学语言就开始与口语分开。今《史记》载李斯的《谏逐客书》和《上二世书》,以及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都是当时文言文的范例,当时的方言作品却很少记载和留存。汉代刘向《说苑?善说》中记载的《越人歌》,是用当时越地方言所唱的民歌,可能是最早的方言作品,但已有论者指出《越人歌》也可能是非汉民族语言,并不是方言。随着唐宋变文、说唱、平话小说等民间通俗文学的发展,方言于明清之际开始大量进入文学创作中,如《醒世姻缘传》用了鲁东方言,《水浒传》、《金瓶梅》人物对话杂用山东方言,《西游记》和《儒林外史》分别有淮安方言和安徽全椒方言,《红楼梦》则主要是下江官话(南京方言)和北京话的综合,《何典》、《海上花列传》和《九尾龟》大量运用吴语方言和民间谣谚。清末还产生了方言《圣经》以及方言白话报。 明清白话小说多用方言土语这个传统在“五四”白话文运动中随着传统文学形式的取消而中断了,经过欧化改革的白话和以北方方言为主的语言共同体的确立,使文学语言形式有了一种共同的标准。这种标准一方面给文学带来新气象,另一方面又无形中压抑了文学语言的创造与生长。虽然新文学伊始,胡适、陈独秀等人提倡的“言文一致”的文学语言观也从理论上着重于民间口语的发掘,胡适因注意到黄遵宪对民间文学的关注而竭力想提倡方言文学,要求作家在使用白话时不避俗字俗语,充分采纳各地的土话以及大胆的方言化,周作人1923年提出“乡土艺术”也倡导把土气息泥滋味表现在文字上,但新文学的理论倡导与实际创作还是有很大距离的,新文学第一个十年(1917—1927年),以方言为语言形式的文学作品并不多见,方言俗语只是点缀式的出现在部分乡土小说的对话语言中。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方言从古代文学中的自然使用到新文学有意识地提倡,它作为一种文学语言的特殊审美性和合理性已得到充分的理论铺垫,方言写作成为正式的书写方式得到认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它不仅仅作为一种语言形态与写作策略,更是作为思维方式与文学精神被强调的。这种理论倡导直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才得到呼应,并在中国文坛烙下了一种影响深远的创作思维方式和语言模式。它是以老北京方言、四川方言文学为代表的,其成就卓著的作家有老舍、沙汀、李人等。这些作家对方言的运用不再是原声原字不加修改的记录如《海上花列传》中的吴地方言,令外地读者一筹莫展,也不是新文学伊始为增添小说乡土气息或增强人物乡土性的语言点缀;而是以方言来思维并贯穿整个文学叙事结构,方言经过书面语的加工却又不失原味,保留了方言原有的语法规则和思维逻辑,收拢地域的声色气味化为某种独特的“腔调”,成为不单单是字词语法排列的特定方言模式。这一文学样式成果显著,有《我这一辈子》、《正红旗下》、《淘金记》、《死水微澜》等众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在这种成绩的鼓舞下,各地方言创作不断得到提倡。如1947年华南地区兴起方言文学运动,1948年成立了中华全国文艺协会香港分会方言文学研究会,次年模仿“五四”新文学运动的样式发起关于方言文学的讨论与推广的运动,并发表了一些粤语小说及诗歌、杂文。此时方言的意识形态功能被茅盾、郭沫若等人空前强调,方言上升为文学大众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⑥。 建国后文坛以方言入文者不乏其人,较著名的有京味文学的后继者邓友梅、刘绍棠、王朔,及带有山西方言的赵树理。方言的使用也越来越普遍,一般的文学作品中都能寻出几个方言词汇来。但语言不仅仅是语言,它还是一种思维方式。以方言来思维,以方言来作为文学作品特定“腔调”的作家作品却愈来愈不多见。80年代中后期的作家大都将方言作为一种寻根的语言和文化的语言,他们对大众语包括方言土语的运用有这样的自觉,即“试图从大众的语言中寻找到中国文化的原始面貌和发展过程,怀有人类史社会学意义上的用心,并力图将此反映出来”⑦。但他们似乎更愿意在作品文化品格的内涵上下功夫,却很少能从语言本身着手,将一种语言深入骨髓并自由地表达出来。一直致力于发掘民族性和民间精神的莫言、贾平凹等声称能将所谓的民间“声音”与现代形式相结合,如莫言自称《檀香刑》采用秦地“猫腔”的形式,颠覆了“五四”对民间话本小说、戏曲语言的拒绝,但实际上《檀香刑》在语言内容上都不能表达“猫腔”的内涵。在这一点上我们赞同郜元宝先生的意见,他认为《檀香刑》刻意依赖一种非欧化非启蒙的语言,以牺牲文字来简单化的模仿所谓的“民间声音”,因而它所标榜的“民间气息”和“纯粹中国风格”是有某种误区的⑧。贾平凹的《秦腔》也同样如此。相比较而言,韩少功的《马桥词典》出色地转化了传统方言小说的形式,方言成为韩少功进入个体内心世界和讲解社会变迁图景的维度,通过对湖南马桥方言的阐释,透射出语言、历史、人的一体化。诗人于坚也曾撰文提倡口语或方言写作,他认为当代诗歌分为两个向度即普通话写作和受方言影响的口语写作,只有后者才能够真正实现陈独秀的“三推倒三建设”的主张和胡适的文学“八议”,以方言为血脉的口语复苏了以普通话为中心的现代汉语与传统相连接的灵活性、人间性及个体性,恢复了汉语与日常事物的本真联系,使文学作为特殊的语言艺术具有自在的本体地位。但这种真知灼见在时下文坛由于种种因素难以得到呼应⑨。三 《圣经?创世纪》讲述道:挪亚的后代形成了人类的三大支系,他们决定在巴比伦建一座通天塔,因为语言、口音相通所以进展很快。但上帝认为语言一致使人类有了接近自己的狂妄,于是变乱了人们的语言。人类因而分裂成不同的部族,通天塔因为纷争而停止。巴比伦在希伯来语中即“变乱”的意思。这个故事似乎昭示了某种潜在的寓意,即作为一种言语动物,人本身的宿命是具有各各不同的个体性和特殊性的,人类的语言也只能是种族性和区域性的,似乎这样才是人和语言的本质,而不是相反。 方言正是以其永不消竭的内在生命力捍卫着文学语言的某种独特性和个体性。如果说普通话创作能体现文学的公共性、广泛性及流通性,那么方言创作则倾向于文学创作的独特个性(包括区域个性、文化个性、主题个性、形象个性、思维及行为个性等)。方言的“私密性”令特定地域的人对之感到亲切与甜蜜,将之应用得丰韵传神,对此外的人群而言,又会带来陌生的惊喜和意外的生动。因此从某种角度而言,方言作为语言形式与文学的现代性意义背道而驰。现代文学是要体现人性的永恒,表达人生的抽象意义,而方言所要提倡与强调的正是人生的特定性、民族性。这似乎表明方言也具有某种局限性,例如它在增加文本意蕴及鲜活性的同时,限制了文本的现代性内涵。其实二者并不矛盾,殊途同归,因为文学的最终本质就是以其个体性和不可复制性来实现恒久性目的。因而方言作为一种鲜活的文学语言形式,是文学个体化、民族化和本土化的体现。 在地域性和民族性文化逐渐走向大一统的整合性文化的趋势中,这种极端个性化、民族化的方言创作如果不刻意为之,就有渐趋消亡的威胁。方言在一定历史时间内是不会消亡的,方言作为一种对话语也会经常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文学作品为增强其生动及生活性会常常采用方言),但整体性的方言叙述在现在看来,是有生产的危机。民族共同语的普及和“全球化”趋势的深入,使文化和文学逐渐走向一种一体化的大同世界。从“五四”至今的中国现代语文运动,目的就是要创造和规范一种“普遍的民族共同语”,文言和方言土语都是要被超越的对象,所谓的“言文一致”的语言乌托邦最终只是以建立欧化普通语的主体地位了事。同时方言作为一种文学语言形式的纯粹意义在文学理论界从未被真正理解过,它受到意识形态的理论包装,承载了较多的政治、文化内涵。而建国以来,普通话的强制推广,无形中又挤压了方言的话语空间。胡适曾指出:“除了京语文学之外,吴语文学要算最有势力最有希望的方言文学了。”⑩但事实恰恰相反,目前吴语文学遭到了最为严重的打击。上海除了允许沪剧、越剧等戏曲存在外,报刊不准刊登上海方言文章,上海方言的广播、电影电视、话剧、歌曲磁带一度也不获允许,因此上海方言还停留在不见书面语的状态。遭受这种待遇的方言还有很多。这种人为的强制措施必然使方言文学和地方文化同时萎缩。另一方面,“全球化”浪潮的席卷而来也使方言以及整个民族文学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地界的消失及民族国家单一性和完整性的丧失、新的电子通讯的发展以及超空间的团体如跨国公司的出现,使得一个消除差异性、个体性和民族性的“地球村”在逐渐形成,这对于自成一体的民族文化、扎根于一片特殊的文化土壤的方言创作有着极大的威胁。但一个引人惊奇的现象是:在方言文学衰落的同时,方言艺术如方言影视、小品、戏曲说唱之类却频频出现,例如赵本山的方言小品和影视的流行几乎使得东北话成为一种时髦。这一方面证实了方言能表达地域和人物的神韵,另一方面在文化商业大潮中对方言的浅尝辄止的运用某种程度上也使方言艺术成为一种噱头,使之因为陌生化、乡土化而成为都市文化的参照物,并由于这两种文化间潜在的互相嘲讽而增添了某种喜剧化效果,方言因为“奇货可居”而成为卖点。 除开外界的冲击和影响,方言文学自身也面临着操作的困难和创作者自身条件的不足。如何以一种“乡气”、“土气”的方言形式来达到文学性的审美效果,如何将随意性较强的方言转化成一种有序的文学形式,如何将不具备广泛流传性的地方语言转化为大众都能读懂的文学语言,需要的是一种熟练驾驭语言的能力。在方言的个性与文学的流通性和审美普泛性之间,会产生一个鱼与熊掌难以兼得的悖论,如何解决这个悖论,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皖籍作家吴组缃就在《文字永远追不上语言》一文中列举了方言作为文学语言的诸多困难。同时,经过严格的普通话教育和熏染的个人,已经离方言的故乡很遥远了。方言的气息、韵味对所有生活在都市中的人们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带着泥浆的梦。因而在这个时代要求作家深味某一种方言的内蕴并出色地表达出来,是一件过于奢侈的事情。一般来说,文学语言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无论语言风格还是遣词造句,文学语言都可以被成批地“仿制”与借鉴,但方言却较难复制。如韩邦庆的《海上花列传》使外省人几难卒读,张爱玲将书中苏白全部译成普通话,却使小说韵味尽失,台湾导演侯孝贤根据译本把这部小说搬上了银幕,但他还是不得不让所有演员都说苏白,以呈现原著的原味。 可以说,与普通话相比,方言更强调存在的本真性和个体性。然而在飞速前行的时代列车面前,方言最终将蜕变为一个时代的“共语”,而不是“独语”,时下的方言创作与理论研究也正是在这种趋势的压迫下处于一种极度匮乏的状态。卡夫卡曾无比忧心地说过:“建造巴比伦之塔,但不爬上去, 那么也许会得到允许的。”11具有无穷欲望的人类能否做得到这一点,却是个大大的疑问,因而方言作为文学语言形式在将来能否存在,也就成了一个真问题。 注释: ①⑤海德格尔:《在通向语言的途中》,第199、200页,商务印书馆2004年9月版。 ②⑩胡适:《〈海上花列传〉序》,《国语海上花列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③刘半农:《读〈海上花列传〉》,《半农杂文》,第157页,中国戏剧出版社2001年版。 ④张爱玲:《〈国语海上花列传〉译者识》,《国语海上花列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 ⑥见茅盾:《杂谈方言文学》,郭沫若:《当前的文艺诸问题》,转引自静闻《方言文学运动的新阶段》,《方言文学》,新民主出版社(香港)1949年版。 ⑦王安忆:《我读我看?大陆台湾小说语言比较》,第14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⑧郜元宝、葛红兵:《语言、声音、方块字与小说——从莫言、贾平凹、阎连科、李锐等说开去》,《大家》2002年第4期。 ⑨于坚:《诗歌之舌的硬与软——诗歌研究草案:关于当代诗歌的两类语言向度》,《于坚集卷5?拒绝隐喻》,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1卡夫卡:《箴言——对罪愆、苦难、希望和真正的道路的观察》,《卡夫卡文集3》,安徽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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