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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硕士论文:浅析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会计处理
限售股的存在是我国资本市场独有的一种特殊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限售股的财税处理进行了规范,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一、限售股的分类
我国股票市场的限售股分为下面几类:一类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的“大小非”,是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另一类是根据《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公司Ovo),对股东所持股份都有一定的限售期;此外,新股上市和股权分置改革股票复牌后,上述两类限售股于解除限售前历年获得的送转股也构成了限售股。
二、限售股权会计处理的三个发展阶段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o07]14号)第八条明确作出了对股权分置限售股的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首次执行Et应当追溯调整,计入资本公积”。《准则解释第1号》以“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重大影响”为界线对股改限售股的处理不同,(1)符合在重大影响以上的,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2)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准则解释第1号》对分置改革中限售股明确了会计处理方法,而对于首发过程中形成的限售股未作规定,由此导致不同企业持有同一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其会计处理方法却有所不同。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部分,其公允价值变动可以计人当期损益。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确定所持有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以上内容基本与《讲解》基本一致,特别增加了一条限制性规定,即“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
三、股权分置限售股权与其他限售股权的不同处理
股权分置的特殊性决定了股权分置限售股权与其他限售股权的处理方法不同,符合条件的“重大影响以上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股权分置限售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且不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是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性质不同决定的。不同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两者持有目的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持有意图不太明确,可能长期,可能短期。2.两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人当期损益,而企业拥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将“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转出,计人“投资收益”。3.两者计提减值的要求不同。在资产负债表Et,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趋势为非暂时I生时,应确认减值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准备,其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损失和减值的会计处理实质都是为了更加客观的反应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的价值,此类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已经计入当期损益。
四、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直接采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由于限售股在二级市场存在公开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时应该以市价为基础。
2.根据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由于限售股不能立即变现,应该打一定的“折扣”,但对于折扣率的确定,目前监管部门可供参考的指导意见并不多。
3.按照证监会2007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 [2007]21号),如果估值Et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市价作为估值日股票价值;如果估值Et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市价,则采用估值方法,参考的主要指标是限售期、剩余期限、初始投资成本和估值当天市价。
4.采用其他估值技术进行估值,估值技术应当是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采用估值技术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金融工具定价时所使用的所有市场参数。
五、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2009年lO月首次公开发行时,曾向A公司、B公司、C公司等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分别为2000万股、5000万股、5000万股。根据有关规定,这些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自甲公司上市之日起将12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对准则的理解不同,在A公司、B公司、c公司的年报中,三家公司对各自所持有的同一性质的限售股处理却不尽相同。
A公司对限售股的处理:作为战略投资者持有甲公司2000万股,公司将其划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按期末市场价认定。因此,A公司对其所持有2000万股甲公司确认了604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净利润,相应增加了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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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正面临着巨大变革,相对于社会进步的其他方面而言,中国金融业发展制约了整个经济的进步。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篇1 浅谈中国金融监管问题分析 一、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主要新动向 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是至关重要的,2007年以来的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尤其说明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创新需要合理有序的金融监管。随着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为了应对这次百年难遇的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各个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世界性组织都出台了新的监管政策。回顾一下,可以发现,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主要有一下几个新动向。 (一)强调以宏观审慎的态度来监管控制系统性风险 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产生以前,西方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理念过于注重微观审慎监管,而对宏观审慎监管重视不够。过于注重微观审慎监管的直接后果就是不能有效应对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不能有效应对不同市场、不同机构之间的风险蔓延。随着此轮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美国、欧盟和英国的改革方案不约而同地提出,设立独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或者增强现有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二)金融监管从顺周期监管向反周期监管转移 国际社会认为,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使得金融监管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警和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扩散,而缺乏反周期缓冲措施则放大了危机的破坏作用。因此,开展逆周期监管,平滑顺周期效应造成的市场波动,成为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关注资本制度的顺周期特征,到逐步引入反周期机制和相应的工具,完善反周期监管措施以提高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能力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自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发表了三个重要的监管指南,都与调整金融监管从顺周期监管向反周期监管转移有关。 (三)扩大监管范围,减少监管豁免,强调全员监管 为降低监管豁免对金融危机的深度和规模的影响,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已就加强金融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范围达成了共识。美国政府认为,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因此,应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除银行控股公司外,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也将被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围。而欧盟则认为,混业经营的银行体系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自我膨胀,应对此次金融危机承担主要责任,必须强化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 (四)改革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成为共识 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来看,在2009年4月举行的G20伦敦峰会上,与会成员国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金融稳定论坛扩展为金融稳定委员会,并赋予后者更强的制度基础以及促进金融稳定的更宽泛职能。同时国际国币基金组织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个以G20为重要平台,以金融稳定委员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主要支柱,以国际证监会组织、巴塞尔委员会、八国集团等为主要辅助的国际监管合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而在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危机爆发以来,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呼声高涨。欧盟和美国的改革方案都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加以强调,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密切协作成为各国的共识。 二、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中国的金融监管也慢慢和国际接轨。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经济受到的主要冲击在于外需下滑带来的出口需求下降,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金融监管没有问题,相反,为了履行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金融市场也需要逐步对外开放。在这种背景下,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金融监管框架不完善 虽然我国金融监管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但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环境,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各国调整自己的金融监管体系,何其相比,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显得不够完善。首先是宏观金融监管执行者的定位问题。央行的目标定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的规定是:央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对于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督又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承担,这种目标与手段不平衡的现象不利于宏观监管目标的实现。其次是宏观金融监管在跨行业维度上的问题。这主要在于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大规模开展混业经营,同时又有很多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同质化,金融监管体系的变革跟不上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三是宏观金融监管在跨时间维度上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资本要求缺乏动态性监管和逆周期性监管。 (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与金融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及一些与金融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制度。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法,如果将这些零散分布的作为金融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统称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话,这个体系也具有巨大的缺陷。首先是法律法规覆盖面不够广泛,如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就没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其次一些法律法规条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另外,金融立法滞后,金融立法没有能够很好地结合金融市场的发展,立法缺乏前瞻性。总之,我国有关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三)金融监管标准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差距较大,协调性不够 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情况下,金融的国际化趋势尤其明显。金融的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为使金融监管更具公平性,让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具有同样的约束,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一些权威国际组织公布了一系列金融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这些指导性文件都是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但是,我国由于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问题也较多,使得我国现在的监管机构对一些发达国家监管部门所不能容忍的问题放宽了监管标准。随着我国加入WTO时承诺的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时间的临近,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标准,争取早日和国际金融监管标准接轨,增强国际监管的协调性势在必行。 三、提升中国金融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针对在这次危机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各自的应对办法,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金融监管的最新成果。针对我国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完善宏观金融监管框架体系 危机后各国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思想均是加强宏观监管的审慎性,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也是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完善宏观金融监管框架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重新明确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定位,扩大央行权限,以监控系统性风险。尽管央行已经依法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缺少一个监测并防范宏观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借鉴美国扩大美联储权限的做法,扩大央行权限,赋予央行识别、监控、预警整个金融体系风险的职能。其次,强化逆周期金融监管和动态性金融监管。2010年1月13日,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这是强化逆周期金融监管的一个很好的尝试。而为了强化动态性金融监管,我国可逐步全面采取动态拨备的制度。 (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强有力的监管体制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巴塞尔核心原则》明确指出,适当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是必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公共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体系。针对缺乏监管的监管对象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现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形成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体系。其次,要加快制订有关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只有实施细则明确了,金融监管才能落到实处。同时,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时,必须提高我国金融立法的前瞻性和适用性。 (三)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我国金融监管的监管主体多,并且金融监管的协调性较差,这会在金融监管的工作中形成监管真空,必须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首先,健全“一行三会”联席会议和磋商机制,进行渐进式的金融监管改革。我国目前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上,而不是重新建立一个“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主体。其次,扩大金融监管协调的主体。借鉴西方国家建立有效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经验,我国可以成立一个体制健全的金融监管协调组织。该组织除包括“一行三会”外,还应包括行业自律组织。同时,我们还必须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标准,和国际接轨,努力按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参考文献 [1]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8-261. [2]胡祖六.如何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01). [3]高山.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9(02). [4]王自力.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和中国的对策[J].银行家论坛,2009(09). 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篇2 金融衍生品组合分析 摘要: 本文以外汇期权为例对隐性市场和显性市场的关系从理论及实例两方面进行分析,同时详细阐明衍生品组合的优势。本研究对我国现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当今人民币持续升值,外汇市场避险快速发展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外汇期权;隐性市场;显性市场;外汇避险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步的阶段。来自于监管制度不健全的外部因素与金融衍生品市场尚未成熟的内在因素共同导致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效率低下,我们常常无法在目前的已有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找到符合我们投资或避险目的金融衍生工具。然而,金融衍生产品的本质就是金融市场中各类基础产品的组合,因此我们可以灵活利用现有的金融产品的市场进行组合来达到第三类市场的目的。此类组合的原理就在于,在两个显性市场的组合中,往往隐含着第三个市场,而这个隐性市场就是我们进行市场组合的目的。接下来,我们主要以外汇期权为例,阐述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的组合关系。 一、外汇期权概念的界定 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又被称为货币期权(Currency Option),是指此金融衍生产品的买方有权利在合同规定日或者之前以合同的执行价格买或卖出合同相应金额的外汇资产的权利1。一般而言,在市场对期权持有者有利时,期权持有者会行使权利,即买入或者卖出合同中的此项外汇资产;在市场对期权持有者不利时,期权持有者则会放弃行使该期权的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若买方决定行使该权利,则买方有义务卖出(或买入)期权买方买入(或卖出)的该种外汇资产。 外汇期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第一批外汇期权为美式期权,由美国费城股票交易所(Philadelphia Stock Exchange)承办,共有五个币种,德国马克、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和日元。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频繁以及金融市场汇率的波动,出于外汇避险的考虑,外汇期权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基于对外汇期权的分析,我们来看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的关系。 显性市场就是指人们出于投资的目的而进行实际交易的市场,例如在投资股票时所涉及的股票市场,在进行外币兑换时所涉及到的外汇市场等。隐性市场是指我们在投资中并未实际发生交易的市场,却在同时投资于两个市场时所隐含的第三类市场,例如我们在货币市场上进行借贷同时在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在这两项交易中所涉及的货币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隐含着另外一类市场――期货市场。这样在我们对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含义明确的基础上,具体利用外汇期权进行进一步的市场组合分析。 二、市场组合分析 金融衍生工具即为各类金融基础产品组合而设计出的相关产品,因此其定价方式以响应的基础产品的定价为依据。在此,我们首先从理论模型出发来进行分析。 Feiger和Jacquillat对外汇期权债券的研究中发现,在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中存在这样一种关系: 其中,P为在时间T 时支付$1或£p的债券的价格; B在时间T 时支付$1的零息债券的价格; c为在时间T 时以1/p的美元价格购买£1的欧式买入期权的价格。 等式的左边代表双货币外汇期权债券,等式的右边表示单一货币债券与外币期权两者的组合。通过这个等式我们看出,如果我们投资一个双货币的外汇期权债券就相当于同时购买普通债权与外汇期权。Feiger和Jacquillat的研究虽然没有得出一个精确的外汇期权定价公式,但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仍旧为我们研究外汇期权市场提供参考,结合我们所熟知的经济理论及现象我们可以利用外汇期权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三者中的任意两个市场创造出第三个市场。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两个显性市场即已知市场的运作来达到并未实际存在的隐性市场的作用。 为了更加直观的表明期权市场,债券市场以及外汇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的例子。如果一人在欧洲债券市场(Eurobond Market)买入一家英国公司所发行的、在时间t到期的A美元面值的债券,此债券的美元年利率为r%。在债券到期后,此人既可以选择持有这部分美元,也可以选择按照时间t时的汇率x $/将债券到期所得到的美元收益兑换成英镑。倘若,即期汇率为y $/£,且y高于时间t时的汇率x,即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那么显然此人在债券到期日选择收入英镑比收入美元的获利要大。具体做法为,此人在预计时间t时的英镑收为[SX(]A[]x[SX)],于是他在即期外汇市场按([SX(]A[]x[SX)])×y的价格卖出英镑,由于远期汇率大于即期汇率,此人在时间t时的选择收入英镑获利更大。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将此人持有的英国公司所发行的,美元年利率为r%,在时间t到期的A美元面值的欧式债券(Eurobond)看作是价值A美元,票面利率为r%的普通债券与价值为[SX(]A[]x[SX)]英镑,行权价为x $/£,在时间t到期的买入(看涨)期权的组合。在以上的例子中主要关注的外汇买入期权,及外汇看涨期权,我们知道对汇率的双方来说,外汇的升值就同时意味着本币的贬值,因此在证明外汇看涨期权的原理也同样适用于本币看跌期权。通过以上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利用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组合达到外汇期权市场的效用。也就说明了利用两个显性市场的运作来达到一个隐性市场的可行性。 三、市场组合的优势 以上对于以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三者为例的金融市场组合分析为我们在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避险提供了一种思路,即我们可以利用现在已有的两个或多个显性市场组合的投资,达到我们对于目标市场的期望。这样,虽然此类金融市场并未真实存在,但此类市场已然隐含在两个显性市场中得以显性化。所以,即使目前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体系并未健全,只要我们灵活运用现有市场进行交易,完全可以弥补此类不足。 除此之外,市场组合还有以下几个主要的优点。 第一,利用市场组合可以有效地节约资源。 新的一类金融市场的建立就意味政府管理部门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交易制度和程序,投资者要花费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资源分析研究如何利用新的金融市场来投资获利,而各个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等则会根据新型市场的特点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因此,在一个新型金融市场出现,带来金融市场的多样化的同时,也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带来了进入市场的成本压力。所以,参与者一旦由于某种原因而终止,则会使之前的投入成为沉淀成本。同时,来自于竞争的压力会使参与者陷入经典的博弈之中。然而,利用现有的市场的组合来达到同样效用,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类问题,并且对现有市场能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更大的帮助。 第二,市场组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在进行如期货等标准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来避险时,常常因为合约标准化的限制,只能达到部分避险,无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利用此类金融衍生品进行完全避险,这样就导致了风险敞口的存在,若在险资产占的比重较大时,“厚尾”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此时,避险的目的显然是无法达成的。而利用不同种类金融市场中的工具进行组合的这种思路使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两种非标准化的金融工具进行组合,在达到此组合中隐含的第三类金融市场的效果的同时,可以避免因第三类金融市场中工具的自身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三,利用市场组合可以发挥避险优势。 在以上的两个优点中,我们主要侧重于用两个金融市场组合的效用复制隐含在组合中的第三个隐性的金融市场。这个思路启示我们,如果进行反向操作,即在我们已经持有一类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在对应的两个市场中的投资组合,可以对冲已持有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以此文中的外汇期权为例,如果我们持有一份看涨外汇期权,为了对冲其外汇下跌的风险,可以选择在即期外汇市场卖空,并同时在债券市场进行投资。这样一来,在外汇下跌时,我们仍然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理论上,在风险中性(risk-neutral)的情况下,此类的对冲后的收益与投资组合的资产价值在货币市场上的利率收益保持一致,即为市场利率。因此在第三类金融市场已为显性市场时,我们可以利用前两类显性金融市场组合的方式为风险对冲服务。 第四,市场组合的运用可以促使新的金融工具的产生,推动金融创新。 人们利用市场组合的目的往往是通过这个组合形成一个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市场,以达到避险或是获利的目的。这说明,此类市场的需求是存在的。当需求量足够多时,就会推进此类市场的形成。根据规模经济理论,此类市场利用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此外,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增加会加快人们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因此,积极利用市场组合对金融创新的发展,新型金融工具的产生就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四、结束语 当前,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剧的形式下,积极灵活运用各类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避险已经成为企业等发展的重要趋势。与此同时,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也逐渐增加。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仅仅在单一期权市场进行组合运作就可以为企业提供避险方式。而市场组合具有灵活性、资源节约等更多方面的优势表明,如果我们合理选择两个或以上市场进行组合,不仅可以成功的避险,还能获得相应的收益。虽然,市场组合为我们对于避险工具的选择带来了多样化,我们还应看到许多因对市场误判、工具错误选择等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的实例。因此在进行市场组合时应谨慎分析,关注各类风险,使市场组合更好地在金融活动中发挥其作用。 猜你喜欢: 1. 金融本科生论文范文 2 有关金融本科毕业论文例文 3.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4. 金融论文范文 5.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七月的蟹
分析当前金融专业硕士课程体系的问题论文
一、引言
专业硕士又被称为应用型硕士,是国家近年来大力推广的一种硕士类型。随着经济和教育水平的发展,对于专业硕士的定位认识在发生改变。作为人才培养形式,专业硕士具有和学术型硕士同样的培养水平。从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对于专业硕士的定位来看,将其定位为培养具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强调其应用性。自2009年以来,专业硕士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教育部的统计,2015年专业硕士的招生量基本上与学术型硕士的招生量持平。两种研究生均衡发展的研究生教育格局目前已经在中国形成。作为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型,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金融专硕)建设也取得了快速发展。自2010年1月教育部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以来,招生单位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3月份,获得金融专硕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超过了100所。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将具有卓越的实践能力与扎实的专业知识培养目标在培养金融专硕的过程中得以实现,是每一个培养单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金融专硕与金融学学术型硕士培养模式的差异分析
作为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评价与分析,主要可以从培养目标、教学方式、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展开。金融专硕的培养方式应当与学术型金融专业研究生(简称金融学硕)具有明显差别,否则其学位的设置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作为人才培养形式,金融专硕具有和金融学硕同样的培养水平,只不过类型不同,培养的侧重有所差异。一般而言,金融专硕更加强调的是其培养方式的“实践性”突出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金融学硕更强调的是其培养方式的“理论性”,突出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就金融专硕而言,相对于金融学硕,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培养目标体现出了更强的应用性
从教育部颁布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来看,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应用性。在培养目标中一方面要求金融专硕具有较强的金融理论知识,熟悉融资交易的技术方法、金融产品的设计与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的相关理论知识,同时要求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与政治素质,并将这种知识与技能应用到解决实际金融问题。金融专硕是一种应用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不难看出,和其他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一样,金融专硕更加侧重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这种学位对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明显高于金融本科,也区别于金融学硕。为了强调与生产实际的对接,目前金融专硕的培养年限相对金融学硕而言较短,全日制金融专硕培养年限一般为年,而全日制金融学硕的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
(二)双导师制度得到普遍应用
与金融学硕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金融专硕的培养更加强调双导师制度。目前,金融学硕培养过程中主要是由校内在编导师进行指导与培养,但教育部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2009年发文明确指出要建立专业学位的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度。校外导师的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参与金融专硕的实习与实践,项目研究与论文的多个环节之中。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在金融一线部门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级人才应当与校内导师共为导师,共同承担金融专硕的培养工作。
(三)案例设置与实践在课程设置中地位更加突出
从以上的培养目标差异可以看出,相对于金融学硕,金融专硕的课程设置上对于案例教学和实践环节更为注重。作为理论和实践的有效载体,案例教学有利于掌握理论知识的内涵,对于课堂气氛的调节大有裨益。通过案例教学,使得金融专硕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具体金融实例相结合,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任课教师通过案例教学获得的教学满足感也会得到加强,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最佳效果。金融专硕以后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于金融实践部门,通过加强实践环节,可以使得金融专硕在尚未完全走出校门,就可以学以致用,将专业金融知识实践化。相对应的是金融学硕更加强调对经典文献的阅读与理解,实践要求相对较低。
(四)形式的多样化在金融专硕培养中体现明显
从学位论文对比来看,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金融专硕论文应当体现多样化的形式,要求金融专硕在论文中要更加紧密地结合金融实践,可以采用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主要是要体现金融专硕运用金融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具体金融问题的能力。答辩形式也可以采取多元方式,要求答辩组成员必须要有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家^。与之相对应的,金融学硕的学位论文更突出理论性与思想性,强调方法的合理性,答辩评委来源主要是高校与科研院所。
由此可以看出,金融专硕的培养更加强调是与生产实践的结合,更加注重的是解决金融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能力。对于金融专硕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非常看重的一个方面。
三、当前金融专业硕士课程体系的.问题分析
(一)课程结构不均衡,课程体系欠合理
总体来看,各个学校金融专硕的课程设置由于学校的差别而存在差别,但这种课程设计都要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大致分为五部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必修环节(如读书报告、专业外语、开题报告等)、选修课、实践环节等。一般整个金融专硕的培养方案35-40学分,从课程结构来看,理论课程一般占28-35学分,实践课程只占5-8学分。从课程结构来看,实践课程明显偏少。实践能力的培养在金融专硕的培养目标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目前这种课程设置在很大程度上与其定位不相匹配。理论研究固然重要,但金融专硕进行的不是纯粹的理论研究,而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偏重于应用创新研究。
金融专硕课程体系的这种实践与理论的不平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实践领域对人才培养的素质与能力要求的实现,进而直接影响到金融专硕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理论课程应当最终是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工具,根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金融专硕的课程涵盖金融基本理论、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金融风险管理、投资与财务分析等多个层面。由于金融产品定价和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是近年来才兴起的金融分支,因而,相应的师资队伍相对缺乏。有些高校甚至错误地认为,如果在专业学位硕士中设置这些课程,不但教学内容相对较难,而且对很多将来在金融一线工作的学生而言会显得枯燥无味,这造成了理论课程的金融实践指导性下降。
(二)教材建设滞后,配套师资支持不够
合理有效的金融专硕教材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的提升非常重要。这种教材的建设应当根据金融实践与课程内容的变化而不断进行修订。由于国内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实践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在金融专硕的教材建设中,普遍反映出教材的更新速度与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所脱节,满足不了学生学习的需要。在政策变化较快的证券投资、金融工程领域最新教材尤其欠缺。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从教师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来看,普遍缺乏实践型老师。相当—部分教师,学习与教学的过程都完全在学校进行,对于整个金融业务的流程缺乏实践方面的认识,对新的金融创新工具与衍生产品不敏感,缺乏必要的金融实务操作能力。0同时,高校中金融专硕的任课老师往往也承担金融学硕的教学任务,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人才由同一教师承担,造成了任课教师面临实践环节知识的更新。此外,由于经费、人员编制、人员素质等问题,使得吸收金融实务操作人员担任专业课程教学还存在较多的困难。其结果就是教材更新速速变慢。二是由于金融专硕是从2011年才开始大规模发展,目前相关教材正在建设中,这需要一定的周期。在这个过程中,部分金融专硕使用的教材偏重于理论、新的金融案例不够多,与金融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三)实践教学基地支撑力度不够
作为高级金融应用人才,实践教学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至关重要,是其重要的培养环节,也是区分于金融学硕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各个高校虽然在加强金融专硕的实践环节上进行了大量工作,但从目前实际实施过程中,实习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仍然是远远不能满足金融专硕教学实践的需求。没有实践环节的加强,金融专硕在进入金融就业市场中竞争力就难以得到体现。现阶段,如何建立聘请校外导师的有效机制,如何实现产学研的订单式培养,按照金融市场的需求设置课程,如何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是摆在金融专硕实践教学的现实问题。
(四)课程监管与评估机制尚不健全
对于金融专硕而言,对于课程的有效评价与监管是非常重要的。现阶段,多数高校在金融专硕的课程评估体系方面是有所不足的。如在保障服务方面,许多高校还是将金融专硕培养的定位低于金融学硕,将金融专硕与金融学硕的培养方式相混淆,甚至有的高校将金融专硕作为学校创收的一个项目。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对于金融专硕培养如何更好地符合社会的需求,如何更好地设计符合金融专硕自身特点的课程体系等都缺乏有效的监管与评价机制H。这种情况的出现将大大影响到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
四、基于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课程体系构建
(一)能力与能力框架
能力是为能够完成某项活动必要条件的各种特征综合。金融专硕的能力可以从专业能力和胜任能力的综合框架分析。专业能力是金融专硕具备的能以学习成果表现的潜在能力,如金融专业知识、金融专业技能、金融职业道德与职业态度等,是胜任能力培养的基础。胜任能力是金融专硕通过行动展示出来的在金融工作环境中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完成工作任务4。关于能力框架,相关学者的观点有所差异,如斯皮尔曼提出的智力结构的“二因素说”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而多因素理论则认为智力结构是由多因素构成的,这些单个因素形成自由组合,进而形成不同的能力。借鉴相关理论,结合当前社会对金融专硕的能力需求,本文采用多因素-能力要素模式,构建一个由知识、技能、职业价值组成的三维系统的金融专硕的能力框架。
(二)基于能力框架的金融专硕课程体系的改进
1.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创新意识。
基于目前的金融专硕教学的不足,要立足实践,合理分析学生的需求,强调多种方法的应用。
这种方法是由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模拟实验、专题讲座等多方法所构成的系统。这些将大大提升金融专硕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1)加强案例分析。
为了达到与金融学硕不同的培养目标,在金融专硕的专业课程讲授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中,突出金融理论在金融实践的应用,收集典型金融案例与相关视频资料进行案例储备。同时,将案例教学应用到金融专硕中,可以按照案例-分析-引导-解决的模式与课堂讲授内容相互交映。这种方式的案例教学与传统的金融学硕的案例分析有明显不同,既可以使得学生增加了对金融现实问题的敏感度,也强化了学生对金融理论知识的把握,而且对于学生学习热情的激发、增加对金融实际问题的思考都大有帮助。
(2)增加课题讨论。
金融专硕的学习强调的是学习的针对性。针对金融专硕不同课程的特点和学习进度,任课教师在授课前提出具体的学习任务,要求金融专硕在课前形成有关的学习小组对问题进行分解和分配,进行相关的资料和文献查询与收集,指出理论研究和金融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在课堂上,可以适当增加专题讨论的次数,通过相关的讨论,任课教师进行必要的点评并进行内在理论的讲授。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金融专硕作为学习主体的特点。这种形式的课题讨论,既有助于激发金融专硕的学习兴趣与团队合作精神,也能够锻炼金融专硕对于文献和资料收集能力的提升,同时对于语言能力的提高也大有裨益。
(3)多举办专题讲座。
通过举办高水平的金融专题讲座,对于金融专硕的宏观金融思维的培养,金融知识面的扩大,获取最前沿的金融信息与方法都是很有帮助的。
为了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邀请金融领域的专家时,可以考虑多在从事金融实务中的专家中进行选择。
(4)强化金融模拟训练。
由于各个高校自身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进行实习。此时,通过与金融实际部门相关的模拟训练就变得重要起来。这种模拟训练将金融理论知识学习、思维的提高,金融技能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能有效地激发金融专硕的学习兴趣,促进金融实践技能的提高。如讲授证券投资相关课程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在线的模拟期货交易操作、股票实验系统等,这样就能够使得金融专硕在加深对于证券期货知识理解的同时,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为成为应用型金融人才打下基础。
2.加强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实现金融专硕培养的“无缝对接”。
首先,可以考虑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加强产学结合,实现校企合作。金融专硕要培养的人才不仅仅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更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请进来”主要是可以考虑在进行授课的过程中多请就职于金融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从而改进金融专硕在实践过程的不足;“走出去”指的是金融专硕进入金融机构观摩与实习,进行锻炼。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也包括将相关一直从事理论研究的高校金融学老师送到金融机构进行岗位锻炼,在帮助企业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金融经验水平。
其次,高校可以与地方企业联合进行金融专硕的培养,做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高校可以将自己的师资力量、教学科研资源与金融企业的软硬件和场所相结合,共同培养高级金融专硕人才。这种模式不仅可以在实践中提高金融专硕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且还可以实现企业和高校的双蠃局面。
3.积极推行双导师制。
与金融学硕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金融专硕的培养更加强调双导师制度。校外的专业导师长期从事金融方面的业务,实践经验丰富,而实践能力是金融专硕所需要的。高校应当从金融实践领域中吸收部分高水平的从业者担任金融专硕的课程讲授与学习指导,聘任为现场导师,构建双导师型的师资结构。
校外导师更多的是进行金融实践与论文选题的指导,同时对于部分实践性较强的金融课程也可以交由校外导师讲授。双导师制可以将校内和校外导师的优势进行有机整合。金融专硕在双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校内的系统学习与校外的金融实践,认真吸收不同类型导师的知识和经验,真正做到将所学到的金融理论知识进行提升,使得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积极推行双导师制,是多方共蠃的重要举措。在实行双导师的时候,可以考虑形成专业培养导师组,由专业教师、兼职教师和业内专家学者组成。培养方案制定、招生面试、案例教学、论文指导等各个环节重大事项,由导师组集体确定。同时,由于具有自身的学科综合优势以及与金融单位进行长期合作的基础,高校同时可以将金融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与金融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
4.进一步完善金融专硕的教育督导机制。
金融专硕的培养目标要求不仅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更要求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为此,对于高校金融专硕的考核评估机制应当体现出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方面的要求。对于金融基础知识的考核上,课堂学习仍然是基本的学习模式,相应的考核主要对金融专硕在金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金融学科前沿的了解度上。而从应用性的角度考核,更多地立足于提高金融专硕的实践能力。这种实践能力主要通过毕业论文和学生实践来考评。金融专硕的学位论文的考核应立足于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这就意味着其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金融专硕的学位论文可以是毕业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多种形式。
五、结论
(一)金融专硕培养更强调实践能力培养
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有利于金融专硕的实践能力培养。然而要使得课程体系发挥最大效应,双导师制度的实施、教学方法和课程的改革、产学研的进一步结合、考核机制的完善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专硕的能力要求是动态变化的
这就意味着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短期内可以相对稳定,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变化是必须的。因此,基于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需要进行不断地革新,以适应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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