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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sev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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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刑法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论文范文篇1 浅谈死刑存废 死刑是生命刑,是当代中国最为严苛的刑法方式,它的存留问题一直饱受争议,是我国当前刑法改革最具现实意义的重大问题。到目前为止,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但限制和废除死刑已经成为国际潮流,随着这股潮流,我国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原则上废止老年人犯罪死刑和取消13种经济性、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罪名。但这只是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权关注的升温,我们还有很多要做,以应对步入深水区的中国死刑改革之路。 一、目前中国可否全面着手废除死刑 当前,限制、减少最终废除死刑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特别是刑法界的共识,但该不该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废除死刑,则意见不一。 (一)相关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就当前的中国国情而言,全而废除死刑为之尚早。我国当下的刑事犯罪发生率特别是涉及公民生命的刑事犯罪发生率仍处于较高范围,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彻底全而废除死刑无从谈起。而另一种观点则觉得,我国目前就应着手废除死刑。如有人认为,死刑与道德伦理相悖,而且也不能对刑事犯罪行为起到吓阻作用,为保障死刑犯生命权,应立即废除死刑。 (二)基本立场 客观的说,从目前的中国国情来看,各方而社会问题非常复杂,而且到目前为止,我国司法实践上还没有过停止适用死刑,也相应缺乏对公众死刑观念的必要引导,所以很难在短时间内全而废除死刑。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在现阶段,我们只能少杀、慎杀,将死刑的适用控制的更为严格,但不可一下就彻底废除。 二、死刑改革的根据 不管上而任何一种观点,要想对现有的死刑政策进行改革,都必须有根据的制订出一套相应的解决方案,那我们进行死刑改革到底是该从功利上考虑,还是人道,或是其他?我们现价段应从法理入手,兼顾人道功利,制订出一套符合当下社会基础,人民群众普遍接受的死刑改革方案。 我们制定刑法,规定死刑的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分子,维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假设我们现在仅考虑人道全而废除死刑,而不考虑我国的实际社会基础,则在侧而助长了那些暴躁乖戾的不安定分子为图私利杀人越货的邪恶心思,增加犯罪数据,威胁公民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而只考虑私利,即杀人偿命,一起凶杀案,结果双方都失去生命,笔者觉得这并不是个好的解决方案,因为这样只会将损失扩大化,对双方都不利,我们应考虑具体情况比如杀人动机、方式、杀人者个人情况等,再决定是否采取死刑。 所以,我们应该进行死刑改革应从法理入手,兼顾私利和人道。 三、死刑改革措施 就目前而言,司法控制是我国死刑改革的有效可行措施。现行刑法典第48条第1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是模糊的,这就为不合理的配置死刑打开了方便之门。“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是死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因人而异;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测查主观恶性,是判定死刑立即执行或者缓期执行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需因人而异。立足国情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精神,对“罪行极其严重”标准应予“严加”把控,对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尺度适当“放宽”掌握,通过公正司法达致“罪行极其严重”可判死刑的“犯罪分子”被限制到极少数。 (一)“罪行极其严重”:量定客观危害 就危害后果而言,危害后果的性质及其程度的不同是决定适用死刑与否必须考虑的因素。基于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极刑,因此,对犯罪人适用死刑应以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具有相当性为必要,即只有出现致命性结果或者其他极其严重的结果时,才能考虑适用死刑;特别是在选择死刑立即执行时要尤其慎重。 2011年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指出:“将统一死刑适用标准,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对死刑适用标准解释的指引作用,充分发挥了司法控制对立法不足的弥补作用,彰显了我国死刑的慎杀政策。 (二)“罪行极其严重”:考查主观恶性 为了使死刑真正只适用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刑法应明确规定适用死刑必须坚持主观罪过与客观危害相结合的原则。主客观统一是我国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在适用死刑时强调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并且该原则在刑法中应当明确加以规定。“罪大恶极”一方而指犯罪人主观恶性很深,不堪改造;另一方而指罪行严重,给国家和人们造成重大损害。 司法过程中,充分了解犯罪分子的罪前、罪中、罪后情况,可以得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和人身危险性深浅,从而决定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否缓期执行。如果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不大,即可判处“死缓”。 刑法论文范文篇2 浅谈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 一、经济犯罪中死刑废除的现状 目前全球有117个国家废除死刑制度,只剩下78个国家依然保留死刑制度,我们国家是这78个保留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死刑存废越来越多地与这个国家的人权发展水平、法制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文明程度联系密切,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的人权、法制以及文明程度的重要评判标准。作为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经济类犯罪,是1982年全国人大会在《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经济犯罪一词,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社会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在我国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刑法分则规定的侵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经济犯罪的特征:第一,经济犯罪的贪利性。一些经济犯罪只要能得到钱,就会肆意践踏法律,不把道德和法律放在眼里。第二,经济犯罪主体有较高的智能性。经济犯罪的主体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或者一定的专业技能,具有更强的反侦察的能力。第三,经济犯罪的可变性。第四,经济犯罪的复杂性。首先,经济犯罪主体的复杂性。其次,经济犯罪所涉及的法律复杂性。最后,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经济犯罪的犯罪的复杂性。 二、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 随着废除死刑的呼声日益高涨,我们试图论述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经济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刑罚的公正性。公正性是刑法最重要的价值,也是历来立法、司法、执法所追求的原则与精神,而判断一个刑罚是否公正,就是要看到其是否符合罪责相适应的原则。罪责相适应原则要求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罚当其罪。第二,经济类犯罪适用死刑不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我国已经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和谐社会必然是现代法治社会,健全、理性、高效的社会主义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作为现代法治重要组成部分的现代刑事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义、平等、自由、安全、秩序这些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也是现代刑事法治内在的核心价值。第三,经济犯罪适用死刑违背人道主义原则。贝卡利亚在首次提出废除死刑时曾经说过:“如果我要证明死刑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有益的,我就首先要为人道打赢官司。”第四,死刑的配置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在我国虽然不断有犯罪分子因贪污、受贿、伪造货币等被判处死刑,但是经济犯罪屡禁不止。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死刑的适用并不能有效地遏制经济犯罪,这需要从产生经济犯罪的深层社会经济因素来分析。 第五,废除经济犯罪死刑有利于遏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认为,中国外逃的4000多名贪官中,金融体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约占,其他部门约占,与贪官外逃相伴生的是资金外逃。中国1988年至2002年,资金外逃额共亿美元,年均亿美元。 第六,经济犯罪的死刑问题是影响我国国际司法协助的重大障碍。西方国家以人权保障为由不向中国引渡或移交外逃经济犯罪的嫌疑人,需要加以研究。虽说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禁止死刑的客观条件,而西方的许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极少使用死刑。面对大量经济分子一旦被引渡回国就有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况,西方国家也会因此而难以与我们合作,这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经济犯罪死刑废除的立法完善 第一,及时废除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从立法上及时废除对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死刑以及侵犯财产罪中的死刑复核当前我国刑法立法趋势。第二,在条件成熟时废除贪污贿赂中的死刑。贪污贿赂行为时以权谋私,用国有财产来满足其个人私欲的行为。第三,加强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既然应从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那么就应该对于仅次于死刑的无期徒刑的惩罚力度予以加强。以便更好地打击经济犯罪,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第四,完善罚金刑的适用。罚金刑作为我国一个刑种,在惩治经济犯罪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应当从刑罚手段上加以完善,即:采取高额罚金刑与易科处罚金刑相结合的手段。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我国宜采取用罚金易科自由刑的制度。 四、结语 冯亚东教授在其著作《理性主义与刑法模式》中谈到:“对于个人的邪念,我们防不胜防,但唯一能够做到的就是不一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剥夺人的生命,这是考虑人类生存的根本利益,根本价值作出的明智选择。”我国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有不合理的地方,应当在立法上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同时,完善经济犯罪立法和刑罚适用,使经济犯罪得到适当的处罚。这样可以使我国刑法更加健全,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猜你喜欢: 1. 刑法毕业论文范文 2. 刑法毕业论文 3.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4. 浅谈刑法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5. 刑法学年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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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碗茶136

毕业 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是训练我们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我整理了毕业设计论文 范文 ,欢迎阅读!

用流行 音乐欣赏 激活高中音乐课堂

摘要:艺术需要百家齐放、百花争鸣,不拘一格地将流行音乐等音乐欣赏引进课堂教学,拓宽教学资源,重新整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和艺术审美能力,是高中音乐教学的必然趋势。新课标为教师在音乐 教育 观念、内容、 方法 、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建议,以新课标为指导,结合实际,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真正使学生做到学习音乐、喜爱音乐、选择音乐、享受音乐。

关键词:流行音乐 欣赏 高中 音乐 课堂

高中生对于流行音乐的热衷是不可回避的客观现实,我们必须正视这一现象。爱因斯坦说过: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新《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中就指出:“关注和重视学生音乐兴趣,发展学生的兴趣与 爱好 ,既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同时亦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生热爱音乐的根本保证。”《课标》中还提出:“应以开阔的视野,体验、学习、理解和尊重世界 其它 音乐 文化 ,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树立平等的多元文化价值观,以利于我们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面对这样科学、包容的指导思想,广大音乐教师所要做的,就是开动脑筋,选取健康、优秀、学生喜爱的流行音乐作品与课堂教学有机的结合,对学生进行有益的引导,从而达到激活音乐课堂,提升审美情趣的教学目的。

一、结合学生兴趣点,指导学生专题鉴赏

新课改教材中已经将大众音乐、通俗音乐作为一个独立的章节设置。这样,在高中音乐鉴赏课上,教师可以设计三到四个课时引导学生对其进行专题鉴赏。而面对涉猎广泛、紧跟流行脚步、并且对相关知识具有强烈求知欲的高中学生来说,只单纯地听几首歌、几段音乐显然是不能满足他们的鉴赏需求的。笔者认为,完全可以结合实际,结合学生的兴趣点,选取优秀的音乐作品引导学生进行较深入地学习、欣赏。例如,下面是笔者的一个教学实例。

这节课安排在爵士音乐欣赏之后,学生们已经对这种由美国黑人创造的、有独特旋律节奏特点的通俗音乐类型有所了解。于是,笔者决定“趁热打铁”,使学生能够继续感受一下同样源于美国的其它风格的流行音乐。

课程一开始,笔者先播放了一段周杰伦的歌曲,此举立即燃起学生们的兴奋点,很多人跟着唱了起来。歌曲结束,笔者提问:“周杰伦的歌曲属于那种风格?”“R&B”、“Hip-Hop”、“Rap”,学生们开口便说出了这些词。笔者紧接着又问:“大家把这些词说得都很熟,那它们究竟都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让学生们一下子卡了壳。于是我将这些音乐术语一一进行解释,并展示出它们的旋律节奏特点。然后再听歌曲时,学生归结出了周杰伦音乐中的R&B风格特点。随后,我又选播了一首美国组合“后街男孩”的歌曲,让学生对比欣赏,找出中美两种R&B歌曲的异同点。通过讨论分析,学生们 总结 出:因为R&B音乐源自美国,所以其歌曲风格更加浓郁、鲜明,而周杰伦等人的中文流行歌曲借鉴了美国的R&B曲风,但并没有全部照搬,而是融入了一些中国音乐的元素,比如旋律、伴奏、歌词等等,更适合中国人的欣赏口味。因此,周杰伦等人的歌曲可以称为“有中国特色”的R&B风格歌曲。

这节课以现今学生追捧的周杰伦歌曲为切入点,使学生了解、感受源自美国的R&B音乐风格。同时,希望引导学生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所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对音乐进行客观的评价。

从实际来看,这样的课是非常受高中生欢迎的。就像课后有些学生表示:“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什么,以前只是一味喜欢,但什么也说不出来;现在了解了相关知识,我觉得自己不再那么盲目了。”由此可见,流行音乐的专题鉴赏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类课不仅使学生欣赏到喜闻乐见的作品,传授相关的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进行有益的鉴赏,培养他们健康积极的审美情趣,面对纷繁的流行音乐世界,能够作出属于自己的客观理性的评价。

专家分析认为,在整个高中音乐鉴赏学习中,流行音乐的专题鉴赏可以与古典音乐、民族音乐、以及其它音乐类型的欣赏学习  平行设置,大约占到1/4左右。部分课题内容可以根据流行实际随时进行调整更新,这样既吻合流行音乐的时代特性,同时也能够满足不同时期学生的兴趣和关注点。

二、借助辅助鉴赏,拓宽学生欣赏视野

除了专题鉴赏以外,在其它内容的音乐欣赏教学中,也可以选择符合课堂主题、优秀经典的流行音乐作品作为补充,一方面加深了学生对于教学内容的印象,另一方面也拓宽了他们的欣赏视野,使其从不同角度感受欣赏内容,同时调解了课堂气氛。

例如,在教材《生命之歌》一课中,除了课内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的欣赏,还可以配合主题,给学生播放迈克尔.杰克逊的《地球之歌》MV,深刻的内容、具有感染力的歌唱以及发人深省的画面,会带给学生另一种震撼,更加深化了保护生命、珍爱生命的德育目标。又如,教材中李斯特的钢琴曲《钟》,这是一首古典音乐作品,为了加强学生对于音乐的印象,在一系列聆听、分析后,可以给学生播放一段香港歌手李克勤的《我不会 唱歌 》,因为这首流行歌曲的伴奏部分正是改编自《钟》,学生在欣赏之余,不仅强化了对于古典钢琴音乐主题的记忆,同时还了解到,音乐是没有界限的,流行音乐也可以和古典音乐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同样,在鉴赏中国戏曲音乐的教学中,穿插欣赏刘欢演唱的《胡雪岩主题曲》,也会产生很好的教学效果和作用。

诸如此类的流行音乐辅助鉴赏,在很多的欣赏主题中都可以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流行音乐作品是作为补充、附加的内容出现的,目的是以另一种面貌呈现教学主题,丰富教学内容。笔者以为,一定要有的放矢地选择与当堂教学联系最紧密的作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这样才能达到锦上添花、升华主题的作用。

无论是主题鉴赏,还是辅助鉴赏,教师都应该以教材为基础,以《新课标》为准绳,精心挑选思想性与艺术性完美统一的流行音乐作品来丰富教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准确鉴别、理性对待流行音乐,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各种音乐类型,在音乐中感受真善美。

艺术需要百家齐放、百花争鸣,不拘一格地将流行音乐引进课堂教学,拓宽教学资源,重新整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和艺术审美能力,是高中音乐教学的必然趋势。新课标为教师在音乐教育观念、内容、方法、手段和评价体系等方面做了大量适应素质教育发展的建议,以新课标为指导,结合实际,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培养良好的人文素养,真正使学生做到:学习音乐、喜爱音乐、选择音乐、享受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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