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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余popop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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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嘚吧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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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奥运征文--我心中的奥运 在我心中,2008是五色的,红,黄,绿,蓝,黑。 红色,是跳动的火焰,它代表了奥运圣火。这圣火,自公元前在古希腊神殿前燃起后,就从不曾熄灭。奥运圣火虽燃起于欧洲大陆,却是属于全人类的。就是这圣火,经历了战争与黑暗,依然纯洁。就是这般纯洁神圣,让世界每一个人都对他向往。每每燃起圣火,让人久久不能自已,喜泪盈眶 黄色,代表了北京,代表了我们,黄皮肤黑眼睛的炎黄子孙。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长期以来都是奥林匹克运动最积极的支持者和参与者。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北京人是友善的,是热情的。当2008年到来的时候,北京人将面带微笑,手捧鲜花,喜迎天下宾客,以饱满的热情欢迎全世界的体育健儿和各界朋友,共同参与奥运盛会。 绿色是美丽的草原,是青翠的森林,蓝色是纯净的天空,是清澈的大海,它们代表了环境。在地球村的理念中,绿色和蓝色是永恒的主题。人们都追求着那片令人心旷神怡的绿色、那些让人神清气爽的蓝色。近20年来,奥运也顺应时代,强调奥运与环境相结合。因此,北京要办的奥运是绿色的奥运。一方面,市民们自愿出力建设奥运林,为古长城增添新景,另一方面,政府投资修建“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为北京又添绿衣,到2000年为止,全市绿色覆盖率以达 36%,人均公共绿地达9平方米。北京用双手建造了一个绿色的家园,更期盼一个绿色的奥运。 黑色,代表了在自然。大熊猫福娃是晶晶,他带来欢喜。作为中国国宝,大熊猫深得人们的喜爱,晶晶憨厚乐观,充满力量,代表奥运五环中黑环。晶晶来自森林,象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蓝黑红黄绿,联谊了五大洲,组成了奥运会徽,也交织成为我美丽的奥运的梦想。百年奥运,风云变化,不变的是始终如一的人文精神。在奥林匹克精神中,人文内涵是不朽的底蕴。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动力凝聚着全人类向往前进的心声。在“Higher,Faster, Stronger”的口号下,奥林匹克运动所真正倡导的是“团结,友谊,进步”。 我的五环梦 当我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不免有些心虚:是不是太张扬了一点?五环梦似乎只属于刘翔们啊,他们用汗水浇灌着中华民族的体育之花,他们是祖国的骄傲!可是,我却始终心有不甘:我为什么就不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五环之梦呢?也许我的梦微不足道,也许我的梦不值一提,但是我曾经拥有过,已经无悔矣。 余秋雨在《千年一叹》里这样写道:“奥林匹亚是永恒的世界坐标。”这座“永恒的世界坐标”,正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发祥地。以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为核心的奥林匹克精神在《奥林匹克宪章》中即被明确规定。尽管一路走来,奥林匹克运动颇多曲折,但是基本精神却得以传承;也正是这种精神,让奥运会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狂欢节。在这里,政治、种族、价值观,所有一切可能产生隔阂与分歧的东西,统统被人们暂时抛在脑后。因为 余秋雨老师的那句话,从此我深深的为奥林匹克所打动。 至今依然清晰的记得2001年7月13日那个晚上,当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脱口而出“BEIJING”的时候,我的内心沸腾了!“中国赢了!中国赢了!”我一遍遍的欢呼着,与电视荧屏里世界各地的华夏儿女一道。那的确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激动心情,任何文字的描述此时都颇显苍白。从那时起,我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北京奥运的最新进展。一个想法开始在心中萌生:为了奥运,将来一定要去北京! 四年后的七月,家乡的夏天燥热依旧。高考志愿填报的日子刚刚到来,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次转折。这时,我想起了四年前已经萌生的心愿:去北京!不舍得我离开家太远的父母坚决反对我的主张,他们给我的最远底线是上海,一个距离家乡只有六小时车程的国际都市。上海的确很好,也是我所喜欢的城市之一,但是我的奥运梦想怎么办?我问自己。从小到大一直很乖的我在最后关头选择了“叛逆”,毅然决然的在志愿表上填上了中国农大,这所位于北京的全国重点大学。父母在既成事实面前只好选择了“妥协”,我终于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农大这所朴实无华的“农业第一学府”就给了我一个莫大的惊喜:原来2008年的奥运摔跤比赛将在这里举办!这不是意味着我可以更好的与奥运“亲密接触”了吗?每次从校园里正在建设中的摔跤馆旁边经过时,一股骄傲、自豪之情总是从心底油然而生。甚至连陈章良校长每次提起农大的奥运馆,言语间也总是难掩内心的激动;他时刻不忘提醒着农大学子:“你们是幸福的!”是的,有这样一个近距离感受奥运,接触奥运的机会,我们怎能不感到幸福呢? 现在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奥运志愿者,从而可以更切实的为奥运做一点事,尽一份力。今年三月,我正式在网上报了名。为了将来可以更好的为奥运服务,我于是更加刻苦的学习英语,积极参加礼仪、医疗等相关培训,注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作为“好运北京”的系列赛事之一,今年八月份在农大举行的世界摔跤锦标赛将是对农大人的一次全面而重要的“考核”。我们所有的农大学子也都正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迎接着08奥运的到来。 2007年4月25日 ,中国农大的操场上人潮涌动。他们在争相记录一个永恒的瞬间,3号男生公寓用亮灯的形式组成了巨大的“2008CAU”及奥运会徽图案。而我,也在那时的人群中,默默的为奥运祝福。 愿2008年北京奥运会在奥运历史上写下最为精彩的一页!这,就是我的五环梦——一名普通学子的五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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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买易得

08中国北京奥运大幕刚落,“飞人”博尔特让人记忆深刻,他在北京奥运会上打破了男子100米和200米短跑世界纪录,获得两枚金牌。然而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谈到他夺冠后的举止时,说博尔特应该尊重自己的对手。博尔特在100米决赛时,让人没想到的是,竟然玩耍般地用右手拍打着左胸冲过了终点。罗格将此举视为“有本事你追上我”的姿态。 而在200米决赛夺冠后,他以胜利者的姿态绕着全场跑了一圈后,而没有和自己的对手握手表示祝贺。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博尔特连破男子100米和200米短跑世界纪录,喜不自禁,得意忘形,其实,可能大多数观众觉得这名牙买加的小伙子很率真,很可爱。但是,尽管博尔特并无冒渎之意,我们也宁愿相信博尔特用右手拍胸以及不和对手握手,只是一名胜利者夺冠后的无心之失,但也应该承认,这些行为的确容易给人造成错觉。而罗格作为国际奥委会主席,站在一名国际性体育组织官员的立场,他固然欣喜于运动员能够屡破世界记录,同时他更要捍卫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和规则。他的表态正缘于此。 体育的要义就在于讲究规则,讲究尊重。团结、友爱,尊重对手……诸如此类都是奥林匹克运动所张扬的精神和理念。事实上,罗格本人一直不遗余力地宣扬奥林匹克精神,一直强调尊重对手和尊重规则。比如,他说过,奥林匹克运动把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吸引到体育世界当中来,使这些青年人受益的第一方面是尊重,要尊重对手,还有规则……把尊重放在了第一位,可谓用心良苦。 值得提及的是,罗格并未回避博尔特的伟大,他认为博尔特足以和欧文斯相提并论——“我们必须把他在今天的地位和欧文斯在上世纪30年代的地位等同起来看待。别忘了,博尔特领先其他选手的距离比欧文斯领先对手们要多得多。”罗格还称,博尔特还年轻,迟早会明白如何尊重对手的道理的。他是一名伟大的运动员,为短跑项目创造了新的尺度。 提到欧文斯,不能不提欧文斯的一段经典名言和与他有关的一段佳话。这名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夺得四枚金牌的伟大的黑人运动员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英雄所见略同,欧文斯也是把尊重他人放在第一位。 欧文斯之所以能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写下不朽传奇,之所以能有此感言,与德国白人运动员卢茨·朗有关。要知道当时种族歧视的潜流涌动,再加上战争的阴影密布,身为黑人运动员的欧文斯遭受严重歧视,但身为白人,又在主场,卢茨·朗不仅给予了欧文斯足够的尊重,还帮他克服心理障碍,最终欧文斯成就了传奇。正是在相互尊重中,两人结下了深厚友谊。自此,人们把两人称为“奥林匹克历史上最伟大的对手”。 奥运会上只有对手没有敌手。那些把这一奥林匹克精神融化于心的运动员,是最有切身感触的。 埃蒙斯意外失手,再次和冠军擦肩而过,当他优雅地向冠军邱健祝贺,我们为何会动容?德国运动员斯特芬获得女子100米自由泳决赛冠军,世界纪录保持者、澳大利亚运动员特里克特仅以秒的微弱优势失利,当她微笑着和斯特芬拥抱时,我们为何会感动?在男子体操吊环决赛中,中国选手陈一冰以近乎完美的表现提前锁定冠军,观众掌声如雷,陈一冰却示意大家保持安静,因为还有一位选手即将登场,对此,我们为何激赏不已……所有这些都诠释了一个运动员的风度和涵养,都在用细节张扬了奥林匹克精神。 尊重自己,从尊重对手开始;尊重对手,就是尊重自己,就是尊重奥林匹克精神。而竞争不仅仅存在于竞技体育领域,生活中我们的对手也无处不在,奥运精神能够给人以生活启迪,如此看来,罗格评博尔特其实也给我们上了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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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wi琪薇

奥林匹克精神论文篇3:《试论奥林匹克精神与法律》 【摘要】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都是几千年前人类的思想的精华和智慧的结晶,看似两种不同的文化,启示蕴含了人类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笔者从两者的定义、两者对正义和对权利的比较中,得出了结论。 【关键字】奥林匹克精神法律正义权利 【正文】 奥林匹克的口号是:“更高,更快,更强”追求的是人类实体意义上的个性,而法律是对于人类权利的保障,因此,法律有着人类形式意义上的共性。两者之间看似的对立的,实际上两者之间互相补充,大同小异。 《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容忍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世界上文化间的各种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来自各国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以及观众生有不同的肤色,穿着不同的服装,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宗教仪式,用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种族的和文化的差异,又常常由于各国间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冲突而强化。 从一定意义上讲,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将世界上所有的体育文化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于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尤为引人注目。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相互了解、友谊和团结,就是要形成一种精神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可以摆脱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从而使文化差异成为促进人们互相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使矛盾成为互 相学 习的动力,而不是互相轻视的诱因。也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人们才能打破各自狭窄的眼界,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怀,去认识和理解自己民族以外的事物,领悟到各个民族都有着神奇的 想象力 和巨大的创造力,学会尊敬其他民族,以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别人和自己,虚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丰富自己,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所提倡的国际交流真正得以实现。 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 从以上两点就可以看出,虽然奥林匹克运动会是追求体育的竞技,但是首先还是参与其中,并且公平公正地参与其中。在平等的竞技中展现个性。而法律则是首先维护公民平等的地位和权利。笔者将从三个维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奥林匹克精神与法的概念之间的关系 自从2000多年前,奥林匹克运动会作为一种健康向上的体育竞技在神圣的奥林匹斯兴起,它就成为古代希腊人奉献给人类的一种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今天,奥林匹克运动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体育竞技的范畴,它成为全人类的文化盛会和文明遗产,它的丰富内涵和它对于人类生活的重要性正在与日俱增。关于奥林匹克精神的内涵,我想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奥林匹克是一种竞技精神。奥林匹克精神是一种“更快、更强、更高”的自我挑战精神,同时它也是公平、公正、平等、自由的体育竞技精神。奥林匹克包含的这种自我挑战精神和公平竞争精神构成了当代人类自我完善和社会交往的基石。 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需要都会对法律概念作出不同的界定,这些界定之间只是角度不一样—“横看成岭侧成峰”,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但是,不同的界定对不同社会的适应和产生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我们传统的法律概念是根据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作出的,即法律就是一个阶级统治另外一个阶级的工具。这个概念(以下称为法律的阶级概念)从阶级角度分析,无疑有其合理性,但是法律的阶级概念也有其局限性和明显的缺陷。 因此,我更同意将法律界定为“国民的誓约”,即国民(国家)为了和平相处和发展需要就相处和发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达成的合约和承诺(以下称为誓约法律概念)。实质来说,法律就是利益的分配机制,规定如何分配和运用社会资源、利益。誓约法律概念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有什么优势? 首先,誓约法律概念有利于鼓励国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因为法律是社会资源的分配机制,就社会资源如何分配进行的约定,所以它涉及到每个人自身的利益,需要每个人自己参与。定性为誓约,首先要求国民就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协商约定,协商就需要参加,将立法活动当成国民自己的事情。建立立法与国民利益息息相关之共识。 其次,誓约法律概念有利于树立法律的平等观念。在誓约的建立(签订)过程中,有利于体现和落实平等观念和意识,因为契约的基础是平等,而不是特权,特权就不能进行协商。同样,通过广泛的参与、协商,立法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避免法律成为少数人掠夺的霸占社会资源的工具,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的正义。 再次,誓约法律概念有利于法律的推广执行。对自己参与协商(委托他人代为参与协商)而制定的法律,就是一种誓约,遵守自己的誓约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一种道德要求,实现法律和道德的有机结合。 综上所述,法律是社会资源的分配机制,使国民就社会资源分配达成的一种誓约。它以平等为前提,要求每个国民积极参与(定约)并信守自己的誓约。而不应该大多数人规避和反抗的是少数人统治、掠夺资源的工具。正确、积极地界定法律,有利于法律发挥应有的功能,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对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的比较,我们看到两者都是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在追求中存有不同的形式。它们两者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积淀而成的。 二、奥林匹克精神与法律对正义的理解 奥林匹克精神中有对于正义的理解,那就是保障所有人民公平参与。《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通常它包括参与原则、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友谊原则和奋斗原则。"参与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第一项原则,参与是基础,没有参与,就谈不上奥林匹克的理想、原则和宗旨等等。"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句格言最早是美国一位主教提出来的。1908年伦敦举行第4届奥运会时,顾拜旦引用了这句话。后来,顾拜旦在1936年奥运会演讲时也说过:"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这一原则已被世界各国运动员和广大群众所广泛接受。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国际体系.它是完全独立的。因此,他从一开始就不允许任何来自政治、经济或社会的因素对其进行于涉。 他还为此创建了一个独立的国际奥委员,规定了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用其忠诚和献身精神来保证奥林匹克理想和原则的实现。通过这种方式奥林匹克精神的自主独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保证。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所有能使人变得更好的原则,都包容它明亮的光环里。奥林匹克精神的初级活动形式是奥林匹克运动,它是永恒的。它不分男、女、老、少,不分运动水平高低,面向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一切运动和竞技项目,旨在参与。奥林匹克精神蕴含了公正、平等、正义的内容,承认一切符合公正原则的优胜,唾弃和否定一切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公正原则使奥林匹克精神具有了极大魅力。 参与权就是奥运精神中普遍的公平正义权的保证。这与法律当中的正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将正义的观念从法律中解 脱出来是有困难的。在一般人眼里,正义和法律的概念不断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纯粹法学反对将法和正义相等同,主张将二者当作两个不同的问题来处理。而我个人更倾向与使二者融合,我并不赞成过分清晰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法律抛弃正义,便丧失其规范社会关系的作用;同样,正义脱离法律,就丧失了载体,仅仅只能成为“价值判断”,没有实际用途。我非常推崇凯尔森的观点,即正义作为一种主观价值判断也许为法律科学所排斥,但如果将正义理解为“合法性”,那么法律科学中就应当包括正义概念。 人们评价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义标准(合法性)时,往往是立足于这部法律是否能将社会关系调整得令所有社会成员都满意,但事实上,能够满足每个社会成员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说:每个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间的相互冲突也难以避免,那些合乎正义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能达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满意。 还应当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绝对正义的概念,自然法学派主张法的二元论,认为法应分为实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实在法之上,存在着完善的,绝对正义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应当知道:这种绝对正义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无穷的认知能力,而世界永远不可能被完全认识,借用凯尔森的话“正义是一个人的认识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验,在人们寻求法律帮助时,在法律制裁罪犯时,公平是否得到维护,正义是否得到匡扶,这是法律正义性(合法性)认定的标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义,才能使正义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础上得到升华。 三、奥林匹克精神与法律同样是对权利的保证 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 田径运动 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奥林匹克精神正是对全民参与的维护,从而保证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公平竞争。维护公民实体的参与,实际也就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象征性的保护。当然,奥林匹克运动中,由太多的义务、规则、和违规性的惩罚 措施 ,但正是这一系列的义务和规则才维护了实体地位的平等,维护了实体的权利。 在权利、义务之间,法不以义务为目的,恰恰相反,它应当也必须以权利为目的。 首先,在法产生意义上,法是以权利为目的的。早期的人类无所谓权利和义务,也无所谓法。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逐步产生了权利和义务的概念,尤其是在逐步进入阶级社会的历史时期,权利义务的分别愈益明显。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人较能实在地享有权利,甚至实在地享有较多的权利,在社会中的被主导者与社会主导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因权利的分配产生冲突,就是在社会主导者或者被主导者内部,也有权利分配上的分歧和矛盾,社会的权利之战愈演愈烈。为了保证社会在一定秩序范围内持续下去,社会主导者就利用以暴力为后盾的规则,来确认一定的权利分配办法,划分社会权利,于是,法就产生了。 其次,在权利、义务相较上,法是以权利为目的的。第一,权利较之义务,其性质更能满足人的需要。各种权利都能直接成为满足权利主体相应需要的现实,各种特定的义务只能通过对特定权利的保障,实现了特定权利以后,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因此,权利可以直接成为人的需要的客体,义务却不能。第二,权利较之义务,更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权利与义务是等量的和对应的,在形式上,法保障权利实现或保障义务履行都可以殊途同归,实际上却大谬不然。由于种种原因,保障权利的法比保障义务的法更能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与执行。第三,权利较之义务,其扩展更是社会进步与文明的表征。 简单地说,法似乎应主要规定权利,然而,在实际操作上,法要具体规定所有权利和每一种权利却是十分困难的。由于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是对应的、一致的,法可以通过规定义务的方式来达到规定权利的目的,因而,通过具体规定义务来规定权利就十分必要而可行,它比直接规定权利更有益于人类权利的保障和发展。法以规定义务为主,并不意味着要减少权利或削弱权利,相反,它正是为了普遍地扩展权利和保护权利。因为,对于社会成员来说,法不禁止即为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就是可行的。这样,权利不但未被减少或削弱,反而得到了增强。法对义务的规定实际上成为了对权利的确认和保障。 法为更好地追求权利而主要规定义务,为更好地实现权利而适当规定权利。法不论是对义务的规定,还是对权利的规定,其价值目标都只能是为着权利的确认和实现,而绝非义务。 综合以上的三点,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是异曲同工的,同时人类的文化遗产,同是人类精神的积淀。它们都是维护人类公平正义和权利平等的。奥林匹克精神和法律尽管都是两千年前的祖先留给我们的,两千年千,人类的科技迅猛发展,但是人类的心智一直还是有着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捧和向往。从笔者对两者的比较当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探求出结论。 【参考论文】 《法以权利为目的》卓泽渊载于《检察日报》2000年03月02日 《法的本体价值论纲》刘金辉载于《中外法学》2006年第4期 《法的价值归宿》卓泽渊载于《检查日报》2000年1月4日 【参考书籍】 《奥林匹克精神》谢卫东编著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7版 《契约正义论》胡启忠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1月 猜你喜欢: 1. 关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英语美文 2. 关于奥运会高中议论文精选 3. 奥运会政治论文 4. 关于奥林匹克精神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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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② “三剑客”同驾索纳级帆船 在索纳级项目中,李克是舵手,徐京坤和王涛是缭手,他们三人搭档一起为梦想拼搏。 1974年5月23日,李克出生在即墨田横镇,从出生的那一天起,他就没有双脚,只有极短的一截大腿。因为家里经济拮据,初中毕业他就辍学了。虽然没有双腿,但李克不愿意成为父母的负担,他选择了一条只用双手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修鞋。10岁那年,他在水库里学会了游泳,后来还经常到深水练习潜水,能潜下10米。正是童年时的无畏,让李克得到了改变人生的机会。 2001年4月,李克来到青岛参加游泳队集训,在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上,分获仰泳200米和100米亚军和季军。2005年,青岛成立残疾人帆船队,李克得到了参加残奥帆赛的入场券。驾驶帆船不是件容易的事,李克用10厘米长的大腿做支撑,一口气做几十个俯卧撑是他每天都要坚持的训练。因为他没有腿,要操纵帆船,他必须训练足够的臂力。他训练的是索纳级大型帆船。刚接触这种帆船时很不习惯,尤其是转向非常费力,胳膊和腿受伤都是常事,但他依然刻苦训练,技术提高很快,现在已成为帆船主力舵手。 人物故事③ 男女搭档世残锦赛上夺银 家住市北区的贾海亮今年42岁,参加残疾人帆船队之前,他经营着一家广告传播公司,生意越做越顺。2005年春天,贾海亮进入中国残疾人帆船队。 由于身体原因,在训练过程中,他遭遇到了许多未曾想过的困难:每次训练他的身体都必须保持垂直于海面,否则就无法操纵船舵,每次训练都特别的累。为了掌握一个技能,他要比常人多付出十倍甚至百倍的努力。在训练中,他还常常受伤,当钻心的疼痛折磨他的肉体时,他一次次地咬牙挺了过去。 2007年9月,他与杨秀娟开始搭档练习双人龙骨船,他任舵手。“刚上船的时候,晕得不知道东南西北,一开始一天练3个小时,后来6个小时。”20岁的杨秀娟说。2008年世界残疾人帆船锦标赛上,他们配合默契,夺得亚军。但这枚银牌是中国残疾人帆船队自2005年成立以来在世界锦标赛中取得的最好成绩。 “奥运会上,殷剑夺得金牌,希望能给我们带来好运。在残奥帆赛上,我们会把平时教练所教的,自己所练的,在大赛中充分完美地发挥出来。”贾海亮说。 人物故事④ 世界冠军伤愈再次搏击 戚明学出生于1980年,他练习帆船有三年的时间。戚明学说,驾驶帆船让他学会了勇敢与拼搏。 中国残疾人帆船集训队成立以后,参加了中日残疾人帆船友谊赛、第九届远南运动会、2007美国残疾人帆船公开赛等比赛,在远南运动会上,戚明学获得了第四名。2007美国公开赛,这是中国残疾人帆船队自组建以来第一次整建制地参加国际比赛,戚明学经过奋力拼搏,为中国队夺得了一枚宝贵的金牌。 在4月28日的胶济铁路事故中,戚明学背部肌肉断裂,右尺骨受伤,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料下,他5月1日就出院回到青岛,投入到残奥会前的康复训练之中。 人物故事⑤ 放弃餐馆生意驾起帆船 王涛,29岁的胶南小伙子,平时喜爱打篮球,一听说有机会代表家乡,代表中国参加残奥会,从来没碰过帆船的他立即放弃了家中的餐馆生意,积极报名参加选拔,没想到胆大的他顺利入选集训队,担任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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