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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我专门编辑了“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一、前言 财政分权是指中央政府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允许地方政府自主决定其预算支出规模和结构。这种制度使处于基层的地方政府能自由选择其所需要的政策类型,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使地方政府能够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20世纪80年代以来,无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标志分权程度的联邦制程度指数都处于增长状态,导致世界平均的分权程度从1975年的上升到了1995年的(Arzaghi and Henderson,2005)。 与此同时,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关于非传统要素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的强调,为探讨政府制度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提供了理论支持,从而促进了对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相关性的研究。在此背景下,财政分权成为近期经济增长政策研究领域的一个新热点,近10年来发展起来的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也日益得到学术界的重视。 根据传统的财政分权理论,分权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提供地方性公共品的激励,因为分权体制下的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更好地响应地方选民的偏好,有效地提供地方公共服务(Tiebout,1956)。近期的研究认为,由于各种功能的公共支出之间存在竞争性和替代性,有利于当地居民福利的地方公共服务支出就会受到挤占。钱颖一和罗兰(Qian&Roland,1998)认为,财政分权将影响政府支出构成,财政竞争使得基础设施的边际区域价值大于边际社会价值,从而使基础设施的支出份额增加,地方公共产品支出减少。Heine(2006)认为,流动性强的个体会以自己所拥有的退出选择为谈判筹码,不惜损害流动性差的个体的利益,要求政府增加生产性服务的提供。 相对于理论上众多的文献,关于财政分权对公共支出结构影响的研究较少,大多都是关注分权对于某一类公共支出水平或绩效的影响。傅勇和张晏(2007)发现,中国的财政分权对政府的公共支出结构产生了扭曲作用,导致文化类支出不足。一个待检验的假说是,中国特有的政治集权和财政分权的体制会使地方政府之间展开标尺竞争,这种竞争会对政府的支出结构产生扭曲。 二、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影响 财政分权之所以能引起地方支出结构的改变,最主要的基础就是财政分权下的地方政府拥有了自主安排支出的权力。因此,现有的文献在探讨财政分权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时,无不将重点集中在支出分权的作用上。而对于这种作用方式,现有的分析思路无非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支出分权使得财政的决策者由全国选民转为地方选民,因此,可以认为财政分权下的支出结构的改变主要是反映不同区域选民的不同偏好;二是从地方政府入手,认为中央将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使财政的决策者更接近于居民,从而更容易获得居民偏好的信息,与集权体制相比,会使地方的财政支出发生改变。这两种分析思路虽然角度有所不同,但落脚点其实是一致的,无非都是强调居民的偏好和需求发生了改变,或得到了更好反映。这种分析思路既表明了财政分权会影响地方财政支出的结构,同时,居民偏好的不同也形成了分权体制下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具体特征。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其中涉及了各方面的因素,有体制上的也有地方官员本身的原因。各方面的原因纠缠在一起导致了目前这样一个结果,即地方政府在财政支出上重视基础建设投资,轻视科教文卫支出;重视生产性投资,轻视社会福利支出;重视政绩建设支出,轻视居民生活投资;重视行政管理支出,轻视民生投资。 我们首先了解一下2008年官方公布的中央财政支出结构。以科教文卫事业为例,其4项支出的总和只占到中央财政支出的,而仅仅一项工业商业事务就占到了。中央的财政支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地方政府在进行财政支出预算时可能会参考中央财政支出的比例,可以说地方政府重视经济而忽视科教文卫事业是有其根源的。而事权的下放导致了中央在减少科教文卫事业支出的同时,却将财政支出的压力转嫁到地方政府的身上,因此为了保证科教文卫事业的总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大在这一方面的支出比例,这也就造成了地方财政支出的紧张。为了缓解这种财政负担,地方政府不得不加大经济投入以获得高额回报来缓解财政压力,这就进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三、财政分权对地方公共支出结构影响的原因 (一)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过分强调GDP 在我国,地方政府最大的激励可能来源于中央所制定的晋升机制,而晋升的标准,据Li and Zhou(2005)的统计分析,认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官员的重要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标准,使得在分权的体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行为越来越呈现商业性的趋向。地方政府往往扮演企业家的角色,或者是将精力投向经营盈利企业(黄佩华,2004),或者是努力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张卫国,2005)。这意味着作为官僚机构的地方政府只对取得生产率和效率等市场目标负责,而不管是否满足了公众的需求和期望。中央政府将更多的支出职责下放给地方政府并赋予它更大的支出自主权,却缺乏合理完善的考核、激励和约束的政策,一味强调经济建设,这是导致教育事业投入比例低的根本原因。 (二)地方政府“投资饥渴症” 地方政府普遍患有“投资饥渴症”,即地方政府部门几乎普遍都有无边无际的投资冲动,甚至相当多的地方政府就象一个企业,一切以投资问题为中心,而对社会、文化、环境等其他问题很少关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过度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加大了居民的财政负担,这都是不容忽视的现象。这种过度的投资不仅对地方政府公共支出结构造成了不良影响,更是对地方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从出发点来讲,投资与招商引资的努力是积极的,问题是政府为何总喜欢自己亲自上阵?反过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地方政府喜欢上项目?显然是因为地方政府、地方官员能在其中获得好处;另一方面,日益沉重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地方政府不得不这么做,同时,不合理的干部考核制度更加剧了这一问题。因此,想要治疗地方政府的“投资饥渴症”,必须在确立市场化取向的前提下,加快制度改革,这是解决“近忧”和“远虑”的根本途径。 (三)地方政府追求政绩建设 这个问题也是不难理解的,为了名声与晋升的需求,地方官员在任期间都会或多或少地进行政绩建设,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后,分税的比例使财权不断向中央集中,导致地方财政特别是经济落后地区财政 拮 据,一些领导干部要出政绩、搞建设,不是紧着手中这点钱办事,而是要用这点钱办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事,因此政府拖欠也是必然的。这种投资体制再不改、干部考核机制再不变,这种现象将无法根除。 (四)财权与事权分配的不合理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提高“两个比例”,即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以及提高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第一个比例的提高,在财政收入逐年下降的情况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很有意义的.。但是第二个比例的提高,却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要支付超过收入能力的责任,地方政府自然要选择首先完成考核的“硬指标”,比如GDP增长,至少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软指标的被忽略,比如说教育质量。 可以说,地方财政过于追求投资性建设也是为了缓解在财政支出上的压力。事权的下放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地方政府的资金不足,如200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央与地方的比重就分别为和。为了确保这一部分的支出地方政府不得不提高政府的财政收入,所以高回报性的投资必然成为政府所追求的目标,这也是事权和财权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四、完善财政分权、优化地方公共支出结构的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民生建设,合理地调整财政支出比例 我国对于GDP过于执着,可以说是在刻意追求GDP的增长。虽然GDP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最重要的一个指标,但是它有许多的缺陷,无法反映经济增长对于地区环境的影响,而且存在无效的GDP与消失的GDP,也无法反映居民的幸福程度。所以,经济增长应该采用更为综合的指标进行衡量。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我们要更加注重居民的幸福指数,打造好民生建设与公共基础事业建设。这需要中央政府的合理规划和指导,根据各省的经济 发展状况作出合理的安排,下达相应的指标。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财政支出比例倾斜的问题,也能更好地优化地方公共支出的结构。 (二)制定全面的官员考核制度 在我国,当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拥有人事任免权,并以GDP的增长作为考核标准的政治体制下,支出分权导致地方政府偏好于经济建设支出和除科教文卫之外的其他部门事业费的支出,而与居民的福利息息相关的科教文卫支出随着分权程度的加深,则会更加降低。收入分配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在经济投入的支出上,也是最明显的,但它似乎并不能降低行政管理费用的支出,而且,倾向于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也不能使地方政府在支出中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科教文卫。因此,要纠正我国地方财政这种支出结构的偏向,显然,在分权体制下,必须要改变地方政府所面临的激励。在对地方所制定的晋升机制中,转变GDP的考核方式,以居民利益的实现和提高作为 考核地方政府工作的标准。同时,在不同的地区对官员的考察指标也要有所不同,应该按照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标准,不能一刀切。
Wenlll1020
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兴衰成败给人最深刻的就是,那些曾经叱咤商海、呼风唤雨的巨子们大都只是昙花一现,各领风骚三五年后便销声匿迹。失败的原因有多种。我国企业家往往将失败归咎于决策失败。飞龙总裁姜伟反省出的20大失误,头三条赫然是:“决策的浪漫化、决策的模糊性、决策的急躁化。”可见决策失误给姜伟带来切肤之痛。巨人总裁史玉柱在检讨失败时曾坦言:“巨人的董事会是空的,决策是一个人说了算。因我一个人的失误,给集团整体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也恰好说明,权力必须制约。”而国内其他企业家在反思失败时,也无一例外地检讨自己的决策失误。我国企业家为什么总是决策失误呢?最根本原因是财权配置不当,企业内部缺乏一套完善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几乎所有失败的决策都是在独断中产生的。巨人集团公司缺乏民主决策与科学决策的决策机制,独断专行,一意孤行,并在形式上追求军事方式,搞“三大战役”。不仅是巨人集团,我国决大多数企业决策基本上是独断体制,没有人能够阻止姜伟“决策的浪漫化、决策的模糊性、决策的急躁化”,也没有人能对吴炳新的“三株年销售额1999年达到900亿元”的宏伟目标提出质疑。我国的企业大多集创业者、所有者、决策者和执行者一身,董事会形同虚设。这些条件与权力的结合,必然使我国的企业家拥有了全世界最高的经营失误机会和决策失误机会。从理论上说,财务治理权是指由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组成的一个体系。目前我国财务治理权的配置极不规范,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财务决策权过度集中与过度分散并存,集权与分权的关系处理不当。一是财权过度集中。财权过度集中于集团内部,集团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的财务治理权往往受到轻视。尤其是银行作为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的主要资金供给者,还没有参与企业财务治理的权利,国际通用的相机治理的财务机制尚未建立。财权过度集中于内部单个经营层次和个人,财务决策的内部配置与制约机制尚未建立。在多数集团公司里,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身二任,董事会与经理会机构重叠。并且,在进行财务决策时,通常是董事长或总经理一人说了算。由于财权过度集中,使企业的决策不仅有独裁性更有主观性。在实践中,由于这样的决策机制致使企业破产失败的例子不胜枚举。二是过度分权。一则下属单位的财权过大,导致集团资金运作混乱,资金投向不合理,资金使用浪费严重。二则对下属单位的财权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下属单位滥用财权,过多考虑本单位的利益。有许多人曾对安然公司内部决策权最大限度地下放大加赞赏。然而安然破产后这一“经验”恰好变成了教训:在分权体制下,拿着“奶酪”的人很多时候不是外部人,而是自己的部下或子公司。二、财务监督权虚置,财务约束机制运转不力其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一)企业内部的监督层面。(1)董事会“空壳”或“形同虚设”,缺乏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约束机制。在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企业,董事会往往被管理层所控制,成为管理层实现其目的工具。(2)监事会“有责无权”,监督泛力。(3)内部审计没有发挥作用。内部审计机构多受托于总经理,是一个与财务部门平行的职能部门,主要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难以对本公司的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和评价,其财务监督职能是有限的。(4)内部员工的监督在组织与职能上缺位,职工代表大会形同虚设。(二)在政府监督层面。政府监督的形式主要有会计委派制、财务总监制、外部监事会制三种以国家出资者身份对经营者进行外部监管。然而这几种形式都有其缺陷,如委派的会计、总监和监事能尽职尽责所依赖的前提不可靠;委派人员的再监督存在问题。 (三)社会监督(或民间监督)层面。注册会计师对企业集团财务报表的审计也多流于形式。如 “安然事件”以及我国的银广夏事件等一系列财务欺诈事件都使人们开始怀疑注册会计师这一市场经济的“看门人”的角色;银行等其他债权人的财务监督在组织与职能上缺位,没有建立相机治理机制。财务治理权的配置是财务体制的核心,必须实现财务治理权的有效分置。具体而言:首先,对财务决策权进行合理配置。管理的重心在于决策,而决策的效果首先取决于决策权的配置。从理论上讲,公司的财务决策权应集中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但在实践中,股东会和董事会所拥有的财务决策权部分地授权给经理层执行。这就需要研究财务决策权在股东会和董事会与经理会之间的分割与配置问题。一般认为,财务的决策分为两类:一是财务战略决策;二是财务战术决策。即使在授权制度下,财务的战略决策权也必须集中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而一般的或日常的财务决策,则可授权给经理层作出。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一个公司好比一个球场,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裁判员必须分工明确,不能越位。一个公司包括集团公司也必须清晰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监督层的各自权限和责任。决策权尤其是财务战略安排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是不宜放权的,决策权的下放必然导致诸侯现象、控制失灵,战略决策权上的集中体制是公司制度下的理性选择。其次,对财务执行权进行合理配置。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负责对财务决策进行执行并承担三种职能:董事会授权进行日常财务决策;董事会制定财务战略决策并拟订方案;负责实施董事会制定的财务战略决策方案。第三,对财务监督权进行合理配置。财务监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单位内部预算、制度等,以企业的财务活动和经济活动为工作对象,对企业财务活动、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的检查、控制和督促。财务监督权是分散地配置的,主要有两大监督体系:其一,内部财务监督体系和外部财务监督体系。从国际惯例看,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一般是按机构分设、权利分置、责任分割和相互制约的原则或逻辑展开设计的一个纵横交错的复合体系。根据我国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考虑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部门经理的委托代理链,同时设置监事会、内部审计两个监督机构,并在监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与外部独立审计进行沟通,形成以监事会为中心的内部财务监督体系。(1)监事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财务监督。《公司法》已明确规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由股东大会产生,代表股东大会对董事和经理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可见,监事会产生于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委托代理关系上,处于财务监督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是整个体系的中心。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有权检查公司的财务,有权对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董事或者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监事会是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的,其目标确保总经理与所有者的财务目标一致;董事会代表所有者对总经理进行财务监督,其目标是确保总经理与所有者的财务目标一致;总经理对财务经理进行财务监督,其目标是确保财务经理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一致,并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质量。(2)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在我国一般由管理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发表意见,因此通过事务所鉴证财务报告,进而监督公司管理当局的机制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师讨论审计范围、费用、要求,解决审计师与企业管理当局的冲突,就可以在管理层与外部独立审计之间形成一种监督力量,增强外部审计的独立鉴证功能。可见,审计委员会应定位在监督管理层与外部人员对内部财务鉴定而产生的关系上,其职责主要是通过独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机构以及独立财务顾问等来确保这些外部人员能公允地发表意见,以免被管理当局控制和利用。(3)内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一般通过对生产经营效率和效果的审计、组织结构的审计,以及对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和完善性的审计,发挥其监督、评价与服务职能。从监督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机构产生于经理层与下属部门的代理关系上,它可以定位为监督经理层下属部门的财务活动,而经理层的行为偏差则可由更高层次的财务总监去纠正。这样,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主要集中在: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适用性、有效性,提出改进建议;检查各种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检查单位对政策、计划、规程、法律和条例的执行情况;检查资产安全、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情况等。(4)员工的监督。通过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共决制、员工代表进入监事会等方式进行的财务监督,也是属于内部财务监督的范畴。外部财务监督体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财务管理一般采用自律型的体制,但同时也必须辅之以结构复杂的外部监督体系。包括:政府的财务监督。即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借助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来干预和管制企业的财务行为也是必要的。如为避免重复投资和盲目建设以及实现其环境保护的目标等,政府通过行政审批和产业政策等方式引导和约束企业的投资行为等。出资者的财务监督。即使在两权分离的制度下,企业的出资者仍将保留一部分的企业治理权,尤其是财务控制权,这些财务控制权包括:选派经营者和财务总监;参与重大财务战略决策;实施财务监督;参与收益分配和决定再投入等。在法人财产权得以确立的条件下,出资者的财务主要就是一种监控机制,以确保经营者的财务行为与出资者的目标相一致。债权人的财务监督。传统的债权债务关系仅仅是一种本金和利息的偿付关系。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债权债务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在发生变化。相机治理机制的产生,使得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取得了对企业的部分财务监督和控制权。注册会计师的财务监督。这是市场化的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注册会计师的查帐验证活动,是企业财务规范运作的重要保证。我国企业必须尽快实现自身财务治理权的有效配置,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这样才能降低经营失误机会和决策失误机会,使我国企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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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集权最严重的社会 ,就是秦朝的中央集权制 。秦朝自从商鞅变法 ,废除了井田制 ,将权力集中到皇帝 。
现在在毕业之前,都是需要提交一篇毕业论文到学校的,如果毕业论文完成得好,并且通过学校的论文查重,这样才能顺利毕业。学校论文查重主要分为2步,第一步是论文查重,第
毕业论文著作权,肯定属于学生所有,而不是与导师共有。大学生毕业论文虽然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但它从总体上考查的是学生学习研究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如果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