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有情殇
在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能否在期刊上发表得看两样东西:第一,在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是否收录进举办单位编撰的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社 出版发行的论文集也是发表的一种形式);比如鄙人的“农民产权与农民人权”,在广州的第三届三农论坛上做过大会发言后并收录进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会议论文集(即使这个出版社是香港的出版社,也是如此),就不能再投稿给杂志社了;第二,如果没有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那么,论文可以投稿到杂志社,但必须写清楚该文的这段学术会议的“发表”“经历”,杂志社将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是否采用,一般杂志社欢迎这样的文章,但也有的杂志社拒绝这样的稿件,不能一概而论。
我现在也是这样的情况,导师说可以试试,而且我看了要投的期刊要求,是允许的,但是需要在文中引用之前的那篇会议论文,现在却不知道在文中综述里面应该如何说明,请问你是
可以的。很多会议获奖的论文,投稿到杂志时,都是注明了文章曾获得**奖!这不算一稿两投。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理论上还无法算做公开发表的文章。这就好像,发表的论文可以拿
其实这个不算的,很多人都这么干。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你投的学术会议是国际学术会议,因为国际学术会议是英文投稿,而你再投国内的中文杂志社,基本上就是没得问题
只要是在期刊发表过的都是不可以再去发的
可以的。只要你的这篇论文还没有在公开的刊物发表过,也就是说这篇论文的著作权还在你手上,是可以随意向任何刊物投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