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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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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西哈西哈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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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网上查到了2015年1月22日公布的《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大家可以对照一下,就会知道本人所言不虚。

东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东北大学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意见》(东大学科字〔201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学位论文包括所有向东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 所提交的 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统称为学位论文)。

第二章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包括下列情形:

(一)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

(二)由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

(三)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的。包括在学位论文中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的主要学术观点、实验(调查)数据、研究成果等行为;

(四)伪造数据的。包括在学位论文中故意假造或篡改实验(调查)数据、实验结果、研究成果和引用的资料等行为;

(五)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第三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认定

第四条 东北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负责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评判等工作。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学科建设与发展处)。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为本部门有关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调查机构。

第五条 研究生院、有关学院(部)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抽检等工作中发现疑似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或接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举报(须具实名)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研究生院向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相关举报或证据材料等。由秘书处向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第六条 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会同相关学院(部)共同研究讨论,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解释,决定是否进行调查。若需调查,则责成相关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调查,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通知当事人。

第七条 相关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须就所举报、发现的问题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对作假事实是否存在和事实应如何定性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提交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

第八条 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在收到相关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提交的调查报告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调查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认定意见。认定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认定意见有异议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接到书面异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复议,维持或变更认定意见。如当事人仍有异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第九条 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组或学术委员会的认定意见转交研究生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条 参与调查的人员不应与举报人或被举报人存在师生、亲属等关系,举报人或被举报人有权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第十一条 相关人员在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四章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东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中学位相关问题处理的决策机构。行政和纪律处分等其他问题由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或有严重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校将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学位申请人员为在读学生的,还要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为在职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其中为我校教职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四条 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属于在读学生的,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为我校教职工的,将给予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条 指导教师应当对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对其学位论文研究和撰写过程予以指导,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

指导教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论文指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其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行为的,学校暂停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除岗位聘任合同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学校将学位论文审查情况作为对学院(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多次出现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学院(部)予以通报批评、核减其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招生计划、暂停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招生直至取消相应学科或专业类别(领域)学位授权资格的处理。

第十七条 对学位申请人员、指导教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该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处理决定书由相关部门送交当事人本人。

第十八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至少3年内,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结束30天内,学校将处理情况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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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次元2015

作为一名硕士论文评审专家给大家说说大概情况!研究生论文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教育部学位中心会再次安排抽检,抽检到的论文将再次匿名送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来决定是否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本人每年都会多次进行这样的已授学位的硕士论文评审,从评审结果来看,基本上都能通过再次评审,也就是说不会撤销其已获得的硕士学位。那么有这样几种情况是要进行撤销的:一是论文中涉及大量剽窃其他论文,如查重超过20%!二是虽然查重符合要求,但是论文核心数据和内容实际是抄袭其他论文的!三是论文中的方法、结论、数据等不正确,涉及编造等!四是论文的工作量、难度、条理性、创新性等是否符合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所以说不要认为硕士毕业时答辩通过了就万事大吉,实际上每年教育部还会对哥高校的论文进行抽检!希望能帮到大家! 目前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下,不可否认,硕士研究生学历已经大大贬值了,而硕士学位论文也普遍价值不高,创新性不强。主要有二种情况,会影响已经获得的学位证:一是毕业后,被人举报学位论文大面积抄袭,在当前不断重申学术规范的环境下,一旦查实抄袭行为成立,就可能会撤销已颁发的学位证;还有一种情况是,教育部每年会定期在所有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抽查和质量评估,一旦被评估为不合格,可能就会影响已颁发的学位,乃至会连累研究生指导老师(缩减甚至停止下一年研究生招生)和学校(相关学位点质量评估会受影响)。 1重复率过高 2出现大量低级错误和不规范写法 3原题没有新意,缺乏创新性,工作量较少 4没有发表相关论文 5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 等等 重复率过高,或者抄袭了外网的论文,或者中译中。 参照翟天临。论文重复率过高,或者抄袭,会被取消学位的。 学术不端 研究生毕业了之后学位和毕业证被撤销这种情况是很严重的情况,通常都是出现了学术不端现象。 1.抄袭。现在的毕业论文通常都会在提交之前进行查重。即便大面积抄袭了,现在的学生都会有技巧的去避免查重。所以就正常提交毕业了。 但是毕业之后重新审查的论文,通常会更认真一点,除了通过机器算法进行查重,还会通过人力进行查重,这种情况下通过修改个别字词使他避免机器查重的情况,在人力检查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被救出来。 2.论文非自己所做,如通过购买,等其他途径获得的论文,虽然没有重复没有抄袭,但如果以后被人举报的话也会取消证书。 3.数据造假。这个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如果能够证明该数据是假数据的话,基本上学术生涯就中断了。出现这种情况还是很普遍的,有的学生做不出实验来,老师又催的比较紧,就会把别人的数据修改一下,或者把自己的数据修改成符合期望的样子。 这几种情况都是非常严重的,一旦查出,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取消,老师可能还会有一定的惩罚,例如几年之内不能够招学生或者取消招生资格。 目前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下,不可否认,硕士研究生学历已经大大贬值了,而硕士学位论文也普遍价值不高,创新性不强。主要有二种情况,会影响已经获得的学位证:一是毕业后,被人举报学位论文大面积抄袭,在当前不断重申学术规范的环境下,一旦查实抄袭行为成立,就可能会撤销已颁发的学位证;还有一种情况是,教育部每年会定期在所有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学位论文抽查和质量评估,一旦被评估为不合格,可能就会影响已颁发的学位,乃至会连累研究生指导老师(缩减甚至停止下一年研究生招生)和学校(相关学位点质量评估会受影响)。 选题没有价值,篇章没有逻辑,文献旧且散,语言不通,格式不规范。以上都是文科论文大忌。 主要原因就是毕业论文不合格,包括论文的重复率过高,或者抄袭了别人的论文,还有的是购买或他人代写论文,伪造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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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1102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是教育局颁布的,这句话正确。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

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

学位论文的历史:

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学生为取得学位,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的科学研究、科学试验成果的书面报告。学位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欧洲。1180年巴黎大学授予第一批神学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答辩制度是由德语国家首创的,以后各国相继效仿。凡经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一般都是具有独创性的研究成果,能显示论文作者的专业研究能力。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规定授予学位的级别不同,学位论文也相应有学士学位论文、硕士(或副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之分。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20世纪中后期,世界上每年产生的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约10万篇左右。

学位论文除少数在答辩通过后发表或出版外,多数不公开发行,只有一份复本被保存在授予学位的大学的图书馆中以供阅览和复制服务。为充分发挥学位论文的参考作用,一些国家的大学图书馆将其制成缩微胶卷,编成目录、索引,并形成专门的学位论文数据库。

也有少数国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集中管理,如英国学位论文统一存储在不列颠图书馆,不外借,只对外提供原文的缩微胶片;日本的学位论文也由日本国立国会图书馆统一管理。1938年起美国的大学缩微胶卷公司编辑出版《国际学位论文文摘》月刊,分A辑(人文与社会科学)、B辑(科学与工程),1976年增加C辑(欧洲学位论文,季刊)。

该公司1973年出版的《学位论文综合索引》报道了1861至1972年美国、加拿大和其他一些国家的400所大学的博士论文万篇,可按主题和著者姓名进行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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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豆珵珵

研究生在论文造假被发现了当然就有很多不好的影响,没被发现就没事,没有被发现,以至于说未来的几年几十年没有发生什么特殊的事情,就不会去查他这个论文的质量了。

上下被发现了,那意味着这个人的答案上面已经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且是非常不光彩的一笔,因为各个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多少都是要看一下员工档案的,起码要看一下你有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有没有作弊的,有没有抄袭的,有没有和老师和学校发生剧烈争斗的,或者说有没有刑事犯罪之类的,只要你这些都符合的话,基本上他就不会特别严格的去查你,你大学的时候到底是不是班委这个基本上不会去验证的。

没有被发现自然就什么事都没有,因为看过一部电视剧,很多事情处理的好了就没有事情,但是很多事情处理不好就都是事情处理的好了就没有事,就是这么回事,现实也就是这样了,造假作弊这种行为他都是违背法律的,至少从现在的法律来看是这样的,也是违背一个学生基本的做人的准则的,但是没有被发现,大家都不知道这件事情,所以他就蒙混过关过去了。而且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的话,估计以后也不会查了。

不要抄近路,尤其是学习这条路上学习没有专门为谁打仗的道路,就算是国王就算是皇帝去学习也仍然改变不了,他,要一点一点去了解吱声,不可能突然之间就有一个道路那么简单又没有风险,因为这对所有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考试作弊,论文造假这种事情非常考验一个学生的自制能力,没有被发现你可能觉得侥幸自己不能入货了,但是发现了,那可能影响的就不是你上大学这几年的事情了,影响的事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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