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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体验其有现实与虚拟的二重性。真实与虚幻、临近与遥远在虚拟体验中戏剧性地得到了整合;虚拟体验因其“非现实”、“不在场”的特点,使得它超越了在场体验的各种弊端,表现出相对于真实体验的诸多优势。但是,它的虚拟性又很容易导致体验主体的人格分裂,对青少年身心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效应;虚拟体验已经成为网络时代的学校教育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学校教育应对此做出积极的应对策略;计算机的出现,促进了社会的信息化进程。而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建构而成的虚拟社会则使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生存体验方式――虚拟体验。虚拟体验的存在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存方式,而且给现实的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一、虚拟与虚拟体验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因特网”的普及,人们对于虚拟的理解在悄悄地发生着变迁。人类通过科技,把社会现实中已经长期存在的或者是还不存在的可能性转化为计算机语言而实现虚拟的存在。但是虚拟不仅仅是一种科学技术现象,同时还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现象。首先,虚拟在现代社会中逐渐获得了其合法地位。借助于计算机的发展,它有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它是借助于。人类现代科学技术的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其次,虚拟不完全是思维活动。它更多的包括技术层面的运作,计算机技术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再次,把虚拟仅仅归结为“超越现实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且是浅薄的,它是一种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并且是对现实事物的创造性的改造。因此,虚拟不是简单的对社会现实照镜子似的“模拟”,在虚拟社会中,虚拟的事物或活动,不仅反映了社会现实,同时,又是对现实的一种超越和重新诠释。 虚拟在计算机网络中是以数字化方式实现的生存,它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存在。虚拟可以说是一种“无”的存在,同时又是一种不虚的存在。因为人们平时上网聊天、玩网络游戏的时候,作为体验者来说,他已经全身心的投入到活动场景之中了。这种体验虽然是一种虚拟体验,但它又的确是人们可以真实感知的,真实与虚幻、临近与遥远戏剧性地融合在虚拟体验中,人们的身心发展变化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存在形态上讲,虚拟本身是建立在“无”的基础之上的,“虚拟”是通过数字化方式实现的,它是非物理的,非物质的存在。它没有质料,只有形式,也不具有广延性,它不属于“原子”。虚拟的体验是在计算机网络里建立起来的,并不是建立在社会现实的基础之上的,但是它又是人的一种社会性活动,这种体验具有二重性――现实性和虚拟性。 虚拟体验可以说是在拓展了的人类生存空间一虚拟社会中进行的,但是虚拟社会是一个“没有空间的地方”。现实空间是物理的,由原子构成的;虚拟社会的空间是以虚拟为基本特征的,是由时间和空间高度压缩以后形成的。在这个虚拟的空间里人们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同现实生活相类似的活动,如人们的交往、游戏甚至创业等等,在这些活动中,人们获得了真实的、但又是非现实的体验。 但是虚拟体验的各种形式都是植根于现代计算机科技发展的基础上的,与现实体验相比,虚拟体验表现出自身所固有的一些特点。 首先,虚拟体验是虚拟的。它的虚拟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环境基础是虚拟的。虚拟体验的产生依赖于计算机软硬件的合理配置基础上,它不属于自然界,只是一连串的数字和符号组成的。第二,虚拟体验的主体是虚拟的。现实体验的主体是感性的,生物的人,主体间可以直接感知对方的存在,而虚拟体验的主体则是虚拟的,“只是一连串的符号,而且这些符号由主体裂变而成,谁都不能直接感知符号以及符号所致的现实主体的存在”。第三,由于主体的虚拟性,主体的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结成的关系也是虚拟的。 其次,虚拟体验具有不确定性。在现实社会中主体的生存与时间、空间是统一的,主体通过时间和空间的坐标来表明自己的位置,从而使主体的在场变得确定起来。但是在虚拟体验之中主体的身份和位置就有了不确定性,“从根本上来说它是极其反空间的”。“网络不承认几何学”。在虚拟社会里主体并不一定以在场的方式开展工作,在离场的状态下只要有一台可以联网的计算机,人们就可以进行虚拟体验了。比如说在《传奇》游戏中,主体可以使自己游戏中的“主体”(符号或者是账号)处于“挂机”状态,并且不会影响“主体”的升级或者是增强力量,在这儿,现实社会中的人可以开着机器。但是自己并没有在机器旁边操作机器,虚拟体验中的“主体”――符号或者说是数字照样在进行着活动。这样就导致了主体存在的方位、时间和交往对象带有了不确定性,同时也使人们之间的交往没有了地区和国界的限制。 最后,虚拟体验具有全球性。在现实社会里人们的各种活动大多是固定在一个地方的,大部分的人在一生的时间里都不会有太多的机会接触其他国家的人,人们的活动很少具有全球性,但是随着电视、电话、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以及信息传播业的大发展,导致了人们的虚拟生存,计算机网络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连接在一起。在网上国界变得模糊起来,同时由于科技方面的因素,在现实社会中强制性的控制手段由于虚拟社会的模糊性而变得软弱起来。这样的话,信息的传播速度明显的加快,具有了高度的自由性,使主体的体验活动和信息的获取都变成了全球性的行为。 二、虚拟体验的优势与缺陷 在一个由计算机网络构成的社会空间里,虚拟体验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新的生存方式。在这里,虚拟不再意味着虚假、虚幻,相对于现存的一切而言,虚拟是一个“非在”(nowhere),也就是“不在场”(non―presence)。因其不在场,因此它超越了在场体验的各种弊端,表现出相对于真实体验的诸多优势。 第一,虚拟体验的丰富性有利于人们实现在现实交往中不容易实现的主客体间的价值互补和主客体转换。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上网主要是为了寻求与现实生活中不一样的感受。网上的交际脱离了一定的社会现实,没有现实社会的种种羁绊,具有虚拟性,交流双方不会产生任何的心理负担,变得自由而且充满创意。在网络里,交往的双方彼此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性别和年龄。在网上的虚拟空间里,人们获得了现实社会中无法获得的感受。这些感受包括:平等感。交往双方彼此都是作为一组数字而存在,没有在现实社会中的身份地位的区别和限制,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自由感。在网上你想说什么一般都是可以说的,没有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顾忌,不用担心会暴露真实的自我,人们没有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面具,感到十分的放松和自由;角色的可替代感。人们可以尝试一下在真实生活当中不大可能有条件进行的活动;满足感。在虚拟空间里,人们可以通过网络游戏、网页制作、FLASH作品创作等形式获得成就感,得到心理上的安慰,并因此可以获得一种自我认可。 第二,在虚拟的空间里人们可以体验到在现实生活中所没有的自由、自为、自观的主体性感受,促进人们主体性因素的发展和巩固。网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空间和自由表达的场所,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信息不再是由权威人物或者是权威机构通过单项的媒体进行传播。网络的互动性使人们获得了充分的自由、自为、自观的主观感受。使人们的包容心增强,开始认可多元的价值观,心智获得解放,进而产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行为。 第三,虚拟体验可以发掘一些特定的心理机能,丰富心灵世界,增强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网上讨论、语音视频聊天、网络游戏以及网上影音资料等,为上网者提供了丰富的发展资源:在网络上,虚拟体验不仅发展了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发展的能力,同时又使人们的一些与生俱来的兴奋性情绪因素在虚拟的社会里得到很好的宣泄。 与现实体验相比较,虚拟体验具有更多的自由平等感,具有更多的创造性。它给人们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让精神的创新有了更好的表现舞台。但是,虚拟体验毕竟带有非现实性,它的优势并不能抹杀它的缺陷,甚至可以说,它的优势的背面恰恰潜藏着它固有的缺陷。 首先,它的虚拟性使人们很容易产生主体分离,易使青少年上网成瘾,让身心受到伤害。青春期正是长身体、发展智力的黄金时期,过多地把精力耗费在电脑屏幕前面,不仅使主体的身体生长受到影响,而且长期处在角色的分离状态下,很可能使正在逐步形成完善人格的青少年沉湎于理想化的虚拟体验之中,养成逃避现实、不敢面对现实的消极避世心态。 其次,虚拟体验的全球性和不确定性使网络信息良莠并存,一些不健康的信息会给青少年带来不良的影响。由于青少年处在知识单一、经验不足、判断能力差、性格形成的时期。而网上的信息平台具有开放性,他们在获取信息的时候变得无拘无束,同时也没有一定的标准,没有现实社会中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同时网上的许多黄、赌、毒信息在网络信息控制性比较弱的情况下充斥着青少年的视野,很多自制力不是很强的青少年整天沉湎于这些信息之中。长此以往,抹平了他们的求知欲,削弱了他们的情感感知力,误导了他们的价值观形成和发展方向。 因此,虚拟体验是一柄双刃剑,利用好了可以给人类文明发展带来强大的动力,利用不好则会导致主体人格的丧失,进而酿成社会的悲剧。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学校教育也面临着改革,虚拟体验的出现、普及和发展要求学校教育调整自己的教育理念,要积极地利用好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三、虚拟体验与学校教育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学校教育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场所,“由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期望他们发生某种变化的活动”。现实社会中学校教育起着培养人才、传承人类文明、创新文化的功能,人类社会的存在、延续和发展离不开学校教育的发展。在信息化网络化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学校教育也应该做出相应的改变。在现代社会计算机网络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校园,在信息化的校园,充分共享的数字资源已经成为包括校园人在内的整个社会学习共同体的共有知识财富,包括多媒体、超媒体、人工智能以及数据库在内的信息技术和计算机网络,全新的智能化教学系统和教学环境应运而生,先后出现了“虚拟教室”,“数字化图书馆”、“比特书店”、以及“虚拟计算机”等,在校园范围内把计算机用光缆连接起来,这样校园的教学科研资源与社会知识资源实现了高度的整合,校园成了完全开放的、超越时空的网络平台和知识中枢。虚拟体验逐渐在学校教育中占据了主要的角色,青少年在网络活动中充当了主体,据不完全统计网络资源的共享者90%以上的是14-26周岁之间的青少年。所以说,在这个开放平等的网络平台上,学校教育的组织者应该怎样引导青少年正确有效的利用网络,在网上正确地学习,获取健康的识是当前学校教育面临的一个新的严峻的课题,为此,学校教育至少应当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第一,丰富学生的现实体验,使虚拟体验和现实体验和谐互补。现实社会中许多现代化的公共健身游乐场所的建立和维护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数量过少,设备陈旧,形式落后,缺少有趣的因素等等使正在寻求多变刺激的青少年学生,逐渐地对现实生活中一些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失去了原有的热情;此外,一些传统的益智游戏逐渐的流失,现在许多孩子已经不会捉迷藏、丢手绢、跳房子等游戏了。与此相反的是,虚拟体验的丰富性、多样性耗去了他们绝大部分精力。所以我们只有丰富学生现实体验的形式和种类,尽最大可能实现现实体验和虚拟体验的和谐发展,才能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第二,恰当利用网络虚拟体验,充分发挥虚拟体验的优势,弥补现实体验的一些不足和缺陷。在虚拟的世界里,个性解放和思想独立使人变得年轻,充满朝气和活力,让自己的心理状态保持在平和的水平上,创造力得到很好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尽力完善虚拟体验的形式,加强对它的规范化设计开发,发掘它的优势,避开它的缺陷,让它更好地为人类服务,使它自身不断地得到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师资培训,促使教师学习现代化的计算机知识,掌握正确而且有效的上网知识。我们常说,要想给学生一杯水,教师首先要有一桶水。因此,若想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做个称职的教师,引导学生正确地对待虚拟体验,教师必须学习计算机知识,提高自己的网络文化知识水平。只有教师自己懂得了虚拟体验的概念,才能正确地指导学生利用好网络资源,在虚拟体验中获得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是教师自己获得发展,完善自我,形成创新,全球化的教学思维方式。 第四,努力培养青少年自主、积极的人生态度,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人格。在现实生活中青少年沉湎于虚拟体验中,以至于不能自控、不能自拔的事例并不少见,究其原因,大多数是因为性格的因素。一些性格内向的,没有特长的以及家庭不是太和睦的青少年,他们的学习成绩一般不是太好,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不如意的地方,而虚拟社会中的游戏、聊天等活动满足了他们对权力、财富、甚至是性的欲望,并且逐步代替了现实中的有效行为。对此,教师应及时引导青少年进行正确的情绪发泄或者是情绪的升华,培养青少年的心理受挫能力,努力发掘他们的闪光点,多用鼓励和信任的方式培养他们的性格,尽力让他们感到人生的乐趣,形成良好的性格,更多地体验到自己人生丰富的价值。 第五,教师应该和家长建立必要的和经常性的联系,确保学生的活动信息能及时有效的相互反馈。现实的学校教育很大程度上只是依靠教师的力量在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其实学生的生长发育和许多因素紧密连接在一起,学生的成长就是一个生物体不断社会化的过程,家长和学校的力量联合起来能够更好地给学生设计出适合他们自己特点的发展模式,让学生能在丰富的虚拟体验中掌握好自己的标准,充分地利用网络资源的优势,从而使学生得到健康的知识,形成良好的人格。 第六,努力净化网络,从根本上断绝一些不健康的信息在网上传播,创建安全、健康的“信息公路”。对于青少年的虚拟生存来说,健康的网络环境就是很好的教育。首先,学校应该在校园网上设置一些安全的界线,安装一些具有过滤功能的软件;其次,要求政府加强对“网吧”的管理,用法律来禁止网络违法行为,引导青少年自觉抵制不健康的网络文化;最后,政府和网络文化工作者应该多创造出优秀的网络文化,用健康的和充满人性化的网络文化占据广阔的网络市场。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人类文明也在虚拟社会中得到延续和创新,并且已经积极地影响着现实社会的发展方向和速度,虚拟体验已经成为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学校教育也越来越借助于计算机技术,虚拟体验将在学校教育中扮演主要角色。很好地利用计算机技术,设计出优秀的虚拟体验形式,发挥虚拟体验的优势,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促进其综合素质的提高,而且对于我国下一代计算机人才的培养,提高我国在未来现代化信息社会中的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具有现实意义,因此,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需共同努力,尽快建立起一套指导青少年在网络社会里健康发展的行之有效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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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伍

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具有社会性。社会化是个体由自然人成长、发展为社会人的过程。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同时发展了自身的心理能力、健全人格及行为方式。 一、社会化概念 社会化涉及社会及个体两方面。从社会视角看,社会化即社会对个体进行教化的过程;从个体视角看,社会化即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互动,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 社会化过程,传统观点认为到成人期即告结束,而现代观点则主张,社会化伴随人的一生,即终生社会化。 按社会化的发展阶段划分,有早期社会化(儿童及青少年时期)、继续社会化(成人期)。 再社会化,由于社会急剧变化,对个体重新进行社会化的过程。其中包括对早期社会化及继续社会化过程中没有取得合格社会成员资格的个体的再教化。 二、社会化的内容 (一)教导社会成员掌握生活与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开始,继而在学校中教会他们掌握知识与技能;当今是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教育的水平,社会成员素质已成为社会现代化的基础。因而,学习和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生产技能是社会化的重要内容。 (二)教导社会成员遵守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现代社会保持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社会通过教育和舆论力量使其成员掌握并形成信念、习惯和传统以约束个体行为,调节各种社会关系。 (三)教导社会成员树立生活目标,确定人生理想个体是有理想的,社会通过多种途径指导其成员树立正确的生活目的和理想以达到社会整合之目的。 (四)培养社会角色社会化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获得适合自己身份、地位的社会角色。每一角色都有其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社会化内容之一是使其成员按社会角色的要求行事。 三、社会化的条件 (一)人类有较长的生活依赖期,即有一个不能独立生活的童年时期,这是个体接受社会化最好时期,也是社会化的基础。 (二)人类具有超越本能的能力。这是由于人脑有大约1咖亿个神经细胞,组成各种神经网络,是自然界最完备的信息加工系统。人脑不仅使人掌握语言,进行学习,积累知识及经验,而且使之具有抽象思维能力,表现出巨大的能动性。人类遗传素质提供了社会化的可能性。 四、社会化的载体 (一)家庭 个体从出生起就在家庭中获得一定的地位。家庭在社会化中地位独特,作用突出。童年期是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家庭中的亲子关系,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儿童的语言、情感、角色、经验、知识、技能与规范方面的习得均起潜移默化的作用。 (二)学校 学校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向个体系统传授社会规范、价值观念、知识与技能的机构,其特点是地位的正式性和管理的严格性。个体进人学龄期后,学校成为其社会化最重要的场所。学校教育促使学生掌握知识,激发其成就动机,并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社会互动的机会。学校还具有独特的亚文化、价值标准、礼仪与传统。在早期社会化中,学校是不可替代的社会化载体。 (三)大众传播媒介 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是十分重要的社会化手段。影视、音像、广播、报纸、杂志,特别是国际互联网迅速向人们提供大量各种信息,使人广开视野,学到新的知识与规范。 大众传媒的社会化作用与日俱增。现代社会心理学十分重视传媒对个体社会化的影响。 (四)参照群体 参照群体是能为个体的态度、行为与自我评价提供比较或参照标准的群体。特点是,个体可以不具备这个群体的成员资格,但这个群体却能为个体提供行为空间。参照群体的作用是规范和比较,前者向个体提供指导行为的参照框架,后者则向个体提供自我判断的标准。 五、社会化的外延 (一)政治社会化 个体学会接受和采用现时的社会政治制度的规范,有相应的态度和行为。政治社会化的目的是将个体培养成一个合格公民,使之效力于本社会制度。爱国意识的发展,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是政治社会化的核心内容。爱国意识的发展有三个连续的阶段: 1.国家形象阶段此阶段以国歌、国旗及领袖作为国家象征。儿童对国家的热爱,主要表现为对国家象征的崇敬。升国旗、唱国歌、悬挂领袖肖像是培养爱国意识的有力手段。 2.抽象国家观念阶段此阶段以有关国家、政治组织的抽象观念作为爱国依据。因此应通过履行公民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享有公民权利,参与政治活动来培养爱国意识。 3.国家组织系统阶段此阶段爱国观念扩展到本国在国际舞台的角色与国际责任之中。 (二)道德社会化 个体将社会道德规范逐渐内化,成为自己行为准则的过程。它有三个方面: 1.道德观念与道德判断这是道德中的认知成分。皮亚杰认为,道德判断是从他律到自律,从效果到动机。 2.道德、情感是伴随道德观念的内心体验。道德情感的形式可能是直觉的体验,也可能是形象的体验亦可能是深层体验。道德情感的内容是指爱国情感、劳动情感、集体荣誉感、正义感等。 3.道德行为个人对他人与社会有道德意义的行动。高水平的道德行为来自道德习惯的养成。 (三)性别角色社会化 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学会按自己的性别角色的规范行事的过程。 学者们把男女之间的差异从三个不同方面加以描述,即: 1.“性”表示男女在生物学方面的差异,如遗传、内分泌、解剖及生理的差异。 2.“性别”表示男女在人格特征方面的差异。 3.“性别角色”表示男女在社会行为方式上的差异。由于性别不同,社会对其的期待也不同,因而出现了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的差异。这种差异与生理特征没有必然联系,不是天生的,而是性别角色社会化的结果。 家庭对性别角色社会化的影响是通过性别期待与认同、模仿的机制实现的。婴儿出生起,双亲已按其不同的性别加以培养教育。例如对衣着、玩具、说话方式、行为表现等方面,双亲对男婴与女婴的要求是不同的;同时婴儿的性别认同亦是不一样的:女婴模仿母亲,男婴模仿父亲。 儿童进入学龄期以后,学校和社会从多方面强化了男女两性的角色差异。例如学校和教师在升学期待、课余生活、体育锻炼项目对不同性别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教科书也表现出不同的性别期待。 (四)语言社会化 个体社会化是从掌握语言开始,全部社会化是以语言社会化为前提的。 语言是人们相互理解的手段,个体掌握一种语言后,才能接受社会习俗和态度,并以此塑造自己的人格。语言是个体联系他人与社会的纽带;语言集中反映了文化,掌握某种语言的过程就是社会化的过程。因为语言中蕴含的知识、规范与观念必然对掌握这种语言的个体产生深刻的影响。语言社会化在个体社会化中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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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毛毛

网络作为人类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网络的建设也是网络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网络建设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网络伦理建设管窥

【摘要】 当计算机将一切种类的信息数字化、当传载信息的网络将世界联结成一个“地球村”的时候,人类的整个生存状态正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为了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我们必须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建设中国特色的刚柔相济的网络伦理体系。

【关键词】 网络社会 道德危机 道德化 法律化作为信息技术革命产物的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已经引起了一个划时代的产业革命――信息革命。人类已在不知不觉中乘上了知识经济的快车,来到了信息时代,当计算机将一切种类的信息数字化、当传载信息的网络将世界联结成一个“地球村”的时候,人类的整个生存状态正在发生一次根本性的变革。但当我们畅游其中时,才发现我们还面临着许多伦理道德难题。为了迎接网络时代的挑战,我们必须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否则,我们将在新一轮的国际竞争中再次落伍。

一、信息网络时代的基本特征

世界正迈向新的文明,“网络”作为信息化的特殊代名词,某种意义上说已是信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1.开放性。网络是应军事的需要而产生的,当科学家们在设计Internet的前身Arpanet时,为了防止核打击的破坏,军方就要求这个网络必须是完全开放没有中心的。于是便被设计成了不需要控制中心就可以工作的样式,网上也没有可以对传送的信息进行监控、审查和封锁的中心阻塞点。这样做的理由是,不管网络上的哪一个特定的点受到攻击,它的其他部分都能够正常工作。这样Internet就成了一大片相互联接在一起的网络,没有哪片网络统治哪片网络,也没有哪片网络是主要的。信息可以在网络间无国家、无地域地传播,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自由交往,于是,不同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等等的冲撞与融合就成了我们必须面对的事实。

2.自由性。当我们畅游在完全开放的,没有中心的网络世界时,发现“无政府”、“个人至上”、“绝对自由”等口号充斥其中。因为在网络的世界里,人们不必面对面(face to face)直接打交道,从而摆脱了传统“熟人社会”众多的道德约束。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可以在网络上自由自在地冲浪,选择信息,上载、发布信息,也没有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和核查系统。网络使每个人都成了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其间难免泥沙俱下、玉石俱存。

3.非人性化。网络虽然为人们的交往与沟通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但是隔着网络这种非人性化的交往中介,人们的言谈举止都被转换成二进制的语言,他们的音容笑貌以数字化字符方式在屏幕上传播,成了数码化的存在。网络社会的非人性化特征彻底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方式,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成了人与机器之间的交流,这与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直接交往相比,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大了。

4.虚拟性。 所谓虚拟就是人们通过技术手段对自然和人类生活进行人工仿制和再造,即以0和1组合的bit数据对人类现实社会的数字化再现。在虚拟化的网络社会中,那些备受关注的传统特征,诸如性别、年龄、相貌、身份等都可以借助虚拟网络得到隐匿和篡改,于是,人们的行为因“非实体化”而变得“绝对自由”。

二、信息网络时代的道德危机

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其行为主要靠法律和道德来调节,信息网络社会也不例外。但由于网络是个新兴事物,其发展速度是以秒在计算,所以,在我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时,网络就好像从原始社会突然进入了制度化时代,没有一点过渡,便呈现在我们面前。传统的法律应接不暇自不必言,就连渗透性极强、适应性极广的传统道德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一)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意识的影响

1.道德相对主义盛行

开放的社会是价值多元化的社会,而价值多元化从逻辑上讲必然导致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道德相对主义者承认道德的存在,认为个人有个人的道德,社会也有社会的道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这种观点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一结合,就迅速找到了它最适宜生长繁衍的领域。

2.无政府主义泛滥

当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特征充分展现于信息时代时,在平面媒体上起作用的信息的外在过滤功能也逐渐失效,信息越来越呈现出“原始化”的趋势。所以,在信息时代要控制网上言论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按照他自己的原则说任何话,做任何事。正如洛杉矶加州大学网络教授比格尔所说,网络本质上是一个“无政府式的建筑”,它有着极强的抗拒政府调控的性质。

(二)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规范的影响

1.传统道德规范约束力减弱

尽管有一些网络道德规范,但都是非强制性的,只能靠个人的内心信念来维系,而网络的虚拟性特征又使得网民是否遵从道德规范,不易被察觉和监督,不像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要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三者同时来维持。因此建立在网上的道德规范约束力就明显减弱了。

2.网络道德规范逐步向法制化转变

网络道德规范在量上积聚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发生质变,向法律法规转化。针对网络社会中的犯罪行为和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道德规范已经显得软弱无力了,因此国际社会及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一些网络法律规范,力求规范团体和个人在网上的行为。例如联合国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WTO通过的《全球基础电信协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公布的《工商界全球商务行动计划》、欧盟发表的《欧盟隐私保护指令》以及美国的《信息净化法》、《总统反恐怖法》、《隐私权保护法》,加拿大的《统一电子商务法》,法国的《信息技术法》,菲律宾与新加坡的《电子商务法》等。

我国为了促进Internet的健康发展,也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97刑法,第一次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罪,破坏计算机系统数据、程序罪,制作、传播计算机破坏程序罪等;1999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过了《电子交易法令》;2000年9月,国务院审议并通过了《互联网内容服务管理办法》。目前《电子商务法》也正在审议中,这表明我国计算机法制管理正在步入一个新阶段,并开始和世界接轨。

(三)信息网络发展对道德行为的影响

1.不规范行为与日俱增

杜尔凯将失范注释为“一种社会规范缺乏,含混或者社会规范变化多端以致不能成为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境”。在网络发展初期,新旧道德规范并存、交替、更迭,造成规范内容的冲突和衔接的脱钩,引发了大量的失范行为,主要表现为:

(1)失规范的行为。建立在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规范由于不适应网络运行的新环境,而形同虚设。面对新的网络领域,又一时没有形成新的道德规范,从而大量网上行为处于既不受旧规范的制约,又无新法可依的“真空”状态。例如:某个人通过某个ISP或BBS传播了侵权或违法的信息,那么ISP业者或BBS站长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如是过错责任,在什么情况下才算有过错呢?对此,法律上至今还没有明确的界定。

(2)网络犯罪。网络的四大特征加速了信息时代前进的步伐,但也暴露了自身安全性差的弱点。因为网络是一个跨时空、跨地域,完全开放的无主控的虚拟世界,所以,网络上时常会非法潜入一些“黑客”甚至“骇客”。就连美国国家标准局号称固若金汤的DES加密算法也曾两次被人破译。可以说:一台计算机只要一进入网络就绝无安全性可言,网络成了犯罪分子开拓的新领域,网络犯罪由此产生,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成为信息网络社会的公害。

当然立法的滞后也是网络犯罪现象俱增的一个客观原因。例如,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链接淫秽站点尤其是国外的淫秽站点的行为,算不算犯罪?如果算犯罪,究竞是应当适用刑法第363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第364条第1款传播淫秽物品罪还是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目前的法律尚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又将如何贯彻?!

2.“触黄”已经成为网民必过的一道“坎”

据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的一个研究小组对网络色情进行的调查,他们考察了约97万种相关的照片、描述、短篇小说和影片剪辑,发现那些储有数字化数据的用户网专题网页上,的图片都是色情的。目前,全球范围内,已监测出23万个色情网站,而且,网络中的色情网站,还正以每日300至500个的数量增长。这充分显示出“性”是网上文化的第一大洪流。在国内,个人网站已成为当今的一大时尚,在这一时尚的后面,有一股“黄潮”也在蠢蠢欲动,色情内容在一些个人主页也有增多的倾向。许多人做个人网站,除了自己追逐时尚、玩一回外,多少都有一个将来把网站出手赚钱的梦想,而最终决定成交价格的就是这个网站的访问量。为了提高访问量,相当多的网站走的是美女路线,结果是网上“美眉”满天飞,一些网站的“美眉”照片越穿越少,走上了“蜕化变质”的色情路线。对此,有人谈网色变。笔者以为,信息时代离不开网络,网络离不开网民,网民又以年轻人为先,所以,“触黄”仅仅是年轻的网民猎奇时必过的一道“坎”,过去后必然海阔天空!关键看我们如何引导。

计算机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极大地造福人类,又可以无情地损害人类。当然网络发展对伦理道德的影响不可能一夜之间形成,所以在评价它的影响时,我们既要有一种超前意识,又要有一种现实的态度,更要立足于现实,对网络伦理进行重新定位和思考。

三、积极推进网络立法的道德化和网络伦理的法律化进程

1.明确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是走出网络化阴影的理论前提

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法律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它们调整的范畴各不相同。也有部分同志认为,今天是法律万能的时代,一切终断于法。所以在当今时代道德的弱化是必然趋势。这种把法律与道德对立化的观念是依法治国的理论障碍,也是引领我们步入网络化陷阱的理论前提。

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二者发生作用的机制不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内心信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具有“人格化”的特征,可以“自由裁量”或“意思自治”。而法律则具有国家强制力,是一种典型的非人格化权威。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理智的体现。”所以,法律与道德在“规范”的层面上是相通的。可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最高的法律。

2.网络伦理的法律化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

计算机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无限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世界里,每一个人既是参与者,又是组织者,人们必须自己确定自己的行为,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管理自己。可见,网络的发展客观上要求人们的伦理观念、道德行为有很高的自律性。但由于网络技术的超常规发展,在我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时,已经被网络快车送入了信息时代。Internet在带给人们新的思想、新的观念、新的感受的同时,也带来了许许多多道德和法律上的问题,如黑客入侵、色情网站、病毒泛滥、安全性差、侵权等,使一些人谈网色变。

的确,在网络世界里,小则发布虚假信息,大则利用网络犯罪,如黄色信息、恶意的政治信息、文化霸权主义、行为主体的匿名性等。这些都极大地加剧了电子空间中国家、地区之间道德和文化的冲突,增大了维持国家观念、民族共同理想和共同价值观的难度。匿名性所体现的许多观念很难再放到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关系、社会实践中加以认识、检验和适用,谎言、偷窃的责任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与传统意义的社会直接接触,责任者之外的他人难以有针对性地做出道德反应并采取道德措施。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如果自律性尚不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行的话,就必须引入刚性的法律!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解器,信息网络对社会各领域的深刻影响必然对传统法律产生巨大的冲击。而法律的发展又总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所以,原有的传统法律面对新兴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因此,制定新的法律规范,调整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经营和应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规范人们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网络建设、经营与应用的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所谓网络伦理的法律化就是立法者将网络社会自发形成的或约定俗成的网络道德理念、网络伦理规范或网络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更是网络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从1990年9月通过的《著作权法》首次将“计算机软件”列入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起,就开始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探讨,尽管其目前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层次并不高,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忽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立法的重要性。计算机信息网络是现代社会的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社会的神经系统。用信息网络法和其它一些法律规范,共同调整网络上的社会关系,对于信息社会的正常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就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信息网络法很难直接归属某一个法律部门,所以在标榜不懂计算机的人将是21世纪新文盲的今天,信息网络法应当也必将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网络立法的道德化是规范网络行为的根本途径

中国有句古语“徒法不足于自行”,在依法治国的今天,虽然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严密的法律来规范,但是,法总是要人去制定、去遵守、去执行的。如果人的网络伦理素质不高,网络伦理观念不强,就会缺乏遵守信息网络法规的内在要求,缺乏弃恶从善、抑恶扬善的自觉信念和“慎独”精神,从而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去遵守法纪;就会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就会挖空心思地投机钻营,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利用网络法制的某些不完备去做损人利己、图利害人之事。进而信息网络法律、法规就不可能有效地实施;市场经济就会变形而不能正常运行;网络犯罪就会屡禁而不止,社会风气也就不可能净化。可见,道德是法律的“助手”,稳定社会离不开法律,也离不开道德。

所谓网络立法的道德化是指法律主体(如信息网络时代的网民)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假如没有这种道德义务,那么服从法律就仅仅是暴力下的被迫服从,当法律由人“不得不”而不是“自觉”遵守的时候,法律终将成为纸上的文字游戏,守法精神蜕化为避法精神,建立法治国家也将成为一句空话。所以,在信息时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和网络伦理素质,使其在网络世界遨游、追逐网络利益的同时,把信息时代的外在行为准则要求变为其内在的道德律令,由外在的社会立法,变成其内在的心灵立法,由他律变为自律,在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情与法、竞争与协作、自主与监督、效率与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中驱人为善,避人为恶,形成良好的网络社会风尚。这是走出网络伦理教育怪圈的根本途径,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网络伦理体系的根本途径。

浅议网络文明建设

【摘要】从90年代初,互联网被人们所认识,通过技术的不断成熟,速度的不断提升,在学习、生活、管理、金融、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互联网已经成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2009年,中国网民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可是互联网在带给人类方面和快捷的同时,其在中国的各种负面影响也不断的呈现在大众眼前。在国家倡导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网络文明的建设也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网络文明;建设;伦理;法律

网络作为人类信息交流使用的一个工具。它的诞生无疑提升了全球人类生活品质。网络以其不可阻挡的影响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思维,一个全新的“网络”信息时代正向我们走来。网络虚拟的空间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加大加快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似乎昼夜之间,人类生活的地方仿佛只是一个村——“地球村”。网络让人类更便捷地获取信息,找到所求,生活更加快乐和丰富。然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更给我们中职生带来了许多的隐患。其负面的影响愈来愈突出,各种黑色的阴影正向我们慢慢袭来。例如黄毒,暴力,非法网站,网络游戏仿佛裹着糖果的炮弹向我们发射。因此,网络又仿佛一个战斗的阵地,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去占领,就会被那些精神垃圾占领。

一、网络虚拟性与共享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我国网络技术落后于西方等发达国家

中国的网络真正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而当时的西方国家,网络及其相关管理已经基本健全,无论在网络基础设施还是相关技巧方面我国都有着较大差距,而这一差距也成为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短板所在。

(二)网络的自身特征导致网络文明建设难度的增加

互联网自身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和隐蔽性等特征,人们在网络所构建的虚拟空间中时,现实社会的法律和道德无法起到约束其行为的作用,而现有的互联网技术又无法有效的抵制网络犯罪的发生,从而使得网络垃圾文化和负面影响无法进行有效过滤和抵御,从而使网络成为国家想管却又无法可管的死角。

(三)我国现有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还处于起步的初期

阶段

无法行之有效的对网络不文明、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管制。最近几年,虽然由于各种网络犯罪的频繁发生,使国家开始逐渐重视互联网法制和文明的建设,但是多以规章、通知、措施、文件的形式发布,不具有法律效应,无法真正达到抵制和改善的效果。

(四)传统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互联网上的作用有限

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民族传统思想对人们的行为起到限制和束缚的作用的无形束缚,使人们压制住人性的阴暗面;但是互联网所构建的虚拟空间特性,使得人性中被现实社会中法律、道德等被压抑的阴暗面失去了束缚,使得自制力不强的,尤其是喜欢新鲜和刺激的青少年群体将阴暗面释放出来。因此,网络上的道德伦理问题一直屡见不鲜,又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快速、无地域性,使得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观念受到西方思想的冲级和腐蚀,加之网民自身道德修养普遍不高,很容易受到其不良影响。

(五)西方等发达国家利用互联网进行文化渗透等手段严

重阻碍了我国网络文明建设步伐

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有将近一半以上都设置在西方国家,其设施和技术的先进性,使得西方文化在互联网中处于主导地位。而互联网作为一个开放的平台,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文化的传播和意识的交流。西方诸国利用其网络优势不断向我国释放其资产主义的不良思想和文化垃圾,由因为之前提到过的,我国设备和技术实力的落后,导致我国无法进行有效抵御,这对我国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促进网络文明建设的若干建议

现阶段,网络文明建设的重点是采取一系列复合我国现有情况,从而提出可行的、且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来抵制和降低互联网的负面影响,目前,我国大力提倡的网络实名制建设就成为推进我国网络文明建设的必要步骤以及实施以下建议的基础构架。

(一)大力提倡正确的上网理念

从我国社会主义特色出发,以中国现有的思想理论为基础,利用舆论、传媒等传播方式建立并引导网民正确、健康的绿色上网理念,从根本上培养网民自身思想和道德意识,主动抵制网络垃圾信息,为建设和谐的网络环境打下基础。

(二)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单靠引导网民从自身修养出发,主动抵制网络负面影响,营造和谐上网环境是不够的。在引导的同时更应该加紧完善互联网的法制体系,只有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建立健全的网络监督、管理、追责机制,将网络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使网民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以后的严重后果和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或极大的打击各种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由于现在网络的法律体系还处在摸索和实践阶段,但这更需要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快速、准确的对已有的或新出现的网络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处理和颁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效限制,而不是敷衍了事,确保落实实处,最终目的是从点到面,逐步完善我国互联网的法律体系。

(三)提高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水平,加强网络监控和打击力度

互联网作为新兴的网络技术平台,要对其实施管理和有效监控,为打击网络不文明、违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这就需要对应的技术实力和硬件水平以及相关人才的培养,只有技术水平的提高、基础设施的加强,才能真正实现对互联网的管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抵制互联网不文明信息的传播和西方不良思想对我国网民的腐蚀,才能真正的让在网络上进行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只有我国自身技术和能力达到相应的水准,我国构建网络文明建设才不会只是一句空话。

(四)利用中华民族传承下来的优良传统文化、伦理资源

互联网作为文化的载体之一,那么就不能忽略伦理道德的教育。中华文明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在历史长河的筛选中已经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精神文化财富,我们因该充分利用这笔宝贵的财富,通过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有目的、有步骤的通过互联网将其传递给民众,通过优良的传统文化抵制网络负面文化的影响,将祖先传承下来的宝贵财富建立成现代网络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

三、总结

互联网的迅速崛起,在带来各种便捷的同时,其危害在我国这几年的快速发展中逐渐显现,控制其危害已经刻不容缓,但是依然有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而没有产生应有的警惕心理。光靠国家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提升网络管理水平只能治标,根本还是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其危害,并从自身素质、思想品德培养着手,主动抵制网络垃圾文化的侵蚀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共同携手参与到网络文明建设的行动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网络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才能真正建设属于我们自己的网络精神文明家园。

参 考 文 献

[1]张波,闫建芳.道德主体教导与网络文明建设[J].大连科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0:12(22):32

[2]盛湘卾.略论网络伦理教导[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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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戀寶寶

它突出了知识、信息的价值,有利于广泛、迅速地传递商贸信息,沟通顾客和生产厂家,及时生产出满足顾客需要的产品;在政治领域,它用来在政府与民众之间进行信息沟通,充分发扬公民的民主权利,提高政府机构的办公效率,提高其科学管理及决策的水平;在军事领域,它可以使军事指挥系统全面迅速地掌握敌情,加强全局的协调、控制和快速反应能力;在科教文卫领域,方便人们查询、利用各种信息资源,进行科研合作、远程教学、医疗会诊;在生活领域,可以实现电子购物、虚拟旅游、交互式娱乐;……电子广告、电子商场、电子银行、电子报刊、电子教室、电子图书馆、电子论坛、电子会议、电子购物、电子游戏,以及远程医疗、远程点播等网络应用皆出现了爆炸性的增长。这期间,人们的社会交往、活动方式也出现了引人注目的改变:现实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主要形式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交往、活动的范围受制于物理时间和空间是比较狭窄的;而以因特网为基础,人们之间的交往以间接交往的形式为主,以符号化为其特征,交往、活动并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也就是说,网络交往、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现实社会所无法比拟的。总之,因特网正以极快的速度,把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各国、各地区联成一个整体,形成了所谓的“网络社会”或“虚拟社会”。现实社会生活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网络,甚至可以说离开因特网,现实社会生活有可能陷入瘫痪状态。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在进行规划,计划在21世纪初进入建立在因特网之上的“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不是对立的,网络社会生活是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分化出来的,它是社会人通过因特网(作为网络人)相互交往的过程,它必然以现实社会生活为背景。如果用物理空间和电子空间(Cyberspace)比喻现实社会和“网络社会”的生存空间的话,那么,电子空间并不能取代物理空间,因为人毕竟还是一个物理的存在物。虽然电子空间会极大地改变传统社会的结构,但人的物质、能量的需求毕竟还要在物理空间里得到满足,即使是人的感知和情感需求,也需要在物理空间里才能获得直接的满足,比如基于家庭的各种情感,就需要家庭成员在一个物理的地点才能很好的培育和升华。真实的情形是,电子空间与物理空间各有所长、互相补充,它们共同构成了人们的生存、生活环境。 应该承认,网络形成之初,它不过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技术手段和工具。开始这个电子空间的规模很小,不过是一个机房内、一个工作单位内的几台或多台计算机互联而形成的,不过是物理空间的补充。在这个小小的电子空间中,适应物理空间的传统道德规范是基本适用且够用的。当然,既然有一种新的相互联系、沟通、交往的方式,就如同驾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样,也必须遵守信息高速公路进行联系、交往的具体规则。这些规则首先是一些技术性规则,如文件传输协议、互联协议等,这是人们得以联网的基本前提;其次,是人们在联网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往的一些基本的“乡规民约”,如电子函件使用的语言格式、在线交谈应有的礼仪等。这些规则有时制定得相当具体,以电子函件为例,连字母的大小写、信息要简单精炼、主题应该集中、函件应该签名等都有规定。后来随着交往中冲突的增多,于是相关的人们开始组织起来,制定了一些更严格的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道德戒律,如美国的全国性组织计算机协会制定的下列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避免伤害他人;要诚实可靠;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的隐私;保守秘密;等等。 如果说早期的局域网还不足以构成一个社会的基础、传统道德还基本适用并够用的话,那么,以全球性的、开放性的、全方位的因特网为基础的“网络社会”,则正在动摇传统社会道德的基础。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认为,人类文明发展至今已经经历了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到以信息技术领头的“后工业文明”或称“信息革命”的三次“浪潮”,而每一次技术革命都将带来整个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也必将引起政治制度和思想道德观念的变化,出现新的道德观念和规范;当然,每两种文明之间在产生、转换和新文明确立过程中会发生新旧文明之间的冲突,包括道德观念和规范的冲突。确实,由于社会生活基础、人们交往和活动方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特别是人们的生活内容以及变革中的利益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感、价值取向难免发生系统的改变,并产生出一些新的道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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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吃吃吃买买买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在生活中的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网络信息的安全这几年备受人们的关注。计算机网络技术提供巨大的信息含量和交互功能,提高了各个领域的工作效率,但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即影响网络稳定运行又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可以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信息一旦泄露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网络的安全性是我们必须重视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学术堂整理的关于网络安全的毕业论文题目,欢迎大家查看。1、探讨计算机网络安全中的防火墙技术2、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在大数据时代的探讨3、网络型病毒与计算机网络安全4、网络安全管理技术分析5、浅谈计算机网络安全与防火墙设计6、网络安全信息关联分析技术的运用与问题阐述7、美国网络安全专业教育体系建设及其启示8、基于威胁传播的多节点网络安全态势量化评估方法9、基于大数据时代下的网络安全问题分析10、信息化网络安全的建设与防护技术分析11、空间信息网络安全协议综述12、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技术研究13、基于并行约简的网络安全态势要素提取方法14、欧盟NIS指令研究对我国网络安全保障实施的启示15、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16、浅析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及防范措施17、网络安全中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的应用探讨18、基于攻防行为树的网络安全态势分析19、美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20、以色列的网络安全问题及其治理(论文范文可到学术堂内自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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