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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琳琳666
首页 > 学术论文 > 研究房价问题论文基于什么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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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心小葡萄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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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啊,好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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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堂宅修

房地产价格上涨的原因、危害及对策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作为国家支柱性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涨幅过快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增长幅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的现象。从一方面来说,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是房地产价格的“催化剂”;但是,从另一方面,房地产价格增长速度过快却会增加城市的生产、生活成本,阻碍城市经济的发展,降低城市的竞争力。一、房价上涨的成因分析(一)供需不平衡。房屋的供应和需求力量的相互作用对房价的变动起着主导作用,但是房价的供应和需求同一般的商品相比还有其特殊的地方,如每年新增房产的数量只占房地产市场总量很小的一部分,供应变化相对于其他许多商品较迟缓(从买地到销售需2-3年),因此,从短期看,房产的价格更多的取决于需求数量而不是供应数量。伴随着全国楼市回暖的大趋势,素有火炉之城的武汉在房价上涨上也表现出相当火爆的势头。而造成江城“房地产盛夏”的原因,从供需方面来看主要有两个:一是房地产开发商刻意营造“热销”氛围。他们找来各种“房托儿”,进行疯狂购买,扰乱了正常购房者的理性思考,造成需求竞争激烈的假象,从而为房价的量价齐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二是购房者通胀预期强烈,消费者心理规律导致广大住房需求者追涨势头强硬。除开2010年2月,从2009年3月起,武汉楼市销量已连续11个月过万套。进入4月,40家楼盘捱过了“两会”,在确定了政策方向后,加大了供应。供给量增大,投资方仍热情不减,而刚性需求置业者则在做最后的挣扎。抛开表面的繁荣发现,今年3月,支撑楼市销量绝大半集中在5000元/平方米左右及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楼盘。根据亿房网研究中心的数据,3月,全市商品房销量占比中,价格在5000-6000元/平方米左右的楼盘比例为,8000元/平方米以上的为。从数据组成不难发现,是刚性置业需求在寻求平价房源,而投资型需求在中心城区搏杀。长城建设锦绣龙城、百步亭世博园等,这些地处三环线以内,价格相对较平的楼盘,受到刚性需求置业者的追捧;另—方面,福星惠誉国际城、融科天城等高价楼盘,也迎来投资客的疯抢。但也应理性地看到,由于房价虚高,随着自住型需求的急剧萎缩,其崩盘的危险,也日益膨胀。需求方加入了另一个新的购房群体———炒房团。与以往不同的是,以炒房著称的温州投资者,此次将主力转向了二三线城市。这批购房者是从上月底开始陆续进入武汉楼盘的。目前国家只对境外人士购房有限制,如一人只能买一套等,对境内炒房者能够采取的应对措施不多。炒房团的加入,不论是给普通自住房性购房者,还是住房投资者都带来了不小的压力,使原本就激烈的需求竞争变得更加紧张。而炒房团引起的更巨大的需求,不仅在保持房价高涨上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同时也使地产商们的资金流动性更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商品房的投资速度和供给量。一般来说,房产的需求越大,则房产的价格越高,而房产的供应越大,则房产的价格越低。从2009年以来,市场持续旺销,需求量不断加大,但供应量下降幅度较大,因此,新增供应量与需求量的差距不断被拉大。2009年,武汉商品住宅累计供应面积与成交面积的比值为1:,新增需求量远远超过了新增供应量,供需矛盾更为激化。(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是衡量居民购买力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支撑房地产价格的重要指标。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一直处于快速增长中,并一直处于商品销售价格和住宅销售价格之上,城镇居民收入和支出支撑着房地产价格的上升。从这一角度看,我市的房地产价格以居民收入的增长为支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房地产的有效需求相应增加,房地产的价格也随之上涨。(三)通货膨胀因素。根据近几年国际上的部分国家和城市情况可看出,投资房地产是抵御通货膨胀的一个很好的途径。越是在物价上涨的时期,房地产越能体现其保值性,也就是说,在物价上涨的时期里,持有房产是比较理想的,正因为这样,真实的通胀率和预期的通胀率一般会对房价产生正面的影响,通胀率越高,人们对房地产的投资就越多,房价上涨的也就越快。蓬勃发展的房产推动着我国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迅猛发展,这几年,房地产等行业连续几年以超过20%的增速运行,对房屋的需求大量增加,使得相关原材料价格稳步升高,特别是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钢铁价格大幅上升,增加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继而导致了住房价格的上升。(四)政策因素。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及信贷的扩张给开发商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使开发商资金紧张程度降低;另外,存贷款利率的下调,购房首付款的压力减小,使得投资投机型和自住型需求同时扩大。在供给弹性较小甚至有所减少的情况下,需求量的扩大必然就引起了房价的上涨。与此同时,由于担心国内外银行向市场注入的大量流动性资金,加上国内经济形势开始好转,投资者对未来通胀的预期也越发强烈,在金融市场发展缓慢、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我国富有阶层资产保值增值的首要选择即是置业买房大量购入固定资产以寻求保值。再者,中央采取了增加税收的措施,其原意本是控制房地产投资过快增长,而实际上却将增加的税费转移到消费者头上,使得房价不跌反而上涨;再加上,十多年前的分税制改革,使得地方事权、财权不对等,财政缺口大,政府就通过把土地高价卖给房地产来弥补财政缺口,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五)投机因素。在房价刚刚起来,而大量的投机资金还没有进入房地产时,开发商开始自买自卖,通过假按揭来套现。开发商利用假按揭,提前收回成本,变现利润,把风险和包袱悉数丢给银行,自己进退自如,完全占据主动。由于房价估值越高,假按揭从银行套取的资金越多,开发商越倾向于提高价格。这正是房价与房屋成交量同步上升的根本原因。从2008年11月开到2009年6月,国家投放了8万多亿资金,庞大数量的投入带来了一种非常强烈的通货膨胀预期。为了规避通胀带来的经济损失,在通胀期间,但凡有点经济实力的理性人为了使自己手中的资产保值甚至增值,就会去购买能保值增值的商品。但由于我国投资渠道十分有限,投机客觉得在货币贬值的情况下,房价肯定有获利空间,导致投机客们大量涌入房地产。据武汉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2009年武汉就来了一批温州“炒房团”,在武昌繁华地段的几个楼盘里,一出手就是半栋楼,并以现金付款,当时以均价4000元/平方米买下,几个月后,房价就开始上涨。在房价肆长的情况下,一些自住型购房者也就恐慌了。担心房价没完没了的涨,越等下去住房成本越高。自住型购房者的这种盲从心态使得他们也进入了房地产。这样三波力量导致前期房价非理性上涨。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统计,到2010年3月底,全市商品房成交均价为6321元/平方米,汉口、武昌、汉阳三大中心城区的商品房成交均价分别为9210元/平方米、8508元/平方米、7913元/平方米。而2009年3月的“小阳春”,三大片区中,价格最高的汉口中心区成交均价只有6982元/平方米,价格涨幅惊人。二、房价上涨产生的危害第一,房价上涨过快使得居民购房负担过重,抑制了居民的其他消费。2009年武汉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比上年增长,其中,食品支出元,增长;房地产投资增幅由一季度的,升至上半年的,再到1—11月份增幅达41%。由于预期房价将会继续大幅上升,因此许多家庭会为了积攒首付款和支付月供款,减少在其他方面的消费,住房的需求明显挤出了工薪阶层的其他消费需求。在金融形势严峻的今天,这无疑削弱了我市刺激内需的政策效果,成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绊脚石之一。第二,房价上涨过快导致社会财富向富人转移,扩大了贫富差距。居民的财富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当期收入、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等,动产包括银行存款、家用电器、汽车、衣物、家具等,而房地产在居民的财富中占了很大的比例。中国人拥有个人住房的比例超过了80%,大部分人在房改过程中付了有限的费用之后将公房变成个人所有,还有相当比例的穷人没有自己的住房,或者说居住在比较简陋的房屋里,越富裕的家庭拥有的住宅价格越高,那么高收入家庭的资产总量将迅速增长,加大了低收入者家庭之间的差距。第三,高房价推动下的房地产业容易形成经济泡沫,从而降低社会生产和资源配置效率,威胁金融市场的秩序。在发展中国家,资金属于稀缺资源,再加上经济泡沫的存在,房地产占用了相当大的资金,如2008年武汉市房地产投资占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6%,从而无效或低效的使用着稀缺资源,严重扭曲了资源配置,从整体上降低了社会生产效率。第四,房价的过快增长将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市化步伐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之一。房价增长过快,提高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成本,从而抑制了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不利于解决“三农”问题。第五,房价的过快上涨提高了我市城市整体的运行成本,降低城市的综合竞争力。由于高昂的房价加大了自住房和商务用房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优秀人才向大城市的聚集,减少了外资的投入数量,降低了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利于城市经济的长期发展。三、缓解房价上涨的政策建议第一,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供应,并实现其模式的多样化。武汉市政府可以通过提高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和购房首付款比例,抑制投资性购房,同时制定出引导消费者合理住房需求的政策,调整住房供需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同时政府还应该鼓励住房建设多元化,无论是开发商、住房合作社还是个人,只要其住房开发与建设符合政府的城市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应该得到允许和鼓励。第二,逐步完善住房金融体系,促进总消费增长。居民为了能够购买合适的住房,重储蓄、轻消费成为消费率持续走低的主要原因,在消费不足的环境下,充分发挥住宅价格的财富效应,促进城镇居民的消费,保证经济稳定增长,为使住宅价格带来的财富效应能顺利实现,必须有发达的住房二级市场,只有这样,消费者才可能比较容易地进行住房交易,顺利地实现房屋的价值,进而刺激家庭的消费支出。第三,控制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因投机行为对宏观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房地产商可以通过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企业融资方式的多元化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找到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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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会品菜

摘要: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商品房,言之商品房,首先得承认它首先是个商品,对于一个商品的定价,首先我们要考虑到其成本价,对于房屋来说,就是它的建筑成本以及土地成本,这是决定房价的基础。其次是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规费,这些费用都是比较有弹性的,开发商和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定义其中价格。还有市场供求关系、百姓的收入水平高低、市场的竞争。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律的调节必然使房价趋向于均衡价格,大体符合价值。但是如今房价出现了过高的情况,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错,加入了WTO,申奥成功,世博会的开办和上海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良好,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对于住房的需求增加,人们觉得房价上涨是迟早问题,有钱的个人也出现了想买房增值的做法,加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地方媒体、金融机构等形成利益集团进行各种宣传鼓吹,都会导致房价的上涨。首先我个人觉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房地产政策,可以多盖些经济适用房再次要有正确的宣传导向作用。关键: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宏观调控 规范市场 合理房价房价永远是牵动着百姓与媒体神经的话题。俗话说,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几样大事,其中之一“住”指的就是人们的住房问题。对于咱中国人来说,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更加意义非凡,房子对于中国的老百姓来说已经不止是房子这么简单,更是一种心理意义上的港湾。可是近年来房价不断上涨,并且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过高的房价给广大购房居民带来很大的生活压力。以下仅是我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和观点。一、决定商品房价格的因素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行业,涉及的相关行业很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很强。一般来说房价要与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超前或落后都不是好现象,都会对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对房价的合理性行进分析,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房价是非常必要的。分析房价问题,首先不能脱离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总所周知,我国现实行的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说价格是由市场形成、市场机制调节的。虽然房地产商可以对房价进行自主定位,但是还是得服从市场,不能任意决定房价的涨幅跌落。因为政府会通过宏观调控来影响房价,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间接手段影响房价,也不能直接决定房价。如今我们购买的房屋是商品房,言之商品房,首先得承认它首先是个商品,对于一个商品的定价,首先我们要考虑到其成本价啊,对于房屋来说,就是它的建筑成本以及土地成本,就是买一块地皮的价钱和从这块地上将房子盖起来的费用,其中也包含人工和材料的费用。这是决定房价的基础。其次是开发商的利益和政府的规费,这些费用都是比较有弹性的,开发商和政府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定义其中价格。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贷款将建筑工程继续下去,那么,他就要相应地付给银行一定的利息,开发商在对房子定价上也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房价又会被无形中提高了。除了以上这些对于房价起到直接影响的因素之外,还有几个因素也会间接影响到房价。首先是市场供求关系,学过一点经济学的都知道,一样商品出现供大于求时,价格会相应下降,当供不应求时,价格必然会上涨,并且房价始终围绕房屋价值上下波动。其次,百姓的收入水平高低也会影响到市场需求,既而影响到房价。再次就是市场的竞争。房产开发商之间的互相竞争也会对房价产生影响,当竞争激烈时,就会抑制房价。同样如果购房者之间进行竞争时,就会抬高房价。房价主要是受以上个因素交互作用影响的。所以房价有高有低、有升有降、有涨有落。从长期来看,这些规律的调节必然使房价趋向于均衡价格,大体符合价值。二、对当前房价的分析[国外有个公认的评判标准,商品房的价格应该是家庭年收入的3到6倍。] ①那么我们来计算下上海现在的房价是否合理。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公布,上海市人均月收入为2000左右。一家三口,那么家庭年收入为72000元,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算,显然如今的房价明显过高。那么导致房价过高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其中人为炒作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首先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不错,加入了WTO,申奥成功,世博会的开办和上海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良好,大量外来人员的涌入,对于住房的需求增加,人们觉得房价上涨是迟早问题,有钱的个人也出现了想买房增值的做法,加上开发商、地方政府、地方媒体、金融机构等形成利益集团进行各种宣传鼓吹,都会导致房价的上涨。况且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一般都是保密的,购房者根本难以知道房地产商的利润空间有多大,很容易造成购房者的盲目购买行为。在各方面来看,百姓或主动,当然更多地是被动地接受房价过高的这个情况。还要提到的一点是,如今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中介也存在着不完善的情况中介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规范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造成该行业的秩序混乱,中介机构不是完全的为购房者服务,更多的自己的利益,饱食其中差价,这对购房者来说更是雪上加霜。在从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和国家采取的措施来看,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还是滞后的,虽然对房价的调控中央政府是有很大的决心和很强烈的意愿的,但国家出台政策往往是在问题已经凸现后才制定的,绝大多数采取的是事后控制的手段,政策出台时市场出现的问题影响已经很大,而且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后果,控制起来难度也已经加大了。而且从中央政府落实到地方政府往往也是有难度的。试想,房价会影响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速度。所以这些都会造成中央政策的失效或打折现象。三、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的建议如今过高的房价,给许多购房者带来了很多生活的压力,或是因为高房价而没有能力购买能力而苦闷,或是贷款后住上新房后,成为名符其实的“房奴”,整日背着精神压力为早点还清贷款努力奋斗,却发现清款之日还是遥遥无期。可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让百姓安心地住进新房子。首先我个人觉得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很有必要。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很不规范,行业规范,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公司的资质规定审查,从业人员的资格规定和审查还很不到位,对违反行业规定的房地产公司的惩处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规定而且房地产业的垄断性很强。政府在进行防堤建设时可以有意向地让一些国有企业或一些盈利目的不是很强的企业单位开发,这样也有利于通过他们达到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同时政府可以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对一些原有政策进行改革。可以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公积金的建立和落实切实有效的制定和落实福利住房制度来减轻百姓的住房压力。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收入群体制定房地产政策,应是减少高档住宅,增加中低档次住宅,建造不同的房地产产品以适应各自收入群体的需求。可以多盖些经济适用房,因为济适用房对解决收入偏低的人群的住房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方面,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了,许多经济适用房已经建成和在建之中,接下来的是对房屋的购买者进行把关,防止一些人利用房价低的优势买多后,再进行转卖,赚取差价,这样真正的经济意义就没有体现在百姓身上。再次要有正确的宣传导向作用。文章前面我提到有些居民想买房增值因为住宅是不动产。况且现在社会稳定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升值空间很大。开发商们也正是看准这个时机不断宣传房地产的保值增值功能,诱使购房者买高价的住房。这样不利于让房价保持相对合理。所以政府和主流媒体要正确地宣传和引导居民购房,不要总是宣扬房地产的增值功能多强,正确的引导居民正确的看待房地产的价值,因为人们买房还是主要用来居住,要更强调它的居住功能而不是一味的强调它的增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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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72893325

先写一个前言,然后出一份问卷调查,接着编一个结果,最后编个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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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emeber24

现在房价是合理的,因为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一种商品能够变成货币,是最惊险的跳跃,楼市上的房子完成了这个跳跃,这说明它的价格是合理的。对于很多人来说,看到这样的说法,恐怕都会要大骂一通,觉得这种官员、这种专家真是该当挨板砖,而敢说这样的话,也是要有承受能力的。不过,这样的人仍然不少,前段时间,不少专家频频出语不凡,纷纷把脉中国的高房价,比如“未婚妻论”、“丈母娘论”、“父母论”等等,总之都把房地产业辉煌的功劳都归功于我辈平民百姓。还别说,初看这位官员所谓的“合理房价论”,还真的象那么回事,因为人家搞的是经济学,看问题、做分析,也只能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也分析得颇有道理。是啊,如果当前的房价不合理,那么怎么会有人去买房子,开发商还怎么活呀!看来,这房价还是有人承受得起的,也就说明是合理的。而问题的根源恰恰就在于这个“经济学角度”,就在于这个所谓的“商品”,揭开了当前中国高房价的大秘密,点出了中国高房价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的政府把住房作为一个商品,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去研究、去决策,当然就走不出高房价的怪圈。因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贪官,还是一些利益群体,甚至于政府,都能从这个经济学角度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还哪有什么心思放在老百姓的住房上。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住房有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它附着的土地很特殊,不是一般商品能够代替的,它是一种特殊、有限的资源,也就不能从经济学角度来简单对待。二是住房是人们生存的基本必须品,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这应该是政府提供的起码民生品。恰恰相反,政府对于住房应该是要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而不是从“经济学角度”,应该把住房当作一种“民生的必须品”,而不是“商品”。所以,我们现在争论过去,争论过来,最关键的还在于转变理念问题,如果理念错了,方向也就错了,什么样的改革也就是一句空话,老百姓的“安居梦”也可能是一个幻想。而解决这样的理念问题,就是牢牢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如此,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了。地价与房价关系的经济学分析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对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意义重大,本篇论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地价与房价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论文从供给角度、需求角度和运行过程中供给和需求的转化三个方面分析了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其次,论文对地价与房价的数学关系进行了探讨;最后,论文对政府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2001年4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指出:“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对建设用地试行收购储备制度。”在土地收购储备的过程中,很多城市都开始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与协议用地相比,招标和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上升了。为此,建设部门及房地产开发商抱怨地价过高,影响了房产价格;很多居民也把房价过高、买不起房归咎于地价过高。而与此同时,土地部门却说地价高是由于房价的不断飙升引起的。为此,只有深入分析房价和地价的关系,才能弄清房价和地价的相互影响,才能判断地价是否过高。本篇论文以经济学的角度从因果关系和数学关系两个方面探讨了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并根据分析的结果,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 地价与房价的因果关系对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解释,实际上就是回答究竟是房价高导致了地价高,还是地价高导致了房价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要从需求和供给以及市场运行的不同角度来分析。1.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房价上涨导致了地价的提高地价和房价的本质都是一种产权价格,并且都是由供求关系来决定的,二者不同的是:在国内目前的情况下,土地市场所决定的地价更倾向于是一种需求价格。因为土地的自然供给没有弹性,其经济供给受自然供给的限制,也缺乏弹性;并且,土地的供给是由政府垄断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地价主要由需求一方决定,需求上升则地价上升,需求下降则地价下降。而增量市场中的房价除了取决于需求方面,还要受供给价格的影响。因为增量房地产的供给不同于单纯的土地(没有生产费用)供给,它是一个生产的过程,所以必须通过销售价格补偿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并获得合理利润,才能维持再生产过程。因此增量市场中的房价作为一种供给价格不仅是买方愿意购买的价格,更应是卖方愿意出售的价格。进一步地分析,作为需求价格的地价实际上是由引致需求引起的,即由于对土地上产出物的需求导致了对土地的需求,这方面最著名的解释为“玉米法律悖论”。[1]1800年英国制定了限制进口谷物的玉米法律,导致了国内对玉米的需求上升,图1表明了玉米法律对玉米市场和土地市场的影响。①玉米市场:玉米法律将需求曲线由d1移到d2,国内玉米的价格由P1上升到P2,对玉米的生产量由C1上升到C2。②土地市场:由于国内玉米的生产量上升,导致了对土地需求的增加,使土地需求曲线由D1上升到D2,因为土地供给价格弹性很小(图中假设土地供给完全没有弹性),所以对土地需求的增加导致了土地价格由R1上升到R2。“玉米法律悖论”说明了地价高是因为玉米的价格高,玉米法律提高了玉米的价格,刺激了国内玉米的生产和对种玉米的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因此地主们就提高地价来满足对土地的需求。因此,地价高是玉米价格高的结果,而不是玉米价格高的原因。“玉米法律悖论”应用到城市房地产市场,我们就可以得出:房价高刺激了对土地的需求,由于土地的供给价格弹性小而导致了地价的升高,即从需求角度来看,地价高相对房价高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不仅如此,地价的地区差异性同样源于各地房价的不同,即不同的城市由于对房地产的需求不同导致了它们各自的地价不同[2]。图 2所示,城市1对增量房地产的需求远远大于城市2,导致其房价也大大高于城市2的房价。在各个地区中,由于市场的开放性和竞争性导致了各地的建安成本及开发商的利润相差很小,因此可以认为各地地价的差异主要由房价的差异来反映。总之,在任一城市中,对增量房地产的需求增加导致对土地的需求增加,由于土地的供给价格弹性较小,结果导致地价的上涨。因此,从需求角度来看,地价主要是一种需求价格。在同一时点,地价高相对房价高而言,只是结果,不是原因。 2.从供给角度来看,地价上涨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 在房地产增量市场中,房地产是一种生产产品,因此房价不仅仅是一种需求价格,更是一种供给价格。在现实生活中,这主要表现在当有下降压力存在时,房价的变化非常典型,即当市场疲软时,首先减少的是供给数量(开发商不再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而不是价格[3]。因为从房价的形成来看,先有地价,然后经过一个建设周期形成最终的房价。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由于土地的开发与经营是整个房地产经济活动的开端和基础,开发商总是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房屋开发和经营,即先形成地价,然后产生房屋建设成本,最后形成增量房地产的成本价格(包括合理利润)。这个成本价格通过当时市场的供求关系,最后形成真正的增量房地产的交易价格,这个价格一般都高于其成本价格。由此,上涨的地价进一步推动了房价的上涨,但此时的地价与增量房地产的价格并不在一个时点上,而是经过了一个房地产的建设周期,即从供给的角度上看,地价是房价的成本之一,地价上涨是导致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3. 在房地产市场运行过程中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作为市场供求作用的信号,地价与房价分别反映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在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体现在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相互作用中。见图3所示,象限Ⅰ和象限Ⅲ分别是房地产市场(指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土地市场,在两个市场中供给和需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房价和地价的大小。房价(房价Ⅰ)高涨代表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旺盛(见象限Ⅰ),当该价格高于房地产产品的成本价格时,便会形成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当市场内的空置房屋不能满足其需求时,对房地产产品的需求会通过容积率的作用转化为对土地的需求(见象限Ⅱ);开发商会依据此时增量市场的价格决定待开发地块的需求价格(地价Ⅰ),当土地的需求价格高于土地的供给价格时,由土地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决定了土地的交易价格(地价Ⅱ),新的地块被开发(见象限Ⅲ);这时的地价经过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转为新的房地产增量的价格(房价Ⅱ),土地增量转为房地产增量(见象限Ⅳ),当作为供给价格的房价Ⅱ小于或等于房屋当时的需求价格时,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产生。图3中所示房价Ⅰ和房价Ⅱ相等,表明房地产增量市场与土地市场都达到了均衡状态,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论证;实际市场运行过程中,房价Ⅰ和房价Ⅱ总是不能达到相等,房地产市场总是在波动中运行。因此,从上述地价与房价的转化过程中可以看出,地价和房价分别是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来决定的。在地价和房价的转换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房价——房价Ⅰ和房价Ⅱ及两个地价——地价Ⅰ和地价Ⅱ,它们分别是房屋和土地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在实际的市场中,地价主要是一种需求价格(地价Ⅰ),它受房价Ⅰ的影响较大,当房价Ⅰ上升时,地价Ⅰ也会上涨,国土部门所说“地价是由房价决定的,房价高与地价无关”便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考虑的。而房价不仅是一种需求价格,也是一种供给价格(房价Ⅱ),地价Ⅱ是它的一项成本,地价Ⅱ的上升必定会引起房价Ⅱ上涨,因此,开发商和社会人士认为“北京房价高,是由地价高所导致”。 这两种观点都只是看到了地价和房价关系的一个方面,实际上地价和房价的升降是由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当时的供给和需求条件来决定的,而不是由房价来决定地价,或由地价决定房价,地价和房价的上涨最终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房屋土地需求的增加引起的。因此,笼统地说房价高决定了地价高,或地价高决定了房价高,都是片面的,对房价和地价的因果关系要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时点来分析。二 地价与房价的数学关系在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分析中,出现了两个房价和两个地价,分别代表了需求传导和供给传导的过程。不论从哪一个过程来看,房价的主要组成都是地价、建安造价和各种税费(包括管理费、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4]。设P代表房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PL代表地价(元/平方米土地面积),C代表建筑物的建安造价(元/平方米建筑面积),γ代表所有的税费(包括管理费、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合理利润)率(%),F代表容积率(%)。首先,将地价PL (元/平方米土地面积)转化为楼面地价PL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公式为:(1)其次,根据增量房地产价格的含义得出增量房地产价格的表达式: (2)最后,将公式(1)代入公式(2),整理可得: (3)设(1+γ)=A,C×(1+γ)=B,A和B为任一不为零的常数,则可得: (4)从公式(3)和(4)中,可以看出:第一,地价与房价之间为线性正相关关系;第二,地价与房价之间影响的程度因建安成本、税费率和容积率的不同而不同;第三,由于受社会技术水平及可持续发展条件的限制,建安成本和容积率的调整量有限。因此,税费率应该是政府调控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主要切入点。三 政策建议土地市场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龙头,通过土地市场的科学调控,政府可以协调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论文通过地价与房价关系的探讨,建立了土地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联系,从地价与房价的关系分析中,可以得到三点与土地市场调控有关的启示:1. 地价是由市场决定的,它不应该作为政府直接调控的指标从地价与房价的转化中可以看出地价的决定过程:地价Ⅰ由当期房价(房价Ⅰ)决定,反映了当期土地出让市场的需求;地价Ⅱ由当期土地市场供求作用形成,决定了下一期房价的供给水平(房价Ⅱ)。这里,无论哪一个地价都不是由人为因素控制决定的。因此,地价是由房地产市场内部运行决定的,调控土地出让市场,地价不应该是直接调控的因素,它应该由市场机制去决定。因此,在土地出让的过程中,要尽量采用最能反映市场条件的拍卖方式。2. 土地出让量是调控土地出让市场及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直接指标 反映供给水平的地价Ⅱ是由土地出让量决定的,土地出让量是当期土地的供给水平,它的大小是由地价Ⅰ决定的;并且,它通过地价Ⅱ决定了整个房地产市场新周期的运行。因此,土地出让量联系着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是新周期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源头。因此,土地出让量是调控土地出让市场乃至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直接因素。3. 土地出让量的大小要根据市场条件而定 由地价与房价的转化过程可以看出,土地出让量的大小是由反映市场需求水平的地价Ⅰ决定的,而不是人为任意确定的。如果地价Ⅰ的水平大大高于前一期的地价Ⅱ水平,反映出市场对土地需求强烈,则要增加土地出让量,以平抑地价的上升。反之,如果地价Ⅰ的水平大大低于前一期的地价Ⅱ水平,则要减少土地出让量,防止地价的下降。总之,通过对地价与房价因果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价的大小是由房地产市场本身确定的,政府对土地出让市场进行调控,主要的调控指标不应该是地价,而是土地出让量;并且,土地出让量的大小也要根据市场条件来调整,不能主观确定。通过对地价与房价数量关系的分析,可以得出:地价与房价呈线性正相关关系,影响它们的关系的主要因素是税费率、建安成本和容积率,调整税费率可以作为调整地价与房价关系的主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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