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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糕年糕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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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乐乐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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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行政法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长时期中形成的,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是行政法的灵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统率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要求所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行政法基本原则对行政法的制定、实施等全部活动过程具有“指导”作用。“指导”作用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价值所在。据此,本文认为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为: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及时救济原则和统一原则。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归纳起来无外乎下列四种:一是指导行政法制定、执行、遵守以及解决行政争议的基本准则,是整个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的主导思想和核心观念;二是贯穿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们对行政法规范的精神实质的概括,反映着行政法的价值和目的所在;三是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四是只贯穿于行政法始终,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或原理,是行政法精神实质的体现,是行政法律规范或规则存在的基础。这四种不同的定义体现了学者们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认识的逐步深化,也体现了其所依据的行政法基础理论的发展。同时,上述四种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都包含了相同的含义,即对行政法制定、实施等全部活动具有指导作用。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中,其“指导”作用才是最根本的,才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核心价值所在,也是行政法基本借以建立和展开的基础。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法性原则、民主性原则、及时救济原则和统一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对此原则有学者称之为行政法治原则,并大都认为这一原则要求行政主体的各种行为都应严格依法,强调依法行政是行政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存在的最根本性原则,也是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区别的主要标志,它是贯穿行政权力过程始终,是指导、规范行政权利运作的基本准则。首先,行政合理性问题应属合法性原则的一个方面,理由如下:第一,行政合理性原则,有学者认为又称公正、公平原则,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主体行使权利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学者们把行政合理性原则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前提是,行政活动千变万化,错综复杂,行政法律规范不可能对每一种权利的每个具体方面都规定的细致入微,必然会有遗漏,特别在变动性很强,行政法律规范永远也不可能赶上每个变化,因此,法律规范必须留给权利行使的自由空间,即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形势行政权力,必须对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享有一定的选择权。正是由于自由裁量权的存在,所以要求行政权力主体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合理、适当地做出行政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即行使行政权力时应适度,符合理性,符合行政法的目的,归纳为一点,即符合行政法的精神实质。法律共同的基本价值追求为自由、平等、正义、程序、效率等,行政法的精神实质应是对法律基本价值的一种反映、体现。那么,行政法精神实质就在于保护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益,维护平等,追求正义,确保行政秩序稳定,并保证行政管理的高效率。行政法基本原则就应全面体现行政法的这种精神实质。同时,直接实用性应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特征之一。故此,在行政法具体规范有所遗漏之下,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仍应严格地依据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使,也即仍是严格依法行政,此合理性原则应属合法性原则之列。第二,行政法的精神实质也包涵在行政法的规范之中,由行政法的规范得以具体体现。行政合理性原则其实也是要求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应属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一个方面,是蕴含在行政法规范之中的。若因法律规范没有以明确的文字形式表述其精神实质,就认为依此所谓行为为合理性之考虑,不为合法性行为,那么,推而广之,任何部门法都存在合理性行为问题,如刑法的量刑幅度,这岂不要求刑法基本原则也应有一合理性原则。因为刑法规范也不可能将各种犯罪行为一览无遗地加以规定,而各种犯罪行为是多种多样的,并随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犯罪手段与形式呈多样化、复杂化。这显然是违背立法初衷的。第三,合理性原则应当也必须包含在合法性原则之中,否则就不符合我国行政法追求“法治”的发展趋势。“法治”应是行政法追求的主要目标,它要求法律的权威,削弱甚至消灭“人治”。如果合理性原则不是以合法为基本前提就违背了“法治”的基本要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必须在行政法的规范内进行,它不是任意裁量,也应有一个依据,按照行政法规范规定的幅度、范围行使自由裁量权,既然行政法已规定了相应的幅度、范围,就只能依据这一范围幅度进行,不能有任何超过范围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这更应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合理问题。只要严格依法,就能合法,也能合理。其次,行政合法性原则除了强调行政主体的各种行为都应严格依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外,该原则还应强调行政法关系中的相对人应对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依法进行配合、支持,并切实履行其行政法上的义务。理由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行政主体直接干预经济、社会事务的范围越来越小,而更多行政事务的管理、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与行政相对人共同完成。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相对人对合法行政行为予以配合、支持,并积极地依法履行自己的行政义务,这样就能很好地约束行政相对人,使之不会无理抗拒。同时,有利于保护其他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故此,行政合法性原则不仅要求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和符合行政法的精神实质,还应强调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活动中要依法配合、支持的义务。二、民主性原则该原则要求一切与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有关的活动都要实行民主,必须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采用适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方法。人民对事物的认识是一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也应是如此。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认为行政民主原则是行政管理的组织原则范畴,没有贯穿行政法律关系始终,这只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认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民主化程度总是越来越高,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逐步增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趋势是更趋民主化。“法治”也成为我国治国安邦的重要途径。“法治”的第一要求便是有“良法”,何谓“良法”,其价值核心应是公正、平等,它要求立法、执法等都要讲求民主,特别作为影响面广的行政法,更需要充分的民主,因行政法无时无刻地影响着人们的切身利益,行政执法最容易侵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而,行政立法、执法等各种行政活动都较其他部门法更重民主。这一趋势已被目前的法理所确认,如: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和《物价法》均规定了听证制度。还有《立法法》也规定了行政法规、规章制定中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在现实中,因为行政法不同于刑法具有严格的惩罚性;也不像民法所规定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本就蕴含了民主因素,致使一直以来部分行政主体片面理解并认为,行政法就是管理法,是单方面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服从,而社会需要行政管理过程的充分民主,以求得行政相对人的配合与支持。这是一对矛盾且经常影响行政执法的效率与水平。这一矛盾的解决取决于行政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民主意识的进一步提高。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应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高度来认识民主的指导作用,将民主性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这无疑对我国行政法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并在根本上扭转部分行政主体的片面观念,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与水平。另外,现实中还有部分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民主没有贯穿行政法律关系始终,这也过于片面,当今更重民主的社会,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各种行为无不从始自终强调民主,要求民主:首先,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行为,要求其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这就要求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不仅是我国行政管理的组织原则,更是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立法更应如此。其次,行政执法行为中,为了取得行政相对人的理解、支持、配合、信任,更应强调民主。这已在《行政处罚法》和《物价法》中得到体现。最后,在现实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为中,无不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民主原则,不能以单个利益违背整体利益、多数人利益。使行政相对人知晓其享有民主权利的同时,也明白民主的终极关怀为多数人的意见和利益。民主性原则应作为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中包含参与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内容包括:(1)行政法规、规章的制定程序,除不宜公开外都应公开,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还得举行立法听证会、论证会和座谈会的民主性形式。这样做才能符合“法治”的前提要求,即有“良法”,使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充分体现民主。行政法规范的调整涉及作为管理者的行政主体及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权利和义务,该行政权利和义务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它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基础,如果行政法内容不能充分体现民主,就不会确保人民群众利益的切实维护,也不能取得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管理行为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势必影响行政管理的效率。只有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充分体现民主,才能在行政执法中真正做到民主,更有效地实施对社会的管理。(2)公民有权要求政府提供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信息,回答有关咨询,以便公民参加经济和社会活动,对此,各行政主体应创造条件。这也是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各种社会管理活动,主动配合并履行其行政法义务的重要保障。(3)在做出具体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对人的意见,即建立听证程序。(4)行政相对人应遵循民主程序的约束机制,在其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同时,当其私自、个别利益与意志与公共利益、多数人意志发生冲突时,其应让位于公共利益及多数人利益,服从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行为,积极支持、配合,并切实履行其行政法义务。三、及时救济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时,行政主体应始终确保行政相对人受损权益的及时恢复和补救。行政法所追求的价值之一就是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而行政效率除了讲求时间、数量等量上的效率外,还应包括质的效率,亦即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它要求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心悦诚服并积极地予以协助。单纯的强制服从是不能取得很好的效率的。若某一行政行为不能取得行政相对人的支持与协助,甚至认为侵害其合法权益,这就应给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救济途径。但行政救济也应讲求效率,尽快地解决争议,否则也会影响整个行政效率的提高。而目前我国的现实是:无论是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为明显的违法与不当,都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来解决,这对于那些需要调查取证的违法不当不很明显的具体行政行为来说是可行的、必要的,可对那些有明显的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显得不必要而徒耗时间、人力、物力,无疑也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还应把视线放在行政实体法本身上。要求行政主体在做出行政行为时,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始终有一套给予行政相对人及时救济的机制,要建立这一机制,就应有一指导性原则给予概括或指导,这便是及时救济原则,它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以合法行为行使其获得及时救济的权利,监督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行为。为此,才能做到行政法治。行政法较其他部门法而言,其影响是最广泛的,涉及到公民、法人等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也正是这个道理。那么,行政主体在各种行政行为中,最经常也最直接地影响甚至最有可能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行政法及其实施过程中的特点。这样,给权益受侵害的行政相对人一个及时救济就尤显重要,并且这种救济应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也体现了行政法的精神实质。及时救济的原则要求建立行政纠错制度,“对于行政行为特别是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一般人都能以常理判断为违法不当的,应有一个独立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制度之外的行政纠错制度,并相应地在行政机构内部设立独立办案的行政纠错机构,以经常性地对明显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及时地修正,以尽快地恢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同时,及时救济原则是和合法性原则相辅相成的,共同保证行政法治的实现,并促使行政主体能及时主动地纠正错误,尽快地理顺行政法律关系。四、行政统一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权的实施必须统一,与国家行政管理有关的活动都必须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规定。同时,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行政主体的统一管理行为,并予以支持配合。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展开和深入进行,行政事务及行政法律关系急剧增长,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在我国得到确立。在行政法学领域深入研究的展开以及行政法的实施、实践取得一定成功并积累相应经验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吸取一定的教训。如:行政规章之间的矛盾问题及其繁杂无序问题;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执法行为的彼此冲突、矛盾和重合、重复等等;不同行政的相对人因同种或类似的违法行为却受到行政机关不同的处罚决定,皆因依据不同的行政法规及规章,使其不能申辩,获得及时救济,等等。“法治”时代,就是要求事事皆有法可依,特别是涉及人们切身利益的行政事务的管理,都要于法有据。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行为应密切配合、彼此协调,行政相对人的同种行为应同等对待。所有这些都有赖于行政统一性原则的指导。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守法都应遵循这一原则,具体有五个要求:一是理顺现有行政法规之间、行政规章之间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消除彼此冲突的地方,并在以后的行政立法中始终本着统一的要求,实行行政立法程序的统一化,确保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统一和协调(如我国已经颁布的《立法法》)。二是要求行政法能尽其涵盖力,应根据国家行政事务不断发展变化及其趋势,及时将新生的乃至今后可能产生的行政事务统一由行政法规加以规定,使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协调、一致、统一(当然,这还依赖于一定的立法技术性规定)。三是要求实行行政程序统一化。尽快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使各种行政行为的程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致行政行为之间前后矛盾和冲突。不同的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必须统一、一致不应彼此矛盾、相互冲突。四是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机构设置应以职能为依据,以统一精简为原则,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的国家行政机关各个机构要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防止机构重叠,职能重复,相互推委扯皮,防止政出多门,朝令夕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位、职权、工资、任免、奖惩、选举、退休等等都要有统一的规定,以便使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走上统一的法治轨道。五是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行政主体的统一管理,同时监督行政主体的各种行政行为,使同一行政主体的前后行为及不同行政主体之间的行政行为的协调一致,促进我国行政法治进程。参考文献资料:1、韩国章.行政法学[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王连昌.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王连昌.行政法学(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方世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胡建淼.行政法教程[M].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罗豪才.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薛刚凌.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1999,(1)9、应松年.行政法新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朱维究,吴华.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兼论21世纪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趋势[J].政法评论,2002,(4)11、修斯欧E.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皮纯协.对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可贵探索[J].中国行政管理,1998,(8)13、高轩.行政效率机制的行政法保障[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14、任建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5615、黄贤宏,吴建依.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再思考[M].法学研究,1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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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anhui123

行政管理工作广义上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办公事务管理两个方面;狭义上指以行政部为主,负责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行政管理工作广义上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办公事务管理两个方面;狭义上指以行政部为主,负责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文书资料管理、会议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还涉及出差、财产设备、生活福利、车辆、安全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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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猪猪911

行政管理(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以及自身内部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扩展资料:

行政管理类型

1、国民经济管理

2、文化教育管理

3、军事管理

4、司法管理

5、民政管理

6、外交事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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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蔡菜哈哈

先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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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dierwill

一 行政管理学的主要课程都有哪些啊

你好, 行政管理学、行政及行政诉讼法、 社会保障学、人力资源管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公共政策导论、领导科学、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希望这些能够帮到你哦 志博缘教育为你答疑解惑

二 行政管理课程有哪些

专科段: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专道德修养、大学语文(专属)、计算机应用基础、政治学概论、行政管理学、社会研究方法、市政学、法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英语(一)、现代管理学、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本科段: *** 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普通逻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领导科学、行政组织理论、中国行政史、公共政策、西方政治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西方行政学说史、毕业论文等。 特色课:国家公共英语等级三、计算机基础(含OA、二级)、通用管理能力、高等秘书取证、人力资源管理取证、国外公共行政管理、国际贸易法、涉外企业法、英语口语等。 综合素质教育课:体育、德育、职业道德、商务谈判与礼仪、公关礼仪、求职技巧、驾驶等

三 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有哪些

一.行政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主要有:

政治学、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西方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现代领导科学、法学基础、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当代中国 *** 与行政、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各国公务员制度、中外政治制度、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计算机基础、专业外语等。

二.行政管理专业需掌握的知识:

1.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查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特别是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行政学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策划、组织、执行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行政管理专业国家重点学科分布

拥有行政管理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1],西南政法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四.拓展资料: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四 行政管理主修什么课程

一:行政管理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介绍行政管理学总论、行政环境、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人员、行政决策、行政运行、行政监督、行政法规、行政效能、行政方法、行政机关管理和行政改革等。

二:政治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介绍国家的本质与职能、国家机构、利益集团、政党制度、选举制度、政治行为、政治民主与政治发展等。

三:公共政策分析

课程内容:本课程是一门研究 *** 如何制订和执行开发、利用与分配自然、社会资源的行为准则的学科。本课程主要介绍公共政策界定、公共政策的主体与客体、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政策评估、中央与地方间的政策关系、公共政策分析的主要理论模式等。

四:领导科学与艺术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介绍领导与领导者、被领导者,领导观念,领导职能与原则,领导与决策,领导与选才用人,领导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体制,领导者的素质,领导方法,领导艺术、领导作风,领导效果考评等。

五:行政组织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研究组织系统中人的行为心理活动规律,它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个体心理与行为,包括个性、知觉、需要与激励理论、态度等内容。群体心理与行为,包括群体心理的一般理论、群体决策、群体沟通与冲突、人际关系、团队等内容;组织心理与行为,包括领导心理、组织结构与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组织发展、工作应激等内容。

六: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课程内容:本课程通过有关各专题内容的学习和有关行政管理的具体案例分析、专题讨论、参考书阅读,使学生深入理解现代行政管理学的发展脉络,以及行政组织、行政职能、行政决策、行政领导、人事行政、公共财政、中西行政改革等方面的知识。

七:国家公务员制度

课程内容:本课程深入系统地阐述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及各项法规为主要内容,如公务员义务权利、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奖惩、职务升降、培训、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等,并进行适当的中外比较和案例分析。

八:地方 *** 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地方 *** 的运行环境,包括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 *** 基本法、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对地方 *** 的影响,理解地方 *** 的职能、机构和运行方式。

九:比较政治制度

课程内容:本课程以当今世界各国的典型政治制度作为比较研究的主要对象,主要内容包括:西方政治制度的形式、变迁和现状,包括选举制度、政治制度、议会制度、 *** 行政制度、司法制度以及非国家实体政治体系等。

十:市政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主要介绍市政管理理论与方法、城市与城市事务、市民与市民参政、城市规划建设、公共设施、以及城市政治、经济、司法、治安、文化、教育、福利、环境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内容。

十一: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课程内容:本课程系统地阐述与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主要政治制度的理论依据、历史沿革、基本框架、实际运行和未来走势。其主要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行政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中国 *** 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及政治协商制度等。

十二:行政组织学

课程内容:本课程的主要目是在对以往组织理论的系统梳理之上,主要从静态结构和动态过程两个方面对行政组织进行详细研究,以求把握其结构规律、运行规律和发展规律。

五 行政管理专业有什么课程

每个学校开设这门专业的课程可能都不同哦,不过都是大同小异的 我们学校的行政管理专业课程除了基础科目,例如大学英语、思修之类的 专业的科目有 大一:管理学原理、宪法学、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微观经济学。 大二:项目管理、公共经济学、经济法、公司法、公务员制度、培训管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现代企业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行为学、中国 *** 与政治、宏观经济学、公共管理学。 大三:公共政策分析、管理信息系统、领导学、财务管理学、地方 *** 与政治、市政管理学、行政秘书与公文写作、西方 *** 与政治、中国公共政策、中国 *** 研究、行政案例分析、行政伦理学、公共关系学。 大四:中国公共政策、西方行政学说史 之后就几乎没有课了 总的来说,行政管理是偏向学习 *** 的行政与法律的课程,个人觉得学习这门专业将来的实用性不强,不过考公务员的话,应该会有些帮助。 是要高考填志愿吗? 建议你考虑下专业的就业前景哦,而且爱好也很重要,我很多同学都有选了专业,但是学到又觉得不喜欢,最后转专业的,我是学工商管理滴,呵呵~ good luck!

六 电大专科行政管理课程主要是什么

课程名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思想、 *** 理论和“ *** ”重要专思想属概论、大学语文、法学概论、公文写作与处理、人力资源管理(一)、政治学概论、现代管理学、社会研究方法、公共关系学、管理心理学、行政管理学、市政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宪法学。

(6)行政管理主修课程有哪些扩展阅读

专业方向

就业面向: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在县级以上 *** 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七 行政管理主修什么科目以后从事什么职业

行政管理本科科目: *** 思想概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中国文化概论 西方政治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领导科学 普通逻辑 行政组织理论 公共政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中国行政史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社会学概论 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英语 机关管理 西方行政学说史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政治学概论 行政管理学 现代管理学 法学概论 公文写作与处理 就业趋向 1. 在县级以上 *** 的民政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就业; 2. 从事乡镇民政办公室管理工作; 3. 从事城镇街道民政所管理工作; 4. 从事县(或市)以上民政部门以及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5. 从事婚姻服务中介机构、收养登记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 6. 从事婚姻管理、收养登记管理、行政区划管理工作; 7. 从事地名管理、社团管理工作; 8. 从事殡葬管理、收容遣送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可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协理员,办公室主任、行政主管、协调层或决策层高级助理,中外大中型企业前台秘书、行政主管、行政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毕业生适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学校、科研部门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所以就业方向一般为: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及科研工作。 行政管理专业是位于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专业下的二级学科。该学科与相关理念来源于西方,是当今中国方兴未艾的重要学科,具有丰富的研究内涵与广阔的应用领域。无论是转型中的中国 *** 、渴望走向现代化的中国企业界、还是致力于更具声望的高校,都非常需要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八 行政管理专业都有哪些学习科目

每个学校课程略有不一样,以下只是供你参考下。 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包括如下: 主干学科:政治学、管理学、法学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法学导论、社会学概论、 *** 经济学、行政组织学、地方 *** 学、市政学、公共政策等。

九 行政管理主要学些什么内容

我是这个专业的,主要是学点管理学方面的知识,还有我国的政治体制、时事政治,就业么出来要么去做公务员,要么到事业单位,要么就去企业做行政助理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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