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要开心哦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永远的终结者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作者狄更斯(1812-1870),生于英国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海军小职员,10岁时,狄更斯全家被迫迁人债务人监狱,11岁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功。1836年下半年,他25岁时担任《本特里》杂志的主编,于1838年10月完成了小说《雾都孤儿》。 本书完全忠实于原着,语言流畅准确,情节生动,精美的插图更使此书增色不少。相信少年朋友们拿起此书会爱不释手的。
格子女77
这部作品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现在,我倒要回过头来看看狄更斯的艺术魅力和写作才能。狄更斯是维多利亚时代批判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在写这部作品时他还是个青年,这时的他希望运用他的小说改革社会,但他对社会的了解还不够深刻,对当时的统治阶级还寄托着美好的希望。在这部作品中也充分体现了他的这种思想。通常情况下,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特定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同,他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如奥立佛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就是他亡父生前的好友布朗鲁先生;他在盗贼第二首领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巧是他的亲姨妈露丝·梅里家;还有,他去送信时因匆忙而撞到的人竟然就是他的哥哥蒙克斯,并在这一相撞中就让蒙克斯感到他就是自己要寻找的弟弟。这一连串的巧合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然而,狄更斯自有丰富的想象和巧妙的构思,在具体的情节描写中充满着生活气息和激情,使读者在阅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而且对此产生莫大的兴趣,迫不及待地往下阅读。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魅力。此外,从政治角度来讲,这部作品提出了孤儿的社会地位这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以及和这个问题直接相关的官员的素质问题,社会上一些违法组织问题以及在各阶层的人们的心理倾向和精神疾病长问题。狄更斯虽然提出了这些问题,但他所想到的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是不现实的。这也是因为青年时期的他对社会还没有深刻的了解。而随着他的社会阅历的丰富,对社会的了解也更深,他的思想也慢慢地成熟,这在他以后地作品中就能体现出来。狄更斯运用他广阔深刻的语言给予读者的有时是开怀大笑,有时是会意的微笑,有时却是流泪的痛苦的笑或是无奈的麻木的笑。然而,无论是哪一种笑,都给予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尽的讽刺。
新羊年新气象
小说《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那阅读了《雾都孤儿》这一本书之后你会有什么感想呢?那么关于《雾都孤儿》 读后感 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 范文 10篇_读《雾都孤儿》有感400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一
奥利弗是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但他年轻的母亲因为长期收不到关爱和生活囧困、潦倒再生下他后不幸去世了他来到人世间后就被送到了所谓的慈善机构,当时的慈善机构像一潭深不可测的黑水,他在险恶的环境下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恐惧、哭泣伴随着他,后来她被卖到了棺材店那里的人把他和狗相提并论,他不堪忍受那样的日子逃回了伦敦,不幸,又被他同父异母的哥哥陷害,但他善良机智,并于上了父亲生前的老朋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奥利弗十分同情,又对当时英国慈善机构只求面不求实的虚伪感到厌恶。并十分钦佩作者狄更斯的文采。他不动声色的用小说中对当时英国社会不满的只言片语在我脑海中完成了一幅拼图,让我对文中不同人物善与恶、正义与乖谬有了更深更正确更清楚的认识。
我特别喜欢这本书中《去向与结局》这篇 文章 。这是这本书最后一篇文章,作者用平淡的语言把不同人物的不同结局不掺杂任何情感的复述清楚,正是这平淡的语言让每个人的结局都那么生动、真实。
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总是像从海绵里挤水一样读到更多更新的东西。真是“常读常新,百读不厌”。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二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
奥利弗是这个 故事 的主人公,他是一名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长大,有一次,因为要多吃一点,被干事们认为这孩子以后要上绞刑架,驱出了济贫院。给一个棺材店当学徒,后来因为忍受不住压迫,来到了雾都伦敦。在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小偷,把他进了贼窝。在他第一次知道他们是小偷时,两个小偷跑走了,奥利弗也就被认为是小偷,幸好,后来有人作证,才躲过一劫。他被一位老绅士收养下来,后来他去送书路上,又被贼找上来。又后来在一次盗窃中,遇到了他的亲姨妈,他也终于安定下来,可女扒手南希,却道出了奥利弗的身世。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奥利弗善有善报,而恶人们也有恶报。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他们的心都是善良的的。南希的心中始终保持了一片纯洁的天地。在奥利弗第二次进贼窝时她向费金请求不要让奥利弗成为盗贼。而自己将奥利弗的身世告诉了罗斯小姐。他们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也不能使他们堕落,显示出他们出淤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例如,奥利弗第二次入贼窝时,坚持要把书送到书店去。
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心,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三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著——《雾都孤儿》。
这本名著讲得是:孤儿奥立弗。退斯特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想被小偷所,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由于遇到了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到小奥立弗刚生下来就没了父母成了孤儿时,我非常同情奥立弗,我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爸爸的疼爱,有妈妈的关心,但有时我总觉得不满足。现在想想我是幸运、幸福的。
当我读到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整天吃不饱穿不暖,忍受着非人的待遇,我的眼睛湿润了,奥立弗真是太可怜了!哪像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过着“小公主”“小皇帝”一样的生活。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下,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四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查尔斯·狄更斯,他有着和雾都孤儿费利奥·特维斯特一样的生活、一样的困难、一样的艰苦。
故事讲的是一个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从出生到离开生活了9年之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使奥利佛忍受不住煎熬逃到伦敦,又被迫当了小偷。他虽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同行”发现又被迫回到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佛,不顾费根的监视,向布莱罗报信。但可惜的是南茜最终还是被比尔杀害。最终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奥利佛是个勇敢的孩子,他在困难面不但前没有低头,反而更坚强了更勇敢了,从小受苦的他,当了棺材店的助手(没吃过一顿饱饭,一顿饱覚)、小偷(进过警察局)……虽然在中途被好心人收养,但还是在送书的时候被“同行”发现,虽经过这些困难,但奥利佛从没放弃过,一直努力着,不象困难低头,自个走自个的路,他曾经挨过饿、讨过饭、做过小偷,但这都是他坚强的表现、勇敢的象征,他虽不是武侠、超人或明星,但却给人一种崇拜的感觉,让我忘不了他。
他勇敢到我们无法想象,但只要一幸福就能幸福的五体投地,他经历了我们想也想不到的苦和幸福,他是个“英雄”!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五
小说《雾都孤儿》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生在济贫院里,是个不知有父的非婚生子。他出生后他的母亲便去世了。奥利弗在济贫院里长大,从9岁开始,就从事劳动,并且终日忍受结的煎熬。后来并遣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在那里,奥利弗又被老板娘、仆人、年长的学徒欺凌,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他选择逃亡到伦敦,还未到达伦敦街区,就被盗窃集团头儿费金教唆行窃。两次偷窃中,失主分别是他父亲的好友及一马,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一次次被抓回去。最后,奥利弗被第一次偷得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主人公奥利弗,因为他虽然生活在平穷艰难的生活中,时常被人欺负、迫害,但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勇敢地面对生活,勇敢面对苦难,想尽办法逃离棺材铺,用计谋躲避了恐怖的贼窝,用自己的勇敢、智慧,联合老绅士一起把费金送上绞刑台,拿回那份属于自己的财产。
于奥利弗相比,我们的生活多么幸福美满,我们一出生就被父母宠爱着,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我们还常常抱怨,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缺少意志力。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遇到困难不要惧怕,勇敢地面对,敢于与恶势力对抗。做人要有爱心,乐于助人,宽容待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六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_ 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一定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美好。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七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美好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写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欢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助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_ ,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_ 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希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应该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八
初次接触到《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这个寒假,书中主人公多舛的命运及那些居心叵测的人、那个丑恶的社会,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他一出生,母亲就撒手人寰,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历尽无数辛酸,不向恶势力低头,最后在善良的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奥利弗的精神所感动、所钦佩。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在贼窟的那段经历。可怜的奥利弗本来就已经承受着没有亲人的痛苦,瘦小的他却有着一颗坚强的心。他被迫被训练偷窃,却坚持不偷窃他人的财物。他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一个仅10岁的孩童,拥有正义、勇敢、坚毅!他宁愿在街头流落,受尽旁人的冷眼去乞讨,也不愿去失窃他人的劳动果实。虽然生活在困苦的环境中,但内心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不得不为奥利弗坚强不屈的精神肃然起敬。
与奥利弗那时的生活的困苦相比,现在的我过的是丰衣足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没有理由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更应该从小树立远大的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如今,奥利弗的动荡、困苦的年代已不复存在。可我们知道,世界上还依然有很多的孩子在经受着战乱的伤害,饱受着饥荒的痛苦,怎能漠视这一切?我们应该尽已所能的去帮助那些生活悲苦的人们。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九
这个寒假我读了几本故事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小说《雾都孤儿》。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 教育 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寻找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读《雾都孤儿》这本书时,有几次被故事情节深深的感动,这不仅是因为奥立弗的悲惨遭遇牵动了我的心,更是因为他拥有善良的本性,拥有一颗感恩的心。他虽然在黑暗的社会里饱尝了人世间的艰苦,但是这些并没有给自己美好的心灵蒙上半点尘埃。
这本小说热情讴歌人们的正直、善良,揭露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一些阴暗和丑陋的一面。整本小说充满了爱的力量。
与奥立弗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与疼爱,衣食无忧。有慈爱的老师和亲密的伙伴。但有时还不满足,遇到困难就退缩。读了奥立弗的故事,使我懂得了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刻苦努力地学习,长大以后回报社会。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篇十
这次的 作文 是写外国名著的读后感,我刚好看了雾都孤儿,对于里面的事情,我真的很感动。我前几天看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这本书试一个大作家创作的,这个作家名叫狄更斯,《雾都孤儿》是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又名《奥利弗·退斯特》这本书的作者在书中写到: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无情的真实,这本书我反复的读了很多遍,才真正理解他。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叫奥利弗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于济贫院,刚出生不久,_ 妈就去世了,他过着艰苦的生活,他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是_ ,他被当作一个物品似的,被人抛来抛去的,送来送去,但是他并没有想_ ,而是坚强的,勇敢的活了下来,有一次,他误入了强盗公司,小偷们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他不愿意作小偷,就逃了出来,这集的他才10岁,他宁愿逃出,也不愿意做一名小偷,他是一个多么正义的孩子呀,面对生死关头,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正义,他的正义和勇敢,恐怕我们谁也比不上他,他一个人经历着这么多的折磨,这么多的这么巨大的痛苦,但他还是坚持的追求美好的生活,他的生活那么苦,那么我们这些生活在蜜罐里的人抐?我们总是不满足,总是在抱怨,可是他没有来抱怨,我们有父母在,有健健康康的父母,但是我还一天跟我的爸妈吵架,有些失去双亲的人,就连跟自己的爸妈说一句话的机会还没有,我想我应该好好反省下自己…
看了这本书,我深深的体会到:我真的很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范文10篇相关文章:
★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5篇
★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范文
★ 雾都孤儿读后感400字范文
★ 雾都孤儿读书笔记范文400字范文5篇
★ 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6篇
★ 《雾都孤儿》读后感1000字作文范文10篇
★ 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5篇
★ 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7篇
★ 关于《雾都孤儿》读书笔记400字8篇
★ 《雾都孤儿》读后感小学优秀作文10篇
The work of the protagonist Oliver is an orphan, and grew up in the courtyard of
论文选题是按一定价值标准或条件对可供选择的课题进行评价和比较并对研究方向、目标、领域和范围作出抉择的过程,是决定论文内容和价值的关键环节。那英语专业的硕士论文题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
beked240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