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儿象象
疫情之下,很多地方都受到了波及,监狱也未能幸免。监狱防控的重点:一是避免人员集中,二是杜绝细菌滋生,三是定期消毒。拓迈科技开发出一款剃须刀智能管控柜,一个格口放一把剃须刀,每次只能有一个犯人剃须,柜子设计有通风口,保持柜体干燥避免细菌滋生,采用紫外线消毒,定时进行消毒。
开着拖拉机飚车
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是监狱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历史新课题,直接关系到监狱的改革、发展与稳定。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不断推进,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实现人力资源平衡互动,是支撑其体制改革的根本以及促进其向前推进的不竭动力。本文就监狱体制改革中的“人力资源”整合谈一些看法,旨在抛砖引玉,引起各级领导及同行的重视和关注。 一、 监狱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全额保障、监企分离、收支分开、规范运行”为核心内容的监狱体制改革正按计划进行。强化行刑职能、转移社会职能、分离经济职能,纯化监狱功能的重要措施是深化监狱工作改革,也是体现监狱本质属性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然要求。而“人力资源”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具主动性的生产要素,是推动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体制改革的新时期,实施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现代化文明监狱成果,推进监狱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也有利于依法治监,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促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社会化和提高监狱工作整体管理水平。 (二)、人力资源是监狱发展的最基本的组织保障 监狱职能、行刑目标和任务的实现,除了硬件设施以外,主要是依靠监狱的人力资源去执行,依赖于监狱人力资源的技能与潜能去完成。因此十分重视监狱人力资源的研究,认真分析队伍现状,明确工作目标,探索科学的激励机制,是我们必须研究和解决的课题。 (三)、目前监狱人力资源存在的诸多弊端 体制改革,实现监企分离引起的人员分流和身份置换,使传统监狱人力资源的配置、管理暴露出一些更为突出的问题: ⑴、目前监狱工作人员配置不合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专业性要求不明确;二是工作职责太笼统,缺少分工;三是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界定,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太宽泛等。 ⑵、监狱内部分配奖惩制度不合理、用人机制不健全、人员使用不科学、政策执行出现偏差、传统观念束缚以及工作环境制约等因素阻碍了人力资源的开发,影响了监狱功能的正常发挥。 ⑶、现有民警综合素质适应不了新形势的变化:一是部分民警只停留在简单纯粹看守性的工作,而对如何矫治罪犯,解决教育改造中的深层次矛盾缺思路、少方法、没措施,致使教育改造工作质量一直上不去;二是部分民警责任意识不够强、缺乏敬业精神。面对社会上不同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待遇差异,造成心理失衡,产生了消极情绪,缺乏工作热情,以致到岗不到位、到位不尽责,严重阻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三是法治观念淡薄,缺少政治免疫力。在改造与反改造、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上,少数思想觉悟低、意志薄弱的监狱民警面对各种诱惑,逐渐丧失了各种警惕性,站错了位,徇私舞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严重损害监狱警察的形象。 ⑷、监狱工作与社会断层,使得监狱人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缺少依托和保障。 二、体制改革中人力资源整合的基本思路 人力资源整合是监狱体制改革中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以至形成公正高效的执法机制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与利用,构建资源整合体系 监狱体制改革必然非常突出监狱的专政职能和教育改造的核心功能,而核心功能的成功到位,关键因素是人才到位。在监狱工作实践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多维的人才观,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既要重视有所成就的监狱民警,又要关注潜在的人才;既要重视优秀年轻民警,也要重视各个不同年龄层次的民警,发挥人才整体优势,逐步实现人才资源的配置,建立与民警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素流动到监狱参与收益分配,通过肯定其贡献的市场价值来显化和肯定监狱民警的价值。 1、转变传统观念,合理分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新刑罚和法治文明必然要求监狱活动的规范化、专业化。按照现代监狱功能对监狱民警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分工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监狱应当以开放的姿态与社会广泛融合,创造条件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监狱机关雇员和社会工作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专业队伍。具体地说一是监狱人民警察,负责监管安全、教育改造、罪犯刑罚的执行的相关工作和罪犯的待遇保障,纳入现行公务员制度管理。二是监狱机关雇员,借鉴政府雇员制,按照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吸收教育学、精神学、心理学、犯罪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和行业的优秀人才为监狱机关服务,从事罪犯教育、心理矫治、思想转化、医疗服务等技术性服务。监狱机关雇员不占用行政编制,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利,但可享受与公务员同等的休假、工伤、抚恤等福利待遇。监狱机关雇员对原来所处的环境领域有着深刻的了解,又求真务实,会把大量的社会信息、技术知识和学术成果带进监狱工作中,既打破了监狱警察为主导的“大公务员机关”模式,又降低了监狱管理成本,提高了教育改造水平,解决了监狱工作人员能进不能出、终身制和不能合理流动的弊病。三是社会工作者,以制度化、系统化的形式规范非政府民间力量参与监狱工作,突破现有社会帮教的可为、可不为、不可为三者界限模糊的状况,并注重由单一的思想教育“看望型”、“安慰型”向给罪犯送知识技术和思想教育并重转变,由单方孤立的社会帮教向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多方参与型转变。 2 、健全用人机制,科学管理,激发人力资源内动力 在体制改革中要彻底改变一些束缚监狱人力资源的传统观念,有效革除用人机制中的弊病,注重调查研究,适应形势,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实践中把握几点:⑴、不断创新和完善适宜于人才成长的环境,设法建立本单位内部科学分工和公正评价机制,为民警提供一个适合成长并充满希望的平台,鼓励监狱民警参与与监狱形象和任务有关的个人目标的设定。⑵、改进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理顺奖励升迁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机制,用人力资源的一般规律来规范人才选拔工作,实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化;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规范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同时从根本上打破干部工作神秘化、封闭式运作的做法,改变由少数人中选少数人的状况,逐步扩大民主,依靠群众选贤任能。⑶、建立健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严格淘汰机制,把人才的“出口”打开,“公务员铁饭碗”,其弊端显而易见,平庸者能够在公务员队伍谋得一个职位,就等于找到了一张长期饭票,逐月领取“饭票”,不利于竞争。⑷、根据“彼得原理”,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实践中要彻底改变根深蒂固的“根据贡献决定晋升”把部分民警晋升到不称职的岗位上的管理理念。目前在监狱基层,优秀民警通过晋升提拔而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剩下的一批多是年老体弱或者升迁无望导致监狱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低循环徘徊。因此,应十分注重对基层民警的培养和提拔,将这些民警安排到可以胜任的岗位,并通过制度创新将竞争和激励机制不断引入,注重培养具有较强潜力的接班人,保证及时补充基层的新鲜血液,在人力资源上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潜力。⑸妥善处理新老更替问题。①现实中,在基层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一旦没有得到职务的晋升,面临的现实问题就是在50岁左右(有的单位甚至是45岁左右)退居二线养老,而这种年龄,对于绝大多数监狱人民警察来说,正是干事业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许多单位有了这种政策,就使许多基层一线的监狱民警一过40岁,就感到“船到码头,车到站”,丧失了继续奋进的信心,因此要适当延伸老民警的工作舞台。②为了优化年龄、知识、性格等结构,加快新老更替,因此建议把这些退下来的民警尽量向监狱管理中的入监、出监两头倾斜,随着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这两个岗位的工作成了刑罚执行关键性环节,但工作量较之其它平时行刑过程相对轻松。这既可以使老同志发挥经验丰富的优势,突出行刑的“两头”工作,又能够激发工作热情,使其更好地实现其身价值。⑹、在民警的使用上尝试监区党支部对基层民警优势特长的二次分配,设立若干较少、职能较强的岗位,面向基层民警开展竞聘,把交流轮岗、竞聘上岗意识渗透到基层每个民警。 (二)、创新理念,强化教育培训,推动资源长效发展 在改革中要求结合行刑模式和发展趋势,深化人力资源的思路创新,突出教育培训,与时俱进地抓好队伍建设,从法律上和财政预算上强化并分期、分批切实组织好基本素质培训、业务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知识更新培训、交叉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干警轮训,并把培训的立足点从封闭的环境转向到社会上接受培训,把培训重点从准军事化、监管安全、法律法规为导向转向人文技能为导向(能够理解人类的行为、动机、成长和发展的复杂性的监狱民警将会是最成功的教育改造能手)。⑴通过培训必须达到监狱民警对时代要求的变化要敏感并有积极回应的目的,使其更好地面对日益严峻的来自于适应时代变化需要的监狱工作的挑战;⑵委派条件合格的监狱民警到地方大学学习,开展与其他部门间的参观、交流,组织人员出国考察,甚至是到外国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比较研究,熟悉世界其他监狱管理的最新发展成果,吸取先进经验,适应押犯形势和体制改革要求。(3)、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继结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当前行刑社会化、开放处遇制等一些新理论运用越来越频繁。在实践中“重具体事务,轻理论研究以及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日趋明显,在监狱系统并没有形成一支能够与监狱实践紧密联系的监狱理论研究力量和研究机构,对研究人员的安排多半带有安置的性质,监狱班子成员也鲜见有监狱理论研究出身的人。没有理论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因此,平时要多举办讲习班、多开展经验交流会或者论文(或理论)研讨会,倡导监狱民警尤其是监狱管理人员重视理论研究、创新,运用科学的理论、思维和方法,研究和把握监狱工作规律。 (三)、依法治监,健全监督机制,构建公正高效行刑环境 体制改革后的监狱内部设立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并未从监狱分离出来,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行刑执法权、行刑监督权集中于某个行政部门,难以从监狱的影响力中解放出来,因此在实践中必须规范人力资源的执法环境:(1)、要求公正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监狱建章立制、规范制度,监狱逐步实现程序化、标准化管理;(2)、要求依法治监理念进一步落实,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成为自觉行动;(3)、监狱多渠道、全方位地执法监督,在进一步完善我国监所检察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监狱视察委员会进行行刑监督以及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社会团体以及新闻舆论参与监督,尤其要邀请人民群众参加监督。 (四)、面向社会,实现平衡互动,打造资源共享社会格局 利用体制改革的契机让监狱从神秘、封闭、孤立的境地中走出来,监狱应当积极向社区、团体、学校做演讲,介绍情况,组织民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狱内活动等展览,鼓励文学创作力量深入监狱体验、挖掘题材,以期改变公众对监狱的看法,并在其心目中形成良好的印象;积极宣传监狱工作和改造成果,提高监狱透明度,建立一支关心、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的基本力量,利用当地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进行新闻报道或者设立如“忏悔录”、“监狱生活”、“狱警手记”等专栏,在广播电台开办如“大墙内的声音”等直播节目,既扩大监狱人民警察的社会影响力和树立执法形象,又配合社会的法制教育,使监狱工作与社会进步同步发展。 在体制改革时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监狱民警社会地位、政治待遇、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并通过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通过立法提高监狱工作人员的法律地位,明确监狱工作人员的待遇、权利问题,增加实质性内容,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监狱的政治待遇;①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可以借鉴英国内务大臣直接管理监狱,并每年向国会报告监狱工作的管理模式。在我国,每年一次的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却没有监狱的声音,因此,司法部也应该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监狱工作,有利于监狱引起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关注;②对监狱机构和级别进行适当的调整,目前一些市属监狱享受副厅级别与省属监狱反差太大,因此建议把部分押犯在万人以上的大型监狱下设的监区调整为分监狱,按副处级配置,既适应押犯规模,又适应提高监狱政治待遇,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③突破民警交流范围,实现监狱领导与地方领导的双向交流,特别是要定期安排一定数量的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张扬和实践现代精神,注重监狱民警的情商培养,是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长期从事基层一线工作的监狱民警,生活圈子狭窄产生孤单寂寞和厌烦的心理,复杂多变的狱情导致紧张的心理,罪犯抗改和违规又使产生焦虑畏惧心理。因此,要十分关心监狱民警的心理健康,关心其精神存在,关心其生活、家庭,体现警察队伍的“人性化”建设;其次,与时俱进,张扬和实践“权利、法治、公正、平等、效率、文明”的现代精神,以此来提高监狱民警的满意度、自豪感、自尊心和自信心;三是注重情商培养,关注民警情绪宣泄,提高自控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挫折承受力以及对他人的理解和宽容,重视非理性因素的长期积淀,促进人力资源全面、和谐发展。
真水岂无香
摘 要:监狱作为收押改造服刑罪犯的刑罚执行机关,狱内群体身份特殊,且人员密集,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作为监狱机关如何树立新形势下监狱安全理念,进一步提升监狱安全治理能力,打造最安全的监狱,取得狱内防控疫情攻坚战、持久战的全面胜利,正是目前值得思考和应对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疫情防控; 常态化; 监狱; 安全; 治理;一、防疫常态下监狱安全治理出现的矛盾和挑战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监狱民警的执勤模式、管理手段、工作要求、生活方式都发生了一些调整,而服刑罪犯的改造方式、生活习惯、服刑心态也会作出相应改变。因此这个时期监狱安全治理工作也会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一)防疫常态下监狱安全治理的新矛盾1. 常态化疫情防控与阶段性值勤模式的矛盾。当监狱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必然要求监狱的监管安全和防疫工作具有持续性、连贯性、不可中断性,然而监狱在疫情期间执行的监内封闭值备勤模式按照轮换制、轮岗式操作,这种阶段性的值勤模式具有间断性、临时性的特点,这也就必然会让两者形成一对新的矛盾。2. 防疫应急性工作与监狱常规性工作的矛盾。为做好疫情防控,监狱系统必然会采取一些超常规的临时性、应急性措施。比如,对部分地区的刑释人员临时安置、隔离观察,疫情期间停止会见探视,暂停办理收押新犯及减刑案件等。然而这些做法与监狱的许多常规性、日常性刑罚执行工作必然产生相互矛盾和冲突,不少监狱造成服刑罪犯日常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亲属会见等常规工作被中断、推迟、甚至被叫停,失去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不利监管安全。3. 有限的封闭值勤警力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的矛盾。疫情期间监狱普遍推行“14+14+14”的狱内封闭值备勤模式,这种模式每次只能保证1/3的警力在监管区运转,然而这些捉襟见肘的有限警力既要承担繁重的监管改造任务,又要承担艰巨的狱内疫情防控任务;既要实现监管安全,又要确保防疫安全,必然给监狱安全治理带来新的问题和挑战。4. 科学防疫与过度防控之间的矛盾。当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社会上疫情防控工作也更加回归科学和理性,目前全国各省市已经调低防控等级,开始复工复产复学,然而监狱却依然按照原本的防控疫情模式运作,而且依然按“全国统一卷”操作,这也必然产生“过度防疫”之嫌,造成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损耗。(二)防疫常态下监狱安全治理面临的新挑战1. 基层监狱民警厌战情绪有所滋生,给监管安全带来隐忧。虽然监狱系统民警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严格执行司法部下达的最高勤务模式,不少人连续在狱内封闭执勤长达2个月,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辛劳,然而伴随狱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倘若长期施行“14+14+14”的狱内封闭值备勤模式以及靠“人盯人”为主的值班模式,必然造成值勤民警身心俱疲。特别是隔离封闭期间民警1个月不能回家,无法回归正常家庭生活,造成家中老人孩子无法照顾、妻子抱怨,长此以往容易产生家庭矛盾,也影响民警身心健康,从而滋生消极厌战情绪。还有疫情期间监狱监管区执行封闭值勤任务有限警力承担了监管改造、狱内疫情防控、生产组织等多重任务,加上警力配置、结构不合理等因素,都会给监狱安全带来冲击和挑战。2. 服刑罪犯消极抗改行为有所抬头,直接冲击监狱安全稳定。主要表现在疫情期间监狱为安全起见,暂停会见探视和相关狱内群体性文体活动,就连患病罪犯的保外就医、外出就诊等相关工作在这段时间也被严格限制。同时,因为民警正常工作时间被现有封闭隔离执备勤模式打乱,造成监狱日常考核、减刑假释等日常执法工作也无法正常执行,再加上近年来随着刑事法律政策的调整变化,让罪犯减刑假释难度明显变大,所有这些新出现的情况造成少数服刑罪犯焦虑、烦躁、悲观等失衡心态逐渐滋长甚至蔓延。尤其罪犯无法会见、考核减刑暂停、减少文体娱乐活动等因素,导致民警、罪犯情绪对立,警囚矛盾抬头、囚囚矛盾上升。据某省监狱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狱内服刑罪犯发生的打架、袭警(含公开顶撞民警)、自杀和自伤自残等严重违规抗改行为频次明显比过去增多,直接影响监管安全稳定。3. 轮班封闭值勤模式的矛盾日渐累积,给监狱安全埋下隐患和漏洞。虽然当前疫情状态下的轮班封闭值备勤制度已日趋成熟,几轮下来监内各项工作也得到有序开展,但狱内值勤民警监内工作生活一体化,每天两点一线,也随之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疫情期间狱内工作规范、要求不明确,出现监管盲区;还有监区、分监区分管领导与分队长、管教民警各批次配置不合理,换防出监后因长时间不在监内,导致生产与改造脱节,顾此失彼;再者由于监内外信息沟通不及时、换防时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民警单警装备以及相关保障设备由于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更新到位等,这些问题都成为影响疫情期间监内安全的漏洞隐患。4. 罪犯劳动改造矛盾持续叠加,改造难度加大,影响监管安全。当前监狱企业主要以人员密集型的劳务加工业为主,由于疫情困扰,必然给以从事来料加工为主的监狱劳动生产带来重大影响。以东南沿海某省为例,该省监狱企业的劳动生产主要从事服装加工,而过去这些服装成品大多销往国外市场,然而受全球疫情影响,目前该省监狱劳务加工所承接的国外订单已全面停止,少数监狱企业已经面临无单可接、停工停产的困境。这样对于以劳动改造作为重要改造手段的监狱机关而言,也必然要面临监内罪犯因缺乏劳动生产项目、劳动改造无法正常组织实施的问题,从而导致服刑罪犯无事生非、违规抗改等冲击、影响监管安全的问题。加上疫情期间监狱基层劳动生产车间从事现场管理的警力配置存在缺陷,以及受疫情影响劳动生产时间、劳动情绪、订单衔接等方面情况都与以往有所不同,这些矛盾的叠加不但增加了罪犯改造难度,也容易产生监管安全隐患。二、防疫常态下提升监狱安全治理能力路径探索(一)坚持安全为首,牢固树立新形势下监狱安全理念一要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意识和监狱安全底线思维。安全是监狱工作永恒主题,在监狱行使刑罚执行过程中,安全稳定永远是监狱工作居于首位的前提和基础,是评判监狱整体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形势下,面对疫情期间更加复杂的内外部环境,面对监狱安全治理体系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面对监狱监区人员高度密闭的特殊场所,监狱机关既要防范自身监管工作中各项安全风险,同时还要防范传染性疾病流入监区造成的群体性公共安全及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安全风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野来认识监狱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强化监狱内部管理,规范基层基础工作,把疫情期间安全工作实施精细化管控,全力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大狱内案件、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疫情”的监狱安全“四无”目标。二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制。要避免疫情期间民警轮换值勤带来责任不明、职责不清的问题,通过落实民警包号房和推行“区域分格、警力分点、运行分责”的网格化管控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将安保责任落实到每位民警,实行压力传导,一级保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安全责任体系。三要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管理处置机制。要强化狱情犯情分析研判和罪犯危险性评估,对罪犯危险情况及可能存在的危险行为进行科学评估,提前预判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管控到位。加强危机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的演练,以“狱内110”(特勤大队)为基础,组织训练有素的监狱防暴警察队伍,配备配齐相关防暴装备,全面提升监狱应急处突能力。(二)坚持以警为本,充分调整广大民警抓安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疫情期间,监内A岗的民警不仅承受巨大工作压力,同时也承受着高于平常的身体负荷,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工作积极性。一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积极宣传在疫情期间敢于承担、乐于奉献的好人好事,通过新媒体、公众号、监狱报刊、简报等方式在监狱内网、门户网站、宣传资料等平台大力弘扬正能量,树立监狱民警正面形象,提升监狱民警的职业认同感。要将疫情期间的工作表现、业绩成效与政治、经济待遇相挂钩,要适当提高监内封闭值勤民警的相关补助,着力培养民警责任担当、敬业奉献精神。二是爱警暖警,做好保障。要想方设法做好封闭值勤民警后勤服务保障,同时还要做好值备勤民警家庭关爱安抚工作,积极帮扶困难家庭,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使之能够安心工作。要关心关注民警身心健康,可适当通过开展心理辅导等方式疏导其心理压力。要安排好换防出监民警的轮休,避免长时间连班工作造成心力交瘁,让充分的休息和家人的陪伴成为一线值勤民警最好的“充电器”。三是合理安排,科学用警。对目前统一推行的“14+14+14”值备勤模式是否科学也还值得商榷,下一步是缩短监内封闭值勤时间或居家隔离时间,也可作出相应调整,既要科学合理、又要人性规范。此外,对每批次入驻监区人员也要科学安排、合理搭配,从监狱领导到监区分管领导、从分监区领导到管教、分队长再到新入职民警,都要分成三组均衡调配,确保在监内各项工作有人抓,且都能抓到位,保证疫情期间各项工作有序运转。四是畅通渠道,加强沟通。虽然近年来监区内外沟通渠道有一定拓宽,形成了以即时通、警务通、座机电话和对讲机为主的联络网,特别是疫情期间允许个人手机在规定时段使用,方便了值勤民警工作交流和与亲属联络,但此次疫情也暴露出内外沟通不够及时的短板。对此建议可适当放宽监内手机使用时间段,并规范手机收集领用、归还的具体操作;同时要确保座机电话、警务通的畅通,加强内外沟通;在交接换防时要有充分的交接时间并形成交接事项记录。(三)坚持改造为先,全面提升服刑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要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积极探索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充分发挥教育改造在矫治恶习、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改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传统文化、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科学文化知识等内容对罪犯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矫治,充分发挥政治改造、文化改造、教育改造在矫治思想、重塑灵魂、锻造人格、启迪心智、规范行为、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等方面的潜移默化作用,将罪犯改造成为适应新时代的守法公民和有用之材。二是充分发挥劳动改造的积极作用。实践证明劳动改造是中国监狱改造罪犯的最具体、最量化,也最有特色、最有成效的重要改造手段之一。新形势下要继续发挥劳动改造在矫正罪犯恶习、培养劳动习惯、培训劳动技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正确处理劳动改造与监管改造的关系,坚决扭转片面追求生产产值和利润的观念,凡是对监管安全造成影响的生产项目都必须调整叫停,必须坚持在确保实现监狱安全前提条件下来开展监狱劳动生产。当前针对疫情对订单的影响,要积极主动争取国内内需方面的生产项目以及适合网上、线上销售的加工订单,确保监内劳动生产项目不断档、不停摆,同时也可适当引入一些适合狱内操作、市场影响较小、有一定发展前景的手工劳动项目,为罪犯在劳动习艺、培养技能方面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强化疫情期间罪犯心理矫治。针对常态化防控疫情形势下狱内罪犯心理健康问题相对突出,容易出现焦虑、抑郁、悲观、失落、迷茫、狂燥等不良心理情绪问题,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心理干预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作用,帮助罪犯适应服刑生活,促进其情绪保持健康稳定。四是及时化解警囚矛盾和囚囚矛盾。疫情期间要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创造相对宽松的监狱改造环境,通过完善“监狱长接待日”“监狱长信箱”等接访机制,畅通警囚沟通平台,关注并解决罪犯合理诉求。针对疫情期间罪犯减刑受阻以及探监会见暂停的问题,可通过与法院、检察院配合利用远程视频开展线上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也可通过适当增加亲情电话的次数开展亲情帮教,有条件的监狱可尽快构建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四)坚持依法规范,着力提升监狱安全治理效能一要依法治理。法治监狱建设是刑事执法活动中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确保疫情期间一些应急性措施和临时性制度的建立、修改、落实、监督、考核等都必须在国家以及监
懒羊羊咩哈哈
促进罪犯改造良性循环 推动监管安全长效稳定 罪犯改造、监管安全是一对相互统一、相互斗争、相辅相成的矛盾体。一方面,罪犯改造的平稳、良态的发展,是对监管安全最大的保证,监管安全的长效稳定同样为罪犯保持平稳的改造心态、促进其形成健康的罪犯改造心理提供了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反之,没有安全的监管和改造环境,罪犯无法也不可能安心改造;罪犯改造不平稳,无疑是对监管安全的最大威胁。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又经常处于两难境地:监管安全要求我们严格执法,对罪犯严格要求,打击违规违纪;促进罪犯改造、“给出路”的政策又要求我们灵活处理,甚至不得不宽容一些罪犯的违规违纪行为。 由此可见,罪犯改造与监管安全两者有一个最佳结合点,那就是“罪犯平稳、顺利地改造,监管安全长期稳定”,这也是我们监狱工作者竭力追求的理想目标。但是,不能否认,这只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我们只能不断地去追求、不断的接进这个目标,而难以绝对实现。罪犯改造反复、监管安全警钟长鸣,这是一个客观存在、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如何去最大限度的接进这一理想目标,如何使善良愿望成为现实,如何促使罪犯平稳度过漫长的法定刑期呢? 笔者认为,建立监管安全长效机制、促使罪犯平稳顺利完成漫长的蜕变过程,我们需要树立循环论的理念,即要树立“运用一切手段促进罪犯进入良性循环的改造轨道,运用一切手段切断罪犯进入恶性循环的环节,从而实现监管安全长效稳定”的理念。这是一种理念,也是一个目标,更应成为我们工作中的实践和追求。 树立循环论的理念,实现良性循环的目标,追求我们的理想,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运用一切手段促进罪犯进入良性循环的改造轨道 罪犯服刑改造是一个重新塑造自己的过程,是从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新生总是要经历痛苦的,在这痛苦的蜕变过程中,罪犯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自我”与“新我”之间徘徊。犯罪心理结构的彻底粉碎、原始重建,消极人格的完全否定、重新肯定必然带来心态、情绪经常性的起伏波动,行为上就表现为改造反复、违规违纪、抗管抗教,甚至自杀脱逃。作为肩负监管改造罪犯职责的我们,必须理解、把握这一规律,通过言传身教和实施危机干预等手段以减少罪犯心理的矛盾冲突,促进罪犯形成良性循环的改造心理。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明确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具体环节。即: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求改——获得可预期的奖励分——受到监狱行政奖励——受到人民法院法律奖励——积极求改……对这一良性循环思路,不仅我们民警要确立稳定地认知,更需要罪犯自己确立这种认知,并形成其稳定的改造认知、改造意志。人的行为与心理是遵循知——情——意——行的运动变化规律的。只有形成认知,才能对具体事物产生感情,而后产生行动的意图、目的,最后作用于自己身体转化为具体行动去贯彻实现自己的认识。知是这个运动变化过程的最初一步,形成知有两条途径,即: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罪犯个性与监狱环境的碰撞、磨合形成直接经验,民警的明确教育形成罪犯的间接经验。很显然,后一种途径比前一种途径要有益的多。比较起来,民警的科学、明确的教育减少了罪犯改造的挫折,监管安全减少了隐患和漏洞,监管安全系数得到极大提高。 2.积极努力营造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外部环境。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需要一个良性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在监狱这种特殊的监管环境下,外部因素的强制灌输作用、外部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相对于其它环境更为突出。人的变化、罪犯的改造最终由内部因素决定,但在监狱的特殊环境下,外部因素起到了强制启动、推动罪犯内部因素变化的作用。营造良性的外部环境,应当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努力营造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刑罚是联系监狱与罪犯的基本纽带,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执行刑罚的公正与否、严格与否,就直接关系到监狱机关功能发挥与否,关系到刑罚功能发挥与否。在我们具体工作中,刑罚执行不仅表现在对罪犯减刑、假释的环节,更应将其理解为对罪犯每一次的奖惩、每一次对罪犯奖励分的加、扣以及日常工作中点点滴滴的管教。公正、严格的执法环境使罪犯改造良性循环的基础,而对罪犯每一次微小的奖惩、奖励分每一分的加、扣是这个基础的基本元素。因此,在日常工作的点点滴滴中体现公正、严格,更能让罪犯直接感受到刑罚、法律的公正、严格。在这样的执法环境下,罪犯才能心悦诚服地接受奖惩的结果,才能自觉地进入法律规定的服刑改造的良性循环中。另一方面是努力营造体现人文关怀的管理环境。监狱体现着国家暴力的威严,体现着刑罚的无情,同时监狱也体现着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刑罚执行、监管改造是监狱的主旋调,但我们的工作不能仅限于此。监狱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的各种思潮、观点,社会的变化对监狱的渗透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这种静悄悄的渗透事事存在、时时发生。以人为本、人文关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内涵,并已由社会精英的呼声逐渐成为社会大众的一种共识。党章、宪法的修改,也从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肯定了人本主义的思想。文明管理也是我们监狱工作的一个目标。给罪犯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公正、严格执法中体现人文主义,对于罪犯平稳、顺利度过漫长的服刑生活具有其独特的作用,也是改造罪犯的应有手段。目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不仅要对所有罪犯给予关怀,更重要的是要形成这种理念,并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促进罪犯群体良性主流文化的形成,进一步发挥文化对罪犯新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稳定的作用。 二,运用一切手段切断罪犯进入恶性循环的环节 人与新的环境有一个冲突、磨合、适应的过程。罪犯在投改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其原有的知识、阅历与新的环境必然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必然是以罪犯服从监管改造为结果,而我们要重视的是罪犯个体与监狱环境冲突、磨合、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中总是充斥着监管安全的诸多隐患,也总是罪犯为自己行为付出很大代价的过程。在许多罪犯适应监狱环境后,往往后悔在这过程中的损失,往往要以付出更大的努力、等待更长的时间来作为代价。大部分罪犯能够度过挫折,也有许多罪犯就此信念崩溃,进入恶性循环,与监狱设定的改造道路相向而行。切断罪犯改造恶性循环的环节、培育罪犯改造的良性循环,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部分。 1.堵住罪犯进入改造恶性循环的入口。罪犯对待挫折的态度决定罪犯面临挫折时所选择的行为,从而决定罪犯是否进入或远离改造恶性循环。因此,在罪犯遇到挫折时,如何将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与教育引导的疏导作用捏合起来,形成合力,引导和强制罪犯正确对待挫折,走出恶性循环的入口,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是我们必须科学处理的问题。堵住罪犯进入改造恶性循环的入口,首先要保持制度的威慑力,保持高压的态势,只有以国家暴力为后盾,才能使制度威慑作为一种新的元素强有力的进入罪犯的心理结构,为罪犯心理结构的重建提供可能;其次,根据不同罪犯的不同情况,分析其犯罪心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对症下药,逐步的改变罪犯的心理结构,促其形成稳定的罪犯改造心理,逐步进入改造良性循环的轨道。 2.理性对待罪犯改造的反复与波动。人类有改造自然的本能,有改变周围环境的原始冲动。罪犯在漫长的服刑生涯中,无论从其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有改变现状的渴求,因而罪犯改造上的反复与波动就不可避免,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我们怀有善良的愿望,但必须接受这一事实。用两点论的观点看,这也有其有益之处。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高速公路都是带有微小弧度的弯曲,因为总是笔直的道路会导致驾驶员神经放松,连续的曲折大大减小了车祸的发生几率。罪犯改造的反复、波动需要我们用一种驾驶员的眼光去对待。罪犯改造的反复、波动,给我们工作带来了阻力,给监管安全带来了隐患,对罪犯来讲是挫折,如果一味从我出发,将使监狱强制功能发挥的同时,极大限制了监狱的其他功能,不能形成合力。灵活的处理罪犯的反复,灵活的运用“给出路”的政策,会使我们工作减少很多阻力,更有利于监狱各种因素形成推动监狱发展的合力。 3.提供罪犯转化的可能,帮助罪犯走出心理误区,走出挫折的阴影。面对漫长的刑期,没有坚韧的意志,正常的罪犯很难接受现实。罪犯群体的绝大部分仍然素质很低,他们认知能力、分析能力都比较狭隘,如何走出挫折阴影,走出建立在原有知识结构基础上的心理误区,都需要我们向精巧的外科医师一样,一层一层的解剖开罪犯心理结构,给予其自由的希望,提供其转化的可能,指引其离开恶性循环的环节,指引其走向良性循环。 4.充分发挥心理咨询、诊断、矫治的作用,帮助罪犯心理创伤尽早愈合。正常的罪犯在入监初期均会有拘禁性反应,面对新的环境,罪犯经常是无可适从。从社会化的角度来分析,罪犯社会化过程均是社会化不完全、不充分的。在罪犯成长过程中,大多受到过重大的挫折或心理创伤,在留下心理阴影。长时间关押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中,失去自由的生活又给罪犯增添了新的心理阴影。心理咨询、诊断、矫治过程特殊的谈话方式以及在此过程中平等交流环境,给罪犯宣泄心理压力、暴露心理创伤、消除心理阴影提供了有效条件。不可否认,我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甚至对心理矫治的作用仍有许多争论。加强心理学的学习,加强对罪犯心理的科学分析,发挥心理矫治在教育改造中的作用,是监管改造从“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三,灌输循环论理念,强化罪犯对改造良性循环的认知 要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的稳定认知结构,在监狱这个特殊的环境下,必须要民警带着明确意识、明确目的向罪犯灌输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将软件与硬件结合起来,宣传灌输循环论的理念。为了让罪犯形成稳定的循环论理念,我们可以时时讲、事事讲,大会讲、小会传,要结合监狱的各种制度,结合对罪犯的奖惩,让罪犯明白道理、体会这种理念。只有通过言传身教,日常点点滴滴的教育灌输,才能达到让罪犯形成改造良性循环认知,自觉的践行良性循环,自觉的避开恶性循环。 人是复杂的社会动物,改造人是一项更为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的工作充满了变数,在不平静的表面下还涌动着股股为我们所控和所未控的暗流。发挥监狱的功能、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无私的奉献。改造人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为了国家的富强、社会的安定,这条战线上的无数前辈、无数正在战斗的战士、无数后来者,都在前赴后继的战斗着。
1、要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2、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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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机关,是教育人、改造人的场所。几十年的教育改造历程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然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监狱工作的要求愈来愈高,在司法部提出“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