嘟嘟和滴滴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术氛围。该中心的微博:“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唯一通信方式:请材料齐全
书画人生
江苏南京脑科医院,医学心理科,李勇,欧红霞,等人,涉嫌学术造假,制造幻听精神病和强迫思维症,帮助中科院神经研究所,利用脑芯片技术,残害社会无辜群体,残害无辜未成年人,进行反人类实验!面对海外反脑控网组织,进行打击报复!
CamillaGao
道德方面:1、抄袭违背了基本的学术修养和伦理,违背了诚信、严谨的学风,败坏社会道德;2、抄袭降低了大学生的整体社会公信力,使得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有所顾虑,从而加大了大学生的就业成本。3、抄袭将导致不正之风在学校蔓延,加大学校的教育和监管难度。法律方面: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抄袭属于侵权行为,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严重时可能还会承担刑事责任。个人认为抄袭主要影响还是在社会道德层面上的,毕竟现在的免费论文这么多,网络这么发达。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丫丫King
大学生论文抄袭和学术造假的很多,现在的大学生,就为业压力很大,为了工作,要去学习很多知识,考很多的证书,对于拿那个文凭,就是想着混出来的。只要能拿到证,根本就不想去写那些论文,导致现在很多人都宁愿出钱买,也不愿自己写。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其实他如果不用来发表,或者不用来赚钱的话,也不能算侵权,具体的以后再和大家探讨,现在有事要先走了。
奔跑小猪mm
3月15日,浙大公开对“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进行了处理:贺海波因8篇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被开除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打击学术造假,需用重典!这样的处理结果,让人拍手称快!目前,学术造假、学风不正、粗制滥造,抄袭剽窃的现象,在一些高校、科研院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会影响非常恶劣。15日,教育部负责人表示,要像体育界反对兴奋剂一样,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打击学术遭假,“重典”不可或缺。然而,打击学术造假,治标更需治本!亡羊补牢,莫如事前防范,社会监督、法律威慑。打击学术造假,当务之急,要彻底清理滋生造假的土壤,改变目前以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导向,建立以论文质量为导向的考核体系,从源头上扭转急功近利的学术风气。著名华裔数学家丘成桐认为,导致大陆教育、科研质量不高的原因,就是有些高校和主管部门喜欢“亩产万斤”,不考虑教育、科研的使命。大多数学科,没有一二十年的积累难以出成果,“板凳坐得十年冷”。但目前各高校考核教师,基本是重论文、论文发表数量和SCI(即美国《科学引文索引》),论文与票子、房子、位子等自身利益挂钩,这些硬性考核指标导致科研人员坐不得“冷板凳”。在无形的压力下,浮躁心态逐渐蔓延,有的教师不是认真搞研究,而是热衷“搞关系”,拉项目,充当“学术包工头”。有的教师一年发表十多篇“核心刊物”论文,而且年底得表彰者,往往是这些学者。打击学术不端,应该建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预防惩治体系。学术造假不光是道德问题,仅靠自律难以铲除,必须制定可操作的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建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对学术道德实行一票否决。目前,教育部已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打击学术腐败,走出“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自己人查处自己人”的模式,也有必要。我国至今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打假机构,对政府资助项目的质量和真伪也缺乏有效检验。对造假事件多是学校单独处理,有的院校、科研机构态度暧昧模糊,甚至姑息迁就——近年来,造假事件不少,得到严肃处理的不多。在该问题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美国在公众与卫生服务部下,设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对政府资助项目真实性进行调查,造假者在一定年限内不能参与任何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打击学术造假,也需法律支持。在我国,论文作假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和解除公职,与造假成功获得的巨大名利相比,风险很小。近邻韩国,在“克隆之父”黄禹锡造假事件后,不但首尔大学撤销了其教授职务;韩国检察机关也对黄禹锡及其科研小组进行调查,认定他欺诈挪用“政府科研资金”,对其提起诉讼。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在打击学术造假方面明显滞后,无法追究学术造假者的刑事责任。道德自律不是万能的。只有改变指挥棒,依靠制度约束,发挥社会监督和法治力量,多管齐下,才能使学者不愿违背、不敢违背、也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学术造假这个毒瘤才有可能越来越小、直至最终被铲除。
梦中的纸马
有那么多的科研人员学术造假,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科研评价体系。现在对职称的评价,科研成果几乎成了唯一的标准,科研蒙上了一层厚厚的功利色彩。科学研究成果的数量标准和出版物的等级几乎是苛刻的。一些高校的中青年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在基层中努力工作,没有时间做科研项目,只有放弃了。事实上,这也是一种无助。另一种情况是,为了完成科学研究的目标,一些人弄虚作假,欺和剽窃。就这样,一批“学术垃圾”被添加进来,从而亵渎了学术尊严和学术生活。二是,社会和环境问题。研究人员经常接到令人困惑的电话:“你需要发表论文吗?任何水平都可以代写。”这个“产业”的滋生是学术界的悲哀。人们经常付钱给“枪手”、为“版面”支付高价、行贿受贿等现象见怪不怪,甚至表现出极大的“宽容”。三是,中国缺乏对学术造假的惩罚。在国外,对学术造假的惩罚是致命的。佛蒙特大学医学院的一名副教授因使用虚假数据被判一年徒刑。德国科隆近100名教授帮助不合格学生获得博士学位。许多教授被判年监禁。震惊世界的韩国干细胞欺诈被判处18个月监禁,缓刑两年。然而,学术剽窃现象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情况非常糟糕。最终的惩罚是抄袭者几年内不能评估他们的专业头衔,并被暂时解除教师职务。在我国,学术造假一旦成功,将获得巨大利益;然而,当事故发生时,付出的代价并不高。在这方面,许多专家呼吁对学术欺诈进行“惩罚”,应从道德标准、制度建设和法律制裁等方面加以预防和惩罚。除了上述外部因素,造假者的内部因素,即个人素质和学术行为低下,也是重要原因。提高学术素养和遵守学术法规是每个学者和研究者行为的底线。
陽-iYummy
1 学术造假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摘要:学术造假已经成为高校的顽疾,近年来学术造假的案例的层出不穷,不仅对高校学术的发展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对社会风气和国家声誉造成严重的危害。究其原因有社会环境、个人品质、高校管理制度等,特别是学术造假利益链中高校和相关组织的不端行为加重了学术造假的情况。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各类原因,建立合理、透明、规范的管理制度、法律制度、工作制度,才能真正的解决学术造假现象,促进中国学术的良性发展,改善中国学术界在国际上的声誉。 关键词:学术造假; 管理制度; 学术声誉 1 引言 近年来,学术造假行为成为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术造假是指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者伪造、修改研究数据等的学术腐败行为。学术造假首先是一种违背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的表现,是学术领域中学风浮躁和急功近利的产物。从世纪初的汉芯事件,到邻国日本的小保方晴子事件,再到如今风口浪尖之上的河北科大韩春雨事件,学术造假层出不穷,形式多变。学术造假不但使得造假者获取了显赫的社会声誉、学术身份,也让所在高校分得了科研经费等实际好处,形成了包庇放纵的利益链。就近年来的学术造假事件来看,造假者仅仅受到学术界内的批判,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学术造假俨然成为低风险高回报甚至无本万利的学术快车道。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造假者越来越多,学术风气难以扭转,中国在国际学术界的社会声誉一落千丈,更谈不上学术进步,期望这些造假者做出真成果。 2 学术造假的表现 仅从媒体曝光的个案来看,造假形式花样百出,除一般人所熟知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捏造、篡改数据,编造各种申报项目、成果 奖励材料等,亦出现了很多新的现象,如高校给高官、商贾颁发高学历文凭和各种学术头衔,学术期刊通过种种公关活动进入各类期刊索引,“影响因子”造假等。但总体来说,当前学术造假突出表现 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学术剽窃 学术造假行为的首要表现,就是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从学术打假的历史来看,学术剽窃已是一个“屡禁不绝”的老大难问题,但是近年来,关于学术剽窃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却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并且就其情节、性质及影响程度而言,也有日 趋严重的苗头。 学术行贿 学术行贿是当今学术造假的一种新类型现象。一般来讲受贿者为有权有势有钱者,而行贿者一般掌握着高校的学术资源。具体来讲,拥有学术资源者( 有高校、有掌握着学术资源的高校领导) 向受贿者提供高学历文凭、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当然,作为回报,他们也会给高校带来各种直接或间接 的好处。 学术期刊造假 高校学者和研究
因为再好的地方也是有黑暗的东西,就算是顶级,也不会是那种十全十美的。
医学论文写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研究目的:明确研究的目标和重要性,解释研究问题并提出假设。2.文献综述:回顾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已有的文献,指出研究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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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是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其组织者,如果属于在读学生的,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于学位授予单位的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的,可以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对于弄虚作
4月19日,@紧急呼叫 探访反映肿瘤治疗乱象医生工作的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张煜医生当日未出诊。院方称其并非每日出诊,发文系个人行为。医学界内人士认为,医生替换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