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iongfiong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论文造假。第二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400余篇论文”中涉嫌造假复核处理结果并公开通报的通知》,指称该院多位医生存在伪造论文、署名不规范等多种学术不端行为。
一方面,知假买假式的消费者在买卖过程中根本没有获得卖方商品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反,其道德显得不够高尚而表现出一种逐利倾向为人们所唾弃!这种打假方式本身就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法定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不属于消费者行为,故“知假买假”行为不受该法支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就将“知假买假”彻底排除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不存在牟取私利的动机或目的,宜认定为无过错,其支付给经营者的价金应得到返还。当然,其持有的假冒伪劣商品或购物发票又可成为消费者举报、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对经营者进行查处的有力证据。可见,消费者与经营者间、经营者与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机关间系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应分别解决,不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宜认定该行为的合法性而忽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该行为在打假中的法律意义。
大头妹Angelia
自5月起,国外学术交流在线平台PubPeer上陆续有人匿名发帖,质疑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中科院院士董晨的20多篇论文存在一图多用和重复使用等问题。截至目前,PubPeer网站上能检索到有上述被质疑图像异常、作者署名包含董晨的论文有24篇。
在这些论文里,出现了部分实验图像在不同项目中重复出现,但标记数值不同的问题;两幅实验图像相似度极高;不同指标的直方图完全一致的情况。目前发现的24篇论文全部由董晨担任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
扩展资料
作为通讯作者的董晨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把关不严”责任:
媒体查阅到的24篇论文,全部由董晨担任通讯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导师担任通讯作者的情况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非常普遍。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和把关责任,因此通讯作者不只是个“通讯员”,实际上要保证文章的可靠性,对论文发表中各类问题负责。
因此,此番无论涉及的学生或博士后是否的确是“无意出错”,作为通讯作者的董晨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把关不严”责任,这一责任无法推脱。这也提示各位学界“大佬”,维护自己的学术声誉,不只要对自己撰写的内容负责,更需要对整个团队负责。涉及学术问题,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大意。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清华医学院院长被疑论文造假,别让“子弹”飞太久
河南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发布两则《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一份通报为接郑州大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函或文件,指称该院多位医生涉嫌学术不端、涉嫌
因为再好的地方也是有黑暗的东西,就算是顶级,也不会是那种十全十美的。
第1点就是应该有相应的一些规定去规划这样的事情,第2点相应一些法律法规应该去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第3点就是对于整个的这个学术论文要求应该严谨一些。
请交给华夏反学术不端中心,该中心是由深圳企业家匿名赞助成立,旨在巡查大陆地区学者发表的论文,打击各类学术不端行为,抑制制我国国际学术声誉的下滑,维持风清气正的学
学术造假各行各业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