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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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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月亮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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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死!真不知道你们老师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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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QUEEN

你可以找度娘,在这里没有人会愿意帮你写论文的。百度里面多的是,自己找下然后再加入一些自己的想法就差不多了,注意格式,其他一般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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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落里的镜子

我只能给你一些资料啦你可以把它们拼凑成一篇完整的论文啊说起婚姻基础,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结婚前的事情。我发现,所谓的婚姻基础是支持这个婚姻的一种力量,象建筑物的基础一样。在婚姻的过程中,这个基础是变化的,具体的生活对他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可以使之越来越坚实,牢固,象两个藤搅在一起时间长了,越来越难以分开;也可以使之损坏,脆弱。就人性来讲,两个人在一起时间长了,对对方的习惯,动作,长相,都了如指掌,这本身就构成人的一种习惯,一种安全感,只要不是特别反感,在婚姻生活的过程中,这种不断强化,加深的依赖性,是婚姻的基础随之更牢固。这也就是很多的包办婚姻很美满的原因所在。有学者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几大历史性变革,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建立和谐社会、权利社会与民主、自由社会,以及从统治国家向治理国家转变。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以具体时代的社会背景为依托,而社会背景的良性变迁则为法律地发展提供了契机。根据发展观的理论,人们对事物的看法是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相应的人们对婚姻本质的认识,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换个角度,这个问题就转变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婚姻正当性法哲学基础所经历的发展过程。那么,如何界定婚姻正当性更符合当代社会发展对婚姻的要求呢?本文将就此内容作简要地分析,学识有限,不免纰漏,但求抛砖引玉。一、为什么要缔结婚姻——婚姻正当性的诸种学说及评析人类社会繁衍生息,男女两性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以什么样的方式生活在一起是正当的呢?历史实证分析的答案肯定是婚姻,而婚姻的正当性又何在呢?总结国内外各种学说,大致形成了五种理论。一是家族利益论。《礼记。昏义》有言:“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该学说认为婚姻的正当性基础在于父母双方的意志,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该理论背景之下,个人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而是某个家族的一分子,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家族利益。这一理论在中国古代非常盛行。二是神学理论。在教会人士看来,婚姻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性欲旺盛的男女提供一种在一起的形式,以防止偷奸行为的发生。“日耳曼法均对于妻课以贞操之义务。尤其如日耳曼法,虽夫于发现妻之奸通时,当场杀之不为罪,然无所谓夫之贞操观念。教会则主张夫亦负有贞操之义务(性欲之忠实义务),其违反也,称之夫之通奸。”1可见神学理论认为婚姻的正当性就是为男女的性生活找到合法的形式和约束机制。三是契约理论。该理论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男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志缔结婚姻,约定婚前婚后的财产以及有关事务,也可以约定解除婚约。1791年,法国宪法承认婚姻是一种形式契约;法国民法典也规定婚姻是一种契约,不仅自愿而且平等。法律赋予人们两种自由:婚姻的自由以及由婚姻产生有关事务的自由。我国婚姻法的许多规定也与此理论相暗合。四是爱情理论。该理论认为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正如著名诗人裴多菲所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拥有爱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才具有正当性。黑格尔又将爱情作了限定,他认为作为婚姻基础的爱不是那种冲动的爱,而是具有伦理性的爱。恩格斯也认为爱慕应当高于其他一切东西而成为婚姻的基础。五是经济分析理论。该理论认为婚姻会使男女双方的境况都有所改善,增加双方的收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各根据一系列经济模型分析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婚姻是人们的基本需要,是人们在家庭之外难以获得的或者获得所需要成本过于巨大而做出的理性选择。夫妻一方或双方觉得现有婚姻是无效用的或是低效用的,就不如离婚更有效用。对于婚姻的正当性的追问,因为不同社会时期对婚姻要求和立论的角度不同而存在差异,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以今天的观点看来,诸种学说却有其需要修正的地方。第一,就家族利益理论而言,从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个人主义思潮已将个体的人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家族利益中独立出来,婚姻自由逐渐成为一项公认的基本人权。当今社会,男女缔结婚姻仍以家族利益为出发点也许存在特例,就普遍性而言,家族利益已不可能成为婚姻正当性的基础,家族利益论不可能具有主流话语权。换句话说,在当今以人为本的权利社会,不可能接受家族利益作为婚姻存在的根由。第二,就神学理论而言,婚姻并不能有效保障男女双方之间的忠实义务,法治社会再也不能允许夫妻中任何一方采取极端的私力救济手段来解决通奸的问题。当今法律对“包二奶”、“养小蜜”、“通奸”、“姘居”以及“婚外恋”等问题都做了相应的规定,可以说是对婚姻忠实义务之违背的事后补救措施,反观之,婚姻为两性关系提供了合法形式却不能成为忠实义务的约束机制。第三,就契约理论而言,其存在诸多合理性因素。表现为:1、契约理论以自由为基础,强调婚姻的自由性和自主性。2、契约理论以平衡为核心,强调男女双方地位平等。3、契约理论以自愿为构成要件,男女双方都愿意和对方结为夫妻。4、契约理论使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具有了可操作,结婚登记和离婚手续相当于一种要式契约,如果一方违约(如家庭暴力)要承担违约责任。5、婚姻契约解决了婚姻财产公证的正当性,同时也保证了婚后财产约定制度的合理性,有利于解决婚姻财产问题。但婚姻契约理论有一个终极问题:民法理念能否允许人们用契约的形式对人身权利加以处分。这也是许多国家不接受婚姻契约理论的原因。第四,就爱情论而言,如果婚姻把爱情作为正当性的判断标准,就意味着婚姻仅仅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爱即是感觉,即是在一切方面都允许存在偶然性,这使得婚姻缔结或解除程序都变得异常复杂、难以把握,也使得草率离婚具有合理性。婚姻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生产单位,如果一个国家“肌体”允许她的每个“细胞”都处于极度不稳定状态,这个国家想要保持和谐稳定是不可能的。第五,就经济分析理论而言,婚姻涉及到伦理,涉及到感情,这些事物都无法用货币来确定价值。正如有学者指出:经济学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进行不同价值之间的转换,如谁能说出自己的妻子或丈夫值多少钱呢?婚姻需要有物质基础,但若一切都用金钱来衡量,这个社会将不可能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不可能是一个温情的社会。放弃对经济利益之外的价值追求,人类将会最终失去精神的家园。二、时代的变迁——以私法公法化为特定角度社会发展史表明,每一种社会观念都与时代的发展状况和人们对社会的构成及认识的方法论有关。时代不同,其占主流的方法论亦不同,受此影响的时代主流观念也就不同,婚姻的法哲学观念作为社会观念的一种,也必然受时代的主流方法论及社会观的影响,因此,探讨作为婚姻正当性基础的方法论,深化对婚姻正当性的探究,弄清与其他主流观念的关系,将有利于正确认识婚姻正当性。人们认识社会的方法论主要有两种,即个体主义的冲突论与整体主义的和谐论。现代社会社会化程度之高,社会分工之细,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之强,使得人们认识事物的方法,从文艺复兴以来的个体主义的冲突论向整体主义的和谐论转化。了解这一转化不仅有利于理解现代社会的观念,而且有利于把握以此观念为支撑所构建的制度规范。按整体主义的和谐论来理解社会,意味着现代社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复杂的有机体,其由众多部分组成,其中每一部分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内在地相互联系的。它们虽然存在一定的矛盾或冲突,但和谐居于主流地位,否则社会将处于动荡不安之中。以整体主义的和谐论观念来理解婚姻可以发现,婚姻是“将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人的个体需要与社会需要兼容一体的特殊社会关系。”2由此,对婚姻的法律调整方法也将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私法领域,而是需要公法与私法相协调,体现私法公法化,即对原来属于私法调整的内容实施干预。用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有两种方法:一是从外部对司法权利进行干预;另一种是将社会公法义务内化于私法权利内部,使其成为私法的组成部分。进而言之,婚姻法私法化的过程也是私法公法化或者民法社会化的过程。民法社会化的核心内容是民法以社会为中心,体现为“在社会生活中仅仅依靠孤立的抽象的个人观念既无法维持个人的尊严更不能促进人格的自由发展。要使每个人都能维护其个人的尊严,发展其人格有两点是至关重要的:一是社会成员应认识到自由观念是达成共同目的的必要条件,并承认社会利益乃是个人利益的可能性,或个人利益之中包含着社会的连带性。二是国家必须保障或确保人权的自由行使所必须的各种条件。简言之,个人利益是国家权力的源泉与动力,而个人利益必须以社会的连带性为先决条件。” 3当然民法以社会为中心并不意味着社会利益可以任意侵入个体权利,而是体现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统一,即个人利益只有在社会赋予其作用时,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社会利益只有以个人利益为基础和前提,只有尊重权利才具有价值。由此可见,在民法社会化或私法公法化过程中,作为其有机组成部分的婚姻法也会反映出以社会为中心,体现个体与社会的统一性以及对弱者的不平等保护等内容。具体而言,婚姻法应体现社会本位,协调兼顾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体现公法化的倾向,不能过分的强调其私法属性。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渊源于人伦秩序这一本质的,自然的社会共同体结构,并非目的性利益关系,其自身的存在和功能带有鲜明的‘公共’秩序和社会保障福利属性,保护‘弱者’和利他‘价值取向’”。4婚姻法是身份法,其派生的财产关系具有民法等价有偿的性质,主要反映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职能的要求,不体现直接的经济目的。婚姻法有突出的伦理性,是道德化的法律,它的触角伸入到了人心中的道德原则、自律要求甚至情感世界。婚姻法具有强烈的公法化倾向,它以大量的不可选择的强行性规范将人们的婚姻生活引入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轨道,这些规范因其具有保护弱者等公益属性而被法律加以定型。(一)思想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一直以来,统治者在巩固政权的同时重视对夫妻关系的维护,不同时期看法不同,封建社会以男尊女卑、夫为妻纲为指导思想,夫妻关系成立后妻子人格附属丈夫从而导致财产、生活、劳作的依附。资产阶级革命中提出“人生而平等”思想使婚姻契约理论出现,承认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妇女解放运动不再是口号而落实到社会生活各方面。随着妇女经济的独立,妇女家庭地位不断提高,但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如家庭暴力。因此,唤醒广大妇女的自觉、自知、自卫和自尊意识,不仅要从各方面消除实现男女平等过程中的消极因素,更要适时、适度、不间断地宣传平等的思想,真正使妇女从法律上的平等步入实际生活中平等。(二)法律基础。从法律层面上看,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生活为目的,以夫妻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这种结合是一种身份上的行为,它不应当是双方利益的交换,而应是主体之间利益的和谐统一,应是对本人、双方和家庭、社会的一种责任。双方一旦选择组合家庭,其间的权利义务就由法律设定。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多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另外〈民法通则〉中也体现了保护夫妻之间的平等地位和双方合法权益,〈婚姻法〉更是以调整夫妻关系为基本出发点和立法的指导思想。婚姻缔结的法律特征首先是主体必须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其相互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而平等的特征是民法的根本原则和精神,所以,夫妻关系的法律调整应当遵循法律的一般规定,双方可充分享有意思自治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影响社会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不能由当事人任意创设、任意更改、破坏法定权利义务,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借助法律武器,夫妻婚姻关系有了保障,如婚前存续期间合法财产的共有,夫妻互尽义务等。但如果背离法律原则,个人随意将权利义务扩大或限制,或违背法律任意创设方式或使用其他手段进行婚姻的约束加以保障个人婚姻则是不可取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在善良公俗、法律原则下对个人婚姻进行双方私下的互负权利以为创设方式方法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如同前面所提的文章,应该值得大家思考。(三)物质基础。爱情和面包都是夫妻关存续期间的保障,物质条件决定精神生活,由此物质基础是婚姻关系的一大基石。市场经济的建立不仅使家庭财富增加,而且也使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出现了一些与以往时期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双方的差距由大变小,收入由少变多,各自的经济能力由弱变强,各自可以拥有“私房钱”,保持经济上的相对独立性,可以使双方在生活、工作上有了更强的自主性和自由性。其次,夫妻独立经济能力的提高使得夫妻个人财产得保护意识增强,婚前财产公证以及婚后对财产约定的现象非常普遍。但是,夫妻财产也须置于法律监督下,一方面只有夫妻共同体解体后这种状态才能结束;另一方面新《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的法定个人财产制和约定制。受传统思维方式和习俗的影响,人们未完全在感情与金钱之间构建桥梁,相当一部分人未就夫妻财产进行规定,这样做的结果是默认实行法定共同制和个人财产制。在权衡保护个人利益与保护社会利益的基础上,根据现有经济发展的趋势,有意将夫妻这一特定的社会群体分为对内关系和对外关系两部分进行法律调整。对外注意市场经济条件下懂得交易安全和有序发展;对内双方不仅人格独立,可以完全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而且财产可个人占有、处分。这种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的财产制,可以使当事人对内对外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从而使夫妻内部之间的侵权或损害有了可执行的物质基础。婚姻基础由思想、法律、物质组建而成,三者互相依存不可或缺,并在不同时期受到不同社会因素的冲击。单靠一纸契约或一种基础难以维系更不能持久。因此,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组建家庭过程中慎重而慎重,不能单纯从某一方面出发草率结婚、离婚,以至发生类似前文所述离奇婚事,从而巩固夫妻关系,实现家庭稳定、社会安定。虽然很多啦但你耐心看一下吧应该对你的论文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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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云间秋忆

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婚俗改革试验区是一项极具针对性的改革 措施 ,旨在推动婚俗的文明化、去低俗化,弘扬时代婚俗新风、实现精神小康。下面是我分享的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欢迎大家阅读。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1

去年,我市建邺区被确认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之一,实验时间为期三年。根据实验区要求,建邺区将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 文化 ,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一站式登记、颁证及简约庆典的场所,是建邺区婚俗改革的一大亮点。作为全省最大结婚颁证大厅,这里中、西颁证厅可免费预约使用,厅内装修风格时尚简约且不失内涵,综合运用先进的投影融合技术,实现沉浸式的渲染效果,以满足新人的个性化需求和亲友观礼的仪式需要。

“我们尝试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深入构建简约适度的婚姻礼俗礼仪,引导人们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浸润全新的婚姻文化,让简约的婚俗礼仪成为新潮流,不断激发全社会追求幸福婚姻、美满家庭的动力。”建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栾雅晴说。

栾雅晴告诉记者,2月22日当天,已有30对新人预约了颁证仪式。根据当天实际,该婚姻登记处将考虑为新人集体颁证。

婚姻登记中心是传播婚姻家庭和 传统文化 、推进婚俗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场所。当天,在雨花台区婚姻登记处,为增加仪式感,该区民政局将特邀省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并送上新婚的祝福。

雨花台区民政局局长宋海红表示,劳模自带“正能量”光环,将言传身教,传递“婚姻之道”,引导当事人珍惜婚姻、善待婚姻。该区婚姻登记处通过组织特邀颁证员为新人颁证,以进一步凸显颁证仪式感,引导当事人感悟铭记婚姻家庭蕴含的责任担当,激发新人心中向善、向上、向美的力量,使结婚登记颁证厅成为“传播文明、传承家教、传授家风、传递正能量”的主阵地。

2月22日当天,我市各婚姻登记处,还将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推进婚俗改革,弘扬新风正气。比如,建邺开设婚姻课堂,在国内首创双沙盘探索活动,让处于婚恋关系的男生女生同时体验,在沙盘模拟中感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变化,促进夫妻双方深层次的心灵沟通,并更好地适应新角色。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2

年轻人是婚俗改革的主力军。“我更喜欢安静一些的,有文化色彩的婚礼。至于彩礼,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和普通家庭接轨就行。”赵女士是2000年左右出生的年轻人,她期望的婚礼是富有文化的、符合个性的,希望婚礼开销能在普通家庭承受范围之内。

“婚姻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项任务。婚礼应该彰显对于新家庭的责任。量力而行是非常实际的考量,如果能够融入时代特点,比如数字化婚礼、极简婚礼,这些恰好是这个时代的印记,将来记忆会更浓厚。”刘先生今年22岁,他认为婚礼是必要的形式,希望婚礼是符合实际而又个性化的。

在年轻一代中,婚礼作为婚姻仪式感的重要组成部分,仍在理想婚俗中占有一席之地。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年轻一代的婚俗观恰好与婚俗改革指向了同一个方向,这无疑为全县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注入了年轻力量。

婚俗改革是一项触及基层、惠及全民的民心工程,我县作为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县,已奏响了婚改新歌,正努力打造幸福婚姻的“广饶样板”。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3

婚俗习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各个时期、各个地区的习俗都不相同。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日益强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物质生活提高的同时,人民群众对于婚俗礼仪比以往更加重视。但部分人受腐朽的婚姻思想和互联网不良信息的影响,造成当前婚俗习惯中暴露出高调炫富、恶俗婚闹、铺张浪费等等问题。

婚俗改革是一项综合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反复性大,难度很深,需要动员全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分工合作。首先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就是倡议各类媒体把握“文明婚俗”的宣传导向。对大操大办、炫耀富贵、占用公共资源、低俗婚闹等等婚姻陋习,予以批评。大力发掘报道“喜事雅办”典型案例,使婚俗改革新风家喻户晓。其次,协调交通、城管、环保等部门加大对例如结婚车队闯红灯、占道摄像、随意停车、堵塞交通、遮挡号牌、超高改装、违规燃放炮竹等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继续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为表率,带头举办文明、节俭、健康的婚礼仪式,重点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清风带动民风。最后,增加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内容,加大社区的综合治理能力,例如开展上门服务 、签署《健康、文明婚礼仪式 承诺书 》 、逐步实现颁证和宣誓能够涉及每一对新人、开展社区五社联动服务等。婚俗改革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只有依靠政策,依靠社会各界和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不懈努力,才有可能实现。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4

“绿色婚礼”作为一种新的婚礼形式,与县民政局在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中唱响的“一二三四”婚改新歌不谋而合。这首新歌概括性地 总结 了我县婚俗改革所倡导的主要内容,即提倡一个“重人品、轻物质”的婚嫁原则,注重夫妻二人生活事业相持到老,采取集体婚礼、文化婚礼、旅行结婚等婚礼新形式,建议彩礼从四组金额中选择,最高不超过60000元。

同时,县民政局也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引导婚庆公司在显要位置张贴《广饶县喜事新办九提倡》,制定喜事新办套餐,简化婚礼流程,降低费用标准,将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家风家教等内容融入婚礼过程,举办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婚俗礼仪。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5

云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建成“婚俗文化展示厅”,展厅布局参照古代拜堂的“礼堂”,里面陈列了从民国至今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结婚证。领完证的新人们一同参观并接受来自古代婚俗文化的洗礼。云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结婚证都是采用石雕喷画,展示了云浮‘石都文化’的特色。”此外,还通过建立全市首家“家庭驿站”、设立文化墙和展示栏宣传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举办“全面推动婚俗改革、树立云浮新风正气”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婚俗改革 经验 做法。

除婚俗改革实验区外,全省各地也纷纷行动积极响应婚俗改革,采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婚俗新风。如深圳市盐田区婚姻登记处举办“百年婚书”展览,近千份从清末民初,到抗战建国,再到新时期的婚书首次亮相盐田区文化中心,让大家从古老珍重的“一纸婚书”里,重拾“从前慢”的爱情与诗意,多维度、多角度展示中国婚恋文化传承与变迁。汕尾市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树好榜样、管好自己、带好亲属,抵制陈规陋习。新习俗既节省了开支,又杜绝了攀比的现象,得到群众广泛支持。汕尾市还提倡适度办婚礼、节俭过日子,力戒恶俗闹婚,力求婚礼仪式简朴、氛围温馨。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6

念好“简”字诀,利用公园、文化广场等地举办“绿色、公益、感恩”主题集体婚礼。选取樟林古港、莲华镇西浦村等作为婚俗文化建设试点,推动婚俗文化街、文化墙建设,大力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念好“爱”字诀,创新结合潮汕特色与婚姻文化,将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及潮汕本土传统婚俗引入结婚流程。探索拓展婚姻公共服务,设置拍照打卡小景观,精心营造婚姻登记温馨喜庆氛围。

念好“和“字”诀,积极开创“前站式、 预防式、补救式、诊疗式”为一体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模式,开设“澄家驿站”婚姻辅导室,开展“周周咖啡馆”和美家庭访谈等活动。念好“美”字诀,不断壮大家庭美德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召开座谈会、举办有奖问答等形式,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通过网络征集、社区推荐等形式发掘评选出“最美家庭”,努力带动建设更多幸福美满婚姻家庭。

我与婚俗改革优秀征文7

各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出台 实施方案 、形成协调机制、召开推进会议、强化宣传引导、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内容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找准婚俗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文明建设的结合点,创新工作思路和 方法 ,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初见成效,为全省婚俗改革注入了鲜活动力,提供了崭新思路。

广州市构建全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全面统筹推进婚俗改革。去年,经民政部同意,全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落地广州市。广州市以构建全国婚姻服务创新综合平台为重点,明确了十大婚俗改革任务,统筹23个部门单位共同推动建设集婚姻登记、婚姻家庭辅导、婚庆婚礼服务和婚姻文化研究、婚姻家庭文化宣传为一体的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全力打造具有广州特色婚俗改革样板。筹备建设婚姻文化研究院、婚俗文化馆、婚庆产业园“一院一馆一园”,一体打造婚俗改革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民政、司法、工青妇等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资源,在婚姻登记处成立“家庭驿站”,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家事调解、志愿者服务和家风家教建设活动,同时依托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相关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各区婚姻登记处结合提质增效工程,设置自助颁证服务区、打造多种风格颁证大厅、建立特邀颁证制度、运用信息化服务技术实现亲友团远程观礼,不断强化提升“仪式感”,促进形成婚俗新风尚。海珠、白云、南沙等区通过打造户外打卡点和特邀颁证点,开展集体颁证服务,举办革命夫妻和道德模范 爱情 故事 图片展,投递幸福寄语,开展民法典宣讲、新婚家庭经营知识宣传,开展慈善义卖,不断优化婚俗改革服务供给,拓展服务内涵。举办“甜蜜广州 浪漫新引擎”婚庆系列旅游活动,推荐十佳婚庆旅游线路等优质婚庆旅游服务,探索“婚庆+旅游”的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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