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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则徐则林 几次拿起这本知名度极高的小说——《尘埃落定》,读不了几页便放下了。可大家都说好,又激起了我要一探究竟的好奇心。时隔多年,不管是心智上更趋于成熟、还是对时代发展有了一些理解力,重拾起这本小说,竟一鼓作气地读完了。心绪久久不能平息,小说里人物的命运牵动着我,让我也仿佛成为了其中的一部分。我与他们共同经历着大时代的变迁给个人以及群体带来的悲欢离合、兴盛没落。 于我而言,作为一个汉族小伙,小说里描述的环境让我感觉很陌生。土司文化、藏族制度、异域的人文风情、地理地貌,一切都是我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也许,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一开始读的时候,怎么样也代入不进小说故事情节的原因吧!前面读时会有些走神,但从中间部分开始便加快了节奏、渐入佳境、最后点题是高潮。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在上个世纪的二三四十年代,那个年代是中国社会与国家命运最动荡的年代。川藏地区还相对比较封闭,人们仿佛还生活在古代的农奴制时代。对于外界所发生的事情,除了统治阶级,大众所知甚少,很多人总是有一种“山高皇帝远”的想法。就如陈忠实的《白鹿原》里的白嘉轩,外面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鹿子霖从镇上回来对他说要变天了,白嘉轩依然干着自己手里的活不以为然,他觉得不管是谁当皇帝,对自己的生活并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该交的租金照样交,该给的皇粮也继续给就是。可是,封建的农奴制时代、血腥的掠夺时代早就已经结束。社会从一种形态转变成一个新的形态,毕竟会经历风雨。在时代发展的车轮碾压下,于个人而言,这是一股不可抗的力量。 《尘埃落定》小说里的人物就是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他们的生命在这片土地上一辈一辈地茁壮成长。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时代的变迁从外围正逐渐影响着此地所有人的命运。麦琪家的傻子二少爷与勇猛的大少爷,墨守藏族统治阶级制度的行刑人与那个每次来都会带来新鲜玩意的民国官员,麦琪家的汉族夫人与土生土长的藏族土司女王,枪炮与大刀,罂粟与小麦、梅毒与原始的性,等等。这些无不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在一个时代即将消逝的末尾,它们不管是在行为还是思想上,都是对立的。即便是傻子二少爷用他超出常人的才智与所见所闻,在边关建造了一座集商业贸易、金融服务、官员制度、人口流通都已经非常先进的现代化小镇,它也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罢了。 麦琪土司家的势力与经济从兴盛到鼎盛,其实就是死亡前的一个回光返照而已,是消亡前的一次狂欢。在历史的进程中,所有人的所有的努力都是杯水车薪,犹如螳臂挡车,终将是徒劳。个人就像是宇宙空间里的一粒尘埃,而尘埃终将会落定,这是他们绝对不可逆转的宿命。作家阿来说:“1994年的5月,我坐在窗前,面对这不远处山坡上一片嫩绿的白桦林,听见从村子里传来的杜鹃啼鸣声……我打开电脑,多年来在对地方史的关注中积累起来的点点滴滴,忽然在那一刻呈现出一种隐约而又生机勃勃、含义丰富的面貌。于是,《尘埃落定》的第一行字便落在屏幕上了。” 在大量的考察与过去生活的积累之后,花了近一年的时间,书是写出来了,可出版之路却历经风波,辗转于各大出版社之间,不被看好、屡次退稿。时隔四年才被人民文学出版社相中,出版之后获得了巨大的反响,相继被十五个国家翻译出版发行,并且在当年就一举荣获了国内文坛最高奖的矛盾文学奖。随后的电视剧改编,可谓是再次让这部小说与作者名利双收了。因为,这本小说不管是在写作题材上,还是思想境界上都是史无前例的,它既严肃又极具艺术性,特别的题材、独特的视角、与众不同的写作手法,使得这本小说在阅读上给读者带来了新的体验。小说虽然是虚构的,可小说所写的上个世纪那个动荡不堪的年代是现实的。由于小说故事的传奇性,它又像是一则脱离了现实主义的寓言故事,有隐喻、有浪漫主义色彩。读起来虽似梦似幻,但仔细思考却又哲理清晰。 我看到阿来在后序里说:“这样的小说当然不会采用目下的畅销书的写法。我也不希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我相信,真正描绘出了自己心灵图景的小说自会挑选属于它的读者。” 可见阿来是个以骄傲的孤独小说家自居的人,这种骄傲与孤独在小说里被体现的淋漓尽致。小说以麦琪家的傻子二少爷为第一视角,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藏族土司家族,由于大时代的历史变迁而从兴盛到灭亡的整个过程。也许是阿来以傻子的视角去讲故事的原因吧,整本书读起来还真像是一个傻子在你耳边呢喃一般,有一种湿滑而又热烈的感觉。最美妙的是文中大量的比喻句,不仅读起来觉得优美,仔细一想其寓意也很深。傻子的思维不被所谓的正常人所理解,是孤独的。所谓的正常人对傻子的言行举止不会过多干预,傻子又是很自由的。而作为一个大土司的傻儿子,拥有普通人的无上权力,自由就可以给他带来无限的发挥空间。反正做的不好也不会有人指责,谁会因为一个傻子做错了事而去指责这个傻子呢? 所以,小说里的傻子才可以“为所欲为”,哪怕他多次说他看见了未来,人们也从来不会把它当成是一句“危言耸听”或“醒世警言”,都只当他是说胡话。可作为读者,我们生活在傻子二少爷“看见的未来”里,我们知道他说的是真的。 动荡的时代、异域的环境、复杂的人心、政治、权利、欲望、爱恨情仇,这些交织在一起,才有了这部伟大的小说。历史的变迁带来的震荡,让这雪域高原发生了惊天的变化。世界上最后一个代表了藏族贵族阶级的大土司,彼时彼刻,也只能是无可奈何地接受,其中的没落与伤感可想而知。而作为底层的藏族人民,他们是非常渴盼尽早摆脱这种农奴制时代的,他们当然是希望能够做自己的主人的,过去那种被欺压的生活最好是一去不复返。如此这一切,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时代的没落边缘,人们对未知的未来是多么的彷徨与茫然。另外,因为不可知,又多少会生出了一丝期待与希望。 历史的洪流永远不可逆转,个人只能顺势而下,一切逆行的抵抗势力都将死无葬身之地。哪怕是有如麦琪大土司与其他土司,尽管曾经共同统领着这片雪域高原的土地,但这些旧势力在时代的发展面前,终将有如尘埃般落定。而尘埃它不是蒲公英的种子,落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发芽,尘埃就是尘埃,落下、定格是它唯一的结局。文字/林则徐则林 图片/来自于网络 编辑/林则徐则林
小斑妹ssssss
《尘埃落定》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同时它更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以下从几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其行文的优点与特色: 一、个人视角的历史在新历史主义观点看来,历史的客观性是值得商榷的,历史是根据人们自己真正的需要来整理的。历史的书写和解释都无法摆脱主体自身的历史性。“过去不是客观的,而是表现性的,过去具有文学文本那样的表现性。历史主义者将过去作为叙述来理解,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来叙述过去。对历史主义者而言,过去构成了意义的诸多可能性,历史学家的任务不仅是要‘发现’事实,而且还要批判性地解释和检查一下一个社会构筑其记录、档案和各种历史的途径。”在传统的历史小说中,叙述者常常是以一个全知全能的先知者姿态出现在读者的视野中,而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颠覆了这一传统,通过一个傻子的叙述视角,以一种冷漠的旁观者的态度,描述了发生在西藏这片神奇土地上的历史波澜,书写了藏民族分支“嘉绒”部族末代土司时期的历史记忆。在《尘埃落定》的个人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小说的主人公“傻子”是一个旁观者,他以自己独特的视角见证了历史。他看待问题的办法与众不同,与他“聪明的”哥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名言是:该怎样干就怎样干。他并不知道什么历史规律或是社会动向,只是到什么时候就干什么事。随着历史的前进,土司生活的那片土地也悄然发生着变化,外来的事物在渐渐地走进这一神秘的高原。当自由民主的现代化进程之风开始影响到“四土”这片封闭的土地时,土司们自以为坚不可摧的制度也发生动摇了,他们的权力面临着挑战。作为末代土司麦其家的二少爷,“傻子”并不像他那缺乏智慧的哥哥一样,想靠旧式的武力征服来成为最高的统治者。他在边界上开办了市场,让土司和百姓们来做生意,打破了很多土司“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又在黄师爷的建议下,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使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在有土司以来的历史上,第一个把御敌的堡垒变成了市场的人是我”。正是因为这个傻子才使麦其土司变得空前强大和富有,而傻子也被大家奉若至宝,被称为是有“傻子聪明”的人。汉人黄师爷认为,傻子已经不是生活在土司时代了。红色汉人也认为他是个有新脑子的人,这样的人跟得上时代。然而当红色汉人打败白色汉人的时候,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呼之欲出,土司制度也无法逃脱其必然灭亡的命运。傻子似乎很明白这一点,他逃不开这一宿命。因此他选择被报仇的人杀死。他的死亡,标志着土司制度最终走向了毁灭。《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见证了历史的变迁,作者在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书写了一个末代土司的历史,在读者看惯了大历史的轰轰烈烈后,奉上了小历史的精致细腻,让我们在倒流的时光中细细品味历史的深邃。二、历史的虚构叙事海登·怀特曾经这样评价书写的历史:“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历史事件只是故事的因素。事件通过压制和贬低一些因素,以及抬高和重视别的因素,通过个性塑造、主题的重复、声音和观点的变化,可供选择的描写策略等等——总而言之,通过所有我们一般在小说和戏剧中的情节编制的技巧——才变成了故事。”对于《尘埃落定》,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在第二章《心房上的花》中,傻子以一种淡然的超脱描述了父亲如何与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幽会。傻子虽然未必如此深入观察,却仿佛身临其境般地将这一过程描述得绘声绘色,在一种虚幻中透出异样的真实:“从官寨的窗口望出去,罂粟在地里繁盛得不可思议。这些在我们土司上从来没有过的东西是那么热烈,点燃了人们骨子里的疯狂。”而“罂粟们就在天空下像情欲一样汹涌起来。”用罂粟来象征男女之间的情欲,让人联想到这一关系的热烈与邪恶,以及在这种关系背后隐藏的血腥。在《尘埃落定》中,在藏地这个充满神奇传说的国度里,披上附魂紫衣可以增加杀手的勇气;麦其土司和汪波土司为了罂粟花各自聚集神巫,互显神力,傻子差点丧命;央宗生下了满身乌黑的死孩子;傻子坐在屋里地毯的花朵上看到妻子塔娜与哥哥旦真贡布的“偷情”;被割掉舌头的书记官重新说话,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体现了藏文化人神魔交织的奇异,在现实的叙述中增加了奇幻的成分。《尘埃落定》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按照“我”的视角规定,它是在不断地转换,而且不是按照逻辑规律从限制视角向全能视角转换,既可以叙述“我”不在场的事情和景象,又可以叙述“我”死亡之后的事情和景象。比如,进入到父亲心里来描写其心理活动:“他感到一阵几乎是绝望的痛楚,仿佛看到珍贵种子四散开去,在别人的土地上开出了无边无际的花朵。”“土司看到自己心里的痛楚,显现在傻瓜儿子的脸上,就像父子两个是一个身体。”傻子在被仇人杀死后,看见“我身子正在慢慢地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干燥的,正在升高;而被血打湿的那个部分正在往下陷落。”傻子看到了自己灵魂出窍,多少有些蹊跷,却平添了一种灵异的色彩。三、隐喻化的理想追求伊格尔顿曾在《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中提到:“语言倾向于在其想表现自己最有说服力之时泄露它自己的虚构性与任意性。‘文学’是此种暧昧在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的领域。”而在作品中采用这种隐喻性的修辞手法,似乎是作家们的偏好,尤其受到小说家们的青睐。而对于小说家们采取这种方式的深层原因,伊格尔顿这样进行分析:“在某种意义上,文学作品不像其他各种话语那么人,因为它们隐含地承认自己的修辞身份,及承认它们所说的并不同于它们所做的,承认它们声称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乃是通过种种比喻结构(figurative structure)而来的,而这些比喻结构则使得这些知识变得暧昧与不定。人们可以说,它们在本质上是反讽的。”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使用了一系列的隐喻来象征着人们的追求,其目的或许是为了进行一种对人生的反讽和思考,但是在更深意义上而言,他是为了一种理想的追求。在阿来的笔下,历史被一次次地拆分重构,他不仅仅是为了解构历史,而是表现自己的理想诉求。正如米歇尔·福柯曾在《知识考古学》中所说:“历史学不应是形式,而是某种能自我调节的人的意识旨从人自身的各种生存状态的最深层认识自我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历史学应该是既是一种持久的、从不间断的心智的努力同时又是充满活力的、最终能消除一切界限的运动过程。”阿来在《尘埃落定》中的描写,在对那片土地上的野蛮和落后进行批驳和讽刺时,也有意或无意地流露出对理想人性和人类最佳生存状态的向往和憧憬,在他的叙述中,对历史有着哲理性的拷问,使历史呈现为一种诗性的存在。土司在参观傻子的边境市场的时候,对妓院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妓院里的妓女在让那些土司们享受到快感的同时,也将梅毒传播到了土司们的身上。土司们在回到自己的领地后,他们的身体开始在梅毒的侵蚀下腐烂。作者对此有着一段不动声色,冷静得近乎残酷的描写: “他们认为是这个镇子使他们的身体有病,并且腐烂。谁见过人活着就开始腐烂?过去,人都是死去后,灵魂离开之后才开始腐烂的,但现在,他们还活着,身体就开始从用来传宗接代,也用来使自己快乐的那个地方开始腐烂了。我问过书记官,这个镇子是不是真该被诅咒。他的回答是,并不是所有到过这个镇子的人身体都腐烂了。他说,跟这个镇子不般配的人才会腐烂。前僧人,现在的书记官翁波意西说,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四、结语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the cultural system of meaning)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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