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兜爱李公主
长期以来,艺术界洪流的流向一直不明,要么被拦蓄起来,要么泛滥而出,直到经过一些冒险的批评家多次试切(trail cuts),某些河道才得以成形。最后,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约翰斯赏析”(the appreciation of Johns)的宽阔河道——尽管它仍然弯来弯去——终于可以航行了。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轻视批评家们的作品的人——并不知道,或装作不知道,这个问题是多么现实。他们等待着,一直等到河道安全成形,然后大摇大摆地现身,享受着顺风顺水的航行,然后说,谁需要批评家呢?[2]这段话是美国当代尚健在的、最伟大的艺术批评家施坦伯格说的。我之所以长篇累赎地援引它,是因为它最为雄辩地证明了我关于艺术批评功能的基本观点。我曾经指出:“不了解艺术批评史,就不可能真正了解艺术史。我认为,批评史是艺术史的前史,只有在这部前史里,艺术史的化石才得到或多或少可辨认的形态。”[3]美国著名艺术批评家唐纳德·库斯比特(Donald Kuspit)曾经指出,艺术批评家的角色经常是悖谬的。因为当艺术品还很新鲜和怪异时,他就率先,常常是最鲜活地做出反应,并且初步向我们解释它的意义。然而,他的反应又常常不很全面,因为这样的艺术品还没有被广泛地体验过:作品尚未有一个历史,一个据此可以解释“文本”的语境。当批评家将艺术品当作一个当下产品来遭遇时,它还缺乏历史“负载”。事实上,批评家的部分工作就是要在历史的法庭上赢得胜诉。这就是为什么,正如波德莱尔所说,批评家经常是一个对艺术品“充满激情和党派性的观察家”,而不是对其价值做出无利害判断的裁判员的原因。正因为其当代性,他扮演着鼓动家的角色,只能从作品本身的角度来处理整个案子。对敏感的批评家来说,作品始终让他感到惊异,而他则始终对它保持热度。他会让未来的艺术史家们去处理诸如解剖艺术品之类的事情,到那时,它通常已被假定有了一个公认的意义。另一位大批评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Clement Greenberg)则认为,批评性地趋近艺术品的最佳时机是当它的新颖性已经逝去,而它自身却尚未成为历史之时。然而,正是这种时刻,艺术品的阐释最是未曾解决,最易受到攻击;也是在这样的时刻,批评家以即席命名的形式所作的当机立断,往往一劳永逸地封存它的命运。[4]轻视艺术批评的人所在多有。讽刺的是,艺术批评家最大的敌人往往就是他声称要为其辩护的艺术家本人。艺术家很少理解批评家,正如许多批评家也很少能够理解艺术家一样。他们往往是在两种全然不同的教养背景和行为习惯中工作,故而难得有高山流水的雅致。轻视艺术批评的还有艺术史家。正如施坦伯格在《另类准则》“序言”里指出的那样:“很少有艺术史家严肃地对待当代艺术,愿意在这上面花时间。将注意力从罗马教廷转移到纽约第十大街,会令他们感到震惊,认为这是轻浮的——我也尊重他们的正直。因此,每当有同学提到我的〔艺术批评〕专栏,我都要乞求他压低嗓门。他在谈我的私生活呢。”[5]。坦率地说,有不少德高望重的艺术史家就瞧不起艺术批评,认为艺术批评只不过是批评家表达的主观情绪和个人偏见而已。这种说法对许多批评家而言,或许正确。但对那些伟大的批评家而言,则显然是错误的。施坦伯格就是这样一位令诸多艺术史家感到窘迫的伟大批评家。他对美国当代艺术的种种“试切”,不仅疏通了当代艺术批评的河道,更重要的是,为20世纪艺术史的书写和重新书写,拓宽了河床。 论文《另类准则》构成施坦伯格批评思想的纲领,后来成为同名批评文集的书名。该文在简短的序言后,分为八个部分。但从其主旨来看,这篇论文其实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破,下篇是立。上篇主要欲破除以格林伯格为代表的美国形式主义批评思想,下篇则提供他自己的“另类准则”。对施坦伯格来说,格林伯格只是形式主义最晚近的版本而已。在做学生时,施坦伯格支持英国伟大的艺术史家与艺术批评家罗杰·弗莱(Roger Fry)确立起来的形式主义原则;但作为一个成年的艺术史家,他转向了对文艺复兴时期艺术中人类情感、动机及其隐喻式再现的童年兴趣。在为《另类准则》2007年版所写的“新序”里,施坦伯格回忆了自己的艺术教育史,特别提到了形式主义美学对其艺术感知中的童年经历的压抑。而成长以后的施坦伯格,终于发现了图像学的工具,仿佛为自己摆脱压抑,恢复对艺术作品的主题内容的兴趣打开了大门。这个“新序”一上来,施坦伯格就回忆道:由于我对艺术的痴迷,母亲终于带我去了一家博物馆,其中有幅巨大无比的画深深地惊扰了我,使我整整一星期都无法摆脱它。那一年是1930年,那个城市就是柏林(我们家七年前刚刚在那里找到了一个庇护之所),扰乱我年仅十岁的那颗心灵的画,便是波提切利(Botticelli)的巨幅画作《圣塞巴斯蒂安》(St. Sebastian)——一个不穿衣服的年轻人,被绑在一棵枯树上,脚下散满了砍下的树枝,利箭穿过他的肌肉。这幅画令我忧心忡忡:他怎么还能站在那儿;难道他不感到疼痛么?三年后,这个家逃离纳粹德国,定居于伦敦。那里的艺术学校迅速将我培养成人。我学会了,细细地观赏画作需要别的准则。你不用问一个被描绘的圣者他的献身有什么感觉。成年人都在追踪视觉韵律和“有意味的形式”(significant form)。他们羡慕的是“画面的完整性”,或是“坚持媒材的真实性”。要是某些表现过度的塞巴斯蒂安(例如曼泰尼亚的作品)展示了他的痛苦,你不必在意,因为这类表现模糊了“绘画的本质目的”。我明白了,并试着将形式主义的准则加以内化。终其一生,施坦伯格似乎都为自己在成长期遭遇到了强大的形式主义理论而感到遗憾,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在不遗余力地反对形式主义理论。然而,当他终于认识到最好的形式主义美学并不排斥主题内容,他才觉得形式主义方法论与图像学方法论,并不是非此即彼的事。“我意识到,这不是非此即彼的事,而我关于现代艺术或古典艺术所写的全部论文,都是基于一个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原则”。在绝非此即彼的基础上,施坦伯格尝试了一种多元论的解释,这种解释综合了形式分析、情感内容与历史语境——这种批评模式在其后的30年里影响越来越大。在《另类准则》一个标题为《预防的美学》的小节里,施坦伯格用了短短千余字,就勾勒了从波德莱尔到格林伯格的形式主义美学史的纲要。他首先援引了波德莱尔(Baudelaire)论德拉克洛瓦(Delacroix)的文章,在该文中,波德莱尔直截了当地指出了审美愉悦来源于艺术品的形式安排(在这个具体的语境里,他称之为“阿拉伯装饰图案”),而非主题内容:一个描绘得很好的人物会令你充满愉悦,而这种愉悦与主题无关。无论是撩人的还是恐怖的,这一人物都完全得益于它在空间中描绘的阿拉伯装饰图案。被剥了皮的牺牲的肋骨,晕厥的宁芙的身体,如果说得到高超的描绘,都会产生一种愉悦,在这种愉悦中,主题不起作用;如果你不信,我就不得不认为你是一个刽子手,要不就是一个流氓。其次,施坦伯格搬出了罗杰·弗莱《最后的演讲录》(Roger Fry’s Last Lectures),弗莱在这个讲座里谈到了印度雕塑艺术的“色情”主题,并且认为这种意在唤起观众的好色心理的艺术,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从而干扰了审美沉思(罗莱对印度雕塑的认识当然存在着一些偏差):印度艺术家的感官过于好色——他们许多雕塑的主题(leitmotif)都来自慵懒与被冷落的女性人物的姿势。他们艺术中的大多数,即便是他们的宗教艺术,都绝对是色情狂的,尽管我对这种表现形式没有道德上的偏见,但通常总会因为强行插入一个不相关的兴趣,而干扰了审美沉思;这种兴趣不仅能打搅艺术家的定力,也会分散观众的注意力,使他们无法观照艺术品的本质目的。再次,施坦伯格列举了美国收藏家和艺术史家阿尔伯特·巴恩斯(Albert C. Barnes)的例子。施坦伯格认为形式主义作家们总是指责艺术家试图以非法的方式打动观众——例如,巴恩斯就认为,米开朗琪罗的西斯庭天顶画《人类的堕落》(Fall of Man)“其运动效果是强有力的,但过于戏剧化了”,是走错了方向,必定要付出代价。最后,施坦伯格请出了他的写作年代(60末和70年代初)美国最著名的艺术批评家克莱门特·格林伯格。格林伯格将毕加索在某个时刻失去了确定性这一点,归咎于画家对图解式表现性的关注,而在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理论中,绘画中所有表现性的内容,与文学性和叙事性一样,都是要不得的,是违背了形式主义律令的:一幅作于1925年,名为《三个舞者》(Three Dancers)的令人吃惊的画,自粉红色时期以来首次雄心勃勃地出现了图解式的表现性,这是他的确定性开始减弱的第一个证据。……然而,《三个舞者》走错了方向,不是因为它是文学性的……而是因为对画面中间那个人物的头部与手臂所作的戏剧化安排与描摹,造成了上方三分之一的画面游移不定。显然,施坦伯格的目的就是要在这篇论文的前半部分,系统地清理当时在美国艺术史与艺术批评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形式主义思想。差不多在同一个时期(略早于《另类准则》写作的1968年),施坦伯格在出版于1962年的一部罗丹作品展览目录里,念兹在兹的仍然是要肃清其成长过程中接受的形式主义思想:那是在我接受艺术教育之前的事,不久后老师教导我说:激情是一回事,戏剧是另一回事,而艺术更是不同的一回事。美学判断要有责任心。由于青少年时期绝对可靠的教育,尤其是罗杰·弗莱这位英国形式主义批评家,使我懂得了艺术审美并不是对任何有趣刺激物的心悦诚服。真正有品质的审美,我猜想,应该有其自身道德上的标准。它应该至真至纯、坚贞不屈,并且是禁欲主义的,不但要拒绝平庸,而且能够经受得住烦扰内容的诱惑和干扰。施坦伯格似乎特别不能接受罗杰·弗莱关于罗丹的评论:在年满十七岁之后,我最终明白了一个道理,就像之前从事前卫艺术的长辈们一样,罗丹的作品没有通过审美方面训练有素的检验。按照那些标准,它是失败的,那些标准只想单独满足它们自己对艺术的基本形式品质的要求。而罗丹喜欢表达的是多愁善感、容易理解的情感,罗丹作品的形式太过松散,因此没有资格被称为严肃的雕塑艺术。罗杰·弗莱是一位令人敬重的良师益友,他曾提出这样的经典语录:“罗丹的概念基本上不是雕塑语言。他关注的是性格与情境的表达,基本上是戏剧化的和图解性的。”在上面所引的任何一个段落中,形式主义理论,至少在施坦伯格看来,都主张要排斥绘画中的文学性、叙事性、图解性,或戏剧性、表现性的内容,都要求只关注绘画的诸种形式要素(线条、色彩、块面等等)的组织和安排。尽管这不是罗杰·弗莱的晚年思想的主要内容,但是,流行的形式主义理论,确实如施坦伯格在上述各种引文里所呈现的那样,只关注形式,不问主题内容。对此,施坦伯格有一个著名的总结性发言:我发现自己总是与被称为形式主义的东西相对立;不是因为我怀疑形式分析的必要性,也不是因为我怀疑由严肃的形式主义批评家所做出的那些工作的积极价值。而是因为我不信任他们的笃定,他们的定量手段,以及他们那种自我陶醉地漠视其工具无法测量的那部分艺术表现的做法。我最不喜欢的是他们那种令行禁止的立场——一种告诉艺术家他不应当做什么,告诉观众他不应当看什么的态度。我从这段话里读出了以下几层意思:第一,“形式主义”已经沦落为一个方便的指称,在施坦伯格写作《另类准则》的年代(1968年),已在西方(特别是美国)大行其道,因此已经成为“被称为形式主义的东西”。换言之,它已经不再需要在波德莱尔、罗杰·弗莱、格林伯格等形式主义的代表作家之间进行必要的区分。更没有必要在早期弗莱与晚年弗莱之间作出区分。总之,“形式主义”已经成为某种广泛流行的思潮,已经成为过分简化了的、教科书的标准用语。第二,施坦伯格并没有否定形式分析的必要性,也没有否定严肃的形式主义批评家们的贡献(我猜想他所说的严肃的形式主义批评家更多的是指罗杰·弗莱,而不是格林伯格)。第三,施坦伯格指出了形式主义批评方法的局限性,最大的问题就是形式分析方式无法处理艺术作品中的主题内容和表现性内容。在这里,我认为有必要补充作为施坦伯格主要方法论基础的图像学的有关知识。他关于艺术史的理解问题的三个层次的观点:初步的或自然主题的层次:这是理解的最初步层次,是对作品的纯粹形式的单纯直观。以《最后的晚餐》为例,如果我们停留于这一最初层次,那么这幅画只能被感知为一幅绘有13个坐在桌边的人的画儿而已。这种对一件作品的初级理解是最为基本的,无需任何附加的文化知识。第二级的或常规主题层次(图像志层次,iconography):这个层次比前一层次深入了一步,并把人们带到需要文化和图像志知识的层次。例如,一个西方观众会理解围着一张桌子坐着的13个人的画,再现了基督最后的晚餐这一事件。而没有有关西方基督教历史知识的观众,则不一定能够理解这一习俗(或常规)层次上的主题。内在意义或内容层次(图像学层次,iconology):这一层次将要考虑在理解一幅艺术作品时个人的、技术上的或文化史方面的因素。它不再将艺术品视为一个孤立的东西,而是一种历史环境的产物。在这个层次上工作的艺术史家将会提出“这位艺术家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方式来再现最后的晚餐?”之类的问题。总而言之,这最后一个层次乃是一种综合。艺术史家会问“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样的问题。总之,在潘诺夫斯基看来,艺术作品至少可以从三个层面上来加以考察,即:一、形式层面(一幅画的纯粹形式关系);二、图像志层面(一幅的主题内容);三、图像学层面(一幅画的深层意义)。对潘诺夫斯基来说,在研究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时,同时考虑到这三个层次是非常重要的。正如潘诺夫斯基的学生拉文(Irving Lavin)所说:“正是对于意义的这种不懈追问和求索——特别是在人人都认为没有任何意义可言的地方——使得潘诺夫斯基将艺术理解为与传统的人文学科(liberal arts)同等重要的思想业绩。”[16]由此推断,施坦伯格所说的“我不信任他们的笃定,他们的定量手段,以及他们那种自我陶醉地漠视其工具无法测量的那部分艺术表现的做法”,似乎可以理解为,形式主义方法只能处理图像学方法所能处理的第一层次的问题,却无法处理图像学所要求的第二、第三层次的问题。(当然,在对20世纪抽象艺术的评论中,图像学倒过来却失去了用武之地,因为纯粹抽象艺术没有主题或内容层次;只有形式和意义层次。这是另外一个话题,此处不赘。)或许正因为施坦伯格这一指名道姓的批判,使得格林伯格感到有必要为自己作一些辩护。这个有名的辩护便是发表于《现代主义绘画》之后一则长长的“后记”。格林伯格在这则“后记”里说,他的文章经常被误解为“告诉艺术家应该做什么”,那可能是他的修辞之过:每当他描述艺术史中曾经发生过的事(was)时,他的批评家们总是把他理解为是在颁布规范性的“应当”(ought to):我想借此机会更正一个错误,一个有关阐释非关事实的错误。许多读者(尽管远不是全部),似乎把我在这里勾勒出来的现代艺术的“基本原理”视为作者本人所采纳的立场,也就是认为作者所描述的当然也是他所宣扬的。这或许是文风或修辞之过。然而,仔细地阅读一下他写的东西,就会发现,他绝没有表示他赞成、信奉他所描绘的东西。(在“纯粹”和“纯粹性”这两个词上打上的引号可以清楚无误地表明这一点)。作者试图部分地解释,过去一百多年里最好的艺术是如何产生的,但他并不是在暗示它不得不如此产生,更不是在暗示将来最好的艺术也必须如此产生。“纯粹”艺术只是一种管用的错觉,但这并没有使它不再是一种错觉。它继续管用这种可能性同样也不能使它不再是错觉。这就构成了现代主义理论史上最著名的一段公案:即格林伯格究竟是一个还原论者和本质主义者,并因此导致他种种断言的武断、绝对以及施坦伯格所说的“行令禁止”的态度,还是,正如格林伯格自己辩护的那样,是一个经验主义者?现代主义理论史上最著名的一些学者,例如迈克尔·弗雷德(Michael Fried)、T·J·克拉克、德·杜夫(Thierry De Duve)等,都卷入了这场论战。施坦伯格对形式主义的批判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他批评形式主义试图将形式当做单个变量,从艺术品的总体氛围中抽离出来,而这在他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他认为:缩小参照的范围一直是形式主义思想自命的任务,不过其中仍有一些艰难而又严肃的想法。既然艺术品是如此复杂,其韵味又是如此无穷,因此将艺术价值落实到形式组织的单个决定因素,一度——在19世纪——是一个令人惊叹的文化成就。这种尝试是要通过将单个变量孤立出来,以科学实验的方式来规训艺术批评。艺术的“本质目的”——随便你称它是构图的抽象统一,还是别的什么足以阻止它坍塌或游移不定的东西——被假定为可以从所有艺术品当中抽离出来。而整个意义的范围则被规定不许处理“主题”,因为主题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是没有害处罢了,通常的情况下则成为形式的负担。在形式主义伦理中,理想的批评家不为艺术家的表现性意图所动,也不受其文化的影响,对其反讽意味或图像学内容视而不见,目不斜视地按计划行事,就像奥尔弗斯(Orpheus)走出地狱一样。[20]第二,施坦伯格认为,格林伯格对现代主义艺术与老大量们的艺术之间的差异的反错觉主义分析,是违背艺术史的。它夸大了错觉主义在老大师们的作品里发挥作用的程度。在施坦伯格看来,与20世纪的画家们一样,老大师们只不过以不同的方式,发现了一些手段,来提醒他们的绘画的媒介存在。这些手段包括对精心制作的画框的运用、在暗示与引用中故意指涉别的画作、形式的变形、色彩的节制、表面的闪光,以及极端的、非人间的美,等等。这涉及到格林伯格关于现代主义绘画的基本论述。格氏认为,老大师的错觉主义以艺术掩盖艺术,掩饰艺术的媒介特征,欺观众;现代主义绘画以艺术揭示艺术,突出艺术的媒介特征:写实主义与自然主义艺术掩饰了艺术的媒介,利用艺术来掩盖艺术;现代主义则运用艺术来提醒艺术。[21]他进一步指出:[在现代主义绘画里]观众在被迫注意到平面性所包含的东西之前,而不是之后,首先就注意到了绘画的平面性。[而在古典主义绘画里]人们在看到绘画本身之前,往往先看到老大师画中所画的东西[例如一匹马],而人们看到的现代主义绘画首先就是一幅画本身[一些或多或少抽象的色块与线条,而不是一匹马]。[22]施坦伯格反对格林伯格在老大师与现代主义者之间所确立的二元对立。他的反对分两步走:第一步,他提供了大量例子,说明事情并非如此,老大师们的错觉主义并不掩盖媒介特征,相反,他们以各种手段突出绘画的虚拟特点.考虑一下那种典型的老大师的表现,即迅捷的速写。要是其钢笔的笔触与深褐色的墨水先于,或与那位老太太的形象同时出现,那么伦勃朗的素描就会变成一幅现代主义作品吗?在我看来,这位画家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掩饰他的媒介,或是掩盖他的艺术;他想要的而且也得到了的东西,正是它所唤起的形象与纸张、笔触及墨水的物质性之间被明确指出了的张力。而且,从风格的角度看,这样一种速写正是老大师的艺术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3]这里,施坦伯格所举的是伦勃朗晚年画作《读书的老太》(约1639-1640年)的例子。他指出,倘若伦勃朗的笔触与墨水,先于或者同时与画中所画的老太的形象出现,倘若伦勃朗明确表现出了绘画媒介与绘画内容之间的张力,那么伦勃朗的素描就会变成一幅现代主义作品吗?在施坦伯格看来,伦勃朗根本不愿意掩盖媒介,他想要唤起的就是那种格林伯格所说的老大师们竭力想要隐藏的“张力”,即笔触与墨水的物质性和它们所刻画的形象之间被明确指出了的张力。因此,在施坦伯格看来,格林伯格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当然,笔者认为,施坦伯格将格林伯格的理论过于简化了。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绘画理论,当然不是不可能允许出现例外。因为他论证的是19世纪下半叶以来西方现代主义绘画的一般趋势。这种一般趋势是与古典绘画相比较而言的,总能允许有例外出现。伦勃朗晚年那种突出绘画媒介、强调笔触与材料的表现力的做法,正是古典绘画的例外,而非古典绘画的常态。顺便提及,格林伯格对现代主义绘画的媒介特征的强调,源于但不同于形式主义-现代主义理论的奠基者罗杰·弗莱。弗莱是第一个指出伦勃朗等老大师绘画中的笔触价值的现代批评家,他在为后印象派画家辩护时,曾将塞尚等人大胆暴露笔触的画法追溯到晚年伦勃朗:一般而言,荷兰画家被局限在一种最后加工完成的虚伪表面上,而不敢使用更有表现力的方法。正是这一点使得伦勃朗成为出类拔萃的典范。因为正是伦勃朗,在其晚年揭示了物质材料的充分表现潜力。对他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惰性的,相反,材料为观念所渗透,并仿佛为观念所极化,因而画面上的每一颗粒子都变得灵动起来。[24]施坦伯格反对格林伯格二元论的第二步是,他以现代主义绘画中新类型的错觉主义,来说明现代主义倒过来并不缺乏错觉,只不过是一种新型的错觉罢了:相反,假如观众倾向于将现代主义绘画视为风景的空间化抽象,那又如何?雕塑家唐·贾德(Don Judd)抱怨20世纪50年代的纽约画派的绘画使他强烈地注意到他们的平面性所包含的东西——“虚空”以及“错觉主义空间”。他后来说:“罗斯科的整个工作方式都建立在大量错觉之上,非常虚空。整件作品都关乎在空间中飘浮着的区域。与纽曼相比,他的作品绝对存在着一定的深度。不过,我最后觉得,所有的绘画在空间上都是错觉主义的。”[25]这样一来,施坦伯格认为,格林伯格在现代主义与老大师们之间所确立的对立根本就不能成立。(顺便提及,将罗斯科的纯粹抽象作品理解为风景的空间化抽象,或太空时代的虚空体验,从而将纯抽象绘画当作某种具有图像志内容——即主题内容——的东西来加以欣赏,并不是不可以,但似乎离纯抽象绘画的主旨相去甚远。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纯抽象画没有主题内容的说法。因为,硬要在这类纯抽象画中读出主题内容来的做法,违背了人们欣赏纯抽象画的直觉。)既然不能成立,那么格林伯格的绘画媒介论当然就不能作为现代主义的界定性定义。因此,需要另一种准则来加以界定,而这个准则就是施坦伯格所提供的另类准则:一个更大的反对意见关系到格林伯格对前现代艺术的处理,这需要加以讨论是因为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是在与老大师们的对立中界定自己的。假如这一对立变得不稳定了,那么现代主义也许需要重新加以界定,即由另类准则来加以界定。[26]施坦伯格是最早公开批评格林伯格的人,而且相当有力,但施氏的批评也不无商量的余地。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无视格林伯格批评理论独特的历史背景,在很大程度上抹杀了格林伯格的历史地位。他将格林伯格的现代主义理论置于15世纪以来的全部西方艺术史中来加以观照,这种方式既有其有效的一面,但也有其甚不合理的一面。正如施氏在文中批评格林伯格不该动用康德来将现代主义历史理论化时所表明的那样,施氏的方法很有可能演化成一种貌似历史主义的非历史观:按照他的逻辑,康德提出的理性的自我批判恐怕也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理性的自我批判至少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时代,正如尼采曾经认为的那样。而格林伯格的历史地位,恰恰在于提供了对19世纪下半叶以来有关现代主义绘画迄今为止仍然属于最为清晰的理论总结,不管这一理论对于那段艺术史的全部丰富性来说显得如何单薄,但它仍然构成最有说服力的阐明之一。当然,如果说施坦伯格对形式主义的拒绝构成了这篇论文最具策略性质的大胆一面,那么,他还提出了许多其他富有意义的观点,这些观点在其后的30年里基本已成共识,而为人们普遍接受。施坦伯格将现代主义的线型发展历史,与诺兰(Norland)之类的年轻艺术家所要求的快速发展的感知模式联系起来。他还提出了从指涉自然的艺术向指涉文化图像的艺术的转向,例如在劳申伯格的作品里,他称这种艺术是“后现代主义的”(Post-modernist),这是在与当代艺术相关的语境中第一次使用该术语。这些概念在艺术史研究与当代艺术批评中仍然影响很大,也许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于我们不再动问它们的起源。与任何老生常谈的始作俑者一样,施坦伯格的版本要比后来它在其他人的写作中所呈现出来的样子更少教条色彩,更多细微的差异。施坦伯格的论辩高超而有力——没有人会说他故意手下留情——但是从来不仅仅为了置对手于死地。他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的多重分析法被确立为惟一的方法,被确立为终结一切多元论的多元主义。事实上,施坦伯格从来不排斥形式主义的关切,也不排斥那些只坚持形式主义关切的公正的批评家。正如他自己所言,在一个有关最近的艺术写作的语境里(正当“视觉文化研究”以及所谓“后现代主义”的反形式主义愈演愈烈之时),他说:“如今,我发现自己比任何人都更是一个形式主义者。”[27]
不忘初心258
年轻人守住了跋山涉水时坚定不移的信念,取得了香木,却因为无人问津,而将沉香木变成了木炭,喟叹之余,穷源竟委,是年轻人没有守住那一份信念。如果说香气是这木材的价值,那么是否可以说正是有这样一种信念,才能使它具有价值。香木能够因为这样的信念而被发现,才拥有了实现它价值的机会。人生也是需要这样的信念,方能成就我们的价值。而坚守住将一份信念,正是让不同的人生拥有不同境界的关键。只是现代的人并非不愿守住这样的心智,只是社会的匆匆向前不得不让人去接受这样一份遗忘与矛盾,真是在这种坚守的心理与外境的碰撞中,不少人选择了后者,世上不缺一棵菩提树不缺七天七夜而所缺的正是这样一份接受但不妨就选择坚守那里拥有的往往是一片不一样的土地。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镇店之宝的作者伦勃朗曾经被告上法庭,原因是画作的风格与当时人们的理念格格不入,然后伦勃朗守住了自己立下的信念,未曾因外界的控诉而改变自己的画作风格。正因为如此,他成就了艺术画廊中一座高不可攀的丰碑,创造了神圣的永恒,的确这样的至善至美的艺术境界只属于像伦勃朗一样坚守住信念的人。于是,我看见了,我看见了木心先生在牢狱中用笔画出钢琴键盘,无声的演奏古典名曲,他守住了的信念,化成了音符;我看见了安徒生,在荆棘遍布的苦难中寻求美好,画笔勾勒出了丹麦蓝色的海洋;我看见文森特,在肮脏廉价的出租屋窗口旁,任笔下钴蓝星光……他们坚守的信念,他们的人生真挚的那一方境界,正是这梵天世界里最靓最美的一片土地。至此,我们发现了,坚守信念是这样一种敦厚而理性的智慧,它应当为智者之所为,它拥有的是一方洞天,但更重要的自然是如此方能坚守信念,那自然是需要我漂净心灵的潭水,收整纷繁的欲念,坚守心灵深处的想法,也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拥有一片坚守信念的土壤。人生路上,且坚守信念,如此方能无愧于天地,最终内安于本心。
一、《长恨歌》之韦瀚章韦瀚章生于1906年,“1924—1929年于上海沪江大学研究教育期间,师丛王子桢,林朝翰,吴遁生等研治诗词,深得门径。”韦瀚章“自幼即爱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鲍勃.迪伦》读后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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